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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同一个体。博物学者又把畸形和变种归在同一物种中,并不是因为它们与亲类 型部分类似,而因为它们都是从亲类型传下来的。
因为血统破普遍地用来把同一物种的个体分类在一起,虽然雄者、雌者以及幼体有 时极端不相同;又因为血统曾被用来对发生过一定量的变异、以及有时发生过相当大量 变异的变种进行分类,难道血统这同一因素不曾无意识地被用来把物种集合成属,把属 集合成更高的群,把一切都集合在自然系统之下吗?我相信它已被无意识地应用了;并且 只有这样,我才能理解我们最优秀的分类学者所采用的若干规则和指南。因为我们没有 记载下来的宗谱,我们便不得不由任何种类的相似之点去追寻血统的共同性。所以我们 才选择那些在每一物种最近所处的生活条件中最不易发生变化的性状。从这一观点看来, 残迹器官与体制的其他部分在分类上是同样地适用,有时甚至更加适用。我们不管一种 性状多么微小——像颚的角度的大小,昆虫翅膀折叠的方式,皮肤被覆着毛或羽毛 如果它在许多不同的物种里,尤其是在生活习性很不相同的物种里,是普遍存在的话, 它就取得了高度的价值;因为我们只能用来自一个共同祖先的遗传去解释它何以存在于 习性如此不同的如此众多的类型里。如果仅仅根据构造上的单独各点,我们就可能在这 方面犯错误,但是当若干尽管如何不重要的性状同时存在于习性不同的一大群生物里, 从进化学说看来,我们几乎可以肯定这些性状是从共同的祖先遗传下来的;并且我们知 道这等集合的性状在分类上是有特殊价值的。
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群可以在若干最重要的性状上离开它的 近似物种,然而还能稳妥地与它们分类在一起。只要有足够数目的性状,尽管它们多么 不重要,泄露了血统共同性的潜在纽带,就可以稳妥地进行这样的分类,而且是常常这 样做的。即使两个类型没有一个性状是共同的,但是,如果这些极端的类型之间有许多 中间群的连锁把它们连接在一起,我们就可以立刻推论出它们的血统的共同性,并且把 它们都放在同一个纲里。因为我们发见在生理上具有高度重要性的器官——即在最不相 同的生存条件下用来保存生命的器官———般是最稳定的,所以我们给予它们以特殊的 价值;但是,如果这些相同的器官在另一个群或一个群的另一部分中被发见有很大的差 异,我们便立刻在分类中把它们的价值降低。我们即将看到为什么胚胎的性状在分类上 具有这样高度的重要性。地理分布有时在大属的分类中也可以有效地应用,因为栖息在 任何不同地区和孤立地区的同属的一切物种,大概都是从同一祖先传下来的。
同功的类似——根据上述观点,我们便能理解真实的亲缘关系与同功的即适应的类 似之间有很重要的区别。拉马克首先注意到这个问题,继他之后的有麦克里(Macleay) 和其他一些人士。在身体形状上和鳍状前肢上,儒艮和鲸鱼之间的类似,以及这两个目 的哺乳类和鱼类之间的类似,都是同功的。不同目的鼠和鼯髓之间的类似也是同功的;米 伐特先生所坚决主张的鼠和一种澳洲小型有袋动物袋鼯(Antechinus)之间的更加密切 的类似也是这样。依我看来,最后这两种类似可以根据下述得到解释,即适于在灌木丛 和草丛中作相似的积极活动以及对敌人进行隐避。
在昆虫中也有无数相似的事例;例如,林奈曾被外部表象所误,竞把一个同翅类的 昆虫分类为蛾类。甚至在家养变种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大致相同的情形,例如,中国猪 和普通猪之间的改良品平行现象扩展到广阔的范围;这样,大概就发生了七项的、五项 的、四项的和三项的分类法。
还有另一类奇异的情形,就是外表的密切类似不是由于对相似生活习性的适应,却 是为了保护而得到的。我指的是贝茨先生首先描述的某些蝶类模仿其他十分不同物种的 奇异方式。这一位卓越的观察者阐明,在南美洲的某些地方,例如,有一种透翅蝶(It homia),非常之多,大群聚居,在这等蝶群中常常发现另一种蝴蝶,即异脉粉蝶(Lep talis)混在同一群中:后者在颜色的浓淡和斑纹上甚至在翅膀的形状上都和透翅蝶如此 密切类似,以致因采集了十一年标本而目光锐利的贝茨先生,虽然处处留神,也不断地 受骗。如果捉到这些模拟者和被模拟者,并对它们加以比较时,就会发见它们在重要构 造上是很不相同的,不仅属于不同的属,而且也往往属于不同的科。如果这种模拟只见 于一两个事例,这就可以当做奇怪的偶合而置之不理。但是,如果我们离开异脉粉蝶模 仿透翅蝶的地方继续前进,还可以找到这两个属的其他模拟的和被模拟的物种,它们同 样密切类似,总共有不下十个属,其中的物种模拟其他蝶类。模拟者和被模拟者总是栖 息在同一地区的;我们从来没有发见过一个模拟者远远地离开它所模拟的类型。模拟者 几乎一定是稀有昆虫:被模拟者几乎在每一种情形下都是繁生成群的,在异脉粉蝶密切 模拟透翅蝶的地方,有时还有其他鳞翅类昆虫模拟同一种透翅蝶:结果在同一地方,可 以找到三个属的蝴蝶的物种,甚至还有一种蛾类,都密切类似第四个属的蝴蝶。值得特 别注意的是,异脉粉蝶属的许多模拟类型能够由级进的系列示明不过是同一物种的诸变 种,被模拟的诸类型也是这样;而其他类型则无疑是不同的物种。但是可以质问:为什 么把某些类型看做是被模拟者,而把其他类型看做是模拟者呢?贝茨先生令人满意地解 答了这个问题,他阐明被模拟的类型都保持它那一群的通常外形,而模拟者则改变了它 们的外形,并且与它们最近似的类型不相似。
其次,我们来探究能够提出什么理由来说明某些蝶类和蛾类这样经常地取得另一十 分不同类型的外形;为什么“自然”会堕落到玩弄欺骗手段,使博物学者大惑不解呢? 毫无疑问,贝茨先生已经想出了正确的解释。被模拟的类型的个体数目总是很大的,它 们必定经常大规模地逃避了毁灭,不然它们就不能生存得那么多;现在已经搜集到大量 的证据,可以证明它们是鸟类和其他食虫动物所不爱吃的。另一方面,栖息在同一地方 的模拟的类型,是比较稀少的,属于稀有的群;因此,它们必定经常地遭受某些危险, 不然的话,根据一切蝶类的大量产卵来看,它们就会在三、四个世代中繁生在整个地区。 现在,如果一种这样被迫害的稀有的群,有一个成员取得了一种外形,这种外形如此类 似一个有良好保护的物种的外形,以致它不断地骗过昆虫学家的富有经验的眼睛,那么 它就会经常骗过掠夺性的鸟类和昆虫,这样便可以常常避免毁灭。几乎可以说,贝茨先 生实际上目击了模拟者变得如此密切类似被模拟者的过程;因为他发见异脉粉蝶的某些 类型,凡是模拟许多其他蝴蝶的,都以极端的程度发生变异。在某一地区有几个变种, 但其中只有一个变种在某种程度上和同一地区的常见的透翅蝶相类似。在另一地区有两 三个变种,其中一个变种远比其他变种常见,并且它密切地模拟透翅蝶的另一类型。根 据这种性质的事实,贝茨先生断言,异脉粉蝶首先发生变异:如果一个变种碰巧在某种 程度上
和任何栖息在同一地区的普通蝴蝶相类似,那么这个变种由于和一个繁盛的很少被 迫害的种类相类似,就会有更好的机会避免被掠夺性的鸟类和昆虫所毁灭,结果就会比 较经常地被保存下来;— “类似程度比较不完全的,就一代又一代地被排除了,只有 类似程度完全的,才能存留下来繁殖它们的种类”。所以在这里,关于自然选择,我们 有一个极好的例证。
同样地,华莱斯和特里门(Trimen)先生也曾就马来群岛和非洲的鳞翅类昆虫以及 某些其他昆虫,描述过若干同等显著的模拟例子。华莱斯先生还曾在乌类中发见过一个 这类例子,但是关于较大的四足兽我们还没有例子。模拟的出现就昆虫来说,远比在其 他动物为多,这大概是由于它们身体小的缘故;昆虫不能保护自己,除了实在有刺的种 类,我从来没有听到过一个例子表明这等种类模拟其他昆虫,虽然它们是被模拟的,昆 虫又不能容易地用飞翔来逃避吃食它们的较大动物:因此,用比喻来说,它们就像大多 数弱小动物一样,不得不求助于欺骗和冒充。
应该注意,模拟过程大概从来没有在颜色大不相同的类型中发生。但是从彼此已经 有些类似的物种开始,最密切的类似,如果是有益的,就能够由上述手段得到;如果被 模拟的类型以后逐渐通过任何因素而被改变,模拟的类型也会沿着同一路线发生变化, 因而可以被改变到任何程度,所以最后它就会取得与它所属的那一科的其他成员完全不 同的外表或颜色。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一些难点,因为在某些情形中,我们必须假 定,若干不同群的古代成员,在它们还没有分歧到现在的程度以前,偶然地和另上有保 护的群的一个成员类似到足够的程度,而得到某些轻微的保护;这就产生了以后获得最 完全类似的基础。
论连结生物的亲缘关系的性质— 大属的优势物种的变异了的后代,有承继一些优 越性的倾向,这种优越性曾使它们所属的群变得巨大和使它们的父母占有优势,闺此它 们几乎肯定地会广为散布,并在自然组成中取得日益增多的地方。每一纲里较大的和较 占优势的群因此就有继续增大的倾向;结果它们会把许多较小的和较弱的群排挤掉。这 样,我们便能解释一切现代的和绝灭的生物被包括在少数的大目以及更少数的事实。有 一个惊人的事实可以阐明,较高级的群在数目上是何等地少,而它们在整个世界的散布 又是何等地广泛,澳洲被发现后,从没有增加可立一个新纲的昆虫;并且在植物界方面, 据我从胡克博士那里得知,只增加了两三个小科。
在《论生物在地质上的演替》一章里,我曾根据每一群的性状在长期连续的变异过 程中一般分歧很大的原理,企图示明为什么比较古老的生物类型的性状常常在某种程度 上介于现存群之间。因为某些少数古老的中间类型把变异很少的后代遗留到今天,这些 就组成了我们所谓的中介物种(osculant species)或畸变物种(aberrant specis)。 任何类型愈是脱离常规,则已灭绝而完全消失的连结类型的数目就一定愈大。我们有证 据表明,畸变的群因绝灭而遭受严重损失,困为它们几乎常常只有极少数的物种;而这 类物种照它们实际存在的情况看来一般彼此差异极大,这又意味着绝灭。例如,鸭嘴兽 和肺鱼属,如果每一属都不是像现在那样由单独一个物种或两三个物种来代表,而是由 十多个物种来代表,大概还不会使它们减少到脱离常规的程度,我想,我们只能根据以 下的情形来解释这一事实,即把畸变的群看做是被比较成功的竞争者所征服的类型,它 们只有少数成员在异常有利的条件下仍旧存在。
沃特豪斯先生曾指出,当一个动物群的成员与一个十分不同的群表现有亲缘关系时, 这种亲缘关系在大多数情形下是一般的,而不是特殊的;例如,按照沃特豪斯先生的意 见,在一切啮齿类中,哔鼠与有袋类的关系最近;但是在它同这个“目”接近的诸点中, 它的关系是一般的,也就是说,并不与任何一个有袋类的物种特别接近。因为亲缘关系 的诸点被相信是真实的,不只是适应性的,按照我们的观点,它们就必须归因于共同祖 先的遗传,所以我们必须假定,或者,一切啮齿类,包括哔鼠在内,从某种古代的有袋 类分支出来,而这种古代有袋类在和一切现存的有袋类的关系中,自然具有中间的性状; 或者,啮齿类和有袋类两者都从一个共同祖先分支出来,并且两者以后在不同的方向上 都发生过大量的变异。不论依据哪种观点,我们都必须假定哔鼠通过遗传比其他啮齿类 曾经保存下更多的古代祖先性状;所以它不会与任何一个现存的有袋类特别有关系,但 是由于部分地保存了它们共同祖先的性状,或者这一群的某种早期成员的性状,而间接 地与一切或几乎一切有袋类有关系。另一方面,按照沃特豪斯先生所指出的,在一切有 袋类中,袋熊(Phascolomys)不是与啮齿类的任何一个物种,而是与整个的啮齿目最相 类似。但是,在这种情形里,很可以猜测这种类似只是同功的,由于袋熊已经适应了像 啮齿类那样的习性。老得康多尔在不同科植物中做过几乎相似的观察。
依据由一个共同祖先传下来的物种在性状上的增多和逐渐分歧的原理,并且依据它 们通过遗传保存若干共同性状的事实,我们就能理解何以同一科或更高级的群的成员都 由非常复杂的辐射形的亲缘关系彼此连结在一起。因为通过绝灭而分裂成不同群和亚群 的整个科的共同祖先,将会把它的某些性状,经过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变化,遗传给 一切物种;结果它们将由各种不同长度的迂回的亲缘关系线(正如在经常提起的那个图 解中所看到的)彼此关联起来,通过许多祖先而上升。因为,甚至依靠系统树的帮助也 不容易示明任何古代贵族家庭的无数亲属之间的血统关系,而且不依靠这种帮助又几乎 不可能示明那种关系,所以我们就能理解下述情况:博物学者们在同一个大的自然纲里 已经看出许多现存成员和绝灭成员之间有各式各样亲缘关系,但在没有图解的帮助下, 要想对这等关系进行描述,是非常困难的。
绝灭,正如我们在第四章里看到的,在规定和扩大每一纲里的若干群之间的距离有 着重要的作用。这样,我们便可依据下述信念来解释整个纲彼此界限分明的原因,例如 鸟类与一切其他脊椎动物的界限。这信念就是,许多古代生物类型已完全消灭,而这些 类型的远祖曾把鸟类的早期祖先与当时较不分化的其他脊椎动物连结在一起,可是曾把 鱼类和两栖类一度连结起来的生物类型的绝灭就少得多。在某些整个纲里,绝灭得更少, 例如甲壳类,因为在这里,最奇异不同的类型仍然可以由一条长的而只是部分断落的亲 缘关系的连锁连结在一起。绝灭只能使群的界限分明:它绝不能制造群;因为,如果曾 经在这个地球上生活过的每一类型都突然重新出现,虽然不可能给每一群以明显的界限, 以示区别,但一个自然的分类,或者至少一个自然的排列,还是可能的,我们参阅图解, 就可理解这一点;从A 到L可以代表志留纪时期的十一个属,其中有些已经产生出变异了 的后代的大群,它们的每一枝和亚枝的连锁现今依然存在,这些连锁并不比现存变种之 间的连锁更大。在这种情形下,就十分不可能下一定义把几个群的若干成员与它们的更 加直接的祖先和后代区别开来。可是图解上的排列还是有效的,并且还是自然的;因为根 据遗传的原理,比方说,凡是从A传下来的一切类型都有某些共同点。正如在一棵树上我 们能够区别出这一枝和那一枝,虽然在实际的分叉上,那两枝是连合的并且融合在一起 的。照我说过的,我们不能划清若干群的界限;
但是我们却能选出代表每一群的大多数性状的模式或类型,不管那群是大的或小的, 这样、对于它们之间的差异的价值就提供了一般的概念。如果我们曾经成功地搜集了曾 在一切时间和一切空间生活过的任何一个纲的一切类型,这就是我们必须依据的方法。 当然,我们永远不能完成这样完全的搜集:虽然如此,在某些纲里我们正在向着这个目 标进行;爱德华兹最近在一篇写得很好的论文里强调指出采用模式的高度重要性,不管 我们能不能把这些模式所隶属的群彼此分开,并划出界限。
最后,我们已看到随着生存斗争而来的、并且几乎无可避免地在任何亲种的后代中 导致绝灭和性状分歧的自然选择,解释了一切生物的亲缘关系中的那个巨大而普遍的特 点,即它们在群之下还有群。我们用血统这个要素把两性的个体和一切年龄的个体分类 在一个物种之下,虽然它们可能只有少数的性状是共同的,我们用血统对于已知的变种 进行分类,不管它们与它们的亲体有多大的不同;我相信血统这个要素就是博物学者在 “自然系统”这个术语下所追求的那个潜在的联系纽带。自然系统,在它被完成的范围 以内,其排列是系统的,而且它的差异程度是由属、科、目等来表示的,依据这一概念, 我们就能理解我们在分类中不得不遵循的规则。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我们把某些类似的 价值估计得远在其他类似之上;为什么我们要用残迹的、无用的器官,或生理上重要性 很小的器官:为什么在寻找一个群与另一个群的关系中我们立刻排弃同功的或适应的性 状,可是在同一群的范围内又用这些性状。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一切现存类型和绝灭类 型如何能够归入少数几个大纲里;同一纲的若干成员又怎样由最复杂的、放射状的亲缘 关系线连结在一起。我们大概永远不会解开任何一个纲的成员之间错综的亲缘关系纲; 但是,如果我们在观念中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而且不去祈求某种未知的创造计划,我们 就可以希望得到确实的虽然是缓慢的进步。
赫克尔教授(Prof.Hackel)最近在他的“普通形态学”(Generelle Morphologi e)和其他著作里,运用他的广博知识和才能来讨论他所谓的系统发生(phylogelly), 即一切生物的血统线。在描绘几个系统中,他主要依据胚胎的性状,但是也借助于同原 器官和残迹器官以及各种生物类型在地层里最初出现的连续时期。这样,他勇敢地走出 了伟大的第一步,并向我们表明今后应该如何处理分类。
形态学
我们看到同一纲的成员,不论它们的生活习性怎样,在一般体制设计上是彼此相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