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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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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参看卷E,章四;卷,章十“论真假”。

    C②参看卷E,章二至四。以下为“物学”撮要。

    ③参看卷E,章二至四。以下为“物学”撮要。

    ④参看“物学”卷二,197a5—14。

 278

    。

    672。形而上学

    道;倘所遭遇的后果规模很钜大,这就说兴盛或衰败。

    ①

    因为偶然事物均不会先于本然事物,所以偶然原因也不会先于自然原因。如有以“机遇”或“自发”为物质宇宙之原因者则“理性”与“自然”当已先之而为原因。

    ②

    章 九有些事物只是实现地为事物,如某一个本体,有些只是潜在地为事物,如具有某一个量,又有些则是潜在地与实现地为事物,如其它各范畴。

    ③离开事物就没有运动,变化常按照实是的范畴进行,④各范畴间不相通变。

    每一范畴中一切事物之成是者,必于两个方式中择取其一,例如,于个体,其—类为“正面形式”

    ,另一为其“阙失”

    ;于“质”

    ,其一为“白”

    ,另一为“黑”

    ;于“量”

    ,其一为完整,另一为“不全”

    ;于空间运动,其一为“向上”

    ,另一为“向下”

    ,或是一物为“轻”

    ,另一为“重”

    ;这样,有多少类实是就有多少类动变。

    在潜能与完全实现之间,别有一级事物,我称潜能的这种实现过程为动变。

    由下行列事实可以见到我们所言为不误。

    当砖石正在被用于建筑时,亦即在建筑过程之中,我们认为

    ①参看“物学”卷二,197a25—27。

    ②此论题见于“物学”。

    “机遇”间接出于理性,“自发”相似地间接出于自然。但间接原因预拟了直接原因;这论点针对着原子论者。

    (参看“物学”卷二第四章196a24,又第五第六章,198a5—13)

    ③参看“物学”卷三,20b26—28。

    ④“变化”

    (μαβαι)之在范畴上进行者,本体之变为成坏;量变为增减;E G M E空间之变为位置移换。参看第十二章。

 279

    形而上学。

    72。

    这些砖石是“可建筑物”

    ,这些可建筑物就正实现地为“可建筑物”。

    ①正在学习,正在医疗,正在步行,正在跳跃,正在长大,正在成熟,皆相似。动变结束之时,亦即完全实现之时,不先不后。

    ②所谓动变,就是潜在事物〈砖石〉非以其原身分〈砖石不作为砖石〉而以其可动变身分〈砖石作为可建筑材料〉转成为完全实现〈房屋〉。这里,η〈作为〉我以指示这样的涵义:铜,潜在地是一雕象;可是雕象的完全实现并不是“铜‘作为’铜”而进行之动变。因为“铜‘作为’铜”与“作为”某一潜在事物并不相同。假如这在定义上完全相同,那么铜之完全实现为铜就得算为动变了。但这并不相同。

    (这在对反的例上是明显的;能够致健与能够致病不相同——倘“能致”为相同,则正是健在与正在病中也将相同,——真正相同的只是健康与疾病的底层,那底层或是血液或是体液则确乎为同一的血液或体液。)

    有如颜色与可见物之不同那样,事物与潜在事物并不相同,动变是事物作为潜在事物而进入完全实现。

    这么,“动变终了于完全实现的同时,不先不后”

    ,该可得明白了。因为每一事物,例如可建筑物之作为可建筑物者,可能有时实现与有时不实现;可建筑物作

    ①ι(“实现”或“实现过程”与α(“完全实现”)在漫步派E F E H E F G E M E M E M目的论中为两重要名词;亚氏有时将两字作同义字混用。

    (例如106a3)。

    物质底层之以砖石为例者,照1065b15—23的分析有三阶段,(甲)

    砖石为物料,可作建筑房屋之用;(乙)本为可建筑之砖石,现在被用于建筑之中,即“潜在房屋”入于动变阶段,亦即房屋之实现过程;(丙)完全实现为房屋,砖石已砌入墙壁,不复是可建筑物。

    “可建筑物之为可建筑”限于实现过程中。

    ②参看“物学”卷三,20b32—201a19。

 280

    。

    872。形而上学

    为可建筑物而进行实现,则为建筑活动。实现就或是这个建筑工程,或是房屋。然而当房屋存在时,这可建筑物就不再是可建筑物;这恰已成了被建筑物。所以,实现过程必须是建筑活动,①这就是一个动变。

    同样的道理可应用于其它一切动变。

    从别人关于动变的议论看来,可以明白我们所说不误,事实上也没有其它方法来界说动变。第一,这不能安排在其它级别中。这从人们的议论中可以见到。有些人称动变为“别异”

    ,为“不等”为“不实”

    ;②可是这些都不是必然会动变的,变化或从这些发生与变向这些,却也一样可从它们的对反发生与变向。人们把动变安排在这些级别中的缘故,是因为这些被当作为“未定”

    ,而“未定”之成为诸对反两行列中③的一列则因为它们全都不是“这个”

    ,也不是“如此”

    ,也不是其它任何范畴,而是阙失。至于动变为何被看作“未定”

    ,是因为这不能归入事物之潜在或其实现;因为可能成为某一量与实现为某一量都不是必然会动变的。

    动变可拟想为实现,但未完成;动变虽出于潜能之进行实现,却也不完全。所以这很难捉摸动变究竟是什么;我们必须把它归之于“阙失”

    ,或“潜能”

    ,或“实现”

    ,可是明显地,均不适宜。所以剩下的唯

    ①此语说明房屋(ιια)不因砖石(πιθsαιθs)为可建筑事物H J M F H J M H(ισμη)而得以实现;实现的要义则还在动变,ισι即建筑活动(或建筑工H J H G H F J F I程)

    (ιδμηι)。

    H J H I②指毕达哥拉斯学派与柏拉图学派;参看柏拉图“诡辩家”256D,“蒂迈欧”57E。

    ③参看卷A,986a23脚注。

    “未定”系列即“无限”那一系列。

 281

    形而上学。

    972。

    一安排就得依照我们的意见,归入我们所叙述的实现活动——这是一级难于察见而可得存在的实现过程。

    ①

    动变显然涵存于可动变物之中;因为被那动变原因所动变而成为完全实现的正是这可动变物。致使动变之活动不异于可动变者之活动。两者的活动结果就是完全实现。一事物称为主动者,是因为它具有致使动变的能力;但实行动变的还得是那可动变者,所以两者的实现是合一的,有如一个段落,可说是从一到二,也可说从二到一,有如一个山坡,可以说是上坡,也可以说下坡,段落还是那同一段落,山坡还是那同一山坡,只在活动上看来不相同;主动与被动的例与此相似。

    ②

    章 十无限〈无尽〉,或(甲)是不能达到尽处的,因为它的本性就是不可尽(这于声音总是看不到的有所类似)

    或(乙)

    是容许无尽地进行的,或是(丙)很难进行到尽处,或是(丁)虽则自然地可到尽处,却从未到过这尽处。又,一事物可以在加法或减法上为无限,或是在两者均为无限。说无限是一个可分离的独立实是而又不可得见,这是不可能的。无限若既不是一个几何量度又不是一个算术众多,而自身并不因属性而成为无限,却正因其本性为无限而成为无限者,这便应是不可区分的了;因为量度或众多均可区分。若无限正是不可区分,那就只有声音看不到这样的命意可成为无限;然

    ①1065b2—106a27。参看“物学”卷三,201a27—202a3。

    ②参看“物学”卷三,202a13—21。

 282

    。

    082。形而上学

    而人们所论述的无限并不指这样的命意,我们也不是在考察这一类无限,大家只研究那不可尽的无限。

    ①那么无限应是数或量度的一个属性,若量度或数不能独立自在,无限如何能独立自在?

    ②又,无限若为其它某些事物的一个偶然属性,这样的无限就不能是那些事物的怎是,这犹如“不可见性”不能成为言语一样,尽管“声音”是不可见的。

    ③明显地,无限不能实现地存在。因为这样在无限中取出任何部分均将是无限(因为无限若不是一个主题的云谓,而已成为一本体,则“成为无限”

    〈无限性〉与“这无限”就相同了)。所以无限或不可区分或可区分,若可分段,则各段均当为无限;但同一事物不能有许多无限(假如无限为一本体,亦为一原理,则无限的一部分仍还是无限,犹如气的部分仍为气)。所以,这必须是不可分配的,不可区划的。但因为在实现上,无限就得是某一个量,这就不能是不可区分的。所以无限性只能是某一主题的偶然属性。但若真象我们所说过的④那样,无限就不能是一个原理,这只能是气或偶数的偶然属性。

    ⑤

    这个研究是普遍性的;但由下一论点可得明白在可感觉事物中没有“无限”。

    一个实体的定义倘是“以面为其界”

    ,则无论是可感觉或可理知实体均不能是无限;也不能有一个分

    ①参看“物学”卷三,204a3—14。

    ②“物学”204a17—19。

    ③“物学”204a14—17。

    ④见上文第九行。

    ⑤参看“物学”卷三,204a20—32。这是毕达哥拉斯数论派的无限观:以气在量度上具有无限性;又以偶数为具有无限性质的数,奇数为有限的数。

 283

    形而上学。

    182。

    离的无限数,因为数以及具有数的事物均是可点数的。

    ①从下一论点看来真理是确乎明显的。无限既不能是组合体,也不能是单体。

    (甲)因为要素之为众为多是有限的,这就不能组合成“无限”。诸对反必须相等衡,各不能是无限;对反两物体的能力倘有高低,则有限将被无限所灭坏。两物体又不能均为无限。物体在各个方向均具有延伸,而无限则是不尽地延伸着,这样,无限倘为一物体,此物将在每一方向均为无尽。

    (乙)无限物体既不能是任何单纯物体〈元素〉②——也不能象有些人所认见的由以创生诸元素的某些超元素事物。

    ③(因为诸元素以外并无这样的事物;万物均可分析为它所组成的元素,但除了不可再分离的诸单体〈元素〉外,从没有分析出这样的事物。)

    无限也不是火,也不能是其它元素。

    除了这些怎能成为“无限”这问题以外,宇宙万物即便它是“有限”

    也不能是这一元素可以变为任何另一元素;象赫拉克利特所说④“一切在某时悉变成火”。同样论点也可应用于自然哲学家们在诸元素外所主张的“元一”。

    因为一切事物均由

    ①“物学”卷三,204a34—b8。

    ②指阿那克西曼德之“无限元素”

    (即未分化或未定之元素)。参看本书卷A章七,卷A章二。

    ③超四大元素,参看“物学”204b10—24。

    ④参看“物学”卷三,204b32—205a7。以元一为无限这论点参看上文106b35—1067a1。这里的论据与“无限”这主题不甚相切。特来屯尼克英译本注释:一切变化均由对反向对反,(甲)一元素不能对反其余诸元素,(乙)一个物质原理也不能对反四个元素;所以“这也不能以‘唯一’元素或‘唯一’原理为宇宙之终极原理”。

 284

    。

    282。形而上学

    对反变向对反,例如由热变冷。

    ①

    又,一个可感觉实体必有所居处,全体与部分各有其正常位置,例如整个大地〈地球〉与其部分。

    ②于是,(甲)假如一个无限实体是匀整的,这当是或不动弹,或常动。

    ③但这是不可能的;它在或动或静,或上或下,或这里或那里,将何所择呢?例如这无限实体苟有外壳,它这一部分,将在何处逞其动静?

    这个匀整的实体和它外壳已占尽了无限的空间。

    又,外壳真能占尽了那空间么?

    怎样来占尽?

    (这是不可能的。)

    其动与静又何如?这将是在任何处静止着就不能动弹;或是在任何处动着就不能静止。

    ④但(乙)假如这“全体”

    〈全宇宙〉具有各不相似的部分,则各个部分的正当位置也不相似,而且第一,这个“全体”只能是因接触而成一实体,第二,它各个部分,其为数应或是有限或是无限。它们不能是有限一类;因为全体既为无限,其中一些部分若为有限,则另一些部分就将是无限;例如火或水应将是无限,但这样的一个无

    ①这里亚氏否定以“无限”为宇宙主体之说,顺便批评了一元论。

    ②希腊自然学家于“四大”的正常位置是这样安排的:地〈土〉处于宇宙中心,宇宙外圈为火。参看“说天”卷一,第二章。

    ③“常动”

    (αιισθησαι)一语,用于“无限实体”不合。无限实体之外应E H E G无空间,而全不能动弹。罗斯解释此短语指无限实体中的一部分之或动或静。

    ④1067a15,如以大地(地球)为无限,无限之物不可得其中心,因此,这外壳就不能确定有它正常的动静位置。

    (看下文,1067a23—33)

 285

    形而上学。

    382。

    限元素将毁灭对反诸元素。

    ①假如其各部分是类属无限的单体,那么它们的部位也各为无限,而全体中又得有无限数的元素;假如这是不可能的,各个部位是有限的,全宇宙也必是有限的。

    ②

    一般说来,一切可感觉物既悉属或轻或重的实体,世上便不能有一个无限实体而仍让诸实体各保持其正常位置。因为这必须或向中,或向上运动,而“无限”——或是一整个或是半个——均不能作向中或向上的运动。你怎能区分这个实体?

    你将以那一部分为上或为下,又那一部分为中或为外?

    每一可感觉事物各有其空间位置,而位置则有六类,③这些都不能存在于一个无限实体中。

    一般说来,假如没有无限空间,无限实体也不能有;(无限空间实际是不能有的,)在一空间就得在某处,这就得是在上或在下,或在其它任何方向之一,这些各都有一个定限。

    ④

    至于表现在运动上,或在距离上,或在时间上的无限,其命意不同于单独事物,这些必皆后于某一先天事物,由于另

    ①参看“物学”卷三,205a10—25。又参看本卷106b28—34。这里的论旨大略如下:倘造成一个无限全体的各个部分为类有限,其中必须有一类,其为量或延伸是无限的。但其中若有一类为无限,这一类将毁灭其它的有限类,那么原来假定的以一部分有限类来组成无限全体也不能成立了。

    ②参看“物学”卷三,205a10—25。又参看本卷106b28—34。这里的论旨大略如下:倘造成一个无限全体的各个部分为类有限,其中必须有一类,其为量或延伸是无限的。但其中若有一类为无限,这一类将毁灭其它的有限类,那么原来假定的以一部分有限类来组成无限全体也不能成立了。

    ③空间位置六类为上下,左右,前后。

    (见“物学”205b—31)

    ④参看“物学”卷三,205b24—206a7。

 286

    。

    482。形而上学

    一事物在先故此后天事物相关地称为“无限”

    ,例如一事物在动变或扩张中由于所历的距离关系,其运动有称为“无限”

    者,而由于运动的历程,一时间亦有称为“无限”者。

    ①

    章十一关于变化的事物,有些是在偶然属性上变,例如说“这有文化的”在散步;另有些说是在全称上变着,因为它某些内存的事物在变,或是它所包含的某部分在变;身体说是变成健康,因为病眼已治愈了。更有些事物由于本性而直接变化,这才主要的是在本性上为可变事物。致动者也有同样分别;致动者引致变化也可以是或出于偶然属性,或部分地出于本性或全出于本性。

    动变,某些事物当是直接致动,某些事物当是出于被动;又必有动变时间,以及始动所自与终动所止。

    ②但作为动变两限点的形式,情态,地位都不动变,例如知识与热度;热度不是一个动变,加热或减温过程才是动变。

    ③

    并非一切事物均具有非属性之变,内在本性之变只能变于诸相对,诸间体与诸相反〈矛盾〉之间。我们可凭归纳以为证明。

    ④凡变,或正变入于正或负变入于负,或正变入于负或负变入于正。

    ⑤(正项命意,我现在用以指说一个肯定词。)

    ①参看“物学”卷三,207b21—25。

    ②参看“物学”卷五,24a21—b1。

    ③参看“物学”卷五,24b1—16。

    ④参看“物学”卷五,24b28—30。

    ⑤πιμ和πιμ亦可译作主与客。

    变化的可能四式成为“主H J E F H K H K J K H J E F H K变于主,客变于客,主变于客,客变于主”。

 287

    形而上学。

    582。

    这里负与负两项既非相对亦非相反,“负入于负”

    既然不涵有对反就不能当作一变;故变必归于三式。负乃正的相反,“负入于正”为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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