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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的家境尚可,他就会以各种认过之举,以各种悲伤的表示,以为他们做自己所能
想到的或他们所接受的各种好事,来补偿他所造成的损失并尽可能地安抚那些家属。对
因他的过错而产生的愤恨之情来说,这种过错虽然是偶然的,然而是巨大的;这种愤恨
或许是自然的,却无疑是极不公正的。
某个清白无辜者由于某一偶然事件造成了一些过失,如果这是他自觉地和有意地造
成的,他就会公正地受到最严厉的指责。此人所感到的痛苦曾引出古代和当代戏剧中最
精采和最吸引人的几幕。正是这种虚构的罪行场面——如果我可以这样称呼的话——构
成了希腊戏剧中的俄狄浦斯和裘卡斯塔的全部不幸,构成了英国戏剧中的蒙尼米亚和伊
莎贝拉的全部不幸。虽然他们之中没有人犯下极轻微的罪行,却成了最大的赎罪者。
然而,尽管这一切看来是情感的不规则变化,但是如果一个人不幸地犯下了那些他
无意犯的罪行,或未能成功地实现他有意做的好事,造物主也不会让他的清白无辜得不
到一点安慰,也不会让他的美德全然得不到什么报答。那时,他会求助于那正确而又公
平的格言,即:那些不依我们的行为而定的结果,不应减少我们该得到的尊敬。他唤起
心中全部的高尚感情和坚定意志,尽量注意自己不要以现在的面貌而以应有的样子出现
在人们的眼前,他要人们看到他那慷慨的意愿最后得到成功,即使人们的感情都很正直
和公正,甚或同自己全然一致。一部分很正直和富于人性的人,完全赞成他如是按自己
的观点来激励自己所作的努力。他们以心灵中的全部高尚而又伟大的情感去矫正自己心
中的人性的不规则变化,并努力以相同的眼光来看待自己那没有获得成功的高尚行为,
即使在没有作出任何这样大的努力的情况下获得成功,他们也会自然而然地倾向于用这
种眼光来思考问题。
道德情操论(卷三)
第一章 论自我赞同和不赞同的原则
我在本书的前两卷着重考察了我们评判他人感情和行为的起点和基础。现在,我要
较详细地考察我们评判自己的感情和行为的起点。
我们据以自然地赞同或不赞同自己行为的原则,似乎同据以判断他人行为的原则完
全相同。当我们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时,根据能否充分同情导致他人行为的情感和动机
来决定是否赞同这种行为。同样,当我们以他人的立场来看待自己的行为时,也是根据
能否充分理解和同情影响自己行为的情感和动机来决定是否赞同这种行为。可以说,如
果我们不离开自己的地位,并以一定的距离来看待自己的情感和动机,就决不可能对它
们作出全面的评述,也决不可能对它们作出任何判断。而我们只有通过努力以他人的眼
光来看待自己的情感和动机,或像他人可能持有的看法那样来看待它们,才能做到这一
点。因此,无论我们对它们会作出什么判断,都必然会,或者在一定的条件下会、或者
我们设想应该会同他人的判断具有某种内在联系。我们努力像我们推测其他任何公正而
无偏见的旁观者可能做的那样来考察自己的行为。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考虑问题,因而
完全理解影响自己行为的所有激情和动机,我们就会因为对想象中的公正的法官的赞成
抱有同感而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赞同。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会体谅他的不满,并且责备
这种行为。
如果一个人有可能在同任何人都没有交往的情况下,在某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长大成
人,那么,正如他不可能想到自己面貌的美或丑一样,也不可能想到自己的品质,不可
能想到自己情感和行为的合宜性或缺点,也不可能想到自己心灵的美或丑。所有这些都
是他不能轻易弄清楚的,他自然也不会注意到它们,并且,他也不具有能使这些对象展
现在自己眼前的镜子。一旦把这个人带入社会,他就立即得到了在此以前缺少的镜子。
这面镜子存在于同他相处的那些人的表情和行为之中,当他们理解或不赞同他的情感时,
总会有所表示;并且他正是在这里第一次看到自己感情的合宜和不合宜,看到自己心灵
的美和丑。对一个刚来到人间就同社会隔绝的人来说,引起他的强烈感情的对象,使他
欢乐或伤害他的外界事物,都会占据他的全部注意力。那些对象所激起的感情本身,愿
望或嫌恶,快乐或悲伤,虽然都是直接呈现在他面前的东西,但是历来很少能够成为他
思索的对象。对它们的看法决不会使他感到如此大的兴趣,以致引起他的专心思考。虽
然对那些强烈感情的原因的思考时常会激起他的快乐和悲伤,但对自己快乐的思考决不
会在他身上激起新的快乐,对自己悲伤的思考也决不会在他身上激起新的悲伤。把他带
入社会,他的所有激情立即会引起新的激情。他将看到人们赞成什么,讨厌什么。在前
一场合,他将受到鼓舞,在后一场合,他将感到沮丧。他的愿望和嫌恶,他的快乐和悲
伤,现在常常会引起新的愿望和嫌恶,新的快乐和悲伤;因此,现在这些感情将使他深
感兴趣,并且时常引起他最为专心的思考。
我们对自身美丑的最初想法是由别人的、而不是由自己的身形和外表引起的。然而,
我们很快就会知道别人对我们所作的同样的评论。如果他们赞许我们的体态,我们就感
到高兴;如果他们对此似乎有些厌恶,我们就感到恼怒。我们渴望知道自己的外貌会得
到他们何种程度的非难或赞许。我们通过照镜子或者用诸如此类的方法,尽可能地努力
隔开一段距离以他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逐一地审察自己的肢体。经过这样的审察,如
果我们对自己的外貌感到满意,我们就会很平静地忍受别人最为不利的评判。反之,如
果我们感到自己成了自然的厌恶对象,那么,他们的每一个不赞许的表现都会使我们感
到极度的羞辱。一个外貌还算英俊的人,也许会允许你就他个人某一微小的缺陷同他开
玩笑;但是,对一个真正丑陋的人来说,通常是无法忍受这类玩笑的。不管怎样,很明
显,我们只是因为自己的美和丑对他人的影响才对此感到焦虑不安。如果我们同社会没
有联系,就完全不会对此表示关心。
同样,我们最初的一些道德评论是针对别人的品质和行为的;并且,我们极其急切
地观察这各种评论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但是我们不久就认识到,别人对我们同
样是直言不讳的。我们渴望知道自己会得到他们何种程度的责难或称许,以及是否一定
要对他们表现出他们向我们指出的令人愉快或令人不快的那种样子。为此,我们通过考
虑如果处于他们的境地,他们会对我们表现出什么样子,来着手审察自己的感情和行为,
并且考虑自己的这些感情和行为在他们面前会是什么样子。我们假定自己是自己行为的
旁观者,并且用这种眼光来尽力想象这种行为会对我们产生什么影响。在某种程度上,
这是我们能用别人的眼光来检查自己行为合宜性的唯一的镜子。如果在这种检查中它使
我们感到高兴,我们就比较满意。我们可能对赞扬声满不在乎,并在某种程度上轻视世
人的指责;无论受到怎样的误解或歪曲,我们都有把握成为自然和合宜的称赞对象。反
之,如果我们感到自己的行为有问题,就经常会为此更加渴望获得别人的赞扬,如果我
们如人所说并非声名狼藉,那么,别人的指责就会使我们迷惑不解,倍受折磨。
显然,当我努力考察自己的行为时,当我努力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判断并对此表示赞
许或谴责时,在一切此类场合,我仿佛把自己分成两个人:一个我是审察者和评判者,
扮演和另一个我不同的角色;另一个我是被审察和被评判的行为者。第一个我是个旁观
者,当以那个特殊的观点观察自己的行为时,尽力通过设身处地地设想并考虑它在我们
面前会如何表现来理解有关自己行为的情感。第二个我是行为者,恰当地说是我自己,
对其行为我将以旁观者的身份作出某种评论。前者是评判者,后者是被评判者。不过,
正如原因和结果不可能相同一样,评判者和被评判者也不可能全然相同。
和蔼可亲和值得赞扬的,即值得热爱和回报的,都是美德的高贵品质,而令人讨厌
和可加惩罚的却是邪恶的品质。但是,所有这些品质都会直接涉及别人的感情。据说,
美德之所以是和蔼可亲和值得赞扬的品质,不是因为它是自我热爱和感激的对象,而是
因为它在别人心中激起了那些感情。美德是这种令人愉快的尊敬对象的意识,成为必然
随之而来的那种精神上的安宁和自我满足的根源,正如猜疑相反会引起令人痛苦的不道
德行为一样。被人敬爱和知道自己值得别人敬爱是我们多么巨大的幸福啊。被人憎恨和
知道自己应该被人憎恨又是我们多么巨大的不幸啊。
道德情操论(卷三)
第二章 论对赞扬和值得赞扬的喜爱;兼论对责备和该受责备的畏惧
人不仅生来就希望被人热爱,而且希望成为可爱的人;或者说,希望成为自然而又
合宜的热爱对象。他不仅生来就害怕被人憎恨,而且害怕成为可恨的人,或者说,害怕
成为自然而又合宜的憎恨对象。他不仅希望被人赞扬,而且希望成为值得赞扬的人,或
者说,希望成为那种虽然没有受到人们的赞扬但确实是自然而又合宜的赞扬对象。他不
仅害怕被人责备,而且害怕成为该受责备的人,或者说,害怕成为那种虽然没有受到人
们的责备但确实是自然而又合宜的责备对象。
对值得赞扬的喜爱并不完全来自对赞扬的喜爱。虽然那两个原则彼此相似,虽然它
们互有联系并且常常混同一体,但是,在许多方面,又互有区别和各自独立。
我们对其品质和行为为自己所赞成的那些人所自然怀有的热爱和钦佩之情,必然促
使我们希望自己成为相同的令人愉快的感情的对象,并且希望自己成为如同最受我们热
爱和钦佩的那些人一样可亲而又可敬的人。好胜心,即认为自己应该胜过别人的急切愿
望,发端于我们对别人优点的钦佩之中。我们也不可能满足于仅仅得到别人的钦佩,因
为别人也因此得到钦佩。至少我们必定相信自己是值得赞扬的,因为别人也因此而值得
赞扬。但是,为了获得这种满足,我们必须成为自己品质和行为的公正的旁观者。我们
必须努力用别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品质和行为,或者说像别人那样看待它们。经过这
样的观察,如果它们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我们就感到愉快和满足。但是,如果我们发
现别人——他们用我们仅在想象中曾努力用以观察自己品质和行为的那种眼光来观察它
们——以与我们曾经用过的完全相同的眼光来察看它们时,就会大大地坚定这种愉快和
满足之情。他们的赞成必然坚定我们的自我赞成。他们的赞扬必然加强我们对自己值得
赞扬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对值得赞扬的喜爱非但不完全来自对赞扬的喜爱,而且至
少在很大程度上对赞扬的喜爱似乎是来自对值得赞扬的喜爱。
当最真诚的赞扬不能被看作某种值得赞扬的证明时,它几乎不可能带来多大的快乐。
由于不明真相或误解,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落在我们头上的尊敬和钦佩决不是充分的。如
果我们意识到自己并非如此惹人喜欢,如果真相大白而人们带着截然不同的感情来看待
我们,我们的满足之情就绝不是完美的。那个既不是为了我们并未实施的行为,也不是
为了毫不影响我们行为的动机而称赞我们的人,不是在称赞我们,而是在称赞别人。我
们不可能对他的称赞感到丝毫的满意。对我们来说,这些称赞会比任何责难更使我们感
到耻辱,它会不断地使我们想起各种最使人谦逊的反省,这种反省是我们应该具有的,
但又是我们所缺少的。可以想象,一个涂脂抹粉的女人只能从对她的肤色的赞美中得到
一点虚荣之感。我们认为这些赞美更应使她想起自己真正的肤色所会引起的感情,并且
通过比较使她深感羞辱。对这种没有根据的称赞感到高兴,是一种最为浅薄轻率和虚弱
的证明。这正是宜于称作虚荣心的东西,也正是那些极其荒唐和卑劣的,装模作样和低
劣欺骗的恶习的基础;如果经验没有使我们认识到他们是如何粗俗低劣,人们就可以想
象最起码的粗俗低劣感也会把我们从愚蠢之中挽救出来。愚蠢的说谎者,竭力通过叙述
那根本不存在的冒险事迹来激起同伴的钦佩;妄自尊大的花花公子,摆出一副自己也明
知配不上的显赫和高贵的架子;毫无疑问,他们都是为妄想得到的赞扬所陶醉的人。然
而,他们的虚荣心来自如此粗俗的一种想象的幻觉,以致难以设想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
会受这种幻觉的欺骗。如果他们置身于自己以为曾受自己欺骗的那些人的地位,就会对
自己所受到的最高度赞美感到震惊。他们不是用自己知道应该在同伴面前表露的那种眼
光,而是用自己以为同伴们实际上会用来看待他们的那种眼光来看待自己。但是,他们
浅薄的弱点和轻浮的愚蠢总是妨碍他们内省自己,或者妨碍他们用那种可卑的观点来观
察自己;如果真相的确会暴露,用这种观点,他们自己的意识必定会告诉他们自己将暴
露在人们的面前。
由于不知真情和无缘无故的赞扬不可能激起实在的快乐,也不可能产生任何经得起
真正考验的满足之情,所以,相反地,常常使我们得到真正安慰的想法是:虽然我们实
际上没有得到赞扬,但是我们的行为应该得到称赞,它们在各方面都符合那些尺寸和标
准,以此衡量,它们通常也必然会获得称赞和赞同。我们不仅为赞扬而感到高兴,而且
为做下了值得称赞的事情而感到快乐。虽然我们实际上没有得到任何赞同,但是想到自
己已成为自然的赞同对象,还是感到愉快。与我们共处的人们没有责备我们,但是我们
反省到自己应该受到他们公正的责备,还是感到羞辱。那个意识到自己准确地看到那些
行为——经验告诉他这是普遍令人愉快的行为——的分寸的人,满意地深思自己行为的
合宜性。当他用公正的旁观者的眼光来看待这些行为时,他完全理解影响这些行为的全
部动机。他带着愉快和赞同的心情从各方面回顾这些行为,虽然人们从来不了解他做了
些什么,但是他并不是根据人们对他的实际看法,而是根据人们如果更加充分地知道他
的作为就有可能产生的看法来看待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他期待着将会落在自己身上的
称许和赞美,并带着相同的感情称许和赞美自己。这些感情的确没有实际发生,但只是
因为大家不知真情而没有发生。他知道,这些感情是这类行为自然而又正常的结果,他
的想象把它们同这类行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已习惯地把它们看成是这类行为所导致
的某种自然而又合宜的感情。人们自愿地抛弃生命去追求他们死后不再能享受的某种声
誉。此时他们在想象中预料那种声誉将会落在自己的身上。他们永远不会听到的赞许不
绝于耳,他们永远不会感受到的赞美萦回心际,消除了他们心中一切极其强烈的恐惧,
并且情不自禁地做出各种几乎超越人类本性的行为。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在那种我们
不再能享有时才得到的赞同和那个我们确实没有得到的——但如世人有可能被迫恰当地
弄明白我们行为的真实情况,就会给予我们——赞同之间,确实没有多大的区别。如果
前者常常产生如此强烈的影响,我们就不会对后者总是受到高度的重视感到奇怪。
造物主,当她为社会造人时,就赋予人以某种使其同胞愉快和某种厌于触犯其同胞
的原始感情。她教导人在被同胞们赞扬时感到愉快而在被同胞们反对时感到痛苦。她由
此而把同胞们的赞同变成对人来说是最令人满意和愉快的事,并把同胞们的不赞同变成
最令人羞辱和不满的事。
但是,单凭这种对于同胞们的赞同所抱的愿望和对他们的不赞同所感到的厌恶,并
不会使人适应他所处的社会。于是,造物主不仅赋予他某种被人赞同的愿望,而且赋予
他某种应该成为被人赞同对象的愿望,或者说,成为别人看来他应当自我赞同的对象。
前一种愿望,只能够使他希望从表面上去适合社会;后一种愿望,对于使他渴望真正地
适合社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前一种愿望,只能够使他假仁假义和隐瞒罪恶;后一种愿
望,对于唤起他真正地热爱美德和痛恨罪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每一个健全的心灵中,
这第二个愿望似乎是两者之中最强烈的一种。只有最为软弱和最为浅薄的人才会对那种
他自己也知道完全不该得到的称赞感到非常高兴。弱者有时会对此感到愉快,但是一个
明智的人却会在各种场合抵制它。虽然智者在自知不值得赞扬的场合很少会对此感到愉
快,但是他在做自知值得赞扬的事时常常感到极大的愉快,尽管他同样深知自己不可能
得到什么赞扬。对他来说,在不该得到赞同的场合获得人们的赞同,从来不是重要的目
的;在确实应该得到赞同的场合获得人们的赞同,有时可能是不太重要的目的。而成为
那种值得赞同的对象,则肯定始终是他的最大目的。
在不应得到赞扬的场合渴望甚至接受赞扬,只能是最卑劣的虚荣心作祟的结果。在
确实应该得到赞扬的场合渴望得到它,不过是渴望某种最起码的应当给予我们的公正待
遇。完全为了这一缘故热爱正当的声誉和真正的光荣,而不是着眼于从中可能得到的任
何好处,也并不是智者不值得去做的事。然而,他有时忽略甚至鄙视这一切,并且他在
对自己一举一动的全部合宜性有充分把握之前,决不会轻易地这样做。在这种场合,他
的自我赞同无须由别人的赞同来证实。这种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