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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荒之夜-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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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存第一定律:命,是自己的。

    ******

    景园社区,温家别墅。

    深夜十一点,二楼东边的房间还亮着灯,紫色窗帘上显现一个身材颀长的曼妙身影。

    “喂,伊伊,睡了吗?”

    “睡了,正说梦话呢。”

    “讨厌,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嘻嘻……猩猩啊这么晚打电话过来,有事?”

    “周伊伊,你叫谁‘猩猩’呢?我郑重警告你,再敢乱喊乱叫,从今往后你就不是我闺蜜了,咱俩一拍两散,老死不相往来!”

    听到自己闺蜜气急败坏地威胁+恐吓,周伊伊笑得愈发开怀:“哈哈,馨馨……亲,别生气,逗你玩呢!

    但是实话实说,这些年我都生活在你那美貌与智慧并重的‘伟岸’身躯之下,已经留下了心理阴影。正是因为你的出现,让本来青春靓丽的本小姐骤然变得黯淡无光,只要有你站在身边,我就有种说不出道不明又挥之不去的自卑。所以,在我敏感脆弱的心灵里,一直把你当“猩猩”看的。

    你再看看走出校门的这几年,我活得多滋润啊!无论走到哪里,我都是帅哥美女眼中的焦点,光芒万丈,风光无限,追求我的官二代、富二代和高富帅已经排出几条街,可姐们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

    电话这头的温馨听得咬牙切齿,紧紧抿着性感的樱唇,精致秀气的瑶鼻冷哼一声:“终于把心里话说出来了,痛快吧,得意了吧?我说这么长时间你都不跟我联系,原来根结在这呢!那好,权当我交友不慎,看走了眼,竟然交了你这么一个人面兽心的损友。再见……呃不,永不再见!”

    “别呀馨姐,我的好姐姐,你别说翻脸就翻脸呐!”缓了口气,电话那头的周伊伊主动投降认输了:“好吧,我承认,你比本小姐稍微漂亮那么一丁点。

    就这么一点微弱的优势,让我度过了读研三年最黑暗的日子,风头全被你抢光了,连口汤都没给我留下。而且,遇到好事都是你的,倒霉的总是我。打那以后,我就告诫自己一定要对你保持高度警惕,生怕哪天你把我卖了,我还傻乎乎的帮你数钱呢。嘻嘻……”

    温馨抿嘴笑了。

    过了一会,她收敛笑容,没好气的说道:“没空跟你瞎掰,说正事。刚才我一个老同学的母亲打电话给我,让我帮她儿子介绍一个既漂亮大方又温柔贤惠的女朋友。先说明,我家和他们家是同甘共苦几十年的患难之交,通家之好,这次长辈相托,我无法拒绝,更不能敷衍了事。

    可你知道的,这几年我一直在政府部门上班,虽然认识不少单身女孩,但她们都是机关单位打磨出来的老油条,既现实又势利,而且圆滑世故,不适合做我老同学的女朋友。

    所以,我想来想去,就想到了你。咱俩认识六年了,知根知底,只有你给他做女朋友,我才能放心……”

    “Stop!停、停……快打住吧你!”电话里周伊伊连声大叫:“温馨,你是我亲姐!你说话的语速能不能放慢点,别像炒豆子似的一口气说完,你要搞清楚,你现在不是读演讲稿,也不是作指示,分派工作,这是在聊天。OK?”

    听到话后,温馨不仅没生气,反而一反常态的柔声细气道:“好,你说什么是什么,我都依你,谁让你的名字就叫‘伊伊’呢。事情呢我都说清楚了,你考虑得咋样,行不行给句痛快话?”

    “什么咋样?我考虑什么?”

    温馨一听,顿时就不乐意了:“周伊伊,我的姑奶奶,敢情我说了半天,你一句也没听进去呀?唉……好吧,我再说一遍,这回你给我竖起耳朵听清楚,我让你考虑是否给我老同学做女朋友!”

    “Oh,Mygod!”周伊伊一声尖叫,似乎吓得不轻。

    温馨没好气的道:“你能不能好好说话,姐听不懂英文,请说全球使用率最高的通用语言——普通话!”

    这时,手机里传来周伊伊的急促呼吸声,接着,又听她深吸一口气,呼吸逐渐顺畅起来:“我没有听错吧?你要给本小姐介绍男朋友,而且他还是你的老同学?”

    “……”

    ******

    ——————————————————————

第二十三章 野蛮恐怖的世界() 
手机里传来周伊伊的急促呼吸声,情绪波动极大,明显心跳加速,气短喘息。

    接着,又听她深吸一口气,呼吸逐渐顺畅起来:“我没有听错吧?你要给本小姐介绍男朋友,他还是你的老同学?”

    “真心不容易,周伊伊同学你终于听懂了!”温馨没好气的打趣道:“你说得完全正确,继续说……”

    “本小姐天生丽质,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具体身材尺寸保密,但你是知道的。”周伊伊说得义正辞严,似乎这些辞藻还不足以形容自己的美貌。

    缓了口气,她又说:“抛开容貌身材不说,就凭我堂堂京城大学金融和工商管理双料硕士,又有家传百年价值亿万的珠宝集团,再加上倾国倾城的容貌,真正是实至名归的白富美啊!你自己说,我还需要让人介绍男朋友吗,而且还是这么老套的包办相亲?”

    温馨把周伊伊的前半段话直接过滤掉,只听最后一句,因为前面这段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话,她已经听过无数遍,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这么说,伊伊你不同意跟我老同学见面?那好,姐就不考虑你了。记着,这是你自己不珍惜机会,等到好男人被别人抢走了,你可千万别后悔!”温馨半真半假的恐吓道,语速一如既往的快。

    不等周伊伊回话,她又道;“还有,以后不许再跟我说遇到好事没有想着你!”

    “嗯?等等!”

    周伊伊敏锐感觉到温馨说这句话时隐隐有种如释重负的味道,就好像她终于保住了那个放在枕边六年都不舍得丢的芭比娃娃,语气中透着难以掩饰的窃喜。

    “人家好歹也是大家闺秀,矜持一下而已,你这么着急干嘛?”周伊伊娇笑着搪塞一句,边思考边试探:“馨姐,我怎么感觉你好像舍不得把他介绍我呢,难道你想自己留下?噢……差点忘了,馨姐你老人家也单着呢,这是准备近水楼台先得月呢还是监守自盗啊?”

    “去死吧你!说什么呢?要不是李阿姨亲自给我打电话,我才懒得管这种破事!”温馨坚决予以反击,却更像是为自己申辩。

    此刻,温馨就像被人踩住尾巴一样,有一种被人当面识破心思的感觉,完美无瑕的俏脸上浮现一抹红晕,使这张本就美轮美奂的容颜愈发美艳妩媚,风情万种。

    沉默了一会,温馨犹犹豫豫的轻声道:“既然你已经拒绝了,也不怕告诉你,把他介绍给你,我还真有点舍不得。只可惜,我跟他从小一起长大,彼此之间熟悉的就像亲兄妹一样,熟稔到都不好意思下手。不然的话,有你什么事啊,哪凉快哪待着去!”

    “啊……你还真打算吃独食啊?”周伊伊惊讶道,连忙接着话茬斟词酌句的试探:“能让馨姐青睐的男人,那我必须认真对待,毕竟好男人和我这样的白富美一样都是稀有资源,一旦遇到就不能轻易错过。不过我很好奇,这位能让我们西京第一美女馨姐都忍不住动心的老同学究竟是怎样的男人?”

    温馨听了无端生出一股无名之火,恼羞成怒地道:“有什么好考虑的,你到底愿不愿意和他见面,给句痛快话?”

    “见!合不合适先不说,我真的很想见见你这位老同学,看他究竟是何方神圣竟让我周伊伊的死党兼闺蜜如此纠结。”听得出来,电话那头的周伊伊确实很好奇。

    更让周伊伊感到惊奇的是,她听出了温馨言不由衷,清清楚楚地感受到温馨此刻是那么纠结,那么的无奈,似乎有说不出口的难言之隐。

    而这恰恰是最吸引周伊伊的地方。

    自打读研那年和温馨成了同学,曾经艳压群芳独占鳌头的周伊伊顿时黯淡失色:比相貌身材,温馨生就了一张美轮美奂的脸颊,肌肤白皙细腻,娥眉杏目瑶鼻,唇红齿白,一米七八的颀长身材,足以傲视群芳,让无数校草魂牵梦绕,校花们却黯然神伤,周伊伊就是其中之一;比学识气质,温馨是学院特聘的经济学讲师,带薪读研,还是正科级团干(校团委),周伊伊跟人家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

    所以,周伊伊输得彻底,简直是完败啊。

    硬件和软件都比不上人家,周伊伊不得不转变策略,诚心诚意地和温馨做朋友,久而久之,两人便成了闺蜜。

    既然无法与皓月争辉,那就做点缀皓月的星辰,这是周伊伊最初结识温馨的真实心态。

    但是她骨子里一直都想和温馨打一场擂台,在事业和生活之间赢温馨一次,从而找回属于自己的那份自信和应有的风采。

    机会总是宠幸有准备的人。

    这不,等了六年,周伊伊终于等到了转败为胜的契机。

    一念之间思绪万千,周伊伊强迫自己镇定,佯作若无其事地问道:“约好时间了吗?”

    “周五你过来,到时候他会来我家。”温馨心里无比烦躁,水盈盈的大眼睛里透着迷茫,似乎很后悔打这个电话。

    周伊伊道:“好。这两天我抓紧处理一下手头上的事,周五中午我从省城出发,顶多两个小时就能到你家。”

    “嗯,就这么定了,挂了…”

    “馨馨宝贝,周五见……”

    玉指划过手机屏幕,温馨就像丢了魂似的有气无力走到床边,扑在床上,捂着衾被,嘤嘤抽泣起来。

    手机从掌心滑落,顺着床沿“嘭“的一声,摔在红木地板上。

    ******

    就在景园社区凌晨两点路灯全部关闭之时,在另一个世界的夏天已经艰难渡过了两个多月。

    在这段时间里,夏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物,看到许许多多匪夷所思的植物和动物,还遭遇了十几次殊死搏杀;其中有三次差点丢掉性命,沦为蛮荒猛兽的食物。

    蛮荒,这就是对于夏天来说完全陌生的野蛮世界的名称。

    这可不是他凭空臆想、胡乱捏造出来的名字,而是他在这片广袤无边的森林里徘徊半个月后,脑海里面莫名其妙多了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准确地说,这是一组对他而言完全不知所谓的画面影像。

    在这份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画面影像里,有几段零散的画面比较详尽地介绍了这个世界的来源,伴随影像同时出现的还有数以万计的诡异符号。

    这些影像和符号似乎蕴含庞大的信息和神秘莫测的能量,以至于夏天根本看不清楚那蕴藏神秘力量的画面,也无法理解紫府识海中那堆积如山一般奇形怪状的金色符号。

    但是夏天知道这个没有一丝污染,空气如蜜汁一样清澈甘甜的陌生世界,就是“蛮荒”。

    夏天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知道这里是蛮荒世界,就像婴儿刚出生时完全没有认知能力,但他清楚地知道谁是自己的妈妈,也知道肚子饿了找妈妈吃奶。

    这是智慧生物与生俱来的本能。

    夏天对蛮荒的认知便是源于这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因为对他来说,在蛮荒世界里自己就像刚出生的婴儿,懵懂无知,所有一切于他而言都是陌生而新奇的。

    不得不提的是,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原始森林里苦苦支撑了两个多月,夏天能活到现在,完全是因为他为了生存苦苦挣扎的时候,莫名其妙得到画面影像和金色符号的同时,还获得了一些原本不属于自己的特殊能力。

    夏天把自己偶然获得的三个特殊能力看作是异能,而这,也是他说服自己接受这些违背自然规律和科学的特殊能力的唯一解释。

    ……

    第一个特殊能力,是夏天拥有不可思议的植物亲和力。

    这种异能是在他穿梭于丛林中整整十五个昼夜时突然领悟的特殊本领,或者说异能觉醒更为恰当。

    那天清晨,当夏天从五十多米高的树杈上醒来,像以往一样前去河边洗漱的时候,还没走到河边,就看到三个身躯无比庞大的怪兽站在岸边饮水。

    乍见三头比大象还巨大的怪兽出现在河边,夏天顿时止步,吓得全身哆嗦,差点叫出声来。

    急忙躲进茅草丛中,偷偷窥视百米开外的三头庞然大物。

    瞄眼一看,夏天发现它们像极了麋鹿,模样体征都很相似;但是仔细观察之下,夏天知道自己有些想当然了。

    眼前这三头怪物跟麋鹿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说别的,单单是它们那肩高五米、体长超过八米的庞大身躯,以及头顶两侧长达两米的鹿角,就和麋鹿扯不上关系,充其量就是这三个大家伙也应该属于鹿科动物。

    尽管它们和麋鹿属于同一种类,但两者差距悬殊,就像猫和虎一样都是猫科动物,但实力对比却是天壤之别。

    此外,夏天还看到这三头酷似麋鹿的巨鹿有着极其锋利的尖牙,它们伸长脖子舔水时露出两排长达一尺的牙齿,那白森森的獠牙一看就知道这三头巨鹿不是善茬,即便不是凶残嗜血的猛兽,也是荤素不忌的杂食动物。

    不过看它们喝水时小心翼翼的样子,夏天推测它们并不是大河西岸这片森林上的顶级掠食猛兽,甚至还处于食物链的下层,森林里还有许多猛兽能够轻而易举地猎杀它们。

    不多时,三头巨鹿喝饱了,转身,排成“一”字形,朝着夏天藏身的茅草丛走过来。

    这一刹那,夏天紧张得心都要跳出来了,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喘,心中默念:“看不见我,就当我不存在,你们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可惜,事与愿违,三头巨鹿似乎早就发现了他的藏身之处,直奔他走了过来。

    相距一百米对于体长八米的巨鹿来说,就是几步路的事,眨眼就到了夏天跟前。

    霎时,夏天如丧考妣,脸上一片死灰,连一丝反抗的勇气都没有,直接闭上眼睛等死;因为他面对的是身躯四倍于自己的庞然大物,而且不止一头,而是已经形成围猎攻击阵型的三头猛兽。

    最先靠近夏天的巨鹿体长九米多,显然是这个巨鹿家族的首领。

    它居高临下俯视着夏天,足有拳头大的鼻孔使劲嗅了嗅,喷出令人作呕的腥臭味熏得夏天,满脸黑线,嗅觉顿时失灵,一股窒息感涌上心头,恶心得他想吐,却又一动也不敢动,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然而,奇迹在这一刻发生了……

    【PS:夏天竭斯底里喊一声:求收藏,求推荐票!柳树苗刚冒出来,娇弱稚嫩,啥票都要,请走过路过打酱油的多多关照,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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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前面有座山,山上有个洞() 
身躯长达九米的巨鹿,居高临下俯视着夏天。

    硕大的鹿头凑到夏天面前,那足有拳头大的鼻孔使劲嗅了嗅,喷出令人作呕的腥臭味熏得夏天脸颊发黑,嗅觉失灵,一股窒息感涌上心头,恶心得他想吐,却又一动也不敢动,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然而,奇迹就在这一刻发生了。

    巨鹿凑到夏天面前闻了闻,接着,吐出一条扫帚一样的大舌头,猩热潮湿的长舌从夏天头顶掠过,“哞”的一声打个响鼻;然后,它扭头转身,带着另两头巨鹿走进了茂密的树林。

    从那天开始,夏天发现自己身上好像带着某种植物的气息,自己闻不到,但是所有到河边饮水的大型草食性荒兽都能嗅到。

    这些庞然大物每次看见他之后都像巨鹿一样,凑到他跟前嗅一嗅气味,然后,低沉嘶吼一声,转身走开。

    与此同时,夏天还发现自己每晚爬到大树上或藏在草丛中休息,睡得很香,特别踏实。

    这是因为当他选择一棵大树或草丛作为夜宿地点时,枝叶悄然收拢,把他裹在中间,遮挡得严严实实,以至于夏天能清晰感受到它们对自己有一种无法形容的亲昵和保护意识,就像父母呵护自己的孩子一样。

    因此夏天隐隐感到自己之所以能睡得踏实,很有可能是寄宿的大树或野草在替自己守夜,整晚守护着自己。

    否则,从这些天陆续看到各种各样数量巨大而又体型庞大的飞禽走兽来看,如果没有树木花草的彻夜守护,恐怕自己早就在睡梦中被掠食性荒兽吃掉,成为巨兽嘴里的一条小虫子。

    随着植物亲和力的异能觉醒,夏天虽然每天还坚持在河滩上开垦挖掘,却不再将泥土收进柳叶空间;因为他感觉河滩上的泥土虽然比地球土壤好得多,可以培养出纯天然的巨型植物,但这种泥土并不是栽种杨柳树苗的最佳土壤。

    在森林深处应该还有更好的珍稀土壤。

    这是一种直觉,是夏天连续开垦荒原两个月以后的预感,而且他已经锁定了那种稀有土壤的方位,就在这条宽达两千米、深不可测的大河上游,也就是河流源头。

    ……

    夏天获得的第二项特殊能力是:钢筋铁骨。

    这是他沿着河滩寻找稀有土壤的途中,遭遇蛮荒火狼时觉醒的异能。

    那头火狼通体赤红如火,肩高两米、体长四米左右,奔跑速度迅疾如风,攻击时血盆大口中能喷出一尺多长的淡蓝色火焰。

    乍一看,那火焰很像酒精灯燃烧时的火焰,但它吐出的火焰温度更高,威力更大,一口火焰能将一棵水桶粗的松树在一刻钟之内烧成灰烬。

    蛮荒火狼是夏天来到蛮荒世界六十天后遇到的第一只妖兽,也是经历了大大小小八次遇险之后,第九次面临生死考验,而且是陷入绝境的决死一战。

    战斗持续了大半天,最终,夏天用铁锹砍断了火狼的脊背,又用断掉木把儿的锄头砸碎了火狼那颗跟牛头一样大的狼头。

    火狼死了,侥幸获胜的夏天也没有讨到便宜。

    全身上下遍体鳞伤,其中被火焰灼伤的伤口就有十几处,半边身子几乎被火焰烧焦了;余下还有六道血淋淋的血槽,那是火狼利爪留下的狭长伤口。

    但是夏天终究活了下来。

    而且,在拼死搏杀的第二天,夏天身上的伤口就好了大半,第三天基本痊愈。

    这都是他的第二项异能钢筋铁骨的功劳。否则,且不说伤口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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