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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乐园失乐园-网络与文明的传说-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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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有一些情形,我们的主题词选对了,但网上的信息不是多得令人头晕,就是少得几乎没有。因此,寻找需要耐心,需要忍受等待与失望的煎熬。前不久,我有一位研究法学的朋友要寻找关于自然法(NaturalLaw )的条目。当他按动search键并输入natural这一主题词后,竟发现这里与自然有关的目录不下两千余条!里面有世界各国无数自然党的宣言和介绍,有自然保护主义者的广告,有各种以自然为题头的报刊文章。在花了近一个小时后,他终于发现这里根本没有关于自然法和自然法学派的信息。这样只好另起炉灶。寻找就是经验积累的过程。在一次次尝试中,你对自己经常出入的路径渐渐变得熟悉。如果你经常阅读外刊,只需敲入WWWpathfinder,就会很迅速地找到《时代》、《幸福》或《人物》等海外名刊。然而,网络世界实在太大了。有时你在行走的路上会意外发现一些令你着迷的信息,使你在这里流连忘返,甚至忘记了自己最初要寻找的东西。这时人们就像一个在充满神奇的大山中漫无目的嬉戏的孩子。
  的确,网络的神奇就在于它充满大量的随机信息:你可能找不到你要找的东西,但肯定会与许多你本不想寻找的东西不期而遇。网络中有太多的邂逅!它能轻而易举地把有目的的寻找变成一种无目的的漫游——一种引人入胜的网络生活方式。我刚去了澳大利亚的墨尔本,此刻正在英国的利物普。在从墨尔本到利物浦的路上,我顺便在新加坡、苏黎世和巴黎停留了一下,在南非首都约翰内斯堡作了5分钟的短暂访问,又到俄罗斯首都莫斯科的红场上,去看了一下克里姆林宫高深莫测的影子。我到达利物普后,同那里一位叫贝阿特丽斯的小姐讨论了四川著名菜肴'宫爆肉丁'的做法,……
  这是一位网上漫游者的自述,他的描述就像真的一样!这似乎应了19世纪末一些思想家提出的一个口号:最终目的没有什么,运动就是一切!早上在新加坡吃早茶,中午在巴黎红磨房品尝香槟,晚上到纽约游逛,这感觉真好!
  这感叹让我想起了美国著名人类学家F.鲍亚斯在上世纪考察爱斯基摩人时录下的一段民谣:哎呀,我很高兴,这可真妙!我的周围除了一望无边的冰雪没有别的,这感觉真妙!
  我的大地除了冰冷的融雪没有别的,这感觉真妙!哎呀,我很高兴,这可真妙!我走上一条路,不知它通向哪里,这感觉真妙!我不知道哪儿是尽头,这一切使我厌烦,这感觉真妙!这就是相当多的网络搜索队成员的典型心态。他们只要一投身于网络这个信息海洋,就像一条机敏的猎犬一样边跑边嗅起来。难怪有人把信息高速公路称为网上冲浪,人们在滑水板上寻找着每一个浪峰,享受着随波逐流的快乐和刺激。 

 
 
信息交换两法则

  网络是信息流动的河床。但信息能流动不仅因为有河床,更因为有位差。
  按照老子的说法: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也。信息正像河水,是从高向低流动的,这就是信息流动的不对称法则。信息不对称法则决定着信息交流的必要性。当交流的一方感到信息匮乏时,它便产生了信息需求。这种需求一旦得到满足,便处于某种暂时的平衡状态中。在日常交流中,人们总是通过提问来表达自己的信息需求,通过回答来获取所需的信息。人们依靠问与答建立起信息依赖关系。在网络时代,有人根据信息容量标准把由许多服务器组成的网络视为一个超级大脑。它如同江海一样把各处流淌而来的信息溪流汇聚在一起,因而成为一个取之不尽的信息源。
  与它相比,每个人的大脑就显出了局限性,它能够提供和贮存的信息实在有限。当然,一些来历不明的科普文章曾经说,人目前只利用了其大脑容量的4%。
  然而不久前又有脑生物学家宣布,我们的大脑功能充其量只能开发20%。在我看来,就算我们百分之百地开发了自己的大脑容量,也敌不上一台过时的386电脑。
  人脑与网络之间的信息容量差别造成了一个事实:大量信息单向地从网络大脑流向每一个人的头脑。这样,人们原有的信息依赖关系就变成了网络依附关系:无论我在网络上提出一个明确的还是不明确的问题,都会有大量的信息等待着我。
  于是我们的头脑似乎成了一个不停转动的水轮机,每天由大量信息推动它旋转。
  我们甚至来不及记住它们。更不要说思考和消化它们,当然有些人根本就不想思考。不过,网络本来就不是仅供人获取精神食粮的老式图书馆。它用大量的时闻信息、商业和金融广告信息、教育信息——当然也包括关于信息技术的信息——来冲刷我们的头脑,正在悄悄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意识和生活方式。
  当然,就中国目前的现状来说,网络对生活各个领域的渗透基本还处于零公里阶段。这主要由于许多与人类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还没有把传统的信息资源数据化。据有关部门统计,1996年我国现有数据量占世界数据总量的10%,但由于其中主要是科技信息,所以其利用率不足1/1000。具体说来,如今我们尚不能利用网络购物、储蓄、在旅馆或饭店预订房间和餐位。在这个背景下,许多网迷只能对网络信息怀有一种缺乏目的性的广捕式兴趣。拉到篮子里就是菜,逮着谁跟谁聊!这也正说明网络是迷人的,人们很容易建立起牢固的网络依附关系。一旦多数人觉得网络成为生活的基本组成部分,网络就成为整个未来世界。
  当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尚未进入网络时,超前到来的网络时代就给我们造就了许多信息杂食动物。
  那些在网上穿梭于各个论坛、报刊杂志、电子咖啡馆的人对美国大选、保钓运动、南沙争端、环境保护、软件动态和克隆技术等话题都能说出一二三来。他们没有明确的问题,不要求明确的答案。多变魔幻的信息世界固然会使人上瘾,但却未必会使人充实。由此我们可以把一条心理学定律当做信息交换的第二法则:
  适度的信息交换可以丰富人的知识,一旦超过这个限度,那就只有交换没有信息了!
  的确,对许多网上瘾君子来说,他们的头脑只有在上网时才是充实的。 

 
 
信息克隆人

  克隆(Clone)是个生物学术语,它的意思就是无性繁殖或复制。本世纪以来,遗传学家发现细胞核中包含着可以进行细胞复制的遗传物质(DNA)。有趣的是,生物遗传密码的基本单位也是比特。一旦破译了这种密码,遗传学家就可以在实验室对提取到的供体细胞进行处理,然后根据自己的需要复制出兔、牛、羊、猴乃至人。前不久,关于克隆猴的报道已经在舆论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担心,万一有一天实验室中跑出一个长着天使翅膀、像爱因斯坦一样智慧和希特勒一样凶残的克隆人,这世界该怎么办?
  我无意深入探讨公众对克隆人是否有什么误会。当我们把目光从生物遗传这个比特世界转移到另一个比特世界——互联网——时,竟发现这里正在制造着一些信息克隆人:他们每天都克隆着网上的信息,克隆着这样那样的观点。
  说到信息克隆,人们自然会想到近来报端不断讨论的所谓网上剽窃和网上著作权问题。
  在网络世界之外,著作权一向是个很难界定、令人头疼的老问题。虽然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每年都要处理一些剽窃作品,但它处理的只是那些过于笨拙、显而易见的抄袭作品。聪明的剽窃者决不会忘记抹掉原作的影子,在结构和文字上加以润色。如今许多报刊图书的内容大同小异、似曾相识。它们实在很像文摘或文摘的文摘。这不奇怪:书太多了,使人可以博采;新闻传输太快了,使人可以迅速挪用。知道底细的人明白,在不少美伦美奂的杂志中,那些长篇报导、照片插图不乏进口货,难怪在其浓重的新闻味儿中又透着一股子洋味儿。再看那些五花八门的电脑教材和网络读物,它们或是直接来自编译,或是通过块移动或粘贴拼凑成文,令人难分鲁鱼亥豕,好像都出自一人的手笔。
  这正应了一句俗语,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这种情况的出现有一个现实背景:在目前快节奏社会中,阅读日益变成一次性快餐行为。于是有不少休闲杂志、解困新闻,还有不少像流水线产品一样的畅销书。这些书大都标题新颖醒目,导语惊世骇俗,包装透着股奶油味儿,其文字也大都煽情,能抓住你的眼睛,但容不得你细想。如果我们到街头书摊转转,会发现那些书或可放在床头,或可读于厕所。没有几本书是为你的书桌准备的。剽窃是批量制造信息商品的最便捷手段之一。这种商品需要的是钱,而不是认真的读者。10多年前有人感叹:现在写诗的比读诗的多!现在似乎可以说,出书的比认真读书的要多。人们向来以剽窃为可耻。但在互联网上,我们忽然发现抄袭是无所谓的,或者无所谓抄袭。因为如果说服务器的首要功能是贮存大量信息,那么网络的功能不正是迅速便捷地传播和复制这些信息吗?近来读一篇鼓吹网络的文章,作者以赞美的口气说:据我所知,'xx专栏'的编辑先生之所以能用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的信息,所仰仗的无非是Internet这一强大无比的服务器。新闻界在剽窃问题上向来具有无形的豁免权:由于时效性强,人们通常不关心某条新闻的最初发布者是谁。然而日前有报载,某大学一位教师用来评职称的论文有抄袭之嫌,其内容多半是从网上截取来的。于是人们问:网上作品是否享有著作保护权?将网上信息据为己有甚至用来谋利是否算抄袭?这些问题并不是空穴来风,我们在一些BBS 上就可以看到许多在正式刊物上没有发表的作品。我无意从法律上探讨网上著作权问题,但却由此想到,虽然剽窃是个非法信息克隆问题,但信息克隆的含义却远远超出了法律问题的范围。从法律的观点看来,任何作为信息产品的文本都有一个明确的作者。这里隐含的假定是:该作者独立地创造了这个信息产品。
  然而细细想来,作品的署名并不等于该作品是独立创作的。中外学者向来认为一部好的作品应该言必有据、旁征博引,甚至无一字无来历。这无非是说,该作品准确地引用了大量事实、数据乃至前人的论述,这些材料很少是天上掉下来的,也很少是作者自己杜撰的。当然,事实和数据只是材料,人们需要用自己的观念把它们组合起来。但现代人日益发现,一个观念即使再新颖,也属于一个公共的话语系统,否则它就是不可理解的。
  再往远点说,我们从小就受教育,科学知识和传统的价值观念就通过教育克隆着我们的意识;我们使用语言交谈和写作,语言就在这使用中克隆着我们的言论;我们读唐诗、欣赏音乐和绘画作品,艺术就通过这欣赏克隆着我们的感受力和趣味。所以有思想家说:不是你用语言说话,而是语言用你说话。更何况,许多观念都有自己的来源,它们往往是对其他观念的适度改写,并在自己身上保留了改写的痕迹。根据这一点,哲学家说,任何文本都不是封闭的,它们表现出了相互文本性,也就是说,从一个文本中可以看到许多其他文本的痕迹。相互文本性包含着信息克隆的意思,但这种克隆的含义无非是说:人在社会中。任何思想和作品都保留着文化的遗传因子。文化就是靠这种遗传因子的遗传和变异来发展的。剽切当然也是信息克隆。但它的恶劣之处不在于克隆了什么,而是侵犯了信息商品所有者的利益。虽然从根源上说,任何产品都包含着信息克隆的成分,但在商业社会中,它们都有一个明确的所有者。
  互联网正是对这种传统社会中的信息所有权提出了挑战!互联网是一个信息密集型社会。人们常把它比喻为一个超级大脑或超大型服务器,但它更像一个巨大的、由许多人共同书写的文本。人们在上面书写的方式既可以是在线聊天,也可以是在自己建立的主页上发布消息,还可以是从网上获取信息,经过自己头脑的粘贴和剪裁之后又把它放回到网络。当然,网络上也有所有权问题,或者说网络的信息也有具体作者。目前报刊上常有关于外国公司在互联网上抢注中国名牌产品的网址的报导,当然也提到国内不法分子非法盗用或复制国外软件的事,所以与网络有关的商家最关心为网络著作权立法。
  但对大多数网络居民来说,传输软件或网络上的文本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没有人会关心它的最初作者是谁,更不必说许多人经常采用匿名或假名发布信息。
  我喜欢一首诗山那边的月亮,就把它down下来。至于它的作者Jean是谁,我不想知道,也不会知道。如果一定要说出个作者的话,这个作者就是网络!有时我不仅接收文件,而且还在对它略作修改后,再把它拽回到网络上去。所有信息来自网络又回到网络,因此网络体现着一种相互文本特征!总之,在这个各种信息迅速交换和流动的世界中,人们对一条信息或作品的作者日益不感兴趣,它们都是从网上来的,这就够了。难怪有人说:在互联网上,著作权法是个过时的法律。
  经常上网的人有共同的语言(甚至是象形文字)、共同的趣味,如果将来有可视交流,我想人们还会有共同的发式和装束,简言之,人们有共同的生活方式。这就是网络对人的克隆。在以口耳相传为文化主要传播方式的远古时代,无论是一个传说、一段史诗还是一些迷信故事或宗教仪式,都没有一个明确的作者。因此瑞士文化心理学家容格称那些作品反映了一种集体无意识。当网络成为大量信息的唯一明确作者之后,我们似乎又回到一个那个集体无意识时代。所以,尽管有不少专家说,网络给每个人提供了自由表达自己想法的空间,但如果你到网上各个论坛走一遭,会发现那里的许多言论从形式到内容都像是一个模子中复制出来的。因此,我们不妨把这些言论称为集体自言自语!德国诗人海涅讲过一个故事:
  一只巨大的猴子蹲在锅台上,把尾巴伸到锅里去煮。原来它是一只靠吃自己尾巴为生的猴子!信息时代的网络是不是很像这只猴子呢?
  思想不等于信息量
  不久前在《通讯产业报》上读到一篇采访文章:《在网络上探索网络文化》。
  其中一位被采访者说:信息时代的来临几乎等于精神时代的来临。这话听起来不错:信息让人联想到精神,信息无所不在,精神当然也就无所不在!然而且慢!
  有时一个过于明显的论断反倒隐藏着许多误解。上文提到的那位T.洛扎克先生在《信息崇拜》一书中写到:信息,到处都是信息,惟独没有思考的头脑!这话让人想起上世纪德国思想家尼采在一封信中说的话:我的头脑,不是别人的跑马场!这些说法给我们提供了另一个考虑问题的角度:信息量的膨胀肯定有助于形成一个高度发达的物质生活社会,但它不一定是人类精神之树的合适土壤。如今人们习惯于谈论信息,习惯于用比特这个数量单位来衡量信息的价值,当然也就习惯于用信息量来定义人的思想和意识。然而按照H.德雷福斯在《计算机不能做什么》一书中的看法,这显然是把人的意识降低到了机器的水平。换句话说,它把人的精神等同于一种数字算法能力,把人的思想视为各种信息材料的接收器。在这个层面上,我们确实可以提出一个问题:是人玩机器,还是机器玩人?我很喜欢崔健演唱的歌曲,其中一首歌唱道: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当一个人的头脑成为由信息流推动的水轮机时,他的确很难找到自己的感觉。其实,信息只是有待处理的数据和材料,谁来处理它们呢?或者是电脑,或者是人脑。在电脑中,处理的含义无非是对数据加减、排序和贮存。
  人脑当然也是一种处理器,它也具有接收和贮存信息(记忆)的功能,但如前所述,它在数据贮存的数量上远远比不上机器。庄子说:鼹鼠饮河,不过满腹。这鼹鼠的肚子即使再大,也只能取一瓢饮。人脑与现在电脑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它具有精神和观念。据报载,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一次题为信息化与教育的会议上画出了一个金字塔示意图:塔基是数据,上面依次是信息、知识,塔尖是智慧。对于一个图表来说,这种分层说明是可行的。但在现实中,所谓信息、知识和智慧决不是一种低级与高级的关系。没有智慧和观念,信息就没有用,它就不成其为信息。信息、知识和观念本来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
  精神的本质特征不在于贮存而是创造。按照几百年来德国人的说法,它是一种不断涌动的力,这力就是生命之源,是绵绵不断的创造之源,而其产品则是人类文明和文化。有一则神话说:最初世界上只有沙漠。后来一位创造神用金色的手杖在沙漠上一点,清冽的泉水便汩汩流出,在它经过的地方形成了树林和绿洲。
  法国艺术家罗丹后来说,那柄金杖就是想象力,而那一点就是创造。在古代希腊传统中,诗艺和技艺(它与我们后来说的技术不同)都本于创造。它们提供了一个构想神奇的空间,使各种材料、念和目的按照一种独特的方式融合为一体。正如一段美妙的诗可能由许多司空见惯的语词组成,但在它们构成的诗句中,那些很平常的词忽然获得了完全不同的魅力;或者如同一块大理石,它在米开朗基罗手中变成了一个几乎与石头毫无共同之处的雕塑。当然,更恰当的例子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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