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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妻-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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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成细粒,加上盐和葱花,鸭蛋打成蛋液,和调好的肉粒葱花搅拌均匀,下锅摊平,煎成两面金黄,再切成小块装盘。

鸭蛋的香糯和黑鱼的鲜嫩完美结合,煎出的鱼饼也格外好吃。

李长生送来庄里自酿的土酒,贺远这次没敢多喝,但把徒弟做的菜和汤吃得干干净净,还吃了一整盘李妈妈蒸的银丝卷,那副饿狼似的样子就像是几年没吃饱一样。

崔小眠饭量比贺远要大,可是看到做师父的饿成这样,就没忍心和他抢,自己用余下的黑鱼煮了一锅鱼片粥,洒上香葱和芜荽,连喝了四五碗,撑得小肚皮圆滚滚的。

贺远吃饱喝足,终于发现宝贝徒弟不在,找到厨房才发现小东西正在那里喝粥。他舀了一碗,道:“为师好久没有喝过你煮的粥了,这粥留出一碗,明天早上热了给师父做早膳。”

崔小眠皱眉,做为厨子,她最讨厌隔夜剩饭,那简直是浪费了一番心血。

“这是鱼片粥,只有现煮现喝才美味,凉了再热就不好喝了。”

贺远想说,我当然知道了,可是哪能让你一大早起床做早膳呢,为师如今哪有这么大的面子。

崔小眠叹口气:“唉,明天一早我再煮一锅,你记得早些起床,晚了就没有了。”

贺远忽然觉得今夜的月色格外的好,丝毫不见清冷,反而是暖暖的,于是师父发情了。

“小眠,你生日那天的事,是师父太过莽撞,吓到了你,你还在怪师父吗?”

崔小眠眨眨大眼睛,你说这人有多矫情,我好不容易心情好了,你就又旧事重提。就那日在宫里的阵式我就见识过了,你这块肉哪里是容易吃进的,吃了也要消化不良啊。更何况我还是你的那个逃妻,所以这事最好提都不要提。

“师父,咱俩不般配,你别想那么多了,做师徒做父女都行,就乱那个伦不行。”

“小眠,你别担心,父皇已经应允了。”

崔小眠绝望地看着贺远,你真幸运,拥有一个比你还要奇葩的父亲,先是把人家只有三岁的女娃硬逼着给自家儿子当老婆,然后又硬逼着徒弟给师父做小老婆,溺爱儿子也不带这样的,为毛两次受伤倒霉的人都是我?

“师父,你看今天的月亮多圆啊,就像一只香蕉。”…_…!

“师父,天高云淡,夜空如洗,星星可真多啊。”…_…|||

师父,我已经被你们父子雷得语无伦次了,师父,不要啊!

一一一

☆、第二四三章 天高海阔随你去吧(一更)

当日高雪涛小盆友许愿长大后要娶崔小眠为妻时,崔小眠曾当着其他两个损友的面问他:那你确定长大以后只喜欢我一个人,不会劈腿,也不会纳妾?

高小生回答:我一定娶你为正妻,绝不反悔。

高雪涛长在祖荫下,说这番话时还不到十五岁,即使他不敢保证将来不会纳妾,却也敢发誓会娶崔小眠为正妻。

若是苏浣之不是弯的,崔小眠如果也问他同样的问题,他可能回答的比高小生还要干脆:我只会喜欢你一个人,不会劈腿,正不会纳妾。

但如今面前和自己花前月下的男人,他是她最亲近的人,也是迫得她最紧的人,可崔小眠却不敢问他同样的问题,她知道问了也白问,反而让自己硌应,还没有去问,只要想想就能知道他会如何回答,崔小眠就像是吃了无数只苍蝇一样,难受到恶心。

贺亲王含着金匙出生,和父母呕气就去江湖上走一圈,带个小孩子回来养大,肥水不流外人田,就地取材给自己做妾,嫁妆和聘礼全都省了,真是一门万利。

崔小眠还记得当年范玉儿做上三皇子侧妃时,整个桃花城都是喜气洋洋,或许在贺远看来,让她这个小孤女做上他的侧妃,给她一生富贵,就已是天大的恩赐,就已是他对她所有的爱。

可这只是他要的,却不是她想要的。

这一世。他是她最亲近的人,甚至超过这具身体的生身父母,因为他。她险些把小命搭上,让她的童年在无声世界中渡过,可她从没有怨过他,他是她的搭档,更是她的亲人。

如果换做是苏浣之或者高雪涛,崔小眠都能一哭二闹三上吊,威逼利施撒泼打滚。总之就是你敢纳妾我就阉了你,你敢劈腿我就把你的腿劈了。还敢说让我当小老婆,妈蛋,你初夜没了我都嫌脏!

可这个人是贺远!

他的正妻就是自己的替身,逼着他把正妻休了那就是当小三。而且以他的身份他也做不到,告诉他自己才是那个正妻,那就把整个崔家的脑袋都送到刀口上,她借着崔家女儿的身体才能重活一次,哪能做这种缺德事?

自己好不容易才能穿越成新生命,又正值豆蔻年华,这个身体没病没痛还挺好看,她还有大把的时间赚金钱沟美男,何苦和个关系如此复杂的有妇之夫扯不清。再说了,本姑娘哪根头发像是给人家当小妾的啊,做梦!

“师父。我对你只有亲情,没有别的。”

“你如今还小,男女之事还都不懂,慢慢来,师父不急,再过两年等你及笄后再成亲。”

“可我不想给师父做妾。要不你真的送我去庵堂吧,我看桃花庵就不错。”

贺远抚额。好一会儿才问:“其实你并不是讨厌师父,而是你嫌师父比你年长许多,更嫌师父不能让你做正妻,对吗?”

崔小眠郑重点头:“嗯哪。咱俩不合适,师父要纳妾纳谁都行,唯独不要在我身上打主意,我也不想和你发展男女之间的感情,今天咱们就把话说开了吧,免得不清不楚。顶多我以后嫁人时不和你要嫁妆了,把我枕头里的东西都给你,我再多赚点钱,把抚养费也还给你,求求你,放我一马,别拉我下水了。”

贺远怔怔地看着崔小眠,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崔小眠爱财如命,把枕头看得比命都重要,可如今就连枕头都不要了,只求换来她的自由!

他站起身来,缓缓走出厨房,月光如水,刚刚还是暖暖的,如今却觉寒凉刺骨。

他霍然转身,问道:“崔小眠,你想要什么?”

崔小眠愣了一下,一字一句地说:“一生一世一双人,但并非与你。”

是啊,即使贺远能给她,她也不能要,她也不敢要。

贺远如遭雷击,呆若木鸡,直到崔小眠消失在他的视线中,他还在月光下站着。

她要的,他给不起,即使他能给,她也不稀罕。

次日清晨,天还未亮,崔小眠就起床熬粥了。粥熬好,她舀了一碗,让白菜给王爷端过去,过不多时,却又端了粥回来。

“王爷走了,留下这个。”

信封上只有两个字:小眠。

薄薄一张信纸,龙飞凤舞写着几句话: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枕头和抚养费都不用还了,全当嫁妆,天高海阔随你去吧。

崔小眠拿着信翻来覆去看了几遍,贺远终于死心了,他放手了。

崔小眠一点都没有高兴,她看看那碗粥,默默嘟哝:“就算散伙也要把粥喝了吧,我白熬了。”

她忽然觉得身体里很空,像是一下子少了很多东西,她坐到厨房的小板凳上,把那碗粥一口一口喝下去,可还是觉得肚子空,于是又喝一碗,直到把一锅粥全都喝下去,她仍然觉得身体里空荡荡的,像是怎么吃也填不饱。

那天晚上,崔小眠照常把枕头里的东西都拿出来清点,这是她的习惯,每天不把枕头里的宝贝数一数摸一摸,她就睡不着觉。

枕头里的东西完好无缺,唯独少了一枚玉佩。

昔年皇上得了一对玉佩,随手赐给正在玩耍的两个儿子,老四和老六。多年后,老六把玉佩给了徒弟崔小眠,老四初见崔小眠,恰好看到她身上的玉佩,便好事成双,把自己的那枚做为见面礼送给了小侄儿,当时还笑曰,这玉佩日后可做文定之用。

贺远给的那枚崔小眠一直挂在身上,少的那枚是四皇子送的。

昨晚崔小眠也清点过,玉佩还在,今天早上贺远天亮时就走了,这枚玉佩是他拿的。昨夜他趁崔小眠睡觉时来过,只有他这样的大盗才能在人睡觉时神不知鬼不觉地从枕头里拿东西,别人做不到,但他能。

崔小眠没说话,把身上戴着的那枚玉佩解下来,塞进枕头里,断就断得干净,总不能两人身上戴着同样的玉佩吧。

第三天天光微熹,崔小眠已经驾着小船进了塘子。清晨的塘子里白雾弥漫,烟波浩缈。崔小眠一叶扁舟,在茂密的芦苇丛中穿梭,划破了平静的湖面。几只早起的野鸭惊起,尖叫着降落到不远的地方,水中偶有鱼钱跃出水面,在朦胧的雾色中带起一道道银光。

烟雾迷离,崔小眠看不清前路,凭着记忆向湖心的岛子划去。岛子的另一侧水面上没有芦苇,而是绵延数里的荷塘,此时已是碧叶连天,数不清的花骨朵挺出水面,再过几日就能看到莲花开放了,可是崔小眠已经不想等了,今天她就要回京城,离开铺子很久了,她放心不下。

她登上岛子时,太阳已经出来了,雾气渐渐散去,几只鹭鸟闲散地在沙滩上漫步,丝毫不怕人。崔小眠笑呵呵地和鹭鸟打个招呼:“嗨,我今天就走了,过些日子再来看你们,你们要乖啊。”

和鹭鸟说完话,又和灰鹤说,然后她把手放在嘴边做成喇叭状,对着那些大惊小怪的野鸭子喊道:“我要走了,下次带弹弓来,把你们打下来做野鸭汤,嘎嘎!”

野鸭子们像是能听懂她的话,惊叫着飞到水里逃跑了,崔小眠捂着肚子哈哈大笑,水面辽阔,没有遮挡,她的笑声被晨风送出去很远,似乎整个塘子里都充斥着她带着童音的嘻笑声。

忽然她不笑了,她看到水面上飘来一叶小舟,一个人站在小舟上,那人白衣飘飘,潇洒出尘,在水天一色之中,宛若是从水墨画中走出的仙人。

离得近些,崔小眠模模糊糊看到那人的脸。

贺远!

贺远怎么又回来了,他是不是还有话要告诉她?

崔小眠一呆,继而向岛子的边沿跑去,她想告诉他,昨天的粥很好喝,是她煮的最好的一锅鱼片粥,活该他没有喝到,馋死他。

待她跑得近前,小舟也更近了,她眼巴巴地看着小舟上的人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

那不是贺远。

又有大半年不见,他更加成熟,同贺远更加像了,难怪崔小眠会认错,他竟和当年在巴掌镇时崔小眠初见的贺远有七八分相像。

“浣之哥哥。”

“小眠弟弟。”

浣之一袭白衣,黑发上缀着一颗明珠,崔小眠记得,初见贺远时,他的头发上也缀着一颗明珠。有一年两人好久没有做成一单生意,穷得叮当响,中秋节崔小眠看到卖螃蟹的馋得流口水,贺远二话不说,用那颗明珠换了银子,带着崔小眠去最大的酒楼吃了一桌螃蟹宴。

“浣之哥哥,你怎么来了,你知道我在这里啊。”

“我找到你的铺子,可是你不在,昨天我在那里遇到贺伯父,他告诉我你在这里,让我来找你。”

“咦,浣之哥哥,你说话不结巴了!”

“是。。。。。。是吗?我。。。。。。我也不知。。。。。。不知道。”

“你是一路保护我,才来京城的,你不嫌我是女孩子吗?”

“都是。。。。。。都是小眠。。。。。。小眠弟弟,是男。。。。。。是男是女都一样,我。。。。。。我想试试。”

太阳出来了,雾气已经散尽,又是一个大晴天。野鸭子飞走了还能再回来,弯了的男人还能变直吗?崔小眠也想试试,有什么不能试的,她只有十三岁,一切都还刚刚开始,不是吗?

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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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四章 只能慢慢来(二更)

一个月后,京城师徒私房菜后厨。

崔小眠半靠在藤椅上,闭着眼睛听着厨师们的炒菜时,抻面声,还有小二们催菜上菜的声音,这是她最喜欢的,也是她每日的工作。

“小掌柜,乙字号雅间有金咭,他们写了蒜焖白鳝,您看是您做,还是让叶大厨做?”

崔小眠睁开眼睛,道:“我来炒吧。”

“好哩,白鳝都给您杀好了,等您掌勺。”

崔小眠从藤椅上坐起来,接过小丫递过来的罩衣和围裙,手脚麻利的穿上,边穿边问:“除了蒜焖白鳝,还有几个私房菜?”

小丫的小嘴像连珠炮一样,劈里啪啦:“昨天订出去三十道,叶大厨和宋大哥做了十三道,另有十七道加上今儿个的,总计还有二十三道。”

。。。。。。

一个时辰后,崔小眠终于走出后厨,脱下罩衣,解下围裙,爱惜地抖抖身上的浅红色褙子,这身衣裳虽然并不名贵,却是李妈妈花了三个晚上给她做的,她很喜欢。

她梳着双螺髻,髻子上扎着两条同衣裳颜色一样的丝带,夏日里穿得单薄,玲珑精致的锁骨露在外面,脖子上挂着一只小巧可爱的玉锁。

她只有十三岁,尚未长成,却已有几分颜色,如同一朵亭亭玉立的小花骨朵。

肥仔一直趴在后厨门口,见她出来便立起身子。扬起两条前腿拍拍她,崔小眠蹲下身子,用脑门撞它一下。一人一狗相跟着来到走廊尽头的一间雅间。

雅间的门虚掩着,一位年轻公子正在等着她。

“浣之哥哥,你等了多久啦?”

浣之微笑:“我刚刚到。”其实他已经足足等了一个时辰,他就在城西的书院里念书,其实对他来说,在哪里念书都一样,只是这里离崔小眠更近一些。每天放学后来这里等崔小眠。然后送她回家,是他的工作。也是他最喜欢做的事。

“浣之哥哥,你饿了不,我去给你炒个菜。”

“不用了,天黑了。我送你回家吧,李妈妈该等急了。”

“嗯哪。”

开食肆的就是这样,别人吃饭时,他们在做饭,别人吃饱喝足,他们还要打扫收拾,然后趁着灶还未冷,再给自己弄口饭吃。

崔小眠不用等到那么晚,她是老板。而且李妈妈肯定已经煲好汤煮好饭等着她呢。

月亮已经爬上枝头,皎洁的月光把两人一狗的影子拉得长长的。那两个人影并肩而行,却隔了两个拳头的距离。

“浣之哥哥。你到我家吃饭吧,李妈妈说今晚蒸素馅包子,你一定爱吃。”

浣之茹素多年,后来因为崔小眠才开了荦,但还是喜欢素食。他在京城读书,就住在书院内。书院里雇了人给寄居在此的先生和部门学生做饭洗衣。苏家有的是钱,早已给书院捐了一大笔银子。浣之读书也不为科举,纯属个人兴趣,书院里最喜欢这样的学生。

“还是不去了,我回书院吃吧,出来时没有告诉那边煮饭的妈妈,一定煮了我那份,浪费不好。”

“浣之哥哥,过两日就是书院的休沐日,我们去看荷花吧。”

“。。。。。。我答应了夫子,休沐日帮他刻印试卷。。。。。。对不起,要不我去回了夫子。”

崔小眠扁扁小嘴,言不由衷:“不用了,其实荷花还不都是那样子,每年都是一样的,又不是没看过,我想起来了,那日铺子里有喜宴订桌,很忙的。”

回到家里,李妈妈已经把素包子端了出来,看到只有她一个人回来,奇怪地向门口张望:“苏公子呢?”

崔小眠没精打采,手都没洗,拿起包子咬了一口:“浣之哥哥回书院吃饭了。”

李妈妈叹口气:“早知道他不肯来,咱们就蒸肉包子了,你和白菜都不爱吃素馅。”

“不要紧了”,崔小眠拍拍李妈妈的手背,挤出个笑脸,“浣之哥哥没有口福,其实我小时候常吃素包子的,我师父爱。。。。。。我最爱吃李妈妈做的素包子了。”

李妈妈心疼地捏捏她的小脸蛋:“喜欢就多吃两个,明天妈妈买肉去,给你们蒸肉丁包子,保准儿不比你蒸的差。”

崔小眠嘻嘻笑:“没事没事,有现成饭吃,又不用自己动手,本大厨不知道多开心。”

见李妈妈出去,她脸上的笑容隐去,小脸蛋挂下来。她知道浣之哥哥挺喜欢和她在一起的,可又有些躲着她,总是不敢和她太亲近。

她回到京城一个月了,和浣之每天都见面,但就是他送她回家,两人连小手都没牵过呢。不过也是有进步的,浣之哥哥和她说话时,已经不结巴了。

她知道,浣之没有男朋友,只有她这个“女朋友”。唉,什么事都需要一个过程,铁管子弯了还要用大锤子砸,才能扳直了呢。

浣之哥哥那里可禁不住大锤子,所以只能慢慢来,再说了,如果浣之哥哥水晶雕成的人儿,只要远远看着就很赏心悦目了,哪还舍得去砸呢。

崔小眠安慰了自己那颗缺爱的小心肝,而李妈妈则蒸了一盘子腊肉端过来。

“素包子配腊肉,这样你就爱吃了。”

知我者李妈妈也。崔小眠夹了块最肥的腊肉夹在包子馅里,大口吃起来。其实她小时候的确常吃素包子,不过那是小叶寺有名的素膳豆腐皮包子,贺远的最爱。

吃完晚饭,崔小眠靠在床头看戏本子,这才发现床头多了一盏小灯,那灯非常别致,外面一层水晶灯罩,点燃灯芯,光亮从灯罩里透出,便有一幅幅图画转动起来,有桃花含春、富贵牡丹,荷塘月色,秋菊飘香、枫叶霜花,还有冬梅咏雪,崔小眠越看越喜欢,她虽然来自现代,可是像这样别致的灯也只能在工艺品商店才能看到,价钱贵得吓死人。

侍候过皇妃的人就是不一样,李妈妈的品味就是独到,这么精致的灯一定很贵吧,不知道她给的家用够不够。

崔小眠太喜欢这盏小灯了,她从小生活不安定,小时候看到精致漂亮的东西即使有钱也不敢买,因为买了就只能随身带着,她和贺远都是孤魂野鬼。后来在桃花城安顿下来,那时贺远正被通辑,两人日子过得紧巴,贺远又是个大手大脚的,她也舍不得买这些精巧东西,况且桃花城是小地方,像这样的灯别说买不到,就是想看都看不到呢。

整个晚上,崔小眠连戏本子都不看了,就是趴在床头看着那盏小小的水晶灯,直到眼睛酸了,眼皮再也睁不开,这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崔小眠起床遛狗,见李妈妈正在院子里浇花。她讨好地走过去,从后面抱住李妈妈的胳膊。

“李妈妈,那盏灯我真喜欢,一定很贵吧,你从哪里买的啊?”

李妈妈被她忽然一抱,只好放下手里的水舀子,笑道:“你喜欢就好,小姐的闺房里就要摆这样的灯,把人照得越来越水灵,这灯不贵,李妈妈在路边买的,一个老婆婆自己做的,很便宜的。”

崔小眠放心了,如今离开王府了,李妈妈和白菜都拿不到以前的高工资,她能给的薪水有限,她给的家用并不多,李妈妈却常给她做衣裳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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