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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城市爱情-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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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跳舞。顺便忘记失恋的忧伤。 
  噢,那是个跳舞的好年头,大家对跳舞都很有热情。如果说秦琼赶的是跳舞的时髦,那么我就进入了跳舞的高潮时代。 
  我学会了跳舞,学业将尽资格已老,爱过痛过,应该跳舞。趁着下午没有课,我和食堂事务长的女儿双双进舞场。事务长的女儿没有我娇,也没有我媚,更没有我有钱,所以我说哪一家就哪一家,郁金香就郁金香,希尔顿就希尔顿,去什么地方,穿什么衣裳,用什么口红都得听我的。 
  跳舞场真是奇怪啊,它把光明堵在门外,它让人与人窃窃私语。它让陌生的公然拥抱,它让拥抱的敞开心房,它让敞开心房的又敞开衣裳,还让敞开衣裳的高声吟唱。我是其中的一员,我希望我是其中的一员,却又被晾在一旁。好心的姑娘跳完了贴面舞,让舞伴怜悯怜悯我。我不拒绝怜悯,我喜欢他宽大的肩膀,至于他的长相嘛,没有鹰一般的目光,别想看清。我没有鹰般的目光,所以我看不清。我宁愿看不清,他的手从背上转移到腰上,又从腰上移到胸上。这样的气氛,这样的柔情,我哭都无力,哪有力气抵挡。他的腰弓下来,他的嘴巴从我的头上移到我的嘴上,然后到颈上,然后到胸上和手会师。人人都顺从地按照那个音乐的引导和节拍摆动着,人人仰着头,陶醉在欢快的乐曲声中,仿佛忘却了自己,忘却了时间,忘却了周围的一切。 
  人们彼此了解,大家都随着激烈的乐曲旋律在扭动。女人能感受到男人的贪婪的呼吸,恨不得把他搂进心窝里,在这温柔的飘飘若仙的情感中,每个人都接触着充满着欲念的身体,却在热烈诱人的气氛中任人摆布,不管时空是否存在。没有人看得见,没有人说教。 
  然后音乐停了。 
  我们再换一家,换一个舞伴,换一种舞曲。妙曼的音乐中享受妙曼的轻浮。我不讨厌妙曼的音乐,它不教我思考,没有疼痛和欺骗,它将我从被弃的苦海带到极乐世界,它能止住我的苦水的流淌,洗净我的思想,告诫我忘掉忧伤,尽情享受生活的阳光——人造的阳光,转瞬即逝的阳光。 
  跳舞场一片昏暗,我却看到了本来的自己。我并不是突然从乡村的正派、从严肃的风俗一下子堕落到精神萎靡、亵渎祖宗、伤风败俗的地步的,这恰恰说明,我带来的就是不安分的血,只是没机会招摇罢了。 
  世事难料,带去跳舞的姑娘肚子大了,就出嫁。我不奇怪,但很失望,她嫁的是老头,不是白马王子,他不去跳舞场,也反对跳舞场。他的头发白了染黑,染黑了又白,他嘴巴下垂,眼皮也下垂,但他有权爱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下垂的女人,因为他有车子、票子、房子。一句话,他有跳舞姑娘爱的很多“子”。一换三,皆大欢喜。   
  洗心革面去报恩(一)   
  我到这个城市的第四个年头,妇产科主任替我在报纸上敲锣打鼓地宣扬:我有打工妹的本色,从哪儿来,再回哪儿去,我愿意和我的姐妹同胞们一起,从基层做起。而我对于年轻的厂长资助我的学费一事也是耿耿于怀,早就想找个报答的机会,于是我从学校里把被子直接又搬到了服装厂的宿舍。虽然我知道当年资助我的厂长已经调离,工厂也由原先的国营变成了后来的中日合资。我还是洗心革面去上班,而且还抓紧时间学了日语。 
  工厂领导让我到车间实习一年,然后再考虑调到宣传科或质量检验科。 
  我第一天到车间时,发现仅仅两年多的时间,我工作过的车间除了几位本地的正式工之外,外来工几乎全都是陌生的面孔。三年前和我一起工作、一起欢笑、一起幻想的姑娘们回家的回家,嫁人的嫁人,更多的是跳槽进了新的工资高、活儿轻松的地方。不过即使是新来的,几乎没有人不知道我这个被工厂送去读大学的打工妹。在我的身上,厂里是做足了文章。 
  那些年龄都在二十岁左右的姑娘们把我团团围住,一方面用嫉妒的目光看我,另一方面把我说成是“鸡窝里飞出去的金凤凰”。她们理所当然认为我是可以和车间主任抗衡的能人。当然车间主任早已不是三年前的那个,厂房也已经全部翻了新,进车间可不能像当年那样穿鞋子了。电动缝纫机也更新了,可是工厂对待姑娘们的方式,只会比早先有过之而无不及。姑娘们永远都在重复着一如我们当年的牢骚,譬如工段长太凶啊,工资太低啊,宿舍里连个电视机都没有啊之类的不满。 
  我看着这一张张疲倦不堪的脸,想起了自己那些刻骨铭心的岁月。为了让她们知道我没有忘记自己的本色,我去为大家争取福利。我在回到工厂的第五天就洋洋洒洒写了二万字的进言书,主要是针对外来工的生活环境过差、工作强度过大、加班时间过长而待遇又太低等等情况如何改善而制定的。没想到进言书引起了相当大的麻烦。原来在我念书期间,工厂已经由原来的国营性质变成了中日合资企业。我并没有资格了解换成合资企业后的经营状况是好是坏,我只知道我们的工资仍然是那么低,我们的工作量仍然是那么大,姑娘们委屈的泪依然是那么多! 
  我交给工会主席的进言书很快就到了参与管理的日方经理手中,那是个年过五十的老太婆,听翻译译出了我的报告后,便让秘书把我叫到了办公室。虽然我学了将近一年的日语,可是面对那种用歇斯底里的语调发出来的日语,我还是像个白痴一样愣在那里。 
  虽然我知道任何单位里温顺的绵羊比有威胁的有思想者要多得多,可是我仍然在踏进那里的第一步就丧失了利用自己的身份受宠的机会。以至到后来,我父母要求我给经理赔不是,说说好话,表示改过自新,尽管我也那么做了,可是印在他们头脑中的永远是我那要求改善工作环境和待遇的报告,甚至我去拍马屁,他们也误以为我去讨公道。事实上我哪有那样的胆量和魄力啊!那小小的失败就已经让我无地自容了。我终究不是电影里那外来工的领袖,我最多是个自私而虚荣的姑娘罢了。我为我的姐妹们做的事也仅限于此,因此只要我去参加厂里的一些什么会,我的姐妹们就说我已经当了叛徒。 
  另一方面呢,尽管厂里的某些会议我还是会参加,可是我明显感到来自主席台上那些戒备的目光。 
  当然前途彻底的丧失还是由于另外一件事。 
  由于订单太多,加上到了年关,很多来自四川、湖南、安徽和河南等地的工人都要回家乡过年。在这一点上,谁也不能阻止我们,工资不能,奖金不能,甚至连开除都吓不倒我们。因此剩下的人日子就不好过了,最后一个月几乎是天天连续加班,每天都是到夜里十一点钟。有一个来自苏北的叫陆红的小姑娘终于晕倒在厕所里。那天晚上九点多钟,我们正在加班,突然二工段的工段长进厕所找陆红,她说哪有上厕所上了二十分钟的怪事,莫不是掉进厕所里去了。 
  可是一分钟不到,就见她惊慌地跑出来,说那个女孩果然倒在厕所里。于是整个车间马上乱了起来,大家全往厕所涌,七手八脚把那个面无血色、不省人事、满身腥味的女孩子抬出来,办公室里空无一人,车间主任也下班了。我赶紧打了急救电话。在等待中,大家开始沉不住气了,性子烈的开始发牢骚,胆儿小的开始哭起来。救护车来后,我和两个修理工匆匆把人送进了医院,临走时请工段长想办法找到领导要点钱送到医院。等到医生把那个重度昏迷的小姑娘救醒时,就开始催交急救费,可是我把电话打回工厂,工段长已经下班了。 
  面对医生的催讨,我束手无策,只好让修理工回去找姐妹们先凑来。   
  洗心革面去报恩(二)   
  对着昏睡的姑娘,我的心中涌出阵阵悲凉,远在千里之外的母亲要是知道自己的女儿因劳累过度而倒在厕所里,心中该是怎样的心疼啊!她不过才二十岁啊!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修理工才从车间里的姑娘们那里凑来了五百多元钱。可是接下来的治疗费又成了问题,我又让修理工回厂去要。到了九点,工厂里的秘书拎了点水果进了病房。 
  “钱带来了吗?”我问。 
  “没有。” 
  “为什么?” 
  “我们没这个先例啊,她不享受医疗报销。” 
  确实,这个工厂从来没有为外来工报销过一分钱的医药费,往往是发现身体不好的姑娘不是被工厂辞掉,就是自己识趣地离开。大多数时候,姑娘们不生病,生了病也忍着。像这样晕倒在车间里被送到医院的情况还真不多。 
  “可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一下吧。” 
  “你说得倒轻巧,要是开了头,以后就不好办了。” 
  “她至少是我们厂的工人吧。” 
  “哪个厂没有工人,别的服装厂也没有这样的先例嘛!” 
  “她是在上班时累倒的啊,再说,你让这么个小姑娘到哪儿筹钱?” 
  “你为什么要送她到这儿来呢,今天早上让厂医看看不就得了。” 
  “可是医生说她血压很高,不送来会没命的。” 
  “这更说明她的病与厂里无关啦!她自己身体不好,还出来打什么工?” 
  “你不要再管啦,你要知道,现在不是几年前,那时还是中国人说了算,现在有日本人在,我们也有难处啊!” 
  在那些重要的“难处”面前,陆红挣扎着要爬起来要出院。 
  我说,“你帮我照顾一下她吧,我自己去说。” 
  在回去的路上,我想起了郑艳,想起那个沉默不语但个性鲜明的郑艳,想起这种不平的现象,想到我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没有保障,还想到我这一次走进厂里会得到什么样的答复,我胆怯了。走到一座桥时,我趴在桥的栏杆上号啕大哭起来。 
  过了很久,我把眼泪擦干,然后找到了当初资助我的厂长。尽管他已调离这个厂,可是他仍然对我作了承诺,“这个事我来安排,你放心吧!” 
  最终厂里报销了陆红全部的医药费,条件就是她必须出院后就辞职,不能再倒在车间里了。 
  第三天一大早我就把用毛笔写好的感谢信贴在了厂门口。厂里的宣传科对此很感兴趣,把这封信拍了照留存以备日后用得着。 
  可是我自己仍然在车间里缝制衣服。 
  我在车间基层流水线上窝了一年,我缝制的衣裳出口到日本、加拿大、法国,穿脏了,洗烂了、扔掉了、再生了,我会说:三哟娜拉,铐喳依吗思。我还在车间里缝制衣裳。我一次又一次想把自己推荐到宣传科去,可是他们说:在服装厂,你是不是中文系毕业的大学生,倒不是最重要的,只要你不懂服装设计,就要在车间里学着。可是学着毫无兴趣的东西,我一天比一天了无兴致,一种没有对象的爱情在熊熊燃烧并咬噬我的心,我不能在压抑人肉的车间里卖身、卖青春。我毫无目的,无所事事地在人和物之中游荡,就像一个带着恐惧的心寻找关系着整个幸福的人一样,我发现到处都有我的幸福的痕迹,但到处都隐藏着欺骗,到处都有随时激怒我暴躁情绪的导火索。 
  因为骄傲或者仇恨,我整日处在骚动不安的状态中,没有什么时刻比现在悲伤。我到妇产科主任家中哭诉,医生一语中的地说:你太耐不住寂寞,你才疏学浅,就想一步登天。我低头认罪,我落荒而逃。 
  我破罐子破摔,每到星期六就生病,然后到人才市场治病。我应聘杂志推销员、秘书、仓库储运员、性保健品推销员、编辑、企划、市场调度、电台导播。除了服务员和酒店招待,我就是不做缝纫工,最后我索性辞了工作。我的父母却不干,他们先是打电话劝告,见我无动于衷,然后再用家法恫吓,为的就是保住这服装厂的铁饭碗。 
  我用来说服自己和父母的理由是:没有价值的报答,不仅报答不了别人,只会耗费了自己。一九九六年的铁饭碗已经没有当初进城时那么具有诱惑力了。 
  父母终究只是没在城里呆过的农民,尤其没有在我呆过的工厂呆过,所以说服他们比较困难。 
  不过违背父母意愿又不是第一次,反正我了解自己,写作时表现出火一样的激情,而同时又心不在焉,头脑一热时眼眶也发热,一旦兑现承诺,又磨磨蹭蹭,这是我的坏习惯中的一部分,仅仅这一点就注定我不能忍辱负重。人生苦短,时光易逝,每天被愤怒的力量鼓舞而又不得不表现温顺,念过大学的我天天踩缝纫机,这么滑稽的事干一年足够了。我自荐书写得好,我打扮打扮也不丑,口才也不错,但就是没有单位要一个没城市户口、没国家承认的文凭的人。一个月过去了,厂里叫我从宿舍搬走,留下床,工资也不发,眼看末路到了。我的男朋友对我说,没关系,找不到工作我养你。 
  我激动得不行,搂着他狂吻,我想这就是患难见真情。真情是黑夜里的一缕阳光,苦涩里的一丝甜蜜,坎坷中的一路平坦。当然,说说牙齿不会痛,喉咙不长疮,屁股不冒烟,脸上不掉肉。 
  但真情就是有力量,我受到鼓舞,有了后盾,继续拼搏,“天塌下来有人顶”。 
  在说服无效的情况下,我父母也亲自来了,带了些花生和土特产,叫我送给服装厂的老板,让我回头是岸。我把花生送给他尝,然后坐在他的自行车后架上继续上人才市场。 
  对,对,他出场了,我的爱情,他就是朝霞中的光亮,夏天的电风扇,冬天的皮手套。雨天给我阳光,夏天给我清凉,冬天就给我热量。 
  不止这些,他还是我不可或缺的依赖。他对我宠爱极了,我说天是红的,他说:“好,好,红就红的吧。”我说我再也不做缝纫工了。“好,好,再也不做了。”于是他一次又一次请假或旷工陪我去人才市场。 
  他就是我的丈夫。   
  猩猩的约会(一)   
  认识他之前我除了在服装厂受气外,还在电台客串一个安抚伤心人的栏目,那次节目之后,我收到了三百多封信,包括他的。他不断地给我写信,我的回信让他手舞足蹈,并且他已夸下了海口,他只有勇往直前了。他来找我的时候,鞋子是新买的,山地车是借的,头发刚洗,架了一副不近视的眼镜。 
  他在信中说: 
  “我从来没见过哪一个女性用语言把人性的真诚演绎得如此生动,那充满灵气的语调显示出极高的素养,有些急切的音调又展示出丝丝迷惑和激情。” 
  这封信中他用到的是我最爱听的、美丽的、感性的而诱人的字眼,这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我给他回信说: 
  “大男孩:如果你爱上了我,那么你错了;如果你没有爱上我,那么你也错了。你以为没爱上我,但是我觉得你肯定爱上了我。爱上了我的你,可大错特错了:你爱的是天使,天使实际上就是魔鬼;你爱上了魔鬼,所以你错了。” 
  可是仅此一封,我没有回过第二封。他等待了很久,看到信件的功能不大,然后决定采取行动。 
  他开始打听我的工作单位。 
  第一次他来找我时,我正好去上日语课,他扑了个空。他站在门口,来来往往的姑娘们出来买晚饭,他瞅住了一个漂亮的。他说过,丑姑娘不敢看他,只有漂亮的才不至于那样自卑。那个全厂最漂亮的姑娘果然没有辜负他的嘱托。她把他说得十全十美,魅力无穷,并叮嘱我一定要在明天下午五点到厂门口。 
  第二天下午,还没到五点,给他报信的姑娘又来了,这回更绝,简直就是黛玉在世,天晓得他的眼睛瞅准的就是本厂最为靓丽的两道风景。那人告诉我:“他知道你加班到七点,他将在七点再来,让你七点务必要到门口找他。” 
  在没有见面之前,他就握住了主动权。 
  他终于跨越一切可见和不可见的障碍见到了我。 
  我也终于见到了他。 
  我读懂了这个青年的眼睛,是一个心里交织着神话和探险,猎奇与理想的男孩,他必将有着惊心动魄的情感,因为这情感包容着改变命运和实现尊严的使命含义。他将不可言喻地把我征服,让我一点点地交出自己——在这异乡的土壤,在这种奇异霓虹灯的光芒之下。 
  可是当时我并没有这样清晰的认识,大学失败的爱情的疼痛还萦绕不去。无论经历了怎样失败的爱情,女人对爱情的梦却不会轻易泯灭。 
  比如说,我对经典爱情场景的设想是: 
  空气中弥漫着法国“Chanel”牌香水的气味;有一头干净的长发,不仅长,而且柔软,随风飞扬;然后是一身袭地长裙,罩住我有致的曲线,最重要的是要等肤色变白。季节是在秋季,我不喜欢臭汗粘人,我喜欢有点凉的环境,正好配我忧郁的心境,然后一见钟情,让我最美的形象生根发芽,让最爱我的人在我最美的时候与我相遇。 
  当然我的爱人一定要是城市男孩。这是我一贯的想法,从来不曾动摇的想法。 
  但是他破坏了我对爱情的设想,我永远痛恨他,痛恨他不合时宜地闯进来,以致让我没有精心准备。他应该再迟一些到来。不应在我做缝纫工的时候,不应在我整天吃实心馒头的时候,不应在我穿工作服的时候。所以当他在我的厂门口向内张望时,我就变着法子拒绝:拒绝他,也拒绝自己内心的感受。我坚持认为:这个时候的我——有着红彤彤的、粗糙的、一眼就可见太阳暴晒的痕迹的皮肤的时候,是找不到我理想的爱情的,我恨我的皮肤,并梦想它变白晳时迎来我轰轰烈烈的爱情。 
  既然不是爱情的模样,就随便一点吧。在黄昏的落日中,那个穿着崭新T恤的男孩让我想起自己借同事的衣服去报社的情景,所以一见面我就知道他的衣服八成是借来的,我似乎很了解他。 
  当他形象崭新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并不曾预料生活将起的变化,他就这样不着痕迹地攀附了我的灵魂。 
  我把他带到凌乱的宿舍,然后恶毒的张扬,炫耀我的作品、大学生涯、合影的名流……我仿佛听见他心中的大厦在倾斜,“完了,我们如此不般配。” 
  这就好,我继续:我每月寄钱给我的妹妹;我准备在三十岁之前出两本书,一本书谈什么、另一本又谈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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