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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来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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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第二天一大早,穿着制服,站在街上,看着顶风的穷白领、傻学生,还是不落忍的。都挺不容易地在讨生活,回头吃出病来,工作就得丢了,学也白上了,家里大人得急死。

这么想想,还得第一时间冲下车来,按住无照经营的摊贩,该抄的抄,该扣的扣。

提起城管,好像是专门负责干坏事的,强抢粮食,调戏民女……还有人说,我们城管一个月有一万元的工资,还有灰色收入,总之月收入几万,都是日进斗金的大财主>>>

你们警察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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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盯半天岗,十多个问路的,好几个都道谢说:“谢谢警察同志。”回来跟同事们交换了一下意见,发现人人盯岗都这样。由卝文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

更有眼神不好的人。那天让副队遇上了个问路的,赶上下班,副队顺道把他捎到车站,临下车时这位朋友感动地说:“你们警察人真好!”

副队ORZ!

坐了半天城管执法的车,居然不知道是城管。

回来我还安慰他:“别郁闷了,反正都是为人民服务。”

副队BS我:“你觉悟高了啊!合着好事都是别人干的,咱们城管就负责抢粮食、调戏民女!”

我说:“必须的!调戏民女也是为人民服务!”

遂遭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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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城管,好像是专门负责干坏事的,强抢粮食,调戏民女……还有人说,我们城管一个月有一万元的工资,还有灰色收入,总之月收入几万,都是日进斗金的大财主。最次也能混个吃饱喝足、外带把收缴的蔬菜水果拿回家的好生活。大多数人鄙视这个,甚至更甚于暴力执法。

对于质疑我们有灰色收入的朋友,我只明确几点:

第一,上面我已经说了,在北京,城管和警察都是收支两条线。不管罚多少,都跟我们没关系。小贩交罚款,都是拿着单子去银行交。外地有的编制是事业单位,或者连事业单位都不是,他们可能指着这个拿奖金。

第二,我不想给谁定性,谁就是坏人神马的。都是出来混饭吃的,都不容易。与其花那个心情去鄙视谁,还不如想点儿办法疏通一下门口的海龙桥呢。

第三,要非说鄙视神马样的人,我就鄙视那些神马正事没有,就会鄙视别人的人。

第四,有人说北京郊区的城管比城里的黑,灰色收入多。我不知道人家赚多少钱,我也管不着,就眼前这辖区我还琢磨不过来呢。人人都把自己那摊事儿弄好了,比神马都强,尤其是公务员。

第五,真有本事赚好几万的人,也得看看是怎么赚的。他要是卖血赚好几万,谁都管不着。人家主业是城管,每月闲的那几天卖卖血,赚个一两万,那是个人能力。我个人是不方便评价的。要真是贪赃枉法,诸位不妨举报,我绝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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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提到保护费。

反正我没见过这么不开眼的人。这个问题也许有,但反腐都是举国大事了,何况小小城管队?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说实话,城管真的没有神马实际的权力,一不能控制人身自由,二不能罚没东西,只能暂扣。我一直没弄明白,为神马有人缺心眼儿到要给城管行贿?你行贿干神马?就为了不抓你?你那点儿东西值几毛?至于吗?

那些经营工具根本不值神马钱,有心的人可以观察一下。比如烤白薯的铁桶,那都是化工原料、防冻液之类用完剩下的,从废品站弄来,花不了多少钱,只要再弄辆自行车,把大桶里面拾掇成炉灶,焊自行车上,批发些白薯,就是一个摊子了。

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城管队员黑了良心,亲娘卖身都赚不上银子养家,就差这点儿钱贴补菊花伤。遇上这路人就一个办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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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的确有一种收费,那是街道设立的摊位,要交管理费,这是合法的。要是真的有人收保护费,我劝你们还是别交了,这就是供养毒瘤呢。

好多人一骂腐败骂得山响,到了有事时立马就会想着行贿,拿行贿受贿当一美,仔细想想,多臭不要脸啊?(P。S:有钱吃饭就吃,公务员都是国家管饭,你真差那口吃的还是差那件穿的?吃点儿好的穿点儿好的,多睡俩姑娘就是高级人了?说白了就是没见过世面,土鳖!)

法律不外乎人情,尤其是行政类的法律,人情尤为重要。但是,人情绝对不是托关系、塞黑钱。我经常挤兑问我要多少钱的人:“我要一万你给得起吗?就算给得起,为你这堆成本一百块的小杂货,犯得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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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时候,公务员在行政工作中大尺度地执行,根本不是为了钱或者面子熟。执法现场也谈不上面子不面子,就是一个心理博弈。只要经营工具上了花车,就完成了一大半任务。所以,那完全是一种柔性执法,很机动,但是却很难说清楚。

很可能相对人表达自省的态度诚恳,或者那段时间执法情况很好,就不会用大处罚来惩戒相对人,因为那达不到执法的目的。

执法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罚款。北京公务员单位是收支两条线,经济支配不了执法,所以在北京的市民完全不用担心这一点。罚款到不了我们手里,都进国库了。

至于那些罚上来的零碎小东西,诸位也放心。那质量您看不上,我也看不上,还怕拿回家玩出事故呢,也没那工夫算计这个。下边就详细说一下罚没的东西是怎样处理的。

我爸不是李刚,也不是麻花藤,但买苹果和零食的钱还是花得起的。现在咱们眼前的路边摊还比较低层次,主要以质量次、价钱低为揽客的手段>>>

城管抄走的水果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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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城管,撒腿就跑。这是诸位在街上常见的一幕。

“史上最强执法部队”的名号也源于此。

其实,看见城管,大可不必跑。“抄摊”“抢东西”“扣货”这些名词统一叫“暂扣经营工具”。

暂扣有神马讲究?城管罚来的东西哪儿去了?欲摆摊,必先了解城管工作,就跟“欲练神功,必先自宫”一个道理。

在小贩们的物品和经营工具被没收后,需要填的一个单子,叫做“提取证据物品书”。上面写着处理依据,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各位可以问问百度,比我解释得明白。

这个单子有3张,您眼前的这是存根。话说填完了,一份送到上面,一份留给我们存根(就是这个),还有一个您自己收着。

凡是城管扣了您的东西,大到拖拉机,小到小鸡鸡(活物一般不爱扣),我们都会给您列张单子。您填了,签字了,然后我们才能入卷。

这就是城管队员跟你说的:“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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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再说罚没。

刚才咱们说了暂扣,扣完要怎么处理你的东西呢?

另外一张单子,就是决定你经营物品命运的了。这个单子叫“扣押物品处理通知书”,这是关于所扣物品处理的单据。东西扣下了,怎么处理,就看这个了。上面有“退还”和“移送”两个选择。无照经营的物品,运回来填了第一个单子后,就入库保存。

有好多人在吵吵,说是扣来的东西我们自己吃了,或者分了。别的地方我不知道,就北京来说,人民生活水平都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公务员筒子们。虽然工资不是特别高,但是三餐管饭(虽然很难赶上三餐吃全了)。而且北京人民和其他地方相比,都是家有大屋又有犬,生活乐无边的。我妈买苹果神马的都去超市,买个儿大、看着虎式的,路边捡来的小破水果,反正我是看不上——这不算炫富吧?

我爸不是李刚,也不是麻花藤,但买苹果和零食的钱还是花得起的。现在咱们眼前的路边摊还比较低层次,主要以质量次、价钱低为揽客的手段。

一分钱一分货,这也不是瞧不起谁。

我们不吃不分,那怎么办?说句诸位听了会郁闷的话:

烂了!

没错,您没看错,就是烂了。

7天之内不缴纳罚款的,我们按程序就出公告。等不到出公告,这水果就烂了。您想啊,普通水果您在家里放7天,看看是神马样子,何况是在大库里。

那库我们是不进去的,有专人看着。看单子、收东西。东西进去了,您7天内来了,就可原封不动地拿走,您不来,也没人动。

那库闷不咚咚的,不管生的熟的,不管冬夏,搁进去3天准坏!

夏天打开库门,你都能吐了。

3

有人说:“你们这是浪费东西!”

岂止是浪费东西?

就这么说吧,凡是吃的,不但我们不吃,我们也不会白给谁吃。前几年,确实有别的队搞过把香蕉神马的送给动物园喂大象的,后来市民们这个骂啊。

那时候我还没来,来了之后看见那些糟践了的吃的,开始也觉得心疼。苹果虽然小点儿,可还是囫囵苹果啊!送进去时好好的,过了7天就见看库的往外弄烂苹果。香蕉更别提了,基本上两天就完菜!

可那也给他放着,放到7天,往外弄!

浪费也比随意处置相对人的东西好!

7天后小贩来了,烂的也还你一车,总之东西不能少。只要在没收的过程中没有遗撒(诸位懂的),拉回来神马样,就力求出来神马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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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小百货、经营用的车之类坏不了的,7天到了,如果小贩不要,我们就上缴。会有专门的人来我们这儿,用车把东西拉走。就是拍卖或变卖,收的钱也全交国库,跟我们没半点儿关系。我们这儿一般是一两个月来一次。

至于国家怎么处理,那是国家的事。变卖的程序我也二了二乎的,您若想知道,直接参照检察院对案件扣押物品的拍卖流程就行了。

话说回来,诸位谁见过法院那边的拍卖?老说有卖房子神马的,我也一次没见过啊!

我只说我知道的和我看见的,没看见的不瞎说。

上层怎么变卖拍卖我不说,单说在我们这个阶段,有没有人动它们?

有,肯定有!

不单在我们这里,别的地方也会有。

我就见过,我们这儿新来的协管小孩儿,从偏僻地方来的,没见过神马世面,一个月就1000块钱的工资,东西又是他们搬的,偷偷拿俩果子,摸一把栗子,这都保不齐的。

但是全分了,真没有!

因为协管是没有权力处理这些东西的,而我们正式城管又都是公务员身份,不敢去随便处置这些东西。

像上面说的,分了吃了,还全分了,做梦呢?

外地我不知道,我们这儿没那么大胆子的人。不用让大队和市局知道,就街道知道了也饶不了你啊!

其实每个城市的城管是不一样的,拿上海的城市管理情况来说郑州,那不现实;拿北京的城市管理去套广州,这也不行。下回再骂城管的时候,一定要看好了。骂人也要灵活多变地骂、因地制宜地骂>>>

尴尬的体制,尴尬的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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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城管在建立之初,为了防止腐败,就没有任何审批、没收之类的实权,但是各种需要执法的问题确实是实打实的。没有制约手段,还要达到制约目的,暴力执法简直是必然的,有时候甚至会演化成必须的——例如,某人就是不拆他的违建,或者就是占道不走,必须强制弄走的时候,肢体接触肯定会演变成暴力,那是显而易见的。

当初设计的人想得挺好,但在实际操作之中,一无法律依据,需要借法执法;二无制约手段,需要火中取栗;三无统一的上级单位,公安有公安部,水利有水利部,全国统一,您列位谁听过“城管部”?城管在全国都是各个城市的各个区分开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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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可以有个统一标尺——小偷在全世界各地都是一样手艺。而城市管理则不然,它其实是个很有地方特色的制度。打个比方,有的城市,餐饮类的小贩给市民带来很大的麻烦,而有的城市,餐饮类的小贩却是一道风景,是一种特色。如果设个统一标尺,全国“一刀切”,这个地方特色就可能没了。

根据城市的特点,因地制宜,是设计城管时的初衷。但发展到现在,却搞得大家都没弄明白城管到底是个神马单位、神马编制,结果就乱了。其实每个城市的城管是不一样的,拿上海的城市管理情况来说郑州,那不现实;拿北京的城市管理去套广州,这也不行。

因此,下回再骂城管的时候,一定要看好了。有些摊位可能在你家乡是特色、是风情,在另外的城市就是麻烦了。

骂人也要灵活多变地骂、因地制宜地骂。

3

这种设计,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个“杯具”。何况在咱们这神奇的茶几上,那更是除了杯具就是餐具啊!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很多年前有个组织:联防。

那时候,联防在各个郊区都很普及,在城乡结合部也在大面积地使用。他们的工作差不多就是警察+城管+民政局的编外组织。查暂住证、查卖淫嫖娼、夜里巡逻、白天遛街……工作几乎包罗万象。

这个组织创建之初,是街道根据自身的需要设计出来的,渐渐发展为一支无坚不摧的战斗队伍,而到现在,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了。

我只是想说,好多队伍之所以成立,在当初都是有需求的,而且都是迫切需求。而在建立之初,也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时候联防夜里巡逻,走夜路都安心不少)。但是在后来的发展中,不知怎么就变味了。

建立一个队伍、建立一种制度都很容易,但想要完善它,却是非常难的。

4

10年前流传一句话,叫:“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了一个破草帽。”

当时,许多部门都有管理路边无照的权力,而权力又不集中,这便容易造成相互推诿的局面。比如一个马车进城卖西瓜,弄得小区门口全是西瓜皮。居民找谁?找工商,工商可能会说,马车是交通管;找交通,交通可能说,门口脏了归环卫……这不是说给政府部门抹黑,放在10年前,遇见这类情况一点儿也不新鲜。

正因如此,北京市才成立了城管队,最初只是试点,接着使在全市推广开来,继而推向全国。

制度不一样,效果便有差异。非说谁是坏人……我倒觉得也不能这么说,无非是想赚钱的和想市容美观的不和谐了。你觉得抄了不好,断人家饭碗;他觉得抄了好,因为影响他家门口的交通。都是人民的声音,我们得听纳税人的。

无照不纳税,只能不好意思了。

有的朋友说取缔城管,我也同意取缔某些地方的城管。为神马呢?城管成立之初,目的是为了北京的城市管理。北京城市大,管理复杂,好多事是介于警察管不了、工商也管不了的,于是才成立了城管。

城管这东西,我个人认为就是给大城市预备的,像北京、上海、深圳等。还有一些大的二线城市,流动人口多、情况复杂。结果现在,连个小县城都弄个百十人的城管队。我们辖区,有3个派出所辖区大,我们分队才30来人。你说你一个县城一万人,弄那么大城管队干神马?那就是当地人搞出来的敛财花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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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城管是公务员编制,而很多外地的城管却是事业单位。好多人可能不理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区别。简单来说,我们北京城管罚款和罚没的东西都是上交国库的。小贩拿了罚款单子去银行交钱,跟我们没关系。事业单位则不然,罚款神马的都算单位业绩。你想想,这个能不往前冲吗?如果罚了1000给奖金100,换成你,你也使劲儿罚。

北京虽说是公务员编制,但是各区县的城管队却归区、县政府管辖。也就是说,人、财、物都是区、县政府先拨到街道,然后才拨到队里的。在北京,各个区县的分队跟北京市城管总局没有垂直管理关系,只有业务指导关系。

说到这里,我便想起了我们副队常念叨的一句话:“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

这句话最能体现城管系统的状况了。一个这么庞大的系统,这么多人,却并不是一个整块的体系。已各自为政了10年,尚不知未来如何……

6

简要说了说城管,再来说说协管。

说起协管,可能有的人比恨城管还恨他们。他们没有执法权,却在执法,或者说在做执法的行为。这让上到学者,下到小贩,大到全社会,小到全系统都跟着嘀咕。

协管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我们的上级单位或大队通过保安公司聘的,统一管理,都穿保安服。年纪从十七八岁到二十五六岁都有,好多都是小孩,都有过专业训练。这些孩子有时候也会动些粗,毕竟老跟我们出勤,感觉自己也那啥了,这都难保。但总体是好的,因为他们随时都能被解聘,所以不敢违反规定。

(2)相关部门(我不知道神马部门)聘的保安,由我们使用,主要都是咱北京的哥们儿,无业。实话实说,素质……有点儿“和谐”。穿着类似我们队员的那种蓝色制服,多是四五十岁的大叔,没胸牌号,猛一看跟队员很像。这些大叔有时也会背着我们干一些不和谐的事(所以我说,坏人哪儿都有,我也不替北京人说话)。

但这帮哥们儿,因为不是大队聘的,一旦发现,就会和相关单位协调,把其“干掉”。这些保安大叔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和没改造的平房区。

(3)不是大队聘的,也不归城管管,为了满足相关单位(我不知道这是神马单位)某一阶段的工作需要弄来的。那素质,相当“和谐”!幸好我这辖区没这样的。那是穿神马的都有,神马年龄的都有,主要是在乡镇、城乡结合部一带。

我知道的情况大抵如此,都是培训时训我们的内容。朋友们看到经常出事的基本是后两类。

另外,保安是不能单独执法的,就是我们城管,也不能一个人单独执法。一是怕职务犯法,就是有朋友说的收黑钱神马的;二是怕危险。

如果大家发现有穿制服的单独执法,或只有保安执法,请拨打96310举报打假。

前一段时间,内部聊天还讲过这么一个事。说2009年,丰台一伙保安冒充城管,受人指示,拆人家房,事搞大了,上了报纸。市局一查,原来是这伙人不知从哪儿得到的消息,找到了给我们城管做制服的厂家,买了那厂家衣服。

真缺德!我们这儿本来就不讨好,还让我们受过!

以后骂城管,千万别再文盲似的拿幅《清明上河图》,说神马宋朝没城管,古代人都随便做买卖>>>

骂城管前必读的城管史

1

竟然有人说:“城管是暴政,是当下才有的怪胎,是压迫穷苦人的暴力机器。”(文*冇*人-冇…书-屋-。电子书)

他们却不知道,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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