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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医仙-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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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⒉加泄卣飧鯥D的信息。

但是却没有人知道这个人是林子晴,而林子晴也没有承认。

沈一了解到这些之后,就去找林子晴,让林子晴通过网络渠道承认自己就是这两首歌的原唱者。林子晴眨巴了一下眼睛对沈一说:“娱乐圈容易进去,但是不容易出来,我不想去惹得一身腥。”

沈一却不以为然的对林子晴说:“只要我们洁身自好,又有什么难呢?”

林子晴睁大了眼睛问沈一:“你真想我承认?”

沈一点了点头,坏笑着说:“只是唱两首歌而已,应该没什么事吧。你那两首歌唱的不错,我都听过。其实最重要的还是,你要是成了明星,我也有个明星老婆了,哈哈。”

“讨厌。”林子晴脸色一红,其实她当初唱这两首歌时,也是因为心里面不舒服。结果没想到竟然能在网络上火起来,既然沈一都这么说了,那林子晴也就不隐瞒什么了。她用自己的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承认自己就是这两首歌的原唱者。

此消息一出,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几乎是一夜之间。林子晴与思念这两个词就成了网络头条,林子晴上头条的速度,让某锋瞠目结舌。

不过随着而来的就是舆论,舆论主要围绕《姘头》这首歌,这首歌唱的意思是小三与出轨。网民听了之后,有不少人都骂她。但是也有不少人声援她,说她唱的好听,将原本肮脏的东西唱出了俏皮幸福的味道。林子晴也不气馁,当即在网络上发布了一条她和沈一的照片。顿时这张网络大V的亲密照就火编整个网络,所有人都在纷纷猜测照片中的男人是谁,而随之而来的就是林子晴在电视台的节目被人搜出来。

几乎是一夜之间,林子晴的代言费就涨了好几个阶段,只彪国内一线明星。

这一天,林子晴正在录制节目的时候,收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唱片公司,想要给她录制一张唱片。

第四百六十八章 人妖王馒头

林子晴收到这个电话,多少有些惊讶。她平时喜欢唱歌,但是从没想过出唱片。要不是沈一让她承认,她都不会承认自己就是那个‘思念’,她并没有自作主张,而是回到家里问了问沈一。

沈一听说之后,有些震惊与欣喜,问林子晴:“你是说有唱片公司愿意给你出唱片?”

林子晴点了点头说:“对,今天下午收到的电话,他说自己是天籁唱片的经理,想约我见见面,有给我出唱片的意思。你说我见不见呀,要是我真出了唱片,那可就算是进入了娱乐圈。说实话,沈一,你真愿意让我进娱乐圈呀?”

林子晴有些愁眉苦脸,沈一也有些戚戚焉。娱乐圈肮脏是有目共睹的,有些三流小明星为了出唱片,更是不惜被人潜规则。林子晴目前被人相中,也不知是不是一个圈套。

不过话说回来,沈一还是很希望林子晴能成一个明星的。

毕竟,有明星老婆的感觉是十分不错的。

沈一挠了挠头说:“他们肮脏他们的,咱们唱咱们的歌,应该也没事吧。有我在你身边,谁敢造次?”

林子晴吃吃一笑,说:“行,那你当我的助理,以后我去哪儿,你跟我到哪儿。”

“我去,林子晴,你在这儿等着我呢。”沈一有些无语,瞪着眼前的林大美女说。

林子晴耸了耸肩,迷人一笑。

沈一让林子晴约见唱片公司的经理,林子晴乖巧的约这个人来春城见面。其实沈一知道,林子晴本能对娱乐圈有些不屑,不过为了沈一,她也愿意发唱片,开演唱会。隔天林子晴就收到消息,天籁唱片公司的经理到了春城。沈一开车带林子晴到酒店去,见到一个自称天籁经理的男……人!

一个很妖冶的男……人!

酒红色的齐耳短发,身上穿着的是一件粉红色的低胸装,黑色的大吊裆裤,仔细一看,脚上竟然是一双高跟……鞋!顿时沈一和林子晴的眼珠子差点没被亮瞎,男人笑盈盈的冲林子晴伸出手满脸堆笑的说:“子晴你好,我就是天籁唱片的阿嗲。”

林子晴嘴角颤栗了两下,转头看了看沈一,小声的说:“还真够嗲的。”

她冲沈一使了使眼色,沈一赶紧上去和这不知道叫哥们还是叫姐姐的经理自我介绍说:“我叫沈一,是子晴的男朋友兼助理。”

阿嗲别有深意的看了一眼沈一,看的沈一后背都有些发麻。阿嗲咯咯一笑,翘起兰花指坐下来说:“人家这次是来谈子晴签约我们公司的,不过我们公司倒也缺一个优质男偶像,小沈同学有没有想法进入娱乐圈呀,你放心,只要你想进入娱乐圈,嗲姐包你红透半边天。呵呵呵,你看看这胸肌,这线条,绝对的优质偶像的必备之选。”

林子晴坐在一旁绷着,差点没笑出声来。被阿嗲来回抛媚眼的沈一深吸一口气,被这人妖给折腾的差点吐血。沈一翻了个白眼说:“不好意思,我不想进入娱乐圈,我是一个医生,有正当工作。”

“哎呀。”阿嗲娇呼一声,一双粘了假睫毛的眼睛看了看沈一说:“原来是医生呢,子晴真是好福气,有这么好一个男朋友。”

说着话,阿嗲竟然用他那高跟鞋在沈一的腿上碰了碰。

脾气本就不好的沈一再也忍不住,冲上去一把拽起阿嗲的衣领,怒骂道:“去你妈的,别挑战老子的底线。”

林子晴一见阿嗲惹怒了沈一,赶紧上前将沈一拽开,说:“别生气别生气,嗲姐你就别逗我们家沈一了,他不是攻。”

林子晴不这么说还好,这么一说沈一顿时就满肚子的火,这娱乐圈的都是什么人啊这是。他一把松开阿嗲,没想到这人妖竟然笑颜如花的看着沈一说:“哥,你真有劲儿。”

“子晴,我们走。”沈一再也受不了这个人妖,转身拉着林子晴就要走。

林子晴也偷笑着跟在沈一身边,今儿个她算是开了眼界。谁想到他们两个刚站起来,阿嗲就从一旁的爱马仕女士包包里拿出一份合同放在桌子上说:“哎呀,沈大哥别激动嘛,人家今儿个是来和子晴谈合同的,你们看看合同再走好不好,人家保证不对你做些什么。再说了,人家这么瘦弱,你块头那么足,人家也不能对你做些什么呀,人家喜欢……呵呵,被动。”

“……”沈一和林子晴顿时呆滞在原地,沈一一脸黑线,林子晴强行憋着笑,她偷偷对沈一说:“要不你将她也收到后宫算了,哈哈。”

“……”沈一瞪了一眼林子晴,狠狠在她的屁股上捏了一下,林子晴脸蛋一红,脸上全都是红晕,低着头不说话。

沈一心中出了口气,也不在负气离开,而是转身坐下来,随手将合同拿到手里看了看。

而阿嗲也适时没有再说什么话,一双眼睛十分精神的对沈一与林子晴说:“我们天籁唱片是国内知名的唱片公司,我是天籁旗下的艺人经理,外加经纪人。我在网络上发现子晴的人气还有歌唱的都不错,所以我想让子晴加入我们天籁唱片,成为我们天籁唱片的签约艺人,我来做子晴的经纪人,保证让子晴半年内火编全国。”

沈一随手看着合同问:“你的意思是不只给子晴发唱片,还让她成为你们旗下的签约艺人?”

阿嗲点了点头说:“对。”

沈一合上合同问:“是影视歌艺人,还是只是一个歌手?”

阿嗲看了看林子晴,说:“当然是影视歌,子晴条件不错。”

沈一冷冰冰的说:“对不起,我们只唱歌,如果需要参演电影,我们不做。”

阿嗲有些着急,可是看了看沈一的脸庞,情商十分高的他就说:“我们不让子晴参演商业片,只让她演文艺片,不过这些都是后话,哥你别着急,我们先让子晴发唱片,将她包装起来再说。”

沈一最后眯着眼睛看了看这位嗲姐,说:“你们公司,到底是什么资质?你们签约子晴之后,会做些什么?”

阿嗲沉思了一会儿,对沈一说:“这个很简单呀,我们公司是艺人经纪公司,我是艺人的经纪人,公司的艺人经理。我们公司旗下的艺人现在有十几个,像冰冰呀,圆圆他们曾经都和我们有过合作。而我本人,也曾经带出来过一些大牌,不过现在许多大牌成名成腕之后,都喜欢自己做一个工作室,这样赚钱更多。我们签约子晴之后呢,我会先让她发一张唱片,利用她的网络影响力和电视台影响力,让她先火一段时间。再然后让她多上一些娱乐节目,做一些活动。增加社会曝光率,然后再唱几首流行歌曲,等气候差不多时,就让她开演唱会。这是一系列的艺人培养手段,很系统化的。子晴有底子,而且也在电视台工作,应该比较了解。”

沈一转头看了看林子晴,她看着沈一盈盈说:“我都听你的,你帮我选择。”

说实话,现在沈一听阿嗲这么一说,真还有些犹豫。如果真让子晴和他们签约,那以后子晴肯定不能像现在这样陪在沈一身边。但是不让林子晴签约,将子晴绑在身边,又不是沈一的作风。沈一沉思了一会儿,问阿嗲:“你的真名叫什么,你们公司的资质去什么地方查,另外我要先警告你们,如果你们公司或者是一些人敢对子晴图谋不轨,我一定会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阿嗲眨了眨眼睛,一脸幸福的看着沈一说:“哥,你说话真有魅力。”

“草你大爷。”沈一差点没跟这死人妖拼命。

林子晴赶紧拦着,结果这死人妖又说了一句:“哥,你骂人都那么迷人。”

“刀呢,我的刀呢!”沈一四处喊着。

阿嗲轻咳了一声,赶紧说:“哥你别着急,人家大名叫王馒头,别人都叫人家阿嗲,人家公司的资质可以通过网络和工商部网站查询,至于对子晴图谋不轨,这个你放心,人家不会,人家不喜欢女人。”

王馒头!

沈一一口老气没上来,差点喷这死人妖一脸星巴克。

叫这么恶俗一个名字,怪不得是一个死人妖。

王馒头脸蛋红了红,对沈一说:“哥,来年人家要去做丰胸手术,到时候人家就真的是两个大馒头了。”

“……”沈一很想砍死这家伙,不够转念一想,这样的人做子晴的经纪人才安全,所以也就留他一命。

王馒头拿来电脑,联系了一下公司的法务部,让法务部的工作人员重新做了一份合同发过来。沈一拿着合同去找了一趟计节,又仔细研读了一下,决定无误之后,才让林子晴签下来。

由于合同上有规定,前期工作林子晴不会经常到处跑,只需要在春城工作。所以王馒头也就在春城租了一间公寓,来帮林子晴跑唱片的事情,并且他还和公司协调,增加了林子晴在媒体前的曝光率。竖立网络风向标,将林子晴的形象往好的一方面转移。

励志将林子晴塑造成优质偶像。

第四百六十九章 轩日升省城肇事

和阿嗲相处一段之后,沈一发现其实这个死人妖还是蛮有才华的。他对林子晴的定位十分准确,那就是类似于范冰冰那样的明星,但是用阿嗲的话说,如果子晴真火起来,一定会超过范冰冰的,因为子晴比范冰冰有才华。而且子晴气质出众,才艺双全,绝对是娱乐圈将来的大腕。

对于王馒头阿嗲的吹捧,沈一不以为然。

但是阿嗲给林子晴做出的一些形象,着实让沈一眼前一亮。林子晴以前的穿衣风格类似于都市白领,她毕竟是做新闻栏目的,自然不能穿的太娱乐时尚露点。但是经过阿嗲的包装,林子晴衣着风格偏向于成熟化与妖娆化。尽管不露点,但是有一些修身的衣服穿上,竟让林子晴看上去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将她的魔鬼身材衬托的如梦如幻,无比诱人。

这一切,自然是便宜了某个禽兽。毕竟衣服是一个女人的另一个脸蛋,这也是为什么女人都那么喜欢买衣服的原因之一。

林子晴要成为明星的消息自然瞒不住何蓝,何蓝看到林子晴的变化之后有些戚戚焉。尽管何蓝不与林子晴争奇斗艳,但是林子晴每天都忙着包装自己和录制专辑,何蓝却整天在家里闲着,这多少让何大美人有些不好意思,而且子晴一忙,她自己也没人陪着说话。

找楚蓉和张子衿又聊不到一块去,至于安阳菁心和何小月,也说不到一块儿。

于是何蓝只好重新到东凉医院上班,经过几日相处,竟和同在东凉医院里上班的安阳菁心渐渐有了些默契,两人偶尔还能聊上两句。

……

转眼之间到了八月中旬,今年春城大学开学时间特别早。八月二十号的时候就要到校,然后要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军训。而港大的开学时间则在八月底,路遥的港澳通行证已经办好,为了提前体验一下大学生活,也为了不让自己在港澳同胞面前丢人,路遥这几天都在陪着王小溪到春城大学军训。

路妈妈的生意也没有再做下去,女儿马上就要去上大学了,她要给女儿准备衣裳,准备生活用品,准备一切必要的东西。儿行千里母担忧,更何况是到香港读书呢。在路妈妈的眼中,去香港就跟出国差不多。

路遥则趁着最后两天,和王小溪在春城大学玩了几天。

王小溪这两天的所作所为可让都丽万分头疼,原因很简单,王小溪考春城大学的时候,志愿填的是金融专业。结果到了春城大学之后,她自己却偷偷将专业给转到考古系。

考古!

都丽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真是一口老气没上来,差点被气死。你学一个中医,也比考古强啊。考古是什么?那不就是盗墓么。你是不是盗墓笔记看多了,还是脑子有毛病了。都丽指着王小溪骂了半天,结果王小溪一句话将都丽给骂回去,王小溪说:“考古怎么就成盗墓了,我看你才有病。”

女儿大了不中留,这是都丽在跟沈一说这件事情时常说的一句话。对于这事儿,沈一实在没啥话说。王小溪脑门一热选了春城大学最冷门的专业考古系,他也不能说啥不是。春城大学冷门专业着实不少,像沈一以前教过的中医系,以及沈一听说过的考古系以及什么古生物研究系。这些专业平时根本就没人上,估计也就王小溪这样的脑抽孩子才愿意学。

都丽让沈一去找王小溪谈谈,劝她改个专业。沈一硬着头皮去找王小溪,结果王小溪却对沈一说:“我从小就崇拜古墓丽影中的劳拉,你们非得让我改专业干嘛。”

原来是古墓丽影……

既然王小溪都这么说了,沈一也不好说什么。只好去找都丽,将事情的真像告诉她,都丽见事情已成定局,不同意也没办法。只好让王小溪在读考古系的时候多关注一下金融系。

王小溪也好说话,当即同意。

……

路遥要在八月二十五号左右去香港,原本路遥是准备一个人去,但是路妈妈不放心路遥,于是就找到沈一,希望沈一到时候能陪着路遥去香港,送路遥上学。毕竟一个女孩子,第一次出远门,作为妈妈怎么想都不放心。

而她自己也没有去过香港更没有离开过春城,所以只能希望沈一能去一趟。

沈一自然没有拒绝,路妈妈说了之后,沈一就答应下来。

八月二十五号中午,沈一开车带路遥去省城机场。到省城机场坐飞机去香港,一路上路遥有些沉默寡言,看着高速公路上来往的汽车,她的眼神有些迷离。快到省城的时候,路遥对沈一说:“其实我想自己一个人去香港,锻炼一下自己。”

沈一笑了笑说:“你别锻炼自己了,还是我陪你去好了,你妈妈不放心你,我要是半路回去,你妈妈肯定整夜整夜睡不着。”

路遥没有再说话,只能点了点头。

下了省城高速之后,走市内道路去机场。结果在半路上,沈一却看到了一辆造型拉风的布加迪被人围在路上。周围满是愤怒的群众,车里坐着一个年轻男人,副驾驶上躺着一个女人,女人露出半张妆很浓的瓜子脸,沈一仅仅是一瞥,就给这个女人贴上了骚媚的标签。

他也没多想,开车赶到机场。然后和路遥一起坐上飞机,前往香港送路遥上学。

……

而在省道上,上百民众齐聚在那里,围着布加迪。轩日升坐在车里,嘴里嚼着口香糖,怒骂了一声:“草。”

副驾驶上他的女朋友张兰兰正在对这小镜子补妆,边补边看了看车窗前面的人,一双狐狸眼中满是不屑。轩日升也很恼火,他是昨天晚上到的省城,在省城开了个房间,在张兰兰的身上打了几炮,今天中午才准备赶往春城上任。结果这刚要上高速,就在这省道上碰倒一个人。

碰倒人不要紧,要紧的是立马就有一伙人围上来,叫嚷着让他下车。轩日升才不下去呢,他是京津圈子有名的公子哥,在地方也认识一些人。他当即就联系了一个在省城的朋友,让他们带些人过来,说自己遇到麻烦了。打完电话之后,轩日升冷眼看着眼前这伙村民,冷哼一声,心道:想碰我的瓷?没门。

一个多小时后,十几辆豪车杀到,从车上下来的全部都是穿着五颜六色衣服的公子哥。

看到这些人过来,轩日升才从布加迪里走下来,环视了一下现场坐在地上那个抱着腿的小孩。又看了看周围虎视眈眈的村民,他那个朋友走上前艳羡的看了看轩日升的女朋友张兰兰,咧嘴一笑说:“轩哥,您这是怎么了?怎么想到来我们这儿了,回头我们去京城找您玩呀。”

“小孙,别废话,眼前这帮货想碰哥哥的瓷,你看着办吧。”

叫小孙的男人四下环顾,笑了笑说:“还能怎么办,一个字,打。”

说着,他身后的二十来个公子哥都从车上拿下来家伙,砍刀和棍棒都有。甚至还有两个家伙拿着喷子,这附近估计民风也挺彪悍的。一看对方要打,村民们当即就提着铁销镐把就上来拼命,两伙人交战在一起,村民尽管人多。但是这伙公子哥都是打架能手,而且他们还有大杀器喷子,一喷子下去,好几个村民的腿上都满是铁砂珠。

村民们哪见过这种场面,顿时就有些畏缩。轩日升冷哼一声看着这帮人,点上一支烟,不屑的说:“你们都给老子安分一点,他妈的,刚才叫嚣的那么厉害。现在怎么不叫了,想碰老子的瓷,找死。”

躺在地上的那个小孩叫喊着腿疼,轩日升走上去立马就抽了两巴掌说:“老子都没碰到你,再叫将你打出屎。”

长的颇为白净的小孩顿时吓的不敢哭。

……

凯旋而归之后,轩日升领着一帮省城公子哥回省城里继续潇洒,也不去春城上任了。用他的话说,这事儿早去晚去都一样。晚上在夜店里喝了个半醉,将张兰兰丢到一旁,弄了两个省城美女暖被,舒舒服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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