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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通史 第二卷-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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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便成为儒者专门的功业。用武帝的话讲来,即所谓“具以春秋对”;以
晋人的话讲来,如刘伶说:“有贵介公子,缙绅处士,闻吾风声,议其所以,
乃奋袂攘襟,怒目切齿,陈说礼法,是非锋起。”古形式到汉形式,是一套
死灵魂,但前老为悲剧历史,后者为喜剧历史(如五德终始,三统三正之说)。
高门大族的家学,由西汉到东汉,逐渐形成名门朋党籍以反对皇族的工
具,经过汉末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家学转向,到了魏晋的门阀士族,才形
成了复古于老庄易的玄学,晋范宁所谓“摚鹬剑桓恼蕖薄5魄笳
佯变化的渊源,应从朋比标榜,乡党品题讲起,中论所谓“讲偶时之说,结
比周之党,更相叹扬,迭为表里。”这种家族的知识某尔特,更有如下面的
授徒制度。前汉如疏广,家居教授,学者自远方来;吴章弟子千余。后汉更
盛,诸儒弟子多至数千,例不胜举,如杨厚门下三千余人,曹褒诸生千余人,
郑玄弟子数千人,魏应弟子数千人,楼望诸人著录九千余人,儒林列传赞:
“耆名高义,开门受徒者编牒不下万人。”这样的门徒势力,在相互之间,
党同伐异,标榜品题。他们的活动反映了豪族名门势力的强大,表现出对最
高统治者发生离心的倾向,“桓灵之间,君道秕僻,朝纲日陵,国隙屡起。
自中智以下,靡不审其崩离。”(后汉书儒林列传)。到了党锢之祸,清议遭
禁,遂埋伏下魏晋清谈的根苗,即从“清议”转化而为“清谈”。
第四,学术与秩禄的不可分离,是汉代正宗思想的特点。这是武帝根据
罢黜百家、定于一尊的原则,对于合法思想所制订的“法度”。博士官之争
立,表面上是为了正宗思想的法度化,而其里面,却包含着博士们官禄荣利
的捷径,班固所谓“大师众至于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盐铁论大夫之言,
颇把博士弟子贤良文学的思想倾向,说得卑鄙可怜。创始者要归于叔孙通其
人。我们知道,封建制之下的利禄,是超经济关系的,在这里没有等价交换
的平等报酬关系,因而正宗思想家也就易于通过等级身分的政治地位,依据
颠倒的意识而援引谶纬神学,这是经今古文学所同具有的性质。
第五,从秦汉起,中央专制主义的政权建立起来,通过家长制的父权的
折射,必然要建树起国教化的神学系统,因此,五德三统的神权说,圆谶纬
候的宗教说,都为“王霸道杂之”的绝对王权作了精神统治的武器。尤其因
了氏族制的残余,使三代的神秘符咒,渗透于精神的血液,形成儒家是往古
而非当世的一套理论,并为后世玄学理学打下牢不可破的基础。后世三代“传
心”的精神实陈上是血统延续的意识证件。
然而,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有神论和无神论的斗争,通过汉代是有一
条线贯串着的。我们约可分做三期,第一期唯物主义者以司马迁为代表,出
现于汉代农民初期起义之后,第二期以桓谭、王充等为代表,都出现于西汉
末农民大起义之后:第三期以仲长统为代表,出现于东汉农民暴动即起之陈。
他们程度不等地暴白了封建制度的矛盾,并和唯心主义有神论展开激烈的斗
争。正当他们剥夺神圣的宗教光轮的同时,统治阶级也针对了他们的批判,
更翻出花样来,以维持宗教的神圣性,同时也把他们看成“奸人惑众,挟左
道”(郊祀志)的邪说,甚至用重法对付“异端”,“不知而向之,是背经术、
惑左道也,皆在大辟。”(杜延年传)
第一期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对策起,至宣帝甘露间诏诸儒会
石渠阁,讲五经同异,帝亲称制临决(宣帝纪、儒林列传都说到诸儒“论于石
渠”),首创了宗教会议。第二期自光武置十四博士至章帝下太常将大夫博士
议郎郎官及诸生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称制临决(章帝纪、儒林列传
详言会圆桥门而观者亿万人),完成了宗教会议。第三期自本初元年太学增盛
至三万人,至灵帝定正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阴外,以取正而不来异,并
仿石渠白虎故事,置鸿都门学士(儒林列传蔡邕传奏条之五),这都是正宗思
想的法典化并神圣化的划期表现,也是东方的中世纪寺院的具体形式。(鸿都
门梢不同于石渠白虎)
如果我们从代表思想来说明,第一期是董仲舒与司马迁的对立,第二期
是白虎通羲与论衡的“雨刃相割”,第三期是鸿都门学士和王符仲长统的斗
争。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刻着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烙印,他们之间的斗
争反映着封建制社会的阶级矛盾。
第二章 汉初百家子学的余绪及其庸俗化的倾向
第一节 汉初诸子学说的变质概说
汉初自高帝以至景帝,一方面儒学渐向正统的路上发展,另一方面古代
诸子之学的传统还存在着余绪,而在内容上显示出变质的改造。这一期间,
是汉代思想的前奏阶段。经过秦皇焚书,楚项焦土,正统经学的建立并不是
立刻可以成为定局的,这中间需要一个斗争和酝酿的时期。
武帝元封时代,罢绌百家,“法度”确立,合法思想与异端思想才明显
地对立起来。在这划期时代的代表人物,正统方面为董仲舒,而异端方面为
司马迁。由这时起到宣帝的石渠阁称制临决,“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随
时抑扬,违离道本,苟以哗众取庞,后进循之,是以五经乖析,儒学寖衰”(汉
书艺文志)。所谓经学正表现出神学化庸俗化的特征。另一方面,异端思想虽
遭受统治阶级的抑制,但它针对作为“贫困的表现”的宗教,提出了对“贫
困的反抗”的反宗教思想,表现出对以宗教为芬芳的世界意识的斗争,而斗
争是在“两刃相割,二论相订”(王充语)的倾向中发展起来的。
汉初百家之学,除名、墨未见代表思想的人物以外,各家还有相对的势
力,尤其是道、法、阴阳、纵横家言,尚相对的显于汉廷与郡国之间。当时
王国势力的强大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子学的活跃。
一、关于道家:
“(曹参)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
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参治要用黄老术,故相
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史记卷五四)
“太史公曰:陈丞相平少时本好黄帝老子之术。”(史记卷五六)
“田叔喜剑,学黄老术于乐巨么所。”(史记卷一○四)
“其(邓公)子章,以修黄老言,显于诸公间。”(史记卷一○一)
“王生者,善为黄老言,处士也。”(史记卷一○二)
“不疑学老子言,其所临为官如故,唯恐人知其为吏迹也,
不好立名称,称为畏者。”(史记卷一○三)
“黯学黄老之言,治官理民,好清洁,??其治责大指而已,
不苛小。黯多病,卧闺阁内不出,岁馀,东海大治。??治务在无
为而已。”(史记卷一二○)
“宝太后好黄帝老子言,帝及太子诸宝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尊
其术。”(史记卷四九,按宝太后好黄老言,并见于史记者其例甚多,
兹不具引。)
“(楚元王曾孙)德,少修黄老术。??德常持老子知足之计。”
(汉书卷三六)
二、关于阴阳家:
惟南王刘安的鸿烈集,本阴阳家言者重出互见,祥见下节。汉
书五行志说:
“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夏侯胜,
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
“景武之世,董促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
(按汉儒学与阴阳学已经融合,纯阴阳家言不显。)
三、关于法家:
“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宝太后崩,武安侯田汀┫啵
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史记卷一二一)
“晁错??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先所。??错为人陗直刻深。”(史记卷
一○一)
“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振仪之言,乱国政,
请皆罢,奏可。”(汉书武帝纪,按武帝,史称他内隐忌而外好施仁
义,又称好以法驭下,故绌刑名乃是表面文章。)
“杜周曰:‘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
何古之法乎?’”(汉书卷六○,按宣帝言汉朝以霸王道杂之,非效
周制,故自肃何创律以来,刑名之术甚著。)
四、关于纵横家:
战国策原名“长短术”,史记酷吏列传云通学长短,汉书张汤
传作短长。据罗根泽考,战国策即成于蒯通之手。汉楚争天下,纵
横之土的活动也很明显。
“郦生因言六国纵横。”(史记卷九七)
“陆贾从客从高祖定天下,名为有口辩士。”(史记卷九七)
“蒯通论战国时说士权变,亦自序其说,凡八十一首,号曰‘隽
永’。”(汉书卷四五,按班赞通,一说而丧三隽,实在是一个大纵
横家。)
纵横家到了武帝时,在他的法度之下已经衰微,武帝对严助说:“具从
春秋对,毋以苏秦纵横”。纵横和刑名颇不同其命运,汉书卷五五卫青说:
“自魏其、武安之厚宾客,天子(武帝)常切齿。”故自汉武帝以后,游说之
士渐息。
汉代的学术复古,是从春秋摚鹣壬娜迨跷行模持谓准兜乃枷胧
以春秋之学为模范,武帝所谓“具以春秋对”,即他的法度的特质。我们可
以这样说,汉代在初期与末期,都借重老庄,初期试求夏古于老庄,以与儒
学相抗,末期再试求复古于老庄,从代替儒学,然都没有成为支配势力。故
通观汉代,儒学的经学笺注是“宣明旧艺”的代表思潮。
然而诸子百家之学到了汉代还可以分成两个倾向来说明。
第一、在子学传统衰微的时代,对于战国百家的述评,颇具有总结的作
风,或者用进步的历史观点探求其师承流变,或者以综合者自居企求汇萃诸
子于一炉。前者如司马谈父子的六家要指,如刘向父子的诸子要略,后者如
杂家淮南鸿烈集(应当从秦代吕氏春秋作始),它“出入儒墨名法”,即史通
所谓“牢笼天地,博极古今”,黄氏日抄所谓“会粹诸子,旁搜异闻,??
足以骇人耳目者,无不森然罗列其间”。淮南要略说:“若刘氏之书(高诱注:
淮南王自谓也),观天地之象,通古今之事,权事而立制,度形而施宜。原道
之心,合三王之风,以储与扈冶。玄眇之中,精摇靡览,弃其畛洁,斟其淑
静,以统天下,理万物,应变化,通殊类,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拘
盘牵连之物,而不与世推移也。故置之寻常而不塞,布之天下而不窕。”
第二,在子学传统衰微时代,对于诸子余绪,与其说是继承,毋宁说是
改变它们的思想材料,把其中一家扩大变质,作为理论斗争的武器,而遂自
己的学术目的,或者托一家为重言以保留百家,或者想建立这一尊以绌别一
尊,或者肿胀膨大一家之说以反对他家之说。如司马谈的六家要指崇尚道家,
便是以道家虚因之术,反对汉武帝法度的一统。如宝太后好黄老之术,即有
以道家试求统一百家之意图,和当时欲以儒家统一百家者相抗,史记田汀
传说:
“宝太后好黄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赵绾王臧等,务隆推儒术,
贬道家言,是以宝太后滋不说魏其等。??乃罢逐赵绾王臧等,??
魏其武安由此以侯家居。”
汉书儒林列传也说:
“叔孙通作汉礼仪,??然尚有干戈平定四海,亦未遑庠序之
事也。孝惠高后时,公卿皆武力功臣,孝文时颇登用,然孝文本好
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宝太后又好黄老术,故诸博士具官待
问,未有进者。??及宝太后崩,武安君田汀┫啵砘评闲堂
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以百数。而公孙弘以治春秋为丞相封侯,天
下学士靡然乡风矣。”
所以,儒道互绌是汉初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个重要斗争,这里面包括了儒
道皆欲在统一百家的趋势中各显身手,一直到武帝推恩削藩,诸侯王势力下
降,独尊儒术的局面相应确立,才结束了这一合法思想的争论。太史公说:
“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耶?”
学者只知秦始皇焚书与汉武帝尊儒,而不知秦汉之际还有一段定于一尊的互
绌争霸阶段。
历史还不止这样的简单。在这一互绌的意识形态背后,更有统治阶级的
政权的争夺。不少外戚、郡国王是以道绌儒,代表者为宝氏与淮南王,而皇
室则虽以儒绌道,集其成者为武帝。宝太后罢主儒术老,儒术之士又上绌黄
老之议,其间政权的争夺显然是以儒道互绌来标榜,这在史记汉书都有详记。
又史记儒林列传表面上讲汉代儒林博士,而实陈上则已说出这一斗争。“儒
林”之名起于汉初,史记正义引姚承说,“儒林,谓博士为儒雅之林,综理
古文,宣明旧艺”,这是和百家对立的名词。上引汉书言儒道的互绌情势,
即取村于史记儒林列传叙文,在鲁诗博士申公传里复说:
“天子(武帝)以(申公)为太中大夫。舍鲁邸,议明堂事。
太皇费太后好老子言,不说儒术,得赵绾王臧之过以让上,上因废明堂
事,尽下赵粕王臧吏,后皆自杀,申公亦疾免以归。”
在齐诗辕固生传里,首言固与黄生辩踢武受命是否为弑,景帝似无成见。
后面即说:
“窦太后好老子书,召辕固生问老子书,固曰:‘此是家人言
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乃使固入圈刺豕。景帝
知太后怒,而固直言无罪,乃假固利兵,下圈刺豕,??豕应手而
倒。太后默然,无以复罪,罢之。??今上(武帝)初即位,复以贤
良徵固。”
从这里可以知道,在汉初文景武三世,儒道争霸相当厉害,尤其通过了
政权的争夺,更加惨酷,罢制废杀,互相报复。文景虽立博士,但并不甚好
儒,似在道家政派气壮之时采取折衷政策,直到武帝初,和窦太后斗争,开
始犹两面而倚重于儒,窦氏死后,才清算了道家,立出法度,所谓“天下靡
然乡风矣”。
复次,提倡阴阳之学与道家之术以为政争的工具而与武帝对立的,在郡
国王中有淮南王刘安。刘安在失败时罪名为:
“魔法行邪,怀诈伪心,以乱天下,熒惑百姓,倍畔宗庙,妄
作妖言。??其书节印图,及他逆无道,事验明白。”(史记淮南列
传)
然而淮南王则又大不满于武帝的祟儒术。伍被对淮南王说:“朝庭之政,
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长幼之序,皆得其理。上之举措遵古之道,
风俗纪纲未有所缺也”,淮南王听了大怒,几乎要把伍被下死罪。
这个比照,说明了思想意识的斗争是通过政治法律道德的,统治阶级的
内部政治斗争决定了他们所各持的思想武器之不同,各是其正而非其邪,以
为纪纲。武帝尊儒术,立法度,“时方好艺文”,而刘安则“招致宾客方术
之土数千人”,大著鸿烈(鸿,大也,烈,明也,以为大明道之立也),“讲
明道德,总统仁义”。一儒一道,水火不容。
按淮南鸿烈集要略明说“考验乎老庄之术,而以合得失之势”,其中不
但对儒、墨、名、法、纵横各家皆有其时势背景的说明,独于道家例外,而
且明示老庄可以总统百家。关于淮南王针对武帝的法度所发表的言论,将于
下节详论。兹举他骂武帝的一例如下:
“本经者所以明大圣之德,通维初之道,埒略衰世古今之变,
以褒先世之隆盛,而贬末世之曲政也。”(要赂)
最后,我们再看汉初的法家与儒道的离合关系。
按法家到了汉代,并非如秦从前的法家的理想,而是在狭义的“刑名”
或律合之下,沿着秦制成规来保护君权,诚如顾亭林所说,“汉兴以来,承
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日知录会稽山刻石条)。由贾谊到董仲舒,莫不
痛斥秦之亡国由于苛法严刑,其实汉制袭秦,比秦更甚。汉书刑律志首骂秦
人玩法,致天下众叛亲离,接着说:
“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
罪。??共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姦,于是
相国萧何敚ㄊ帐埃┣胤ǎ∑湟擞谑闭撸髀删耪隆!
九章散亡,但据唐律疏议云:“其不道、不敬之目见存”,可知汉律之峻峭,
比秦更甚。人民稍微不小心,就要违犯大逆不道、对上不敬的专制王法。章太炎
汉律考说:
“汉律非专刑书,盖与周官礼经相鄰,自叔孙通定朝仪,而张
苍为章程,通因作傍章十八篇,意者官制在通傍章,章程则在杂律
淫侈踰制之部,??驿传法式宜衣厩律矣。其后应劭删定律令,以
为汉仪,表称国之大事,莫尚载籍,逆臣董卓荡覆王室,典宪焚燎,
靡有子遗。亦以见汉律之所包络,国典官合无所不具。”(检论)
所谓“一切著之于律”,是汉代内法外儒的法典性质,正如史书关于文
帝的无敖,一方面说他“本好刑名之言”,是其里,而他方面说他“除诽谤,
去肉刑”,获得儒家的“善人胜残去杀”之赞誉,是其表。汉书刑法志讲到
周勃陈平维持旧律之对,复行三族之诛,就不能不叹:“风俗移易,人性相
近,而习相远,信矣。夫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犹有过刑谬论如此甚也,
而况庸材溺于未流者乎!”到了武帝,尊儒术,绌百家,然而他又“好以法
制驭下”(读史管见),这就是内法外儒的一套作风。
汉代的内法外儒已如上言,同时也有法术与儒术对立的争论。文帝时晁
错学申商刑名,颇为文帝所奇,号称“智囊”,“法令多所更定”,因此惹
起汉庭与诸侯间的不安,错因以遭斩。武帝时,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
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因而汉书说“腹诽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
谄谀取容”。宣帝时又有桓宽所录盐铁论,记大夫与文学的辩结,即法儒的
争论实录。
总之,汉代是“蕃刑”(研法志)与缛礼并进的,共间法儒或相互为用,
或相为攻诘,而本质上则是相反相成的,法律通过经义的庸俗化,更加成为
封建主的专制工具了。如晁错所说,“不如此,则天子不尊,宗庙不安”!
封建制社会的法典形式在汉武帝时代已经有了显明的证据,这和古代法家的
思想是不同的。酷吏人物和法术之士本质上也是不同的。
第二节 贾谊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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