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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科全书-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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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以后,该书的图和目录均已亡佚,所以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改称之为《元和郡县志》。今本缺第十九、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三十五、三十六卷,正书仅存三十四卷。卷十八、二十五也不完整。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周梦棠补州县目录一卷,又辑逸文四十二条;光绪七年(1881),缪荃孙又补辑了一些逸文。张驹贤作有《考证》,于原书多所订正。该书现存最早的刻本是乾隆三十八年武英殿聚珍本,在此之前仅有钞本流传下来。现在通行的比较好的本子是1983年中华书局校点本。该本以光绪六年金陵书局本为底本,参校了钞本四种,以及有关的地理书和史籍,吸收了张驹贤的《考证》,加以标点,附印周、缪补逸,并编有地名索引。

  (赵守俨) 
 


    
《元和姓纂》
    《元和姓纂》

  唐代谱牒姓氏之学的专著。原本十卷,今有十卷本、十八卷本两种。唐宪宗时宰相李吉甫命林宝修撰,元和七年(812)成书。

  作者林宝,济南人(一作三原人),约经历了唐德宗至穆宗四朝,做过同州冯翊县尉、太常博士、沔王府长史等官,当时即以擅长姓氏之学知名。曾与崔郾等共同审定《格后敕》,并参与修撰《德宗实录》和《皇唐玉牒》。

  该书详载唐代族姓世系和人物,于古姓氏书颇多征引,因而也保存了一些佚书的片段。原书体例以皇族李氏为首,然后按四声韵部分系姓氏。唐代崇尚门第,家谱往往攀附望族以自重。《姓纂》取材包括私家谱牒,故所述族姓来源未必都翔实准确。原书久已失传,清乾隆间纂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辑出,再用宋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等补缺,重新分为十八卷,此为《四库》辑本。

  《永乐大典》采录的《姓纂》已不完整,而且割裂原文,《四库》辑本也有遗漏。清孙星衍、洪莹及近人罗振玉都做过校补。孙、洪校本又分为十卷,以从其旧,于嘉庆七年(1802)刊版。现在流传的金陵书局本即翻刻此本。此后岑仲勉又重行校勘,写成《元和姓纂四校记》。所谓“四校”,指第四次校勘,以《四库》辑本为一校,孙、洪为二校,罗振玉为三校,岑氏所作为第四校。其校记重点在于“芟误”、“拾遗”、“正本”、“伐伪”。该书晚出,后来居上,功力最深,收获也最大。

  (赵守俨) 
 


    
元曲
    元曲

  元代具有创造性的文艺,包括散曲和戏曲。它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散曲有小令和套数两种体裁。小令源于晚唐五代,依一个曲牌填写一支小曲,是词的发展。元代小令在前代基础上,有所创新。每句用韵,并加衬字。由不同曲牌同一宫调的若干支小曲联缀成套,称为套数或散套。两种体裁的散曲在元代都很盛行。自贵族官员至民间文士,多能作曲。元散曲继承宋金人词,吸收民间俗曲,形成独具特色的新体文艺。元杨朝英选录元人散曲,编成《朝野新声太平乐府》、《阳春白雪》等曲集传世。明朱权编《太和正音谱》收录了元散曲作家共一百八十七人,其中包括蒙古、女真和色目作家多人,元代著名的剧作家也多有散曲流传。

  戏曲 在元代形成完备的形态,有杂剧(北曲)和南戏(南曲)两个系统。①杂剧。金末元初,在金院本和诸宫调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杂剧以唱为主,唱词由同一宫调的套曲组成,句尾入韵,并有科(动作)白(念白)以配合表述剧情。一本通常分为四折(四幕),剧前或两折之间可加“楔子”。一个剧本由一个演员(正末或正旦)演唱到底,其他演员只作配合的科白。这种新体制的杂剧,较诸宫调更便于表演戏剧情节,赋予思想内容。杂剧初盛于今山西、河北地区(参见彩图插页第86页)。元代著名剧作家有关汉卿、白朴、马致远、郑光祖,号为四大家。关汉卿被誉为“编修师首”、“杂剧班头”,对杂剧的发展贡献最多,对当时和后世影响很大。他生平编剧六十余种,现存十余种。其中如《窦娥冤》、《单刀会》、《拜月亭》等是具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名作。剧作家王实甫所编的《西厢记》杂剧,共五本,二十一折,是少见的长剧,后世广泛流传,影响极大。杂剧演员中以女演员朱簾秀最为著名,兼长驾头、花旦、软末泥,号为“当今独步”。

  关汉卿的《感天动地窦娥冤》

  明崇祯刊戏曲选《酹江集》插图

  杂剧陶俑 河南焦作元墓出土

  元末,钟嗣成撰《录鬼簿》,编录元代剧作家事迹及作品名目,共收作家一百五十二人,剧目四百余种。见于其他记载的杂剧名目,还有两百余种。明臧晋叔编选元杂剧一百多种,题为《元曲选》。近人隋树森又自诸家曲集收辑百余种,题为《元曲选外编》。现存完整的杂剧剧本,略备于此。②南戏。形成于南宋时期温州一带,又称“温州杂剧”或“戏文”。南戏也由唱词和科诨组成,唱词多采民间俚谣巷曲,不限宫调,不限折(出)数,一剧演唱也不限一人。形式较北曲杂剧自由,但题材远不如北曲杂剧丰富而有思想内容。元朝灭宋后,关汉卿等北方杂剧作家和朱簾秀等演员相继来到江南,杭州成为杂剧的胜地。南戏吸取北方杂剧的题材而得到发展。著名的南戏有《荆钗记》、《白兔记》、《杀狗记》、《拜月亭》等。元末,高明作《琵琶记》,改编蔡伯喈、赵五娘故事,宣扬“全忠全孝”,充满理学的说教。见于记载的宋元南戏有一百六十八种,现存残本十二种。近人钱南扬有《宋元戏文辑佚》、《永乐大典戏文三种校注》,可略见梗概。元代戏曲,仍以北曲杂剧为主,先后盛行于北方和南方。南戏只是作为地方剧种而流传。明初,南戏渐衰。嘉靖以后,演变为“传奇”而又得到发展。

  (蔡美彪) 
 


    
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
    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

  (Ayurbarwada,1285~1320) 元朝第四代皇帝。

  蒙古语称普颜笃皇帝(Bu… yantu qahan)。元成宗铁穆耳兄答剌麻八剌次子。母弘吉剌氏答己。早年师事李孟,接受儒家思想影响。大德九年(1305)奉成宗诏出居怀州。十一年,奔成宗丧,回到大都,与丞相哈剌哈孙合谋,拥立统军北边的长兄海山(即元武宗)为帝。武宗封爱育黎拔力八达为皇太子,相约兄终弟及,叔侄相传。至大四年(1311)正月,武宗卒,爱育黎拔力八达即帝位。他力图改变武宗时造成的财政枯竭、政制混乱的局面,罢尚书省,废至大银钞(见钞),处死武宗权臣脱虎脱、三宝奴等人,整顿朝政,减裁冗员,停止浩大的土木工程,限制诸王驸马横行害民,开始编纂律令,并在延祐元年(1314)施行科举。又在江浙、江西、河南经理田土(见延祐经理),进行田产登记,由于地主阶级的抵制和执行官吏的苛暴,引起人民反抗,这一措施终于被迫停止。在西北,任用大将床兀儿统军,连败察合台后王也先不花,从此西北边疆未再发生叛乱。但是他的统治对前朝的弊政并没有太多的改善。倖臣铁木迭儿依仗答己太后的宠信,贪赃枉法,作恶多端,仁宗虽厌恶他,终不能制裁。按照武宗即位时的盟约,爱育黎拔力八达的皇位应由武宗子和世■继承,但他毁约,立自己的儿子硕德八剌(元英宗)为皇太子,令和世■出居云南,和世■于中途抗命,失败后避往阿尔泰山以西。这一事件,招致不少诸王和武宗旧臣的不满。延祐七年,爱育黎拔力八达病逝。在位十年,年号皇庆(1312~1313)、延祐(1314~1320)。庙号仁宗。

  (周良霄) 
 


    
《元史》
    《元史》

  记录元朝史事的纪传体史书。宋濂(1310~1381)、王濂(1322~1373)主编。全书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记述了从蒙古族兴起到元朝建立和灭亡的历史。

  明洪武元年(1368),即元亡的当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编修《元史》。第二年,以左丞相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濂为总裁,赵埙等十六人为纂修,于南京天界寺开局编写,仅用了一百八十八天,便修成了一百五十九卷。接着又派欧阳佑等往北平搜集元顺帝一朝的史料,于洪武三年重开史局,纂修除赵埙外,另召朱右等十四人参加,用了一百四十三天续修成五十三卷。然后合前后两书,按本纪、志、表、列传厘分后,共成二百一十卷。全部编撰工作历时只三百三十一天。

  《元史》由于成书仓促,而且出于众手,出现了不少谬误,历来就遭到学者们的非难。所指出的问题主要是:随得随抄,前后重复,失于剪裁;又不彼此互对,考定异同,时见抵牾。如本纪或一事而再书,列传或一人而两传。同一专名,译名不一。史文译改,有时全反原意。沿袭案牍之文,以致《河渠志》、《祭祀志》出现了耿参政、田司徒、郝参政等官称而不记其名。又据案牍编宰相年表,仅删去其官衔而不予考订,以致有姓无名。

  《元史》(明递修本)

  列传照抄碑志家传之类,取舍不当之处甚多。改写纪年的干支,竟有误推一甲子六十年的情况,使史实完全错乱。史料中没有具体庙号的皇帝,改写时弄错的例子甚多,如将太祖误为太宗,太宗误为太祖,宪宗误为世祖,世祖误为宪宗等。纂修人对前代和元朝蒙古族的制度也不熟悉,如宋朝各州另有军号、郡名,《地理志》述沿革,却写成某州已改为某军、某郡之类。又如蒙古各汗的斡耳朵,汗死“其帐不旷”,由后代后妃世守以享用其岁赐,《后妃表》编者竟据此名单列为某一皇帝的妻妾。如此等等。所以清人钱大昕嘲笑“修《元史》者,皆草泽腐儒,不谙掌故”,因此下笔“无不差谬”。

  但是,作为研究元代历史的史料来看,《元史》比其他某些正史的史料价值更高。①元代的十三朝实录和《经世大典》已经失传,其部分内容赖《元史》得以保存下来。②《元史》的本纪和志占去全书一半,而本纪占全书近四分之一,《文宗纪》竟多达一年一卷。有人批评它不合定例,不知芟削。然而这种作法却起到保存上述失传史料的作用。列传部分,由于元代史馆的资料就不完备,汉人(特别是文人)常有碑传可资参考,而一些蒙古名臣往往无从搜寻,因此立传有详于文人,略于蒙古将相大臣的现象。如丞相见于表的有五十九人,而立传的不及一半。太祖诸弟、诸子仅各有一人有传,太宗以后皇子无一人立传。可是就见于列传的蒙古、色目人而言,其中有一小半人已没有别的史料可供参考,后世对这些当时有很大影响的历史人物的事迹只能通过《元史》才能了解。③纂修者违反了修史的惯例,没有删去儒家学者认为不屑一提的史实。如有人批评“作佛事则本纪必书,游皇城入之礼乐志”。又批评它“列传则先及释老,次以方技,皆不合前史遗规”。《元史》中保留或增加了这些内容,正是反映元代一些重大社会内容的史实。此外如《地理志》附录河源、西北地、安南郡县等项,《祭祀志》附国俗旧礼,《食货志》增创岁赐一卷,这都是根据元代实际情况保留下来的重要史料。

  书成不久,就有朱右作《元史拾遗》,解缙作《元史正误》。解缙还奉旨改修。清朝以来,不断有人重修《元史》。留传到现在的,有邵远平的《元史类编》,魏源的《元史新编》,曾廉的《元书》,柯劭■的《新元史》,屠寄的《蒙兀儿史记》等。但它们都不能取代《元史》原书。

  《元史》于明洪武三年(1370)冬刻成(参见彩图插页第87页)。嘉靖时南京国子监用洪武旧版重印,损坏的版页则重新补刊,称为南监本。193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百衲本《元史》,是以九十九卷残洪武本和南监本合配影印的,但其中有描修的错误。1976年中华书局出版了《元史》标点校勘本,以百衲本为底本,校对了北京图书馆藏原书、北京大学图书馆藏一百四十四卷残洪武本及其他版本。除本书互校外,又参考有关史料进行了校勘,并吸取了前人的考订成果,是目前较好的版本。

  (翁独健周清澍) 
 


    
元世祖忽必烈
    元世祖忽必烈

  (Qubilai,1215~1294)元朝的创建者。庙号世祖,蒙语尊称薛禅皇帝(Secěn qahan)。拖雷正妻唆鲁禾帖尼的第二子(参见彩图插页第81页)。

  蒙古灭金,据有中原地区以来,习惯于游牧的蒙古贵族,把他们原有的落后制度强加于汉地,造成了政治混乱,生产破坏的恶果。这种情况,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蒙古的统治,因而需要有所改革。忽必烈为藩王时,便思“大有为于天下”,热心于学习汉文化。先后召僧海云、僧子聪(刘秉忠)、王鹗、元好问、张德辉、张文谦、窦默等,问以儒学治道。1251年,长兄蒙哥即大汗位,忽必烈以皇弟之亲,受任总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雨驻爪忽都之地。先后任汉人儒士整饬邢州吏治,立经略司于汴梁,整顿河南军政,屯田唐、邓,都收到积极效果。1253年,受京兆(今陕西西安)封地,忽必烈又在这里任诸儒臣兴立屯田,兴复吏治,恢复农业,建立学校,使关陇地区的吏治有了明显的进步。这些成效更加深了忽必烈采行汉法的认识,并进一步取得北方汉族地主阶级对他的拥护。他们中的代表人物,通过交相引荐,聚集在他的幕府里,为元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社会基础。同年,忽必烈受命与大将兀良合台远征云南,灭大理国。年底,班师北还,留兀良合台继续经略云南诸地。1256年,命僧子聪卜地桓州东、滦水北的龙岗,建开平城,修筑宫室。忽必烈采行汉法的活动招致了蒙哥的不满。1257年,蒙哥遣使勾考关中、河南财赋,藩府诸臣都受罗织致罪。忽必烈采用姚枢建议,送家口前往和林,以为人质,并亲身入觐,始取得蒙哥谅解。蒙哥停止了勾考,但仍尽罢其所设置的行部、安抚、经略、宣抚、都漕诸司。1258年蒙哥兴师伐南宋,忽必烈初以足疾家居休养,后因负责东路的诸王塔察儿进攻襄、郢地区无功受谴,蒙哥授命忽必烈代总东路军。1259年九月,忽必烈率师抵淮河,蒙哥在合州前线病逝的消息传来,忽必烈仍挥军自阳逻堡渡长江,围鄂州(今湖北武汉),并以军接应从云南北上的兀良合台军。这时,得悉留守漠北的幼弟阿里不哥擅自征兵,图谋汗位的消息,忽必烈立即采纳汉人儒士郝经的献计,与宋约和,轻骑北返燕京。

  1260年三月,忽必烈在部分诸王的推戴下,即汗位于开平,建元中统。在诏书中明确提出了“祖述变通”,“稽列圣之洪规,讲前代之定制”,提倡“文治”的政治纲领。它的基本精神是要更改蒙古旧制,采行汉法,建立与中原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中央集权制封建政权。忽必烈在中央设中书省,以王文统任平章政事,在各地分设十路宣抚司,任汉人儒士为使。同年五月,阿里不哥也在部分留居漠北的诸王拥戴下,称大汗于和林。忽必烈以汉地丰富的人力、物力的依托,出兵击败阿里不哥。在与阿里不哥鏖战的同时,中统三年(1262)春,益都行省李璮乘机叛乱,被忽必烈迅速镇压。这两件事都对当时的政治带来了重大的影响。阿里不哥的失败意味着草原诸王保守势力受到挫折,使忽必烈能较少牵制地推行仪文制度改从汉法的基本政治纲领,而李璮的叛乱又强烈地引起了忽必烈对汉人的猜忌,于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废除汉人诸侯的世袭制度,削弱这些家族的军权,在地方上实行军民分治等等,一方面以加强中央集权,另一方面则可严密对汉人的防范。此外,又在各级政权中引用色目人分掌事权,使与汉人官僚相互牵制。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与政治意图下兴建的新王朝,其创制立法,始终着眼于在保持蒙古贵族统治特权的前提下,对旧制作必要的更改,使政权机构能大体上符合汉地的统治需要,又足以确保蒙古贵族的既得利益。

  中统五年八月,忽必烈又改元为至元。经过从中统元年到至元初年的增改损益,新王朝的各种制度大体上确立下来。至元八年(1271),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建国号为大元。次年,确定以大都为首都,标志着新王朝的政权建设已全部完成。元朝政权在总体上是取法于中原前代王朝的体制,与中原的封建经济基础基本上是相适应的。但也保留了不少蒙古的落后旧制。因此,这个政权本身是充满矛盾的,作用也比较复杂。中央集权政治的重新确立,恢复了正常的统治秩序,对人民的赋役剥削限制在一定的数额之内,较之前此的黑暗混乱是一大进步。忽必烈很重视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采取了一些有利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措施,立司农司,垦荒屯田,兴修水利,限制抑良为奴,等等。在他统治期间,社会经济逐步恢复,有些地区有所发展,边疆地区得到开发,出现了“户口增,田野辟”的景象。这些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但是,这个政权也保留了大量的蒙古落后旧制。如:分封采邑制度(投下二五户丝制);遍及于各生产领域的驱奴制;手工业中的官工匠制度;商业中的斡脱制;贵族世袭的选举制度以及民族压迫政策等等。这些制度在元朝一代始终保留下来,严重地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使元朝的社会矛盾愈益激化。

  在建成新王朝、稳定对北方统治的同时,忽必烈又积极着手统一南宋的战争,至元十一年,命伯颜大举伐宋。十三年,下临安,十六年最后消灭了流亡在崖山的南宋残余势力,完成了全国的大统一。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的王朝,它初步奠定了中国疆域的规模,发展了国内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南北方的统一也为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开拓了前景,其影响都十分深远。

  全国统一以后,忽必烈的保守、嗜利和黩武等消极因素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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