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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里的贵族政党本质上和无产阶级政党一样是伪装的。只有资产阶级处于它自然的地位。
在罗马,从公元前471年设置保民官起,到公元前287年革命时承认保民官的无限立法权止,贵族和平民主要是作为等级,即阶级,相互作战的。但是,此后,这些对立的称谓,除了谱系意义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意义,代之而起的是政党,自由党和保守党'可以十分合理地分别用来指代那两种称谓——即在广场上处于优势的民众和在元老院里有其支柱的贵族。后者把自己(公元前287年左右)从一个由旧氏族组成的家族议会变成了一个由执政贵族组成的国家议会。民众的团体是与按财产分级的百人团人民大会和骑士的大财团站在一起的,贵族团体则是与部落人民大会中有影响力的自耕农站在一起的。前一方可以想一想革拉古和马略,后一方可以想一想C。弗拉米尼乌斯,并且稍微钻研一下,就会发现执政官和保民官的地位完全变了。他们不再是第一等级和第三等级选举出来的、其行为方式要受到这一事实左右的受托人,而是代表政党,且偶尔会更换政党。既有像老加图这样的“自由派”执政官,也有像反对提比略·革拉古的屋大维这样的“保守派”保民官。两个政党在选举的时候都会提出候选人,并会用各种煽动性的宣传使他们得以当选——而当金钱不能使其在选举中获胜时,就会回过头来在当选的人身上下工夫,以便往后能争取(更大的)胜利。
在英国,托利党和辉格党从19世纪初开始即组成为政党了,二者在形式上都是资产阶级的,在字面上都采取的是自由主义的纲领,因而舆论照常完全被说服,风平浪静了。这是一种在适当时机采取的高明手腕,它防止了一个敌视等级原则的政党的形成,例如1789年在法国就出现了这种情形。下院的议员——迄今一直是统治阶层的使者——成了民众的代表,但仍继续在财政上依赖统治阶层。领导权仍掌握在原班人马手中,政党的对立——自1830年起几乎理所当然地获得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称谓——永远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加减式对立,从来不是你死我活的对立。同样是在这个时期,“青年德意志”的文学自由运动变成了一种政党运动,在美国,在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统治期间,国家辉格党和民主党组成了对立的政党,并公开承认了一个原则:选举是一桩生意,国家的职位从上到下都是“胜利者的战利品”。
但是,居统治地位的少数派逐渐地从等级的形式,经过政党的形式,向着个人追随的形式发展。民主政治的终结及其向恺撒主义的过渡的外部标识,不是——例如——第三等级的政党即自由党的消失,而是政党本身作为一种形式的消失。各种情感、民众的目标、抽象的理想,这些都是所有真正的政党政治的特征,现在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私人政治,是具有强有力的种族性的少数人不可遏制的权力意志。等级有各种本能,政党有一个纲领,而个人追随则有一个领头人。这就是从贵族和平民,经过豪门贵族和庶民,直到庞培党徒和恺撒党徒的事变过程。真正政党政府的时期不到两个世纪,在我们自己的情形中,自世界大战以来,就开始走向没落。被一种共同的刺激所驱使的整个选民群,应当把那些有能力处理他们的事务的人选出来——这是所有宪法中的一个天真的假设——这只有在第一次冲击中才有可能,它的前提条件是:甚至连确定集团的组织萌芽都不存在。1789年和1848年的法国就是这样。只要会议一召开,各种斗争单位立刻就会从中形成,而它们的结合有赖于想要保持已赢得的支配地位的意志,并且,它们从来不自视为它们的选民的喉舌,而是想方设法用尽一切可用的鼓动策略来加强自己的影响和服务于自己的目的。在人民中间自行形成的一种倾向,实际上已经成为组织的工具,稳步地沿着相同的道路继续着,直到组织也转而变成了领袖的工具。权力意志比任何理论都强有力。起先,领导和工具都是为了纲领而存在。后来,掌权者为了权力和战利品而牢牢地抓住它们不放——到今天,这种情形已经是无处不有,因为每个国家都有成千上万的人以政党及其所分配的官职和工作为生。最后,纲领从记忆中消失了,组织只为自己工作。
对大西庇阿或昆克提乌斯·弗拉米尼努斯(Quinctius Flamininus)来说,当我们谈及他们的“朋友”时,仍然指的就是战场上结下的友谊。但是,小西庇阿更进一步,他的“亲兵”(Cohors Amicorum)毫无疑问是有组织的追随者的第一个范例,其活动范围扩展到了法庭和选举中。同样地,庇护人与门客之间古老的纯粹族长式和贵族式的忠诚关系,也变成了完全基于物质基础的利益共同体,甚至在恺撒以前,在候选人与选举人之间就有文字契约,其中对报酬和履行约定有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正如在今天的美国,俱乐部和选举委员会被组织起来,它们控制或威胁其选区的选民群众,以便能同伟大的领袖们、前恺撒们一起经营选举生意,就像一种势力同另一种势力的结合一样。这远不是民主政治的破产,而恰恰是民主政治的意义和它的必然结果,不通世务的理想主义者哀叹他们的希望的破灭,只能说明他们对真理与事实的冷酷的二重性和才智与金钱的密切联系全然无知。
政治与社会理论只是政党政治的基础之一,但却是一个必要的基础。从卢梭到马克思的一系列自负的理论,在一直到柏拉图和芝诺(Zeno)的一系列古典诡辩学者中皆有其对照的类型。在中国的情形中,相应的学说的特征仍然要从儒家和道家的文献中去寻找;而其相对照的类型,只要提及社会主义者墨翟的名字就足够了。在阿拔斯王朝时期的拜占廷和阿拉伯文献中——在那里,跟其他的东西一样,激进主义在构成上也是正统宗教的——这类学说亦占有广大的地盘,它们是9世纪时一切危机的原动力。在埃及和印度也有这类学说,喜克索人的时代和佛陀时代的事件的精神可以证明这一点。文字形式对于这类学说并非本质的——它们可以通过口语、通过教派和会社中的说教和宣传来同样有效地得到传播,事实上,这些方法正是清教徒运动(其中包括伊斯兰教和英美的基督教)在终结时所采取的标准方法。
这类学说是“真”还是“伪”——我们必须反复地强调——对于政治史而言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比如说,有关马克思主义的辩驳,乃属于学术讨论和公开辩论范围内的事,在那里,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对方永远是错的。但是,这类学说是否有效,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有效,以及其效力能持续多久,这才是关系重大的问题,因为人们若是相信,现实可以通过一套概念体系来加以改良,则这信念本身就会变成政治必须加以考虑的一种真正的力量。今天,我们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无限相信理性万能的时代。自由、正义、博爱、进步,这些伟大的一般观念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伟大的理论即是福音书。而这些理论的说服力,并不是仰赖于逻辑前提——因为一个政党的群众既不具有批判能力,也不具有脱除影响、严肃地验证理论的超脱能力——而是仰赖于它们的关键词所具有的神秘本质。同时,这些理论的魔力局限于大城市的居民,局限于作为“受过教育的人的宗教”的理性主义时期。对于农民,它根本不起作用,甚至对于城市群众,它的影响也只能延续较短一段时间。但是,在那段时间里,它却具有新的天启那般的全部不可抗拒的力量。群众皈依它,狂热地迷恋着它的词句及其传道者,甚至到营寨、战场和绞架上去献身;他们的目光注视着一个政治的和社会的彼岸世界,而枯燥乏味、一本正经的批评则似乎是卑鄙的、不敬的、该死的。
但也正是因此,像《社会契约论》和《共产党宣言》这样的文献,在强有力的人们手中,就成了动力最强的动力机——这些人爬到了政党生活的顶峰,知道如何去形成和利用被支配群众的信仰。
然而,这些抽象的理想所具有的力量,在时间上很少能超过属于政党政治的两个世纪,它们的终结不是由于辩驳,而是由于厌倦——这种厌倦早就杀死了卢梭,不久也将杀死马克思。人们最终要放弃的不是这样或那样的理论,而是对任何形式的理论的信仰以及伴随着它的那种情感式的乐观主义,例如18世纪的那种认为令人不满意的现实可通过概念的运用而得到改善的乐观主义。当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他们的同时代人为了获得一个明智而美好的结果而界定和融合各种古典宪法的时候,全世界都在倾听着,柏拉图本人还试图依照一个观念论的处方去改革叙拉古——结果是把这个城市引向了毁灭的深渊。在我看来,同样确定的是,把中国南部各国引入不良状态并最终把它们推向秦帝国主义怀抱的,也是这种哲学实验。雅各宾党人对自由和平等的狂热,致使法国从执政府时开始就永远被交到了陆军和证券交易所的手中,而每一次社会主义暴动只会给资本主义指出新的道路。但是,当西塞罗为庞培写作他的《论共和国》时,当萨卢斯特(Sallust)为恺撒写作他的两篇咨文时,就再也没有人给以关注了。在提比略·革拉古的身上,我们或许可以发现来自斯多葛主义的狂热信徒布洛修斯(Blossius)的影响,此人后来在同样把帕加马的阿里斯托尼库斯(Aristonicus)引向毁灭之后自杀了;但是,在公元前1世纪时,理论已成为陈腐的课堂练习,从此以后,权力、且唯有权力才是重要的。
对我们来说——请不要对此有误解——理论的时代也正在走向它的尽头。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伟大体系全都出现于1750年至1850年之间。马克思的体系已经出现半个世纪了,而至今还没有继承者。它的历史唯物论观点本质上意味着民族主义已达到了其最后的逻辑终点;因此它是一个结束语。但是,如同对卢梭的人权论的信仰自(可以说)1848年起就失去了它的力量一样,对马克思的学说的信仰自世界大战起也失去了它的力量。当我们把法国大革命时对卢梭的观点至死不渝的虔诚同1918年的社会主义者的态度——他们在其追随者面前和在其追随者当中不得不保持连他们自己都不再坚信的信念,这不是因为观念本身的缘故,而是因为依存于观念的力量的缘故——加以对照的时候,也会看出道路的前景,在那里,仍然以纲领形式存在的东西注定要被弃之一旁,且从此以后会成为权力斗争中的纯粹障碍。对纲领的信仰是我们的祖辈的标志和荣耀——在我们的子孙辈那里,它将成为地方主义的一个明证。取代它的是一种新的、甚至现在其萌芽还正在发展中的听天由命的虔诚,这种虔诚源自备受折磨的良心和精神饥渴,它的任务将是要建立一个新的今世,这个新的今世只探索秘密,而不探索明亮如赤的概念,并最终将在“第二信仰”的深处找到这些秘密。
四
这是伟大的事实上的民主政治的一个方面,且是字面上的方面。现在还须考虑其另一方面,即决定性的方面,种族的方面。民主政治的战士中若是没有真正具有领导天赋的人,那它就还只是停留在人们的心中,还只是停留于纸面上;对于这些具有领导天赋的人们来说——虽则他们可能意识不到,且常常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人民不过是一个对象,理想不过是一个手段。所有的,甚至是最不负责任的煽动方法——实质上,煽动与旧制度的外交完全是一丘之貉,但它设计了一支管乐乐队而非古老的宫廷音乐的乐队,为的是应用于群众而非应用于王公大臣,应用于粗野的舆论、情感和意志爆发,而非应用于有选择的心灵——都是由诚实而讲求实际的民主派设计出来的,传统的政党也从他们那里学会了这些方法。
然而,民主政治的进程的一个特征就是:那些深得人心的宪法的制定者从没有想到过自己的设计的实际作用——罗马的“塞尔维乌斯”(Servian)宪法的制定者和巴黎的国民议会的创始人都没有想到过。由于他们的这些形式不像封建主义那样是生长的结果,而是思想的结果(而且也不是以对人和事的深刻认识为基础,而是以正义和公正的抽象观念为基础),于是,在法律的理智方面与那些在法律的压力下悄无声息地形成的实际习惯之间,就出现了一道鸿沟,这些实际习惯或是使法律适应实际生活的节奏,或是防止它们违背实际生活的节奏。只有经验曾经给过人们这样的教训,即人民的权利和人民的力量完全是两码事。而且只有在整个发展终结时,这一教训才会被人们所吸收。选举权越是近于普及,选民的权力就越小。
在一种民主政治开始的时候,阵地只为才智之士独占着。除了1789年8月4日的夜间会议和网球场宣誓,或除了1848年5月18日法兰克福圣保罗教堂的国民会议,历史再也没有表现什么更高贵、更纯洁的事件——当时,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人们,对普遍真理争论得太久,以致具有现实性的力量得以重整旗鼓,把这些梦想家抛在了一边。但是,与此同时,民主政治的另一种势力也不失时机地出现了,并提醒人们这样一个事实:只有当人们有钱时,才能利用宪法的权利。选举权甚至应当大体像理想主义者所想象的那样去使用,这样的想法是基于一个前提,即缺乏任何有组织的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其财力所许可的范围内去影响选民。一当这样的领导出现了,投票除了成为群众对个别组织运用谴责的权利外,就不再有任何别的意义,它对于这些个别组织的结构最后连一点点积极的影响也没有。这同样适用于西方宪法的理想主题,即群众的基本权利就是去推选自己的代表——这只是纯粹的理论,因为实际上,每一发展起来的组织都在不断地招募队伍。最后出现了一种感觉:普选权中根本没有有效的权利,甚至连在两个政党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利都没有。因为那些在其土壤上成长起来的强有力的人物,通过金钱,控制了所有言论和出版的智性机器,而且能够一方面越过政党随心所欲地指导个人的意见,另一方面,通过他们的委任权、影响力和立法权去创建一个由死心塌地的支持者组成的坚固团体(“预选会”),这个团体排挤其他的人,并在团体内部诱发一种对投票的厌倦感,这种厌倦感最后甚至在重大危机发生时也摆脱不了。
表面上看,西方的议会式民主政治与埃及、中国和阿拉伯诸文明的民主政治之间有很大的差别,后面几种文明对普选权的观念是全然陌生的。但实际上,对于身处这个时代的我们来说,群众作为一种选民是“合乎形式”的,恰如它曾经作为一种服从的集体——亦即作为某一主体的一种客体——是“合乎形式”的一样,恰如它在巴格达是作为各种教派、在拜占廷是作为僧侣、在别的地方则是作为一支主力军队或一个秘密社团或一个“国中之国”而“合乎形式”一样。自由通常纯粹是否定性的。自由就存在于对传统、王朝、哈里发政权的拒斥中;但执政权立即毫不逊色地从这些制度过渡到了新兴势力手中——政党领袖、独裁者、总统、先知,以及他们的追随者——对于这些势力,群众继续无条件地成为被动的对象。“民众自决”是一个客套语——实际上,在一种普遍的、无机的选举权中,选举很快不再具有其原初的意义。等级和职业的成熟的旧秩序的政治消除越是彻底,选举的群众就越是无形式、越是软弱无力,它交到新兴势力即政党领袖手中的东西就越是完全。这些政党领袖通过一切智性的强迫机器把他们的意志强加于人民;他们用尽方法彼此互争高下,结果,群众对那些方法既觉察不到,也不能理解;他们把舆论仅仅看作一种可以捏造、可以用于相互打击的武器。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过程本身可以看作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它促使每一个民主政治在自杀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古典人民(德谟、民众)的基本权利,曾扩展到了对最高的国家职位和司法职位的掌控上。对于这些权利的行使而言,人民在其广场上是“合乎形式”的,在那里,欧几里得式的、作为点的群众亲身集合在一起,成为一种以古典的方式施加影响的政治过程的对象;也就是说,通过有形的、切近的和诉诸感官的手段——比如:通过作用于每一只耳朵和眼睛的修辞的手段;通过许多会使我们感到厌烦且几乎难以容忍的手法,如就像演练好的啜泣效果和捶胸顿足的动作;通过对观众恬不知耻的奉承,以及有关敌手的无稽谎言;通过华美辞章的运用和以游戏与礼品而作的热烈的收尾(针对这种场合和这种目的的这类玩意可谓应有尽有);通过威胁和打击;但尤其是通过金钱。我们在公元前400年的雅典就见到了这些手段的发端,而达到骇人听闻的顶点则是在恺撒和西塞罗时代的罗马。跟各处一样,选举已从阶级代表的提名变成了政党候选人的决战场,变成了为金钱干预准备好的竞技场,并且,从扎马战役以后,金钱投入是越来越多。“能够聚集在个人手中的财富越多,争夺政治权力的斗争就越是发展成为钱的问题。”这是无须再去多说的。不过,在更深的意义上说,把这称之为贿赂又是错误的。这不是道德败坏的问题,这是民主精神本身达于成熟时注定了必然要采取的形式。在监察官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的改革(公元前310年)中——他无疑是一个真正的希腊主义者,是罗兰夫人(Madame Roland)集团一类的宪政空想家——毫无疑问是名实相符的选举权改革,这种改革完全不是一种为己党谋私的计谋——但其结果却只为那类计谋开辟了道路。在这一改革方案中,本来没有种族品质出现,但自一运用开始,就出现了这个东西,并且很快地就强行取得了完全的支配地位。毕竟,在金钱独裁的时代里,把金钱的利用视作是堕落的标志,是不太公平的。
在罗马担任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