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愕的是,除此之外。基督教道德学显示出和婆罗门教、印度教的伦理学极为一致,只是表述不够有力,也没有达到逻辑所要求的最后诸多结论。大体上讲,似乎不容置疑,它一样也有个上帝变人或者化身(Avatar)的观念,起源于亚洲,也许是从埃及传到犹太;所以基督教可能是照耀在印度的原始之光的第二次反射光,它最初落在埃及,又从前者的废墟中忧愁地折射到犹太土地上。一方面,基督教伦理学在其他主要方面与印度伦理学的相似性很大,但在这样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它对动物无情的适当象征:施洗者约翰来到我们面前,除他穿的是毛皮衣服以外,一切方面都像一位印度教游行托钵僧(SanB ngasin),众所周知,这种装束在每个婆罗门教徒或印度教徒看来,都是件可憎恶的事情。加尔各答皇家学会只有明确答应他们不按欧洲风气用皮革装订《吠坛本集》以后,才能得到这本书。所以,现在可以在他们图书馆书架上看到用丝绸装订起来的那本书。还有:福音书中彼得撒网打鱼的故事说,救世主很明显地是为捕到的鱼很多,船压得要下沉而祝福(《路加福音》第5章第1…10节),这和有关毕达哥拉斯的故事形成迥然不同的特点对照。据说,后者被正式介绍人埃及人的所有哲人之列,当渔网仍在水下时,他便从渔人们手中买了这一网鱼,以便马上把捕捉的海中动物放生。对动物的同情与性格的善密切相关,可以肯定地断言,对活着的动物残忍的人,不能够是个好人。再者,这种同情显然出自人们公正与仁爱的德行所由产生之同一源泉。因此,例如,有灵敏感受性的人,当认识到在突然发火大怒或醉酒时,本来不应该或不必要或过度地惩治他们的狗,他们的马,他们的猴子,就像他们清醒时做错了对不住他们一位同胞的事那样,感到同们懊悔,同样对自己不满意。唯一的不同之处——纯粹名义上的差别——是,在后一情况下,这一懊悔,这一不满则称为良心发出的责备声音。我记得曾读过一个英国人的文章说,他在印度打猎时杀死一只猴子,他无法忘掉这只动物临死时盯着看他的目光,他以后再也没有开枪打过这些动物。另一位名叫W.哈瑞斯(Harris)的喜欢户外运动者,一个真正好猎手,有大量同样的故事可谈。他在1836…7年间旅行深入非洲内地,纯为纵情狩猎,1838年于孟买出版的一本书中,描述他自己如何射猎他的第一只母象。第二天早晨,在他不停地寻找他的猎物时,发现所有的象都逃离了附近邻舍,只剩下在它死去母亲身旁度过整整一夜的一只小象。这小象看到猎人们,忘记一切恐惧,带着最清楚的、极强烈的令人悲伤忧愁的表情,向他们走来并且绕着他们拨动它的小象鼻子,仿佛向他们求教。〃当时,〃哈瑞斯说:〃我实在为我干的事情感到无限懊悔,感到似乎我犯了杀人罪。〃
事实上,具有卓越敏感性的英国民族对动物的特殊同情,显然超过所有其他民族,这种同情一有机会便显示出来,而且是如此强有力,以致尽管在其他方面他们被贬斥有〃迷信冷淡〃的习惯,却终于导致盎格鲁一撒克逊人民制订立法促其实践,填补了他们的宗教在道德方面的漏洞。正因为有这一漏洞,在欧美才需要建立保护动物的种种社团,而社团之能起有效作用,端赖法律的支持。在亚洲诸种宗教本身就足够了,因此那里根本没有人会想到过这种社团。同时,欧洲人随着认为动物界完全为人类利益与享乐而存在,这一奇怪观念的逐渐被克服和放弃,使人类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动物也有权利。这一观点(在我所著《附录和补充》第2卷第177节,已说明它来自《旧约圣经》)连带不属于人类的有生动物仅被视为东西之这一推论,乃是西方所流行用粗野与完全卤莽的方法对待动物的根源。那么,可以说这是英国人的荣誉,他们是首先彻底认真地把法律之权施之动物:在英国对动物犯下暴行的恶棍,不论这动物是他自己的或别人的,都必须一样地为此受到惩罚。这还不算,在伦敦有一个自动组成的合作团体,保护动物不受虐待协会,没有国家帮助,自己付出很高代价,在减少虐待动物总数上起着不小作用。这一协会的密使随处出现,秘密监视,以便告发折磨不能说话的,有感性动物的人;这些折磨者因此对这些密使常是提心吊担。
这个协会在伦敦所有陡峭的桥上,都配置一对马,以便把它们系到载重马车上帮拉过桥,不取分文。这不是极好的吗?这种做法难道不像任何对人的慈善行动那样,无一例外地会博得我们的赞许吗?伦敦慈善协会也尽了它的职分。1837年它提供30英镑奖赏,奖励关于现有的不虐待动物的道德理由之最佳说明文章。不过,论证方法几乎完全必须取自基督教,因而这一任务的困难自然就加大了;但两年后在1839年,麦可纳马拉(Mac-namaia)先生竞争成功。在美国费城有一个动物之友协会,抱同样爱护动物宗旨;作者T.福斯特(FonB ster)题献给该会主席的一本书《哲学;或对动物现实情况的道德反思以及改进方法》(Philozoia,MoralReflectionsonthe ActaalConditionofAni-mulsandtheMeansofImproring theSame,Brussels1839)①,写得很好,颇具独创性。福斯特先生委托他的读者们给动物以人道待遇。他是英国人,自然设法用圣经的支持强化他的立场;但他是在不稳定的立足点上,获得少得可怜的成功,以至最后急切地抓住下面这独到的见解:基督耶稣(他说)生在牛马驴群中的畜舍里;那象征地意味着,我们应把兽类看作我们的兄弟,并应象兄弟般地对待它们。我在这里举出的所有例证充分证明,我们在谈论的这种道德感情,现在也终于在西方开始激动了。至于其他,我们可以看到,对有知觉生物的同情心并未使我们达到像婆罗门教徒那样自动不食肉的程度。这是因为,按自然法则,对痛苦的感觉能力和智力并驾齐驱;因此人们生活中,特别在北方,不吃动物食品所受的痛苦,比兽类总是事先不晓得的速死的痛苦更甚;虽然应该使用氯仿使它们死得更舒适些。确实,人类没有肉食营养,极难抵御凛冽的北方气候。用同样的理由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使用动物为我们工作是正当的;只有当人们过分役使它们干活时,那便是残忍了。
①从最近发生的下面这一事例,可以看出来这种问题做得多么认真。我引用1839年12月的《伯明翰日报》(BirminghamJournal)报道,〃一群教唆斗狗戏的共84人被捕。——动物之友协会已经获悉,昨天在伯明翰法克斯街的广场举行斗狗戏。于是采取了措施,首先取得警察局帮助,派出强大的警察支队赶到现场。所有在场的人立即被捕。于是把这些十足的共谋者用手铐成对儿地铐在一起,再用一根长绳通过每一对中间把整个这伙人紧紧串连一起。他们就这样被押往警察分局,市长与法官正坐在那里等他们。两个头目被判罚款,每个1英镑8先令,6便士;如不履行,则要罚14天苦役。〃那些沉溺于这种贵族游戏的绔绔子弟们,在这一行列中行进一定会有些垂头丧气吧!但1855年4月6日《泰晤士报》第6页提供了当前一个更令人惊异的例子;我们在这里看到,这报纸自身承担司法职能,并给予正当的惩罚。它详细叙述了一个非常富有的苏格兰男爵女儿的案例。这问题上诉到法庭,证据表明,该女曾极为残忍地用棍打用刀刺伤她的马;为此她被罚金5英镑。但对一个有她这种地位的人来说,这一钱数根本算不了什么,实际上她根本会安然无恙逍遥法外的。幸而有《泰晤士报》出面干预,给她了一种她会确切地感到真正惩戒的处罚。该报道两次用大字体全名提到这年轻小姐,并且做出如下结论:〃我们不能不说,几个月的监禁,再加上仅仅由汉普夏(hampB shire)最有力气的妇女偶而秘密地给以鞭笞,这种刑罚对M.N.小姐才更合适得多。像这种恶劣的人已丧失了女性应有的一切体恤与特权;我们不能再把她看作一个女人。〃我愿意特别提请刚在德国组成的反对虐待动物协会注意这些报纸评论,因为它们指明了,为取得某一可靠结果,应该采取什么方针。同时我对慕尼黑的H.佩尔奈(Perner)先生可贵的热忱,表示我真诚钦敬,他已全身专心投入这一门善行,并在全德境内引起对这一问题的兴趣。(请注意:本小注前一部分属于1840年9月本文最早版本;后一部分是为1860年8月第2版写的。因此叔本华说1839年的第一个例子是〃最近的〃,而1855年的第二个例子是取自〃当前的〃)。
(8)也许不可能用形而上学研究与解释一切非自私行为的唯一根源即同情之终极原因;但让我们暂时把这些问题搁置一边,而从经验的观点,仅仅把正谈到的现象看作一种自然的安排。如果大自然的意向是尽全力减轻我们任何人都无法完全逃避生活所面对的各种各样无数痛苦的话;如果她愿意为一切人普遍具有。而且时常发展为邪恶的炽烈自我主义,提供某种抗衡力的话;每个人显然马上将认为,她能选择的最有效方法,莫过于在人心中播种这样美好的性情,这种性情使人倾向于分担别人的痛苦,以有力而无误的声音命令我们要为邻居着想;在这时呼喊着〃保护!〃在那时呼喊着〃帮助!〃可以确信,对于达到普遍的安宁幸福来说,只能寄更多的希望于这样产生的互相援助,而不能寄多少希望于用一般、抽象的术语表达的一种严格的义务命令——一定的推理过程和人为的概念组合之产物。确实,从这样一种绝对命令,不可能期待有什么结果的,因为对无教养的人类个体来说,是不能理解一般命题及抽象真理的,只有具体的东西对他们才有某种意义。应该记住这一事实,整个人类,除很少一部分外,长期以来一直是粗野的,而且必定继续如此,因为对人类整体来说不可避免要从事的大量体力劳动,使之没有进行精神修养的时间。因而,为了唤醒已被证明为无私行动唯一源泉、因此是道德真正基础的那种感觉,根本不需要抽象的知识,仅仅需要直观的知觉,需要对一具体事例的简单理解。同情心立即对这事例做出反应,不需要其他思想的调解。
(9)下述情况将和上一段落完全一致。我提供给伦理学的这一基础,在经院派哲学家中是无先例的;确实,就他们的教导来看,我的见解是悖谬的,他们中许多人,例如,斯多噶派(塞涅卡,《论宽恕》,DeClementia,Ⅱ,5),斯宾诺莎(《伦理学》,Ⅳ.,prop.50),以及康德(《实践理性批判》,第213页;罗,第257页)注意到同情的动机却完全摈弃它,蔑视它。另一方面,我所提基础则受到近代最伟大道德家的权威支持;毫无疑问,J.J.卢梭至少是这样的权威,——那位能猜透人心的人,他不是从书本而是从生活里学到智慧的,并且打算把他的学说只为人类用而不为教授职位用;他,一切偏见的敌人,自然的养子,她单单给他以能够谈论道德问题而不令人生厌这种天赋,因为他能击中真理,打动人心。我迄今一直留意尽量少作引证,为了支持我的理论,将敢于引用他著作中的几节文字。
在《人类不平等的起源》(DiscourSurLoriginedeLine -galiteedit.Bipont)第91页上,他说:〃还有另一个霍布斯根本没有认识到的要素。在人的内心种植这一要素,是为了在一定情况下减弱他的自爱的凶猛性,并且在看到一位同胞受苦时便产生一些内在厌恶感,从而缓和他对他自己的安宁幸福所抱的热情,我确定不移地不怕任何反对把这唯一的自然德行归属于人类,这一点甚至连最激进的怀疑主义也不得不承认。我暗指同情,等等。〃
第92页上写道:〃孟德维尔(Mandeville)这样认为是对的,如果自然未曾给人们以同情支持他们的理性,即使他们备有一切道德制度,他们只能永远是残忍的人;但是他没有认识到,从这一品德涌现出所有的社会美德。他不愿相信人类有这些美德。实际上,如果不是给予弱者、罪人或整个人类的同情的话,那么慷慨、宽厚、人道是什么?甚至仁慈与友谊,如果我们正确地看这问题,可以看到,它们产生于对一特殊对象持久不变的同情;因为想要某人不受苦,不外就是想要他幸福……活着的旁观者越紧密地同活者的受苦者结合在一起,怜悯之情就变得更为积极有力。〃
第94页上写道:〃那么,这一点是十分确定的了,即同情是一种自然感情,它实际上抑制着每个个人的自爱,通过互惠的过程,帮助维护整个民族利益。它是这样的,在自然状态中,它代替法律、习俗与德行,还附带有一优点,即任何人都不会被引诱拒绝听从它的温和声音;它是这样的,它将阻止每个身强力壮的野蛮人,假若他希望到别处谋生的话,不去抢劫一个软弱的孩子,或者掠夺一位衰弱老人艰苦劳作挣来的赖以为生之物;它是这样的,它的确不是用那高尚的经过考虑的公正准则'你们愿意人怎样对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而是用另一种当然尚不完善,但也许更有用的自然善的规则'做对你自己有利的事,但丝毫不能损害别人',去鼓励人们。一言以蔽之,我们应该在这种自然感情而不是在精巧论证中,寻找人们根本不靠教育规定的原则而惯于以憎恶态度对待恶行之理由。〃
让我们把这段话同卢梭在《爱弥儿》(Emile,edit,Bipont)卷4,第115…120页上说的话比较一下:
〃事实上,如果我们自己不从我们自己的意识中出来,并且变得同活着的受苦者结合一起;可以说是,通过离开我们自己的存在而进入他的存在,我们怎么能被感动而生怜悯之情呢?除非当我们料想他的受苦时,我们不感到痛苦;我们感到的痛苦,不是在我们这里,而是在他那里……给一个年轻人提供他的宽阔心力能对其起作用的对象;诸如能拓宽他的天性的对象,它倾向于使心灵飞向其他人,就在这些人身上,他可以到处重新发现他自己。小心翼翼地使他离开使他的视野狭窄、使他以自我为中心并且激发自私自利脾性的那些事物。〃
我在前面已指出,在学院派范围内,连一个赞成我的见解的权威也没有;但此外,除卢梭之外,我还可以引用其他证据支持我。中国人承认五种基本德行(正常),其中首要的是同情(仁,人道,爱邻人)。其他四德是:义、礼、智、信。同样,在印度人中,我们发现,为纪念死去酋长们所竖立的牌匾上,记载在他们美德首位的是他对人和动物的同情。在雅典,我们从保萨尼阿斯(Pau-sanias)①著作的第1章第17节中,知道在古希腊集会广场。有一个祭奠同情之神的祭坛:〃雅典人在他们的集会广场建有纪念同情之神的祭坛;因为他们相信,这种神是所有神中对人生及其沉浮兴衰最有帮助的。他们是创立这一崇拜对象的唯一希腊人。〃卢奇安(Lucian)②在《泰门》(Timon)第99节中也提到这个祭坛。由J.斯托巴乌保存下来福基翁(Phocion)的一句短话,把同情描述为人生中最神圣的东西:〃不准抢劫神殿里的祭坛,也不准抢劫人性中的同情。〃在《五卷书》(PantschaTantra)的希腊文译文《印度智圣》(SapientiaIndorum)中也有:〃同情乃德行之首。〃那么,可以清楚地看到,道德的真正根源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度,都一直得到明确的承认;只有欧洲除外,这是由于现在到处弥漫的犹太人恶臭所致,并且是西方各民族之所以要求他们服从于一个义务命令、一项道德法则、一种绝对令式,简而言之,一种秩序与法令的缘故。他们固执地保持这种思想习惯,闭眼不看,这种观点终究不过是建立在自我主义上的。当然,有时具有卓越洞察力的极个别人已经感觉到并且已说出这一真理;卢梭就是这样一个人;还有莱辛(Lessing)。我们在后者于1756年写的一封信中读到:〃那最好的人,那在所有社会德行方面,在所有形式的高尚大度方面极可能杰出的人,就是最有同情心的人。〃
①保萨尼阿斯,公元2世纪希腊地理学家。旅行家,著有《希腊的描述DeB scrip-tionsofGreece》。
②卢奇安,又译琉善(约120…),古希腊讽刺散文作家,无神论者。
第2版序言
这篇关于基础哲学的学位,最早出版于1813年,当时它使我获得了博士学位,后来成了我整个体系的基础。因此,这本书不该脱销,只是对于这一情况,4年来我一无所知。
另一方面,再次把这样一本幼稚的作品付诸于世,保留着它所有的缺点和瑕疵,似乎又是不合理的。因为我知道,完全修订在时间上是不可能的;而且,这段时间一过,我真正产生影响的时期就要到来,我相信这种影响会持续很久,因为我对塞涅卡的断言十分信赖:〃即使嫉妒曾使你同时代的人都保持沉默,也总会有人出来公正地作出中肯的判断的。〃①因此,我已尽我所能,完善我青年时代的这部著作,而且,就人生的短暂和飘忽而言,能够在60岁时修改我26岁时的作品,已足以使我感到荣幸。
①塞涅卡:EP.79
不过,在做这一工作时,只要有可能,我打算宽厚地对待年轻时的自我,允许他讲话,甚至让他自由地道出他的思想。但是,对于错误的东西或多余的话,甚至遗漏掉的最精彩的部分,无论在什么地方出现,我都不得不打断他的思路。这种情况会时有发生;也正因为确实经常发生,以致读者也许会认为这是在听一个老年人大声朗诵一个青年人的作品,而他经常要放下书本打岔,谈论对本题的看法。
显而易见,本书是在经历过很长的时间间隔后修订的,因此,它达不到那些一气呵成的作品所具有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它在风格和表达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任何老练的读者都拿得准到底是老年人还是青年人在讲话。因为两者之间的对比非常明显,一方面是青年人温和而又谦逊的谈话方式,他信心十足地提出自己的观点,虽然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