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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喜-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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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晓得我是在和谁较劲。

  就算是不得好死,也不能死给那些等着给我收尸的人看。

  当我开始准备旅行的时候,才发现我完全是个新手。我不知道怎么办护照、怎么办签证,不知道怎么找到便宜的旅馆,甚至不知道旅行有什么必备用品。

  当我最终弄明白这一切,夏天已经来临。当我看着我的一身装备,忽然发现,那一双登山鞋,配着我拉风的短裙,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我还是穿着我九寸高的高跟鞋义无反顾地踏上了旅途。

  我不愿意承认,我所做的这一切,是为了忘记雷同。

第29节:倘若我叫七喜(6)

  那样一个卑鄙的人,根本不值得我去忘记。我的旅途一帆风顺,高跟鞋给我带来艳遇无数,大巴上,只要我皱一下眉头,自有男人愿意来背过我的大包;在旅馆好几个背包客争着为我买单,我坦然受之,不为所动,每天晚上把自己房间的门闩得紧紧的。

  在你摔倒的时候第一个扶你,天热的时候给你买喜欢的冷饮。

  或许有数不清的男人愿意为我做这些。但我渴望的,却是永远不会再向我伸出的一双手。

  甜言蜜语全都是狗屁。

  让我有点失望的是,旅途远不如我想象的艰险。最惊险的经历大概是在拉萨,我走在街上忽然被一个黑黝黝的藏族汉子拦住,嘴里嘟嘟囔囔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听了半天才明白大概的意思是:〃美丽的姑娘,我看上你了,我家里有数不清的牦牛和绿松石,做我的女人吧,我会让你一辈子什么活都不用干要什么有什么!〃

  我瞥一眼他挂在腰间的一尺多长的藏刀,吓得魂飞魄散。

  〃Sorry; sorry;〃我急得讲英语,〃我已经结婚了,那个,那个是我老公,他在等我,等我离了婚再回来找你噢!〃我顺手指了指街对面的一个男的,飞奔过去挽起他的手。

  不过我也没忘了对那藏族男子回眸一笑,不管怎么说,谢谢欣赏。

  只是我的旅途不能停在这一站。

  只有不停地走,或许才可以遗忘。我想要遗忘掉生命中每一个羞耻的细节,或许只有这样,不可一世的方若虹才可以回得来。

  十一月中旬,我到达尼泊尔,加德满都。

  这是尼泊尔旅游的最好季节。

  我算得很精确,我的旅费,还够支持我在这个消费不算高的小国游荡一个月左右。

  加德满都太热闹拥挤,我在那里呆了一个礼拜便到了博卡拉,住在费瓦湖畔的一个小客栈。

  博卡拉确实是非常美丽的城市,游人如织。我放任自己过着猪一样的生活,每天中午起床,然后找一间小网吧上网,在论坛上跟人吵架。吵不过的时候我就贴照片,这样自有人会跳上来帮我吵。

  虽然已经有半年没有化妆,我仍然是一个美女。走在大街上仍然有人对我回头,坐在咖啡馆里仍然有人给我免单,但是,日复一日,我越来越喜欢只是坐在沉静的湖边,想一些不着边际的事。

  我忽然很不想回去。

  干脆就在这里找个人把自己嫁掉算了。我对自己说。

  如果那些男人不是那么黑,不是那么说这蹩脚的英语,不是一看见我就走不动路的话。有什么不可以呢?

第30节:倘若我叫七喜(7)

  因为想在这里呆久一点,我花钱很省。从湖边走回客栈,一路上要经过很多美丽的小店,但我一眼都不往里面看,各色鲜艳的羊绒制品真假参半,恐怕还是假的居多,而我,早已对一切谎言深恶痛绝。

  日子本来过得很平静,如果不是有天我坐在湖边时,接到她的电话。

  〃若虹,若虹,死丫头你死哪去了,怎么还不回来?〃尼泊尔的手机信号不好,我的电话断断续续,但还是听得清她在那边的哭喊,〃雷大义死了!他死了!〃

  我的手机掉到地上。捡起来,继续再听,只是已经丧失了一切表情。

  雷大义死于车祸。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小城里,其实时有发生。我忽然想起一句话,婚丧嫁娶,生老病死,人生而已,算不得传奇。

  所以,就算是雷大义的死,也属平常吧。

  只是她,会不会后悔自己终于没有来得及,在他的有生之年,与他共同度过最后幸福的岁月?

  〃若虹,若虹,〃她的声音仍是带着哽咽,〃我知道你一直怪我不跟他和好。你以为我……〃她又呜呜地哭起来,〃若虹,你回来,你快回妈妈身边。〃

  她需要我。

  这么多年,只有雷大义不在了,她才知道她需要我。

  我把手机塞进口袋,头埋下去,用双膝用力地压迫我的双眼。

  不可以哭,不可以。

  这个世界谁都不可能再让我哭。

  半小时后,我进了一家卖二手登山器材的商店。

  博卡拉有最适合攀登安纳布尔纳山脉顶峰的路线。1950年法国著名的Maurice Herzog就是从这里登上了超过八千米的安纳布尔纳山脉的1号山,成为人类历史上首个登上此峰的英雄。

  我也是英雄。只是,暂时不会有人知道。

  无数间卖登山器材的商店我独挑了这一家,只因为它的冷清。

  似乎东西要卖得贵一些。便宜没好货,贵了也可能没好货,不过现在我不在乎这一切,能少些人打扰便额首称幸。

  店里的老板也不招呼生意,远没有其他店主般热情。

  我眯起眼睛看,他坐在柜台的一个角落看书,微微地弓着背,白色T恤上停留着博卡拉特有的带着湖水颜色的阳光。

  他没有抬头看我,我也懒得看他,随便挑了几样便走过去付账。他一样一样把价格写在纸上,用计算器算给我看。我捺着性子看着他慢慢地摁着键盘,等最终数字出现,数钱给他便走。

  〃小姐,〃他忽然在背后叫住我,〃你还需要一双鞋,是不是?〃

第31节:倘若我叫七喜(8)

  我看了看自己脚下的白色高跟鞋。

  〃不用。〃我淡淡地说。

  走出店门不到两百米,忽然听见背后有人叫喊。我回头,居然是那个店主,他挥着手跑上来,拦住我。

  〃你应该买一双鞋。〃他强硬地说,英语虽不流利,发音却标准。

  〃谢谢你,我不需要。〃我维持基本礼貌,对他轻颔首,便转身。

  他忽然抓住我的衣袖:〃小姐,你到底在想什么?你这样子去登山,是非常危险的,你的同伴没有对你说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微笑着对他说:〃我没有同伴。〃

  其实我应该说的是〃关你屁事〃才对。

  我没有忍心说粗话,只为一个原因。在回头的一瞬间,我忽然发现,他是个帅哥。

  是完全不同于当地尼泊尔男人的一种帅,白皮肤,挺直的鼻梁,头发是栗色,非常明亮的棕色眼睛。

  〃小姐,我的店里有一款极好的鞋子,如果你买,给你八折,如何?〃

  我笑,这么急切,原来还是为了做生意。

  然而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无可无不可的事。仅仅为了他是个帅哥,我转身随他折返去他的店里。一路上他总是握着我的衣袖,我暗暗挣了几回他都没松手,我叹一口气,由他去吧。

  这样一路拽着我,直到店堂里他才松手。里间忽然走出来一个妇人,穿着尼泊尔的传统服饰,他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快速地和她说话,很快,这妇人给我搬来一张凳子,送到我身边之前,先用绒布细细擦过。

  他自己就取出一只形状奇怪的茶壶,又打开一只木盒子,从里面取出几种香料。有一种,他是放到我的鼻子底下来闻,问我:〃中国有这个吗?〃

  〃桂皮。〃我用中文说。

  他忽然用一种心花怒放的眼神看我,我不知道为什么,难道我讲了一句中文他就值得这么激动?开水已经烧好,冲进杯子里散发出奇异芳香,他小心地把杯子递给我。

  〃喝一杯茶再走吧,〃他说,〃你确定是要去登山吗?现在不是好的天气啊。〃

  〃不是去登山,我是去找死呢。〃恶作剧地用中文说,嘲弄地看着他。

  他显然没听懂,不然不会仍然那般微笑地看着我。我也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他应该还年轻,眼角没有皱纹,最重要的是,眼神还足够温柔。那个给我搬凳子的女人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店堂里就只剩下我跟他两个人,茶雾氤酽给人一种更加安静的错觉。我忽然听见心跳的声音,却忽然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我的。

第32节:倘若我叫七喜(9)

  真见鬼。

  只不过要卖一双鞋给我,却不惜这么大费周章,看来如今世道上,生意当真难做了。

  我站起来。

  〃先生,我想看看你给我推荐的那双鞋,不知道在哪里?〃

  他似乎没听见我说话。我以为是自己英文不够好,有点尴尬,低头找鞋,忽然觉得背后火辣辣。猛然抬头,却正好跟他的目光相撞,于是明白了那阵不安的感觉,因为这个人,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每个女孩都希望一生中能有一个男人用这样的眼光看自己,哪怕一分钟也好。那样的眼光里充满了不加掩饰的欣赏、依恋、渴望,这样的目光,我应该是很熟悉的吧,然而,那一刻我猛然惊觉,从来没有人是如此看过我,他们的目光里,都有得失和欲望。

  也许阿毛曾经那样地看过我吧。只是当时我太小,还真的不懂得。

  我忽然很生气,莫名地生气。

  〃我可以去其他的店里再买一双鞋的。〃我冷淡地说,要多冷淡有多冷淡。然后我扭头走出了那间店。

  这一次,他没有跟上来。

  我到底还是买了一双鞋。

  因为我想要跑到足够高,这样,才能更好地实施我的计划。

  不过说实话,我也没有什么明确的计划。爬到最高峰然后往下跳?很可能,在没有到达最高峰之前,我已经死于寒冷、雪崩或者食物的匮乏。

  在山脚下,有几个登山队正在集结。我的装备之简陋颇引起了一些注意,但是,这一次居然很顺利地,没有人来拉住我问长问短,

  看来,我是真的注定不得好死,这一次,连老天都给我开了绿灯。

  那么就死在一个永远人迹罕至的地方好了。不需要葬礼,让冰雪把我埋住。

  这个想法也许纯真得矫情,却是我这一生中,第一个最真实最强烈的愿望。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我没带地图没带指南针,故意选和登山队相反的方向走,很快就已经分不清方向。

  时间应该是下午,雪山反射着箭一样的白光,我觉得有点累,坐下休息。防寒服底下也透出一阵凉意,我打开随身的背包,掏出一瓶水一包饼干,想了想,扔掉了。

  它们顺着陡峭的山壁迅速地滴溜溜地滚下去,很快不见踪迹。

  忽然间这好像一次绝对的单身旅行,我一直是个寂寞的女孩子,虽然我一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寂寞。但是在这山中,我忽然明白了,其实寂寞才是生命本来的样子,就像两峰之会,只有风肆虐地吹过,人无论怎么喊都听不到回声。

第33节:倘若我叫七喜(10)

  我觉得非常冷,但也非常困,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没有经过多少挣扎我就睡着了,意识越来越沉,直到有人使劲拍我的脸把我打醒。

  〃你醒来,醒来!〃一个陌生而急切的声音。我不情愿地睁开眼,

  〃现在太阳已经下山,你这样睡在这里,会死掉!〃他看见我醒来,似乎松一口气,〃快跟我下山去,现在这里很危险!〃

  〃哦。〃我说。

  〃我找了你很长时间……〃

  〃为什么找我?〃虽然问得生硬,我却不是不感动的,素不相识的人,他居然一直默默尾随着我。

  〃因为我还没有告诉你我的名字,〃他居然对着我笑,〃我叫Neo,你应该记住。〃

  见鬼,我为什么要记住他的名字?我气呼呼地瞪他,他却还是微笑,就好像从来不会别的表情。

  〃让我一个人呆着!〃我吼他,〃你给我下去!〃

  〃让你一个人死在这里?〃他摇头,〃不。〃

  〃你是不是喜欢我?〃我用中文问他。他有点茫然,动作却还没停顿,一把拖住我就要下山。

  我憋足了劲,用力将我的登山杖向山谷里甩过去。

  他一愣,我又从他的登山包侧袋抽出他的电筒,用更大力气扔出去。

  〃你疯了!〃他猝不及防地吼,一个耳光抽在我的脸上。

  我是疯了。我镇定地看着他:〃天快黑了,〃我说,〃你如果马上出发,可以找到一个营地,你可以安全,活着。但死,是我的选择。〃

  〃我是不是没有选择?〃他忽然也不生气了,就那么,似笑非笑地看我。

  〃有,〃我说,〃离开我,或者我们一起死。〃

  他好像想了想,但回答得很快:〃那么我们一起死。〃

  他说,我们一起死。

  忽然间我哭了。我终于哭了。这是雷同离开我之后,我第一次哭出眼泪。我第一次发现我的人生有这么多委屈,阿毛给我的,他表妹给我的,雷同给我的,雷大义给我的……而我居然顶着这些委屈活了二十多年而没有疯掉,我到底是为什么?

  〃你哭得太大声,引起雪崩的话,我们可以死得快一点。〃他用取笑的口气说。我气急,抡拳打他,他灵活地躲过,然后我整个人,便跌倒在他怀里。

  我挣了一下,没挣开来。他的手指轻轻抚过我的头发,我听见他轻到快听不见的叹息:〃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没办法把眼睛从你身上移开。女孩,你到底来自哪里?你叫什么名字?这一些,对我都不重要,我只知道我不能错过你,有一团火在我心里烧。〃

第34节:倘若我叫七喜(11)

  他的手在探寻着我的手,他的嘴唇,也寻找着我的嘴唇。我忽然不想再抗拒了,为什么要抗拒,我们都要死了,不是吗?

  只是天黑得太快,气温下降得也太快。我冻得直打哆嗦,他松开我从背包里拿出一小瓶酒,然后又把我搂得更紧一些。〃冷吗?〃他说,〃喝点酒暖和一下,我去支帐篷。〃

  〃不要去!〃我喊,〃不许去!〃我拉住他,酒让我极端兴奋,变成了一个话痨,我忽然觉得有那么多的事情要跟他说,好像要把这一辈子所有重要的事向他一吐衷肠,但又完全不知道从何说起。

  〃我和你说,其实我一点都不冷。〃

  〃我跟你说,大学的时候我们班的男生都想和我一起去野营。然后他们会想办法在路上弄丢我的帐篷。然后半夜的时候我没有帐篷,但是忽然他们也都不敢说方若虹你和我共用一个吧,反而是乖乖地两个人挤一个,空一个给我住,然后赔给我帐篷。你说他们是不是自讨苦吃,哈哈。〃

  〃我从来不觉得我会爱上一个男生,我甚至连雷同都不爱,我只是觉得心里有个缺口,如果不填补,我一定会死掉……〃

  思维越来越混乱,说英文需要越来越多力气。后来,我也搞不清楚我自己在说英文还是中文。只能记得他一直好耐心地看着我,眼睛里一直闪着光,那些光里有怜惜,有温柔,有很多的温度……他能不能听懂我说的话?我能不能在这不知道还剩下多少的时间里,对他解释完我这二十四年的人生?我能不能向他解释清楚,其实我原本不想成为这样的一个人?其实我可能有机会深深地去爱一个人,也为人所爱,就像这一刻我和他一样?

  我们是在相爱吗?在这生死未卜的黄昏,相爱着吗?我看着阳光已经一点一点隐去,绝望地伸出手,用力地探求他的脸。

  终于触到了,是和我自己的手一样冰冷的温度。我用力将身子再往上探一点,可以摸到他鼻梁的轮廓,再往上,终于触到一丝潮湿的温度,是他的眼泪。

  他为我而哭下的眼泪。

  忽然间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仰身往后便倒。

  哎,现在就死掉好了。

  〃无论如何,一切都得重新开始,这是必须。〃 Neo说。这是我昏过去以前,听清楚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结果是,我没有死。

  杂草一般微贱的生命力,助我闯过了人体的极限。医疗队用担架抬着我下山,从他们的嘀咕里我才知道,我只不过上了不到两千米。

第35节:倘若我叫七喜(12)

  下山的过程中,Neo一直握着我的手。半昏迷状态的我,仍能感觉到从他掌心传来的体温,我们一直没有再说一句话,我甚至没有睁开眼睛,但是我知道他一直在看着我,用我能想到的最炽热的眼光。

  一个被这样看过的女人,真的不应该再寻死。

  我在医院里躺了三天,便即康复。

  这三天,我的床头一直有新鲜的花朵。尼泊尔的鲜花并不多,但是不晓得Neo哪里给我找来那么多白色的雏菊,插在透明的玻璃杯里,梦里都有淡淡清香。

  他来看我的时候,我们一直不说话。他在我的病房里看书,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他会看着我微笑,我也贪婪地看他,他实在太帅,我怀疑我这一生再也找不到这么帅的男朋友,他给我倒水,喂药,喊护士来看我的体温计,而我像个任性的小孩般缠住他,不肯让他离开我视线一步。

  我的钱已经所余无几,医药费都是他在打理,我也安然承受,对我激烈的自尊心来说,这是奇迹。

  第三天我办出院,到客栈里去拿我的行李。他开车送我去博卡拉的小机场,我的行程是回到加德满都,然后是上海。

  我仍然穿着白色的高跟鞋。他跑去给我办登机手续,回来的时候额上有汗。我伸手去拿,他却忽然发起疯来,死死地攥住那张纸和我的护照,不肯还我。

  〃飞机要起飞了呢。〃我提醒他。他仍然是那样地看着我,这一次,目光里多了几分孤注一掷的味道。〃你留下。留在我身边。〃他说。用的是中文,不知道事先演练过多少次。

  〃Neo,〃我出奇不意地问他,〃那天,在店里那个,是你太太吧?〃

  他的脸一下涨得通红。

  〃那是……我的家庭,可是……〃到底还是个老实孩子,做了点亏心事,马上拘谨得连英文都不会说。

  我微笑,好脾气地伸手,帮他理顺额上的乱发。

  〃你们佛教徒,可以娶很多妻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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