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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三国变成蟒-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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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户们本身干活儿就实在,这下就更勤快了,在林北的指挥,崔氏阿兰的翻译下,葡萄藤被种在龙潭的两边,一边几株。
  “用石头把根周围的泥巴起来。”林北指挥道:“再浇水。”
  这样子能让葡萄根周围形成花盆似的模样,可以留住水份,当然,这只是前期,等葡萄藤再长出根来,深入地下,就可以把这些石头弄开了,到时候葡萄藤也固定了。
  虎头和九郎则是带着五个人去了外面砍树枝,越大越好,林北要做成葡萄架。
  葡萄能不能长得好,除了阳光和水外,空间也相当的重要,全部挤在一起是不行的,龙潭上面的大槐树倒是天生的葡萄架子,不过林北拉回来的都是老葡萄藤,所以槐树做为架子就显得小了,林北得一次搭成足够大的场所,免得以后再来一次。
  等虎头他们回来,林北亲自动手,爬到槐树上,把砍回来的树枝按照力学搭在槐树上,只要初期能够承受葡萄藤的重量就可以了,因为后期葡萄藤的攀沿能力会把这些树枝牢牢的吸附住。
  这个工程不大,但是很考究脑子,有些地方林北不得去外拔小树回来放到下面,做为支架,一直忙活到了日落西山,大概是晚上八点钟,这个巨大的葡萄架才算是搭成了。
  以龙潭的槐树为起点,四周都是架子,另外往下流的小河周围也搭了一些树枝,覆盖了小河二十来米,因为葡萄藤是拖回来的,所以葡萄叶和果子几乎都没了,光秃秃的,不过没关系,葡萄长得快,这里水源充足,阳光又好,用不了一个月,葡萄叶又会长出来,到时候就会全是绿意。
  林北先是去后山弄了几只野鸡,让崔氏阿兰先做着,然后趴在葡萄架下面欢喜的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这种一点点添砖加瓦的快乐正是林北最喜欢的,比如以前林北观察树木,看到树木发芽到慢慢长出叶子,那种满足感真的很好。
  “大人,你喜欢吃葡萄啊?这种山葡萄又小又酸,涩得很,很不好吃的。”
  林北张开大嘴,在猎户看来却不觉得可怕,应该是高兴的意思,林北心说这你们可就不知道了,葡萄不光可以吃,还可以酿成葡萄酒,而且越是野味十足的野葡萄酿的酒才是最好的,林北不才,正好知道酿造葡萄酒的方法,他要酿出酒来自己喝,变身成蟒,如果不给自己找点事做,那岂不是无趣得很。
  ps:正在写第二章;晚点上传。


 第三十四章 产卵地

  这一天的晚上,龙潭附近依然平静,不过,在小河的下游,却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
  深夜。
  这一晚上的月亮又大又圆,跟圆盘似的,月光洒落在森林里,显得很美好,不过小河的下游却并非如此。
  从龙潭的泉眼流出来的河水弯弯曲曲,有些河段还是比较宽的,距离龙潭大概有三十里左右的河段那里,由于前方的地势要高一些,所以这个河段的河水比较急,在这个河段的下面,由于河水常年的冲刷,形成了一长段的冲积平原,也就是泥沙,这些泥沙在这里堆积,上面长着芦苇草,虽是秋季,这些芦苇却没有要枯萎的状况,异常的有活力。
  这段泥沙段平时是许多鸟类的天堂,因为这里的小鱼小虾相当多的,泥沙里的虫子也不少,鸟类在这里筑巢,如果碰到野兽袭击,就会飞上天空躲避,现在鸟儿们都飞到了天空,因为这片地方已经被野猪群占领了。
  野猪最喜欢这种地方了,有泥有沙,拱起来相当的爽快,偶而能从泥沙里拱出小螃蟹或是芦苇的嫩茎那就是美味的食物,它们可不会去管那些小鸟。
  整个泥水段因为野猪群的存在而显得异常的杂乱,它们可不是环保人士,正在野猪群拱得开心的时候,小河的水动了起来,
  这里河水形成的塘子其实不小的,跟龙潭相比也差别不大,动物们也不会注意到边上还有一个大洞哩,此时正是大洞里钻出东西来,把水搅动了。
  先是伸出一个头来,这是一个乌龟的脑袋,但是这个脑袋却显得很大,是灰白色的,随后这只大乌龟非常使劲的噌着洞口,看样子力气也相当的可怕,居然把洞口越撑越大,随后整个身子挤了出来,落在塘子里,这只乌龟是如此的大,连河水都好像上升了一截。
  这只巨龟全身灰白,连龟壳也是如此,四肢也异常粗壮,龟壳的直径最少超过了一米以上,如果林北在这里,肯定会惊讶,这应该是一头名叫象龟的巨型乌龟。
  象龟是后世的叫法,大概是在公元一千六百年,也就是明朝的万历年前,西班牙人发现在一座孤岛上发现了这种巨大的乌龟,因为四肢又粗又壮,比拟大象的四肢,所以被称为象龟。
  象龟为什么会这么大?科学家们自然有过猜测,比较靠谱的是当时那个孤岛上因为乌龟没有天敌,食物也丰富,无忧无虑的它们变得大了,当然,这个变大的时间可能需要经过几十代或是几千年不停的进化,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象龟很早以前的体型就相当的大了,三国时期离明朝不过一千五年的时间,象龟的个头自然也不会小。
  从这头象龟出现后,那个洞里又接连的冒出了乌龟,好像没完了似的,而且这些乌龟个头居然都很大,最小的龟壳也得在半米以上,很快便把小河给占满了。
  这种动静自然瞒不过在那里拱食的野猪,不过这些笨家伙只是瞅了一眼后就把眼光离开了,因为它们对这种大家伙已经很熟悉了,每隔几年就会出现一次,却并不是野猪们的食物,所以野猪们不会在意的。
  不过野猪们不在意,象龟们却好像有些怒了,它们聚在一起后,朝着泥沙地而去,看上去要跟野猪们来一场大战,野猪们自然不知道这一片其实是象龟选好的产卵地,象龟们会把龟蛋埋在泥沙里,而泥沙在这条小河里只有这一段才有。
  象龟们的数量可能超过了一百只,这么象龟浩浩荡荡的聚在一起爬,野猪们好像也有些吓着了,嗷嗷叫唤着后退。
  一只看上刚成年的野猪血气方刚,低头就朝一只象龟顶了过去,野猪的力道可是很大的,这只象龟把头缩进了壳里,野猪顶到了壳,却没把象龟顶退半分,因为同样的,象龟的力气也大。
  象龟的力气绝对是龟类之最,它们甚至可以驮着两三个成年人而若无其事的爬行,虽然攻击手段欠缺,但是当它们想据守的时候,除了大象,几乎不会有任何陆上生物能把它们顶开。
  一只只象龟爬到了泥沙滩上,野猪群对此却没有丝毫的办法,只能步步后退,把泥沙滩让给这群大家伙,随后,野猪群里传来震天的嚎叫声,然后野猪缓缓后退,它们准备离开。
  凌晨两三点钟,这个时候已经很晚了,泥沙滩这里铺上了一层月光洒下的光纱。
  象龟们没有任何的耽搁,开始用后肢把泥沙刨开,准备在这里产卵,它们是从很远的地方赶来的,会在这里产卵纯粹是一种传统,每隔几年,象龟群会来好几群,不过随着时间流逝,象龟群来的越来越少,如果有时间老人一直注视着这里,就会知道再过一段时间,象龟群会把这块产卵地彻底的抛弃,因为这里能活着出生的小龟数量实在太少了,有时候直到小龟孵化,却连一个保持完好的龟卵都没有,因为森林里的动物太多了,从产下卵再到卵孵化的漫长时间,森林里的动物已经把龟卵全部吃掉了。
  停立在枝头的群鸟也不叫了,都在定定的注视着这群大乌龟,眼里闪着发现食物的那种锐利的光芒,等到龟群离开,许多鸟儿就会飞下来,把泥沙刨开,啄食里面的龟蛋,它们是最先享用到这顿美餐的那一批,随后什么老鼠,蛇虫,狐狸,甚至野猪也会陆续的来,快要过冬并且冬眠的它们迫切的需要食物能量。
  凌晨五点钟,月亮开始从开空滑下,象龟们差不多都产完卵了,这些象龟产卵量很巨大,一次能下一百多枚龟蛋,每一枚只比乒乓球小一些,一个窝肯定是装不下的,所以往往会掘好几个窝,然后象龟母亲仔仔细细的用泥沙把窝掩住,能做到的它们都做到了,但是这显然是属于无用功。
  等到产完卵后,象龟们开始离开,最后一只象龟没入了塘子里的洞口,这个洞口会在河水不停带来的泥沙下封锁。
  河水还没有恢复平静了,泥沙滩上已经飞下来了无数的鸟儿,开始用它们的爪子把泥沙刨开,尖利的长嘴啄烂龟蛋壳,而且这些鸟儿一点都没有进食的礼仪,它们往往会啄烂好几枚龟蛋,却只吃其中很少的蛋液。
  吱吱的叫声也从四面八方传来,这是老鼠的叫声,森林里都是山鼠,蛋液的气味让它们有些发狂,开始跟鸟类抢夺起这顿难得的大餐,有些山鼠甚至异常聪明,它们会把整个的龟蛋推着离开原地,运气好的话能推到它们的洞穴,这年头老鼠也得过冬啊。
  天渐渐亮了,有些早起的野兽开始到河里吃水,一群马鹿就这样悠然自得的奔跑在泥沙滩上,泥沙滩里的龟蛋窝再一次遭受灭顶之灾,而这还不是结束,只有最最有运气的龟蛋能在孵化前保持完好,但是这样灾难就结束了么?自然不是,就算是幸运的出生,它们还得接受大自然的考验,它们需要这条小河独立生活直到长到一定的体型,然后才能离开,而这其间,能活着离开的越来越少,直至一只也没有,然后等老的象龟慢慢死去,这片产卵地也就不复存在,因为没有象龟还能记得这里。
  ps:再次感谢七情六欲兄的打赏,另外,也谢谢亡灵尊主,**u兄的慷慨,这表示这本书有越来越多的朋友喜欢了,很是开心。


 第三十五章 西山乡的轰动

  第二天,猎户们一大早就离开了龙潭,准备返回,林北这次没有去送。
  等猎户们来到涪山边缘,时间已经快接近中午了,今天仍然是暴烈天气。
  走出森林的那一刻,崔氏阿兰严肃的道:“别嫌我烦啊,大人的事情咱们还得保密,谁都别告诉。”
  猎户们齐齐答应了下来,这已经是崔氏阿兰好几次说了,每次进山后离开崔氏阿兰都得嘱咐一次。
  九郎答应后又道:“阿兰,大人之事我们肯定不会说,但是现在我们每次进山收获颇丰,好些儿郎旁敲侧击,想知道我们是在哪里行的猎,比如上次那只巨熊,还有你们那次带回来的野猪,乡中人已经有所怀疑了,这次再带着灵芝回去,那些人肯定眼红之极,咱们得想个说法啊。”
  九郎这一说,边上几个猎户也纷纷道:“对啊,阿兰,我婆娘也是如此问我,我都不知该如何说。”
  “我爹也问我了,问我到底是在哪里打的,毕竟黑熊只是头骨碎裂,皮毛却完整实在是有些骇人,就算是那些游侠也没有这个本事。”
  崔氏阿兰也知道,乡民们有所怀疑实在是太正常了,其实她也很为难的。
  第一次他们拿回去的是几张狼皮,因为崔杰被狼咬伤,所以说猎户们杀掉了几头狼却也正常,但是随后的巨熊和野猪就不太好解释了,山里的三惹不得:熊和野猪都在其中,猎户们已经有多少日子没有猎到过这种猛兽了,却被崔氏阿兰他们接连不断的猎回来,一次运气好,连着两三次还能运气好?更别说这次他们拿回去的是灵芝,乡民是纯朴,却不代表没脑子。
  因为崔氏阿兰这群猎户的收获颇丰,已经有许多猎户想要加入他们了,却被崔氏阿兰拒绝,都是乡里乡亲,拒绝一两次也没问题,但是如果拒绝多次,那邻里关系可就难说了,所以崔氏阿兰也很难办。
  “大家想个说法吧,咱们统一一下口径,免得露了馅。”崔氏阿兰提议道。
  “想骗过叔伯们可不容易,他们谁不知道生骨草和灵芝都是只有涪山深处才有?我们不过进山两日而已。”
  猎户们纷纷点头,他们的叔伯也都是猎户呢,经验比他们更丰富,涪山里有什么东西这些老人知道的很清,黑熊和野猪会乱跑,灵芝和生骨草却不会长脚,如果不是因为这两种东西都在深山,采摘不易,又哪能如此珍贵?
  “要不就什么也别说了。”崔杰自然是支持妹妹的。
  猎户们一听,这个办法算是不是办法中的办法,多说多错,少说就少错,如果不说就没错。
  这样说着话,西山乡已经在望了。
  西山乡和东山乡的建筑风格如出一辙,全像是个寨子,外面垒的是土墙,这是前些年狼群为祸的时候修建的,这里也是西山乡最接近涪山的地方,是最前沿的地带。
  西山乡自然不只寨子这一块地方,在后面还有许多村落,平时逢小集,村民就会涌到西山乡来,不过平时,西山乡里只有百来户人家,八个猎户都住在乡里头。
  到了寨子门前,崔氏阿兰刚要叫门,厚重的木门已经打开了,露出一张老人沟壑纵横的老脸。
  “阿伯。”猎户们恭敬的喊道。
  这位阿伯年轻的时候狩猎手艺也是顶好的,儿子也很有出息,不过儿子后来却被野狼咬死,剩下阿伯的孙子和阿伯的儿媳妇,没两年,儿媳妇病死,现在就剩阿伯和七岁的孙子,家里自然是没有劳动力的,所以阿伯平时就看看寨门,也能有点例钱来贴补家用。
  “回来了?”阿伯温和的笑着,阿伯性格很好,很是关照小辈的,看到猎户们完好的回来自是开心。
  崔氏阿兰一边进来,看到乡里热闹的人这才恍然:“忘了今天是小集呢。”
  “嗯,是小集呢,好几个货郎也来了,还有卖香粉的呢,阿兰,你得打扮打扮了。”
  崔氏阿兰有些尴尬,嫁不出去可以说是她心中永远的痛。
  本来平时大家回来后各自回家报平安,不过今天是小集,所以倒是准备先逛一逛,崔氏阿兰在乡里可是名人,不时有人朝她打招呼,她笑得脸都有些酸了。
  “哟,阿兰,你这是回来了。”崔氏阿兰一听这个声音,眉头就皱了一下,这位叫王氏婶子,王婶子的那位是西山乡里的求盗,这里的猎户都得叫声叔,虽然不是官身,在这里却也是小有权利。
  这里说一下求盗这个名词,这是一个职位,隶属于亭长管辖,算是属于小吏,掌管缉拿盗匪之事,消息很是灵通。
  王婶子这个人也有些八卦,平时家常里短,以前见着崔兰总会有意无意的说起婚嫁之事,崔氏阿兰挺烦她的,却又不得不小心应对。
  “婶子,我们回来了,婶子这是准备要买什么东西?”
  “我就是看看,这次怎么没猎着什猎物?”王婶子朝后面的大牛背上看了眼,空荡荡的。
  “野兽要过冬了,贼是凶狠,不过,倒也小有收获。”崔氏阿兰犹豫着该不该说灵芝的事情,不说吧,灵芝此事也瞒不住人,说吧,显得像是炫耀了。
  “什么好东西?”王婶察言观色的能力可是很强的,猎户们脸上都带着高兴,看样子不像是小有收获,反而像是捡着大钱。
  “三年的灵芝而已。”崔氏阿兰最后还是决定老实讲,免得这位王婶从别人嘴里听到,到时候又是一顿讥诮。
  “三年的灵芝?”王婶顿时高声道,声音最少拔高了八度,集里闲逛的几乎都听到了。
  “三年份的灵芝,好家伙,这可是数百金呢。”
  “阿兰他们才进山两天吧,怎么就能弄到灵芝?”
  “前几次还弄到了黑熊呢,皮毛可完整了,据说拿到县里也卖了百金。”
  “这是有福气的啊。”
  “运气真好。”
  “这哪是运气,灵芝可不是长在涪山外围,而是深处哩。”
  “哦对,两天能采到灵芝?难道现在灵芝都长在外面?”
  崔氏阿兰几个猎户都苦笑,果然,这件事情还是让乡里哄动,乡里乡亲的,消息传得最快了,过不了中午,估计都能传到东山乡里去了,到时候免不了又是一番盘问。
  ps:今天国庆,下午出去玩了,所以今天就一更了,明天恢复,最后祝大家国庆快乐。


 第三十六章 顺其自然

  西山乡的轰动林北自然是不知道的,所以也不知道由于轰动,使林北多了许多麻烦,现在林北还是悠闲的。
  林北有时候会出去,要么是弄食物,要么就是去殴打附近的成年蛇,不过收效却一点都无,那些大蛇被林北打了几次后,没有屈服,却畏惧了,有许多已经偷偷的离开,林北想要的小弟却一个都没有。
  母豺的肚子越来越大,走路也越来越缓慢,林北默默的关注着它,也许就在这几日,母豺就会临盆。
  而在龙潭的时候林北比较习惯在木屋顶上呆着,一边照顾丢丢和奇奇一边注视着蛇卵,据说蛋里的小生命虽然还未出生,却已经能感受到外面的气息,林北觉得有必要把这种气息加强,以便于以后群蛇孵出来后能听从自己的命令。
  眼看丢丢和奇奇的羽毛长得差不多,个头也适合了,林北认为应该让它们学会飞行了。
  以前林北听到一些关于鸟类初学飞行的情况,据说是一些鹰类,它们会把幼鹰叼起来飞到高高的天空,然后直接扔下来,如果幼鹰在坠落地面的时候学不会飞行,那么下场就是活生生的摔死,很残酷。
  林北自然不会这么干,他的手段要温和许多,只是让两个小家伙先走路罢了。
  众所周知,婴儿在学会爬行后就要开始走路,在学习走路的时候两只手会随着脚步进行摆动或是支开,这是维持自身的平衡,也是属于本能之一,而林北让幼鸟学走路也是这个原理。
  在两个小家伙行走的时候,也是如此异曲同工,翅膀会不停的扇动以维持平衡,这样子的好处就是可以锻炼它们柔弱的翅膀,有助于以后的飞行,当小家们觉得时机成熟,就会自然而然的脱离地面,这是鸟比人类要更加厉害的地方,人可不能自己飞上天空。
  从小鸟会走路到飞到天空,因为鸟类的种类不同时间也有所不同,最快就像那种鹰,一次就可以了,慢一点的需要一两个月,有长有短,大多数都只在十来天左右,这点时间林北当然耗得起。
  不过两个小家伙可懒了,或许是因为从小吃得好的原因,体格都有些发胖,不太喜欢动弹,这不是个好兆头,林北为此,只能狠心了。
  怕力气太大把两个小家伙不经意间弄死,林北只能找了一根柔软的树枝,用树枝去戳两个小家伙,逼迫它们从窝里出来然后往前走,两个小家伙不理解‘妈妈’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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