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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对于嗅觉和味觉(smell and taste)的印象来说,情况便有所不同。甚至在低强度的情况下,这些嗅觉和味觉的印象也总是伴随着明显的愉快感和不愉快感。而且,这种情感与感觉如此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以至于使人认为两者即便暂时地分离也是不可能的。唯有有些印象相对来说摆脱了情感的影响这一事实才会使我们相信,情感的强度和性质有赖于感觉之外的其他条件。也许,几乎没有必要指出,嗅觉和味觉的强烈的感情色彩对我们的物质生活来说是多么的重要。这里,我们可以说,愉快感和疼痛感比起任何其他的感觉来更易充当印象的主观指标(对于有些印象我们应当追求,对于另一些印象则应该避免)。当然,这些指标偶尔会使我们误人歧途。但是,天然的正常的情感对刺激的有益特性或有害特性的适应,总的说来是特别完整的。
可是,身体表面的兴奋性感觉并不构成感官情感的唯一材料。还有大量的感觉并非由外部印象所引起,并不意味着对外部物体的理解,而是可能在所有其他方面与来自感官本身的感觉进行协调。对于这组感觉来说,首先是肌肉感觉,这在我们探讨知觉的过程时已经作过描述。适度的肌肉锻炼与独特的愉悦感或多或少相互联系着。而疲惫、过度用力或肌肉的病理状态不仅改变了肌肉感觉的性质,而且还伴随着一种强烈的不愉快感。其次,属于这类感觉的还有来自各种人体组织和器官的感觉。一般说来,它们的强度较轻微,从而容易被忽略。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尤其在特定的器官或组织处于病理状态的情况下,它们可能变得如此强烈,以至于与此有关系的情感几乎完全支配了意识,这些感觉只有当它们处于最高的强度时,才能为我们所熟悉,也就是说,当它们变得疼痛时,才能为我们所熟悉。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疼痛的感情特征在每种情形里基本上是相同的。由于该原因,器官情感(organic fleelings)的特定差异一般说来难以为我们所觉察。可是,观察表明,这种特定的差异实际上还是存在的。我们的语言借助不同的术语去表示来自不同器官的疼痛。我们谈到骨头里面有着〃刀刺般〃的疼痛和〃啃咬般〃的疼痛,多孔浆膜(porous serous membranes)中的〃刺痛〃,以及粘膜中的〃烧灼样〃疼痛。这里,像在外部感官中一样,疼痛仅仅是强度上升至最高程度的感觉。而且,有赖于器官结构(structure of the organ)的疼痛特性在纯粹的感觉中被预料的程度。这种现象尤其可在间歇性疼痛(intermittent pains)中注意到。有时,出现的感觉不能称为疼痛感觉。在这些间歇期中,赋予疼痛以特征的特定的感觉色彩通常一点不受影响。
由此可见,我们可以认为来自人体组织和器官的这些感觉与那些来自特定感官的感觉在价值上是相等的。然而,后者的这些感觉获得了支配地位,它们的重要性是逐渐通过观念的发展而获得的。大量的器官感觉直到它们在某种特定情形里的异常强度对有机体而言产生了某些重要变化以后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期间,意识被迫考虑这些重要的变化。那就是说,感觉原先是作为未分化(Undifferentiated)的情况而发生的,现在却被分成特定感官的感觉'sensations of special sense(相对而言不受感情色彩的控制)'和器官感觉'organic sensations(在感情色调方面强烈)',后一组感觉有着逐步从意识中消失的倾向。于是,儿童的整个生活和活动由官能情感所决定。然而,随着大脑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它逐渐摆脱感官情感的控制,并在永久地压抑较弱的感官情感方面可以测量到更大的成功,至少是暂时屈服于较强的感官情感。唯一的例外是疑病症患者(jypochondriac),他热衷于观察自己的身体症状和病情。通过焦虑地详述所有那些未被正常的意识所注意到的微弱感觉,他便在理解自己的感官情感方面得到了大量的训练。因此,内科医生常常会嘲笑他的〃疼痛〃和〃刺痛〃不过是错觉。但是,一般说来它们是完全真实的。疑病症患者的变态之处并不在于他对一些原本不存在的情感的知觉,而是他清楚地感知了这些情感,并且焦虑地对此作出反应;与此相反,正常人对这些情感通常是不加注意的。
饥饿、口渴和呼吸短促等的感觉也属于特殊的器官情感(organic feelings)。它们也与在明确的间隔期间用适当强度来正常重现的那些感觉相联系,但是如果这些感觉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它们将在感情强度方面越来越增强。饥饿、口渴和呼吸都是躯体中央引起的感觉,但是却在外周得到定位——口渴定位于聘和喉部的粘膜;饥饿定位于胃;呼吸感觉定位于呼吸器官,尤其是胸部肌肉,它促进了呼吸过程。
三
我们躯体舒服或不舒服的一般状况有赖于始终存在着的大量的器官感觉,但是以不同程度的感情强度表现出来。在一特定时刻,作用于意识的整个情感称为共同情感(mon feeling)。这个定义是按照同时呈现的无论何种性质的器官情感之和而界定的。但是,这个定义忽视了下述事实,即我们的情感状态在质量上始终是单一的。我们不会同时为若干分叉的和独立的情感所驱动,这些情感联合起来以形成一个具有明确的质量和强度的情感特征。在特定时刻,我们感到〃健康良好〃或〃身体有病〃,或者淡漠。如果我们在谈到我们一般的身体状况时说我们觉得〃舒服〃或〃有病〃,这始终可以通过内省得到证明,即我们一直在将〃连续的〃情感联合成单一的判断。可是,这仅仅是对我们的情感予以反映的结果。至于这种融合,情感本身并不提供。
这种情感的统一看来是与我们意识的观念统一相对应的。在特定时刻,由外部刺激和内部刺激引起的感觉并不作为一种乱糟糟的印象而被感知,相反,这些感觉联合起来以形成观念,然后这些观念彼此进入空间和时间的关系之中。所有这些特定的情感以同样方式联合成一个完整的情感,每一种情感作为组成因素进入这一完整的情感之中。但是,这种类推不可能深入进行下去,因为在这两种过程之间存在一个重要的差别。我们可以证明一种观念是能够分解成一些感觉的复合过程。一种乐音声,一种复合的乐音,以及一种视觉的物体都是单一的心理事实,但却不是简单的心理事实。我们可以将它们中的每一种分解成若干简单的感觉要素。不过,在内省中没有任何情感可以进行这样的分解,不管它像感官情感那样与一种单一的感觉联结着,还是像基本的审美感、理智感和道德感一样与一组复杂的观念联结着。
情感的这种单一性(与其主观特征在一起,使得我们不可能在每种情况下都把它归属于外部事物,正如我们用感觉和观念所做的那样)无疑是〃模糊性〃(obscurity)的原因,这种模糊性一直得到强调,而且仅存在于感情特性的难以界定的本质之中。正是由于这种〃模糊性〃,使得我们试图用列举情感产生的客观条件去取代这种难以界定的情况,同时也使我们通过对情感出现时所呈示的观念之间获得的关系进行描述去取代这种难以界定的情况。这些做法提供了可供我们调遣的唯一手段,以便在其他人中间也产生类似于我们在特定环境中体验过的那些情感。只要我们不把它们误认为是情感本身的解释,它们可证明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心理学已经一再陷入这种错误中去。也就是说,心理学通过对情感赖以产生和相伴的那些观念进行反映而来〃解释〃情感。感官情感已被界定为我们躯体健康的深化或阻抑,或者甚至被界定为对感官刺激的效用或危险的直接认识。据说,审美感存在于明确的数学比例的观念之中,而道德感则存在于对我们行为结果的有益性或有害性的反映之中,如此等等。我们暂且不去考虑由于其他原因而对这些理论的异议,我们发现由于下述的考虑而推翻了所有这些理论:情感本身不是一种智力过程,尽管它始终与智力过程相联系。
每种情感从性质上说都是简单的和不可分解的心理状态。当然,这个事实并不排斥以下的可能性,即在意识中会同时存在若干情感。这些同时存在的情感总会结合进具有统一特征的整体情感之中,从而不能简单地被认为是原先特定情感的总和。动摇不定的情感(oscillatory feeling)和不一致的情感(discoldan feeling)也许是这些复杂的情感状态中最具有启发性的例子了。在动摇不定的情感中,相互对立的情感以迅速的相继性彼此交替。但是,还存在着一个感情阶段接着另一个感情阶段的连续更改,结果具有自身特征的一种新情感随着原先变化着的情感而产生。当然,新情感的特征有赖于原先情感的特性,不过,新情感不能被分解成那些原来的情感。它的强度始终变化着,以至于一会儿是原先的情感,另一会儿又是这种新的持久的情感(它具有情感动摇的特征,在意识中占支配地位)。情感的不一致性直接来自情感的动摇。当情感的动摇不定彼此非常迅速地进行,而且相继的情感本身强烈地对立时,情感的不一致便产生了。我们从搔痒的感官情感中得到了这种例子,并从怀疑的智力情感(intelectual feeling)中也得到了这种例子。而两种乐音的不和谐可以用来作为基本的审美感领域的例证。
人们声称,怀疑是默许和反感的复合情感,这确实是对构成整个心理过程的交替的情感状态(alternating allective states)的真实描述。但是,除此以外,看来还存在一种作为结果的整体情感,这种整体情感直接与情绪状况中的分歧(dissension)相对应。也有可能在怀疑的一些时刻,不论是默许的情感还是反感的情感都不存在于意识之中。这些时刻拥有独一无二的情感特征,这种情感特征看来难以分解成不时取代着它的其他两种情感的任何一种;但是,这种情感特征也可能继续与其他两种情感同时并存。因此,在这样的时刻中,存在着三种情感——默许的情感,反感的情感,以及由这两种情感产生的整体情感,它们之间在性质上有所不同。
怀疑始终涉及两种情感之间强烈的对立。在搔痒的情感和不和谐的情感中(它们在形式上作为〃不一致的〃情感与怀疑相联系),尽管它们的观念联结是完全不同的,但是情感状态却更加一致。在搔痒中,由于一种连续的微弱的皮肤刺激,我们能清楚地区分两种原先的情感(其中任何一种情感都可能随时占据支配地位)——一种是愉悦感,看来它与肌肉感觉所引起的反射联系着,对于这种所谓的肌肉感觉来说,例如隔肌(diaphragm)的感觉就属于此种类型。如果搔痒是轻微的话,那么刺激的直接效果以及由此产生的愉悦感便会显得十分突出;如果搔痒是更加强烈的,那么反射和效果以及由此产生的不愉悦感就会占上风。搔痒的特定的整体情感是这两种情感产生的结果。当这两种对立的因素接近于相等的强度时,它们可以特别清晰地被感知。不过,一般说来,作为这两种因素的强度的一种结果,搔痒中的整体情感是强度相对较弱的情感。这种相对对的情况也适用于两种乐音的不一致,当我们能够从整个不一致的情感中区分出与分离的乐音相联结的情感时,就发生了上述情况。随着这种不一致的逐渐增强,整体情感也就在由分离的乐音所引起的情感中占了上风。
于是,我们发现整体情感是由特定情感的联合而引起,但是,它们构成了具有明确性质的新的和简单的情感,这种整体的情感与它们的组成成分有明显的不同。很明显,共同情感必须被认为是属于这组情感的。我们运用共同情感这个术语并非意指特定时刻里存在于意识中的杂乱无章的零碎情感,而是意指由这些杂乱无章的零碎情感引起的一种新情感,这种新情感的性质借助于这些杂乱无章的零碎情感来确立。各种分离的情感之和结合成一个复杂的整体,它的倾向在组合的整体情感(resultant total feeing)中找到了反映。类似的整体情感以及与此相伴随的特定的情感构成了〃高级的〃理智感、审美感和道德感。在所有这些情形里,每种特定情感和每种整体情感都有它们自己的特性,依靠这种特征,它们处于与其他情感的一致和不一致的关系之中,尽管它们不能被分解为这些其他的情感。下述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这种观点有时认为,整个情感世界是由基本的情感之和构成的——也许是由性质上几乎一致的感官情感构成的。情感的基本特征,尤其是高级情感的基本特征,具有一种相当丰富的性质。新的性质产生自同时发生的情感的相互影响,产生自先行情感性质在目前状态中的参与。对此,我们还需要补充的是,随着情感所处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情感的价值也随之而增加着,因为正是这些关系决定了任何特定情感对我们整个心理生活的影响。
四
最后,整体情感的存在,尤其是反映一种动摇不定的情感状态或不一致情感状态的情感的存在,把我们引向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如果不提一下这个重要事实的话,那么我们关于情感的陈述,特别是关于组合的情感之起源的陈述,将是不完整的。我们主要把情感看作是伴随着观念的一个过程。由于我们迄今为止已经谈论了观念的分解,它们也必然会成为我们调查情感的出发点。但是,观念不是唯一的心理过程,即使我们从情感中以及与情感相联系的其他主观过程中进行了抽象。所有发生在特定观念内容中的变化也是具有特定速度和发生方式等特征的心理过程,而且,像观念本身一样,是与情感相联系的。因此,即使从一种客观观察的立场出发(这种客观观察只考虑心理的观念方面,而不考虑心理的情感方面),我们也必须把变化的观念与观念内容的变化过程区别开来。对这些变化的内省有时也称作〃观念的形成〃(ideation)。例如,我们被告知〃形成〃某种变化的〃观念〃,也即一种内容正在显露或消失,或者一些内容正在以较快或较慢的速度通过意识。几乎毋须提出,实际上我们在这里并非处理两种不同的事情——观念和观念的条件与安排中的变化。物体的类比及其位置的变化通常被认为是完全使人误人歧途的。正如你们所了解的那样,观念本身并非不变的物体,而是过程(processes)和发生的事情(occurrences),它们的存在必然与发生在它们中间的变化密切地联系着。例如,如果一种观念消失了,那就意味着我们称之为一种观念的心理过程也随之不再存在。因此,当我们谈到〃与情感联系着的观念〃时,我们的语言至少易受曲解。我们应当说,一切观念的过程,不论它们的本质是什么,不论它们构成了一种关于外部物体的观念,还是构成了该观念中某种内部的变化,它们同时也是情感的过程。情感的不一致为这一观点提供了明显的证据:在怀疑中和在不和谐中,最终的情感很大程度上是由观念的独特交替来决定的,而不是由观念本身的性质来决定的。尤其是整体情感基本上总是有赖于观念的交替和连续的某种特性。我们将在考虑情绪(emotions)问题时再回到这个论点上来。对于情绪来说,整体情感是它的重要组成成分。
第十五节
一、情感与意志的关系;冲动和欲望 二、意志的发展 三、筒单的和复杂的随意活动 四、随意活动中的心理成分
一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把下述事实作为我们的出发点,也即意识的感情方面(affective side of consciousness)在任何时刻似乎都表现出一种单一的相互联结(interconnection),这种联结与它的观念内容所呈现的联结颇为相似。但是,进一步的调查使我们深信,意识的感情统一(affective unity of consciousness)在一些重要方面不同于它的观念统一。后者表现为外部的(external),也就是指特定观念被联合成一个整体,主要是由于这些特定观念彼此之间所处的空间关系,而不是该整体的各个组成成分必然地被带入任何内在关系之中。可是,在情感(feeling)中,情况就颇为不同。确实,有些性质上不同的情感可能同时存在着,但是它们始终会产生一种整体情感(total feeling),这种整体情感赋予分离的情感(separate feelings)以一种内在的一致性。
如果我们更为密切地考察情感(feeling)与意志(will)的联结(这个题目我们已经以一般的方式在上一讲开头时提到过了),我们便会透彻地理解这种情感的内在统一。情感与意志的这种联结可以从两个观点来考虑。首先,情感可以看作赋予意志的一种心理状态。愉快的情感和不愉快的情感倾向于引导意志的过程,而不管它们是否转化成实际的意志(这种实际的意志是由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决定的)。但是,如果没有这种转化的能力,那么可供替换的东西便不可能存在。其次,意志是一种内部过程,与其他心理活动有所区别,因为我们意识到明确的动机(motive)。可是,动机始终伴随着情感,而情感在我们看来进一步表现为动机的要素,这种动机包含着行动的真正原因。如果没有情感提供的兴奋,我们将不会有意于任何东西。用完全无所谓的态度去看待事物,把它们视作〃纯粹的智力〃,就不可能借此唤起意志或行动。因此,情感以意志为先决条件,使情感成为意志的情感。在一个具体的随意活动(voluntary action)中,两者不是不同的过程,而是同一种过程的部分现象(part…phenomena),它始于感情的兴奋,并转化成意志的活动。然而,常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即这一系列的终期是需要的:一种情感的强度(intensity)可能变弱,或者它可能为另一种情感所置换,而不导致一种意志活动。因此,我们可以将情感分为两组——形成随意活动及组成部分的情感和产生不出任何明确意志的情感。后一种情感又包含了不同的程度。如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