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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穴汇解-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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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矣。缪刺篇云。少阴锐骨之端。次注曰。谓神门穴也。今取心经于掌内侧小指无 
侧腕为小肠经。说见于后。俗医之取此四穴。唯布四指以 
少阴 (甲乙)掌后脉中。去腕五分。(甲乙)当小指。无名指间(增注) 
按甲乙。少阴上。有手字。外台。次注。作少阴 。千金并翼方。资生。圣济无少字。 
通里(灵枢)掌后一寸。别走太阳。(灵枢)陷者中。(明堂)直阴 后。(增注) 
按里。千金。千金翼。作理。掌。甲乙。作腕。经脉篇云。去腕一寸半。马莳曰。半字 
衍。观下掌后一寸可见。是也。诸书共无半字。类经。作腕侧。非也。说见下。 
灵道(甲乙)掌后一寸五分。为经。(甲乙) 
按甲乙或曰。一寸诸书皆载之。掌后一寸。此通里也。千金不载或曰一说是也。 
少海(甲乙)一名曲节(甲乙)肘内廉。节后。陷者中动脉应手为合。(甲乙)与小肠经小海 
挟肘内大骨相对。(增注) 
禁灸。(甄权) 
按小海。少海。二穴唯隔一骨内外耳。故诸医聚讼纷纷。小海注曰。挟肘内大骨外廉。 
曰。挟肘内大骨内侧。其义较然着明。故增注曰。与小肠经小海。挟肘内大骨相对。小肠经 
支正。既取外廉。则小海。又在大骨外可知也。故甲乙。少海注云。肘内廉。节后。可见已 
。外台。所引甄权曰。穴在臂侧曲肘内。横纹头。屈手向头而取。是少海穴。欲取此经。仰 
微屈腕又微屈肘。内向。自掌后神门穴就分肉缓缓到肘内。过大骨。又内侧数寸。留腋下中 
央。聚毛里是极泉也。取小肠经。亦屈腕屈肘若前法自后溪缓缓随外侧。到肘内。挟大骨出外 
廉是小海穴也。俱以分肉探之奚疑。故取小海。唯过肘内大骨。取陷者中。则不拘甄氏所谓 
横纹头。自得之也。千金翼。铜人。资生。入门。类经。聚英。医统共从甄氏说。如次注。明堂。 
资生。发挥。吴文炳。聚英。医统并云肘内大骨外。去肘端五分。冈本氏以为小肠经小海穴 
注混于此。是也。 
青灵(明堂)肘上三寸。伸肘举臂取之。(明堂)禁刺。(入门) 
按甲乙。千金。外台。不载此穴近时针灸书皆有。入门作青灵泉。发挥。无伸肘字。吴 
文炳。作伸臂举臂。折衷曰。小海后三寸。 
极泉(甲乙)腋下筋间动脉。入胸中。(甲乙)臂内。(圣济) 
按千金。胸作骨。字误。千金翼。外台。吴文炳。无中字。入门。医统。宝鉴。中作处。 
折衷曰。腋下中央。聚毛里是穴。得之。 
x手阳明大肠及臂。凡二十八穴。x 
商阳(灵枢)一名绝阳(甲乙)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素问)为井。(灵枢)内侧( 
甲乙)爪甲角(千金)禁灸(入门) 
按大指次指。类经。金鉴。作食指。入门。大全。作盐指。无异义。下同。 
二间(灵枢)一名间谷。(甲乙)本节之前二间为荥。(灵枢)内侧陷者中。(甲乙) 
按本节之前。谓大指次指本节之前。受上文故略之也三间亦同。聚英。吴文炳作食指。说 
三间(灵枢)一名少谷。(甲乙)本节之后。三间为 。(灵枢)内侧陷者中(甲乙) 
按圣济。作内廉侧。千金翼。疟病篇曰虎口第二指节下一寸。 
合谷(灵枢)一名虎口(甲乙)大指岐骨之间。为原(灵枢)大指次指间(甲乙)大指虎口两骨 
间。陷者中。(千金)妊娠不可刺(圣济) 
按大指与次指。岐骨也。明堂。作两骨罅间。宛宛中。无异义。千金翼曰。虎口后。纵 
。立指取之。宛宛中纵纹头。不及岐骨。故不取此穴孕妇禁刺盖徐文伯故事。说见于三阴交 
阳溪(灵枢)一名中魁(甲乙)两筋间陷者中也。为经。(灵枢)腕中上侧。(甲乙)张大指次 
按筋。甲乙。作旁非也。腕中。腕骨之中也。十四经钞。作关骨下非也。资生曰。辛师 
伤寒。方愈。食青梅。既而牙疼甚。有道人为之灸。屈手大指本节后陷中。灸三壮。初灸觉病 
痒。再灸觉牙有声。三壮疼止。今二十年矣。恐阳溪也。今按治龋齿痛者。合谷有奇验。其 
偏历(灵枢)去腕三寸。别入太阴(灵枢)陷者中。(明堂)上侧(增注) 
按去腕。甲乙以下诸书。作腕后。义同。别入。甲乙。作别走。圣济。聚英。发挥。宝 
温溜(甲乙)一名逆注。一名蛇头。(甲乙)腕后六寸(甲乙)动脉中。(明堂)从偏历穴。上 
按溜。千金。千金翼。明堂。宝鉴作留。古通用。入门。作流。资生。吴文炳。医统。 
蛇作池。大全。作地。聚英。作沱字误。甲乙载少士五寸。大士六寸。千金。外台。以下诸书 
从之。凡分寸据其人折量。岂独此穴以大士少士别之耶。故不取。明堂。作五寸六寸间。亦 
不取。徐氏歌作腕后五寸非。铜人并大原先安医门摘要。作小士六寸。大士五寸。错置。 
下廉(甲乙)辅骨下。去上廉一寸。与辅齐。兑肉。其分外邪(甲乙)曲池下四寸。(类经) 
按入门。大全。作曲池前五寸。并非也。辅骨下。辅骨之前也。与。旧作恐。盖字误。 
作与。千金。无与辅以下九字。邪。斜也。其分。分肉也。外台。资生。圣济。以下诸书。并无与 
齐二字。邪。外台。类经。入门。作斜。资生。作针。聚英。吴文炳。大成。引铜人。作斜 
针。 
上廉(甲乙)三里下一寸。其分抵阳明之会。外斜(甲乙)曲池下三寸(类经) 
按阳明之会。旧作阳之会。外台等有明字。今补之。资生。作其分独抵阳明之会。外斜 
圣济。医纲。无针字。医统。无斜针二字。千金。无其分以下八字。入门。大全。作曲池 
手三里(甲乙)曲池下二寸。按之肉起。兑肉之端(甲乙) 
按明堂。聚英。作三里。一名手三里。大成。吴文炳。从之非是。资生。神应。入门。大全 
曲池下三寸是上廉穴。不可从也。今从甲乙取之锐肉端。可也。折衷曰一名鬼邪。非鬼邪是足 
三里。 
曲池(灵枢)一名鬼臣(千金)一名阳泽。(千翼)肘外辅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为合。( 
灵枢)肘骨中。以手按胸取之(甲乙)屈肘两骨之中(次注)臂相连处。(本事) 
按千金翼。小肠篇曰。阳泽。一名鬼臣。今移入一名。按胸。次注。资生。以下诸书作拱 
金曰。肘后转屈肋曲骨之中。转。辅之误。肋。肘之误。资生作屈肘。曲中。盖脱字。两骨 
。外台。圣济。明堂。发挥作曲骨。此穴应屈肘迫其两骨屈曲间取之。千金诸风篇作两肘外 
头。世人多据明堂。本事方。入门等。取横纹头者误也。(本事方曰。臂相连处。以手拱胸 
肘 (甲乙)一名肘尖。(外科枢要)肘大骨外廉。陷者中(甲乙)与天井相并。相去一寸四 
分。(类经)近大筋。(入门)曲池外旁。微后隔骨陷中(增注) 
五里(灵枢)一名尺之五里(灵枢)天府下五寸。(素问)肘上三寸。行向里大脉中央。(甲 
按向。千金并翼方作马误。脉。入门。作筋。 
臂 (甲乙)一名头冲。(千金)一名颈冲(千翼)肘上七寸。 肉端(甲乙)肩 下一夫。两 
筋两骨罅陷。宛中平手取之不得拿手。令急其穴即闭。(资生)禁刺。(资生) 
按七寸旧作七分。 旧作 。皆传写之误今据千金。外台等。订之。一夫。铜人图。作三 
是也。然不可辄改。千金曰。头冲在伸两手直向前令臂着头对鼻所注处。灸之各随年壮。千 
金翼云一名臂 。又按千金翼。伸两。作两伸。注作立。外台。作住。此法恐致差谬。故不取 
x手少阳三焦及臂。凡二十四穴。x 
关冲(灵枢)手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灵枢)爪甲上。去端如韭叶。(素问)与肉交者。 
(灵枢)爪甲角。(甲乙)无名指甲后。(千翼) 
禁灸。(甄权) 
按入门。小指次指作四指。资生一云。握拳取之。缪刺论云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 
韭叶。王冰曰。谓关冲穴。新校正曰按甲乙经。关冲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中指者误也。 
液门(灵枢)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灵枢)陷者中(甲乙)本节前陷(入门) 
按液。甲乙。千金翼。外台。作腋。千金作掖。今从灵枢资生一云握拳取之。 
中渚(灵枢)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 。(灵枢)握掌取之(入门) 
按本节之后谓小指次指间。本节之后也。受上文故不重言。千金。外台。作本节后间。 
之。千金翼。作小指次指后本节后间。盖上后字衍。聚英。宝鉴。吴文炳。医统。大成作液 
门下一寸拘矣。 
阳池(灵枢)一名别阳(甲乙)腕上。陷者之中也。为原。(灵枢)手表上。(甲乙)自本节后 
骨。直对腕中。(类经)斜近外踝处。(增注)禁灸。(资生圣济) 
按腕上。腕骨之上也。手表上。千金。外台。无上字。入门作手掌背横纹陷中。同义。聚 
吴文炳。大成。作从本节直摸下至腕中心。非也。素问云。掌束骨下。灸之。王冰曰。阳池 
穴也。吴昆曰。阴 穴也。医学纲目曰。未详当否。 
外关(灵枢)去腕二寸。(灵枢)陷者中。别走心主。(甲乙)两筋间。(类经)与内关相对。 
按心主。旧作心。今据诸书补之。两筋。大成。金鉴。作两骨。聚英。吴文炳。作阳池上 
一寸。大全。作腕后一寸。并非也。 
支沟(灵枢)一名飞虎。(类经)上腕三寸。两骨之间。陷者中也。为经。(灵枢)臂外。( 
千金)外关上。(增注) 
按大全曰。飞虎穴。即童门穴也。又云。是支沟穴。以手于虎口一飞中指书处。是穴也。童 
是章。书是尽之误。而章门。未闻名飞虎。恐有误脱。入门曰。阳池后三寸。无异义。 
会宗(甲乙)腕后三寸。空中。(甲乙)支沟外旁一寸。(入门)支沟。会宗。止隔一条筋。 
支沟上侧。会宗外侧。(冈本)一云。禁刺(类经) 
按空中。言骨上空。资生。圣济。发挥。吴文炳。大成。作空中一寸。误矣。程敬通曰 
沟。在腕后三寸。两骨陷中。会宗。亦在腕后三寸空中。腕后空。唯两骨陷中耳。别无有空 
也。一云。在腕后三寸。空中一寸。而三阳络。又在支沟上一寸。会宗。故未易取也。俟高 
明者。订之。金鉴曰。以支沟。会宗二穴。相并平直空中。相离一寸也。拘矣。 
三阳络(甲乙)一名通间。(次注)臂骨空在臂阳。去踝四寸两骨空之间(素问)臂上大交脉 
。支沟上一寸。(甲乙)阳池后四寸。(入门)禁刺。(甲乙) 
按络。千金作胳。误。明堂。作肘前五寸。是四渎穴也。通间。聚英。医统。吴文炳。大成 
四渎(甲乙)肘前五寸。外廉。陷者中。(甲乙)三阳络上。三寸半。(增注) 
按宝鉴。作六寸。非也。 
天井(灵枢)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为合。屈肘乃得之(灵枢)大骨之后两筋间(甲乙) 
曲肘后一寸。叉手按膝头取之。两筋骨罅。(资生。所引甄权) 
按千金。作肘后外大骨。类经。作大骨尖后。聚英。作辅骨上。两筋。叉骨罅中。屈肘 
拱胸取之。 
清冷渊(甲乙)肘上二寸。伸肘。举臂取之。(外台资生。)肘上三寸。(千金。千翼。)天 
井上行一寸。(金鉴) 
按甲乙。作肘上一寸。是天井穴也。一。恐字误。故不取。千金。千金翼。入门。大全 
三寸。外台。资生。发挥。圣济。类经。聚英。宝鉴。医统。吴文炳。大成。作二寸。不知孰是。 
姑从王氏。渊。千金。作泉。说既见。 
消泺(甲乙)肩下臂外开腋斜。肘分下行。(甲乙)在分肉如蛇头者。(冈本) 
按泺。大全。作沥。注证发微。作铄。医学纲目。作烁。分谓分肉也。下行。旧作下 。字 
之误。注曰。一本无 字。聚英。医统。吴文炳。大成。无行字。此穴在开腋。斜则肘分肉下 
行者。故今据千金。外台。次注。订之。开。发挥。类经。聚英。宝鉴。作间误。 
x手太阳小肠及臂。凡十六穴。x 
少泽(灵枢)一名小吉(甲乙)小指之端也。为井。(灵枢)去爪甲一分陷者中。(甲乙)外侧 
。(千金)去爪甲角如韭叶。(入门) 
前谷(灵枢)一名手太阳(千金)手外廉。本节前。陷者中也。为荥。(灵枢)小指外侧。( 
按本节。谓手小指本节。承上文也。下同。千金曰。若心下急热痹。小肠内热小便赤黄。 
刺手太阳治阳。手太阳。在手小指外侧。本节陷中。今为一名。又见奇穴部。 
后溪(灵枢)手外侧。本节之后也。为 。(灵枢)陷者中。(甲乙)腕前起骨下。(明堂)横 
纹尖上(大全)仰手握拳取之。(类经) 
按溪。明堂。作溪。握掌外侧。腕前本节之后横纹尖。是也。 
腕骨(灵枢)手外侧。腕骨之前。为原。(灵枢)起骨下陷者中。(甲乙)按腕骨者。掌臂相 
处。又单称腕。又称腕中腕上者。皆同义。此穴在腕前。而名腕骨者以近腕也。犹鸠尾下五 
名鸠尾横骨上寸余名横骨也。世人多取诸踝骨前。误也。欲取此穴。则先握掌向内以手小指外 
侧。本节后。横纹头。尽处。取后溪随骨而上行腕前有小起骨。其前是腕骨穴也。凡言上下 
者。向肩为上。向指头为下。故内经。去腕作上腕。又上廉穴。近肘。下廉穴。近腕。是上 
下之辨也。凡言前后者。向指头为前。向肩为后故谓掌后腕后也。又前谷。在本节前。后溪 
。在本节后是前后之义也。俗医。解起骨为踝骨。而不考上下前后字。只就踝骨前。上侧。 
取此穴所以误也。灵枢。有外侧字。岂欺我哉。入门作掌后外侧。高骨下。不知而臆断。可 
笑也。起骨。圣济。作锐骨。 
阳谷(灵枢)锐骨之下。陷者中也。为经。(灵枢)手外侧。腕中(甲乙) 
按锐骨。说已见。握 
可见 
上侧乎。大全。作手外侧骨踝下。骨踝。盖错置。而以锐骨为踝骨。不可从。 
养老(甲乙)手太阳 。在手踝骨上一空。腕后一寸。陷者中。(甲乙) 
按空。谓骨上之孔。故内经。有骨空论。其他如大迎。骨空。面 空。或四 第一空第二空 
。可以见也。千金。并翼方。外台。作踝骨一空。在后一寸。在。盖腕字之误。发挥。类经。以下诸 
书。与甲乙同。资生。作踝骨上空寸。盖脱字也。明堂。空作穴。无害。吴文炳。医统聚英。大 
成作云。字误。世人取此穴于踝上一寸。不知千金。外台。有误字也。一穴失其所。三穴不 
得真故历摸后溪。腕骨。阳谷。直随外侧上行。腕后一寸。正当踝骨外侧。自有一空。此养老 
然后甲乙腕后一寸。踝骨上一空九字可读也。聚英。作踝骨前上。杜撰甚矣。内经。曰。手太阳 
经。出踝中。亦可征焉。后读冈本氏所着。尽与予说同。 
支正(灵枢)上腕五寸。内注少阴。(灵枢)去养老穴四寸。陷者中。(明堂)外廉。(类经) 
按甲乙。上腕作肘后诸书从之。资生。少阴作少阳。误。 
小海(灵枢)肘内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为合(灵枢)禁灸(甄权) 
按经筋篇云。手太阳筋起小指之上。结于腕上循臂内。结于肘内锐骨之后。弹之应小指 
张介宾曰。结于肘下锐骨之后。小海之次。但于肘尖下两骨罅中。以指捺其筋。则酸麻。应 
于小指之上。是其验也。伸。甲乙。作屈。去端。作肘端。外台。引甄权之说。作屈手向头而 
取之。类经。吴文炳。大成。从之。明堂。聚英。医统。作少海。误。 

卷之五
足部第九并图
属性:骨度篇曰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 
三寸半 
。内辅下廉以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 
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 
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足长一尺二寸。广四 
寸半。 
r足部总图一p06…d22a23。bmpr 
r足部总图二p06…d22a24。bmpr 
x足太阴脾及股凡二十二穴x 
隐白(素问)一名鬼垒(千金)一名鬼眼(医灯续焰)足大指端。内侧也。为井。(灵枢)爪甲 
上。去端如韭叶。(素问)爪甲角(外台)禁灸(入门) 
按明堂。载华佗穴。盖隐白也。详于奇穴部。千金。指作趾。下诸穴皆同。 
太都(灵枢)本节之前下。陷者之中也。为荥。(灵枢)大指本节内侧。赤白肉际。(肘后) 
按本节。谓大指本节。承上文也。前。旧作后。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资 
生。 
以下诸书。从之。医学纲目。独作本节之前是也。不然则太白。不应容核骨下。故今订之。 
金鉴。作次节末。骨缝。非也肘后。侧下赤字。误作寸。今改订之。 
太白(灵枢)核骨之下也。为 。(灵枢)内侧。陷者中。(甲乙)赤白肉际(类经) 
按核。旧误作腕。经脉篇云。脾。足太阴之脉。起于大指之端。循指内侧白肉际。过核 
骨后 
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皆作核。故知腕字传写之误。今订之。核。梅核桃核之 
核。 
大指本节后。骨之如梅核者。是也。甲乙等。谓内踝前大骨。即然骨也。次注。解腕字。以 
为内踝前者。不知其误也。发挥。流注条。作覆骨。注之曰。一作核骨。俗云。孤枵骨是 
也 
。孤枵骨踝骨别名。非核骨也。类经云。即大指本节后。内侧圆骨也。得之。甲乙。内侧下。 
有核骨字。省之。 
公孙(灵枢)去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灵枢)为原。(千金) 
按本节之后一寸。近上侧逼骨。本节者。大指之本节也。入门。金鉴。作太白后一寸。 
不是。 
类经曰。内踝前陷中。正坐合足掌相对取之。千金。说源经者。不与本输篇同。未知其据。 
暂记俟后日。 
商丘(灵枢)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灵枢)内踝下微前(甲乙)前有中封。后有照 
海。此穴居中。(神应)内踝下。有横纹如偃口形。(类经)三穴隔小筋。(增注) 
按丘。入门。作 。金鉴。作邱。口。恐刀字。 
三阴交(甲乙)一名承命。一名太阴。(千金)内踝上三寸。骨下陷者中。(甲乙)骨后筋前 
。(入门)孕妇禁刺(类经) 
按千金及千金翼。灸 卵法。作八寸误。千金曰。狂邪惊痫。灸承命穴。在内踝后。上 
行三寸 
动脉上。又曰。女人漏下。灸太阴名三阴交。千金翼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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