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再后来,我就离开了。我虽然不知道郑艳现在在哪里,可是我相信,那做出火辣辣的煎饼的姑娘也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得火辣辣。
如果当初我不知道有“城市”这东西,不知道什么才是更好的生活,不懂得自己有创造的能力,不知道死水一般的乡村生活是可以改变的,也许我会甘心追随父辈的脚印,可是我既然知道了别人在怎样生活,我就不能安于现状了。
可是城乡的差距到底在哪里呢?我常常会在女工的澡堂子里拿目光盯我们厂的女秘书、女车间主任、女统计员、女技术员,我发现脱光了衣服的她们就没有优势了,没有迹象表明她们非得高人一等。
命运的第一个转折(一)
我最终是以“卖血”的方式向着光宗耀祖的路行进了一大步。
我卖血的最直接原因是想买书看。爱萍回去不久就嫁了人,虽然没有过于现代的婚礼,没有自来水、抽水马桶,没有地毯,没有婚纱照,在当地也算得上是有钱人。我的父亲从爱萍那里嗅到了一丝不快的讯息,他一封信、一封信地催我回去。为了证实我活得好,活得开心,我一张汇款单、一张汇款单地往回寄,隔三差五寄一些斗志昂扬的照片,叉着腰,一脸灿烂。在我的身边,为父母、为弟妹,甚至仅仅是为了盖房子而拼死拼活的姑娘多的是,寄钱回家,从来就不是牺牲,因为穷就是我们的过去,致富就是我们的将来,哪怕自己有足够的聪明和念书的兄弟抗衡,可是谁又去计较这些呢?
我第一次卖血是在刚进城市第一年的夏天,我早早空着肚子来到医院。我跟车间主任请假时说:“肚子痛得很,要上医院两个小时。”扣两块钱很有可能挣二百元,这是划算的请假和装病。体检时我嘻嘻哈哈,体检合格后,我俨然没事一样,竭力掩蔽自己的自卑和羞耻。
血站的医生隔几分钟叫一拨人的名字。我一边等待,一边注视着进进出出的人。在这里,看到的只有一种人:穷人。青筋暴出的大爷,皮肤黝黑的大婶,营养不良的学生,还有我——外省打工妹,一个个满脸苦相,一看就是缺钱的人。等了半天,还没叫到我,只听到各自的肚子因为饥饿而抗议的叫。肚子叫,嘴不叫,没有人不是一本正经的,像等候审判的罪犯——因为犯了贫穷的罪。
我是他们中的一员:我的梦是狗屎,我的青春也是狗屎,惟有我的血值点钱。可是我连卖多少血拿多少钱都不清楚,也不敢问。
和我一起走进无菌室的是位嘴上长满“毛”的小伙子,护士小姐为找不到他的血管而大为光火。玻璃上反映出他的脸,他的慢慢涨红的脸,洞察他犹如洞察我自己。血同时涌到我的脸上,犹如血色般红润。从那以后我脸上的皮肤就没有恢复过,若干年后,我花了十倍于卖血的钱,也没能让我的皮肤白过来。
我出了医院就进了新华书店,买了六本名著、八叠稿纸、五支圆珠笔。我对自己的聪明惊叹不止,我想这下我可以把少年的作家梦继续下去了,还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说不定哪一天就成了闻名全国的作家,让我地底下的老祖宗也笑一回,当然是真正的笑一回。
我回来就直接进了车间,匆匆忙忙坐到自己的位子上开始工作。可是仅仅不到半个小时,一阵突然而至的眩晕袭来,我在熨斗散发出来的巨大的蒸汽中一下子失去了知觉。
等我醒来时,大家正在七手八脚地掐我的人中,我听到有人建议送我到医院,我赶紧挣扎着起来。这时候进医院无非意味着花钱,也意味着我下个月的工资将没法寄回家。我听见自己尖着嗓子的叫声:我没事,我不要紧,我不要上医院。
那天晚上,我捧着用血换来的一本本崭新的名著,像宝贝似的抚摸了一遍又一遍。
第二天,父亲突然来看我,来不及伪装的我暴露出了所有的生活真相。父亲一大早就来了,一直站在厂门口等到中午我吃饭时才见到我,趁中午吃饭的半个小时在厂门口见一面,我连一把让父亲坐坐的板凳都端不出来。我面黄肌瘦,一脸倦容,连请他吃一碗面的时间都没有。我眼看着他饿着肚子上了公共汽车,所有的矜持和做作一扫而光,我终究为着自己的任性而放声大哭出来,哭声没有车声响,但父亲仍然听见了。听见了哭声的父亲于是没有回家,等到第二天中午再来,可终究还是再听着女儿的哭声上车,我看到了父亲默不作声的表情。
尽管非常辛苦,一个月下来,七算八算,除了寄点钱回家,所剩的钱也只能顿顿青菜茄子。一九九二年整整一年,我没吃过一顿城市的肉,倒是父亲从被我深恶痛绝的农村带来了不少美味。
城市渐渐成了一面清晰的镜子,照见我笨拙的体态、粗糙的皮肤以及由于缺乏教养而显现出的无知的眼神。
我喜欢游逛,所以从游逛中发现了城市的真相。城市的层次层层叠叠,而我恰恰是最低的一层。城市给我的位置仅仅是缝纫机后的一条板凳和集体宿舍的一张床,我可以为它献身,但它却不曾接纳我的灵魂。缝纫工的灵魂是缥缈的,缝纫工的价值是微不足道的。我对于城市而言,就如一粒尘埃。
但是城市之所以是城市,就在于其不同凡响的容纳力,我们可以埋怨和诅咒,却不会轻易离开。城市虽然默默无语,却昭示着一切,短短半年,尽管生活只有三点一线:车间、食堂、宿舍。但我仍然悟出城市生活对于漂泊者的本质:要想真正被城市接纳,光有投身是不够的,我们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过客,要想立住脚,只有加倍地努力。
上班,我拼命地干,希望多挣一些钱,我常常在熨衣服时就盘算,这一小时熨了几件,折算成书可以买几本,寄回家可以给妹妹买几次糖果。一到休息日我就会捏着仅有的钱往新华书店的路上奔。在路上,每一次我都要和我的胃做一场斗争,我的胃强烈地要求接纳路边香喷喷的炸油饼和茶叶蛋,我的精神说:“不,我要买书,我也要充饥。”我第一次萌生写作的念头是在初中即将毕业的时候,可能升学无望,前途渺茫,现实生活激发不了我的活力,我一定要赋予生活希望及新的意义,这是一种本能的挣扎,我把深夜里突然涌进脑海的一丝灵感忠实地记下来,不怕批评,不怕大人的嘲笑,自由自在地涂写。有过疑问和困惑,大多时是在月光底下,灯火旁边,或在神志不清的山村的晨曦里。
我的第一篇小说写的就是一个叫阿凡的姑娘不愿做一个庸碌无知的农村妇女。“我”非凡美丽,也足够智慧;“我”拒绝了母亲一门又一门亲事的安排,后来选择嫁给一个赤脚医生,总算摆脱了彻头彻尾的农民生活,成了非正式的城市妇人。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常常写这样的东西,为什么我的主人公里没有一个写小说而一举成名,脱离农村的呢?因为我自己常常半途而废,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让我坚持下去。同样阿凡也没有坚定的信念,可是现实中哪里有赤脚医生肯要村上的姑娘?我们村上的赤脚医生娶的可是镇上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卖杂货的姑娘,有白皙的皮肤和不沾泥巴的脚。村镇相隔虽不远,清清楚楚分隔我们的是一条河,河这边是泥巴、庄稼,那边就是水泥和石子混合的路。除此之外的区别就是人家烧煤球和煤气灶,妇人烫大波浪或者剪男孩头;我们呢?我们手上有厚的茧,我们穿着款式陈旧的衣服,我们赤脚走路,我们在河里挑水喝,我们用扇子驱蚊而不是用电风扇。我们喝稀粥,早上晚上都喝稀粥。他们早上油条、大饼,中午干饭,晚上面条。你瞧,多大的差别呀!
如果我的天性不是这么敏锐,这么自私,这么实在,我就不能结合我的诗兴的冲动,遐想成功的美妙。名利双收的诱惑让我越来越沉醉于思想的内景,稍一清醒就回到了泥巴的现实:听鸡毛蒜皮的故事,过鸡飞蛋打的日子,做鸡零狗碎的事情。这种天上人间的反差使我一天到晚神思缥缈,现实成了应付,胡思乱想倒成了本分。我天天趴在缝纫机上、锅台上、床前的踏板上写,写我的“心思”和“抱负”。写来写去也只是这些内容,实在表达不出了就去书里寻找相近的句子抄过来,改头换面一番,然后投入进去欣赏,欣赏自己的心。
命运的第一个转折(二)
那时我就已发现写作既能拯救人又不需要什么投资,后来我总结少年时候之所以写作是由于发现写作的诸多便利:第一,我发现很多书是未上大学的人士所写,这给我一种信心;第二,写作不占用白天的干活时间,不会引来父母的责骂;第三,写作投资不大,旧试卷和练习本,一支笔的投资即可,没有太大的风险。
听上去就不是一种认真的态度吧。确实,我不清楚为了谁而写,我只知道写能给我带来希望和憧憬的权利,抱着这样的念头写作势必到了纸上就成了呻吟或者哭泣或者宣言。岂止是少年时代,逃避现实与追逐梦想仿佛与生俱来。所有为逃避所做的工作,有别于母亲。毕竟我读了七八年书,在我认为,我是不需要老师的,我自动学习,享受乐趣,并且我晓得从乡村里出道的作家有多少。少年的写作梦里,作家不是什么头衔,那是逃脱乡村的手段,它将带我挣脱泥土的纠缠——蚕豆、麦子和水桶的压迫,离开那讨厌的让人熏出眼泪的烧麦秆儿,和没有鱼和肉的四方桌。
我十五岁的时候,开始在县里一家文学报上发表文章。后来,一个小伙子寄来他的大作让我修改。他十八岁,并且准备成为中国的托尔斯泰,我一不做二不休,一二三四五,列了十八条修改意见,狠狠心花了二角四分钱邮票给他寄回去,从此以后这位小伙子给我写了三年的情书,我就帮他修改了三年。第四年他到我打工的城市来找我,我们坐在马路边上探讨文学,这时一个骑自行车过路的裤兜里掉出了一包烟。他迅速冲上去,拾了来,递给我说,烟。烟当然归他。他也不推辞,揣进了口袋。
从此以后,他失去了让我修改情书的权利了,可能到了婚配的年龄,再谈这些虚的不够刺激了吧。他转而把情书改寄给他们那边的一位卖鞋子的姑娘,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十来块钱的邮票,十来块钱的信纸换来了脸蛋红扑扑的老婆,难怪他写信对我说:人的付出与他的得到并不能扯平,有时付出十分汗水得不到一分的收获,有时却又相反,“我的爱妻对我非常崇拜”。
他的话我表示赞同,他的婚姻我也表示祝福,像许多电影里的镜头,恭喜他,起码是在纸上。
少年时代的我在边模仿边写作的生活里,将书主观上分成了五大类:
第一类像爷爷,古板、陈旧,注重章法、礼节和道德。爷爷们的书一般不是我情愿读的,读之原因是没有别的书读,它是惟一的读物。在爷爷的屉柜里、爸爸的床头,读的年代已早,十来岁开始的吧。后来我一看这样的书就头痛,在我的创作过程中,它时时跳出来,带着冷笑嘲弄我,让我对自己产生怀疑。
第二类书像爸爸。你说他旧,他也有爱情;你说他新,他没有爱情的新的手段。他再旧,立场却不动摇。它的结局总是坏人死,好人活,姑娘有人爱。这类老师指定的要考试的读物,它从某种意义上阻碍扼杀了我放纵和大胆的思想。
第三类书像妈妈。她啰哩啰嗦,不厌其烦,要相夫教子,要勤奋好学,要学会做人,把男人的心理摸透。
第四类书像哥哥。像隔壁邻居的哥哥,他说我是流氓我怕谁,我要制造炸弹,我要做老大,我想说太阳从西边上来,我就要说太阳从西边上来。
还有一类书就像我自己。不专一要求别人专一,不上进假冒上进,不深沉故作深沉,不漂亮自夸漂亮,无病呻吟。我见到它的时候大吃一惊,天哪!这不是我自己吗?我的故事、我的语言、我的姿态、我的屁股和我的眼泪吗?
另有一类就不那么好形容了。它虎视眈眈盯着我,审视我,嘲笑我,挖掘我,教我害臊,帮我引路;它离我很远,它洞察一切。我小时候偷铅笔、来月经时胆战心惊;我偷看男生,它都知道但它不指名道姓;它给我留着面子,我不能对它反感。因此,我常常拜访它,听它的教诲、批评和嘲笑,好在它不发出声来。好吧,老实说吧,它就是《平凡的世界》。
我十七岁的时候从广播里听到一位作家的名字,得知他妻离子散,重病缠身。我很想把麦子割完了就去找他,帮他洗衣服,为他蒸馒头,说我崇拜他。但最终麦子割了,要种棉花,棉花栽下去要学缝纫了,缝纫学完就想去打工,这事就耽误下来。有几次想鼓足勇气第二天动身,但没有路费也没有地址,还怕父母责骂。后来听说他死了,哭了几天,想想我写作的欲望,再想这个创造奇迹的人,一个博大无私的人,一个满腹文才的人,一个硕果累累的人,到最终落得贫病而死,还未来得及听听赞誉,尤其是听听我的表白呀,这让我抱恨终生。
我的宿舍是厂里的旧仓库改用的,除了十几张双层床,什么也没有。我由于是后来的,因此被分在靠门口的那张床的上铺,所以写东西就是一件难事。可是即使是分在下铺,也不能享受到那张写字台啊,那上面放满了姑娘们的碗、盘和镜子。于是,我到车间找了一张破损的板凳面,洗干净放到了自己的床上,然后坐下来,把那条没腿的板凳横在自己的腿上写字。我在下班后的深夜,在别人逛街、打牌、跳舞、玩乐的时候,趴在床上写那些认为能改变我命运的文字。那仍然是沿用少年时的做法——写乡愁、写困惑、写周围的一切、写挥之不去的痛苦。无名的焦虑总压迫着我,写东西是惟一可以让自己轻松的方式,否则,就产生罪恶感。我们活在无奈的现实当中,没有音乐、美酒、没有时髦、理解和自由,没有百分之百的快乐和希望。就是在这种极度喧闹的气氛下,在蚊子的叮咬中,在嘲弄和不信任的目光下,在疲乏的夜里,我把心中的感受用笔记下来。
当所写的东西越堆越高的时候,我想到了发表。我无数次把那些誊写得工工整整的文字,装在信封投进邮箱,无数次地期待邮递员给我带来好消息,可是好消息从来没有从邮差的手中光临。
冬天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向同屋的一位姐妹借了一套新衣服,抱着用大白纸写的所谓的小说、散文进了一家日报社。看门的大爷问我找谁,我说找管副刊的。大爷帮我打了个电话,然后他告诉我,管副刊的不在。他还让“管副刊的”办公室的人传话说,外面有人找,让那个“管副刊的”回来后下来一趟。于是我就坐在门卫处等,等到要下班时,终于有一个人进了门,他说他就是副刊部的。
他把我带进了他的办公室,问了一些问题,翻了翻我带来的稿子,然后从中挑选一些留了下来,说看后会给我答复。然后我就出了门。
我在出门的时候频频回头,我记得我父亲第一次从家里带些花生来看我,被我们工厂的门卫挡在门外,从早上六点等到八点还不让进,而那个寒冷的星期天的早上我在床上睡懒觉,起来后看到因在寒风中站得过久而脸色发僵的父亲时,我疯子般地冲进门卫室的情景,我的眼泪开始涌了出来。很多年后,我想起日报社那个看门的大爷让我见到了那位“管副刊的”编辑时,就充满了感激。
转年一个春天的中午,我记得这一天是一九九三年三月三日,我吃过饭回车间,发现一个办公室里围满了人。我刚一上楼,车间里的人全部朝我看,有的人喊出了声音。尽管来城市一年之久,我仍然听不懂常州的方言。我的心跳加快,我以为我做的衣服在哪个环节发生了错误。这样的事比较常见,因为每一批活的款式和做工都有所不同,操作起来,也有区别,一旦发现工序有误,不仅要返工,而且要罚款。我紧张极了,傻呆呆地希望有人来告诉我,我在哪个环节犯了错误。终于,我们的车间主任用不熟练的普通话告诉我说,报纸上有你的文章。我赶紧冲过去,我看到那张日报上加有“编者按”的散文《慈父的女儿》登在头条。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变成了铅字,印在了报纸上。
车间里仅有的一张报纸,从一工段传到四工段,从中午传到晚上,已经破烂不堪。我被来自全国各地的同龄女孩围着,她们用热烈而羡慕的眼睛看着我,似乎也看到了她们自己的希望。
妇产科主任的慈悲(一)
天气很好,或者天气阴霾,都不能阻止妇产科主任看报的习惯,妇产科主任除了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外,在文学界也是德高望重。报上的一篇文章使她想起了去世多年的父亲。她父亲开过纱厂,在当地也算显贵,因而她有机会深造,因而有较好的职业及颇丰的收入。虽然下过乡,支过边,品味过生活的起落,可是生活曾有过的挫折或者岁月的磨炼,没能将她的慈善的本质泯灭。反而使她对社会多了一份达观和慈悲,我就是她慈悲的最佳见证。
也许是《慈父的女儿》中的描述,勾起了她心中的思父情结,她不免多看几眼编者按,编者按里介绍这个作者是个打工妹,十八岁的外乡人,妇产科主任一念之间,动了恻隐之心。
她通过报社打电话到厂里,要我去一趟。
那个晚上,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穿过大半个城市的喧嚣,敲开了那扇真正属于城市的门。那门里果然是我期望看到的那样,女主人衣着华贵,戴金边眼镜,谈吐文雅。快六十岁的年龄,还有着白皙的皮肤,端来我没有见识过的点心,精致的茶杯。我小心翼翼接好,生怕笨拙的手将它攥裂。落座时,柔软的沙发对屁股轻柔地爱抚,仿佛劝其不必紧张,放松一下。先生也很儒雅,弹了钢琴,唱了《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我没见过城市的气派,没见过真正的上等人。在城市生活一年多,也不过是在城市的肛门边转了几个圈。那天晚上我激动万分,亲眼目睹城市的姿态,我激动得面红耳赤,尽管我不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但是我意识到对于我这样一个一无所有的外乡姑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