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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必定都有一些值得称道的老师。很多科学大师,如玻尔、波恩、布拉格、费米等在他们生命的后期都带出了一大批杰出的青年科学家。
注:
1、表中统计数据引自睢平“关于基础科学与基础科学人才培养的思考”,中国科技论坛,2001(3)。
2、赵红州,中国且莫忘了诺贝尔奖,中国科技论坛,1995(4),p45~48
3、胡乐真,中国科技论坛,也谈中国何以与诺贝尔奖无缘,1995(6),p28~29
4、路甬祥,从诺贝尔自然科学奖于20世纪重大科学成就看科技原始创新的规律,2001科学发展报告,中国科学院,科学出版社,2001。
5、薛冬、刘振坤,中国李诺贝尔奖仅一步之遥,光明日报(2000年8月7日)
6、周光召,历史的启迪和重大科学发现产生的条件,科研管理,2000(01)
自牛顿以来的科学家
第六篇 中国科学家问题专论
第34章 中国科技人员的经济价值
不管科学家自己怎样想,世界上决没有任何经济制度愿意为了让科学家消遣一番就把钱付给科学家。科学也同任何其他人类活动一样,要想前进,就必须付给人家一笔过境费用,虽然这笔费用不一定总是采取纯粹的物质形态。我们还应该把科学的声望和它对道德和政治的影响考虑进去。 ——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
所谓人的价值,是指个人追求以全面发展为基础的自由个性,表现为人自己的活动及其产物对自己生存和发展的产生的意义和效用。当这些活动及其产物对自己有意义时,其效用为正,个人则会对此做出积极的、肯定的价值判断;反之,则会做出消极的、否定的价值判断。大多数人相似的、较稳定的个人价值判断就构成了整个社会的价值判断。个人价值能否得到最大的体现,受到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的制约。
人的价值包括经济价值、政治价值和社会价值等。在市场经济下,经济价值成为调节人的行为的重要因素。
1、当代科技人员的价值特征
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受旧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占社会统治地位的价值观是维持平均主义与大锅饭的道德本位论。它以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为核心,强调义务,崇尚贡献。例如,在政治上要求领导者德才皆备,但重德甚于重才;在经济上,要求商人们重义轻利,否定功利;在日常生活中,要求普通老百姓“非礼莫视,非礼莫言,非礼莫听,非礼莫动”。这种环境使得个人被淹没在社会集体之中,失去了个人意识,既缺少独立的人格,又缺少独立活动的能力。人的能力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干多干少一个样,难于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人们普遍懒于进取,安于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日益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自觉地进行着经济预期和得失权衡,并按照个人价值最大化的原则做出行为原则和决定。个人主体意识的发育和增强,使广大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的调动和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成员的科技人员,也在这种变化着的价值观中寻找自己的定位。
从价值选择倾向上看,中国科技人员的价值心理、价值认识评定更加现实化、实用化,这促使科技人员将理想人格追求、自我实现和社会现实结合起来。当代科技人员要求承认知识的商品价值和社会价值,希望做到按知识成果的价值获取报酬,对“脑体倒挂”、平均主义现象极为不满。
从行为动机上看,在社会激励机制的驱动下,中国科技人员的功利主义动机增强,使其行为更加注重于社会实际相联系。社会对科技人员的期望增加,科学对社会做出贡献,社会给科学以回报,回报的方式有经济上的也有荣誉上的,这种回报反过来影响科技人员的行为动机和行为模式,使科技人员的功利动机增强。
从行为模式上,由注重深奥的基础理论研究转向注重实际应用领域的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及方法。市场经济迫使企业不断采用新的技术、工艺、管理方法,也就是需要科学技术。市场经济对科技发展的动力作用促使科技人员的行为模式发生转变。
从行为能力和行为角色来看,有能力的科技人员将有更多的机会在社会范围内选择职业和职位,担当更多的社会角色。在市场经济下,作为知识生产的诸要素,包括人才、信息、设备等在全社会范围内流动。科技人员角色的呈现多元化特征:从纯理论科技人员、实业家到咨询顾问等,这不仅导致了科技人员的在价值方面的选择多样化,为科技人员实现价值最大化创造了条件,也增强科技人员的竞争意识。
总之,市场经济下经济价值的凸现是中国科技人员的价值走向的重要特征。
2、经济价值获取的理论基础
个人的经济价值主要表现为报酬和奖励的获取上,判断个人的经济价值的水平也就是他获取报酬和奖励的现实水平和未来潜力。
1) 经济价值的重要性。
科技人员是科学研究活动的执行者,是科研机构的最宝贵的资源。当代科技人员的行为动机已经呈现多样化的特征。我们可以从不同的人性假设来讨论科技人员的行为特征。科技人员作为受雇人,他们的研究活动需要外界系统的监督管理;作为经济人,合理的报酬制度是吸引他们的基本条件,合理的奖励制度是激励他们的重要手段。作为社会人,科技人员需要在一个关系融洽的组织里工作;作为管理人,科技人员希望能在一个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且管制较少的组织里和学科领域里工作;更为的复杂的是,科技人员在不同时期、不同岗位上有不同的需要。
尽管好奇心是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最原始的冲动,非功利主义的动机受到人们的高度赞扬,但科技人员并不生活在于金钱无涉的象牙塔中,只有当社会对科技人员显出除满足好奇心的外部条件,才能把这种动机转化为行动。从近代科学开始,科学逐渐从业余爱好变成一种职业,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的动力不再是单纯的满足好奇心。他们也有一些基本的价值取向和经济要求,如需要足够的报酬收入和必要的激励措施,使得自己能够并愿意在比较宽松的生活条件和相对安定的工作环境下高效率地从事科学研究。
2)教育、天赋与报酬。
报酬就是一个人的劳动所得。除了直接的薪金收入,报酬还包括职业保障、退休养老金、带薪假期、健康与伤残保险、晋升机会以及工作的必要条件等。
决定收入高低时有两个因素:简单劳动补偿性工资差别和特殊劳动补偿性工资差别。前者是指用较高的工资来补偿不良的工作条件(如危险大、污染大、气候恶劣等)而形成的工资差别;后者是指有些特殊的职业岗位需要长期教育、训练和某些天赋等特殊条件而形成的工资差别,如律师、影视明星、运动员。
我们可以用用经济学的成本概念分析为什么科技人员应该得到高报酬。首先,科技人员通常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因此他支付了教育的有形成本(学费、书本、额外的交通费用等)和机会成本(因为他们选择了受教育而不能很早地工作);其次,科技人员必须进行特殊的思维活动,这种思维活动大量消耗脑力,可能导致获取报酬的直接时间的减少;同时,思维活动的特点要求科技人员为科研活动进行准备工作如读书、思考问题,经常牺牲闲暇时间;第三,科技人员具有某些特殊的天赋,天赋不是每个人都具备的,是一种稀缺性资源,使用稀缺性资源需要高成本。
毫无疑问,像任何其他职业一样,随着科技人员队伍的扩大和社会分层化,随着社会其他职业成员的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这里的高报酬只能赋予少量的优秀科技人员,一般科技人员的报酬将取决于科技工作的职业声望的状况和社会报酬的平均水平的变化。也就是说,报酬不平等不仅在职业之间产生,也在职业内部产生。
3)报酬的普适性与奖励的特殊性。
科技人员也需要维持生计和得到财富,社会首先通过工资和待遇来调节科技人员的行为。报酬的差别体现不同的部门之间、不同的国家之间、不同层次的科研机构和大学之间。报酬的差别成为不同部门、国家、科研机构吸引优秀的科技人员的主要手段,也成为科技人员流动的动因之一。报酬是对科技人员对组织贡献的报答,是一种针对大多数人的行为,进入某一层次的科技人员都应该获得大体一致的相应的报酬。它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可预期的物质形式,对处于所有层次的科技人员都起着直接作用,主要体现在量的多少上。
而奖励是对科技人员本身成就的报答,是一种针对少数人的行为。获得奖励表明科技人员在科学共同体内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承认,是自我实现的标志。科技人员获得奖励的难度比较大,奖励的形式不一定体现为金钱,更多地体现为奖励带来的无形资产,如科学院成员、名誉教授等等。奖励是一种偶然的、不可与取的激励方式,它主要体现在质上,对个别优秀科技人员起直接作用,对其他科技人员只能起间接作用。
4)报酬与奖励的主客体。
奖励与报酬的主体是指报酬和奖励的实施者,客体则是报酬和奖励的实施对象。一个的科技人员可能服务于企业、政府(包括直接管理的和委托管理的非营利机构)、非营利机构。因为这些机构的性质不同,科技人员得到报酬和奖励的方式和条件也各不相同。
一般地,报酬与奖励应该坚持谁使用谁支付、谁受益谁实施的原则。如果一个企业使用了一个科技人员,便给科技人员以报酬;如果企业从这个科技人员中得到了比其他科技人员更多的收益,它便给科技人员以奖励;报酬和奖励的决定权在企业。推而广之,如果这位科技人员是直接为政府做事(例如政府直接管理的科研机构),他便成为政府公务员中的一员,由政府支付报酬;如果政府从这位科技人员中得到了比其他科技人员、其他公务员更多的收益,政府就给他奖励;报酬和奖励的决定权在政府。其次,只有当社会也是科学活动尤其是基础研究项目的受益人时,奖励的主体才能是社会。由社会的代表者政府或者非营利的民间机构奖励做出这项研究的科技人员,不管这位科技人员是为企业服务还是为政府服务。第三,报酬与奖励的客体必须是个人。报酬直接赋予科技人员,这一点谁都没有疑义。但是奖励的客体问题究竟是个人还是科研成果,却存在分歧。科技奖励的目的在于通过导向、竞争、激励机制的引入,强化科技人员的角色意识,激发科技人员的精神状态的变化。这个特点决定了奖励的客体只能是人。而作为物化的科研成果,只能作为客体能否得到奖励的评判依据,而不能替代客体。
3、中国科技人员经济价值的变化轨迹
从行业平均工资收入来看,中国科技人员的工资逐年增加。1978~1999年,在16个行业排名中,从事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的职工收入一直处于中上水平。被认为是脑体倒挂最严重的几年,名次也排到了第6位(见表1)。
表1、1978~1999年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排名
年份
1978
1980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排名
5
4
5
5
6
6
6
6
5
平均工资
699
851
1272
1492
1620
1931
2118
2403
2573
年份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排名
4
4
3
5
4
4
4
2
平均工资
3115
3904
6162
6846
8048
9049
10241
11601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0)分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进行高低排名整理。
从文化大革命后科学春天的来临到1985年后开始大规模地进行科技体制改革再到1995年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中国科技人员的报酬制度和奖励制度也处在不断的变革之中。从恢复技术职称、出现脑体倒挂现象、地方政府重奖科技功臣、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到国家设立科技最高奖,中国对科技人员不同的报酬与奖励制度体现了不同时期科技人员的经济价值。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中国的报酬与奖励制度是和职称制度直接相关的。任何一个现代社会,都必需建立一套专门的制度,来评价知识的创造、生产和传播,学术和专业技术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的评审制度,则可说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中国于1979年底开始实施恢复实施学术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级别,由专门的职称评定委员会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审。到1983年底,全国科技人员获得技术职称约有566万人,其中获得中高级职称的约423万人,约占73%。
2)脑体倒挂现象。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发初期到90年代初期的10年里,中国科技人员脑体倒挂成为公众话题。所谓“脑体倒挂”,就是脑力劳动者(科研人员、医生、教师等)的报酬收入低于体力劳动者,形象的说法是“搞原子弹的(科技人员)不如卖茶叶蛋的(小商贩),拿手术刀的(医生)不如拿剃头刀的(理发师)” ,“教授摆地摊”成为科技人员自己解决脑体倒挂的一个极端例子。
脑体倒挂之所以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主要原因是国营经济之外的个体户、民营企业里的老板等少部分人的收入过高,使原本收入较高的科技人员的工资突然相形见绌。而这些高收入人员往往文化水平不高,只因为抓住了市场刚刚开放时的有利时机,就迅速地发家致富,这种报酬与知识的错位造成了科技人员巨大的心理反差。
3)政府特殊津贴与重奖科技功臣。
面对脑体倒挂,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允许科技人员兼职,从科技成果转让中提成等。1984年,国家队有突出贡献的400多名科技人员在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等方面给与优待。与此同时,一些地区如上海、吉林、宁夏等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选拔了2000多名本地区的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但是由于津贴的力度较小和人数较少,作用并不突出。
作为脑体倒挂的一个极端反例,就是对科技功臣进行“重奖”。1991年,由于科技进步对珠海经济增长的作用,珠海市政府决定重奖以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首批3名科技人员得到了小轿车、住宅和几十万元的奖金。因为在当时普通人眼里,这是一笔不少的收入,故被称为是“重奖”。随后各地纷纷出台了类似的政策。对科技人员的重奖,首先从物质上肯定了知识和科技成果的价值,为克服“脑体倒挂”这一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找到了一个权宜的办法。当然重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激励制度。它奖励的是能够产业化的科研成果和相应的科技人员,注重的是技术的实用功能,而没有涉及科学的基础研究中科技人员的待遇。
4)教育系统推出特聘教授与普涨工资。
1998年8月教育部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建立特聘教授岗位制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目的是为高等学校延揽海内外英才,培养造就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奖金。第一期特聘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探索尝试的“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和“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分配机制,吸引、稳定了一批杰出的海内外中青年科技人员到高等学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极大地促进了高等学校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带动下,各地、各高校相继设立各种专项人才计划,加大支持强度,以吸引、培养中青年优秀拔尖人才,加入到高校的科技人员和教授队伍中。
特聘教授直接作用的人数虽然不多,但它间接地提高了其他研究人员的工资,同时也明确了倡导了科技人员的高工资价值取向。 我们可以把特聘教授看成是国家对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的一种奖励行为,但这种奖励行为直接引发了教师报酬的普遍偏低与特聘教授高工资的矛盾,使得普遍提高教师待遇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结果。从1999年11月开始,清华大学的教师平均收入大幅度上升,最高的增加了5000元,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大等也相应地筹划给教师涨工资。
5)颁发国家最高科技奖。
自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以来,中国恢复和重建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原有的科学技术奖励制度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奖励项目过多,获奖项目质量有所下降弱;缺少具有权威的最高奖项,在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方面缺乏力度;部门、地方和境内外社会力量重复设奖,奖励名目多与乱的现象比较严重。
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对中国科技奖励制度进行了改革,从2000年起设立最高科学技术奖,重奖在科技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拔尖人才。2001年2月19日召开2000年度奖励大会,中国科学院系统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吴文俊和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首次获得最高奖,每人获得奖金500万元。
6)中国科学院取消职称评定。
2001年,中国科学院宣布在全院范围内所有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