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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ive adaptation)也可以在动物中间自然地找到,因为它们像植物一样也具有生理功能,这些生理功能随着被动适应而改变。但是,达尔文把本能发展解释为主要是被动适应的结果,这种解释看来与事实相悖。本能活动是冲动的,那是一种随意活动,无论我们如何追溯,我们都无法找到导源于意志活动的任何东西。对任何一种动物本能的发展来说,除非从一开始便存在外部刺激与感情反应和随意反应的相互作用(这种反应在有机体进化的一切阶段构成了本能的真正本质),否则这种发展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成功地从简单的本能形式中获得复杂的本能形式,但是我们无法根据既非本能又非冲动的东西来解释本能。
因此,外部的生活条件和对这些生活条件的随意反应是本能演化中起作用的两个因素。但是,它们以不同的程度运作着。智慧的发展始终倾向于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改变本能。于是,产生了两种彼此联系的原理,第一种原理是对环境的适应,它在生命的低级阶段占优势;第二种原理是随意活动,它在高级阶段占优势。这便是人类本能和动物之间的最大差异。人类本能是随意活动对生活条件的有目的的适应。第二种差异来自第一种差异,即大多数人类本能是获得的;而动物的本能则限于先天的本能,变化的范围较小(这里,受过训练的动物不在我们考虑之列)。这就使得下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了,即旧心理学由于未能看到习惯和实践与本能的密切联系,因而通常把本能活动单单归之于动物而不归之于人类。从这种联系中产生的必然结果是,动物的本能更倾向于反射性,更专门地由目的性活动所构成,那是由先天的生理组织所提供的。如果在动物中间有些本能活动的复杂性与此观点相悖,那么你们必须记住,在整个动物王国,这些本能活动保持相对一致。我们几乎可以说,中枢神经系统的整个组织基本上受制于由本能建立起来的某些联想。
第二十八节
一、社会本能;动物的联想和友谊 二、动物的婚姻 三、动物的社会和王国
一
对本能的发展来说,一些新的和特殊的条件可在动物的共同生活中找到。当然,这是社会本能(social instincts)的一种产物,不过,它以各种方式对引起这种产物的原始冲动作出反应。
在动物生命的低级阶段,我们可以看到每种生物均在寻找它的同类。许多水母和软体动物,许多昆虫和鱼类,都暂时聚集成群。在所有这些情形里,物种而非个体彼此之间相互了解。与此同时,社会冲动(social impulse)的起源只能在〃喜爱的情感〃(feeing of inclination)中才能寻找,尽管它是原始的,但却使同一物种的动物通过某些感官印象(sense…impressions)的中介而相互吸引——例如,通过嗅觉或视觉的印象而相互吸引。在发展的高级阶段,这种喜爱的情感本身表现为动物对动物的个体吸引。但是,这种情况只有在高等的鸟类和哺乳类中才能发现。正如你们了解的那样,狗表现出十分明显的喜好和厌恶。例如,如果两条长卷毛狗生活在同一间屋子里,它们之间便会滋生一种友谊,幸存者会对同伴的走失表示悲伤。同一马厩中的马也同样会相互依靠。特别明显的是,不同物种的动物,由于共同生活的结果而会产生友谊,甚至一只狗和一只猫也会成为朋友。在所有这些情形里,喜爱纯粹是个体的。狗会在狗群中认出它的朋友,尽管它对一只特定的猫的行为是友好的,但是仍对其他的猫以犬类的敌意加以追逐。
二
当个体的喜爱情感与性冲动(sexual impulse)结合以后,我们便有了〃动物婚姻〃(animal marriage)现象。雌性动物和雄性动物为实现性功能而结合,这种结合显然以个体喜爱为基础,当它成为一种持久的结合时,我们才能谈论婚姻。在无脊椎动物或低等脊椎动物中,难以找到这种痕迹。尽管〃昆虫王国〃实际上是延伸的家族,但是找不到任何证据可以说明它们中间的个体成员彼此了解这种喜爱,或者是真正通过持久的相互喜爱而聚集在一起。确实,在第二十三讲中列举的事实使得这样一种假设尤其不可能。
另一方面,婚姻在鸟类和哺乳类中间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至于我们的家畜对这一规律所提供的众多例外情况,也许是由于驯养的结果。由于与人类密切接触,动物失去了原来的特征。大多数动物是单配的,也就是一雌一雄的,尽管多配性(一雄多雌)在鸟类中也是一种明显的风俗。一雌多雄的情况在动物中似乎观察不到,该类情形限于某些野蛮部族。
我们有许多可靠的观察可以用来说明,对许多鸟类来说,婚姻契约是一件自由选择的事。关在一只笼子里的雄鸟和雌鸟并不一定配对。它们表现出偏爱和厌恶,其中的原因对我们来说往往难以解释。雄鸟用歌声来引诱雌鸟。据说,极乐鸟常常展开其华丽的羽毛,直到雌鸟选中了最喜欢的求婚者为止。猛兽的求偶过程则没有那般心平气和,为了争夺配偶,雄兽之间往往会打得头破血流。狮子和老虎为了争得配偶,可进行浴血奋战;牡鹿为了赢得牝鹿,可在打斗中彼此伤害至死。一雄多雌物种中的雄性在争夺雌性的战斗中尤其可怕,你们都知道一个院子里容不下两只公鸡。在选择配偶的过程中,无论是采取和平方式还是其他方式,雄性往往求助于特殊的武器和特定的饰物,这已成为雄性动物具有的特征:如鹿的角,斗鸡的距,野猪的獠牙,狮子的鬃毛,以及许多鸟类的各色羽毛。像我们人类一样繁育的鸟类——喜鹊、鹤、燕子、雀、鸽子以及诸如此类的鸟类——都是单配的(一雌一雄的)。鸟巢差不多总是以家庭的居所形式构建的,雌鸟和雄鸟一起筑巢,共同照料鸟蛋和雏鸟。只有燕子,才建造雌雄分开的鸟巢。除了常见的禽类以外,鸵鸟和火鸡都是多配性的,即一雄多雌的。
动物之间的婚姻关系在单配(一雄一雌)和多配(一雄多雌)方面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公鸡照顾母鸡,并为它们寻找食物;母鸡则跟着公鸡的叫声走。但是,母鸡除了服从公鸡以外,不为它们做任何事情。另一方面,母鸡照料小鸡,给它们喂食,并进行保护,可是公鸡却对此一点也不操心。在单配方面,通常是另外一种情况,一对鸽子分担了它们之间要做的一切事情。雄鸽和雌鸽轮流孵蛋,两者共同负责雏鸽的喂食。显然,这些差别有赖于个体吸引力方面的差别。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它们的帮助来正确地解释婚姻关系的单配形式和多配形式之间的差异。
动物婚姻的稳定性看来与成年动物对幼仔的感情成比例。幼仔越是需要关心和持久的注意,这种对幼仔的感情便越是强烈。当幼仔不再需要关怀时。动物婚姻仍能继续下去的第二个原因是动物之间需要相互帮助和保护。这种情况尤其在筑巢或穴居的动物中间可以找到。因此,迄今为止,动物婚姻是与特定的生理组织的条件密切联系的。但是,将所有这些现象归之于这一原因是不正确的。个体的喜爱确实决定了动物中的选择,正像决定了人类的选择一样;偶然的接近是另一个不同的原因。如果在实现一种心理冲动和满足一种生理需求之间存在密切联系的话,那也与我们在别处调查生活和心理时发现的情况相差无几。
三
在婚姻中,个体通过彼此归属的情感而结合在一起。如果这种归属感遍布动物世界,那么我们便有了一种〃动物社会〃(animal society)。大多数鸟类和哺乳类倾向于群集。驯养也许会克服这一倾向,但是,在野生或未驯化的状态下,这种倾向在所难免。甚至家犬在变成了野狗以后也经常集合成群。牛和绵羊即便在驯养的条件下仍然保持着动物社会生活的冲动。许多动物的群居仅仅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尤其是为了掠夺食物;但是,甚至在那个时候,兽群经常是以个体为单位组成的。候鸟只有在即将迁徙时才组合成群,迁徙的队列由数千只鸟组成。一俟迁徙结束,个体便又重新分开,直到来年秋季重新组合。与此同时,在同一鸟群中成员之间彼此的唯一联系是地点方面的联系,它们的巢居通常靠得很近。一群穴鸟,如果可能的话,喜欢毗邻式地在同一块断垣残壁中定居;参与同一次飞行的鹳,常毗邻着筑巢。看来,所有这些例子表明,原始的喜爱情感使得生活在十分低级阶段的物种成员聚集在一起,这种原始的喜爱情感通过个体的喜爱而得到强化,尽管在每一兽群中只有少数是通过这些个体喜爱而群集的。
现在,让我们进一步来观察一下构筑相互联系的洞穴的一些动物。这些洞穴不仅包容一个家族,而且包容整个种群聚居地的子子孙孙。这种喜爱是从个体建筑的冲动中产生的直接结果。水獭倾向于在其他水獭的毗邻处定居下来。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仓鼠和河狸。有时,巢和巢之间的分隔物坍毁了,于是整个巢穴暴露无遗;这种情况与老鼠打地洞的情况相似。
这些社会性联合形式是十分普遍的。在这些形式中,具有特殊地位的是所谓的〃昆虫王国〃(insect…states)。这里之所以用〃所谓〃两字,是因为它们不是真正的〃王国〃。用于这些动物社会的此类表述方法更多地产生了误导,而非把问题解释清楚不可。它导致了这样一种假设,也就是所有这些现象可以根据人类政府和机构的现象去进行解释;反过来又驱使观察者把这些由生理组织的事实所引起的社会中的劳动分工,与人类社会中的阶级区分相比拟,从而按照观察者自己的思想感情去解释他们的观察结果。我们已经在关于蚂蚁生活的回顾中(见第二十三讲)对这一程序作了说明。
昆虫王国实际上是一些拓展的家族。这些群体的聚居地是多少带有复杂结构的巢,它们按照昆虫社会的大小和结构来建造。在大多数情况下,那些生活在王国中的动物的秩序也涉及在社会生活方面还未超出简单的建巢阶段的其他一些动物。在某些黄蜂种族中——例如挖掘黄蜂(digger…wasps)和独居黄蜂(solitary wasps)——雄蜂和雌蜂分开生活,雌蜂在一堵墙的灰浆或木料中挖掘洞穴,产下卵,并在洞中放入小的毛虫,作为刚孵出的幼虫的养料。普通黄蜂的巢更易向四周扩展。春季来临时,雌蜂在树中,或在地上,用植物材料建筑起六角形巢室,在每个巢室中产一个卵,并喂养每个新孵出的幼虫,直到它们爬出巢室为止。在此之后,幼体协助建巢工作,随着巢被逐渐建立起来,雌蜂又在每个巢室中产一个卵。在这个阶段,发育起来的一些雌蜂本身不能产卵,它们的全部力量耗费在营巢工作中,因此它们的性器官一直处于不成熟状态。这些性器官不成熟的雌蜂相应地被称为工蜂。直到夏季结束时,产卵才能变成雄蜂和发育完全的雌蜂。这些雄蜂在秋季使雌蜂受精。当寒冷气候来临时,雄蜂和工蜂均死去;只有雌蜂度过冬天,到春天来临时又开始建巢和产卵。雌性的独居蜂一般在墙壁的洞隙里开始其工作,它躲在里面过冬,但以后由于空间变得太小,群居地必须扩展,并另建较大的巢。对于黄蜂来说是正确的事情,对于野蜂来说(humble-bee/bombus)也是一样。野蜂是普通蜜蜂的亲戚。雌蜂在秋天受精,然后越冬,并在春季进行地下营巢。在营巢工作中,她得到第一批孵出的雌蜂或工蜂的帮助。到夏季结束时,性成熟的雌蜂开始露面;随着冬季来临,整个种群衰亡,唯一幸免的是在地下寻找庇护所的雌蜂们。
这些黄蜂和野蜂的社区具有两个特点:在发育完善的雄蜂和雌蜂中间存在无性的工蜂,发育完善的雄蜂和雌蜂只限于夏季结束时出现。随着人们开始了解工蜂实际上不是无性的,正如我们已经假设的那样,它们只不过是不成熟的雌蜂,第一个问题得到了解决。这种发展的受阻情况可以从费力地营巢上轻易地得到解释;而且,实验表明,只要食物供应充分,足以使工蜂转变成普通的雌蜂。第二个问题由于下述的发现而得到解答。这一发现首先是在蜜蜂的例子中获得的,即母蜂是产雄性的卵还是雌性的卵完全取决于母蜂本身多产的本质。母蜂在通过公蜂受精以后,便把受精卵保存在一只小囊中,该小囊开口通向产卵腔。这样的安排方式极具重要性,因为在这些蜂体中,所有的卵,即便是那些未受精的卵,都能够发育。受精卵产生雌蜂,未受精卵则产生雄蜂。现在,对于野蜂和黄蜂为什么在夏天开始时只产下发育成雌蜂的卵,便很清楚了,因为雌蜂只要保存前年秋季从雄蜂那里接受的任何虫卵,她便会不断地产卵。当储存的受精卵耗尽时,卵子便只产生雄蜂了。但是,即便是那些受精卵,也只有最后产的那些卵能发育成完全的雌蜂,只有在完成建巢工作并产生足够数量的工蜂以后,幼虫才能充分被喂饱,以达到完全的发育。因此,乍一看,像在这些最简单的昆虫王国中预先构想的东西那样,可以证明是生理组织的必然结果,也是与此相伴随的相对简单的本能的必然结果。
以黄蜂为先导,我们就会发现解释蜜蜂王国的组织没有什么困难了。雌蜂,也就是人们所称的〃皇后〃,也产受精卵和非受精卵。但她一开始就产两种卵,并将这两种卵分布于蜂房的各个巢室中,这些巢室是工蜂们用自己分泌的蜡制成的。巢室有两种——宽的和窄的。宽的巢室供非受精卵使用,非受精卵发育成雄蜂;窄的巢室供受精卵使用,它们发育成工蜂。除此以外,〃皇后〃也把一些受精卵产在专门的宽巢室里,从那里孵出的幼虫比其他幼虫受到更好的款待,即喂以更为充足的养料,结果,它们发育成完全的雌蜂或〃皇后〃。有时,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工蜂把幼虫从普通巢室迁至尚未竣工的皇室(royal cell),然后,通过良好的营养,幼虫也会发育成〃皇后〃。在春季,一俟一窝皇后开始接近成熟,蜂房便变得不安定起来,到第一个晴好日子,它的一部分居民便成群地从蜂房里飞出来寻找新的住所。第一群蜂后面迅速地跟着其他蜂群,从而,在夏季,一个单一的蜂房可能会建起几个种群。老的皇后总是和第一群蜂一起迁出,把蜂房让给即将从巢室里出来的一群新皇后。在后者当中,第一个〃皇后〃便成为该蜂房的主人;其余的皇后则带着一部分工蜂从蜂房中飞出去另觅新居。如果两个新的〃皇后〃同时出现,那么解决的办法只有打斗,直到其中之一被战胜或被杀死,除非其中一个〃皇后〃及时带着一批蜜蜂离开蜂房以躲避灾祸。因此,一个蜂房里不可能包含一只以上性成熟的雌蜂,尽管雄蜂的数目十分众多,多的可达1000只左右。雄蜂的活动范围并不仅仅限于它们的蜂房。在春季的暖和日子里它们成群飞出,以便和年轻的〃皇后〃们交配。可是到了秋季,由于食物越来越短缺,雄蜂们便被工蜂驱逐出去,并在寒冷的夜晚死去。
把蜜蜂的蜂房与黄蜂、大黄蜂和土蜂的社会区别开来的东西涉及到一个更为艰难的分工问题。在只有一只雌蜂的情况下,蜂房与其他蜂类的巢相似。但是,就其起源方式而言,蜂房与其他蜂类的巢是不同的。黄蜂的巢是由一只雌蜂创建的,所以她的独居是必然之事。不过,蜂房从建立开始便是一个发展的没有经历任何激烈变化的社会。蜂房中〃皇后〃的独居部分地取决于力量。但是,蜜蜂王国的这种相互联系(每个蜜蜂王国是从某个先前王国派生出来的领地),使我们了解了蜜蜂社会的起源方式以及它们与相关蜂类联系的差别。每一个蜂巢得以建立的自然史仅仅是同一过程的一种重复。蜜蜂王国既处于与其〃父母〃王国的联系之中,又处于与其自己的联系之中,等等。换言之,蜜蜂王国的历史既与过去有关,又与将来有关。如果我们假设,在这样一个蜜蜂社会中,所发生的事是模仿的普遍冲动的表示,那么必然的结论是,一个新的蜜蜂王国将不会从一开始便开始其生活,而是把先前世代所获得的风俗习惯带到它的新家,不管这些是由遗传的机体倾向传递而来的,还是由老蜂向幼蜂直接移交而保持下来的。但是,没有理由假设蜂房的结构总是我们今天发现的那种东西。我们从经验中得知,动物的习惯可以改变。人们可以按照环境的需要而扩大蜂房,借此办法来制止驯养的蜜蜂聚合成群和建立新的王国。〃人口〃众多的蜜蜂王国将会放弃采蜜的工作,并开始掠夺邻近地区的小型蜂房。如果我们在我们的眼皮底下看到像动物习惯的变化那样的变化,那么便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我们得出下面的结论:蜜蜂社会的特征是逐步地和缓慢地产生的,它的习俗既由于遗传的生理倾向而固定下来,又由于模仿而固定下来。这一结论更有可能导致这样的假设,即今天的蜂房的起源方式表明,它的原始的起源方式是某种不同的东西。你们看到,蜂类的最初的社会性联合不可能从任何一种先前存在的社会中派生出来。那么,它是如何产生的呢?
我们回答这个问题的条件是,我们仍然发现某些蜂类是与这些蜜蜂密切联系的。每只雌黄蜂建立起她自己的家庭;每只雌蜜蜂原先也一定用此方式建立起自己的家。工蜂和〃皇后〃曾为同源,她独自为种群准备第一批巢室。现在,在这些情况下,变化可能因为蜜蜂社区生活的时间长度而引起。当单一的蜂房出现一只以上的雌蜂时,妒忌会使任何共同生活成为不可能的事;对于较弱的蜂群来说,死亡和流放成为唯一的选择,而后面这种情况也提示了,每当蜂巢中拥挤的情况阻止蜂群数量的进一步增长时,便会发生死亡或流放的情况。所以,一切都变得可以理解的了。但是,问题是〃皇后〃为什么有意将雄蜂卵产在宽大的巢室里,将工蜂卵产在狭窄的巢室里,而且如果天气对种群不利的话,工蜂会杀死〃皇后〃的幼虫呢?对于这些习俗,我们也有种种理由假设,它们均是逐步发展的问题,是本能的自然进化的产物。例如,幼虫赖以发育的巢室之大小,将根据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