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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赋-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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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涩笑道:“为了娶颜夏语一个女子,你如此大费周章,公私不分,也给自己找了一个绝妙的理由作为实实在在的支撑,你可曾想过你舅舅的感受,可曾想过我的感受?”

    元青有一位好舅舅,是大魏的皇帝陛下。

    可这个舅舅,很多时候也挺为难人的。

    元青轻声道:“我终归是元家的人,我知晓母亲和父王之间的婚事,也是身不由己的,母亲做得很好,父王也很体面,我也不愿意走你们的老路。”

    “舅舅那里,我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大魏社稷即可。”

    “青儿的心中,只有江山社稷,只愿意保境安民,其余的事情,一概与我无关。”

    “我们元家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若是真的和南方士族联姻,恐怕舅舅明明笑着的,可笑容里也藏了刀子。”

    “于颜夏语而言,我是感情用事,可我也不糊涂。”

    “不说联姻之后我们能得到多少好处,舅舅那里又会如何表态,仅仅是现在的父王,已经到达了封无可赏的境地,娶一个出身不太体面的女子作为正房,倒也能让舅舅宽心不少。”

    “母亲没有打过仗,不知晓人心本恶,可能年轻的时候在皇宫里也见识过人心诡谲,也明白最狠不过帝王心。”

    “你和舅舅是亲兄妹,可亲兄弟之间都还要明算账,更别说亲兄妹了。”

    “我知道母亲对父王也没有什么真情实意,只是日子长了,也就习惯了夫妻的身份。”

    “可母亲应当知晓,当初舅舅将母亲许配给父王的时候,在心里,已经不打算认可您这个妹妹了。”

    这不是为自己找一个很好的理由然后将颜夏语娶过门。

    而是说出了实话,稷下学宫那是什么地方,整日的研究学问,不就是这些事情嘛?

    只不过都粉饰的很好,听上去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为万世开太平,实则也是天下的乌鸦一般黑。

    秋华王妃低眉垂泪,也没有哭,眼泪顺着脸庞滑落,如晶莹的水晶。

    她以为自己的儿子还是一个孩子。

    大概每一个母亲,都会觉得自己的儿子还是一个孩子吧。

    可儿子真的是长大了,真的是外人传言那般,德才兼备,文武双全。

    元青取出颜夏语送给他的手绢,上前温柔的擦掉了母亲眼角的泪水。

    秋华王妃笑了,不知道是悲伤,还是忽然间觉得人生其实是索然无味的。

    她向往的大魏,她怀念的家园,已经不是从前的模样了。

    “青儿,你长大了。”秋华王妃柔声道。

    满眼欣慰的看着元青,觉得有这样的一个儿子,有心酸,也有骄傲。

    刘瑾荣缓步走来,站在凉亭之外,微鞠一躬,禀告道:“王妃娘娘,大殿下,晚饭已经做好了,还请移步。”

    元青转过头调皮问道:“姐姐可否做了我喜欢的菜肴,若是没有我喜欢的,我可不会吃的。”

    刘瑾荣微笑道:“当然了,大殿下回来了,王妃娘娘可是亲自交代我做一些大殿下喜欢吃的饭菜。”

    元青走在前面,秋华王妃跟在后面。

    看着儿子的背影,秋华王妃觉得自己的儿子很高大,很魁梧,仅仅用英姿勃发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

    饭桌上,秋华王妃和元青都聊起了小时候的事情,算是怀念过去,大概,也是在面对未来吧。

    聊着聊着,秋华王妃再一次的不高兴了起来。

    说道:“你这里尚且还能说得过去,可是你的弟弟那里,就真的说不过去了,那个女子即便是一条灵龙,可也违背了人族的祖训,违背了世俗伦理。”

    和元麟比较起来,元青的事情,真的不算是什么事情。

    元青安慰道:“弟弟过两天就是大日子了,及冠之年,虽然不会太热闹,可到了及冠之年,弟弟心里也会有颇多感触,弟弟也从来没有做过什么任性的事情,就让他任性一次吧。”

    “少年时代的美好爱情,若能走到一起,是福气是天赐的缘分。”

    “若是错过了,弟弟大概也会走不出心里的那个画地为牢,起码会郁郁寡欢一段日子,郁郁寡欢的日子到底有多长,我也不知晓。”

    “可起码会影响弟弟的武道修为。”

    “至于弟弟日后到底是入朝为官,还是同我一起并肩作战,也没个定数。”

    “再说了,这世间最大的规矩,其实就是没有规矩。”

    “弟弟是一个孝顺的人,可姜灵也帮助了他很多,两者之间,都很为难。”

    “要是没有这一份为难的话,弟弟现在的武道修为,也可与我并肩而行了。”

    “也不会就这么着急的,从万象剑池出师。”

    秋华王妃真正记气的地方,终归还是那一封回信。

    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说道:“也许他很辛苦,可冒犯自己的母亲,终归是不对的,也得让他付出一些代价。”

    “都已经回来了,也不敢来我这天香阁请安,谁知道他安的什么心。”

    元青嘴角微微上扬,还好,母亲对弟弟的态度,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糟糕。

第一百三十八章 老实人啊() 
游历江湖这种事情,看是怎么个游历法。

    同从前一样,有花椒和茴香陪着,不但可以持剑,还可以做饭,出门在外的也非常体面。

    现在倒好,带着两个大老爷们游历江湖,让元正肩上的担子加重了不少。

    别的不说,起码这样的游历江湖,有些磕碜,不解风雅。

    同样是一路向北,东方明月是笔直的一路向北,到底要去哪里,要去干什么事情无人知晓,也让人浮想联翩。

    可元正的一路向北,偶尔还是要绕道而行的,毕竟是前往大夏,路途还是比较坎坷滴。

    大夏以北,有北海。

    大概了算了一下,二十万里路,骑着扛把子,元正一个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也就到了。

    可眼下,是磨磨唧唧的一路向北,路上偶尔还有所停留。

    这实在是……

    深山老林里,雾气颇重,潮气蔓延,有些古怪之地,更有迷阵。

    元正只能带着李尘和李鼎两兄弟往鸟不拉屎的地方去。

    一者扛把子需要进食,二者,李尘和李鼎没事了,也需要和妖兽搏杀。

    同妖兽搏杀,偶尔可以提升武道修为,不过更多的都是增强自己的实战经验,磨砺心智。

    一片空旷的树林里,元正坐在一颗大石头上,无端的想起了石头山的石头。

    李尘则给自己的弟弟教导读书写字这种事情。

    那位读书人钟南背负的书箱还算是比较小的,和李鼎比较起来的话。

    读书写字,终归是个正经事情,李尘几乎把字给认全了,偶尔一些生僻字也需要元正来指点迷津。

    听着李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絮叨着,元正的心里是五味杂陈的。

    书箱里面,堆放了好厚一叠书本。

    有关于兵法的,有关于人情世故的,也有一些读书人写出来的酸段子,不管是旁门左道,还是四书五经,里面应有尽有。

    元正有点笑不出来,当初教导李尘读书写字的时候,为了照顾李尘的情绪,只是主要攻读了《诗经》和《楚辞》以及三本杂书。

    现在轮到李尘教导李鼎读书写字的时候,李尘也是能够狠得下心,买了那么多书,还让李鼎背负着那么沉重的书箱,当哥哥的,有的时候是真的疼爱自己的弟弟啊。

    一个不会读书写字的人,遇到整整一书箱的书,比把刀架在脖子上更难受紧张刺激。

    李尘也在看书,时而侧过头观看一眼李鼎的进展。

    读的书越多,脑子就越好使,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可还是有些道理的。

    元正想起了读书人钟南,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他带着这一对兄弟,也干起了这种事情,想想觉得有些好笑,可为什么好笑,元正也说不出来。

    过了很久后,李鼎和李尘消停了下来。

    元正幽幽叹道:“以咱们目前的进展,抵达大夏境内,也不知道是什么年月的事情了。”

    李尘也想要抵达大夏以北的地方,去看看传说中的駮马到底长得是什么样子。

    李鼎站起身来,擦了擦脸上斗大的汗珠,自从读书写字以来,李鼎也消瘦了不少,不过还好,哥哥李尘已经适应了读书写字这种事情,身材逐渐的壮硕了起来。

    身材消瘦,是读书写字必经的一个过程,只要熬过去,虽然也谈不上鲤鱼跃龙门,可心里多多少少也有个念想,也能落个实在。

    李尘道:“快了,只要等到李鼎渐渐的认识字,我们就可以加快脚步了。”

    元正笑道:“无妨,既然是正经事情,就不要害怕浪费时间,话说山中不知岁月,今天初几了?”

    对于日子,元正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反正他的日子一直过的都挺滋润的。

    李尘略微想了想,应道:“初六吧,今晚的月亮会比昨晚的月亮块头大一点点。”

    元正愣了一下,呢喃着:“初六啊。”

    今天是二哥举行及冠之礼的日子,也不知晓武王府热不热闹。

    当年大哥举行及冠之礼的时候,元正还小,还是个混账,在宴席上黑吃黑喝过后,便离开去找那位他当时心仪的姑娘了。

    现在想起来,有些后悔,毕竟那是大哥的大日子。

    本想着等到二哥及冠之年的时候回去看看,见识一下,给二哥撑撑场面,可自己又在异国他乡。

    还带着两位刚上道的读书人,让元正的心里一阵酸楚。

    他心里希望,二哥一切安好,二哥可以和姜灵有情人终成眷属。

    即便不能终成眷属,最好也给元正搞出一个侄女或者侄子出来。

    忽然间,扛把子抬起了头,听着风声。

    紧接着,一股罡风就过来了。

    元正索然无味的眯着眼睛,进入深山老林以后,遇到妖兽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是想着,老子的坐骑万里烟云照就在这里,怎么还有妖兽不开眼的冲过来呢。

    结果与想象之中的不太一样。

    一位姿容还算俏丽的少女,穿着一袭碎花裙,手里拿着一根长鞭,慌不择路的朝着元正这里跑过来了。

    定睛一看,后面还有着一头白玉龙犀在追杀那个穿着碎花裙的少女。

    白玉龙犀算是属于灵兽的范围里,和妖兽不同。

    不过也看血脉等级高低。

    这头白玉龙犀差不多也就是象境修为后期,可品相还是不错的。

    浑身漆黑如墨,覆盖黑色的鳞片,龙族的特征,大概也只有四肢为修长粗壮的龙爪了,至于相貌,隐约有着一双龙眸,鼻子上方有着一根分叉的独角。

    介于龙角和独角之间。

    奔腾起来,也是风雷阵阵,气势如虹的。

    否则也不至于将这个穿着碎花群的少女追杀的如此凶狠了。

    白玉龙犀是凶残的灵兽,也喜欢吃妖兽,不过更喜欢设下陷阱去猎杀,不像是万里烟云照那么堂堂正正的正面撄锋。

    元正坐在石头上,一动也不想动。

    李尘面无表情道:“既然遇上了,这个苦差事就交给你了。”

    穿着碎花裙的少女脸色苍白,看到了元正三人,心里有些希冀,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无形的救命稻草。

    李鼎见状,直冲冲的冲过去了,没有任何的掩饰,探出双手,双手隐约浮现出一对霸气威武的熊掌,稳稳当当的摁在了这头白玉龙犀的头上。

    刹那间,白玉龙犀吼叫连连,其身后,卷起烟尘浩荡。

    李鼎的蛮力很大,比哥哥李尘的蛮力大很多。

    凭借绝对的蛮力,竟然克制住了这头白玉龙犀。

    可李鼎也不过象境初期罢了,还不是这头白玉龙犀的对手,白玉龙犀的眸子里,忽然间深处一道火光,直逼李鼎的双眼。

    刹那间,李鼎觉得眼前一黑,下意识的侧头躲避,结果白玉龙犀笔直上方那根分叉的独角,实实在在的顶在了李鼎的胸口上。

    噗!

    李鼎倒飞了出去,胸口有两个血槽,血水飙射。

    看到这一幕,碎花裙少女是心惊肉跳的,可还好,自己总算是脱险了,哪怕是暂时的。

    元正和李尘无动于衷,这让这位碎花裙少女觉得有问题。

    元正的想法很简单,李鼎这么老实的孩子,有些时候也还是要给人家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只是不曾想到,李鼎的英雄救美,竟然是如此的悲壮!

    一个照面而已,就被顶飞了。

    李尘刚欲出手,元正在一旁说道:“不必了,之前杀的妖兽,多数都是不太厉害的,外加扛把子的震慑,李鼎也没出多大的力气,这也是一个机会,让李鼎好生锻炼一下什么叫做野性的光辉。”

    碎花裙少女看到了元正的坐骑,那是万里烟云照,心里咯噔了一下,想来这也是一位大人物了。

    可更关心李鼎的伤势,毕竟那个模样不算英俊也不算难看的高大男子,救了自己一名。

    果断的一鞭子抽出,重重的落在了白玉龙犀的身上,发出一声砰然巨响,炸出电光火石闪烁,白玉龙犀大怒。

    李鼎这会儿也从地上艰难的爬起来了,被这么顶了一下,李鼎心里很不好受,一肚子的火。

    身后隐约浮现出了三双虚幻的羽翼,速度大增,一个瞬移就又杀到了白玉龙犀的面前,照准白玉龙犀的额头,悍然厚重的一拳轰然一声砸了上去。

    嘭!

    这一拳,力道绝对不轻,好歹也是吞噬了青翼猿熊内丹的男人。

    不仅仅是膂力过人那么简单,其力道极具渗透力。

    当下就让这头白玉龙犀头晕眼花,李鼎见状,乘势追击,接连厚重磅礴的重拳砸了上去,硬生生的将这一头白玉龙犀给砸晕了。

    碎花裙少女悬着的心也放下来了,微鞠一躬道:“多谢壮士出手相救,小女子无以为报,只好赠送一些真金白银了。”

    李鼎看着碎花裙少女那张俏丽白皙的脸庞,目瞪口呆了一瞬。

    元正和李尘选择了视而不见。

    看着少女真的拿出来了三块大大的金元宝,李鼎连忙摇头道:“不行,我救人不图回报,姑娘真是折煞我了,这里很危险,还希望姑娘赶紧回家。”

    碎花裙少女觉得李鼎的眼神很质朴,有些憨厚,呵呵一笑,银铃般的笑声令李鼎心神荡漾了起来。

    少女笑道:“既然如此,壮士什么时候离开了这个山脉,可以去青州的王家找我,到时候必有重谢。”

    “小女子就先别过了。”

    李鼎傻呵呵的笑了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眼睁睁看着这位姿容过人的少女,从自己的身边轻盈快速的溜走了。

    碎花裙少女也没有和李尘元正打招呼,她只是记得,救了自己的人是那个憨厚朴实的壮士。

    元正嗷唠了一嗓子说道:“别看的太入迷了,有些世家子弟来妖兽山脉里磨炼武道意志,或是猎杀妖兽取其内丹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你这一次的英雄救美虽然不太体面,可也算是不错了,起码和人家姑娘联手打晕了一头白玉龙犀。”

    “战绩感人啊。”

    李鼎的脸顿时涨得通红,不知怎么回复。

第一百三十九章 她已经死了() 
狗马弋猎还有女人,元正习惯了,也练就出来了一颗平常心。

    如李鼎这样的粗糙汉子而言,还是一个新鲜事儿,不曾接触过。

    兄弟两人也不是没有喜欢的姑娘,可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两人心里也有数。

    也只能将情窦初开时的美好,深深的埋藏在自己的心里。

    一个姿容还算是看的过眼的女子,对于李鼎而言,可能就是天上的仙女了,别说是为了一个女子抛头颅洒热血了,估计就连那位姑娘的洗脚水,也能一口气喝的干干净净。

    不仅仅是李鼎,李尘也是如此。

    可李尘就要比自己的弟弟体面多了,就算有喜欢的女子,也不回去说,一切随缘,在自身没有出人头地之前,是绝对不会伤风败俗的。

    也伤不起风,败不起俗。

    在李鼎和李尘的心里,只要自己有了出息,自然也就会有女人愿意喜欢他们。

    总是听闻,一个姑娘对一个小伙子很爱慕。

    可姑娘爱慕的小伙子,不是家境显赫的贵公子,就是一表人才的江湖少侠。

    不说江湖之上,仅仅是在读书人的这个范围里,两情相悦也好,单相思也好,到了最后,婚姻大事总是门当户对的。

    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巧合。

    李尘和李鼎也不勉强自己,爱情这种东西,有的时候自然会有,没有的话也不强求。

    看着脸色涨得通红的李鼎,元正打趣道:“其实刚才吧,如果你真的是锦衣玉带的贵公子,最好手上再拿着一把骚包的华贵折扇,那位姑娘必然会说,大侠的救命之恩小女子无以为报,只有以身相许了。”

    “可你的气质,出卖了你身上的锦衣是刚买来不久的事实,所以那个女子只好拿出真金白银来感谢你。”

    “大概也是觉得你这个小伙子算不上一表人才,可长得也不难看,也有些本事,那个姑娘才愿意让你日后有机会去她的家族拜访的。”

    “当然,这可能也是一句客套话,你可不要当真。”

    李鼎的脸色渐渐恢复了正常,一盆冷水泼在了自己的头上,有些难受。

    一个姑娘家,都心如止水,一切如常的,反倒是李鼎这个汉子脸色通红。

    谁是吃过见过的,一眼便知。

    想了想这个事情,李鼎苦笑着摇了摇头,一语不发。

    元正继续说道:“其实你也不用太难过,我知道现在的你,看母猪基本上都是双眼皮的那种,遇到一个姑娘,你会流口水,可能稍有不慎,第三条腿就硬气的不要不要的。”

    “可你也要明白,你还年轻,日后有的是机会沾花惹草。”

    “当局者迷,其实我刚开始对女人有所好奇的时候,但凡是个姿色不算难看的女子,我都会浮想联翩,想着花前月下,风花雪月的美好乐事。”

    “可当你真的做过之后,并且积累出了一定的经验后,你就会觉得,心里的地方很小,大概也只能住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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