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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完成任务,干掉目标。不管乔四是什么身份,其结局都只有一个,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枪子可是不认识人得。
第二百三十六章 决裂(6)
漫天雪花,迎风飘舞。乔四顾不上后背的伤口,连滚带爬的翻滚着身体,不顾一切的向山边滚去。生与死的边缘,稍有分心,即有可能万劫不复,永世不得超生。玛格丽特和狼,都是难得的射击高手,专业人士,不是业余爱好者能比的。乔四明白,面对如此高手,唯有不停挪动你的身体,方有一线生机,倘若一旦停下,等待他的,必是一颗颗愤怒的子弹。所以,他疯狂的向山边滚去,亡命徒本色尽显,压根就不管自己会不会摔死。或许,现在的乔四,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天不怕、地不怕,无法无天的亡命徒了。岁月改变了他的模样。靡乱的生活,消磨了他的意志。大笔的金钱,让他变得有些珍惜自己的生命。可是,不管岁月如何变迁,沧海桑田,他骨子里的那股与生俱来的傲气,那股炙热而又疯狂的亡命气息,从未消失过。这是他天生的,是老天给他的唯一礼物。即使天崩地裂,日月颠倒,傲气不灭。
从山头滚向山脚,看似遥远,实则不过是转瞬之间的事,关键看你有没有胆量,敢不敢放开你的身体,任由它越滚越快,丝毫不加控制。乔四已经豁出去了,勇者无惧,他已经没有选择了。顺着山坡滚下去,不一定会摔死,可只要他的身体稍微停顿一下,铁定命丧黄泉。人生,总要搏上一把,该出手时就出手,优柔寡断的人成不了大事。
子弹,一颗颗落在乔四背后,他身体滚过的每一寸地方,无一幸免。这让本就疯狂的乔四,更加的不顾一切,幸好,地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白雪,给他减低了不少痛苦,不然,光是山面上那些菱角不平的小石子,就足够让他遍体鳞伤了。许多男孩子,小时候都试过从山顶向下冲的感觉,知道那是什么滋味,若是不适当控制下速度,任由双腿越跑越快,可能最终的结果,会让自己腿部骨折,甚至再严重点,当场变麻花断掉。乔四的做法,虽然可以暂时躲过背后的枪子,却无异于杀鸡取卵,得不偿失。不过,面对敌人的疯狂和愤怒,乔四唯一能做的,就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让他缓过一口气来,他非把这些红毛鬼抽筋剥皮不可。
乔四的意图,已经非常明显,狼和玛格丽特,并不甘心就这样放过乔四,两人甩开脚步,边开枪边追,根本不再顾忌自己的安全,是人都有三分怒气,不把乔四亲手杀死,难消他两心中的怒火。不过,他两的这招还真把乔四制住了,他们几人实在太高估乔四了,以乔四的枪法,几人早就可以一拥而上,将其乱枪打死,偏偏聪明反被聪明误,自以为是,以至于给了乔四可乘之机,不断反击。
天旋地转,乔四的速度越来越快,眼睛根本看不清东西,大脑整个麻木,翻滚成了一团浆糊。可是,即使大脑停止思考,他的身体依然保持着惯性,没有停下。因为他的心里,仿佛有个声音在不停的呐喊,那就是“活下去”。是的,活下去,简单却又单纯的信念,却让人无法抗拒,不敢忘怀。信念,可以让人爆发出难以想象的力量,甚至创造奇迹。乔四并不怕死,可他不想死,更不想这样窝囊的死。
大蓬的雪花,从山顶落下,乔四的身体,终于滚到了山边,他没有丝毫的犹豫,毅然的继续滚了下去,顺着山路横冲直撞。可狭小的山路,怎么能容纳一个横向翻滚的人。乔四的身体,很快受到了撞击,出于本能,他把身体蜷成一团,抱着头,想要如同皮球般的一直滚下。可惜,这种高难度的动作,不是非专业人士能掌握的。他的身体依然保持着横向翻滚,滚出了山路,跌跌撞撞的压倒了不少枯枝野草,滚到了山脚下。鲜血,宛如不要钱的雨水,从乔四的五官涌出,他的身上脸上,全都是鲜血,宛如一个血人。衣服裤子破破烂烂,依稀可以看到鲜血淋漓的皮肉。最严重的是,一段枯萎的树杈,深深的插在了他的小腿上,鲜血直流。不过,外伤只是表面看起来比较狰狞,实际除非特别严重,不然甚少能让人丢掉性命。要人命的往往是那些内伤,那些让你看不到,却能感觉到的内伤。乔四半闭着眼睛,双眼有些无神,头晕乎乎的,他很想能闭上眼睛休息一会、最好能美美得睡上一觉,可他没有时间。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狼和玛格丽特都是非常小心谨慎的杀手,没有亲眼看到他死掉,是绝对不会甘心的。
剧烈的咳嗽,一口鲜血,从乔四的嘴中喷了出来。他的五脏六腑,由于受到了震荡,已经略微移位,体内大量的污血无法排放。最悲惨的是,没有救护车会来送他去医院。甚至说,他受了如此重的伤,大脑尚未从翻滚中清醒过来,又要悲哀的艰难爬起,继续逃跑。因为他的背后有两条愤怒的疯狗,在紧追不舍,一旦追上,别说他还没死,就算真的死了,也会遭到鞭尸,挨上两颗枪子。对于经验丰富、心狠手辣的杀手而言,目标只要头部未被击中,就无法确保一定死亡。所以,通常职业的杀手,在执行暗杀时都是射人头部。当然,世事无绝对,像墨西哥毒枭,最喜欢的暗杀报复,就是忽然一辆轿车停在路边,然后车门打开,冲下两人端着冲锋枪就是一顿扫射,把目标打成马蜂窝,然后再跳回车内,扬长而去。他们就喜欢这么干,这几乎已经成了墨西哥毒枭的招牌动作,闻名全球。
世上有享不了的福,但没有吃不了的苦。求生的欲望,让乔四咬紧牙关,狰狞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他艰难的拖动着自己受伤的腿,一步一蹒跚的向小树林中走去。滚烫的鲜血,淅淅沥沥的洒落在洁白的雪上,宛如梅花般娇艳动人,一路盛开。乔四的生命,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但有些人,天生倔强,宁可死都不会甘心认命,哪怕有一丝希望,乔四都不会放弃生存的权利。他的打算很简单,穿过这片小树林,就是大路,天色已经渐亮,路上应该有车了。若是运气好,拦下一辆车,他的这条命,就算捡回来了。面对四名职业杀手,能保住一条命,已经算是万幸了。毕竟职业杀手不是街头那些乌合之众,兵贵在精而不是多,若不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佐藤一党早可以将乔四乱枪打死,根本不会给他逃跑的机会。
剧烈的疼痛,从乔四的腿部传来,树枝依然插在腿上,每走一步,都是一种折磨。但乔四不敢把树枝拔下来,一旦拔下,鲜血肯定会和瀑布般狂涌,他可不是超人,血流多了就算信念再坚强,也一样要挂,可他不想死,他必须要逃。哪怕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逃脱这里。这是一个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的社会。如果他死了,天知道有没有人会替他报仇,替他哭泣。但是,如果他还活着,所有人会跟疯了一样到处追杀这些红毛鬼,这就是人性。或许说,这就是现代人的人性更为标准一点。
黑暗当中,一丝曙光映亮了乔四发白的面孔。乔四忽然有一种禅定般得感悟,阴阳交替,日月轮回,黑暗遮不住骄阳,光明终要到来。他仿佛明白了什么,又仿佛什么都不明白,但不管怎样,他都感觉到了一股力量,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恢复了冷静。冷静下来的乔四,是异常可怕的,他仔细看了看四周的地形,明白以现在的状态,恐怕还没有穿过小树林,即会被追上杀死。逃跑,不是最佳的防守。最佳的防守就是进攻,虽然他现在受了伤,可是,他占据了先机和地利,只要善于利用地形,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第二百三十七章 决裂(7)
身体,已经残破。精神,已经疲惫。精气神,已经随着鲜血,散落到了洁白的雪上,越来越弱。乔四感觉自己的身体,已经到了山穷水尽,严重透支的地步。可他不能倒下,哪怕千疮百孔,哪怕体无完肤,求生的欲望不灭。因为,只要倒下了,他就再也没有机会看到光明了。
一个Hei社会头子,却想要看到光明,是否有些可笑?不,一点都不可笑,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光明,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当一个坏人,歇斯底里的亡命逃窜,终于逃脱了追捕,跑路到国外安全的地方时,当他踏上外国国土,彻底安全的那一霎那,阳光肯定是最美的,光明,其实很简单,其实来源于我们的心中,而非表象。
雪依然下个不停,东北的大雪,领略过的人一定终身难忘,尤其是曾经的曾经,全球污染尚未那么严重,气候没有持续变暖,每到冬天,真的会让人有一种快要冻死的感觉。玛格丽特跑到了半山腰,喘着粗气,狠狠盯着前方,并没有继续向前追赶,反而停下,从她那深深的乳沟当中,掏出酒壶,狠狠的仰头喝了两口。欲速则不达,乔四受了那么重的伤,跑不快,也跑不远,她毕竟是一名职业杀手,即使有怒气,会爆发,但很快就会恢复冷静,不像普通人,遇上这种事时,通常都是大脑一片空白,惊慌失措过度,只知道拿着枪拼命追、射击。这样往往会出现戏剧性的结果,下山可不是在平地上跑步,要适当注意控制速度的,不然,双腿吃不消的,万一要是点背再摔倒跌落山下,那就真成笑话了。而在克格勃工作多年的“狼”,也不是省油的灯,他面无表情的走到玛格丽特身边,伸手就把酒壶拿了过去,连个招呼都没有打,仰头就呼呼喝下半壶。一股烈焰,在狼的体内熊熊燃烧,迅速驱走了寒冷,让狼感到浑身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如此寒冷的夜晚,在雪里摸爬滚打了几个小时,可不是开玩笑闹着玩的。即使穿的衣服再多,身体也很难承受这种寒冷。尤其是女性和老人,更是难以承受。狼毕竟老了,不然也不会退役,而玛格丽特,不管枪法再准,女人就是女人,永远不可能和男人一样强壮。乔四,已经受了重伤,是跑不掉也跑不远的,杀手杀人,是一种工作、任务,没必要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要是冻出什么伤病,那就不好了。即使没有冻出伤病,能让自己的身体暖和一点,状态好一点,那杀死目标的概率,也会相对大一点。
乔四的双眼,散发着坚定地目光,他有些无力的四处张望可以埋伏躲藏的地方,却徒劳无功,但他必须搏一次。人,愿赌就要服输,路都是自己选的,即使输了,也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乔四现在的心情,颇有些壮士断腕、背水一战、不成功就成仁的架势。勇者无惧,他没有什么好怕的,因为怕也没用,该来的总要来,躲不掉。他也不是玄幻小说中的男主人公,什么战意不灭、化血大法、灵丹妙药,他没这些好东西,也不会特异功能,面对生死存亡,他唯一想的,就是如何活下去。因为活不下去,所以他才会转头毅然想要杀死追击他的狼和玛格丽特,要是能活下去,他早逃跑了,都这个样子了,能跑不跑,非要和对方来个决一死战,那不是疯子也是不正常,黑帮暗杀就是黑帮暗杀,当抗日战争呢。就算抗日,讲究的也是游击战,不是堡垒战,一样要跑。
血,仍未停止跌落,一滴滴的染红了洁白的银装,乔四明白,顺着血迹,狼和玛格丽特很快就可以轻松地一路找来,到时,他将无所遁形。但是,凡事有利就有弊,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猎人,可以追击猎物,杀死猎物。可猎物,一样可以仗着地理位置,制造陷阱,埋伏伏击,化被动为主动,把猎人吞进肚里。乔四,现在是标准的猎物,带有引诱性质让人流口水的猎物,猎人会顺着他的血迹,紧追不舍,直到自己把自己送到猎物面前,决一死战,这是猎人的悲哀,也是乔四唯一的优势。即使狼和玛格丽特真的命丧黄泉,他们两人也不会后悔,甚至说即使重来一次,也还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继续追杀。因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没有好处,谁没事跑上万里远的陌生国度杀人玩。这个世界,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只要利益到了,道德不过就是一坨狗屎,法律说白了也就是几张白纸,区区一点点风险算什么。高风险,高回报,才有高档次的生活。怕风险,就当一辈子穷人,混吃等死,碌碌无为的过一辈子好了。
长长的白气,从乔四的嘴中喷出,他感觉到很冷,非常冷,冷的浑身打颤,健全的大汉尚且顶不住如此寒冷的黑夜,他一个血流不止的伤残病号,哪里能抗的住。他明白,他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仅有的一次机会。如果不能干净利落的把对方全部杀死,那死的,铁定是他。甚至说,对方都无需动手,只要拿着枪和他对峙,耗上一段时间,他自己就会因为流血过多,活活冻死在雪地里了。所以,他没有第二次机会,也没有那么多的精力。陷阱,之所以成为陷阱,就是因为不被人发现,发现了,那就不叫陷阱了。
乔四从残破的衣服上,撕下两块破布,把流血的伤口包扎了一下,然后故技重施,开始向右手边倒退,边走边抹掉血迹和脚印,他已经进入了小树林的深处,树木虽然有些光秃秃的,但胜在非常高大。乔四的计谋,其实很简单,说白了一点也不复杂,甚至说,他在山上时就用过这一招,可同样的计谋,稍微加了一点点变化,就可以让人再次落入陷阱。就像三十六计一样,虽然只有简单的三十六计,其实却包含了数百上千种变化,无数种组合,以及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快速适应,加以灵活运用。战略,实际说白了,就是换汤不换药,大家都是将军,看的都是同一本书,你会三十六计我也会,你学过孙子兵法我也学过,那玩的不就是看谁更会换汤吗。总不会说,因为两人都学过,就变平手了吧,这是不可能的,只要是战争,就一定有人哭有人笑。短暂的僵持,不可能成为永恒,早晚会有一个结果。
乔四向旁边倒退了一段距离后,已经远离了他逃跑的路线,然后又开始向身后倒退。说的直观一点,就是在原本逃跑的路线上,向右在向后,画出了一个正方形路线,只是这个正方形,最底下的一条线,没有划上。至于乔四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很简单,在山上的时候,由于天色乌黑,加上他选择的地段方位占了优势,所以可以有效伏击,杀死一个敌人。可现在,天色已经渐亮,没有海外专业的雪地作战服装武器,他藏不住,即使趴在树根下,侥幸趁对方发现的时候,杀死一个敌人,他势必也会被另一人杀死,可他要的是保住性命,不是杀人。所以,他必须要有完善的策略,一次性把对方全部杀死。他向右倒退,偏离了逃跑的路线,就等于让顺着血迹脚印寻找他的狼和玛格丽特,没有办法在第一时间看到他的影子。他又向后倒退,这就等于说,如果狼和玛格丽特没有发现他的踪迹,会顺着血迹脚印一直向前追下去。当然,狼和玛格丽特不会蠢到连个人都发现不了,小树林的空地,就这么大的地方,除非乔四能上天,不然能逃到哪去,还不是一眼望去,就能一览无遗,除非乔四真能飞到天上去。可乔四能上天吗?当然不能,因为他不会飞。不过,不会飞上天,不代表不能爬上树啊。这片小树林,不知道有多少个年头了,树木都是参天大树,虽然冬天难免叶子落光,可胜在高啊,这就是优势。乔四不会傻到,退到小树林外围部分,爬上高树,那样的话,狼和玛格丽特,一下山不经意间就会看到他,实在太明显了,简直是迎风招展,就怕别人看不到啊。可若是进入到了小树林里,顺着血迹一路向前追去,那四周树上是否有人,真的很有可能会大意没有发现。即使发现了也不要紧,因为有这时间,足够乔四开枪的了。可计划不代表实际,乔四想的是没错,施行这个计划,也确实有希望杀死狼和玛格丽特。关键是,他小时候经常爬树是不假,可以现在这个身体状况,他能坚持住爬上去吗?
第二百三十八章 决裂(8)
乔四看着眼前的大树,有种想要自杀的冲动。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小时候别说电脑,连游戏厅都没见过,能打个弹珠掏个鸟窝,就算不错了,饭都吃不上,哪还有心思去玩乐。所以,对于爬树他并不陌生,甚至说,小时候他绝对可以当之无愧的称自己为爬树高手。爬树,是一门技术活,不会爬的上不去,会爬的,则轻松地很。乔四从小体型削瘦,而体型瘦的人,在敏捷程度上是占有一定优势的。加上那时他整日吃不饱饭,面黄肌瘦,肚里严重缺油水,掏个鸟窝,找两个鸟蛋,弄点野菜,加点粗面,那可就是一盆美美的粗面汤,也算是开荤改善生活了。重利诱惑下,当然见树就爬,看到鸟窝必掏,几年下来,熟能生巧,不管多高多粗的树,原地一蹦,三两下就可爬上。可是,不管他那时的身体状况有多差,至少那会乔四没有伤痛,现在他连走路都费力,要爬上这么高的大树,这不是逼他创造奇迹吗,他怎么可能爬的上去?再说,万一不小心,爬到一半摔下来,那估计就算狼和玛格丽特大发慈悲,饶他一命,他也只能躺在雪地里出气多,进气少,等着死亡降临了。
狂风依旧吹个不停,肆意的富农着乔四的头发。他看似凝冷静的思考半天,实际只考虑了短短的几秒钟。他是一个成大事的男人,深知当断不断,必受其乱的道理。他倒想有时间能好好考虑,可关键身后还有两条疯狗,红着眼珠要找他拼命呢。时间是不等人的,他总不能忽然变出部手机,拨通电话说声,喂,后面的,一会再过来,我还没准备好呢,那不成了无厘头喜剧了,当拍电影呢。
长长的白气,从乔四嘴中喷出。他喘着粗气,狠狠地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双眸渐渐抛弃了无奈的眼神,变得坚定,变得血红。越是生死攸关的紧要关头,越能考验一个人的真实能力和潜力。乔四清楚地明白,能不能爬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还有退路吗?还有选择吗?不错,当一个人没有选择,没有退路的时候,那就不需要犹豫,更不需要去考虑。不管可不可能,都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必须爬上。因为爬不上的结果就是死,而人的求生欲望是无止尽的,在生与死的痛苦煎熬挣扎徘徊中,相信只要有一丝希望,没有人甘心接受死亡。放弃自己生命的人,是可耻的,是不配存活于世的。大丈夫顶天立地,就算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只要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