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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缺进得店来,依老板所指,蹲下身体,果然是看到了很多各种版本的古纂翻译字典。为了不买错东西,孟缺特意用纸写了几个字拿来做对比。末了,那着纸上的字问那老板,道:“老板,请问一下,这为何种字体?”
老板摇着扇子,淡淡看了一眼,道:“年轻人,你连这种字也不认识么?此乃小纂啊。”
小纂,又称秦纂,是秦统一天下后,由宰相李斯整理过的通行书体。孟缺对此当然是不认识的,点了点头,谢了一声,便将字典买了去。
回到酒店,将那件抄了《玄龟神功》的白色T恤拿了出来,重新用纸誊写了一遍。然后再翻开字典,一一查兑,整篇文序几乎花了孟缺一整天的时间,才将之完全翻译过来。
翻译完后,本以为《玄龟神功》会像《龟息大法》一样通俗易懂,岂料文如天书,晦涩难读,孟缺耐着性子读了一个小时,竟连半部都没读完。
最后,实在是读不下去了,便将本子用手机拍了一照,就揉成一团给扔了,怪声道:“天底下岂会有如此武功?如此晦涩难读,比之经文还要古怪,看来这《玄龟神功》是骗人的。”
后续几日,继续待在酒店当中,听着各方面传回来的消息,还是没有大猩猩和唐琅的。有的,只是描述霸血联盟是多么多么嚣张,多么多么霸道,多么多么的不可一世。
孟缺本来就很生气,听到这些事情自然而然地也就更气了,“他们当真如此可恶?”
小弟回复:“是啊,我们越是妥协,他们的气焰也就越是高涨,老大,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呀。”
孟缺猛地一拍桌子,喝道:“岂有此理,那群贼厮,本来我还不想理会他们,可是一逼再逼,实在让人无法忍受了。也罢,你将他们的首领高层人物的照片,想办法都弄一张给我。”
小弟一听这话,立即激动了起来。骚年会里,有谁人不知道孟哥的枪法、格斗技法都是一绝,只要孟哥一出手,作为敌人的,就必定逃不过死神之爪。
“好的,孟哥,照片今天下午我就搞定给你。”
小弟办事颇有效率,一到下午12点,他准时发了五张照片以彩信的方式传到了孟缺的手机上。孟缺接到彩信,将照片上的人物一一看了一遍,记住后,就出了酒店,来到了一家理发厅。
一头金色头发肯定是不能再留了,这个太明显了。便让理发师将头发染回了黑色,然后简单地易容了之后,他拦了一辆出租车直接杀去了上海市。
短短两天时间,地盘易主,偌大上海市骚年会似被除名。霸血联盟名声鹊起,振臂高呼,无人不惧怕三分。
来到上海市,一下车,孟缺就感觉到了一种很不舒服的气息压迫而来。走遍大街小巷,以前那些骚年会所掌管的地方,现在都换了陌生的面孔。
下车的地方是虹口区,在孟缺眼前的正是虹口区第一大酒吧——猩夜酒吧。此酒吧以大猩猩名字命名,以前算是此地最热闹的地方了。现在么,虽然也还热闹,但是人儿却是换了一批了。无论是客人还是管理,都是陌生的面孔。
进得店去,孟缺忽然感觉到这酒吧里有两股龙血能量在波动。这两股龙血能量并不强,但也并不弱,比起普通人来,至少是强了百倍有余。将感应之力再扩散开一点,忽地在猩夜酒吧的不远处,还感觉到了有龙血之力在波动。
孟缺眉头一皱,顿时仿佛看清了此件事情的真相一样。暗道:“怪不得霸血联盟能够一举重创骚年会,原来是有慕容族人介入了其中。”
一时气恼,循着感应中龙血能量波动的位置,孟缺静悄悄地潜了进去。只见能量波动的地方是一处舞池,两个年轻人正搂着穿着暴露的小姐在霪荡地跳着乱七八糟地舞蹈。
舞池周围有着许多穿着怪模怪样的年轻人在围观,仿佛在他们看来,舞池当中的人所跳的舞就像是典范一样。不时的有人拍着手,喝着彩,热闹非凡。
孟缺哼了一声,看出了这两个人的身份该是在霸血联盟里不低,登时猱身而上,以《擒龙十八手》的“擒龙式”,一举抓过其中一人的肩膀,然后左手以钱氏家族《大金刚神力》的“常胜将军相”,一指洞穿了他的后脑“风府穴”,系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半点滞带。
那人毫无半点反应,就双眼翻白,死得彻底了。
杀了第一个人,第二个人立即有了警觉,将怀里女人推送过来,借机跑了开去。
“哼,以女人做挡箭牌,好没出息!”孟缺接过女人,放开一边,步走虚灵,疾抓而去。
第二个人的速度不及孟缺,见跑不过,索性返过身来,一系列擒拿手法连环使了出来。
对付这样的小角色,孟缺根本用不着使用其他武功,干脆也用擒龙十八手。见招拆招,同样的招式在他的手上使将出来,反而更胜对方。
一时间,对方惊疑不定,颤声道:“前辈,你我都是慕容氏,为何要对我下毒手?”
孟缺冷笑连连,哼道:“慕容氏,滚你他娘的慕容氏,老子才不姓慕容。”
话罢,招式越打越猛,擒龙十八手封锁了对方全身360度各大要穴。每次出招,都会在慕容小子身上留下道道血痕。几招下来,慕容小子浑如血人一个。
酒吧里,一些围观看戏的小弟见到慕容小子被揍得这么狼狈,也不禁想围上来帮忙。可是孟缺指尖暗劲齐发,屡屡有人靠近,不是被一指毙命,就是被重伤在地。几番下来,酒吧地上躺人无数,慕容小子也被孟缺扣在了手里,动弹不得。
“前……前辈,手下留情啊。”慕容小子吓得屎尿齐流,颤声求饶。
孟缺五指抓住了他的脑袋,慢慢地移到“风府穴”处,冷声说道:“别叫我前辈,老子不姓慕容,我叫‘玄武’,你记好了,免得死不瞑目。”
话声很大,说给慕容小子听的同时,亦是说给那些小弟听的。话一说完,指间发力,果断地洞穿了慕容小子的脑袋,红色的血液、白色的脑浆流了一地,触目惊心。
解决了这两个人,孟缺甩手而去,走得大摇大摆,酒吧里有人数百,竟是无一人敢拦他半步……
第0644章 谋机
“愣什么?他杀了人,岂能让他就这么走了?”
这时,酒吧后台办公室里走出了一个面目狰狞的中年男人来。他长着一脸横肉,说话间,眉宇之处凶光乍现,指着大步离开的孟缺,喝道:“咱们这么多人,如果放他离开,岂不丢大脸了吗?他娘的,一个个别愣着,给我上。”
酒吧里的大帮子小弟本来就如一盘散沙,可听到这位中年男人的喝声,他们立即团结了起来。有胆子大者,更主动向孟缺扑了过去。
孟缺冷哼了一声,对着来人出手就是一拳,然后飞起身体,连续踢出了四脚,将团围而来的人尽数踢倒。再转身时,冷冷地盯着那位一脸横肉的中年男子,忽地觉得眼熟,从手机里将阿羊发给自己的彩信翻了出来,从中果然是找到了一张与眼前男子长得一模一样的照片。
看了一下照片下面的备注,孟缺笑道:“你就是霸血联盟五尊之一的黄重喜吧?”
满脸横肉的黄重喜,眼角狠狠地颤动了一下,呸了一声,道:“哪里来的野小子,老子的名字也岂是你能叫的?”
孟缺将手机屏幕对着他,自顾自地说道:“传闻霸血联盟有五尊,除了你之外,其他四个你该是都认识的吧,那么你知道他们的所在点么?”
黄重喜右手朝怀里一掏,便就掏出了一把枪来,指着孟缺,道:“贼小子,看你的来意,莫不是对霸血五尊有歹念?”
孟缺不答,只问道:“你只须回答,知道或是不知道。”
黄重喜好歹也是五尊之一,在霸血联盟没成立之前,他曾经是青帮的一位小领袖。后来青帮覆灭,他便是四处流窜。直到某一日,有人将他找到,并说要送他一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尊贵身份。黄重喜将信将疑,反正他本来就是孑然一身,没多想什么就答应了下来。之后不久,果然如神秘人所说,黄重喜又汇合了其他几位以前的兄弟或是洪门的敌人。
青帮、洪门同为骚年会所灭,这些人也算是能够有着一个共同性。便就团结了起来,同仇敌忾,组成了今日的“霸血联盟”。
根据神秘人的指示,霸血五尊各率一方面手下,采用多方面骚扰战,袭击骚年会。一来二去,骚年会果然是抵抗不住,才短短两天时间,曾经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骚年会,就像是完全被除名了一样,从上海市消失了。
如此一来,黄重喜果然就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
遭逢大悲大戏,黄重喜对身份、尊卑十分看重,孟缺如此口气向他问话,他自然是老大不爽,手中枪头一瞄准,毫不犹豫地就开了一枪。
孟缺早有提防,一看到他扳机被扣动,就提前做出了闪躲的准备。双脚一蹬,仿若蛙跳。这一跳,足有三四米高,身体几乎都贴上了天花板。而后,他如壁虎一样,在天花板上速爬了几步,奔跳下来,一出手就擒住了黄重喜的脖子。
这一手功夫,奥妙绝然,一气呵成,看得在场的小弟个个目瞪口呆的,一时间,他们不禁又傻愣住了。
“我最后一次问你,他们几个的所在点,在何处?”孟缺眼中杀气暴涨,毫不加以掩饰。
黄重喜自负杀人无数,平时只要眼睛一瞪,就能吓得小弟浑身发抖。可是当下,他看到了孟缺的眼神,却意外地感觉到了一种从来都未感觉过的恐惧,这恐惧来自心底,它让人心慌,让人全身发毛。
身不由己的,他内心一松动,脱口就答道:“我……我不知道。”
话落,孟缺一阵冷笑,抓住他的脖子将他高高地提了起来,一甩手就远远扔了出去。黄重喜凡胎肉体,自不禁摔,一撞到墙壁的棱角上,头开脑裂,血液混合着脑浆流了一片,已然死了。
如此一幕,惊坏了那些小弟们。黄重喜乃是他们的老大,也是主心骨,现在老大死了,这群人也就等于群龙无首,一时吓得纷纷四散。
孟缺怒气未消,决意要把霸血五尊全部干掉,出了猩夜酒吧,转投其他地方,一碰到慕容氏人,或者彩信照片上的人,孟缺必定杀而不留。
一时人心惶惶,霸血联盟里一提起“玄武”二字,必皆变色。而且,玄武誓杀霸血五尊的消息不胫而走,其他四尊得知黄重喜的死状,也不敢托大,纷纷找到了当初把他们捧上位的神秘人,寻求庇护。
郁郁葱葱的竹林,隐藏着一间西式别墅。别墅装潢高雅,高端大气,却似是近期才完工的力作。
别墅外面,游泳池旁,四个中年男人正襟危坐,等待着别墅主人的出现。
须臾,别墅当中,一人身着黑色长袍,手持烟斗,一步一顿,慢慢地走了出来。见到外面坐着的四人,他皱了皱眉头,淡淡地说道:“你们四人来找我有何事?”
四人见到人来,连忙起身,伏地便跪拜了下去,齐声道:“求恩公搭救。”
黑袍人正眼也不看他们,只望着天上浮云,淡淡道:“救什么救?你们现在如日中天,不正逍遥的很么?”
四人中,以洪门前七大舵主之一的廖塞秋年纪最高,他首先开口说道:“本来,我们按照恩公的指示,势如破竹,杀得骚年会毫无招架之力,却不料,今天上午突然杀出了一个名叫‘玄武’的人,此人身手不凡,他一出现就斩杀了黄重喜,而且更杀了十余个恩公你派过来的慕容氏助手,听传闻,此人指名道姓还要杀我四人,所以……求恩公救命啊。”
“玄武?”黑袍人来了兴趣,笑了笑,道:“此人长何模样?”
廖塞秋摇头道:“听说此人向来墨镜不离身,而且还戴了一顶白色的帽子,没有任何人见到过他的长相,只知道他身手很是厉害。”
“哼,你们也不是易欺之辈,玄武一个人,就算再厉害,又如何能奈何你们?”黑袍人冷声说道。
廖塞秋叹息道:“恩公请试想,您派来协助我们消灭骚年会的慕容氏助手,他们一个个神通广大,可是最后还是都死在了玄武的手上。换成我们这些人,又如何能抵挡得了玄武呢?”
黑袍人慢慢地吞云吐雾,点了点头,觉得此言甚有道理。那些派出去的慕容氏族人,虽然都不是什么一流高手,但是比起普通人却要强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我派去的慕容氏,死了多少个?”
“十三个。”廖塞秋答道。
黑袍人脸色一黑,再问:“如何死的?”
“他们全部是被后脑洞穿,死相极其残忍。”
“后脑被洞穿?”
“是的,恩公。”
黑袍人霍然挥袖而起,沉思一阵,点点头,道:“你们去吧,此人,我自会解决!”
第0645章 生还者
荒野中,一条小河,静静地流淌着。其河东流而去,再过半里,汇入黄浦。新雨过后,河边蛙声齐鸣,杂草丛生,偶尔窸窸窣窣,苍蛇捕蛙,叫得凄惨沥沥。
时至正午,太阳正浓,万丈豪光普照大地,虽说秋高气爽,如此烈日之下,亦不禁会让人觉得有几分炎热。
小河弯流处,阳光照下,其炎闪闪,隐约看去,就好像有一面镜子似的。尽将投来阳光,反射四处。照得久了,那面“镜子”似乎动了一下,由远而近,可以发现,原来这一面“镜子”并不是镜子,而是一个光头,由于太过光滑了,所以看起来像极了一面镜子。
光头半边身子趴在水里,手的五指抓着岸上的茅草,轻轻颤抖,仿佛是河水将他身体的温度全部带走了似的。一面河水冰冷,森寒刺骨,另一面,烈日炎照,正午值热,一炎一寒之下,他的身体就好似有着千万只蚂蚁在钻、在咬。
这种感觉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光头终于慢慢地苏醒了。微微挣扎了一下,其时恰逢草丛里窸窸窣窣钻来一条浅褐色的尖头毒蛇,光头五指伸动,正是挡住了毒蛇的去路。那蛇惊慌失措,果断地昂头一击,一双尖锐的獠牙狠狠地钉进了光头的右手手背。
浅褐色的蛇名叫“短尾蝮”,属蝮蛇一类,其身尚短,仅有60…70厘米长,广泛地分布于各大省市。其毒甚剧,一旦人被咬,几小时之内若无控制,则极易发生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症状。
光头被短尾蝮一咬,剧烈的疼痛让他精神陡然之间振奋了起来,痛叫了一声,也不知道突然哪来的力气,竟从水里爬了起来。一见到叮咬在手背上的蝮蛇凶狠地在释放着毒液,他气从中来,一把扯过短尾蝮,将它当场撕成了两半。
将蛇处死,光头全身的力气又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复躺在地,大口大口地喘息着。腹中的饥饿阵阵咕叫,看了看地上的短尾蝮的尸体,忽然亦觉得拥有美味。
舔了舔干燥得就快开裂,他也不管肉生肉熟,张开口,就将蛇肉往嘴里塞。细细地咀嚼着,慢慢地啃咬,蛇肉鲜嫩,虽然腥涩,却也不失甘甜。
这一醒来,也不知道是昏睡了几日几时,很快,整条蛇都让光头给吃完了。体内,这才生出了几丝力气。
他,正是唐琅。
前两日,他自沉入水底之后,就一直顺水而流,也不知道到底流了多久。直至今日,碰巧被一根树枝勾住了衣服,方才停留在河弯里。如若不然,恐怕早就漂入黄浦江,尸骨无存了。
眨了眨眼,唐琅觉得天上的烈日有些刺眼,干脆将头缩进了草堆当中。休息了好久,从兜里摸出手机来,手机早已进水,甚至还有几条水虫攀附其上,悠然自得。
叹了一口气,所幸手上的腕表还在,高级货就是高级货,几万块买的手表真不是盖的,在水里漂了这么久,它毫无进水,走字稳准,半秒不差。
看其时,正是午时1点,10月13日。目光盯在数字13之上,唐琅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苦笑了一番,自言自语地喃喃道:“想不到竟然已经过了两天了,我居然还没死,真是命大。”
想起两天前的事,他仍是心有余悸。忽恐此地离慕容绝住处近,赶紧从地上勉强地爬了起来,眺望四下,却见一片荒芜,不知何处。
渐渐地,陡觉右臂酸麻,一视之下,竟发现整一条右臂乌青涨紫,偌大条血脉纷纷凸现了出来。这才想起,自己的手背刚被毒蛇咬过,一时,赶紧补救,张开嘴来对着蛇的獠牙洞吸了又吸。
然而,毒素蔓延之快,远非唐琅所能想像。他若是早一点将毒吸出来,倒也无妨,可这下毒素已然流进了血液,想要再将之吸出来,那真是有如举手摘星辰——看着近,实则远。无论如何施法,都是无用。
很快,手臂的乌青蔓延到了肩膀,然后朝胸部扩散。许是,这两日都没吃过什么东西,身体格外虚弱的缘故,毒素才蔓延的异常快速。屡屡毒素蔓延处,一片酸麻,只觉肿胀。
肿胀后期,又如万虫齐咬,难受之感,欲死不能。
唐琅本想壮士断臂,废除毒手,换得生命。怎奈,有心无力,只有眼睁睁地看着毒素行走在筋脉之中。
过得须臾,他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苦涩一笑,道:“想我唐琅自诩风骚,却不料到头来,竟是死在一条畜生手里,真是悲哉、惜哉!”
心无生念,便就仰躺在河岸边,任毒行走,等待死亡来临。几时过去,渐渐地,酸麻感已是不在,反而四肢百骸之间充斥着一种浩荡澎湃的暗流。暗流如暖,屡屡经过,会带起勃然生机。仿佛春风抚绿,万物在它的召唤下,皆在这一刻苏醒了过来。
唐琅缓缓地睁开了眼,只见天依然是天,只不过正空无烈日,只有残云朵朵,散落各处,状若鱼鳞。幽然一叹,凄然道:“我莫不是已然西去,命归黄泉了?”
再觉,轻风袭来,搅得周遭茅草阵阵抖擞,习习有声。这才恍然,自己还尚未死去,挣扎地爬起身来。唐琅以外地发现,右手手臂上的伤,不但没有了,反而体力也在不知不觉当中提升了许多。
一时莫名其妙,想也想不通。后来,偶见手背上的血迹,隐有金色余彩。这才明白,自己能残留这条命来,完全是体内的龙血在起作用。
龙血不比凡血,凡人之血一旦被注入毒素,少则几小时,多则两三日,必陨性命。而龙之血,乃上古神兽之血,神兽是站在万兽顶峰在存在,区区蛇毒,自然不在话下。只待龙血生出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