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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机:勒瑰恩十五篇跨次元旅行记-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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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根的王室

赫根是个舒适的小次元,气候绝佳,植物繁茂丰盛得可以当饭吃。只消抬起手,就能从树上摘下被太阳晒暖的、多汁、丰润、三分熟的牛排果;或者坐在芦姆树丛下,任奶油口味的小果实落在膝上或直接落进嘴里;饭后若想来点甜点,还有又酸又甜又脆的冰酪花。

四五个世纪之前的赫根人显然非常积极奋发、忙碌活跃,修筑了一流的道路,发达的城市,堂皇的乡间大宅和宫殿,四周全环绕着名符其实秀色可餐的庭园。然后他们进入安顿期,现在就只是住在那些美丽的房子里。他们有各种嗜好,以安详但执着的态度进行。有些人致力于种植繁衍更棒的葡萄品种(赫根的葡萄会自动发酵,吃一小串就像喝一杯凯歌香槟①,味道、香气和效果都如出一辙。若一直不采收,任葡萄继续挂在藤蔓上,其酒精浓度可达百分之八十或九十,味道则变得像纯麦威士忌);有些人饲养瞌基②当宠物,那是一种可爱的短腿动物;有些人绣出漂亮的帷帘,供教堂使用;还有许多人乐于从事各项运动。赫根人都很喜欢社交活动。

『注①:Veuve Clicquot,法国知名香槟品牌。』

『注②:原文为gorki,显然影射柯基犬(Welsh Corgi),后者是一种腿短好动的犬种,也是英国现任女王的爱犬。』

宴会上,人人穿得漂漂亮亮,吃几颗葡萄,跳会儿舞,聊聊天。他们的谈话散漫无章,甚至可说无聊乏味,内容包括葡萄的种类和品质,加上大量技术性的细节;天气,虽然平常一贯晴朗美好,但总是可能有——或近来一直有——下雨的威胁;还有运动,尤其是苏波这种典型的赫根运动,需要广达数英亩的大场地,两支队伍,许多规则,一颗大球,地上若干小洞,一座可移动的围篱,一枝平扁的短球棒,两根得分杆,四名裁判,以及好几天的时间。除了赫根人之外,从来没人搞得懂苏波。赫根男人会讨论上一场苏波球赛,其严肃、认真、专注一如他们进行球赛时的态度。其他话题包括宠物瞌基的行为和当地教堂的装饰。他们从不讨论宗教和政治,也许是因为这两者并不存在,已经变成一系列纯粹形式化的事件和仪节,其地位则被另一样东西取代,那是赫根社会的中心要素、焦点、基础,可称之为「宗亲关系」。

这个次元很小,几乎每个人都有亲戚关系。由于赫根是君主制的国家,或者说是由一堆君主群集而成的国家,因此几乎每个人都是君王或君王的后代。每个人都是王室家族的成员。

早期,这种遍地皆贵族的情况造成许多麻烦与冲突。为了争夺王位,对手必先除之后快;历史上有过一段称为「贵族清涤」的漫长暴力时期,一场「宗族之战」,以及短暂却血腥的「表亲反叛」。但到了史帕格的艾督伯十二世在位期间,这一切家族内斗都平息了,因为《血缘之书》这本巨作确立并记录了每一族系、每一个人的家谱。

这本书如今已有四百八十八年历史,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是每个赫根家庭必备的重要物品。事实上,它是赫根人唯一会读的一本书,大部分人都对书中关于自己家族的部分倒背如流。每年《血缘之书增订本》的出版是所有人引颈期盼的年度大事,足以讨论好几个月:年迈的勒维维王子死了,勒维基亚氏从此断绝,多么悲哀;恩多尔四世和玛布博女公爵门当户对,若他俩成婚,史瓦德氏就可望后继有人,多么令人兴奋;拉根子爵出人意料地继承了东佛布的王位,因为他的叔公、伯父、堂哥全在同一年死于非命;还有,「王室编辑委员会」颁布命令,承认艾格莫的私生子的曾孙的合法地位。

赫根有八百一十七名国王,每人都继承了某些土地、或宫殿、或至少宫殿的一部分,但国王之所以为国王,实际统治或据有某个地区这一点并非必要条件。真正重要的是拥有王冠,以及在某些场合(比方另一位国王的登基大典)戴上王冠,以及家谱被毫无疑问地记录在《血缘之书》,以及在本地苏波季开始的第一场比赛坐在球场草地旁,以及出席一年一度的「鱼祝祭」,以及知道自己的妻子是王后、长子是王储、弟弟是亲王、所有亲戚和他们的所有子女都有王室血脉。

为了维持贵族阶级,地位高的人便必须只跟同样地位高的人亲密来往。所幸这样的对象不虞匮乏。就像我这个次元的任何一匹纯种马,血缘都可以一路追溯到「高多芬阿拉伯」③,赫根的每一个王室家族也都源自八个世纪之前在位的赫根-葛兰德的卢格兰。马儿并不在乎这一点,但马主在乎,赫根的众多国王及王室家族亦然。从这个角度看来,赫根可说是个大型的种马培育场。

『注③:Godolphin Arabian,公认与Byerley Turk、Darley Arabian同为现代纯种马的共同父系祖先。』

赫根人有种心照不宣的共识,认为某些王室氏族比其他氏族稍微更王室一点,因为他们是卢格兰的长子的嫡系子孙,而非另外八个儿子的后代;但所有其他王室氏族都与嫡系频繁通婚,建立起牢不可破的连结。每个氏族也各有其无可比拟的独特荣誉,比方祖先是征服了北赫根的半传说人物「利斧艾菲根」,或者祖先是某个旁系圣人,或者家族中历来娶嫁的对象从不曾只是公爵或女公爵,而是一连串血统纯正的王子与公主(其宫殿图书室中的《血缘之书》永远摊开在这一页,供人瞻仰他们毫无杂质的家谱)。

于是,当一年一度的《增订本》带来的新奇感终于消退,王室宴会的王室宾客们总还可以回头继续讨论同宗亲等的问题,例如阿格宁四世的第二任妻子舒特的蒂芳德所生的儿子,究竟是不是那个十三岁时为了保卫父亲的王宫、抵抗反宗族派而战死的王子,因之究竟可不可能是后来即位为舒特王的维格瑞根公爵的父亲。

并不是人人都对这种问题感兴趣,赫根人在这方面的平静狂热令很多其他次元的访客感到无聊或生气。赫根人对外人丝毫不感兴趣,这一点也可能惹人生气甚至愤怒。外国人是存在的;赫根人对外国人的所知就仅限于此,也没兴趣再多知道别的。他们很有礼貌,不会直说有外国人真遗憾,但如果非得去想这件事不可,他们便会这么认为。

然而,他们并不需要去想外国人,这件事已经有人代为料理。赫根的跨次元饭店位于赫姆戈根,那是西岸的一个美丽小王国。饭店由跨次元事务署经营,雇用当地向导;向导多半是公爵和伯爵,会带游客去看每天正午和六点各一次的「守城交接」,该仪式由几位血脉纯正、身穿华丽传统大礼服的王子进行。跨次元事务署也举办一日游,前往另外两三个王国。游览车轻快跑在坚不可摧的古道上,四周是阳光普照的果园和长满野生食物的森林。游客下车看看遗迹,或者步行参观宫殿对外开放的部分。宫殿的主人高傲疏远,但永远文明有礼,正是王室风范。也许女王会走出来对游客微笑,但并不真正看着他们,同时叫可爱的小公主请他们到午餐庭园尽情摘食,然后她便偕公主回到宫殿中不开放的部分,游客则吃完午餐回游览车。就这样而已。

生性内向的我还颇喜欢赫根。你无须跟当地人打成一片,因为不能。而且该地食物好吃,阳光宜人。我去那里不只一次,待的时间也比大多数人长,于是凑巧得知了「赫根平民」的事。由卝文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

一天,我走在赫姆戈根首都大雷格纳斯的主街上,看见古老的「三王室殉教者教堂」前的广场上聚了一群人。赫根有很多一年一度的节庆或仪式,我以为这是其中之一,便走进人群去看。这类活动通常缓慢、隆重、非常无趣,但除此之外别无可看,而且它们也自有一种单调乏味的魅力。然而,不久我便发现这是一场丧礼,而且跟我见过的任何赫根典礼仪式完全不同,尤其是人们的行为表现。

这群人当然都是王室成员,王子、公爵、伯爵、公主、女公爵、女伯爵等等,在赫根哪里不是这样。但他们的举止并不像我向来看到那样充满王室的含蓄、君主的沉稳、皇族的漠然。他们就这么呆站在广场,难得没有正在进行任何规定的仪式职责或传统活动或嗜好,只是聚在一起,仿佛想藉此得到安慰。他们烦乱、难过、没组织、几近吵闹;他们情感毕露。他们正在哀悼,公开哀悼。

人群中最靠近我的是摩根与法斯提斯公爵的遗孀,也是女王的姑姨辈姻亲。我知道她是谁,因为我每天早上八点半都看见她走出王宫,带着国王的宠物瞌基在御花园里散步,而花园旁边就是饭店。有个向导告诉我她的身分。从饭店的早餐室,我看见那只睪丸很大的瞌基在乳酪花树丛下出恭,公爵夫人则凝视远方,那种平静空洞的眼神专属于真正的贵族。

但现在那双浅色眼睛泪水盈眶,公爵夫人饱经风霜的柔软脸庞几乎揪成一团,努力要控制情绪。

「夫人阁下,」我说,不知道自己是否失礼,希望翻译器能提供面对公爵夫人应有的恭敬称呼:「请原谅我,我是外来人,这是哪一位的丧礼?」

她视而不见地看着我,隐约感到意外,但悲伤得无暇惊讶于我的无知或无礼。「希希。」她说,而光是讲出这个名字就让她一时忍不住公然啜泣起来。她转过身去,把脸藏在蕾丝大手帕里,我也不敢再问了。

人愈来愈多,转眼间人潮汹涌。棺材从教堂里抬出来时,挤在广场上的人一定已经上千,等于雷格纳斯大部分的居民都来了,全是王室成员。国王带着两个儿子,跟皇弟一起走在棺材后,尊敬地维持一段距离。

抬棺的人及围绕在棺材四周的人都非常古怪,我从没看过——身穿廉价西装的苍白肥胖男人,满脸雀斑的男孩,发色黄铜、脚踩细高跟鞋的中年女人,还有一个非常显眼、大腿很粗的年轻女子,穿着迷你裙和紧身背心,披一袭棉质黑蕾丝披肩,摇摇晃晃跟在棺材后面,大声哭泣,近乎歇斯底里。她左右两边有人扶着,一边是满脸害怕的男人,留一抹细细小胡子,脚穿双色皮鞋;另一边是疲惫、顽强、面无表情的小个子女人,年约七十,一身黑衣。

在人群的另一端,我看见跟我略有交情的本地向导,那是位年轻子爵,伊斯特公爵的儿子,于是我朝他挤去。这花了我不少时间,因为抬棺一行人正走向宫殿门口,那里停着国王的礼车和马车,而每个人都慢慢跟在他们后面。好不容易挤到向导旁边,我问:「那是谁?那些人是谁?」

「希希。」他说话的声音几乎像哀鸣,整个人沉浸在四周的哀伤中——「希希昨晚死了!」然后,他回到自己身为向导和翻译的身分,试图恢复宜人的贵族神态,看着我,眨眼逼回泪水,说:「那些人是我们的平民。」

「那希希——?」

「她是,她生前是,他们的女儿。独生女。」尽管他非常努力,泪水还是涌入眼眶。「她真是个贴心的好女孩。总是帮母亲的忙。笑容那么甜美。她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像她一样,没有人。哦,她是那么充满爱心。我们可怜的小希希!」这时他崩溃了,哭出声来。

此时国王和他的儿子与弟弟从离我们相当近的地方走过,我看见两个男孩都在哭,国王那张脸犹如岩石,显然竭尽了非人的努力才能保持平静。他那个轻微智障的弟弟神色茫然,紧紧抓着国王的手臂,像个机械人走在他身旁。

抬棺的行列后满满是人,人们往前挤,争相触摸盖在棺材上的白丝罩的边缘。「希希!希希!」众人叫道。「哦,大妈,我们也爱她!」他们叫道。「阿爸,阿爸,没有她我们该怎么办?她与天使同在了。」众人叫道。「别哭,大妈,我们爱你!我们永远都爱你!哦,希希!希希!我们可爱的女孩!」

棺材前进得很缓慢,很不顺,几乎被围在四周情绪激动的广大王族拦住,但最后还是抵达了马车和汽车所在的地方。当棺材放上那辆长长的白色灵车,每一个人的喉头都发出非人似的颤抖呻吟,贵族女性用又细又高的声音尖叫,贵族男性纷纷昏倒。穿迷你裙的女孩看似癫痫发作,口吐白沫,但恢复得相当快,被肥胖苍白男人当中的一个推上礼车。

汽车引擎发出低响,车夫赶起那些白色骏马,车队启程了,速度仍然很慢,相当于步行。人群紧跟在后。

我则回到饭店。那天晚上我得知,大雷格纳斯的大多数居民都一路尾随车队到六哩外的墓园,站在那里观礼,眼看棺材入土。整个晚上,直到深夜,都还有人三三两两回到宫殿和王室宅邸,疲惫,双脚酸痛,满脸泪痕。

接下来几天我跟那位年轻子爵谈话,他解释了我见到的这个情景是怎么回事。我原本已经了解,赫姆戈根的每一个人都有王室血统,与本国(以及他国)国王有直接亲戚关系;但我不知道的是,这里独独有一个家庭不是王室,而是平民。他们姓嘎特。

这个姓,还有嘎特太太娘家的姓,土格,《血缘之书》里完全没提。嘎特或土格家从不曾有人嫁娶过任何王室成员,连贵族也没有。他们没有「年轻英俊的王子引诱了靴匠的美丽女儿」这种家族传说。他们根本没有家族史。嘎特家人不知道祖先来自哪里,也不知道落脚在这个王国已经多久。他们世代以制靴为业,但在阳光普照的赫根很少有人穿靴。嘎特先生(一如他父亲以前做过的,也一如他儿子正在学习的)为「守城王子」制作华丽的皮靴,为太后制作难看的毛毡靴,后者冬天喜欢在小肉草的草坪上带着她那几只瞌基散步。阿格比叔叔负责鞣皮,依尔丝姑姑负责把羊毛做成毡,尤莉姑婆养羊,法夫维表哥则吃太多葡萄,成天醉醺醺。长女绮绮有点野,但心地还是很好的。而希希,可爱的希希是次女,是全王国心爱的宝贝,「赫姆戈根的野花」,「平民小女孩」。

她身体向来不好。传说她爱上了年轻的弗罗帝王子,但王子当然不可能娶她。据说有人看过他们黄昏在王宫桥附近交谈,一次,或不只一次。我这位子爵显然想相信这个故事,但又觉得很难相信,因为弗罗帝王子已经出国三年,在海夫维念书。总之,希希的胸腔很弱。「平民常这样,」子爵说:「这是遗传。总出现在女性身上。」她的健康逐渐走下坡,变得孱弱苍白,她从无怨言,总是带着微笑,但那么消瘦、那么安静,就这样日复一日逐渐凋零,直到最后躺进了冷冰冰的土里,甜美的希希,赫姆戈根的野花。

整个王国都哀悼她的死,他们的哀悼之情激烈、夸张、无法慰藉、充满王室风范。国王在她的墓穴前哭了。开始铲土埋葬之前,王后摘下钻石胸针放在希希的棺材上,这枚胸针已经母女相传十七代,是北方厄宾拉沙氏族的传家之宝,从不曾被没有厄宾拉沙血统的人碰过,现在却进了「平民小女孩」的坟墓。「这胸针比不上她的眼睛明亮。」王后说。

这场丧礼之后没多久,我就因故必须离开赫根,其后三四年都忙着到别处旅行,等到重回赫姆戈根王国时,全国同哀的奇观早已结束。我想找那位子爵,但他已经不再担任业余向导,因为继承了家业:伊斯特公爵的头衔以及王宫新翼的一处住所,还有权享用一座王室葡萄园,为他举办的宴会提供葡萄。

他是个好青年,略带独创性,因此才会来当导游;事实上,他对外地人的态度相当和善。此外,他有礼到束手无策的地步,而这点受我利用:他不大能拒绝直接的要求,所以只能应我请托,在我待在赫姆戈根的那个月邀我参加了好几场宴会。

这时我发现了赫根人的另一个话题——这话题可以使运动、瞌基、天气、甚至宗亲问题都相形失色。

赫姆戈根的王室,对土格家和嘎特家(当时约有二十人)兴趣十足,百谈不厌。小孩剪下他们的相关新闻收进剪贴簿。子爵的母亲珍藏一副杯盘,上面有嘎特家「大妈」和「阿爸」结婚那天的画像,四周还环绕镀金卷饰。赫姆戈根王室成员以相当业余的油印报纸加上快照,报导平民家庭的生活,不但在全国上下极受欢迎,连邻近的卓荷和维格玛兹两国也争相阅读,因为那里没有平民家庭。南方的邻国拗伯依比较大,不但有三个平民家庭,还有一个真正的、活生生的败家子,人称「拗伯依老浪子」;但就连在那里,大家也很关心嘎特家的八卦,诸如绮绮的裙子有多短,土格大妈都把内衣煮沸多久,阿格比叔叔身上长的究竟是肿瘤还是只是脓包,波德叔叔婶婶是打算夏天去海边度假一周还是秋天去维格玛兹山丘郊游——拗伯依人讨论这一切的热心程度,几乎跟那两个没有平民的王国或赫姆戈根不相上下。而希希头戴野花冠的画像(根据一张据说由弗罗帝王子拍摄的照片画成,尽管绮绮坚称是她拍的)更是挂在十几座宫殿的千百个房间里。

我认识了几个并不像一般人那样热爱这话题的王室成员。佛佛德老王子颇喜欢我,尽管我是外人。他是国王的表亲,也是我那个继承公爵爵位的朋友的叔叔,对自己不落俗套的基进想法十分自豪。「他们都说我是家里最叛逆的一个。」他用那狺狺吠叫般的声音说,满布皱纹的双眼闪闪发亮。他养福拉尼而非瞌基,而且对平民毫无耐心,甚至包括希希。「太软弱了,」他狺狺吠道:「没有活力。没有血统。一天到晚在宫墙外面逛来逛去,希望被王子看见,结果感冒死掉。他们全都有病,一群有病又无知的乞丐。家里脏得要命。装模作样地演戏,这他们最会了。丑事,尖叫,丢锅摔碗,黑眼圈,脏话——全是演戏,全是骗人的。一两代之前那乱七八糟的家族还有两个公爵呢,这是事实,我知道。」

的确,当我开始注意那些八卦、报导、照片、还有在大雷格纳斯街上来来去去的那家平民本身,他们的下层阶级作风确实显得相当坚持,甚至明目张胆:也许最适合的形容应该是专业化。无疑绮绮并非刻意计划怀上舅舅的孩子,但事情发生之后,她可也没放过大肆渲染的机会,碰上任何手拿笔记本的王子公主都把自己的不幸故事再说一遍,说土格舅舅把半腐烂的葡萄塞进她嘴里,害她醉得大吐,然后撕下她的衣服干她一场。这故事愈讲愈夸张,愈讲愈咸湿直露,最后是十三岁的霍多王子写下绮绮绘声绘影的描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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