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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妻-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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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个啥,崔小眠真的很想快点爬起来,妙能还是单薄少年,小身板看上去风摆杨柳甚是养眼,可是压上去就有点儿硌了,崔小眠又是个怜香惜玉的,生怕把这么个水晶玉器一般的人儿给压坏了。

在床上躺了太久,手脚又软又麻,她越是想爬起来,就越是起不来,妙能被她压着,想坐也坐不起来,于是一大一小两个光头便在地上缠成一团。

妙能身上的僧袍本就肥大。崔小眠在他身上那么一蹭歪,他的领口就敞开了,身上的皮肤如同细瓷白玉一般,锁骨玲珑剔透。就连那两朵小红莓也若隐若现,而崔小眠那生满疹疱的小脸蛋正贴在人家的锁骨上,真是。。。。。。

这一幕场景持续了大约十秒,当崔小眠终于灰溜溜地滚到一边时,她看到妙能的脸红了,红得就像秋天的海棠,鲜艳欲滴。但是很快,妙能就像火烧屁股一样的跳起来,然后又像火烧屁股一样跑了出去,真是风风火火的男子啊。

其实那个啥。崔小眠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她一个八岁的秃小子,难道还指望着细瓷娃娃一般的妙能对她动心吗?如果妙能对她动心了,那不就是分那个桃;断那个袖啦。。。。。。

三天后,崔小眠退了烧。那一脸一身的疱疹也渐渐消退,志觉却忽然问她:“那夜妙能守夜,你对他做了何事?他竟然找到贫僧,执意离开本寺,还说他已不配修佛。”

志觉这话说得蹊跷,如果她和妙能真的发生什么,那吃亏的也是她啊。可志觉这话说的就好像是她崔小眠把妙能那个啥了一样。

她只有八岁,而且还是男银!

柳夫人娘家一直不想让妙能继续在寺院学佛,希望他能早日成亲承继香火。他肯离寺回家应是大快人心的好事,可是崔小眠知道,妙能的志向是成为像志觉大师这样的一代名僧,到底是什么让他改变了想法。如果就是自己不小心扑了那么一下,那也太不科学了。

“大师,您觉得我一个八岁的小孩,能对妙能师兄做何事,或者您想让我对他做何事呢?”

志觉果然被问得语塞了。朗声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做和尚真好,被人问住无话可说时就可以高宣佛号搪塞过去。

接下来的几日,崔小眠一直想当面问问妙能,只是她还没有痊愈,这出水痘又是不能见风的,她不能出去,而妙能却也没有再来。

这天,她正百无聊赖地躺在榻上数墙角,志觉大师带进一个人,崔小眠一看就高兴了,来的人是柳夫人。

看到她,柳夫人的眼圈儿红了:“小眠,这才不过几个月,你就瘦成这样了,咱不学佛了,跟婶婶回去吧。”

柳夫人说完还恶狠狠地剜了志觉一眼,什么高僧,把个粉团子一样的崔小眠折磨得皮包骨头。

“柳婶婶,我没事啦,只是出水痘才变瘦了,病好后就没事啦,您怎么来了?”

柳夫人是接到庙里送来的书简,通知她来接妙能回家的,这些俗家小弟子年龄都不大,一旦离寺都要由家人接走,以免中途有意外。

“妙能师兄今日就要返家了,柳婶婶你们终于可以一家团聚了。”

小光头的小嘴儿就是伶俐,柳夫人刚才还是满脸的不高兴,现在却是掩抑不住的欢喜,这个小兄弟一直是全家人的心病,整日担心他会心血来潮就此剃度为僧,如今他忽然决定不再学佛,连俗家弟子也不做了,老父亲苏秀才老怀欣慰,足足放了半日鞭炮庆祝。

“他以后就不是俗家弟子了,也不要再叫他妙能师兄了,他的本名叫浣之,苏浣之。”

其实那个啥,崔小眠真的很想告诉妙能,那天夜里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她只是把他当成了贺远。。。。。。

妙能就这样走了,临走也没有再来见崔小眠一面,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i°

妙能,不对,浣之走了,崔小眠感觉她的童年时光也即将结束了,从此她便要与青灯古佛为伴,待到十三四岁可以自立门户,她便蓄起长发,回到桃花城里重起炉灶,到那里谁能想到这位如花似玉的美少女就是昔日小光头,别说官府找不到她,就是乐平公主的狗腿子冯老头也认不出她了。

遥想当年,她与贺远策马驰骋,快意江湖,有钱时锦衣玉食,没钱时便出去偷一炮抢一炮,多么逍遥自在,痛快淋漓,可如今那一切只能成为回忆,贺远生死未卜,而她也做了和尚。

她的身体完全复原时,已是秋末,寺院里到处都是残枝落红,几个小沙弥正在清扫枯叶。

她在寺院里转了一圈,回来时袖子里多了两朵黄菊花,这是方丈门前花盆里的,一看就知道方丈对这盆菊花甚是喜爱,花枝修剪的整齐利落,就连花儿也开得异常肥美。

崔小眠又来到香积厨,假装是帮志觉大师订一碗梗米粥,等她从香积厨出来时,袖子里不但有素火腿、香菇,还有一把稻米。

她回到志觉的一亩三分地,秋日的午后天高云淡,阳光也是清清冷冷的,空气中飘来淡淡的檀香,这是寺院里随处都可以闻到的味道,但是崔小眠却想起了妙能,第一次遇到他时,就在这廊下,他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檀香。

苏浣之,一个陌生的名字,崔小眠记忆力一向很好,可是这个名字她却费了好大劲儿才能记住,她还是喜欢他最初的名字——妙能。

或许有一天,长发齐腰的她站在他面前时,他已经不再认识她,其实直到现在,崔小眠都无法理解妙能那日之后的表现,也可能根本与她无关,只是他大彻大悟,想要回家做个好儿子,承欢父母膝下。

志觉爱静,他住的地方也是选离大殿的,午后更是静得出奇,就连那经久不衰的木鱼声也听不到了,偶尔传来一两声鸟叫。

听到鸟叫声,崔小眠的唇边漾起一朵甜甜的笑,她找了一片空地,把准备好的竹筐用根筷子撑着放在地上,竹筐下放了刚刚顺来的稻米,又在筷子上面系了一根长长的绳,她牵着绳子,远远地趴在一株古柏下面,守株待鸟,等着贪嘴的麻雀到筐下啄食,她便将绳子一拉,用竹筐把麻雀罩住。

这还是她上中学时,课本上的鲁迅先生教她的。自从上一次被抓后,小丫再也没能把卤肉送进寺内。大病初愈,别说是肉,寺院里连个鸡蛋也没有,和尚可以这样,可崔小眠要对自己负责,她只有八岁,先不说长大后出落得亭亭玉立,苏遍天下,总是这样青菜豆腐,她崔小眠能不能长大都是问题。

如今是深秋时节,正是贴秋膘的好时候,可是她前阵儿生病掉下去的肉肉还没有长回来,更不用说秋膘了,难道要用豆腐往身上贴吗?更何况和尚日常吃的饭菜和以前贺远带她吃的那些素膳根本沾不上边儿,美味营养全都谈不上。

和尚一日只有两餐,像现在是午后,一天的饭便已经全部吃完,妙能在时,常常溜出寺院给她买零嘴儿,那个时候即使没有饭吃她也饿不到,可是如今再也没有人给她偷偷买来脆麻花、炸丸子,一代大厨每天饥肠辘辘,说起来一把辛酸泪。

凭着自学成材的捕鸟手艺,崔大厨在寺院里终于能给自己开小灶了。寺院里的鸟儿一向生活得无忧无虑,在这里住了多少年,这些鸟儿就有多少年不知人间疾苦,更不知道世上还有人要捕鸟裹腹。

当那一个个肥硕的小身子毫无防备地跳进竹筐中间时,崔小眠拉动绳索,不到一个时辰,她就抓了四只麻雀!

一一一

☆、第六十六章 看,大狼小狼灰走了

秋风沙沙地吹过树梢,如同锋利的镰刀,将最后几片枯黄的树叶吹落下来。这个季节是观赏红叶的好时候,桃花城里没有枫林,据说几千里外的京城红枫似火,可惜崔小眠只在那里生活了半年,帝师府的花园里也没有枫叶。

又是一阵凉瑟的秋风吹过,崔小眠打了个颤儿,缩缩脖子,提了装着麻雀的竹篓子回到自己小房间。妙能走后,志觉从寺里调了个叫妙空的小沙弥来使唤,但妙空只是白天在,晚上还是回到以前的地方住,所以在这里,除了志觉以外,也只有崔小眠一个人。

她从床下取出一只小炭炉和锅子,还有油盐酱醋,这些都是她从香积厨顺来的。想当年她跟着贺远偷的都是奇珍异宝,如今沦落到连一把盐一口锅都要偷,真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也。

蹲在地上看看竹篓里的胖麻雀,崔小眠犯了愁。谁说厨子就要心狠手辣,崔大厨就从来没有亲手宰杀过活物!

前世有长期合作的菜市场大叔帮她宰鸡宰鸭,到了桃花城这些事就交给了大牛来做。

崔大厨今天要做的是一道菊花麻雀火锅,可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如此残酷,小麻雀不知所措地啾啾叫着,崔小眠虽然很想把它们吃下肚子,可是却不忍痛下杀手。

她的脑海里闪过几种杀鸟方法——

饿死?不行,被饿死的麻雀已经皮包骨头,不够一吃。

摔死?不行,自由落体的过程中它们就振翅高飞,无法一吃。

淹死?不行,胀死的鸟儿好比注水猪肉, 不值一吃。

当然还有一个更不实用的办法,那就是请人帮忙,可是这里只有不杀生的和尚!

崔小眠的肚子又是咕噜噜一阵轰鸣,在地上蹲了太久。她有些头晕,再这些下去,她怀疑她会成为史上第一个被饿死的大厨。

崔小眠摆弄着她的小匕首,寒光凛凛。映出她那张饥饿的小脸儿。她咬咬牙,最终决定闭上眼睛,隔着竹篓戳中谁就算谁倒霉!

她紧紧闭上双目,拿着小匕首摸索着向竹篓里戳,戳来戳去,她听到有鸟儿扑愣翅膀的声音,可是却没有戳中*的感觉。

“笨蛋,别对人说你是我徒弟,丢人!”

一个声音忽然在她身旁响起,就像是平地里冒出个活鬼。吓得崔小眠一屁股坐在地上!

但她很快便明白过来,普天之下能说出这句话的还能是谁?

“贺远!”

贺远就站在她身边,穿了一袭秋香色碧波纹锦袍,黑亮的头发用玉冠束起,剑眉星目。贵气凌人。

崔小眠揉揉眼睛,没错,这次真的是贺远,她没有眼花认错人。

只是这一次,她没有像病中那次一样扑过去,而是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她也说不清为何会哭,只是忽然觉得好委屈。贺远走后,她险些被一两银杀死,又从冯老头手中逃脱,最终还出家做了假和尚,每日饿得前心贴后心。她原以为贺远正在受苦,纵然没死也是在等死。可是现在,贺远不但毫发无损,而且还活得很好。

原来受苦的人只有她一个,她比窦娥还要冤,她比小白菜都要苦!

贺远弯下腰。把脸凑近她仔细看看,小光头不像是装的,这次是真哭。

认识小光头好几年,还没有见过她真哭呢,话说小光头真哭起来,咧着嘴闭着眼,样子可真难看。

不知为何,小光头这样一哭,他的心里也酸酸的。

“乖,不哭不哭,想煮麻雀吃是吗?师父帮你。”

贺远伸出双臂,把崔小眠拥进怀里,轻轻抚摸着她的光脑袋,任由她把鼻涕眼泪全都蹭到他那华贵的衣裳上。

就这么轻轻一抱,贺远就蹙起了眉头,只不过几个月,小光头不但没有长个子,而且瘦得皮包骨头,以前的小光头白白胖胖,像只小乳猪,现在活脱一只瘦皮猫,却又像只八爪鱼,小爪子使劲掐着他,掐得他好疼。

对于饿着肚子的小孩来说,哭也是件费力气的事,尤其还是像死了师父一样的号啕大哭。

崔小眠哭了一阵就没有力气了,竟然蜷在贺远怀里沉沉睡去,就好像放下了一件长久以来的心事。

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感觉有人在戳她的脸,睁眼一看,贺远正在看着她。

贺远盘膝坐在蒲团上,而她就睡在他的腿上。

“这些鸟要如何来煮?”

趁她睡觉的时候,贺远把四只麻雀宰了,还褪了毛收拾干净,快刀小阎罗的名号不是虚的,抱着孩子,还能把这一切做得妥妥当当,漂漂亮亮。认识他这么久,崔小眠还是第一次见他干点儿正经事。

崔小眠的肚子又咕噜噜叫起来,这一次连贺远也听到了,他又皱起眉头:“和尚不让你吃饱?”

崔小眠摇摇头,人家正在长身体呢,一日两餐哪里够,别的寺庙里只有受戒的僧人才是过午不食,偏偏这桃花寺的规矩更加严格,除了居士,住在寺内的僧众和俗家弟子,全部都是一天两顿饭。

她从贺远腿上爬下来,手脚麻利地用火折子生了火,把麻雀放进水里,待锅子里的水烧开,撇去浮沫,把那两朵黄菊花撕碎,放进锅里一起煮,不到片刻,肉味夹杂着菊花的清香从锅里溢了出来,崔小眠深深吸一口,肚子又开始叫了。

把今天刚偷来的豆腐和香菇也放进锅里,看着滋滋冒起的水花,崔小眠嘟哝着:“要是有鱼片和肉片就更好了,吃的时候蘸点辣椒油。”

“想吃吗?师父现在出去买。”

崔小眠感觉贺远的声音有些古怪,就像是做了亏心事想要讨好她一样,哼哼,看来这人的良心还没有让狗全吃光。

崔小眠已经饿得没有力气挖苦他了,只能冷冷地看他一眼:“来不及了,已经可以吃了。”

她拿起碗筷自顾自地吃起来,寺院里的麻雀不但膘肥体壮,而且肉质鲜美,许是好久没有吃肉,崔小眠觉得这麻雀的肉比任何肉类都好吃,风卷残云一般,一只麻雀便已下肚。

贺远看她吃得香甜,忍不住也有了食欲,话说他已经很久没有吃到小光头煮的饭菜了。他像变戏法儿一样,从身上取出一副象牙筷子,捞起一只麻雀吃了起来。

崔小眠瞪了一眼这个争吃争喝的家伙,没见过这样做人家师父的,更没见过随身带着筷子的人。据她所知,贺远身上绝壁不是只有一双筷子,至少还有一双银筷子,这厮不但臭讲究,还特别怕死,银筷子是他专门用来试毒的。

用最普通的烹调方法配上菊花煮出的麻雀,保持了禽肉原来的风味,菊花又恰到好处地掩去了肉腥,虽说麻雀再肥也没有二两肉,但汤清味美,芳香扑鼻,就连里面的豆腐和香菇也肥香鲜美。

师徒两个正在大快朵颐,忽然听到一个大惊小怪的声音:“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你二人非但在寺院荤腥不忌,竟还杀生?”

不用去想也知道是谁,贺远的眼睛像刀子一样狠狠地刺向志觉:“这就是你帮我照看的人?我养了她三年,才把她养得白白胖胖,你用了几个月就让她皮包骨头,我亏大了。”

贺远说话的口气就像是辛苦多年的养猪专业户,痛失一头即将出栏的大肥猪,而那个把他的猪饿瘦的家伙就是志觉。

志觉闻着满室弥漫的肉香,哀伤地叹了口气,误交损友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引狼入室,而且是小狼又招来大狼,这一大一小两头狼令他在佛祖面前无地自容。

小狼年幼,天性未泯,她看看悲痛欲绝的和尚,有些于心不忍,啃着麻雀腿口齿不清地道:“不关大师的事,我生了大病是大师治好的,再说过午不食又不是他定下的规矩,怪不得他。”

大狼脸色稍霁,但很快又像讨债一样质问:“她长这么大都没有生过病,为何跟着你就病了?”

志觉悲从心起,佛祖在上,真的是他人品问题吗?为何早不出晚不出,小光头偏偏这时出水痘,不过话说回来,小光头是在禁足挨罚时病倒的,而让小光头去受罚的人是他。。。。。。

“唉,罪过罪过,都是贫僧的罪过。”

在这对狼师徒面前,和尚甚至想学佛祖割肉喂狼,不过好像狼是吃不饱的。

好在面前的这两头狼终于吃饱了,大狼恶狠狠地瞪了和尚一眼,掏出他那名贵的手帕擦去小狼嘴角的汤汁,把小狼崽子往腋下一夹,像一只飘飞的大鸟,几个起落,便消失在一片暮色之中。

直到狼影消逝无踪,志觉这才如梦方醒——

这两头白眼狼,竟然连句“谢谢”都没有说!可是,唉,按他们的说法,好像也没有值得一谢的。

还有,那两头狼啃剩下的一堆骨头和半锅肉汤该如何处置?

阿弥陀佛,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只能劳烦贫僧替他们将鸟儿葬与树下,再念经超度了 …_…|||

一一一

☆、第六十七章 一对狗男女

桃花城的桃花与众不同,别处桃花只开在阳春三月,而这里的桃花却绽放在四季枝头;别处桃花谢了便会结出果实,而这里的桃花只有花没有果,就像是心不在焉的美人,享受着爱情却不要结果。

崔小眠闲来无事时,曾经研究过这里的桃花,最终结论,桃花城的桃花是不知何年何月被人嫁接的另类品种,从它不惧寒冷来看,它的另一半血缘很可能来自梅花。

但无论如何,这里的桃花名闻天下,文人墨客常常汇聚于此,“桃花诗会”“桃花画会”层出不穷,据说,当今圣上英宗皇帝年轻时,还曾微服私访,沿着桃花江顺流而上,在桃花潭边赏桃花,观美景,此事只存在于街头巷尾百姓们的闲聊之中,谁也不知真假。

而与桃花城相隔不远的五柳镇,却有另一番传说,相传英宗皇帝年少时放任不羁,曾于五柳镇的赌坊之中偶遇一位妙龄少女,鸳鸯帐暖;金风玉露,少年天子最终携美远去,只在此地留下一段风流佳话。

故事的真实度无法考证,但却令五柳镇成为整个大成王朝第一寻芳猎艳之所。在五柳镇上,如果你看到一个荆钗布裙的村姑,那可能是装嫩的头牌花魁;如果你看到一个丰乳肥臀的艳女,那可能是伪娘假扮的。总之,在五柳镇猎艳是一项学问,不但要有财力,更要有眼力。

此时此刻,贺远带着崔小眠便来到五柳镇。

两人从桃花寺出来,贺远一声口哨,乌金便飞奔而至,像当年一样,两人一马绝尘而去。

但他们却没有回桃花城,而是先去了五柳镇。

崔小眠:“我们到五柳镇干嘛?”

贺远:“去接一个人。”

崔小眠不知道贺远去接的人是谁,但是她能感觉到贺远很开心。

半个时辰后,崔小眠便看到了他们来接的那个人。

这里是五柳镇最大的赌坊——金宝赌坊。

贺远同别的江湖人不同。他既不嫖也不赌,以前他带着崔小眠来五柳镇,只有两个目的,要么行窃。要么销赃。

这还是崔小眠第一次跟着贺远到赌坊里来,她觉得让一个小孩来这种地方是很不道德的,所以她仰起头准备谴责那个带她来的人,却看到贺远的眼睛正看着前面。

崔小眠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见一个女子坐在赌桌前,双十年华,成熟妩媚,与寻常女子不同,她的一头乌发没有梳成流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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