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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成败录-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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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了在抗日中发挥自己的作用,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希望与执政的国民党和平相处。而蒋介石制造的“皖南事变”,把它们惊醒,促使小党派结成“民盟”。



第十一章一党专制与打压多党(11)



  “皖南事变”使各民主党派进一步看清蒋介石消灭异己的独裁本质,其对待政见不同的党派采取如此卑劣、凶残的手段,使一切善良的人们不寒而栗。各小党派及中间派,对国民党、蒋介石大为失望,他们认为“皖南事变不仅是国共两党问题,而且是民众与反动派势力斗争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各中间党派深深感到自己人少,势孤力单,既无力促使国民党实施民主政治,也无力在国共两党之间发挥调解缓冲的作用,而且面对国民党恃强凌弱的霸道政治,感到自身前途岌岌可危。当时,梁漱溟、黄炎培在国共两党之间调停,未见成效,有些自卑感。
  在这样的背景下,救国会的沈钧儒、邹韬奋、章乃器和第三党的章伯钧、国家社会党罗隆基、中国青年党左舜生等、中华职业教育社的黄炎培等、乡村建设派的梁漱溟、及无党派人士张澜等人,在重庆多次秘密集会,“三党三派”的领导人商讨加强中间派组织,建议组织第三者性质的政治同盟。关于组织政治同盟的目的,黄炎培指出,大家不应该妄自菲薄,而应当自觉地负起大局的责任,“吾辈调解国共,必须有第三者的明确立场和主张。”
  1941年3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会在重庆秘密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政纲、宣言和简单,产生了中央领导机构,黄炎培为中央常委会主席。民主政团同盟,基本上是团体会员,由三党三派为主的多党派组成的联合体,是一个阶级联盟性质的党派。各小党派结成“民盟”,增强了政治影响力,“是民主运动的生力军”。
  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在国民党统治区没有合法地位,继续受到国民党的排斥与打压。而共产党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梁漱溟在香港正式出版《光明日报》,发表“启事”宣告民盟成立,不久《光明日报》成为民盟的中央机关报。国民党政府对民主政团同盟不能容忍,勾结香港英国当局搜查《光明日报》社及其工作人员的住宅。
  当梁漱溟在香港筹备《光明日报》的时候,中共驻香港办事处给予了具体帮助支持,周恩来在重庆,与民盟领导人商谈国是,对他们予以政治上的帮助。民盟对中共也给予很大支持。当国民党当局拼命攻击中共联合政府的主张、极力丑化敌后抗日根据地时,黄炎培、章伯钧、左舜生等人冒着风险,亲赴延安考察,与中共领导人毛泽东进行开诚布公的会谈,对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对延安有了深刻的了解,黄炎培秉笔直书所见所闻,出版了《延安归来》一书,他得出的结论:“中共朋友最可宝贵的精神,倒是不断地要好,不断地求进步,这种精神充分发挥出来,前途希望是无限的。”“延安五日,益增我中国共产党的敬仰。”他们客观公正地反映在延安的观感,在消除人们因国民党当局的误导产生的偏见起了很好的作用。
  蒋介石制造“千古奇冤”,本想削弱共产党的力量,吓唬不满意其奉行的错误内外政策者,却事与愿违,“皖南事变”成了重要的政治分水岭,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中间势力的政治天秤倾向共产党。
  抗战胜利后,中间党派重新燃起建立真正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希望,蒋介石撕毁旧政治协商会议的协议,使它们的希望破灭。
  1946年1月,根据国共两党重庆谈判达成的协定,在重庆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青年党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共38人,历时22天。在主张和平反对内战、主张民主反对国民党一党专制这些基本问题上,以民盟为代表的中间派同中共有很多共同点,中共代表与它们事先协商,共同行动,克服国民党的严重干扰,使会议达成了《政府组织案》、《国民大会案》、《军事问题案》、《宪法草案》等五项协议。政协协议规定,改组国民党一党政府,成立政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务机关,委员的一半由国民党以外的人士担任。改组后的政府作为结束国民党的“训政”到实施宪政的过渡时期的政府,负有召集国民大会以制定宪法的任务。会议通过的宪法草案规定,立法院为相当于议会的最高国家立法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并对立法院负责;立法院对行政院全体不信任时,行政院或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中央政权的这种体制,相当于英国或法国的议会制和内阁制。这对于蒋介石的独裁政体是一种限制。
  政协协定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间党派政治主张,有利于冲破蒋介石独裁统治和实行民主政治,有利于和平建国,因而在相当程度上有利于人民,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它激起了中间党派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发展资本主义的希望,使他们感到成为振奋。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成为国民党统治区很多人衡量是非的重要标志:谁反对政协路线,谁就不得人心;谁要破坏政协路线,谁就不得人心。
  在政协闭幕会议上,蒋介石致闭幕词说,会议通过的各项协议,我敢代表政府先行声明,政府必须十分尊重,一俟完成协定手续以后,即当分别照案实行。今后中正无论在朝在野,均必本着公民应尽的责任,忠实的坚决的遵守本会议一切的决议。他的话说得很动听,实际上,却对政协的结果非常不满。2月,在南京军事会议上,他说,共产党野心很大,要使国民党失败,以便在全国实现苏维埃制度。陈果夫也说“中国实行多党政治,照现在党、政、军未健全之际,颇有踏覆辙之可能。”



第十一章一党专制与打压多党(12)



  蒋介石背信弃义,撕毁停战协议和政协协议,发动了全面内战。1946年11月,一手包办的“国民大会”,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违背了政协协议关于联合政府责任制的原则,恢复了“五五宪章”中的总统独裁制,它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制的国家制度。
  蒋介石宣布民盟等民主党派为非法,把各民主党派“逼上梁山”。
  蒋介石违背人民意愿,发动新的内战,违背民主潮流,执意独裁,把自己摆在与全国人民为敌的位置。在全面内战爆发在即,民盟发表声明坚决反对内战,说,谁挑起内战,谁就是人民公敌,全国共讨之。蒋介石撕毁协议,发动内战,把自己摆在与人民为敌的地位,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坚决反对他们的倒行逆施。
  1947年7月,蒋介石提出《戡乱总动员令》。不仅中共早已被称作“匪”处于被屠杀的地位,而且各民主党派也被定为是非法的政党。蒋介石亲自在南京召集各地特务头子举行秘密会议,布置对包括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在内的爱国民主人士的大规模迫害,民盟被迫宣布解散,各民主党派也被列入取缔的范围,被迫转入地下。
  物极必反,各民主党派并没有屈服于蒋介石的暴力,投入为“打倒蒋介石”而斗争的行列1947年11月,国民党民主派在香港召开联合代表大会,成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此后,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学社、台盟等相继开会或通过其他形式表态,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它们的代表人物应中共的邀请,陆续到解放区,后来到北平,参与了筹建新中国,参加了没有反动派参加的新政治协商会议,与中共一起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它们与中共的合作,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基础。
  评 析:
  民主革命时期,在蒋介石叛变革命后,中国有三大政治力量,一是国民党及其代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二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劳动者及其处于下层地位的知识分子;三是以中间阶级为主体的中间势力,各民主党派主要代表中间阶级的主张与政治要求。各民主党派都是比较小的党,但他们中所云集的是知识精英,并且在中间势力尤其是中间阶级中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他们在国共两党的博弈中,常常能够可以扮演重要的角色。
  蒋介石无视各民主党派,依仗国民党的执政地位,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甚至妄想将它们置于死地,结果把各民主党派“逼上梁山”,使自己失去了中间阶级的支持。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从政治伦理角度说,是不道德的,从政党制度角度说,是违背潮流的,一个不道德、违背历史潮流的统治集团,终究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第十二章治国与治党(1)



  蒋介石把国民党领上了执政党地位,他依托这个党,在中国政坛上,纵横捭阖,一人独尊,在大陆风光了数十年。
  他视党如命,在他几起几落时,政权有过暂时的让渡,可党权、军权紧紧在握,不让给他人。他也看重党的建设,但基本上不是用现代政党理念与方式治党。从某种意义上说,蒋介石的权术影响与改造了国民党。
  以党治国,一党专制,且以权术作为治党的主要机制,使国民党在堕落中死亡。
  以党治国,政体难顺
  在蒋介石和国民党官方用语中,“党国”是使用频率最多的词语之一。在他们的意识里,国家是国民党一党的,国民党即是国家和政府的代名词,以党治国,一党专制,天经地义。
  事 例:
  以党治国发轫于“训政”之初。蒋介石的所谓“训政”,就是要由国民党来训练人民行使政权,实际上就是国民党一党专制,以党治国。在“训政”伊始,蒋介石强调,必须“以党治国”,各社会团体,“一定要养成党化、军队化”,完全听命于国民党。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常委会通过的《训政纲领》,把国民党法定为最高训政者,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法定为最高权力的决策机构,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定为指导全国实行训政、监督指导国民政府重大政务施行的机构。1931年,在蒋介石包办下召开的“国民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这个《约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确立了以党治国的法理。
  1943年,国民政府改制,在形式上有些细微变化,但国民党以党治国的原则没有改。国民政府委员、五院正副院长、国民政府主席都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国民政府主席不是对全国人民或全国人民选出来的代议机关负责,而只是对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国民政府便是国民党的政府。
  蒋介石撕毁政协协议后,1946年年底,国民党单独召开“国民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宣布训政时期结束,宪政时期开始。作为国民党执政通过的第一部正式宪法,比较全面地规定了国体、政体、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和基本国策,在形式上也确定了一些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的条文,但这部宪法的基本内容与精神并非民主政治制度,以党治国、一党专制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
  以党治国,实质上是一党独权,越俎代庖,以党代政,弊端不少,加上,蒋介石在实际操作中,加进权术色彩,使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政制很不顺畅。
  在权力配置上,高度垄断,个人独裁。在训政时期,国民党独揽大权,政务包办,蒋介石独裁;在宣布进行所谓“宪政时期”后,虽有两个御用小党分享一点残羹剩菜,也只不过是装饰而已,基本政治格局依然如故。
  训政初期,国民政府主席一职,《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主席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国民政府接见外使,并前行或参与国际典礼”,同时兼任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1928年,他当上国民政府主席后,不满足组织法规定给主席的象征性权力,为了进一步扩大主席的权力,1931年6月召开的国民党五中全会,应他的要求通过修改了《政府组织法》,这个《组织法》规定,主席不仅有公布一切法律、命令的权力,而且还有不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直接提请国民政府任免五院正副院长、陆海空军正副司令及直属国民政府各部会和五院各部长的权力。后来由于派系之争,他居于下风,于12月辞去副主席职务,由林森担任国民政府主席,为了使自己手中的权力不因此而丧失,蒋介石在辞去主席职务的前两天,便授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又将主席权力大大削减。1943年8月,林森病死后,蒋介石又由此代理主席,到担任主席,同年9月,又把国民政府组织法改过来,恢复了原来主席的职权。
  蒋介石揽权成癖,非集权于一身不可。1943年国民政府改制的核心,是使国民政府主席不仅能“负实际政治责任”,而且可以肆意集权,实行独裁。主席对外代表国家,对内兼陆海空军大元帅,提名五院正副院长,并使掌握国家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等五种权力的五院正副院长对他负责;主席任期三年,但可无限期地连选连任,只对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而国民党总裁就是他,他可谓“君临一切”,把大权全置于自己手中或控掌之下。他还兼任了数不清的职务,国民参政会副主席团副主席、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联合办事总处主任、中央军官学校校长、“新生活运动”委员会董事长、中央设计局总裁,等等,头衔之多、权力之大,空前绝后。
  在政制组织机构的职能上,始终没有理顺。政制机构的设置,还是孙中山提出的“五院”制,背离“五权”分立、权力制衡的原则,而是实行“五院分治”,由主席统揽。最初之所以要设“五院”,一个重要原因是适应政治利益再分配的需要,因为那时“有功的人物至众,唯有庞大的五院政府才能够容纳他们”。只有设立平行的五院,才能调和彼此之间的利益。难怪一个外国记者当时称,国民党实行五院制的政制,是“兄弟间的分赃协定”。



第十二章治国与治党(2)



  五院制国民政府组织,大体上分为三个层次,即:国民政府本身,即主席、国务会议、辅助和直属机构;五院,即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五院各部会。五院制国民政府概括起来,就是国民政府总揽“治权”,五院分别执行“治权”。以后,也有多次大的变化,政制始终没有理顺,在五院与国民政府本身,五院院长与政府主席(后为总统)之间的职权划分,变来变去,没有定制,当然万变不离其宗,一切变动都服从于蒋介石独裁。
  在机构设置上,照顾利益关系,因人而变,叠床架屋,人浮于事。除了上述三层次,定编设员外,还设置了很多辅助于机构,尤其是蒋介石的即兴之作不少,这样的运动那样的中心,层出不穷,随之而来的临时机构增设,由蒋介石“钦定”即可,到了抗战后期,尤其是解放战争时期,机构膨胀,人浮于事,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庞大的行政费用开支,不堪重负,这是当时通货膨胀的重要诱因之一。
  在权力运作方式上,特务政治介入,把权力的使用异化为暴政。以党治国,一党专制,人民没有民主可言;而且低效无能的政府不仅不能给人民带来福祉,反而搜刮民脂民膏,人民群众不堪重负,常用各种形式表示不满与反抗。蒋介石独裁,也在国民党内树敌众多,常有分庭抗礼之举。为了维护国民党的统治和自己的独裁,蒋介石建立了庞大的特务机构,分两大系统,即“中统”和“军统”。这两个特务机构在活动范围、行动方式和机构设置上有所不同,但都听命于蒋介石。军统特务的头子是戴笠,军统特务要员沈醉后来说:“戴笠是佩在身边的一把犀利的匕首,也是最善于窥伺主子意图,最博得蒋介石欢心的一条忠实、凶恶的走狗。”
  受蒋介石指使的特务组织,为了达到他的政治目的,绑架,暗杀其政敌,屡见不鲜;肆意逮捕、杀害共产党员和其他革命者、革命群众,杀人如麻;压制民主,镇压民众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制造一个又一个的流血惨案,罪恶屡屡,罄竹难书。高压政治,压而难服,国民党置政权于与人民为敌的地位。
  评 析:
  以党治国开始于国民党“训政”之初。这是与民主政治完全背离的治国方略,弊端种种,从国民党执政地位自身考察,最大的弊端就是以党治国,导致政体不顺,在权力配置上,高度垄断,个人独裁,所谓民主集中制只是闪烁其词的空话、假话,这是导致国民党政坛纷争不断,没有多大内聚力的体制性的原因;在政制组织机构的职能上,难以理顺,朝定夕改,规制失范;在权力运作方式上,特务政治介入,把权力的使用异化为暴政。
  而紊乱的政制,使蒋介石的权术有了用武之地,他的确获得了很多很多。然而,1949年,在国民党腐朽政权即将倾覆之际,他玩弄“下台”的把戏,以愚弄“天下”,挽救失败的命运时,却再也不灵了。覆巢之下无完丸,蒋介石在大陆的一切政治权力与其“党国”一起被砸得粉碎。
  阉割“主义”,党魂不存
  蒋介石提出,要唤醒党魂。他自诩为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忠实信徒,要把国民党建设成真正的三民主义的党。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的《宣言》提出“从组织与理论上建设真正的三民主义的中国国民党”的党建目标。不过他所说的三民主义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尤其是与他的新三民主义风马牛不相及。阉割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党魂荡然无存。
  事 例: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是与进俱增的革命理论。1905年,在创建同盟会期间,他第一次把自己的政治主张概括为三民主义,说:“余维欧美之进化,凡以三大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主。”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经历了争民族独立、争民权解放、争民生幸福的三个阶段,“是三大主义皆基本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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