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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 下-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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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个相似的难点,更加严重。我所指的是动物界的几个主要部门的物种在已知的最下化石岩层中突然出现的情形。大多数的讨论使我相信,同群的一切现存物种都是从一个单一的祖先传下来的,这也同样有力地适用于最早的既知物种。例如,一切寒武纪的和志留纪的三叶虫类(trilobites)都是从某一种甲壳动物传下来的,这种甲壳类一定远在寒武纪以前就已生存了,并且和任何既知的动物可能都大大有所不同。某些最古的动物,如鹦鹉螺(Nautilus)、海豆芽(Lingula)等等,与现存物种并没有多大差异;按照我们的学说,这些古老的物种不能被假定是其后出现的同群的一切物种的原始祖先,因为它们不具有任何的中间性状。
    所以,如果我的学说是真实的,远在寒武纪最下层沉积以前,必然要经过一个长久的时期,这时期与从寒武纪到今日的整个时期相比,大概一样地长久,或者还要更长久的多;而且在这样广大的时期内,世界上必然已经充满了生物。这里我们遇到了一个强有力的异议;出为地球在适于生物居住的状态下是否已经经历了那么长久,似可怀疑。汤普森爵士(Sir。W。Thompson)断言,地壳的凝固不会在二千万年以下或四亿万年以上,大概是在九千八百万年以下或二亿万年以上。如此广泛的差限,表明了这些数据是很可怀疑的;而且其他要素今后还可能被引入到这个问题里来。克罗尔先生计算自从寒武纪以来大约已经经过六千万年,但是根据从冰期开始以来生物的微小变化量来判断,这与寒武纪层以来生物确曾发生过大而多的变化相比较,六千万年似乎太短;而且以前的一亿四千万年对于在寒武纪中已经存在的各种生物的发展,也不能被看作是足够的。然而,如汤普森爵士所主张的,在极早的时代,世界所处的物理条件,其变化可能比今日更加急促而激烈;而这等变化则有助于诱使当时生存的生物以相应速率发生变化。
    至于在寒武系以前的这等假定最早时期内,为什么没有发见富含化石的沉积物呢?关于这一问题我还不能给予圆满的解答。以默奇森爵士为首的几位卓越的地质学者们最近还相信,我们在志留纪最下层所看到的生物遗骸,是生命的最初曙光。其他一些高度有能力的鉴定者们,如莱尔和福布斯,则反对这一结论。我们不要忘记,精确知道的,不过是这个世界的一小部分。不久以前,巴兰得(M。Barrande)在当时已知的志留系之下,发见了另外一个更下的地层,这一层富有特别的新物种;而现在希克斯先生(Mr。Hicks)在南威尔士(South Wales)的更下面的下寒武纪层中,发见了富有三叶虫的、而且含有各种软体动物和环虫类的岩层。甚至在某些最低等的无生岩(azoicrock)中,也有磷质小块初沥青物质存在;这大概暗示了在这等时期中的生命。加拿大的劳伦纪层中有始生虫(Eozoon)存在,已为一般所承认。在加拿大的志留系之下有三大系列的地层,在最下面的地层中曾发见过始生虫。洛根爵士(Sir W。Logan)说道:“这三大系列地层总和起来的厚度可能远远超过以后从古生代基部到现在的所有岩石的厚度。如此,我们就被带回到一个如此辽远的时代,以致某些人可能把巴兰得所谓的原始动物的出现,看作是比较近代的事情。”始生虫的体制在一切动物纲中是最低级的,但是在它所属的这一纲中它的体制却是高级的;它曾以无限的数目存在过,正如道森博士所说的,它肯定以其他的微小生物为食饵,而这些微小生物也一定是大量生存的。因此,我在1859年所写的有关生物远在寒武纪以前就已存在的一些话——这和以后洛根爵士所说的几乎相同——被证明是正确的了。尽管如此,要对寒武系以下为什么没有富含化石的巨大地层的叠积,举出任何好的理由,还是有很大困难的。要说那些最古的岩层已经由于剥蚀作用而完全消失,或者说它们的化石由于变质作用而整个消灭,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果真如此,我们就会在继它们之后的地质层中只发见一些微小的残余物,并且这等残余物常常是以部分的变质状态存在的。但是,我们所拥有的关于俄罗斯和北美洲的巨大地面上的志留纪沉积物的描述,并不支持这样的观点:一个地质层愈古愈是不可避免地要蒙受极度的剥蚀作用和变质作用。
    目前对于这种情形还无法加以解释;因而这会被当作一种有力的论据来反对本书所持的观点。为了指出今后可能得到某种解释,我愿提出以下的假说。根据在欧洲和美国的若干地质层中的生物遗骸——它们似乎没有在深海中栖息过一的性质;并且根据构成地质层的厚达数英里的沉积物的量,我们可以推论产生沉积物的大岛屿或大陆地,始终是处在欧洲和北美洲的现存大陆附近。后来阿加西斯和其他一些人也采取了同样的观点。但是我们还不知道在若干连续地质层之间的间隔期间内,事物的状态曾经是怎样的;欧洲和美国在这等间隔期间内,究竟是干燥的陆地,还是没有沉积物沉积的近陆海底,或者是一片广阔的、深不可测的海底,我们还不知道。
    看看现今的海洋,它是陆地的三倍,那里还散布着许多岛屿;但是我们知道,除新西兰以外,几乎没有一个真正的海洋岛(如果新西兰可以被称为真正的海洋岛)提供过一件古生代或第二纪地质层的残余物。因此,我们大概可以推论,在古生代和第二纪的时期内,大陆和大陆岛屿没有在今日海洋的范围内存在过;因为,如果它们曾经存在过,那么古生代层和第二纪层就有由它们的磨灭了的和崩溃了的沉积物堆积起来的一切可能;并且这等地层,由于在非常长久时期内一定会发生水平面的振动,至少有一部分隆起了。于是,如果我们从这等事实可以推论任何事情,那么我们就可以推论,在现今海洋展开的范围内,自从我们有任何纪录的最古远时代以来,就曾有过海洋的存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推论,在现今大陆存在的处所,也曾有过大片陆地存在,它们自从寒武纪以来无疑地蒙受了水平面的巨大振动。在我的论珊瑚礁一书中所附的彩色地图,使我作出如下的结论,即各大海洋至今依然是沉陷的主要区域。大的群岛依然是水平面振动的区域,大陆依然是上升的区域。但是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设想,自从世界开始以来,事情就是这样依然如故的。我们大陆的形成,似乎由于在多次水平面振动的时候,上升力量占优势所致;但是这等优势运动的地域,难道在时代的推移中没有变化吗?远在寒武纪以前的一个时期中,现今海洋展开的处所,也许有大陆曾经存在过,而现今大陆存在的处所,也许有清澄广阔的海洋曾经存在过,例如,如果太平洋海底现在变为一片大陆,纵使那里有比寒武纪层还古的沉积层曾经沉积下来,我们也不应假定它们的状态是可辨识的。因为这些地层,由于沉陷到更接近地球中心数英里的地方,并且由于上面有水的非常巨大的压力,可能比接近地球表面的地层,要蒙受远为严重的变质作用。世界上某些地方的裸露变质岩的广大区域,如南美洲的这等区域,一定曾在巨大压力下蒙受过灼热的作用,我总觉得对于这等区域,似乎需要给予特别的解释;我们大概可以相信,在这等广大区域里,我们可以看到许多远在寒武纪以前的地质层是处在完全变质了的和被剥蚀了的状态之下的。
    这里所讨论的几个难点是,——虽然在我们的地质层中看到了许多介于现今生存为物种和既往曾经生存的物种之间的连锁,但并没有看见把它们密切连接在一起的无数微细的过渡类型;——在欧洲的地质层中,有若干群的物种突然出现;——照现在所知,在寒武纪层以下几乎完全没有富含化石的地质层;——所有这一切难点的性质无疑都是极其严重的。最卓越的古生物学者们,即居维叶、阿加西斯、巴兰得、匹克推特、福尔克纳、福布斯等,以及所有最伟大的地质学者们,如莱尔、默奇森、塞奇威克等,都曾经一致地而且常常猛烈地坚持物种的不变性。因此我们就可以看到上述那些难点的严重情形了。但是,莱尔爵士现在对于相反的一面给予了他的最高权威的支持;并且大多数的地质学者和古生物学者对于他们的以前信念也大大地动摇了。那些相信地质纪录多少是完全的人们,无疑还会毫不犹豫地反对这个学说的。至于我自己,则遵循莱尔的比喻,把地质的纪录看作是一部已经散失不全的、并且常用变化不一致的方言写成的世界历史;在这部历史中,我们只有最后的一卷,而且只与两三个国家有关系。在这一卷中,又只是在这里或那里保存了一个短章;每页只有寥寥几行。慢慢变化着的语言的每个字,在连续的各章中又多少有些不同,这些字可能代表埋藏在连续地质层中的、而且被错认为突然发生的诸生物类型。按照这种观点,上面所讨论的难点就可以大大地缩小,或者甚至消失。


第十一章  论生物在地质上的演替

第十一章  论生物在地质上的演替

    新种慢慢地陆续出现——它们的变化的不同速率——物种一旦灭亡即不再出现——在出现和消灭上物种群所遵循的一般规律与单一物种相同——论绝灭——全世界生物类型同时发生变化——绝灭物种相互间以及绝灭物种与现存物种相互间的亲缘——古代类型的发展状况——同一区域内同一模式的演替——前章和本章提要。
    现在我们看一看,与生物在地质上的演替有关的若干事实和法则,究竟是与物种不变的普通观点最相一致呢,还是与物种通过变异和自然选择缓慢地、逐渐地发生变化的观点最相一致呢。无论在陆上和水中,新的物种是极其缓慢地陆续出现的。莱尔曾阐明,在第三纪的若干阶段里有这方面的证据,这几乎是不可能加以反对的;而且每年都有一种倾向把各阶段间的空隙填充起来,并使绝灭类型与现存类型之间的比例愈益成为级进的。在某些最近代的岩层里(如果用年来计算,虽然确属极古代的),其中不过只一两个物种是绝灭了的,并且其中不过只有一两个新的物种是一次出现的,这些新的物种或者是地方性的,或者据我们所知,是遍于地球表面的。第二纪地质层是比较间断的;但据勃龙说,埋藏有各层里的许多物种的出现和消灭都不是同时的。
    不同纲和不同属的物种,并没有按照同一速率或同一程度发生变化。在较古的第三纪层里,少数现存的贝类还可以在多数绝灭的类型中找见。福尔克纳曾就同样事实举出过一个显著例子,即在喜马拉雅山下的沉积物中有一种现存的鳄鱼与许多消灭了的哺乳类和爬行类在一起。志留纪的海豆芽与本属的现存物种差异很小;然而志留纪的大多数其他软体动物和一切甲壳类已经大大地改变了。陆栖生物似乎比海栖生物变化得炔,在瑞士曾经观察到这种动人的例子。有若干理由可以使我们相信,高等生物比下等生物的变化要快得多:虽然这一规律是有例外的。生物的变化量,按照匹克推特的说法,在各个连续的所谓地质层里并不相同。然而,如果我们把密切关联的任何地质层比较一下,便可发现一切物种都曾经进行过某种变化。如果一个物种一度从地球表面上消失,没有理由可以使我们相信同样的类型会再出现。只有巴兰得所谓的“殖民团体”对于后一规律是一个极明显的例外,它们有一个时期曾侵入到较古的地质层里,于是使既往生存的动物群又重新出现了;但莱尔的解释是,这是从一个判然不同的地理区域暂时移入的一种情形,这种解释似乎可以令人满意。
    这些事实与我们的学说很一致,这学说并不包括那种僵硬的发展规律,即一个地域内所有生物都突然地、或者同时地、或者同等程度地发生变化。就是说变异的过程一定是缓慢的,而且一般只能同时影响少数物种;因为各个物种的变异性与一切别的物种的变异性并没有关系。至于可以发生的这等变异即个体差异,是否会通过自然选择而多少被积累起来,因而引起或多或少的永久变异量,则须取决于许多复杂的临时事件——取决于具有有利性质的变异,取决于自由的交配,取决于当地的缓慢变化的物理条件,取决于新移住者的迁人,并且取决于与变化着的物种相竞争的其他生物的性质。因此,某一物种在保持相同形态上应比其他物种长久得多;或者,纵有变化,也变化得较少,这是毫不足怪的。我们在各地方的现存生物之间发见了同样的关系;例如,马得拉的陆栖贝类和鞘翅类,与欧洲大陆上的它们最近亲缘差异很大,而海栖贝类和鸟类却依然没有改变。根据前章所说的高等生物对于它们有机的和无机的生活条件有着更为复杂的关系,我们大概就能理解陆栖生物和高等生物比海栖生物和下等生物的变化速度显然要快得多。当任何地区的生物多数已经变异了和改进了的时候,我们根据竞争的原理以及生物与生物在生活斗争中的最重要的关系,就能理解不曾在某种程度上发生变异和改进的任何类型大概都易于绝灭。因此,我们如果注意了足够长的时间,就可以明白为什么同一个地方的一切物种终久都要变异,因为不变异的就要归于绝灭。
    同纲的各成员在长久而相等期间内的平均变化量大概近乎相同;但是,因为富含化石的、持续久远的地质层的堆积有赖于沉积物在沉陷地域的大量沉积,所以现在的地质层几乎必须在广大的、不规则的间歇期间内堆积起来;结果,埋藏在连续地质层内的化石所显示的有机变化量就不相等了。按照这一观点,每个地质层并不标志着一种新而完全的创造作用,而不过是在徐徐变化着的戏剧里随便出现的偶然一幕罢了。
    我们能够清楚地知道,为什么一个物种一旦灭亡了,纵使有完全一样的有机的和无机的生活条件再出现,它也决不会再出现了。因为一个物种的后代虽然可以在自然组成中适应了占据另一物种的位置(这种情形无疑曾在无数事例中发生),而把另一物种排挤掉;但是旧的类型和新的类型不会完全相同;因为二者几乎一定都从它们各自不同的祖先遗传了不同的性状;而既已不同的生物将会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变异。例如,如果我们的扇尾鸽都被毁灭了,养鸽者可能育出一个和现有品种很难区别的新品种来的。但原种岩鸽如果也同样被毁灭掉,我们有各种理由可以相信,在自然状况下,亲类型一般要被它们改进了的后代所代替和消灭,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就很难相信一个与现存品种相同的扇尾鸽,能从任何其他鸽种,或者甚至从任何其他十分稳定的家鸽族育出来,因为连续的变异在某种程度上几乎一定是不同的,并且新形成的变种大概会从它的祖先那里遗传来某种不同的特性。
    物种群,即属和科,在出现和消灭上所遵循的规律与单一物种相同,它的变化有缓急,也有大小。一个群,一经消灭就永不再现;这就是说,它的生存无论延续到多久,总是连续的。我知道对于这一规律有几个显著的例外,但是例外是惊人的少,少到连福布斯、匹克推特和伍德沃德(虽然他们都坚决反对我们所持的这种观点)都承认这个规律的正确性;而且这一规律与自然选择学说是严格一致的。因为同群的一切物种无论延续到多久;都是其他物种的变异了的后代,都是从一个共同祖先传下来的。例如,在海豆芽属里,连续出现于所有时代的物种,从下志留纪地层到今天,一定都被一条连绵不断的世代系列连结在一起。
    在前章里我们已经说过,物种的全群有时会呈现一种假象,表现出好似突然发展起来的;我对于这种事实已经提出了一种解释,这种事实如果是真实的话,对于我的观点将会是致命伤。但是这等情形确是例外;按照一般规律,物种群逐渐增加它的数目,一旦增加到最太限度时,便又迟早要逐渐地减少。如果一个属里的物种的数目,一个科里的属的数目,用粗细不同的垂直线来代表,使此线通过那些物种在其中发现的连续的质层向上升起,则此线有时在下端起始之处会假象地表现出并不尖锐,而是平截的:随后此线跟着上升而逐渐加粗,同一粗度常常可以保持一段距离,最后在上层岩床中逐渐变细而至消失,表示此类物种已渐减少,以至最后绝灭。一个群的物种数目的这种逐渐增加,与自然选择学说是严格一致的,因为同属的物种和同科的属只能缓慢地、累进地增加起来;变异的过程和一些近似类型的产生必然是一个缓慢的。逐渐的过程——一个物种先产生二个或三个变种,这等变种慢慢地转变成物种,它又以同样缓慢的步骤产生别的变种和物种,如此下去,就像一株大树从一条树干上抽出许多分枝一样,直到变成大群。
    论绝灭
    前此我们只是附带地谈到了物种和物种群的消灭。根据自然选择学说,旧类型的绝灭与新而改进的类型的产生是有密切关系的。旧观念认为地球上一切生物在连续时代内曾被灾变一扫而光,这已普遍地被抛弃了,就连埃利·得博蒙(Elie de Beaumont)、默奇森、巴兰得等地质学者们也都抛弃了这种观念,他们的一般观点大概会自然地引导他们到达这种结论。另一方面,根据对第三纪地质层的研究,我们有各种理由可以相信,物种和物种群先从这个地方、然后从那个地方、终于从全世界挨次地、逐渐地消灭。然而在某些少数情形里,由于地峡的断落而致大群的新生物侵入到邻海里去,或者由于一个岛的最后沉陷,绝灭的过程可能曾经是迅速的。单一的物种也好,物种的全群也好,它们的延续期间都极不相等:有些群,如我们所见到的,从已知的生命的黎明时代起一直延续到今比有些群在古生代结束之前就已经消灭了。似乎没有一条固定的法则可以决定任何一个物种或任何一个属能够延续多长时期。我们有理由相信,物种全群的消灭过程一般要比它们的产生过程为慢;如果它们的出现和消灭照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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