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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芬的母亲较热情,虽然或许也有些害羞。我的印象是她大部分精力花在管这幢房子、管孩子,这是因为史蒂芬的父亲经常到海外旅行。
我在那里总是受到欢迎;我数不清我们在彼此家里吃了多少顿正餐。这些都是即兴的事,我们不需要邀请。我们也许一起放学回家然后热衷于交谈,以至决定不愿回家。
史蒂芬的母亲比我母亲烧莱更会花样翻新,这对我来说也是有趣的。我清楚记得第一次吃到烩饭的情景,现在这并没什么稀罕,但是那时候我从未吃过。
伊莎贝尔·霍金
我们早先有一辆马戏车,放在奥斯明顿磨坊的牧场。虽然我们买的时候嫌它到处都是臭虫,但它很漂亮。它有双层表皮,所有臭虫都躲在夹层之间。可是我们把它喷药消毒过,从此就再也没有臭虫了。
我们把它放在牧场,还用一顶巨大的军用帐篷罩住,有好几年我们几乎所有假日都在那里度过。孩子们在那里非常快乐,我们只要走一百码就可以到石头很多的海滩去。
我们对野外活动上瘾到如此程度,甚至在1953年女皇加冕那天还把孩子带到马戏车那边去。他们显然从此不能谅解此事。因为当其他人都到街上聚会狂欢时,他们这一次举国欢腾的经验却被剥夺了。我们向来不擅长聚会狂欢之类的事。当我丈夫说:〃快点,现在要去海滩!〃时,玛丽说她正在收听收音机中加冕的消息。
孩子们就只好违背了他们自己的意愿,被迫到野外去。
我们通常是开一辆计程车去那里,我们买了一辆伦敦计程车来代步;这是在市面上买得到车子之前的事。我们买的是二手车,并把一张桌子放在当中,两个孩子坐这边,另两个孩子坐那边,他们可以玩牌。他们在路途中做什么都可以。
约翰·马克连纳汉
那时候,我们用霍金家的车子作过多次远足。这是一辆伦敦的计程车,非常破旧的战后计程车。我们有一回穿过开阔的原野到少女城堡航海,史蒂芬母亲在前面驾车,而包括我在内的三四个小孩在后头越过这辆敞篷计程车顶向外眺望。前面没有罩,而后面的罩被折叠起来,所以我们完全暴露在外。车子以非常接近极限大约四十英里的速度向前飞奔。
我觉得,这个家庭就是会做那些古怪的事。我们没有小轿车。那时候大多数英国人都没有,除了非常富裕的人以外。而拥有一辆破破烂烂的旧伦敦出租车更显得与众不同。
玛丽·霍金
史蒂芬沉缅于书本给我留下了非常清晰的印象。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书,在身边还放了一筒饼干。你不会引起他的注意。他完全被书吸引住了,而饼干也就不知不觉地光了……我想,当他从书中抬起头来时一定会非常惊讶地发现,饼干已被吃光了!
伊莎贝尔·霍金
他甚至从很小的时候起,如果对某种东西有兴趣,就会百分之百地专注。我记得有一次,他坐上他农村亲戚的拖拉机或是某种农耕机研究零件构造时,其他孩子真的爬到他的头上,而他根本就毫无感觉。
迈可·邱吉尔
1957年迈可·邱吉尔在圣阿尔班斯学校遇到史蒂芬·霍金。当邱吉尔在牛津学艺术时这两个人失去联系,后来又恢复了友谊。现在邱吉尔离开伦敦的《独立报》的通讯员工作,成为一名自由记者。
我上三年级时才第一次见到他。他是班上最优秀的学生之一,是大约六至八个聪明学生中的一个,但他不是最顶尖的,他只是顶尖的学生中之一。他衣服散乱,衣领上有墨水印很容易相处,不过身体弱小。在洗澡时常被取笑,组队时常是最后一个被选上。但他毫不在乎,而且自我欣赏。
他讲话非常快,几乎是不连贯的。而且他有一种特别的语言,一种压缩词汇的讲话方式,有时颇有创意。我记得有一回他把〃侧影轮廓〃有趣地压缩成〃撕影〃。
伊莎贝尔·霍金
他十三岁时得了一种病,这可能和后来的病有关。我们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了。那时诊断是腺热;病征是一阵阵的轻微发烧并且持续了很长时间。然后他似乎痊愈了,但是否完全复原,我就不知道了。
玛丽·霍金
父亲擅长神学辩论,所以大家都习惯于争辩神学。真是一个又好又安全的课题。你不需要提出事实或者其他令人分心的东西。如果你沉迷辩论,你可以十分尽兴地争辩任何事情包括神学以及上帝存在与否。然后若有人感到厌烦或者《太空之旅》节目播出,或诸如此类,则辩论就中止了。
约翰·马克连纳汉
史蒂芬父亲有间温室。我们经常在那里玩烟火。不清楚配方是从何得来的,事后回想起来,其中有些非常危险。
我们曾经有过一位深受爱戴的、但又非常严肃的英文老师,他教我们莎士比亚的戏剧。四月一日我们中的一组人决定要使他不要像平时那么严肃。我们做好碘化钾,在过滤纸上干燥过后就成为雷管炸药。我们在他座椅的每一只椅脚下都放了一块,只要他进来一坐上就会爆炸。果然使他大吃一惊。我们还在他一转身就能看到的黑板位置写上从《第十二夜》摘录的诗句:〃难道你自以为,就因为你的德行,尘世上就不再有饮宴欢乐吗?〃
他轻松愉快地接受了这一场玩笑,上帝保佑他!
伊莎贝尔·霍金
烟火既稀罕又昂贵,所以他们从前自己制造。当然是在我丈夫完全控制之下,因此是很安全的,不过我还是不喜欢。
他们在小屋里制作,在十一月五日盖·福克斯日去放烟火。孩子们以这种方式学了不少化学知识,诸如你放不同的颜色就产生不同效应。而且烟火相当有效力,史蒂芬和他父亲都十分喜欢。
史蒂芬和他父亲还一起勘察测量。我想每一个人都应试试,因为这很切合实际又可以学理论,而且又可以欣赏美景。他们常到齐尔顿领地的爱文豪灯塔去。他们沿着其中的一条路走,并且到各处勘察测量,还一起作记录。
迈可·邱吉尔
我并没有把他当一回事,他只是一个聪明的小鬼头。当然是一位好朋友,但不是什么先知或对生命意义有伟大了解的人。有一天下午我们在他的房间里打发时间,那里的乱七八糟已成了笑柄,就像是疯狂科学家的房间。我们开始谈论生活和哲学等等。我自以为非常高明,所以就高谈阔论。
我忽然明白了,他是在鼓动我,使我愚弄自己。那是使人丧失信心的时刻。我觉得自己被大大轻视了一番。我觉得他在远处看着我并感到好笑。
我到这一刻才首次意识到,他是与众不同的,不仅是智慧、聪明、杰出、富有创见,而且是非比寻常。他无比自傲,如果这么讲也可以,一种知悉整个世界的自傲。
贝西尔·金
我们讨论生命自发产生的可能性。我想史蒂芬提出了一种看法不仅表明他思考过这问题,而且甚至计算出它的过程要多久。那时候我曾对我的朋友约翰·马克连纳汉说:〃我认为史蒂芬会成为非同寻常的能人。〃
约翰不同意。所以我们孩子气地用一包糖来打赌。而且,顺便提及,我断定我赌的已被证明是正确的,我应该得到报偿,但至今尚未得到。
约翰·马克连纳汉
我们三个人打了一个赌,其内容是我们之中没人会成大器,或者是其中有人会成材。我已记不清这赌的细节了。但是史蒂芬仍然坚持说,因为他出名了,而我还未送给他一包糖,所以我还欠他的。
甚至在事后回想起来也很难看出征兆。他从前就非同寻常,但是那时他的杰出才华在理论方面并不明显。但是我还记得一个故事,不知为什么我们讨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有一杯烫嘴的茶,先加牛奶还是后加牛奶使它凉得更快?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对付这个问题。但是对于史蒂芬而言这真是不费吹灰之力。他是这么论断的:任何热体都以和它的绝对温度四次方成比例的速率散发热量。所以史蒂芬说越迟用牛奶去稀释则冷却越快,所以你应该最后而不是最初加入牛奶。
玛丽·霍金
因为史蒂芬从十二岁以后就极其认真地玩游戏,所以我就放弃和他玩了。我们玩大富翁游戏。为了使游戏更复杂,首先在板上建了许多横贯铁路。大富翁游戏还不够变化多端,他最后玩一种叫做朝代的可怕游戏。我说过已经放弃跟他玩游戏,所以我没玩过这游戏。就我所知,这种游戏会永远进行下去,因为没法结束它。
伊莎贝尔·霍金
就我旁观,这游戏几乎取代了他的日常生活。它要花好多好多个钟头。我认为是极可怕的游戏。很难想象有人能如此入迷。但是史蒂芬的思想总是很复杂,我觉得这游戏能吸引住他的原因就是它的复杂性。
约翰·马克连纳汉
史蒂芬对发明复杂游戏非常在行。相形之下,大富翁只是小孩子的玩艺儿。这些游戏在一块大硬纸板上玩,这纸板约三英尺乘二英尺多一些并分隔成许多半英寸见方的方格。它们多半是规则复杂的战争游戏,按照投骰结果来规定你能走多远。普通一次游戏至少要花四到五个小时,有些甚至要花一个星期分成好几次来玩。
迈可·邱吉尔
他喜欢设计规则。他最大的成就是一种费时的游戏,大家围着桌子投骰,要花整个晚上才能得到结果。这是一种迷宫。他喜爱这样的事实,他创造了一个世界然后又创造了统治这世界的定律。他也爱使我们服从那些定律,并对此洋洋得意。
伊莎贝尔·霍金
我想他们是在上五年级的时候制造电脑。肯定是五年级,因为他们上了六年级以后就都太忙了。我记得他们一共有六个人。这是1957到1958年的事,电脑发展的初期。他们用了大量零件,譬如钟的内部零件等等。而且这电脑真能回答问题。我们所有人都去学校参观。它造成了一阵轰动。只要你问正确的问题,多半都能得到正确的答案。
这不只是史蒂芬的功劳,他的手向来不灵巧。他会是在背后出主意的人,也许不止他一人在出主意。我想手很巧的约翰·马克连纳汉做了很多实际工作。不管怎么样,他们共同分工合作。
约翰·马克连纳汉
我记得,当我们制造这类电脑玩艺时,他能做较复杂的操作,但是有时我安排的事,他尝试了一下就回来说:〃我做不了这个。〃我的印象中他特别瘦长。可是我的一位大学朋友那时也是一样瘦,但他现在好好的。所以我想,史蒂芬的情形是神经和身体的习惯动作。
伊莎贝尔·霍金
他就读圣阿尔班斯学校最后一年时,我的丈夫找到一份科伦坡计划提供的差事,我们必须去印度。科学家和各种人才经由这个计划被送到印度及其他地区的研究所,和当地的人一道工作并交换知识等等。所以当法兰克得到任命后,除了史蒂芬,我们一家都跟着去。他在那一年得到A等成绩,我们认为他不应该离开。
珍娜·韩福瑞
当霍金一家去印度时,决定把史蒂芬留下和我们生活一年。我们有一栋大房子和一个大家庭,况且那时他不应该离开,不能说休学就休学,一年休学事关重大。他和我们一块住当然可以放心。
史蒂芬的动作相当笨拙。我记得他在擦净桌子后,推着一整车的餐具进厨房,撞上了什么东西使得整车东西都掉出来。大家全笑起来,但是在停顿了一下之后,史蒂芬笑得最大声。
但是他同时却是井井有条的:例如有一回他提议晚上跳苏格兰舞。我现在提醒你,这是一栋极寻常的房子,我们有许多空间和一间大厅。我们买了一些唱片和一本书教我们怎么跳,史蒂芬负责此事。他坚持大家要穿西装和打领带,因为他是孩子中最大的。他是全过程的总管。
我已记不得我们多久跳一次舞,但是大家的确非常快乐。史蒂芬对此非常认真,你知道那时他爱好跳舞。
伊莎贝尔·霍金
那期间大家和史蒂芬密切通信,我仍保存那些的信件。虽然史蒂芬随手丢弃信件,但是韩福瑞一家叫他保存信件。可惜我找不到史蒂芬写的信,我想由于他不太爱写信,所以他的信相当枯燥无趣。我想,他之所以回信是因为韩福瑞博士令他坐下,并对他说:〃你现在要给家里写信。〃
但是那一年他和韩福瑞一家过得很好,我们在印度也过得好极了。直到最后史蒂芬才和我们团聚,那时他已经通过了牛津考试而且得到了奖学金。
第二章
史蒂芬·霍金
我父亲希望我去研究医学,然而我觉得生物学太偏重描述而不是基础学科。我要学数学和物理,但是我父亲认为数学除了教书别无出路。所以他叫我学化学、物理,只学一点数学。
另一个反对数学的原因,是他希望我上他的母校牛津大学的大学学院,而那个时候该学院不教数学。1959年我如期到那里学物理。由于物理制约了整个宇宙的行为,所以我对物理最感兴趣。对我而言数学只不过是研究物理的工具而已。
我那年级其他大部分学生都在军队中服过役,所以他们的年龄大了许多。我在第一年和第二年有时候会觉得相当孤单,直到在牛律的第三年才真正地感到快乐。那时在牛律流行的态度是非常厌恶用功。你要不就是毫不费力得到优秀成绩,要不就接受自己能力太差干脆拿四等成绩。经由用功而得到好成绩则被当作灰人的行为,这是牛津词汇中最坏的诨名。
那时牛津物理课程的安排,使得大学很容易逃避用功。我上大学前考了一次,然后在牛津过了三年只在最后考一次毕业考。我有一次计算过,在牛津的三年中,我大约总共学习了一千小时,也就是平均每天一小时。我并不以那时的不用功为傲,我只不过是描述当时的想法而已,这就是我和大部分同学共同的态度:一种百般无聊的心态,而且觉得没有任何事情值得争取。
德瑞克·鲍尼
德瑞克·鲍尼是史蒂芬·霍金在大学学院时的四个物理学生之一;他离开牛津之后在伯里斯特尔大学作研究,现为离伦敦很近的埃萨克斯的圣十字学校校长。
我在大学学院的那一年共有四名学物理的:史蒂芬、高登·贝瑞、里查德·布雷安和我自己。我记得对史蒂芬的第一印象是,当高登和我在晚饭后到他屋子里找他时,他正坐在一箱啤酒前,慢慢要把那箱喝光。那时他才十七岁,当然不能合法上酒吧。因为他很年轻即上牛津,他比惯例早一年就参加了奖学金的考试,当时只是想见习一下。但是令学校惊异的是他通过了考试,因此他们决定接受他,同年十月他就上了牛津。
我认为那时我们没有人知道史蒂芬到底多聪明。直到第二年我们才发觉到这一点。我们在个人指导时被分成两对,这两对的进度完全相同。有一次四个人做同样的作业。我们被指定读《电磁学》第十章。这是由很特别的作者组合布里尼夫妇合写的。该章结尾附有十三个问题。我们的导师玻比·伯曼说:〃尽可能完成。〃
我们尝试一下以后,我很快就发现一题也做不出来。里查德是我的工作伙伴,那个星期我们一起设法解出了其中的一题半,为此我们感到很得意。高登拒绝任何协助,自己设法解出一题。史蒂芬和往常一样还没有开始。他上学时不甚用功。
我们对他说:〃这习惯不好,史蒂芬,你早晨应该起床吃早饭。〃他从来不吃早饭,这对他来说似乎是件大事。他沉思地盯着我们,第二天早晨他真的起床吃早饭。那天上午我们这些乖小孩跑去上九点到十二点的三堂课,史蒂芬没去。我们走时大概九点或者差五分九点,因为从大学学院到实验室去上课只要五分钟的路,史蒂芬也在那时回到自己的房间去。
我们十二点左右回来时,史蒂芬刚好下来。我们在学院的门房相遇。
〃啊,霍金!〃我问道:〃你做了几题?〃
〃哦,〃他说:〃我只来得及做这前面的十题。〃
我们所有人都大笑起来,而他却满脸狐疑地对我们凝视,这使我们全都呆住了。我们立刻意识到,他的的确确做了这前面的十题。我想,这时大家才意识到,我们和他是不可能同行并进,我们就像来自于不同的星球。
派却克·沈德斯
派却克·沈德斯是大学学院的研究员,也是史蒂芬·霍金的导师。他现在是牛津克拉伦顿实验室的实验物理教授。
史蒂芬对规定的作业兴趣不大。有时候更加没兴趣。我们有一回必须教到统计物理学。这是期终考的理论部分。我让他看一下那学期要读完的书。他瞥了一眼,似乎一开始就不喜欢。尽管如此,我坚持我们必须在第一周学完第一章,而他必须完成我指定的两个问题。
同一周在第二次辅导时,他并没有带来问题的答案、而是把他标出所有错误的那本书带来。他把书放下后,我们对此课程进行了短暂的讨论。我在那时就很清楚,他对这课程比我了解得还多。
罗伯·白曼
罗伯·白曼曾在剑桥学习,后来在牛津的物理系得到一个教职,在牛津时为史蒂芬·霍金在大学学院的学监和物理学导师。
我第一次见到史蒂芬时,他大约还不到十七岁。他的父亲是学院的老成员,他把史蒂芬带来见我,我们泛泛地谈论进学院和读物理等等。事实上就我所记忆的,多半是他父亲讲话;史蒂芬并没有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但是他的入学考试很出色,尤其是物理学。那时的一般面试是有院长和高级导师以及各种其他的学院权威参加。大家立即一致同意,他作为一位未来的大学生绝对适合,所以无异议给他奖学金并让他读物理。
他显然是我所教过的学生中最聪明的。我从那时开始教过大约三十名学生,他的最后考试并不比其他学生好,当然考得好的学生不仅是聪明而且非常用功。史蒂芬不仅仅是聪明,他甚至不能用聪明来衡量。按照正常标准不能说他非常用功,因为这实在没有必要。他每一周都完成辅导的作业。我想我真正的作用只是监督他学习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