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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预言师-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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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经理:胡扯!李良怎么可能是内鬼,打死他我都不相信他会出卖恒远,他比我还要忠心。不过……

助理:不过他忠心的是恒远,和你只忠心周总完全不同。如果他能找到一种可以让恒远更加飞速发展的办法,即便需要付出把周总赶下台的代价,他也愿意,他是制度的信徒。

陈决吐口气,靠在椅背上思考了五分钟才回复道:你想太多了。

助理:希望如此。我睡了,你也早点睡吧,晚安。

经理:嗯,睡吧,晚安。

杨牧下线,助理的头像毫不犹豫的就暗了。

陈决觉得她分析的很有道理,但他还是不相信李良会是内鬼。内鬼,干的是通敌卖国的活,而陈决觉得李良应该不会做这种事。如杨牧所说,李良愿意拿周总作为代价,只要能壮大‘恒远’。但这一定是在忠心的前提下,如果是内鬼,那另一方又能是谁?放眼望去,也只有‘山峰’这个最强有力的对手了。

又喝完一杯咖啡,陈决自进门开始,已经抽了五根烟。

其实‘恒远’所有位高权重的人,都是无比狡猾的,而且都是骨子里狡猾的。表面上跟你可以无话不谈掏心掏肺,但谁都明白,都是假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任何身处要职的人都必须懂得用伪装来保护自己,否则后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摔的粉身碎骨。

达尔文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论大家都知道,但很多人都理解错了。

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在动物群体中,大家必须不断去进化以此使得自己能够活下去。

它的真正意思是:动物繁衍的每一个新生代,都会有基因的变异,而变异为能适应环境的个体便会活下来,反之,不能适应的便会死亡。也就是说,并没有发生哪个动物个体从不适应,然后经过自己努力后来又适应的事情发生。最简单点说,就是活下来的均为天生能适应环境的。

而变异,是随机的。

那么,放到现实社会中来说,就是大家生下来就已注定了自己是否能适应成功的法则。

适应的,成功。

不适应的,一辈子碌碌无为。

所以成功也是随机的?当然不是。每个人生下来都不知道自己是否拥有适应环境的优良基因,所以人要用后天的努力,来证明自己有这个基因,自己是往优势方向进化的先进分子,是不需要被淘汰的那一类。

社会很残酷,残酷的是很多孩子从小就懂得如何说话,懂得用‘都好’来回答别人所问的‘爸爸好还是妈妈好’这个对孩子来说最尴尬的问题。

很多事从很多年前就能看出端倪,很多人从很小的事就能看出心思。

陈决抽完第十根烟的时候,让自己停下关于社会残酷的思考。

关电脑,洗脸,睡觉。

两米乘两米的大床是陈决当初特意订做的,因为他很喜欢那种在大床上睡觉的感觉。但凡是个真爷们,基本上都喜欢睡觉的时候变换各种姿势,极尽所能的伸展躯体。就像男人在做…爱的过程中,总喜欢变换各种姿势抚慰女人,总喜欢极尽所能的往里面深入,越深越好……

陈决之花了十分钟就睡着了,脑海里想的最后一句话是:老鹰,祝福你。

第二百六十四章 回忆如糖

光阴荏苒,已经到了冬天。其实本书作者在当初记录这一系列所见所闻时,并没有考虑到它对读者来说,是否是一个好的故事。但这也不重要了,毕竟当一个人跟众人说他的某些经历,目的大多只是有个倾诉的机会,说一说讲一讲,至于听众信还是不信,觉得好还是不好,不是说话者能控制的。

这天下雨。

初冬的冷风和着雨打在人脸上会很疼,但在这条不知名的乡村公路上,对两个旅行的年轻夫妻来说,再凛冽的风都无法吹动他们一丝一毫的情意。老鹰拉着老婆的手,另一只手替她撑着伞,漫步在这条人烟稀少但不荒凉的路上。

结婚三个月了,情意浓厚自然是不用说的,新婚必然是这样。更为难得的是他们并不觉得婚后的生活有多么的枯燥,白天不管在哪,心里都记挂着对方,记挂着那个叫做家的地方。

归属感这种东西不是谁都有的,有些人就没有,他不管结没结婚,有没有老婆,都无所谓自己是否常年在外。在外面的时候只要抽空去搞搞鸡或者说找个和他一样情况的身体上很寂寞的人一起做做…爱就行了。

老鹰和她的老婆显然是属于有归属感的人,尤其是老鹰,别看他以前几乎天天晚上都要换一个女人干,但放浪只是他的外衣,内心其实是非常想有个家的。这是百分之九十的浪子们的心理状态,表现在外的是对任何人都不会留恋,但心里是非常盼望安宁和安心的生活。

“鹰,你说我们以后会不会像我朋友和她老公一样,吵的好凶啊?”老婆一脸担忧,低头看着自己脚尖道。

“不会的,我不喜欢吵架,再说了,我也舍不得跟你吵,最重要一点,我是爷们,怎么可以跟女人计较呢。”老鹰很爷们道。

“那也不一定啊,未来的事谁也没办法断言。而且结过婚就多了很多很多的琐事,也许哪一天你就厌倦了这种日子,况且我比你大那么多,以后比你老的快很多,不好看了…你就不喜欢我喜欢别的女孩了。”老婆很没安全感的说着。

“操,你放心,我要是敢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就教我天诛…”

老鹰正咬牙切齿面色凝重的发毒誓,却被老婆用手按住嘴:“好了,谁要你发毒誓了,我相信你噢。”

“嘿嘿。”老鹰傻笑着,在老婆的脸上亲了一下。

幸福的一塌糊涂。

那边老鹰幸福的欲仙欲死,陈决却蛋疼的如花似玉。最近他跟春水吵架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多到差不多可以平均到两天一吵,而且都是吵那些很小的琐事。比如陈决说你烧的菜不好吃,然后春水答说我就这水平,你不喜欢就不吃;春水说你少抽点烟,陈决就回答说大老爷们抽烟怎么了,有什么问题?

……

按理说天冷了,就算是脾气火爆的人也会在这个季节平静一些。他俩倒好,反过来了,夏天的时候好的很,冬天的时候就都像吃炸药了一样,到一块不到两三个小时就吵。

其实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陈决的问题。因为他是男人,琐事上本来就应该让着身为女人的春水。但从客观来说,两个人都有问题,跟刚刚孵出小鸡的老母鸡一样难伺候、难沟通。

陈决有一点还是做的很不错的。就是每次两人冷战了几天后,都是陈决主动去找她的。因为每每暴躁过后,陈决静个几天,最后都会想:她现在肯定很伤心,不定躲在哪个角落里哭呢。而一想到春水梨花带雨的模样,陈决就于心不忍,觉得再怎么样也不能丢她一个人孤独寂寞的伤怀着。

很矛盾的一种心理,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之前又要那么暴躁呢?但事实就是这样,陈决自己也想不通。

春水有时候实在受不了了,就说分手。话说的倒是坚定无比,但只要陈决软一下,哄一下,她就又不提分手这档事了。男人和女人吵架时,女人说分手这是很正常的。同样的,陈决一听她说分手就满心不是滋味,同样的,一想到分手后,春水一定秉承文人的长情,也许得花个十年才能从他陈决的影子里走出来,这…等于是毁了春水的一生,那陈决的罪过可就太大了。

简单说。两人在争吵的时候吵的你死我活,但一静下来细想一下,又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不讲道理、不冷静。

有种七年之痒的味道。

继续下去又太折磨人,但分开又舍不得。坑爹的爱情。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非得将人折磨的蛋疼咪咪疼,也仍不肯罢休。

这天,在冷战了三天后陈决再次主动打电话约春水出来逛街。两人走在步行街上,拉着手。

“唉…”春水一点精神没有,对周边的各种店铺也失去了兴趣。

“怎么了?”陈决转头问。

“你现在一点不爱我了。”春水的语气继续颓废。

“怎么我就不爱你了?”陈决皱眉。

“你看,你现在跟我说话都习惯用质问的语气,好像都是我的错似的。我不想跟你说话了!”春水生气。

“我哪又错了,我真不明白,你说我不爱你了,你自己又是什么样的态度?难道都是我的错吗?”陈决胸口似乎有团火腾一下就起来了。

然后春水没有再接话,挣扎了几下,没有挣脱被陈决拉着的手,她面色如霜的沉默下来。陈决看她一眼,也沉默了。两人就这样沉默的走到了步行街的尽头。

尽头是一条条纵横交错的小巷弄,大多都是民国时期的建筑,现在一直都保留着没拆。但这里由于宣传不够,所以一般只有h市本地人才知道这里。

现在是星期二的晚上八点,而这些巷弄里只有几盏昏黄的路灯,走上去也别有一番感觉。一般情况下到了晚上这里就没什么行人了,大家为了安全着想,都会选择从人流量大一些的步行街主辅路走。

说曹操曹操到,说到不安全,这里就出现了三个劫匪。

大冬天的,陈决黑色风衣的衣角在凛冽的寒风中轻轻摇摆。看到迎面走来的三个男人,陈决下意识的把春水拉到自己身后。

三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停住脚步,陈决和春水也停住脚步。

“哥们,钱拿出来。”劫匪a直截了当,三个劫匪手上均握了一把大约四十公分的砍刀。

陈决干咳一声,脸上的表情有点怪异,正好路灯的微弱光亮打在他的脸上,恰好可以让三个劫匪看清他的脸。

“嘿,哥们,快拿钱,不然我们可就自己动手了。”劫匪a的声音更加低沉了,手上的砍刀好像在微微颤抖。

“哎,老大,那个女人挺漂亮的,咱们要不……”劫匪b很没风范的淫笑。

“没得说,自然是咱们兄弟几个带回去轮流享用一下了,嘿嘿嘿。”劫匪c更加没风范。

劫匪不应该是这样的。

要么劫财,要么就劫色,既劫财又劫色的不专一劫匪肯定不专业。劫匪不专业就会吃亏,吃很大的亏。

于是陈决出手,先是一拳打断劫匪c的鼻梁,然后又一拳打掉劫匪b的四颗牙齿。最后一脚则将劫匪老大,也就是劫匪a,踢飞至五米开外。

于是三个劫匪都倒在了地上哼哼唧唧。

整个过程只有三秒,三秒三招,对陈决来说太慢了,但对这三个之前总共只干过两票,共计抢得两千块钱的劫匪来说,就不是一般的快了。

“操!”陈决一脚踩在劫匪c的头上。

劫匪c立刻昏厥,有轻微脑震荡的可能。

“操!”陈决第二脚踩在劫匪b的裤裆。

劫匪b也立刻昏厥,可能有什么后果,也许只有男科医生才知道。

“操!”陈决第三脚踩在劫匪a的腹部。

于是劫匪a听见了自己肋骨断裂的声音。

夜风更加凛冽,陈决顿时觉得通体舒畅了。老鹰说的不错,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有几人送上门来给你打,那绝对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走吧。”陈决牵起春水的手,面带微笑的离开。

咖啡厅。

大厅中央的钢琴师正在专注于弹奏肖邦的曲子。

“我看看你的手。”春水仔细查看着陈决的手,上面还有血迹,应该是打劫匪时劫匪脸上的血。一番摸摸捏捏后,春水确定他没事,幽幽的叹了口气:“以后我不跟你耍小脾气了,好不好?”

“这话我不爱听。我不想看到你为了讨我欢心而改变自己,只要你永远都是你,我就会一直爱。而且应该是我以后不再凶你才对,作为一个爷们,应该有爷们样才行。”陈决喝口咖啡,抬手摸了下她明媚的脸庞。

“呵,你啊,比我会说多了。”春水托着下巴,陷入回忆。

而陈决,靠在椅子上,也陷入了沉思。

有的回忆如刀,刀刀都割在人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有的回忆如糖,甜到骨子里。

两个人,都在想着同一件事,那就是他们的初次相识……

第二百六十五章 旅途的颜色

好像每对情侣的初次相识,都会是他们之间最美好的时刻。日后无论怎么寻找,都无法再找到那种‘初次’的感觉。就跟女人破…处一样,以后做…爱再多,也不再有第一次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加撕心裂肺的幸福感。

人都是很贱的,非要是第一次,非要是处的才觉得好,多了就觉得不好玩没意思了。

为什么总是这样呢?我想,这恐怕和我们在母亲肚子里就不停地要吃这要吃那,导致母亲总是让父亲去买这买那有关吧。

坐在安静的咖啡厅里,陈决和春水的思绪都飘到了他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就和方才在那个昏暗不安全的小巷弄里一样。

那天也是晚上,在另一个寂静黑暗的古老小巷,刚刚逛完街,为了方便抄近路回家的春水遇到了三个劫匪。那是她生平第一次遇到抢…劫(大部分遇到抢…劫的人都是第一次吧),说不害怕那是骗人的。但她还是很镇定的把钱和手机都交给了劫匪,本以为就可以走了,但那些不专业的劫匪不想甘休,短暂的商量下快活的先后顺序,就有个劫匪抓住春水的胳膊,往墙上按去,另外二人则把风。

春水知道就算她大声呼救也没用,因为附近根本不会出现人。她脑子飞速运转着,开始考虑是不是应该假装顺从,然后偷偷拨通110;或者是直接一头撞墙上死了算了……

“操!”

抓着春水的劫匪听到一个声音,只看见一个黑影朝自己飞来,下意识的皱了皱眉。下一秒他就倒下了,脸部受到陈决的一飞腿,倒飞出了七八米远,当即昏迷。剩下两个劫匪二话没说就上,但是后果可想而知,陈决又花了一秒就把他俩也给打昏迷了。

然后陈决拍拍双手对地上的三人说了一句很帅的话:“要好好做人,知道吗?”

“谢谢…”春水很庆幸。第一次被抢…劫,然后就第一次被英雄救美了。这种只在电影里才能看到情节奇迹般的发生在了她的身上,果然如同行们所说的,写故事写多了,自己遇到精彩事情的机会就会增加很多。

“不用谢,在下举手之劳嘛。”陈决那会正好在努力跟着那位自己开武馆的师父学习。刚刚从武馆被师兄和师父打的一肚子憋屈,恰好在这里都释放了。确定三个劫匪都昏迷了之后才转过头看看春水,这一看不要紧,陈决呆住了,深深的呆住了。

不是因为春水多么美丽,而是因为那种环境那种气氛下,春水身上所散发出的气质,足可以用‘摄人心魄’四个字来形容。“哇…擦…靠…”陈决不自禁的感叹。

“谢谢你。”春水再次道谢,还微微朝陈决福了一福。

“咝…不用谢,你有没有事?”陈决一颗心狂跳,感觉自己已经被彻底电晕了。

咖啡厅。

“我叫陈决,你呢?”

“嗯,我叫春水。”

“还有春这个姓?”

“有的。”

“那种地方晚上就不要去了,白天最好也别去。”

“谢谢,以后我会注意的。”

“不用老谢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你为什么总是不看着我?”

春水这才抬起头,第一次正视这位救了她的英雄。

唉,也许孽缘就是从这开始的。

如同陈决觉得春水的气质已经把他的魂勾走了一样,春水也在这一刻觉得自己的心被他的气质勾走了。

孽缘正式开始,回忆结束。

时光回到轨道上来。此刻的他俩就像是两部录像机在放着同一部片子,进度也是一样。

两人都在笑,温暖的笑。

很显然,那晚的情形和今晚一样。都是在偏僻不安全的小巷里,都是面对三个劫匪,主角都是陈决这个伪英雄。

命运似乎在无形中敲打了他俩一下,告诉他俩,要时常想想以前,想想以前是多么美好,而现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难道你们还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不知足吗?

“对不起。”

“对不起。”

几乎是同一时间,两人都说出了这三个字,然后他们默契的相视而笑,那种比中一个亿大奖还要神奇的默契仿佛又回来了。

晚上是在陈决家,春水把陈决堆积了好几天的衣服给洗了,不过他的袜子太臭了,以至于洗完袜子后她好长时间都觉得自己身上臭臭的。

陈决笑着说以后袜子还是我自己洗好了,你一个大家闺秀洗那么臭的袜子,我想想都觉得不搭。但是春水摇头,说只要是女人,家务就是必须要做的,这就跟男人得上战场打仗一样,各自的责任而已。

又来了。陈决不喜欢听春水说古代女人是多么多么的守规矩,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千百年前的那些规矩已经过时了。况且,陈决本来就觉得男女是应该平等的,一个爱自己女人的男人,就应该会疼惜自己的女人。

第二天,两人在陈决家里待了一整天,也做了一整天的爱。好像要把这辈子的爱都做完一样。其实是因为他们度过了这个很多情侣都过不去的难关,从初见到熟识到互相非常了解,再到莫名其妙的爱情烦躁,最后,过了这关,就是趋近永恒的爱。

如果你不相信这世上有永恒的爱,那也不必拥有爱情了。因为爱情需要无比高昂的信心,否则根本长久不了。

晚上的时候,两人出门。

再逛昨晚那条小巷的时候,陈决在想那三个劫匪怎么样了,会不会留下终身的残疾,特别是被他一脚踩在裤裆的家伙,会不会就此断子绝孙呢?但那些都是他们自找的,他们太不厚道了,抢钱陈决能接受,但看人家女人柔弱就想顺带劫个色,陈决就接受不了了,必须除之而后快。

春水则好像已经忘了昨晚的事,闲庭信步的走在陈决身边。

“春水,你平时只写小说吗?散文诗歌之类的文字写不写?”陈决忽然心血来潮,也一直没问过这样的问题。

“散文写的多,诗歌少,至今为止,散文集出过一部,诗歌都是写着玩的,没出版过。”春水答。

“跟你说个秘密。其实我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个作家,你猜原因是什么?”陈决笑。

“不知道,莫非是觉得写的东西可以出现在书本中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春水也笑。

“那肯定不是,小时候不觉得课本文章的作者很牛,小学那会儿课本里很多都没署名,后来才知道是编纂教科书的老师写的,根本不是像初中高中课本里那样都是名家作品。我说了你肯定要笑,我想当作家的原因是我小学老师的梦想是作家。那时候我那语文老师应该有三十多岁,她有天上课无意中提到的,说她这辈子最大的梦想是当个不用自费出版的作家,而且很悲伤的说也许这辈子都无法实现这个梦想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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