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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修真农民-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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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克申兄弟,我这次来呼伦贝尔草原,除了带着孩子们来拍戏外,还想买几匹马回去,你是行家,能不能帮我挑选几匹骏马。”一顿饭下来,方云和拉克申已经是称兄道弟了,剔着牙,方云笑呵呵的问道。

“买什么买,不是我吹牛,方圆几个镇子,没有人牧养的马比我更好了,等下我带你去我的牧场看看,我挑几匹送给你。”

拉克申一把拍着胸膛说道,刚刚一家子人轮流敬酒,方圆全部酒到杯干,连脸都不带红一下,更是让大家对方云好感大增,喝酒豪爽的汉子最受他们的欢迎了。

方云大喜,连忙说道:“真是太好了,那就麻烦你了,不过钱还是要付的,虽然我不清楚骏马的价格,但是也知道几匹骏马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

拉克申不高兴了,牛眼一瞪:“不就是几匹马吗,你跟我客气什么,小娜仁可是我们家的无价之宝,不是区区几匹马可表达我们的感激的。”

方云摇头苦笑,当时那么一群小家伙,就算惊牛没被阻止,也不一定就会伤到小娜仁,拉克申一家口口声声感谢自己白雕救了小娜仁,实在是让自己不知道怎么说了。

最后还是没有开口和拉克申争辩,先去看看再说,要是挑选到满意的骏马,大不了临走时把钱硬塞给他,或是偷偷藏到他身上也行。

方云跟拉克申闲聊着,小胖妹带着一群小家伙喂白雕,大妞比较文静,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边,拉克申老婆其木格看着文静的大妞满心欢喜,拉着大妞小手说话,自己家的闺女可爱是可爱,但是太调皮了,一大家子宠着快无法无天,让她头疼得要命。

大妞现在丝毫也不怕生了,小嘴甜甜的叫着阿姨,其木格恨不得把大妞搂在坏了好好心疼一翻。

“阿姨,这是我拍的相片,给您看看。”大妞说起家里的动物,其木格两眼放光,虽然在电视上看见过,总是感觉不过瘾,恨不得亲眼看看,大妞忽然想起自己拍了好多家里动物的相片,连忙从背包里掏出相机。

“好漂亮的相机。”其木格满脸欢喜的接过相机,这个相机是迪伦送的,方云家里的小家伙每人一个,特别定制的,外表非常卡通可爱,小家伙们非常喜欢,逮住什么都咔咔咔拍上几张。

“好美丽的风景,咯咯,这些羊驼真可爱,小家伙们还骑着羊驼追杀野猪,真是太好玩了。”翻看着相机了的照片,其木格顿时被吸引住了,完全不同于大草原的江南水乡让她沉醉不已,尤其是小家伙们骑着羊驼追杀野猪的相片,更是逗得其木格咯咯直笑。

巨蟒,野猪王,猛虎,虽然威猛霸气,其木格却是不怎么喜欢,称赞了一声真威猛就翻过去,看到大妞随手拍摄的小灰灰时,其木格顿时吸了一口凉气,连忙招呼拉克申:“嘶……狼王!拉克申快来看,这是不是狼王!”

“狼王,快给我看看!”拉克申大吃一惊,顾不上和方云聊天了,几步窜过去接过其木格手中的相机,仔细一看忍不住吸了口气:“嘶……,还真是狼王。”

看着相机里牛犊子一样大的小灰灰,夫妻俩倒吸着凉气,满眼的崇拜敬畏,如果说对于白雕只是喜爱的话,对于苍狼则是深深的崇拜。

苍狼与白鹿是蒙古人的远古图腾。在《元朝秘史》和《史集》都对蒙古人祖先的传说有着详细的记载。远古时期,蒙古祖部落与其他突厥部落发生了猛烈的战争。最终由于蒙古部落势单力孤被他部所灭,仅剩下两男两女幸存于世,他们逃到额尔古涅昆山中隐居。

后来他们的子孙繁衍兴盛,分为许多支系,狭小的山谷不能容纳这么多人,于是他们迁至宽阔的草原居住。其中一个部落的首领名叫勃儿帖赤那(意为苍狼),他的妻子名叫豁埃马阑勒(意为白鹿),他们率领本部落的人迁到斡难河源头不儿罕山定居下来。

方云哭笑不得,整天跟在妞妞屁股后面,狐假虎威的小灰灰,竟然还有这么大的来头,没想到家里那么多动物,猛虎,巨蟒,白雕,野猪王,哪个不比小灰灰更威猛,倒是整天在村子里闹得鸡飞狗跳的小灰灰,更加让拉克申夫妇震撼。

拉克申甚至想去方云村子里亲眼看看小灰灰,方云倒是不觉得小灰灰怎么威猛,身材倒是高大威猛了,像个牛犊子一样,看到的人都啧啧称奇。

却是没有一点狼的高傲,整天要不就跟着老黄狗调戏村里的母狗,要不就是屁颠屁颠的跟在小胖妹身边拍马屁,尾巴摇得呼呼响,一点也不像狼,起码游客们都没把小灰灰当成狼,都以为是哈士奇,而且还是变异的。

“妞妞,别玩了,拉克申伯伯带我们去看马了。”休息得差不多了,众人走到门外,方云哭笑不得,喂个白雕还玩上了,无视了白雕幽怨的眼神,方云笑呵呵的招呼着玩得不亦乐乎的小胖妹。

“骑马!妞妞要去骑马!”小胖妹眼睛一亮,手里提着的肉条往白雕嘴里一塞,蹬蹬蹬跑到方云身边,一把抱住方云的大腿摇晃着。

白雕鹰喙比刀子还锋利,看着小胖妹把肉条塞过来,连忙把嘴巴长得大大的,生怕锋利的鹰喙伤到妞妞小手,小胖妹急着骑马去,用力过猛,差点把肉条塞到白雕嗓子眼,白雕被哽得直翻白眼,泪汪汪的看着小胖妹,小主人太坏了。

方云头疼的看着裤子上两个油渍小手印,看到豆豆她们也想扑上来抱着自己,连忙阻止豆豆她们的动作,赶着小家伙们洗手去。

赶往拉克申放牧的草场,一群群牛羊悠闲的啃食着青草,小羊羔咩咩叫着,顿时吸引了小家伙们眼光,小胖妹蹬蹬蹬跑上前一把抱住一只小羊羔,喜滋滋的咯咯直笑,有了妞妞带头,不一会每个小家伙都抱着一只小羊羔,喜滋滋的逗弄着。

忽然远方一阵轰隆隆的奔跑声传来,方云眼睛一亮,一匹火红的骏马奔驰在广阔的草原上,四蹄翻腾,长鬃飞扬,壮美的姿势宛若历尽艰辛穿洋过海的信鸽,宛如暴风雨中勃然奋飞的海燕。骏马仰天长啸,那动人肺腑的马啸声嘶响彻原野。

应和着这悲壮的嘶鸣,四面八方涌出一片杂色的马群,海潮般势不可挡地从苍茫的草地上滚了过来,成千上万匹马聚集在一起,呼啸奔腾。

随着牧马人一声声吆喝,奔腾的马群慢慢停下脚步,悠闲的啃食青草,不时甩着脑袋,呼噜噜的打个响鼻。

看着这群骏马,方云两眼放光,是马三分龙,对于这种大自然的精灵,方云早就神往不已。

第293章 选马

不但方云看着马群两眼放光,小家伙们更是两眼冒着小星星,一把放开小羊羔,哇哇叫着跑上前,小胖妹直接就盯上了领头的那匹火红色的骏马,蹬蹬蹬跑上去,一巴掌拍在头马屁股上。

“小心!”拉克申吓得脸色苍白,头马的性情暴躁,桀骜不驯,就是牧马人都不敢靠近它,不知道多少人看上这匹头马,想要驯服它,全部以失败告终,一个个摔得鼻青脸肿的,最惨的那个被头马一蹄子踢在胸口,在医院足足躺了一个多月。

小家伙们动作太快了,还没反应过来就跑进马群,尤其是胆大包天的小胖妹,直接就给了头马一巴掌,拉克申脸上苍白,正准备上前救人,几个牧马人挥舞着套杆准备把头马和小胖妹隔离开来。

谁知头马的反应完全出乎,众人吧嗒一声下巴砸在脚上,不可思议的看着头马轻轻的拱拱小胖妹,轻轻的晃动着硕大的马头,逗得小胖妹咯咯咯的笑,完全是一副亲昵得不行的样子。

头马欢快的嘶鸣着,忽然卧倒在地上,拿着眼睛看着小胖妹,呼噜噜的打着响鼻,似乎在邀请妞妞骑上来。小胖妹手脚并用,麻溜的爬上马背,等妞妞坐稳,头马轻轻的站起身,四肢一抬,轻快的围着马群奔跑,小胖妹清脆的欢笑声撒满草场。

看着欢笑的小胖妹,众人的眼神从不可思议变成震撼,最后转为崇拜,不说小胖妹神奇般的亲和力,单单骑在光溜溜的马背上,随着头马的奔跑,小身子跟着起伏,犹如和头马融为一体。

单单这一手,就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牧马人,没有个十几二十年的骑马经验,也是不可能做到的,更别说小胖妹两手根本没抱住马脖子,还不时的跟大家欢快的招招手,虽然头马奔跑速度不时很快,也足够牧马人惊叹不已了。

“马语者!绝对是天生的马语者!”看着骑马欢笑的小胖妹,拉克申喃喃自语的说道,马语者是指天生就能和马匹亲近,能够听懂马的语言,和马匹交流,如果驯马的话,绝对是最顶级的驯马大师,再桀骜不驯的马匹,到了他们手里也会乖乖听话。

相对之下,别的小家伙就差了许多,尤其是胆量方面,虽然天天跟妞妞相处在一起,身上也带有一些对动物的亲和力,却不敢像妞妞一样,一上去就给马匹一巴掌,只能眼馋的看着小胖妹骑马欢笑。

拉克申笑呵呵的让众人选了几匹性情温顺的小母马,架好马鞍缰绳,抱着小家伙骑上马背,欢呼着追赶妞妞去了,小家伙们骑术还是挺好的,骑在马上有模有样的,毕竟在家里骑惯的野猪和羊驼,有时候也会骑着大老虎溜达一会。

安排完小家伙骑马,拉克申开始帮方云挑选好马,一边挑选一边给方云介绍相马要点。≮更多好书请访问:。 ≯

相马要看其马头要高昂雄俊,面部要瘦削肉少。耳朵要小,耳朵小就肝小,肝小的马善于体会人的意图;耳朵紧凑、短小的马,反应灵敏。

鼻子要大,鼻大就肺大,肺大的马肺活量必大,有利于奔跑。眼要大就心大,心大的马勇猛不易受惊;眼下肉不丰满,是性情凶恶的标志,容易咬人。髋结节至脊部要较平,较平的马容易上膘。四蹄要相木桩一样的稳健结实。

从远处看好像比较高大,但走近一看则并不算大,是筋肉发达、结构良好的轻型马。从远处看较小,近看身体修长,体型流畅,骨骼轮廓分明,口色要红而鲜明润泽,这是千里马。胸脯要直而挺出,胸浅前肌发达开扩,颈头骨要大,肉要少。

方云听得频频点头,想不到挑选一匹好马,还有这么多讲究,今天真是长见识了,按照拉克申所教的,方云也开始挑选马匹,看看自己能不能挑选到真正的好马。

挑选了半天,方云一匹马都没选出来,拉克申倒是挑选了好几匹看起来非常不错的骏马,这几匹马具备了拉克申所说的好马要具备的所有条件,是整个马群除了妞妞骑着的火红马外,最好的几匹骏马了。

拉克申看着挑选出来的几匹骏马,一脸的自豪,虽然比不上千里马,但是在方圆几个牧区,也是最好的骏马了。

同时一下子送出这么多最好的骏马,心里又有点肉疼,拉克申可以说是爱马如命,只有爱马的人才养得出真正的好马,否则就算是千里马,落到不懂马的人手里,也会给养废了。

这些骏马对拉克申来说,就相当于自己的孩子,如果不是为了报答方云的恩情,再多钱拉克申也是不卖的。

不舍的看了一眼挑选出来的骏马,拉克申豪爽的笑道:“怎么样方云兄弟,这些可是我这里最好的骏马了,你看看还满意不。”

方云点点头,迟疑了一下说道:“虽然我不懂马,但也知道这些都是难得的骏马,但是……,我总感觉不是很满意,拉克申兄弟,真是很抱歉,我不是有意贬低这些骏马,只是有些不合我的心意,可能是个人眼光和口味不同吧。”

初次见到群马奔腾的激动心情平静下来后,方云开始仔细打量这些蒙古马,在方云眼里,这些马太矮小了些,肩高差不多一米二到一米三之间,腿长的人骑上去,垫垫脚尖都似乎能够够到地面了。

最主要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天敌和战争,马群安逸太久了的缘故,除了那匹火红色的头马,整个马群没几匹马拥有灵性,不是说拥有的灵性的马跑得更快,主要是和主人的亲昵性更高,配合性也更好,能更好的和主人互动,看着也更养眼不是。

拉克申大度的摇摇手,笑呵呵的说道:“这些马虽然不错,不过比起那些高头大马,从卖相上来说,确实差了不少。单从观赏性确实比不上,这年头又不需要马匹代步了,耐性好,容易饲养的优点也体现不出来了,也难怪你会看不上。”

蒙古马原产蒙古高原,处于半野生生存状态,它们既没有舒适的马厩,也没有精美的饲料,在狐狼出没的草原上风餐露宿,夏日忍受酷暑蚊虫,冬季能耐得住零下40度的严寒。

蒙古马体形矮小,其貌不扬,然而,蒙古马在风霜雪雨的大草原上,没有失去雄悍的马性,它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能抵御西伯利亚暴雪;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

经过调驯的蒙古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历来是一种良好的军马。古代的蒙古骑兵,就是骑着这种其貌不扬,体型矮小的蒙古马横扫欧亚大陆。

但是现在骑兵慢慢没了用武之地,那些体型高大,价值昂贵,得要精心饲养的宝马成了富豪们的最爱,单从卖相和短距离冲刺来看,蒙古马确实比不上那些娇贵的纯血宝马。

方云有些失望,兴冲冲地跑来草原买马,却发现挑选不到满意的宝马,那匹火红色的骏马倒是不错,比别的马高了一个马头,更主要的是很有灵性。

不过方云却不好意思让拉克申割爱,一个马群出一匹这么好的头马不容易,有这匹头马在,拉克申管理马群可以少操很多心思,马群会在头马的带领下出去吃草,傍晚跟着头马回到马场休息,牧马人的任务就是负责照顾好头马就行了。

看着方云有些失望的样子,拉克申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在拉克申看来,朋友来做客了,总是要让他们满意而归才好,特别是方云,不但养着的白雕救了自己宝贝闺女,脾气也很合自己胃口。

忽然拉克申想起了什么,迟疑了一对方云开口说道:“我倒是听说有个地方有一群野马,那里的牧民曾经看到野马群里有几匹天马,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方云大喜,满脸激动的盯着拉克申,连忙问道:“在哪?”

来之前,方云特意查了一下宝马资料,对历代各种宝马有个大概的了解,天马也就是大宛名马,三国演义中,吕布的爱骑汗血宝马就是天马的一种,这可是华夏最名贵的千里宝马了,难怪方云一听会这么激动。

“听说是在蒙古和甘肃交界处,不过野马群居无定所,到处漂流,也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那里了,就算是有幸找到野马群,别说追不追得上,要驯服天马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人打过天马的主意,只是全部都失败了,最后只好放弃。”

拉克申看了看方云说道,话里话外都是劝方云打消捕捉天马的主意,茫茫大草原上想要找到一群野马,那是非常困难的事情,野马移动速度非常快,往往刚刚在某处发现它们的踪迹,过一会又跑到别处去了,拉克申不希望方云耗时耗力,最后落个一场空。

方云笑了笑没说话,眼里闪过一丝亮光,这些天马自己要定了,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自己却是不再话下。

第294章 野马斗狼群

没有挑选到满意的骏马,方云多少有些泄气,不过从拉克申嘴里得知天马的消息,却是让方云大喜。

等小家伙们玩得差不多了,拒绝了带着拉克申的一再挽留,方云带着小家伙们回到剧组,因为惊牛的事情,为了照顾好小家伙们的情绪,剧组今天已经停止拍摄一天了,按兰朵雷厉风行的性格,明天却是不能再耽搁了。

晚上妞妞的精神特别好,当别的小家伙睡下后,小胖妹偷偷溜到方云帐篷里,穿着粉红色的卡通睡衣,露出肉嘟嘟的小胳膊小腿,白里透红的可爱极了。

“爸爸。”小胖妹麻溜的钻进方云被子里,抬起头,黑漆漆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方云。

受不了小胖妹的卖萌,方云一把抱住妞妞,在她肉嘟嘟的小脸上狠狠的吧唧一口,笑呵呵的问道:“怎么不和小朋友们一起睡了?”

妞妞最爱热闹了,一群小家伙睡在一个大帐篷里,嘻嘻哈哈的闹成一团,特别是小胖妹在小家伙当中很有威信,隐隐成为一群小家伙的大姐头,混在一群小家伙当中,可是得意得很。

“嘻嘻。”妞妞有些痒痒,嘻嘻笑着扭扭小身子,一个咕噜爬到方云身上,搂着方云脖子说道:“小娜仁妹妹说草原上有野狼,好怕人的,小娜仁都不敢一个人睡,爸爸你怕吗?”

看着妞妞期待的小眼神,方云用力的点点头说道:“好可怕,草原上竟然野狼,爸爸好怕怕,那要怎么办才好。”

妞妞咕唧一声笑了,满脸得意的说道:“妞妞都不怕野狼的,妞妞陪爸爸睡,爸爸就不怕了。”

方云乐呵呵的啃了一口妞妞小脸蛋,小马屁随手送上:“妞妞真厉害,真是爸爸的好闺女,有妞妞陪着爸爸,爸爸就不怕了。”

“嘻嘻。”小胖妹最不禁夸了,一夸就翘尾巴,方云好笑的揉揉妞妞蘑菇头,惹得妞妞嘟着小嘴,一把拍掉方云捣乱的大手,爸爸好讨厌的,妞妞都梳了好久才梳好的头发。

一连讲了三个故事,妞妞才慢慢睡着,长长的呼了口气,小丫头精神太好了。看着闺女睡得红扑扑的小脸蛋,方云心里满是温馨,施展了个加强睡眠的宁神术,方云悄悄离开营地。

从呼伦贝大草原到甘肃边境,足足俩千多公里的直线距离,幸好宽度不是很长,期间也是发现了几个别的野马群,仔细查看过后,却发现都是些普通的野马。每次都让方云大喜,然后大失所望。

除了头马和有限的几匹马,从卖相上来说,还比不上拉克申养的蒙古马来得皮毛油滑,毕竟没人牧马人的精心照料,不但要在大草原的寒冷冬天,挨饿受冻,还得应付草原上的狐狼。

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家马比起野马更加温顺,驯良。

饶是以方云的速度,也花了半个多小时,才找到拉克申所说的那个野马群,当方云发现野马群时,这群野马正在和一群野狼对持。

野马群大概一百多匹的样子,马头朝外围成一个圆圈防御野狼,最外围围着的是强壮的公马,一匹挨着一匹,马匹之间的空隙,根本不能容纳野狼窜过。

几匹马明显比别的马高出一个多马头,正是方云这次的目标天马,中间围着一圈母马,野狼要是从公马头上跃过,刚好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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