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少歌身形微僵,“怕是多有不便。”
    “还有什么事能难倒你呀!”她笑眯了眼睛望着他,“或者干脆把他救出来,我觉得他身上一定藏着很重要的秘密!”
    “是吗?”少歌淡声道,“小二觉得,他是个很重要的人吗?”
    “不错。”挽月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少歌轻轻起身,“睡罢。”
    挽月怔了怔,偏头去看谢倾宁,见他还在那捶胸顿足,替清小姐道不值。
    他冲着挽月使了使眼色,挽月随他来到门外。
    他踮起脚,瞄了瞄里头,掩口道:“我也觉着,得把辛无涯救出来。”
    “哦?”
    “他既然被关了三年,掏空了身子,想必现在是又虚又丑,估计头发都掉光了。若是把他救出来,往我身边一站,嘿嘿,清小姐自然分得清好赖!”
    “……”挽月扶额,“但我看少歌好像不大愿意。”
    “小事情,这事我就能办到。洛城太守是我爹一手提拔的,老熟人。嘿嘿嘿。”
    “嗯……见机行事。”
    知道挽月是女子,谢倾宁自觉卷了铺盖自己寻住处去了。
    挽月回到屋中,见少歌呼吸均匀,也不知究竟睡着了没有。
    她小心地爬上炕,躺到他身边。
    他依旧是平静的样子,但和中午时候感觉完全不同。
    中午时,他就像躺在阳光下,暖暖的,让人忍不住想微笑,想靠近。
    也许因为现在是夜里?他看起来很冷淡,很疏离,就像是清清冷冷的月光,生人勿近的样子。
    今夜谢倾宁不在……
    原可以更亲密一些的。
    他很沉静,就好像连气息都收敛了,她离得很近,却闻不到他的味道。
    这让她的心头空落落的。
    自己当真是太没用了。
    乌癸镇这一团乱麻,想必是耗费了他太多心神,若是自己聪明一点,不但不添乱,还能帮助他理一理,该有多好?
    他是不是很失望?
    眼下,他还要操心如何离开这个诡异的地方,还在想怎么样应对随时发生的变故,自己却因为一时兴起,要求他去救辛无涯……
    太不懂事了!
    难怪他不高兴。
    换了谁,也不会高兴。
    这样想着,挽月侧过身,轻轻地抱住他的胳膊,将脸贴在他的肩膀上。
    轻轻柔柔说:“少歌,对不起。”
第123章 四日
    次日一早,少歌带上挽月,再次去了中路晴儿家。
    两个娃儿并不在家,想来是出去做些力所能及的农活。
    晴儿的阿妈已经可以下地走路了。见到挽月和少歌,她也不见得有多感激,象征地擦了擦桌椅,请他们落坐。
    少歌坐定,开门见山道:“今日过来,想问一问你丈夫的事情。”
    妇人手一顿,“他死了十年了,只剩骨头渣了,有什么好问的。他是病死的,该说的,十年前都跟里正说过了。”
    “为什么去动他的尸骨?”
    妇人浑身一震:“你说什么?”
    少歌皱起眉,语气颇为不耐:“我没兴趣理会你为什么要杀他,如果你老实告诉我这些年在替谁做事,我便不把你杀了丈夫这件事告诉你的儿女。”
    挽月大吃一惊。少歌与这个妇人只有一面之缘,根本没有说过话,他怎么就敢咬定她杀了丈夫?
    他的神情似乎有点急躁,究竟怎么了?
    妇人仔仔细细盯了他半晌,见他满脸笃定,并不是在诈她。
    她突然诡异地笑了。
    “告诉他们又怎么样?你去说呀!去呀!当年……晴儿两岁才学会走路,直到那个时候,我们才发现她腿是瘸的。郑五说养着是个赔钱货,要把她扛到断崖丢下山,对外面说是被狼叼了。”
    “他狼心,我不能狗肺啊!虎毒还不食子呢!我说不过他,打也打不过他,于是趁他不注意,从后面一镐头刨死了他。”妇人怪笑。
    “他死了,我拉扯两个小的,日子反而更好过了!他活着,地,他锄一半,我锄一半,做饭要做四口人的量,他一个吃得比我们三个加起来还要多。攒点钱,他就拿去买酒,喝醉了回来折腾我,还打我。家里养的鸡仔还没长好,才下几个蛋,就被他杀去吃了。两个小的吃喝拉撒他甩手不管!凭什么呀,在地里,我和他干一样的活,回到家,他往炕上一躺就叫累,我还要做饭,还要洗衣服,还要收拾这个家!一天不整,就脏得跟猪圈似的。就这,他还天天嫌我,说这本来就是女人的活,嫌我干得不好,饭菜不好吃,哪里又不干净。”
    “没了他,我只用种一半地,就能养活我们三个,另一半养些蔬菜瓜果,再加上…的钱,我们娘儿三个都不用挨饿,每个月还能吃上几回肉,天天能吃鸡蛋。瞧瞧他们长得多好!你们说说,我留那个男人做什么!他是个野兽豺狼!吃我们喝我们,还要杀我的孩子!他要杀我的孩子啊!他该不该死?!我的女儿不该死!该死的是他!是他郑五!我,我是替天行道!我没有错!”
    妇人大口喘着粗气。停了许久,又说道:“他的头上有个大洞,我不敢把他埋到外头,万一野狗刨到会被人怀疑。我把他埋在后院里头。听说十年过后,骨头就烂了,半年前我刨出来看了看,要是烂了,就给他移到山上去,省得脏了后院的地儿。”
    “我倒是不怕杀人偿命,但我要是没了,两个小的怎么办?哼!郑五,死了十年,都不敢来梦里见我一回!我哪里会怕他?日后阴曹地府见了,谁跟谁算账还难说得很!谁知道给他挪了骨头之后,我就得了这病,病得快死了!这个杀千刀的货,有胆子光明正大来跟我算账啊!又不敢见我,究竟是怎么害的我,我都不晓得。”
    “我知道清小姐不会给我治病的。我是一个罪人,花仙不会保佑一个罪人!”
    挽月叹息道:“你一定是用箱子装着他的尸身…血肉腐烂之后,那些浊气无处去,渐渐融进了骨头里。十年后,骨头也开始烂了,这个时候你去动那骸骨,就染到尸毒。毒我已经帮你解了,你也可以放下那些事了。既然问心无愧,那多思无益。”
    妇人疑惑道:“你们…真会放过我?不会说出去?”
    挽月道:“若是我撞上这样的事,指不定也是要替天行道的。更何况那是你的孩子。护犊是天性,你哪里有错?”
    说罢,挽月想起白娘子,心头百感交集。
    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一个心思缜密深沉的皇帝丈夫,一个变成了丈夫嫔妃的小姑子,一个心如蛇蝎的儿子,一个不懂事的女儿……
    卷进了京都那滩浑水,才知道一切根本不是寻常人以为的那样简单。
    重重黑暗之下,究竟还藏着多少双眼睛,多少双黑手?
    还有少歌,他涉足多深?
    一颗心坠得很低,她抬起眼睛,看了看他。
    他正望向她,二人的眼睛中都杂了许多东西,不似往日那般,一眼望进彼此的眼底。
    他很快转过头,避开了她的视线。
    “想来你是不会说出那个秘密了。”他站起身,拔出了剑。
    妇人见他满身杀意,捂住脸抽泣道:“我们又不害人!为什么苦苦相逼?乌癸镇的事,和你们这些外人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我的命也是你们救的,要拿就拿去,只求你们放过我的孩子。”
    “少歌……”挽月急急抓住他的手。
    “……嗯。”他看了看她,收回了剑。
    二人离开了妇人家。
    “你……怎么知道她杀了她丈夫?”
    “直觉。”
    “你的直觉一向都这么准吗?”
    “有时候,我很希望它不准。”他这样说时,突然站定,直直望住她。
    挽月也停下来看他,“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不好的预感?”
    他动了动嘴唇,并不说话。
    “她说的是真话吗?她说乌癸镇并不害人。”挽月问道。
    他看着她,许久,终于自嘲一笑:“小二,我并不是神仙。我猜不到、掌控不了的事太多,太多。”
    挽月诚恳地看着他的眼睛:“少歌,是我不好。帮不到你,还给你添麻烦。你相信我,我不会一直这么笨的,我会努力追上你的脚步,和你并肩而行。不管未来的路有多难走,我会陪着你一起走到最后……稍微给我点时间,等一等我,好吗?”
    他笑着揉了揉她的头顶:“傻瓜。”
    不知为什么,挽月觉得他的笑有些苦涩。
第124章 四夜
    一来一回,已到了下午。
    谢倾宁还在睡。
    程里正坐在门外小院里,坐在一把竹椅上,嘴里唱着一支当地的歌谣。
    说不上好听或是不好听,调子很土。
    挽月偷眼望了望少歌,大约,他们同是古人,不会理解什么是“土”吧?
    翻来覆去,总是重复几句俚语。
    挽月听得似懂非懂,大概意思是速速归家,亲人等了很久,莫要留恋外头的风景,云云。
    进了屋,挽月悄悄附在少歌耳边说道:“谢倾宁是猪吗?这样吵,也吵他不醒。”
    少歌皱眉:“给他把脉。”
    挽月一惊,急急上前抓起谢倾宁手腕。
    依然没有异常……健康、生机盎然。
    谢倾宁突然抽回了手,一声怪叫:“卿卿撒手!莫让无邪瞧去了!”
    他直挺挺坐起来,两个手抱住脑袋,鸵鸟一般想把自己藏起来。
    挽月笑道:“宁大少是做了噩梦还是做了春梦?”
    谢倾宁愣了半天,从指缝中露出两个眼睛来:“梦到一个美人,自然是春梦,梦到两个美人,可不就是噩梦了?”
    他又愣了一会:“方才,还真以为回到京都了。我给你说弟妹,到时候你和林老弟成了亲,可不能像无邪那般善妒。如卿也是我明媒正娶抬回来的贵妾,她怎么能……”
    挽月哭笑不得。
    “林少歌,你瞧瞧他,一个还没影儿呢,就打算着娶俩了!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心思?”她打趣道。
    不料少歌微微变了脸:“小二,我若是还要娶旁人,你会如何?”
    “那自然是不理你了!”
    他垂下眼睛,“是吗?再怎样爱我,也会放手吗。”
    挽月心一沉。
    “少歌,究竟出了什么事?莫非你父母逼你娶别人?”
    “如果是,你会离开我,对不对?”
    挽月慌了。
    她听到自己的心脏在疯狂乱跳,她的眼神不由自主四处乱飘,她无力地将手伸向他。
    “少歌,不要吓我,不要吓我。”
    见她满脸无助,像一只受了极大惊吓的小鸟,他心中一痛,上前紧紧搂住她。
    “我……绝不会伤害你。”
    他暗暗皱眉,像是下定某种决心。
    谢倾宁尴尬不已,悄悄下了炕,摸到外头洗漱去。
    “少歌……”她慢慢平复下来,“你告诉我实话,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如果是王爷王妃要给你定什么亲事,我去见他们,一定能说服他们打消这样的念头。毕竟我对王爷有救命之恩,我就是挟恩图报,那又怎么样?你带我到这乌癸镇来,就是要避开这件让你为难的事,对吗?”
    “不对。小二,不要乱想。不是我的问题。父母并没有逼我娶亲,他们管不了我。”
    “毕竟你是混世魔王。”她松了一口气,巧笑嫣然。
    “嗯。不会有别人的,除非……你离开我。”
    “我知道你太多秘密,你怎么会放我离开?”挽月笑道。
    他只笑,不说话。
    她关好门窗,轻轻拉住他的手:“这里的事是不是很棘手?你今天还发现了什么吗?告诉我呀,我保证不瞎说话扰乱你的心神,其实我正常起来,还是挺厉害的。白娘子也觉得我很聪明呢,只是和你在一起,人有些轻飘飘的……”
    她脸红了红,“其实是你扰乱了我的心神。”
    话一出口,羞得垂了眼睛不敢看他。
    其实是很少对他说这些甜言蜜语的。
    他定定望着她,很久很久。
    “小二,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嗯?”她微微错愕,抬起头来看他。
    他的眼神,她看不分明。
    似乎压抑又隐忍。
    他怎么了?
    “我…我也说不上来。就青明山的时候,不知不觉……一开始,我以为只是为色所迷,后来……”她越说越小声。
    “嗯。”他点点头,“知道了。你愿意跟我在一起,是因为我看起来很熟悉,对吗?”
    “嗯?”她迷茫地抬起头看着他。
    看了一会,疑惑地偏了头:“也不算吧。第一眼看见你,的确觉得很熟悉。你不是也一样吗?我记得你说过,你父亲说这是因为命中注定。”
    他轻轻皱了下眉,抬起手捂了捂前胸,只一瞬,又恢复了平静的样子。
    “少歌,有什么事不能对我说吗?你是在担心我们不能离开这里,对不对?没有关系啊,如果真的出不去,无论是被困在这座山上,或者掉进什么奇怪的空间,再或者死掉……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是在一起的。只要在你的身边,我什么都不怕,真的。你不用担心我,我真的什么都不怕。”
    “小二,你会不会希望……我送你云海银簪?”
    “嗯?”挽月当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少歌怎么这么……怪?该不会是昨日那药吃坏了?
    她急急抓起他的手腕,凝神听了听脉,正常。是真正的正常。
    “怎么会说起云海银簪?那根簪虽然我用了很久,但我并不喜欢。你知道我不喜欢戴首饰的,很麻烦,对我来说,金的银的铜的木的,都没有分别。而且,那簪子既然有那么特别的故事,我更不希望你送我那个了。”
    “嗯。睡吧。”他眼神暗了暗,似乎有什么东西熄灭了。
    她睡不着。
    躺了很久。她知道他也没有睡,虽然他尽力让自己看起来像是睡着了。
    挽月心中发堵。
    他牵动着她全部的心肠,他这样……她又怎么会好受?怎么可能安然入睡?
    从前,他虽然不肯事先告诉她,但从来都是一副运筹帷幄的模样,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眼底深藏着疲惫无力。
    究竟是多棘手的事情?
    她怔怔地望着他。
    当初,虞姬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心境?
    她的英雄,已经无力回天。她知道,他不愿意让她看到最狼狈的那一幕。
    所以她宁愿先走一步。
    这样,在她活着的时候,她的男人一直是那样光芒万丈,她的男人从来不会败,永远是那个耀眼的太阳。
    这样,他就能够心无挂碍……
    但挽月不是虞姬,少歌也不是项羽。
    她相信没有任何事情能够难倒他。
    他只是需要静一静……
第125章 林少歌的自白
    林少歌的自白
    我啊……
    从一开始,就和别人不一样。
    过目不忘。策论一百篇,兵法三百篇,林少英和林少华苦读七八年,也就大致记了个囫囵,想要学以致用,恐怕还要再十年。我,五岁时候通读了。
    遇到不认识的字,就问他们两个。
    他们正是青春年少,对五岁的我,甚是包容。纵使心中不以为然,面上倒是有求必应,有问必答。虽然言语不算稳重,倒也没有戏谑的意思。
    所以当我找出书中一百零八处不当、三十六处笔误时,我认为没有必要告诉他们。
    因为就算是不当,在这个粗糙蛮荒的世间,也足够用了。何必让他们多添些烦恼,以为自己不如五岁孩儿。
    每个人的长处都不一样,不是吗?只是许多人终此一生都没有发现自己的长处究竟在哪里罢了。
    再大一些,我意识到自己跟别人更大的不同,在于我可以绕过过程,直达结果。无论对事,或是对人。
    也就是所谓的直觉。
    旁人得到线索,还需顺藤摸瓜,但我知道瓜在何处,甚至它的大小、颜色,在得到线索那一刻起,它们就会呈现在眼前。然后我再反推,便能极轻易地导出过程。
    人也一样。我会轻易知晓对方的善意或是恶意,或者是一些更复杂的情绪,只要他能引起我的兴趣,稍微花一点心思,就可以知道这个人为什么喜欢我,为什么恨我,为什么想要我死。
    这样的人生……
    真的很无趣啊。
    到了青春年少时,也曾有许多女子让我蠢蠢欲动,我知道,如果和她们再亲密一些,就会发生一些很有趣的事情。
    然而直觉告诉我,如果真的那样做,后续将会有数不尽的麻烦。
    我很怕麻烦。
    那些一眼就能看穿的小心思,写在脸上的小算计,偏生沾沾自喜,以为旁人都是傻子……嗯,的确,许多男子,碰见了女子,就会变成傻子,比如林少华。
    所以那一天,究竟是有多无聊,听了伎院老妈子的话,我竟然会想见一见她们当家的。伎院当家的,如果是个年轻女子,嗯……一定会比较有趣。
    这是第一个,我没有一眼看穿的人。
    无论是冰窟中吃了十年人肉的少年,或是穿过死亡戈壁挟黄沙归来的少将,抑或是心如绵里针的叛军首领,或者更多更多千奇百怪的人,见到他们的第一刻,我便可以大致推导出他们近些年走过的路、遇过的事。
    但这一个,我看不透。
    他让我叫他二当家。
    他的气质和他的经历南辕北辙。
    他让我感到有趣,我很开心,发自内里的开心,所以我对着他笑得出来。
    他就像一个谜团、一处宝藏,接触越多,越让我想要更深地探究……
    嗯,此时我已知道她是个女子。
    是我想要的人。
    所以机会来临时,我当机立断,把她变成了我的女人。
    原来是这样的。难怪林少华能被沈薇那个蠢笨的女人迷乱了心智。原来是这样的。
    真的……很美好啊。
    这就是爱情吗?
    我好像也变成了一个傻子。
    患得患失。
    她笑,我会跟着她笑。她不笑,我心中忧愁,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让她失望。
    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