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人们可以断言,这种见识--至少如果和对我们知道得何其少的了解结合起来——如伏尔泰很久以后所教导的那样,导致宽容。
Ⅴ
现在我把话题转到这种自我批评的知识哲学的当代意义上。
首先,我们必须讨论下面一种重要的异议。有人会说,确实,色诺芬尼、德谟克利特和苏格拉底一无所知,他们承认自己缺乏知识的确是明智的;他们采取了探索或寻求知识的态度,这也许更明智。我们——更确切地说,我们的科学家们——仍然是寻求者、探究者。但是今天科学家们不仅在寻求,而且在发现。他们发现了许多东西;的确很多,以致科学知识的数量本身已成了问题。因此,甚至在现在我们也应真诚地把我们的知识哲学建立在苏格拉底关于缺乏知识的命题之上,这是正确的吗?
这种异议是正确的,但只是根据很重要的另外四点来看是正确的。
首先,当人们提出科学知道了许多东西时,这是正确的,但是在这里“科学”一词显然是无意识地在与色诺芬尼和苏格拉底所指的意义、也与目前的日常习惯用法给予“知识”一词的意义不同的意义上使用的。因为我们所说的“知识”通常是指“确定的知识”。如果有人说“我知道今天是星期二,但是我不确知今天是星期二”,他是在自相矛盾,或者在他的陈述的后半部分收回了他在前半部分所说的话。
但是我们的科学知识仍然不是确定的知识。它可以修改。它由可检验的猜想、由假定构成--至多由经受了最严格的考验的假定构成,然而.它仍然仅仅由猜想构成。这是第一点,它本身是对苏格拉底强调我们缺乏知识、对色诺芬尼关于甚至我们讲完美的真理时我们也不能知道我们的话是正确的这个见解的完满的辩护。
必须把第二点附加到关于我们今天知道得如此之多的异议上,它是这样的:随着几乎每一项新的科学成就,随着对科学问题的每一个假定的解决办法,未解决的问题的数量和难度也都增加。实际上,它们的增加比解决办法要快得多。人们很可能说,我们的假定知识是有限的,而我们的无知却是无限的。但是不仅如此:在对未解决的问题敏感的真正的科学家看来,在非常具体的意义上,世界正越来越变成难解之谜。
我的第三点是这样的:当我们说今天我们知道得比色诺芬尼或苏格拉底要多时,如果我们在主观意义上理解“知道”,那可能是不正确的。可能我们都不知道得更多;我们只是知道不同的事物。我们用其他的理论、假定、猜想取代了特定的理论、特定的假定、特定的猜想;无可否认,在多数情况下是用更好的理论、假定和猜想取代它们:在更接近真理的意义上是更好的。
这些理论、假定、猜想的内容可称作客观意义上的知识,与主观或个人知识相对照。例如,一部物理学百科全书的内容是非个人的或客观的——当然是假定的——知识:它远远超过了最博学的物理学家可能知道的东西。一个物理学家知道的事物——更确切地说,猜想的事物——可称作他个人的或主观的知识。二者——非个人的和个人的知识——都主要是假定的,能够改进的。然而非个人的或客观的知识普遍地远远超过任何人的个人知识,而且它进展十分迅速,以致个人的或主观的知识只能在小的领域中,在短期内跟上它,而且基本上经常变得陈旧过时。
这是苏格拉底仍然正确的第四点理由。因为这种过时的知识由人们已发现其错误的理论构成:过时的知识不是知识,至少在这个词的平常意义上不是知识。
Ⅵ
因此我们有四点理由甚至在今天也表明,苏格拉底的见识,“我知道自己几乎一无所知,并且连这一点也几乎不知道”,仍然非常恰当——可能比在苏格拉底的时代更恰当。在为宽容的辩护中,我们有很好的理由从这种见识得出伊拉斯谟、蒙田、伏尔泰和后来的莱辛从中得出的那些伦理学的结果。但是还有其他一些结果。
构成每一次理性讨论即在寻求真理中进行的每一次讨论的基础的原则基本上是伦理学的原则。我想讲三个这样的原则。
1.可错性原则:也许我是错的,也许你是对的。但是我们很可能都是错的。
2.理性讨论的原则:我们希望努力尽量与个人无关地仔细考虑我们赞成或反对一种理论的理由;一种明确的和可批评的理论。
3.接近真理的原则:在避免个人攻击的讨论中我们几乎总能更接近真理。它能帮助我们达到更好的理解,甚至在我取得一致的那些情况下也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原则既是认识论的又是伦理学的原则。因为除其他外它们还意味着宽容:如果我希望向你学习,如果我想为了真理而学习,那么我不仅必须宽容你而且必须承认你是潜在的地位相等者;所有人潜在的一致与平等以某种方式构成了我们乐于理解地讨论问题的先决条件。这个原则也很重要,即,我们可以从讨论中学到许多东西,甚至当它没有导致一致见解时也如此:讨论可以通过使我们了解自己的一些错误而给我们以帮助。
因此伦理学原则构成了科学的基础。真理是基本的调节原则——指导我们的探索的原则——的观念可被看作一个伦理学原则。
对真理的寻求和接近真理的观念也是伦理学原则;如理智的诚实和可错性原则是伦理学原则一样,它们把我们引到自我批评的态度和宽容。
我们可以在伦理学领域中学习,这也很重要。
Ⅶ
我想看一看对于知识分子,尤其对于知识分子职业的伦理学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对于科学家,对于医生、律师、工程师以及对于建筑师的伦理学;对于文官,最重要的是对于政治家的伦理学。
我想向你们提出新的职业道德的一些原则,与宽容和理智的诚实的概念密切相关的原则。
为了这个目的,我将首先描绘一下旧的职业道德,也许甚至画点漫画,以把它和我提出的新的职业道德进行比较。
无可否认,旧的和新的职业道德都以真理的、合理性的、理智责任的慨念为基础,但是旧的道德以个人知识和确定的知识的观念,因而是以权威的观念为基础;而新的道德是以客观知识和不确定的知识的观念为基础。这意味着构成基础的思想方式的根本变化,因而是真理的观念、合理性的观念和理智的诚实和责任心的观念起作用的方式的根本变化。
旧的理想是掌握真理--确定的真理--而且如果可能,凭借逻辑证明来保证真理。
至今被广泛接受的这种理想是人即哲人的智慧的观念;当然,不是苏格拉底意义上的而是柏拉图意义上的“智慧”:是作为权威的哲人、应得到权力的博学的哲学家:哲人之王。对于哲学家的旧的命令是:做权威!知道你的领域中的一切!
一旦你被承认为权威,你的权威就会得到同行的保护;你也当然必须保护同行的权威。
我在描述的旧道德没有给错误留下余地。简直不容许有错误。因此,不可承认错误。我不必强调旧的职业道德是不存异说的。此外,它总是在理智上不诚实的:它导致(尤其在医学和政治中)为保护权威而掩盖错误。
Ⅷ
我提出我们需要主要而非全部对于科学家来说的新的职业道德,其原因就在于此。我建议它应基于下面十二条原则,我将以这十二条原则结束我的讲演。
1.我们的客观的猜测性知识越来越超出任何一个人所能掌握的程度。因此简直不会有任何“权威”。在专业化的学科中亦然。
2.不可能避免一切错误,或者甚至本身可避免的所有那些错误。人们可以避免错误因此义不容辞地要避免它们,对于这种旧日的观念必须予以修正:它本身是错误的。
3。当然,只要可能就避免错误,它仍然是我们的职责。但是,正是为着避免它们,我们必须首先意识到避免它们何其困难,没有人完全取得了成功。甚至由直觉引导的最有创造力的科学家也没有成功:直觉可能把我们引入歧途。
4.错误甚至可能隐藏在得到很好证实的那些理论中,寻求这样的错误是科学家的特殊任务。人们看到被成功地使用的得到很好证实的理论或技术是错误的,这种观察可能是一种重要发现。
5.因此我们必须改变我们对错误的态度。我们实际的道德改革正是必须从这里开始。因为旧的职业道德的态度使我们掩盖错误,保守秘密,尽快忘掉它们。
6.新的基本原则是,为学会避免犯错误,我们必须从我们的错误中学习。因此,掩盖错误是最大的理智的罪恶。
7.我们必须不断提防错误。当我们发现错误时,一定要记住它们;我们必须彻底分析它们,弄清事情的原委。
8.因此维护批评态度,维护个人的诚实成了职责的问题。
9.既然我们必须从我们的错误中学习,当别人让我们注意到我们的错误时,我们也必须学会接受,甚至感激地接受。当我们又让别人注意他们的错误时,我们总应当记住我们自己曾犯过相似的错误。我们应当记住,最伟大的科学家们曾犯过错误。我无疑不想说我们的错误通常是可宽恕的:我们决不可让我们的注意力松懈。但是从人的角度说,一再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
10.我们自己心中必须清楚,我们需要别人发现和纠正我们的错误(如他们需要我们一样),尤其那些在不同的环境中带着不同的观念成长起来的人。这也导致宽容。
11.我们必须了解,自我批评是最好的批评;但是别人的批评是必需的。它几乎和自我批评一样有益。
12.理性批评必须总是特定的:它必须给出特定的命题、特定的假设何以错误,特定的论点何以站不住脚的特定的原因。它必须由更接近客观真理的观念作指导。在这个意义上,它必须是非个人的。
我请你们把这几点看作建议。它们是要表明,在伦理学领域人们也可以提出可予以讨论和改进的建议。
西方信仰什么(剽窃自《开放社会》的作者)
我十分遗憾地说,我必须首先做一下辩解:为我的讲演题目进行辩解。这个题目是:“西方信仰什么?”当我想起“西方”一词的历史时,我不知是否本应避免它。这个词最初是通过对施本格勒[Spengler]的Untergang des Abendlandes的翻译在英国传播开的,因为该书的英文名称是《西方的没落》[The Decline of the West]。然而,我当然不想把我自己与施本格勒相联系,我不仅把他看作是宣称没落的假预言家,而且看作是一种真正的没落的表征,即使这不是西方的没落:他的预言实际表明的是许多西方思想家的理性良心的没落。它们表明了理智的不谦虚的、通过使用夸大的词语欺骗渴求知识的公众的尝试的胜利,简言之,黑格尔主义和黑格尔的历史决定论的胜利。一个多世纪前,叔本华把黑格尔的历史决定论揭露为德国的理性瘟疫,并与之进行了斗争。
我的题目选择和它可能引起的黑格尔主义的回声,迫使我在讲演的开始首先把我自己和黑格尔学派的哲学连同关于没落与进步的预言家清楚地区分开。
因此,首先我想做一下自我介绍。我是启蒙运动的最后一名落后者,这场运动早已过时,人们已令人作呕地表明它的肤浅甚至无聊。这意味着我是理性主义者,我信仰真理与人类的理智。当然,这不意味着我信仰人类理智的全能。理性主义者决不是我们的反理性主义的对手们试图使我们相信的那样:希望成为纯粹理性的存在物和希望把别人变成纯粹理性的存在物的人。那会是非常荒谬的。因此,我希望,任何有理性的人,任何理性主义者,都十分清楚理性在人类生活中充当非常适度的角色:它是批评性考虑的、批评性讨论的角色。我在谈论理性或理性主义时所意味的不过是这样一种信念,我们可以通过批评,即,通过与别人的批评性讨论和通过自我批评来学习:我们可以从我们的错误中学习。理性主义者是乐于向别人学习的人,不仅通过接受他们的见解,而且通过允许他们批评他的观念,并也批评他们的观念:换言之,进行批评性讨论。真正的理性主义者不相信他或其他任何人具有对智慧的垄断权。他十分清楚我们不断需要新观念,而批评并不产生它们。但是他相信批评可以帮助我们区分良莠。他也意识到这个事实,拒绝或接受一种观念决不会是纯粹理性的问题。但是,只有批评性讨论能够帮助我们从许多方面看待一种观念,并公正地评价它。理性主义者当然不会断言所有人类关系都可被理性批评所充分探索,如果那样将又是十分荒谬的。但是理性主义者也许会指出,作为批评性讨论的基础的公平交换的态度在纯粹人类关系中也是最重要的。因为理性主义者很容易能看到,他的合理性要归功于别人。他会承认,批评态度只能是别人的批评的结果,人们只能通过对别人和被别人的批评而成为自我批评的。也许理性态度可以由下面的话做出最好的表达:你可能是正确的,我可能是错误的;即使我们的批评性讨论不能使我们明确决定谁是正确的,我们仍会希望在讨论后对事情看得更清楚。我们都可以互相学习,只要我们不忘记,真正重要的不是谁正确,而是我们更接近真理。毕竟,我们都在孜孜以求的是客观真理。
简言之,如果我宣称自己是理性主义者,我指的就是这个意思。然而,当我说自己是启蒙运动的最后一名落后者的时候,我心中想到的还不止这些。我心中想到了曾激励裴斯泰洛齐[Pestalozzi」的一种希望,即知识可以使我们自由——我们可以通过知识摆脱经济和精神的束缚。我心中想到这样一种希望,即我们可以把自己从如康德所说的独断的沉睡中唤醒。我心中想到一种严肃的义务,大多数知识分子往往忘记这个义务,尤其自从诸如费希特[Fichte]、谢林'Schelling'和黑格尔之类的某些哲学家开始破坏理智谦虚以来。我是指永远不要冒充预言家的义务。
尤其是德国的哲学家们严重地违背了这个职责。他们这样做无疑是由于他们被期待作为预言家,作为有些像宗教革新老的人出现,能够揭示宇宙和生活的最深的秘密。这里和别处一样。遗憾的是,不断的需求导致了供给。人们寻求预言家和领袖,便真地找到了预言家和领袖。这种反应的产物尤其是在德语国家几乎是想不到的。幸运的是,这些事情在英国不那样流行。倘若我对这两种语言的文献的情况进行比较,我就无限赞美英国。在这方面值得回忆的是,启蒙运动以伏尔泰的《英国书简》 'Letters Concerning the English Nation',以把英国的理智的谨严——英国理智风气的毫无虚饰,这与它的实际气候形成对照——传到欧洲大陆的尝试开始。这种毫无虚饰,这种谨严,不过是对同胞的尊重的产物:不试图向同胞兜售自己的观念,也不试图把这些观念强加于他。
十分遗憾,在德语国家中并非如此。在那里,每个知识分子都想表明他掌握世界上所有最终奥秘。在那里,不仅哲学家,而且经济学家、医生,尤其是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者,成了种种宗教的创立者。
这两种态度——启蒙运动的追随者的态度和自封为预言家的态度——存在着一种区别性特征吗?是的:那是他们不同的讲话方式,不同的运用语言的方式。预言的语言深逐、晦涩、堂皇,而启蒙运动追随者的语言尽可能简单:他希望被人们理解。在这方面,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是我们了不起的大师。甚至当人们不能同意他的见解时,也总一定赞赏他。他讲话总是清楚、简单、有说服力。
为什么启蒙运动这样高地评价语言的简单性?因为它要启蒙,而不是影响人。启蒙运动的真正信徒,真正的理性主义者,甚至不想劝说,甚至也不想使人信服。他总是意识到他可能犯错误。因此他过高估价了另一个人的独立性,以致并不试图在重要问题上影响他;他反而希望异议和批评。他希望引起和激发激烈的争论。这对于他是有价值的事物。不仅因为我们通过自由交流见解可以更好地接近真理,而且因为他重视这个过程本身。即使这样形成的见解在他看来是错误的,他也尊重它。
启蒙运动的追随者既不想影响人也不想说服人的一个理由是:他知道,只有在逻辑学和数学的狭隘区域内才能够给出逻辑证明。稍微过分简化些,可以说,任何事物都不可被证明。人们有时可以提出强有力的论点,人们总可以批评地研究各种不同的观点;然而除数学外,我们的论点从不是结论性的。我们总是必须估价论点和理由的分量;我们总是必须决定或判断其中哪些更有分量;赞成特定观点的或反对特定观点的论据和理由。因此,对真理的寻求和见解的形成总是包括自由决定的成分,正是这种自由决定使人的见解有价值。
启蒙运动的哲学从约翰·洛克[John Lcoke]的哲学那里采取了这种对个人自由见解的高度尊重的态度。人们可以猜想,它是英国和欧洲大陆的宗教战争和冲突的直接结果。这些冲突最终产生了宗教宽容的观念,它决不像人们常常强调的那样(例如阿诺德·汤因比[Arnold Toynbee」)是消极观念。它不仅厌倦而且认识到试图凭借恐怖来强行宗教的一致是无望的企图。相反,宗教宽容是这样一种明智见识的产物,即,强制的宗教一致性是毫无价值的,只有自由接受的信仰才会有价值。这种见识促使我们尊重每一种诚实的信仰,尊重个人及其见解。它最终导致,用伊曼纽尔·康德——启蒙运动的最后一位伟大的哲学家——的话说,对人的尊严的承认。
按康德的看法,个人尊严的原则意味着尊重每个人和他的信念的职责。康德把这个原则与在英语中十分有道理地称作黄金律[Golden Rule」的事物密切联系起来。他也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