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中国人的精神-第3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般人都承认,对于一切错误行为,只有两种途径可以加以有效的控制,那就是法律和公众舆论。但是对于在中国的传教士,那些被允许带着itatus(我称之为中国的“社会弃民”)四处游荡的人,他们的眼中却没有法律,因为他们的领事远在天边,而中国人对之又没有直接审判权。同时,他们也不害怕中国的公众舆论,因为他们只同那些中国弃民,即他们的皈依者们接触,很少有人主动地接触普通中国民众。
  


为吾国吾民争辩书(4)


  因此,我以为在那些中国人甚至于目前的那些骚乱者受到谴责之前,应该揭示这样一个事实,即:那些缺少所谓一般人都必需的两种基本约束力的传教士们,是能够堕落无恶不作的地步的。他们出于对那些中国弃民也就是他们的皈依者的偏心,出于他们自己对于“圣洁”的“高见”,能够对他们生活于其中的中国人表现得蛮横而放肆,到处插手中国社会事务或对中国老百姓施以小小的暴虐行经。如果有人怀疑就其主体而言,传教士们会做出这些事情来,那么请他去看一看并记下这些人不仅在有关中国人的问题上,而且在只与外国人有关的问题上,“无论何时涉及到传教士自身的事情与私利时,他们在报纸上所发表的言论以及其所持之共同论调和精神”。因此,我说,在中国人受到外国公众舆论的道德谴责之前,请拿出证据来说明这些骚乱不是日积月累的侮辱和伤害所激起的愤慨的总爆发。至于那些关于婴儿及其被挖出的眼珠的骇人传闻,其实不过是点燃这场随时可燃的烈焰的导火索罢了(见1879年爆发的福州乌石山教案的相关报道(15))。
  上述这些原因,我认为就是中国民众对于传教士存在于中国的事实持强烈不满的真正原因。至于我称之为“来自欧美的失业的专职人员”这一阶层,他们可以带着中国的弃民在中国的土地上自行其事、无所约束。除了他们身上的纯粹的圣职之外,没有什么是他们不敢侮辱、伤害的,这样的事实让我不得不在此再次强调,这就是中国民众憎恶外国人的根源——它与我在本文第二节(即“智识启蒙”部分)谈到的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憎恨外国人的根源有所不同。这样,传教士就对中国人憎恨外国人仅有的两个深层原因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基督教传教士在华传教给中国带来的所有灾难,都可以从一个丑恶而凶暴的史实中管窥全豹。这个事实就是我称之为“在华基督教传教团教导出的中国弃民的叛乱”的太平天国叛乱。正是这一暴乱,改变了我们曾经喜爱并自豪地称之为“花国”(FlowerlyLand)(16)的本来面目,就像将一个如花似玉、面带微笑的少女变成一个形容枯槁、憔悴不堪的老妇人一样。
  下面,我长话短说,想简单地谈谈传教土在中国的存在为何对于外国的利益也是一种危害。在此,我只需请求所有明智的外国人想一想一个资深外国驻华领事曾对我说过的话:“对于中国人持久的伤害,最终也要伤害到外国人。”因此,如果我所做的关于传教土在中国不是行善而实在伤害了中国人的说明有可信之处,那么传教士在中国的存在也就必然是对外国人的伤害了。我曾说过,传教士对中国人憎恶外国人负有责任。现在,毫无疑问的是,中国人的这种憎恨对于外国人不可能有什么好处。面对今日中国的这种危急现状,我坚持认为,此种憎恨已使外国人在华的巨大商业利益和其他利益面临着大大受损的威胁。一切愚蠢和感情用事的憎恨当然应当制止,但那种归根结蒂是正义情绪的憎恨,我相信再多的炮弹也摧毁不了它,那些试图如此行事的人将只能造成混乱,并以伤害他们自己而告终。
  现在,传教士们正叫嚷要以炮舰镇压中国人,并试图引导外国公众相信,那些请求外国人在这些教案中不要以炮舰相威胁的官员们不过是出于自私的目的。但我想,那些了解人民脾气的人应当告诉外国公众,外国炮舰为所谓“传教事业”所发出的第一炮,就将成为一场战争的标志,不是与中国政府的对抗——正如我们迄今为止所经历的对外战争那样——而是一场反对中国人民的战争。传教士们已经在以大声“鸦片战争”相恐吓,但他们应称之为一场“传教战争”。我们现在正饱受这样一场战争的折磨——除非能有一些公正无私、有足够的常识,并富有正义感的外国人挺身而出,否则,要阻止这场战争是不可能的。因此,凭着这种常识和正义感,我要说,为了中外人民的共同利益,我极力请求外国政府着手解决中国的传教问题——即便不将其完全撤离,起码也应该对他们做某些限制。我想请问列国政府,这样一种时机是否还没有到来?对于此种传教计划,我已经证明,它不过是救济来自欧美诸国的失业专职人员的一种毫无价值的慈善计划罢了。
  


为吾国吾民争辩书(5)


  现在,我讲出了多年来反复沉思的话,这些话鉴于我个人和其他更深刻的考虑,我一直犹豫未曾出口,不过现在都讲出来了——SohilfmirGott:ichkannniehtanders.(17)(吾岂好辩哉,吾不得已也。)
  一个中国人又及:以上所述,我把新教教会与天主教会的活动等量齐观,并为一谈。然而,如果不在此附上引自埃里松伯爵先生(ted’Herisson)所著《一位译员在中国的日记》一书中的这个片断,我将有失公正,也不便于人们了解真相的来龙去脉。对于这个富有狂热的爱国精神的伯爵,我可以在此指出,他是那个统帅法军、与英国人一道进占北京的法国将军的译员和机要秘书——这位伯爵先生说:“如果在此不提醒人们注意我们在中国所看到的基督教传教士在战争中起了多么大的协助作用,那么我就缺乏正义感,也没有尊重事实。耶稣会士所呈献给将军的一切情报以及说明情报的准确性的文件,无论是关于我们必经的那些省份的资源的情报,还是关于我们将要在前面碰到的部队人数的情报,都是通过当地耶稣会士获得的——而他们也得通过为他们效劳的中国人来得到这些情报。秘密报告不仅要求对人和事有深入的了解,而且要求提供报告者有真正的勇气,因为我们一旦离开这个国家,这些报告就会使他们受到中国人的可怕报复。耶稣会士在这个时期表现出了热烈的爱国主义和令人钦佩的忠诚。”
  现在,我请求每一个外国人说说看——无论他是法国人,英国人还是德国人,中国人民以他们所具有的力量,Ecrasezlleinffame(消灭邪恶者),猛烈地打击怀有这样一种patriotismeardent(爱国主义狂热)的人——就像他们现在所做的那样,在道德上是否还有什么不对的?
  


为了中国的善治(1)


  箴言
  当我们在黑暗之中摸索时,正如我们必须在东方所做的那样,最好的道路就是公正行事。
  ——戈登将军
  我认为,现在对列强在中国推行的现行政策加以检讨,不仅有必要,而且时机已经成熟。在这里我只想再次申明,我写这些东西完全是出于自己的责任心,并愿单独对自己的观点负责。
  一、精神和态度
  目前,如果想使中国问题得到稳妥的解决,首要的前提是,列强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他们对中国政府及官员采取的政策以及相关指导精神与态度。有位名叫豪斯(E。H。House)的先生,在《日本邮报》上发表文章,在谈到西方各国对日本的政策时,他在文章里这样写道:“外国人炮制了一种说法:即认定日本的政策乃是一个虚饰和欺骗的迷宫。对于日本的任何行动,外国人都无法理解,因而认为它必然是其深藏不露、无所不包的欺骗计划的一部分。这实在是荒谬透顶。但多年以来这种猜忌却构成了欧洲外交的基础。”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这也是以往外国列强在与中国交往过程中所有灾祸的根源(fonsetorige)。正是这种到处扩散的猜疑精神,感染了每一个外国使臣,特别是英国使臣,使他们头脑里滋生了一种“黄疸性偏见”——致使他们在中国无论看到什么,都觉得是黄颜色的。
  我写这些东西,并非只是企图为中国人辩护,而是为了真理。我不同意那种认为中国人在与外国人打交道的时候绝对缺乏坦率胸怀的说法,其理由将是人所共知的。俄国前驻华公使喀西尼(18)伯爵近来指明:“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而英国人和德国人,一般说来则不太懂得礼貌。”
  实际的情况是,很多在中国的外国人往往显得蛮不讲理、急躁易怒,而中国人则表现得彬彬有礼,颇有涵养。当你向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中国人提出一个无理要求时,他不可能直接说“不行”——他与生俱来的礼貌将促使他委婉拒绝,抑或他会敷衍一下,并给你一个有条件的“可以”。已故的曾国藩侯爵,在1860年写给一个朋友的信(即《洋务尺牍》)中曾说:“若你碰到外国人当着你的面蛮横无礼地大放厥词,你最好的办法就是憨笑装傻,仿佛你不懂他在说什么。”赫德爵士曾经对伊藤(博文)侯爵(19)谈到与中国人打交道的原则,他的结论是“宁弯毋折”。因此,在处理外国人提出的无理要求时,有教养的中国人通常会使用不失礼貌的敷衍和搪塞。自古以来,中国统治者在对付外国人蛮横的暴力行为会使用这样一种武器——在汉语里它被称为“羁縻”,翟理斯博士译作“tohalter”(即给……套上笼套)(20)。事实上,当你遇上一头狂暴发疯的公牛时,同它讲道理是没有用的,你惟一能做的就是,要像西部牛仔那样用笼套把它套起来!
  下面,窦纳乐(21)爵士将为我们解释中国语境下“羁縻”二字的含义——
  1900年9月20日,他在致索尔兹伯里勋爵的电报中说道,“为了设法推迟或延缓进攻,我们让中国人沉溺在这样一种信念之中,即让他们感到,我们有机会将自身置于他们的仁慈与恩惠之下,其途径是——中国人护送我们到天津。……我们所做的,原则上是既不接受,也不拒绝,而是提出更多的具体要求,以为日后的最终决议做好准备,并以此赢得时间。”
  窦纳乐爵士在谴责中国人不守信用、背信弃义的同时,似乎没有意识到在他对中国人所施的诡计和实实在在的背信弃义行为中,是否存在任何道德上的过失,这实在让人感到奇怪。或许我应该说,正是中国人的“背信弃义”的行为,将窦纳乐爵士置于这样一种“两难”境地,并使得他不得不那样行事。然而,毫无疑问的是,几乎在所有情况下,有关事情真相的说法可以反过来——我想,逼迫中国人不得不那样行事的力量,也许更为强大。
  


为了中国的善治(2)


  接着,我们退一步,看看外国人对于中国人行事方法的猜忌是否有某种恰当的理由。在此,我想有必要强调的是,就与目前这场灾祸有直接关联的帝国政府而言——从我在总督衙门的地位而轻易得到的有关电报和国书消息来看,没有一点事实或根据可以指责中国政府背信弃义。这里,我想再次引用豪斯先生过去谈及对日外交关系时所说的话——它用在这儿也是很合适的:当时有声明说,鉴于目前的困境,应该做出大的让步,还说外国公使们的猜忌并非不合情理。针对这一声明,豪斯先生诘问道:“外国人对于那种困境、那种使日本人痛苦焦灼的忧虑和频繁爆发的严重危机,可曾做过任何退步吗?……江户的官员们具备了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所能具备的坦率和正直,他们几乎像孩子一样的天真、率直。他们再三地毫无遮掩地将麻烦摆在对方面前,对敌手亦绝无防范之心。然而,他们所得到的只是傲慢无理的拒绝,并继而遭受新的侮辱。”
  在此,如果将日本人换成中国人,江户换成北京,人们将认为豪斯所写的正是去年夏天发生在中国的事变,而不是40年前发生在日本的事情。的确,任何公正无私的人,只要仔细阅读一下皇太后陛下下达过的相关谕令和其他国家公文,(22)就会感到豪斯先生所做的评论是多么恰当。
  接下来,我们且举一例,在这里,帝国政府那毋庸置疑的绝对坦率,亦可见一斑。在6月3日发给中国驻外使臣的谕令中,帝国政府指示他们,要将政府的困难毫无保留地向列强陈述。谕令中说:“我们此刻仍严令驻军统领一如既往地保护使馆,惟力是视。”可见,帝国政府并没有想要对外国政府隐瞒公使馆的危险处境——它甚至没有笼统地说“我们已经命令保护使馆”,而是充分明示这种保护乃是绝对而不惜一切代价的。事实上,它以一种毋庸置疑的绝对坦率说明,这是一种尽可能而为之的竭力保护。(23)
  二、关键问题之所在
  以上,我们论及西方列强对待中国政府的政策所基于的精神和态度。下面,我们再来讨论中国难题中的关键问题,这一关键问题是:当西方列强要求中国尽一个独立君主国的责任的时候,他们在对待中国时,丝毫没有做出努力去承认、尊重该国政府的权利,以使其能够独自尽其义务并履行独立统治之责。
  赫德爵士以其爱尔兰式的慷慨风度建议取消治外法权。从原则上讲,他这一见解——对于任何有政治头脑的人来说——都是无可置喙的。但在这里我们应坦率地承认,在目前的局势下,要废除列强的治外法权,是不现实的。歌德曾说:“世上有两种和平的力量:公道与常识(esgiebtzweifriedlicheGewalten:dasRechtu.dieSchickliehkeit)。”我认为赫德爵士的提议是公正的,但缺乏常识。
  然而,如果说现在废除治外法权还不现实,那么,千方百计将其恶劣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则是公正与可能的。治外法权是一个怪胎,它已经对中国的善治事业产生了严重危害。但是,列强政府不仅没有设法去缓解这一政治怪胎的恶劣影响,甚至还允许他们的在华代理人将一个更坏的怪胎引狼入室,并美其名曰“治内法权”(in…territoriality)。显然,清帝国政府对外国人没有裁判权,然而,贪得无欲的列强甚至还企图允许其代理人否认帝国政府对于中国国民所享有的裁判权!人们公正地谴责传教士干涉了诉讼,因而侵犯了中国地方官对于国民的裁判权。但当英国公使蛮横地要求中国政府解除四川总督的职务时,他也正在干涉中国的诉讼,并且仅仅只是出于一种极度恐惧的动机。
  


为了中国的善治(3)


  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仅侵犯了地方官对中国臣民的裁判权,而且侵犯了那至高无上的君权,即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天子对于臣下的权威。当然,如果一个总督对外国人做错了事,是可以亦应当予以惩罚的,但这种惩罚必须经由君主的权威,并依照帝国自身的法律来施行。
  这一原则,从最近的惩罚问题(指惩办“庚子事变”祸首)中,能够得到最好的说明。美国国务卿是惟一一个似乎对此有所识见的人。下面,请允许我完全用外国人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
  去年夏天,北京的帝国军队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便围攻了外国使馆,因而严重地践踏了“文明世界”的国际法。清帝国政府此举不单单是意欲与列强断交并抛弃其在华代理人,而是对列强宣战。由于中国和列强之间事实上处在一种战争状态,所以,当中国紧接着求和的时候,列强便有理由加以拒绝,因为他们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还没有得到满意的补偿。这种不公正待遇,就是使馆遭到围攻。列强要求清帝国政府绝对地放弃示意属下臣民围攻使馆的行为,并将此作为议和的前提条件,这是正确的和合理的。接着,我要谈的是前面提到过的那一原则。
  对于一场战争行动的责任,应该追究一个国家的责任,而非惩罚个人。如果帝国政府中的某些被认为犯有违反国际法的罪行,那么,列强的行动就是正当的。假若他们认为合适,可以行使现代战争中正常国家所拥有的报复权利,即抓住那些犯有实际罪的人,就地处决。(24)不过,这样一种处罚,是一种战争行为,而不同于司法上的处罚。
  若是由清帝国政府来处置罪犯,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对于列强来说,目前的问题是,在发生了围攻使馆这样的事情之后,他们是否还愿意承认中国政府的存在及其合法地位。如果列强决定对中国政府的存在不予承认,那么显然,其责任便是立即接管中国;但如果列强承认中国政府的存在,显然,正如他们做过的那样,那么他们就该约束自己,去尊重清帝国政府对中国国民享有的惟一且绝对的裁判权。
  现在,一旦战争局面形成,争执中的正确与错误诸因素就立刻合二为一,它已不是某个中国人与外国列强之间的争执,而是中华民族与外国列强之间的争斗。就与列强有关的惩罚而言,战争及其结果本身便是一种惩罚。清帝国政府对于列强所应该做的,乃是绝对地制止围攻使馆的行动并否定其合法性,一旦帝国政府做到这一点——那么,所有对这一围攻行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就成了罪犯——不是作为对立方的列强所想亲手惩处的战争罪犯,而是冒犯君主权威、危害帝国和平与安全的司法罪犯,这也意味着所有这些人都应该给予处罚。但是,只要中国还被承认为一个独立的君主国,对于中国国民——上至国家大臣下至平民百姓的惩罚,便只有君主拥有着惟一的权威并有权依照帝国的法律来执行。(25)
  


为了中国的善治(4)


  以上,是我完全按照外国人的观点特意假定的情形,即错误完全在于中国方面,但实际上,围攻公使馆只不过是使馆卫兵与北京民众之间一场吵闹(fracas)的结果,其中,有中国士兵参与进来助威。这场事变的可悲之处在于,外国使臣以及那些无辜的、无依无靠的妇女和儿童也被卷入进来。事实上,这就是清帝国政府方面最终所持的观点。7月14日,当彼此一旦可以沟通,中国大臣就郑重其事地看望了外国公使们,并建议“将他们、他们的家属及所有属员转移到总理衙门,不准带一个卫兵。”这一动议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