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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无形 (浪子无行)-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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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地三兄弟是在动物园出生,也是在动物园长大的,它们也是这次野化训练的主角。在地地三兄弟当中,老大壮壮长得最为瘦弱,也是最没脾气的一个。老二地地长得最壮,可也数它最懒,只要没事它就躺着。而老三欢欢最调皮了,它在哪里都待不住。如果关在笼子里,就一个劲遛弯。
 
  此前地地三兄弟只吃分割好的牛肉,因为野化的需要,才开始投喂活鸡。说是活鸡其实也奄奄一息了,鸡这一辈子活得憋屈,生下来就关在笼子里,长大了又要窝在笼子里长途跋涉,临死还要在笼子里挤上几天。如果碰上黑心的小贩,还要塞点铁沙石子什么的,所以到了它们面前基本是块死肉了。
 
  即使这样地地还是心存敬畏,别看它已经饿了两天了,可它不但不敢靠近活鸡,反而悄悄往后退了退。地地不知道这毛咕隆咚的小东西能不能吃,而且它也不懂得什么捕猎技巧,只是照着鸡屁股咬了一口。这一口非但没有致命,反而吓了自己一跳。那只鸡又飞又跳,象个耍泼放刁的女人。
 
  欢欢不会害怕这个小东西的,可惜它刚刚伸出爪子,那只鸡就飞了起来。也许是歪打正着吧,鸡爪正好抓到了欢欢的眼眼。虽然没有造成什么伤害,但也把欢欢吓得半死,它也只好悄悄退到了一边。至于壮壮则根本没动,既然地地和欢欢都败了,它也没有必要逞能了。
 
  汤子彬悄悄叹了口气:这狮子在动物园待久了就成猫了,猫还能逮只老鼠,它们连鸡都害怕。发现鸡会乱飞乱扑,他便换了一只小山羊。这只小山羊够深沉,别看它一岁不到,胡子却一大把了,象个刻板严谨的学者。这和汤子彬有几分神似了。汤子彬是野化训练的执行人,所有数据都由他统计分析。
 
  这回地地三兄弟没动,可小山羊还是有点惊慌。这不是因为它认出了狮子,而是本能地害怕体形较大的动物。小山羊哇哈哈叫了几声,也不知是抗议,还是求饶。小山羊的叫声太媚了,听上去象是去了势的男人。看它好象有点害怕,欢欢便用爪子拍了拍,没想到小山羊一头撞了过来,吓得欢欢抹头就跑。
 
  以为找到了克敌制胜的法宝,小山羊不屈不挠横着那边,随时准备再英勇一次。小山羊努力翻了翻眼睛,想做出怒目圆睁的造型,可怒气没有发射出去,眼泪却不由自主溢了出来。看来你不能指望小山羊会大义凛然视死如归了,也许面对死亡的时候,所有动物都是怯懦的。
 
  地地一看不服气了,它怕自己单独对付不了,便和壮壮联手攻了过去。壮壮比较懂得保护自己,它悄悄从后面靠了上去,而地地只好与小山羊短兵相接。地地刚用前爪挠了挠,小山羊又撞了过来。地地往旁边一闪,慌里慌张竟然摔了一跤。这回欢欢平衡多了,既然地地也战败了,那说明小山羊是个“猛兽”!
 
  壮壮刚准备撤回来,没想到小山羊扑嗵一声瘫倒在地,这让壮壮捡了个大便宜。这回小山羊不再逞强了,垂着头耷着眼睛,听任壮壮又撕又啃。壮壮光拣肉多的地方下口,撕了半天小山羊也不肯气绝身亡。这让地地和欢欢十分意外,兄弟三个属壮壮最没出息,今天却让它大大出了一回风头。
 
  为了不至于太落后,地地和欢欢也左一口右一口胡乱撕咬着。忙了一会儿它们都有点累了,但一口肉也没吃。这个小山羊又是皮,又是毛的,实在无法下口。奇怪的是当天没有人再来投食,饿到半夜欢欢熬不住了。地地和壮壮当然知道欢欢想干什么,它们不屑和欢欢争食,那样显得太没志气了。
 
  欢欢先把小山羊拖到僻静之处藏了起来,然后才撕开肚腹从容享受。你别小看这个细微的动作,实际上是欢欢在逐渐找回自己的本能。让它稍感安慰的是,第二天投进来的还是山羊,这让地地和壮壮更加不知所措。欢欢已经知道羊肉如何美味了,在它眼里已经没有活羊了,只有一块块鲜美可口的羊肉。讨论小说主题,请到飞卢小说论坛本部小说来自:飞卢小说网 b。fal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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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等地地和壮壮回过味,欢欢兴高采烈扑了上去。地地和壮壮瞧不上欢欢那副穷凶极恶的样子,不管怎么讲咱们也是系出名门啊,多少得有点大家风范吧!可惜肚子始终不肯争气,眼看着欢欢一口一口吞咽着鲜血,它们只好拼命抽回口水,但谁也不肯迈出一步。
 
  欢欢并没有吃完,连皮带骨留下了一大滩。欢欢故意想馋馋它们,说不定它们也想偷嘴呢,就象自己昨天晚上一样,可等到半夜也不见动静。这让欢欢非常失望,好在自己是弟弟,脸皮厚点就厚点吧。真要哪天改投牛肉了,自己拉下脸照吃不误。管它们笑不笑话呢,填饱肚子要紧。
 
  壮壮的口水早就流了一地,好不容易等到地地睡着了,它轻手轻脚溜了出去。壮壮也顾不得什么风度了,它抱住骨头就撕。家道中落的遗老阔少也是这个德行,只要瞅着家里没人了,便把首饰往怀里揣。因为要偷着出去,自然不敢走大门。当的时候更得护住脸面,要是被人看到就辱没先人了。
 
  第三天投喂的还是山羊。欢欢不用再顾忌了,它撒着欢奔了过去。壮壮犹豫一下,也慢慢蹭了过去。欢欢已经知道谁在偷吃了,壮壮的精气神明显不同了。看来狮子也是以食物为天,随便你怎么清高,也背不住三天不吃东西。欢欢并不想独吞,它紧靠着屁股蹲下了,另一头留给壮壮享用。
 
  地地已经没有任何道德优势了,可它还想坚持坚持。等它好不容易拉下面子,发现只剩了一滩皮毛。地地围着皮毛转了几圈,确定没有什么可吃的,只好垂头丧气离开。地地后悔不该失了气节,不但一口肉没吃到,还让它们笑话。这让壮壮有点过意不去,要知道地地肯放下架子,也许它会留下一点。
 
  壮壮一直不喜欢欢欢,甚至有点讨厌它。欢欢太喜欢出风头,只要有人来了,它就屁颠屁颠出去招摇,象个搔首弄姿的三流明星。欢欢确实比较上镜,而且擅长各种造型,游客都喜欢拍它。壮壮也想露露脸,又怕地地笑话。偶尔表示一点善意,却引来嘘声一片。
 
  第四天地地没有再犹豫,看到山羊投了下来,它立即跟了出去。不过,它还是不肯亲自动手,而是站着旁边观看欢欢表演。遗憾的是欢欢不但没有邀请它一起进餐,当它靠近了反而呲牙咧嘴地威胁。这只羊确实不够三只狮子吃的,所以壮壮也不肯客气一声。
 
  地地自然不怕欢欢,它一口便掏走了羊的内脏。这是羊身上最美味的部分,虽然地地没有吃过,但本能是最准确的。地地以为自己还能再忍一天,没想到一旦吃了东西,那胃里就象油煎火烤一样。地地突然不想再做什么谦谦君子了,既然开戒了,那就多抢一点。
 
  第五天投喂的是匹小马。说是“小马”,其实也比狮子高出大半截。这让地地有点心惊,不知道这东西是给它们吃的,还是来吃它们的。壮壮自然不会奋勇上前,它一直在计算利害得失。而欢欢是大摇大摆踱过去的,这哪是狩猎啊,简直是逛街嘛!如果在草原上也这样昂首阔步,那九年也捕不到猎物。
 
  小马好象也有点害怕,它仗着体形庞大还想搏一搏,也许输的不是自己呢。况且这里地形狭窄,想逃也没有出口啊。只是这几个家伙太不仗义,这三个打一个算什么本事啊。有种的单挑呀!这只小马刚刚进入青春期,对于单打独斗特别向往,所以它仰起脖子吼了一嗓子。
 
  壮壮没听过这么凶恶的吼声,吓得它抹头就跑,就连欢欢和地地也傻了。以为自己能镇住它们,小马又嚎了一嗓子,它以为这回三个家伙肯定要落荒而逃了,殊不知正是这一声露了怯。发现小马除了叫声大点,并没有什么真功夫,地地呼地一声窜上了马背。
 
  地地的动作不太规范,也不知是要吃马,还是要骑马。小马这回是真生气了,心想这个东西怎么连性别都搞不清楚呢,想要交配你找母马啊,咱可不想搞同性恋!欢欢当然不甘落后,它一口咬住了小马的脖子。壮壮还是打它的擦边球,它总想找到最佳突破点。
 
  虽说欢欢的牙口不太坚利,但足以咬穿小马的咽喉了。一瞬间马血狂喷而出,象是水管暴裂似的,喷了欢欢一头一脸。闻到了血腥味,欢欢顿时野性勃发,一个跃身拽倒了小马。小马挣扎着还想站起来,可地地死死咬住不放。估计是大功告成了,壮壮冲上去嗷地就是一口。
 
  壮壮总是这样不自觉,打架时老往后缩,吃起东西却处处上前。可惜它刚扑到跟前,就被马腿扫中了。幸好小马奄奄一息了,不然这一脚足以将它的头盖骨踹碎。这把壮壮吓得不轻,窝在地上半天也不敢靠近。直到小马被撕成了几大块,壮壮才慢慢蹭到跟前。
 
  所谓的野化训练持续了一个月,虽然地地三兄弟的表现不太好,林教授还是把它们弄到了南非。汤子彬不无忧虑地问:“时间太短了吧?要是死在外面怎么办?”林教授充满信心地预言:“动物园里是不可能诞生真正的狮王的,你训练得再久,它们还是几头家畜!要让它们恢复野性,只有放到野生环境。”讨论小说主题,请到飞卢小说论坛本部小说来自:飞卢小说网 b。fal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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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能2:地地刚刚咬断鸡头,一群鬣狗便围了上来。地地弓着身子拼命示威,可鬣狗就是不肯退却。地地不敢叼着鸡离开,只好怯生生放下了。
 
  南非大草原是片无边无际的稀树草原,稀得几十米,甚至几百米才有一棵树。主干光秃秃的,只有树冠才能看到枝条,叶子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繁盛。阳光倒是很热烈,晃得人睁不开眼睛,好象迎着车灯站着。热辣辣的空气让人根本无汗可出,只看到皮肤上吱吱冒着白雾。
 
  汤子彬突然有点发懵,也不知是热的,还是怕的。当林教授让他打开铁笼,他竟然不知所措。倒是蒋丽丽手舞足蹈的,又是兴奋又是胆怯,象只叫喳喳的麻雀。蒋丽丽是随行翻译,此前哪有机会这么近观察狮子。可当汤子彬真的拉开了笼门,她却不敢上前了。
 
  不甘心错过机会,她又悄悄探出身子。也许她的前身是猫科动物吧,蒋丽丽走起路来一点声响没有。汤子彬正在发呆,冷不丁后背搭上了一只爪子,吓得他瞳孔放大四肢僵硬。转头一看是蒋丽丽,这才长长舒了口气。汤子彬不愧是研究大熊猫的,他不但性格与大熊猫相似,连长相也差不多。
 
  汤子彬是个圆圆脸,再配上圆圆的黑框眼镜,加上他个头矮,身体又发胖了,这不是活脱脱一只大熊猫吗!别看汤子彬各项课题完成得很好,可走出实验室什么都不知道,这也是林教授带他出来的原因。这次是三头雄狮的野化试验,顺便也让他 “野化”一下。
 
  对于突然到来的自由,地地没有任何反应,它窝在铁笼里动也不动。它已经习惯了那个尺方之地,对于广阔的大草原一点概念没有。再说它也受不了南非的热浪,只顾张着大嘴狠狠喷着热气。狮子本来长得就恐怖,嘴一张显得更加狰狞,象个毁了容的老男人。目光凌利而又尖锐,好象能切断你的咽喉。
 
  倒是壮壮慢慢站了起来,不过,它也没有逃走,只是慢慢躲到了树荫下。欢欢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上跳下窜闹个不停。欢欢做什么都要争先,看到壮壮出了铁笼,它恨不得撞断钢筋才好。等到汤子林拔掉插栓,欢欢立即把笼门撞开了,眨眼之间便跑得无影无踪。
 
  欢欢刚出来就忙着划定边界,一会儿在树上啃几口,一会儿在草上喷点尿。别看它手法不太文雅,效果却极其明显。别的狮子闻到骚味,自动就会退避三舍。只有地地始终没有动窝,直到太阳下山才从铁笼里出来,可它走出铁笼又躺下了。地地已经把铁笼当成新家了,活动半径都以铁笼为准。
 
  按照惯例这时应该投食了,今天愣是没人管了。晒了半天地地早就蔫了,它实在没有精神抗议,再说它也不知道找谁抗议。壮壮也没有觅食的想法,拖着尾巴转来转去,好象地上能找到牛肉。欢欢哑着嗓子嘶吼着,它的愤怒总是直接了当的,从来不肯婉转一点。
 
  一直到第二天晚上,它们也没有捕猎打算。其实,南非大草原自然少不了动物,不远处就有成千上万的角马,还有许多跳羚竖着耳朵吃草。觉得占了人家的地盘,地地不敢胡乱走动,连目光都很谦卑。壮壮也尽量表现得温文尔雅,连欢欢也没想到这些都是吃物。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林教授并不着急,可到了第三天晚上,地地还是没有捕猎的意思。欢欢和壮壮试过几回了,遗憾的是都没有成功。它们养尊处优惯了,虽然没有心脏病、高血压这些富贵病,但奔跑速度却上不去了,所以不但撵不到猎物,最后连看都看不到了。
 
  相较于野生狮子,它们的身材也许更为健硕。只是当模特当惯了,突然让它们做拳击手哪行啊!本来走走台就会有牛肉,现在拼上命也撵不到,这让欢欢也怀念起动物园里的美好时光了。这个结果林教授也想到了,只是没想到会如此消极,他只好投喂几只活鸡。
 
  地地刚刚咬断鸡头,一群鬣狗便围了上来。地地弓着身子拼命示威,可鬣狗就是不肯退却。鬣狗是草原上的强盗,它自己捕猎的成功率不高,专抢别人的猎物。鬣狗的下颌骨非常坚硬,可以咬穿野牛的骨头。而野生动物是不能受伤的,一旦受伤存活的概率就会迅速变小。
。。
 

  汤子彬想帮帮地地,便把车灯打开了。估计鬣狗会逃离的,可它们还是不屈不挠跟着。鬣狗是畏惧灯光,可它们更怕饥饿!鬣狗的眼睛本来就恐怖,给灯光一照更是绿荧荧的,象是午夜的鬼火。地地不惧怕灯光,但鬣狗的怒吼让它心慌。地地不敢叼着鸡离开,只好怯生生放下了。
 
  就在地地转过身体的一瞬间,那只鸡已被撕得七零八散,漫天的鸡毛飞得到处都是。没有抢到的鬣狗则不屈不挠跟在后面,只要谁还没有吞下肚,就去抢,就去夺。哪怕嘴上还剩点血污,也要争着舔食干净。鬣狗虽然把鸡抢下了,但并不想攻击地地,它们的定位非常明确。
 
  此时的汤子彬也一声不吭盯着车外,胖胖脸惨白惨白的,连一向叽叽喳喳的蒋丽丽也突然摒住了呼吸。鬣狗争食的场面太恐怖了,虽然弱肉强食是自然规律,但如此血腥的场面还是让人不寒而栗。此时谁要是走出车外,恐怕转眼间就尸骨无存了。
 
  大草原的早晨似乎特别短暂,太阳刚出来就象着了火一样。地地早已忘记炎热是不可忍耐了,它迫切需要一堆肉食充饥。在它眼里通常是两条腿动物,现在满世界都是四条腿的妖孽,要么跑得飞快,要么吼得山响。地地的运气还算不坏,刚走不远就看到有堆动物骨架。
 
  这具骨架已经没有什么肉了,只剩下一堆臭哄哄的骨头。地地没有心思挑剔,可惜没等它下口,一群秃鹫飞了过来。秃鹫是个丑家伙,不要说它的身材了,光是那条不长毛的脖子就让你恶心半天,但你不能不佩服造化的神奇!秃鹫就是为了腐肉而生,它那又长又光的脖子正好便于掏挖。
 
  秃鹫一点不怕地地,一眨眼便把骨架围得严严实实。地地显然有点畏惧,它想也不想就退到了一边。只是骨架上的血污让它恋恋不舍,这是它几天来的最大收获,可惜还没有来得及享用又被夺走了。地地一直守在旁边,它以为秃鹫会给自己留点什么,最后只剩下一堆白花花的骨头。
 
  地地突然有点绝望,它望着满眼的高树矮草,不知道哪里才能弄到吃的。也不知是眼睛花了,还是出现了海市蜃楼。地地竟然看到一大群饲养员走了过来,而且每人手中都提着一大块新鲜牛肉。地地有好几天没看到两条腿动物了,一时间它觉得非常亲切,便抖擞精神迎了上去。
 
  等它气喘吁吁停了下来,发现什么也没有,只看到一大群飞来飞去的白蚁。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地地忍不住尝了一只。对于它的血盆大口,一只白蚁太微不足道了,甚至感觉不到白蚁的存在。草原上白蚁特别多,到处都是一丘丘的蚁窝。白蚁没有什么个体可言,它们只是作为一个种群而存在。
 
  白蚁的分工很明确,有的负责采集食物,有的负责保卫家园,而所谓的蚁王不过是个庞大的生育机器,没有任何尊贵可言。它不光不能自己觅食,连行走都要靠工蚁拖着。地地不想再跑,觉得蚁窝妨碍了自己,它一头拱倒了土丘。这就是弱小者的悲剧,别人不经意的举动,却让它们家破人亡了。
 
  壮壮要比地地幸运多了,它在鬣狗到来之前把鸡嚼了。这样非但没能填饱肚子,反而觉得更饿了。壮壮和地地一样,它也在等待下只鸡撞到嘴边呢!可惜草原上有翅膀的都会飞。挨到天亮壮壮好不容易才扒到一只田鼠,壮壮也不嫌小了,连皮带肉吞了下去。
 
  吃完了还是不解馋,看到许多蚂蚱跳来跳去的,壮壮呼地扑了一只。这个动作确实够威够猛,可用来捉蚂蚱就显得可笑了。蚂蚱太小,吃了和没吃一样。而且太费力气,补充的没有消耗的多。壮壮越吃越饿,越饿越想吃,好在草原上蚂蚱很多,它可以慢慢逮,可壮壮往地上一躺再也不肯动了。
 
  欢欢是最早觉醒的,吃完鸡它立即弓着身子找寻下个目标。它刚跑几步就与鬣狗遭遇了,这回鬣狗没有那么好运。鬣狗刚从猎豹手里夺来一只跳羚,它正想躲起来慢慢消遣呢,却被欢欢截住了。鬣狗对形势一向看得很准,知道自己不是对手,它扔下猎物就逃。
 
  那只鬣狗并没有逃远,而是围着欢欢转圈,嘴里呜哇呜哇叫着。你别以为鬣狗是在求饶,实际上它是在搬取救兵。欢欢刚吃几口,又有一只鬣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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