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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早期的城市中,情形也是一样的;没有任何新的东西增加进来。在种族所创造的房屋——现在形成了街道——中,散布着零星的具有风格的宗教性建筑。由于具有风格,因而它们是艺术史的场所,是使风格的形式辐射到广场、建筑正立面和家居的房间中的源泉。尽管城堡开始发展为城镇的宫殿和贵族的住宅,发展为王宫和人们的大厅,或者发展为行会的会所和市政厅,但它们一个个全都接受了或带有一种风格,它们本身并不具有这种风格。确实,在真正的市民时代,早期宗教的形而上创造力已经丧失殆尽。进一步地,装饰,而不是作为装饰的建筑,也获得了发展;由此开始,艺术史分化为各个独立艺术的历史。绘画、雕塑、房屋都成为应用风格的特殊对象。甚至礼拜堂本身现在也成了这种房屋。一座哥特式的教堂乃是装饰,但一座巴罗克式的礼拜堂却是一种带有装饰的建筑。这一过程开始于爱奥尼亚风格和16世纪,完成于科林斯风格和罗可可风格,在后两者那里,房屋和它的装饰完全地和永远地分离了,且分离得如此之彻底,甚至于18世纪的礼拜堂和修道院中的杰作也不能迷惑我们——我们知道它们的这种艺术整个地是世俗的,是装饰品。随着帝国时代的到来,那种风格转变为一种“趣味”,而随着这种样式的终结,建筑转变成了一种工艺美术。而这也是装饰的表现语言的终结,以及由之而来的艺术史的终结。但是,农民的房屋,及其不变的种族形式,还在继续着。
民族、种族和语言(2)
三
由于意识到研究种族的核心的巨大困难,且当我们认识到这一点时,那作为种族表现的房屋的实际重要性才开始受到重视。我指的不是它的内在本质或它的心灵——关于这方面,感觉已经十分明确地告诉了我们,而我们在看到一个人时,就能知道他是种族的人,是“纯血种的人”。但是,对于我们的感觉来说,尤其是对于我们的眼睛来说,我们藉以认识和区分种族的标志是什么呢?这是一个属于观相领域的问题,正如语言的分类属于体系领域的问题一样。但是,所需要的材料是多么的丰富和多变啊!而由于破坏,由于侵蚀,给这些材料造成的无可挽回的损失又是多么之大啊!在最好的情况下,关于史前人类,我们所拥有的只有他们的骨骼,但有多少东西是骨骼所无法告诉我们的!差不多是所有的一切。史前研究以其纯朴的热情,总想从一块颚骨或一块肩骨推导出不可置信的事情。但是,想一想法国北部某次战争所留下来的一个集体墓地吧,在那里,我们所知道的是,所有种族的人,白种人和有色人种,农民和市镇居民,青年人和壮年人,全都埋在一起。如果将来没有任何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的性质,人类学研究肯定不会揭示什么。易言之,那墓地骨骸的研究者找不到有关事实的任何线索,种族的那一幕幕宏大戏剧将与我们擦肩而过。有十分之九的表现是靠活生生的身体传达的——即不是靠肢体的关节而是靠关节的运动;不是靠头盖骨而是靠面部表情。可是,在这个问题上,有多少可能可以解释的种族表现甚至被最敏感的同时代人真正地观察到过?我们是多么的不善于看,也不善于听!我们——不同于许多兽类——到底是对什么缺乏一种感觉器官?
达尔文时代的科学用一种轻易的自信对待这个问题。其研究所依据的概念是多么的肤浅、多么的偏狭、多么的机械!首先,这类概念把那些在解剖发现物时所能观察到的粗略可知的特征——即甚至一具尸体也能表现出来的那些特征——汇集在一起。而一到观察作为活物的身体,就没有问题可问。其次,这种科学考察的只是那些不需要多大的敏锐性就能觉察到的征候,而且只是在它们可以测量和可以计算的范围内来考察它们。那决定一切的是显微镜而不是脉动感。当语言被当作一种区分手段来使用时,它对种族的分类,不是依据种族的言说方式,而是依据言说的文法结构,而后者恰恰是另一种类的解剖学和体系。至今仍没有人认识到,对这些言说种族的考察是研究工作所能从事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在日常经验的现实性中,我们都十分清楚地知道,言说方式是现代人最鲜明的特征之一——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许多。在亚历山大里亚,同样的希腊文是以最不同的种族方式来言说的,甚至今天,我们从文本的书写中还能看到这一点。在北美洲,土生土长的人不论是说英语、德语,还是说印第安语,说的方式都完全一样。在东欧犹太人的言语中,所谓本土的、并因此也体现在俄语中的种族特征是什么呢?对于所有的犹太人——他们不受住处和寄主的影响——来说,当他们说着欧洲的任何“母”语时,他们所共有的血统的种族特征又是什么呢?还有,语音的形成、重音、词序的排列等这些东西之间的详细关系又是什么呢?
但是,科学完全没有注意到,种族对于根茎植物来说和对于流动的动物来说是不一样的;随生命的小宇宙方面一同出现的是一组鲜活的特征;对于动物世界来说,这些特征是决定性的。再者,科学也没有认识到,当“种族”这个词表示统一的“人类”种族中的各个分支时,便赋予了“种族”一个完全不同的意义。随着科学对适应和遗传的讨论,它为各种表面特征建立了一种无心灵的因果联系,从而抹杀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在这里,是血气在表现自己,在那里,是覆盖于血气之上的土地的力量在表现自己——这等奥秘,是不能检视,不能度量的,而只能经由活生生的体验与感受来以心传心。
有关这些表面特征的相对顺序,科学家们的意见也不一致。布鲁门巴赫(Blumenbach)依据颅骨的形态对人种进行分类,弗里德里希·缪勒(Friedrich Müller)(作为一个真正的德国人)是依据毛发和语言结构去分类,托比纳德(Topinard)(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国人)是依据肤色和鼻子的形状去分类,而赫胥黎(Huxley)(作为一个真正的英国人)则是依据运动的特征去分类。这最后一种分类法其本身无疑是一种非常合适的标准,但任何相马的伯乐都会告诉他,品种的特征是不能用科学术语恰当地描述的。对种族的这些“描述”无一例外地是没有价值的,这和警察运用他们有关人的理论知识去描述“通缉的”人是一样的。
显然,在人类形体的总体表现中,那复杂混沌的情形,绝少被人认识到。例如,对于中国人来说,嗅觉是最具特征的种族标志;而声音,例如言语的声音、歌唱的声音,尤其是笑的声音,也能使我们准确地感觉到科学方法所无能为力的那些深刻的差异。可是,除了嗅觉和声音之外,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意象之繁复丰富,委实令人目不暇接,其细节真是令人眼花缭乱,有些是实际可见的,有些则是诉诸于内心视觉的,要想把它们全归纳为少数几个方面,简直是不可思议。而所有可归于图象的这一切方面,所有构成图象的这一切特征,是彼此独立的,各有自己的历史。例如,在有些情形中,骨骼构造(尤其是头盖骨的形态)完全改变了,而肌肉部分——即面部——的表现并没有变得不同。同一家庭中的兄弟姐妹很有可能表现出布鲁门巴赫、缪勒和赫胥黎所断定的几乎每一种细微差异,不过他们的活生生的种族表现的同一性,却是任何看到他们的人都会一目了然的。更为常见的是,形体构造相似,而活生生的表现完全不同——我只需举出真正的农民血统(peasant…stock),如佛里斯人(Frisians)或布列塔尼人(Bretons),与真正的城市血统(city…stock)之间的不可度量的差异就够了。但是,除了血统的力量——若干世纪以来,它几经反复铸造出相同的活生生的形象(“家族”特征)——和土地的力量——人身上具有的它的烙印就是明证——以外,还有体现为亲密的人类关系的共振的神秘宇宙力量。孕妇的所谓“错觉”(Versehen)只是属于种族方面的一切所固有的一个非常深刻有力的构造原则发挥作用的一个特殊例证,而不是十分重要的例证。年长的已婚夫妇彼此间变得出奇的相似,这已是司空见惯的事,尽管科学有可能用它的测量仪器得出正相反的“证明”。想要夸大这种活生生的脉动的构造力量,以及对于某人自身类型的完善所具有的这种强烈的内在情感,是不可能的。对种族之美所具有的情感——与成熟的城市居民对美的理智的-个体的特征所具有的有意识的趣味正好相反——在原始人身上是极其强烈的,而正是因此,它从不会出现在原始人的意识中。但是,这种情感是形成种族的情感。毫无疑问,正是基于一种形体理想,越来越确定地铸就了游牧部落的武士和英雄类型,以致我们在谈到罗马人或东哥特人的种族形象时,决不会含糊不清。古代贵族的情形也是如此——它对自身的统一性具有一种强烈的和深刻的感受,它达成了一种形体理想。是那种惺惺相惜的同志关系产生了种族。法国的贵族(noblesse)和普鲁士的士绅(Landadel)是真正的种族典型。但是,也正是这种关系,产生了各种类型的欧洲犹太人,及其巨大的种族能量和千百年的聚居生活;而且,每当一种居民长时期地依靠某种精神结合在一起,并在其共同的命运之前团结在一起的时候,就常常是那种关系把这些人溶冶为一个种族的。在那里,存在一种种族理想,在文化的早期阶段——吠陀时代、荷马时代、霍亨斯陶芬的骑士时代——这种种族理想超群卓绝,因而成为统治阶级所渴望的对象,它的要成为这样而不要成为那样的意志,皆是朝着实现这一理想的方向前进(这与选择妻子全然无关),终至最后达到目的。此外,这个问题还有一个统计学的方面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对于今天的每一个活着的人来说,在公元1300年时甚至有一百万个祖先,在公元1000年时甚至有一千万个祖先。这意味着,每一个现在活着的德国人,无一例外地是十字军时代的每一个欧洲人的血亲,而且,当我们缩小这种关系的范围时,这种关系就会更加紧密千百倍,以至于在二十代甚至更短的时间里,同一块土地上的人口会形成为一个单一的家族;这种情况,和贯穿于各代的血统的选择与表达——它驱使同类的人彼此紧密结合在一起,它拆散和瓦解婚姻,它逃避或加强所有的习俗障碍——共同地导致了不可胜数的生殖,这些生殖在绝对的无意识中实现着种族的意志。
起初,这种情形适用于植物性的种族特征,适用于和能动的东西的运动不同的“位置的观相”——也就是一切在活的和死的动物体中没有区分的东西,一切只能在僵死的成员中表现自身的东西。毫无疑问,在冬青植物或伦巴第白杨树的成长和一个人的成长中,有某种性质相同的东西——“矮胖的”、“细长的”、“萎靡的”,等等。同样地,一只独峰骆驼的背脊的外形,或一张老虎皮与斑马皮的条纹的外形,皆是一种植物性的种族标志。因此之故,自然的运动-动作也会影响到生物或与生物有关系——在风中随风飘荡的一棵赤杨或一个体质柔弱的孩子;一棵戴着开裂的花冠的橡树,以及在暴风雨中平稳地盘旋或震翅高飞的鸟儿,所有这些都属于种族的植物性方面。但是,当血气和土壤为了“被移植的”物种——人或动物——的内在形式而相互竞争时,这类特征该属于哪一方面呢?心灵的结构、社会礼法和房屋有多少是属于这一类的呢?
当我们调节自己去接受纯粹动物性的印象时,就会出现完全不同的一幅图象。植物性的存在与动物性的醒觉存在之间的差别(请回想一下前面已经说过的话),正是我们在此所关心的,我们不仅关心醒觉存在本身及其语言,而且还关心宇宙和小宇宙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自由的运动体,一个与大宇宙相对的小宇宙,这个小宇宙的独立的生命活动具有它所特有的表现,这就是,它能部分地利用醒觉意识的器官,同时还能像珊瑚虫所表现的那样,在能动性停止以后又基本上消失无形。
如果说植物的种族表现主要在于位置的观相,那么,动物的表现就在于运动的观相——也就是,在于进行运动时的形式,在于运动本身,在于再现运动时的四肢的状态。在睡眠的动物身上,这种种族表现很少出现,而在科学家所研究的死动物的身上,就更少见了;实际上,有关脊椎动物的骨骼,我们现在所知甚少。然而,正是在脊椎动物身上,四肢比骨骼更具表现力。并且,与肋骨和头盖骨相比,四肢才是表现力的真正中心——颚是一个例外,因为它的构造显示了动物的食物的特征,而植物吸收营养是一个单纯的自然过程。还有,覆盖(禁止)的昆虫的骨骼,要比为(禁止)所覆盖的鸟儿的骨骼更富有表现力。显然,在后者那里,是各种外鞘器官越来越有力地集中了种族表现——眼睛不是作为感知形式和色彩的东西,而是作为一种凝视和有表现力的外貌;嘴则通过言语的运用而成为理解力的表现;头(不是头骨)由于肌肉所形成的轮廓而成为生命的非植物性方面的真正核心。因此要想一想,一方面,我们是如何种植兰花和玫瑰的,另一方面我们是怎样繁殖马和狗的——我们可能希望人也这样去繁殖。但是,再重复一遍,那揭示这种观相的,不是可见部分的数学形式,而仅仅是运动的表现。当我们的目光被一个不动的人的种族表现所吸引时,那是因为我们的富有经验的眼睛看到了已经潜伏在四肢中的相应的运动。一头野牛、一条鳟鱼、一只金黄色的鹰的真正的种族表现,通过计算它们的平面或立体的各个维度是不可能复现出来的;它们对富有创造力的艺术家所具有的深刻的吸引力,恰恰来自这样一个事实,就是种族的奥秘可以通过心灵表现在图象中,而不是通过任何单纯的对可见方面的模仿。我们必须看到,而且在看中要感受到这种生命的巨大能量是如何集中在头部和颈部的,它是怎样通过充血的眼睛、通过短而坚的触角、通过猛禽般的“弯钩状的”喙和有力的外形来表现自身的——我们在此只举出了无数点中的一两点,它们是言语所无法表达的,只能由我通过一种艺术的语言来向你说明。
但是,通过上面所引用的这些用来描述最高等动物的特征的标志,我们已十分接近了种族的概念,这一概念使我们可以在“人类”的类型中认识到比植物或动物更高级的差别——这类差别完全是精神的,其本身是科学方法所无法接近的。骨骼结构的粗糙特征已经不具有独立的重要性了。里奇乌斯(Retzius)(卒于1860年)已经终结了布鲁门巴赫的种族与颅骨构造相一致的信念,J。兰克(J。 Ranke)在概括他的学说时这样说:“就颅骨构造的多样性而言,一般人类所表现出来的东西,也可由每个部落、甚至由许多中等大小的社会在较小范围内表现出来——这是一个由不同颅骨形式所构成的联合体,它具有从逐渐细分的中间形式引导出来的各种极端形式。”没有人会否认,寻找理想的基本形式是合理的,但研究者不应该看不见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些形式就是理想,不论他的测量有多么的客观,实际上固定他的范围和他的分类的乃是他的趣味。相对于想要发现一条排序原则的任何尝试来说,重要得多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所有这些形式都是发生在“人类”这个单位内,且是从最早的冰河期就已经开始了,它们没有发生过显著的变化,甚至在相同的家族中,也可以无差别地找到它们。科学的一个可靠的结果乃是兰克所观察到的,他发现,当依照变化程度来依次地排列颅骨形式时,就会得到某些平均值,这些平均值不是“种族”所特有的,而是土地所特有的。
实际上,一个人的头部的种族表现可以和任何想象得到的颅骨形式联系起来,决定性的因素不是骨头,而是肌肉,是模样,是容貌的作用。自浪漫主义时期以来,我们就已经说到了一种“印欧”种族。但是,有没有像雅利安人(Aryan)或闪米特人(Semitic)的颅骨这种东西呢?我们能区分凯尔特人和法兰克人、甚至布尔人(Boer)和卡斐人(Kaffir)的颅骨吗?如果不能的话,在我们一无所知的历史进程中,除了骨骼之外,大地没有留下一丁点的证据,这难道还不能说明什么吗!这些东西对于我们称之为高级人类的种族究竟有多么不重要,严密的实验是可以说明的。我们可以依照任一可想象的种族差异来选取一组人,进而,当我们在心理上来描述“种族”时,就在X光机器中来观察他们。结果只会是一场笑话。X光一通过,“种族”就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并且,不妨重复地指出,在骨骼结构中,真正有启示的一丁点东西,就是景观的生长,而决非血统的功能。爱略特·史密斯(Elliot Smith)在埃及,凡·陆芩(von Luschen)在克里特,考察了从石器时代到现代墓地的大量材料。从公元前二千年代中期的“航海民族”到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一个人类之流接着另一个人类之流经过了这个地区,但平均的骨骼结构却没有什么改变。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说,“种族”像肌肉一样是以固定的骨骼形式在土地上旅行的。今日的阿尔卑斯地区所具有的“民族”有着极不相同的起源——条顿族、拉丁族、斯拉夫族——我们只要往后看看,还可以在那里发现埃特鲁里亚人和匈奴人。一个部落接着一个部落。但这个地区的人类骨骼结构一般来说是相同的,只有在边缘地区,在接近平原的地带,它才逐渐地消失,为其他的本身也同样固定不变的形式所取代。因此,对于种族,对于原始人的种族漂移,从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到欧里纳克人(Aurignacian)的史前头骨的著名发现,什么也证明不了。除了从其颚骨的形式,能对他们所吃的食物种类得出某些结论之外,这些考古发现只能显示直到今天还能找到的基本土地形式。
进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