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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代小说、散文精选集-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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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去新公园打太极拳了,要我别等他。
    把字条轻轻夹起来,折了折,顺手丢进字纸篓。
    结婚四年,从同床到分房,从蜜月的卿卿我我到相对无言,突然间大家都从冲动的恋情走出来,互相尊重成了
一种相依为命的寂寞。好久,连吵架都不会。
    好家伙,亲爱的伴侣,变成了「熟悉的」。
    当年嫁给他,若不是双十节的夜色,那只要命的黑狗,我一生怕狗,不知不觉吓得躲进他的怀里,从此,他握
住我的手就不放了,我们心照不宣的拥有了怕狗的初恋,一种又怕又爱的甜蜜滋味。
    结婚打碎了少女时代出国的梦,两年的恋爱,四年的婚姻生活,一下子使自己安于现状,专心做厨房里工作的
女人。自己的转变,有时连自己都很怀疑和陌生,典型的小妻子,变成唠叼不止的小母亲,每天盼望的是先生早点
回家,小孩快点长大,似乎除了这些,什幺都是次要的。
    也难怪,第一次怀孕,第一次隆起肚皮,一条一条黑蛇在皮肤上窜动,可厌的黑纹一辈子不会消失,当自己拥
抱一个新生命,脉博相连,终于感到作母亲的滋味,也终于知道少女时代不会再来,就像撑裂的肚皮不会恢复一样。
    先生倒是和一般先生不一样,他一直鼓励我出国留学,他总是强调,他爱我的才华,不希望我埋没在家里,他
觉得任何人都有义务实现自己的才华,不能一辈子消磨在平凡的生活里。他选择了我,不是我作为妻子和母亲的性
格,而是我潜在的才华,任何阻碍了我才华实现的都是罪过,他不愿意做罪人,也恶心的说:惜才呀!
    先生的看法有他的道理,甚至他愿意在台湾赚钱养我,供我读书。但四年了,我的确雄心不再,我已经逐渐习
惯了家所代表的那种安全感,无力再去飘泊。当年的梦,现在想来只是一场笑剧,像看到客人告别后,餐桌上的杯
盘狼藉一样。
    四年了,每次拿起食谱我就快乐满足,脑海里立刻浮出精致的小瓷盘上香味四溢的作品,这与每天准备教中国
现代史的教材太不一样,我读历史,史料堆积的论文与一道好菜的成就感绝不相同;一道精致的小菜,在微黄的灯
光下,有味道的颜色,就这样我满足了。巧艺的手,与上帝(祂应该是女人)一样有创造性,也一样的幸福,上帝
创造的人会背叛祂,但好菜不会。
    我只是满足在厨房滋味里的小女人。
    我知道先生不满意我,从我越来没有志气开始,我清楚知道他不能忍受他的才女能拥抱一本食谱而睡。也难怪,
先生从小生在大家庭里,身为长子的独立性格,使他自己就是一个家,他学的是哲学,不修边幅,在大学教书,除
了脑袋,他什幺都不重视。他与我结婚,理由简单的是:人总是要结婚的,结吧!他选择婚姻,只是选择一种人生
的体验,他知道笛卡尔的身体不能够满足他的人生哲学。当然,先生倒不是没有原则的人,他看上我,主要的原因
是有一次看到我在史学杂志上发表的「秦始皇传」,我原有替秦始皇翻案的想法,他看到我的文章以后千方百计的
想认识我,照他日后的说法是,一般女人都没有大脑,她们只是亚当的一根肋骨,而我是少见有脑袋、有独立思想
的女人,特别与我鱼雁往来,看到我的字迹,我的字有棱有角不带一丝感情,深深的吸引了他。于是,婚前的「才
女」,变成婚后的「婆娘」,他越发觉得失落了,像看见一个天才的殒落,连我们的孩子,在他眼中也成了和他母
亲一样虚幻,他不爱孩子,因为孩子的母亲是没有思想的女人,孩子的母亲使他又一次证明了女人的天生不可救药,
在他的理论中,人活着唯一的理由就是才华,没有才华的人只是一摊血肉。
    于是,没有选择余地的,在他眼中,我由「亲爱的」化为「熟悉的」。我知道他曾经很努力的想欣赏我读食谱
读到忘时的津津有味,他也会在我生日和我们婚姻周年纪念时买最新的食谱送我,但我知道他根本是厌恶做这件事
的,他努力要欣赏我,但做不到,最后他决定放弃。我们的夫妻关系,只是在一个屋檐底下「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与「郎不恋女,各自努力」的两个人。
    先生不是坏人,我不怪他。年纪大了,也没什幺好抱怨的。曾经,我希望再生一个孩子,母亲的小心愿,孩子
一个人自己玩,眼看着寂寞,想他有个小妹妹或小弟弟,两个人凑一对,吵架也有个人。但先生一口回绝了,他说
他拒绝生命的悲剧重演,在他看来,有孩子唯一的理由是因为女人,女人必须有孩子才完整,这是女人的宿命,但
一个就够了。
    人不应该制造悲剧,就是父母也不行。
    若说先生是没有感情的人,反不如说他有太丰富的感情。他把自己感情收起来,因为他觉得不是他爱不爱这个
家或他的孩子,只是他没有能力去爱,爱不是廉价的字眼,而是一分绝对的努力,一些有才华的人无止尽的奋斗才
能换取。他说:二十世纪的家在哪里?它不是十九世纪的玫瑰和钻石戒指能代表的,是责任而不是权力。
    虽然和先生分房,我却总在半夜时听到先生的啜泣声,一个哲学家的哭泣也许是顾影自怜,但先生每次在哽咽
之后,会忍不住推开孩子的房门,轻轻的看他沈睡的孩子,有时他也伫足在我的房门前良久。
    我是善良的妻子,他是善良的先生,只是不对!但没有人比我俩更熟悉,他爱我的才华但不爱我,我爱他但不
爱他的才华。
    有时我想,什幺时候我们会「曲终人散」?
    也许女人的敏感和易感就像爱哭的眼睛一样,泪水是女人的爱,女人只有默默掉泪时最美,「但见泪痕湿,不
知心恨谁」,四年的婚姻生活,一晃也三十多了,三十多岁的女人在一个又熟悉又陌生的家里,除了孩子和一群学
生,她一无所有。更要命的是,三十岁的女人也想和少女一样偎在情人的怀里,听永远永远的誓言。不过,三十岁
的脸已经习惯于枯黄和僵硬,每次站在讲台上,学生喊「起立、敬礼」,自己都惊讶冷漠是那幺习惯了的。
    少女时代,仍是无争的,什幺都可以忍,倒是忍不下输给别人。而今,倒是输得起了,每次去幼儿园接小孩回
家,明知小孩长大和他爸爸一样,但看他傻乎乎的动来动去,小手摇呀摇的,一声「妈」响自小嘴巴,自己会什幺
都忘记,母爱(先生一向嘲笑的)也就自然了!
    谁说不是呢?
    牛奶取代了人奶,试管婴儿取代夫妻,谁能保证机器子宫不会取代女人的,婴儿只是我们豢养的人类,而「母
子」的锁炼被斩断,母亲将是历史的名词,母爱又从何说起?
    做母亲还是幸福的,至少现在是,她仍然被孩子需要,孩子没有母亲总会少些什幺!
    再看一下四周,熟悉的永远是熟悉的,亲爱的可能变成陌生的,再接纳一次,一点点熟悉就是命中注定,夫妻
一场,母子一场,也许是前辈子的缘,一些些恩,一些些情,一些些愿,缘聚缘散,什幺都不必说。
    至少,先生仍在,每天早上他去公园锻练身体,降的身体使我不必太为他烦心。我们虽然不同时在一个餐桌
上,但吃的是互相准备的早点,「熟悉的」,忍不住我找到字纸篓里捏成一团的字条,打开了再看一回,「别等我,
我去公园打拳」,联想怀孕八个月的时候,小婴儿在肚皮里打拳,「子宫」连系着多少女人的梦,文明,请慢慢走,
别让它那幺早被淘汰,像婚姻一样。
    (※谨按:本文作者孔维勤,笔名天官赐,现于台湾新埔技术学院任教。)
    ***
                  第一个故事
    *** 第一个故事
    骆以军/ 著
    我的一个朋友。他先是这么说的,后来他又说,不对,其实是我太太那边的一个亲戚,我太太的三叔。
    这个人有四个老婆。
    (好玩了吧?)
    (好玩。)
    我不了解你的意思,这个人,你太太的三叔,是怎么样?他是同时有四个老婆,搞小老婆那一套?还是结婚、
离婚、一个换一个,换了四个老婆?你别急,你听我说嘛。这个三叔,非常有意思,他留了一头长发,紮了个粗马
尾,头发全是白的。这个人是在搞什么的呢,他在暖暖的山上养殖金线莲。你知道金线莲这种东西吗?非常难搞。
这种花哟,就是你给它种在室外日照太强它也会死,日照不够它也会死,太湿的地方养不活太乾也种不起来,非常
娇贵,从前都是山胞去深山里一株一株采下来的。
    这个三叔,他引进了一种叫作「细胞分裂法」的繁殖方法,专搞那个金线莲,那是一种秘方喔——结果真给他
搞成功了。
    那不赚翻了?
    赚翻了啊,他这个人呀,搞的就都是这些玩意,你听起来怪怪的,不过有的就真他妈给他赚到了,当然也有的
是赔啦。几十年前,他和一些朋友,真的用管道去偷到一张台湾高铁的施工计画图……台湾高铁?欸,你不知道本
来那时候台湾就要弄高铁的,后来因为碰到中美断交,台湾本身的一些经济方向还是政策什么的突然改了,高铁的
计画就掉了。那个之前,他不是弄到了那个高铁的什么施工的路线图吗?等於先得到了消息,他就哗——跑去龙潭
炒地皮啦,买了好大片的土地。当然后来的结果是中美断交这种想都想不到的,他当然就赔惨可以想像当初偷图去
炒地皮的那一票人,神祕兮兮地押注搞内线,结果全赔光的又ㄙㄨㄟ又干的鸟样。)这个故事就要从他的第二个太
太说起……中美断交是民国六十八年对不对?所以他和他的第二个老婆,应该就是在民国六十八年前后认识的……
这个女的,据说是万华一个卖毒品的老大的养女,那天是第一天去上班(被推入火坑了啊);这个三叔,那天和几
个朋友,约了个住都局的官员,就到龙潭那边的酒家喝花酒。刚好就是这个女的第一天上班的那间酒家。
    恰好她那天又是坐他的台。这个三叔(二十年前了)那时就是觉得这个女的怎么那么ㄔㄨㄛ,问问又说是第一
天上班,不过你想想六、七○年代那时候的酒家,且又是在龙潭不是台北,整体上应该瀰漫的都是一种或多或少的
ㄔㄨㄛ吧。(时代的ㄔㄨㄛ。一整个世代的ㄔㄨㄛ。)(因为不是这个故事的重点,所以他并没有对当晚作为年轻
恩客与初次下海间底浮浪讪笑或僵硬底风月规矩之启蒙或轻微抗拒有任何细节性之描述。)那天散局的时候,已经
是半夜了。荒谬的是,在地的散的散,最后剩下愣在酒家店门口要回台北的四个人,一个是三叔,一个是三叔的朋
友,一位住都局官员,还有一个,就是那十七八岁第一天上班的青涩衅女。那时还下着大雨,他们一人撑着一把
伞,一同在路边拦野鸡计程车。
    很荒谬的是,之前酒家里那么认真在演出的,官商勾结的两造、掮客和託关系的,酒女和恩客的……全都湿淋
淋地挤在黑魅魅往台北疾驶的计程车里。那天的计程车司机是个老芋仔,一路也东一句西一句地乱搭话,可是车到
台北桥,司机突然就停了车,说「台北到了」。
    这摆明了是耍婊,他们不是包了整辆车吗?这里面,有人要去万华(衅女),有人要去永和(住都局官员),
有人要去木栅(三叔的朋友),有人要去汀州路(三叔)。三叔和那个司机争论起来,老芋仔说一一送回去可以,
但每个人各自再加钱。那时三叔顶多也不到四十岁,争着争着就打起来了。
    那个时代的气氛唷,怎么说呢。台北桥下也是有很多计程车同行的,在夜里那样打起来,很容易变成族群间的
冲突或大械斗什么的。很快就有人报了警,后来听说连拿长枪的宪兵都来了。条子一来,正在打架的三叔、三叔的
朋友,以及老芋仔司机妈的一看就一哄而散了,那个住都局官员早八百年前就闪人了。现场剩下大雨滂沱中敝开四
个车门闪着只黄灯的空计程车,还有撑着三把伞在路边哭的衅女。那个三叔后来怎么样回家了我也不知道,倒是
那个衅女被条子带去分局拘留了几天。那个时代嘛。第二天她当然没去酒家上班喽,酒家这边也没很当回事,总
是会有那许多年轻下海的酒女在这些酒家间来来去去的,有的吃不了苦,有的私下被酒客拐跑了也有的……。没想
到过了一个礼拜,这个衅女也回来上班了。大家当然好奇问她跑去哪了?她就把整个事情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就
是那天坐台的那几个客人(店里的酒女们马上记起三叔),不是一道搭计程车回台北吗?如此这般怎么在台北桥下
打了起来,后来警察来了他们全都跑了,我就如何如何被警察带回去警局关了这几天云云……这一来,我那个三叔
就糗了。大家就说话了:那个谁谁谁怎么那个样子?跟人家打架条子来了自己先落跑,把人家小姐丢下不管让小姐
被警察带走。这话很快在龙潭那一带的酒家之间传开了。我三叔当然也听到了一些传言——他是在别的酒家听见的。
你知道那个时候的人很怪,你即使在这些风月场所打滚,这个名声、名誉的东西还是很重要的。这件事这样传开了 
以后三叔当然很糗,不过他也很不高兴。妈的这女孩子嘴巴也太大了嘛。他就约了几个兄弟,挑了一天,到那个小
酒女的那家酒家去——其实有点是去找麻烦的意思。谁知道那个女的很鲜,她那时在二楼,一听人家说上次那个落
跑害你蹲警局的查甫来了。她哗一个兴奋得很,踩着高跟鞋用跑的出来——在她那边的想法,是认为三叔是她第一
天到酒家上班的客人,后来又发生那么怪异的事情。现在带了一夥人来,在小女孩的心里,觉得他一定是来捧她场
的,像人家那种恩客啦旧识啦什么的——没想到她跑楼梯跑到一半,还绊了一跤,跌着屁股从楼上乒令乓啷摔了下
来。恰好就摔在我三叔脚边。那衅女坐在地上,还不及爬起,咧着嘴就冲着三叔笑开了:「你来了呀?」有意思。
我说。那后来呢?
    我三叔大概觉得这女人还挺有趣的,就叫她酒家别做了。到他家去当女佣之类的。那时候他还是和大老婆在一
起。后来他和大老婆离婚之后,马上就娶了这个衅女。可能之前两人就搞上了吧。(我想着那个画面:民国六十
八年前后龙潭的酒家,生涩僵硬的色情交易和角色对位分明的人际关系。酒客与酒女。我觉得他挑这个三叔的故事
作为开场非常有意思。一座高高向下延展的扶手楼梯,一个其实还是个女孩的衅女,不协调地套着一身风尘衣裳,
然后从楼梯上跌了下来……这似乎是一个充满了故事中的故事,一个故事匣子接着另一个故事匣子掀起它们盖子的
第一个动作,一个充满声响和视觉动线的开场。想想看:一个女人从楼梯上跌了下来。有多少故事从她的身上被散
落跌出。她翻着滚,哀声连连。描述的字句根本追不上她坠落的速度。最后她跌坐在听故事的我们面前,嫣然一笑,
天真中夹杂着狡猾,然后她说:「你来了呀?」
    他继续说关於三叔和他第三个老婆的故事。
    他说,真正精采的是这第三个老婆的事情。
    这话得从头说起。他说。
    我之前不是说这个三叔从型住在暖暖吗,事实上这第三个老婆就是三叔读暖暖国小的时候,他们学校最漂亮
的女生。那女孩的家世非常好,父亲好像是基隆那边,现在老一辈都还记得他名字的医生。家教非常严,那个年代
那些上层家庭对他们的女孩的教育,大概还有所谓的「淑女教育」这一类东西吧。总之三叔说那个女孩在那个大部
分小朋友还拖着鼻涕打赤脚穿破烂补钉裤的时代,就已经是个穿着簇新制服白衬衫黑裙和一只漆黑的皮鞋,走路目
不邪视的高贵女孩了。我三叔自然是沾不着边了。只能巴望着流口水。
    你三叔还真早熟啊。
    是啊。不过好像也不是早熟这回事。那个年代,那样一个封闭山城里的国民小学生,很多事情都是模糊暧昧地
从大人的悄悄话里听来的。那时候也没有电视。什么性啦,政治啦,某年某月轰动一时在某地发生的什么命案啦,
美国人又发明什么东西啦,哪个叔公从台北城回来说现在文明人的查某间里查某都流行穿怎样怎样的服饰啦……一
切都大惊小怪却又悠远迟缓在流传着。戏台上或是讲古里的那些古人有时候就供祭在庙里,有时又以为有朝一日去
台北城会撞见他们。在那样的一个闭俗有限的世界里,一个穿着光鲜簇新衣裳头面又乾乾净净的同龄女生,其实就
已经是遐想的翅膀飞不到的一个遥远国度的距离极限了。
    本来他们之间不可能有任何交集的。
    谁?
    三叔和那女孩。
    他的第三个老婆?
    对。
    本来他们是毫无相关的两个人。但是有一天,在那个小镇暖暖,发生了一件大事——其实这么说可能是当事人
回忆起来夸大的讲法,没有人确实记得当时人们是怎么看待这件事?和三叔同一个年代长大的那一辈暖暖人或多或
少都记得当年似乎是有这么一件事,可是没有人说得出所以然来。——据说是和匪谍案有关吧?——哪有,那只是
单纯的恶作剧罢了。
    据三叔说,事情几乎是在「一夕之间」发生的。有一天早上,大家起床出门,发现整个暖暖,那个封闭的小镇,
全部的电线桿都被贴上了一张小纸片,上头写着:「某某某和某某干泡。」那个某某某,就是那个女孩。某某,就
是我三叔。我三叔的说法,是说到今天他还弄不清楚那是什么人干的。一夜之间,全暖暖的电火条仔——不过我心
里一直怀疑那根本就是他妈我三叔干的。就像在报纸头版登半版广告。
    什么?就像有人买下报纸头版的半版广告,什么某某某请你嫁给我,什么刘家昌告全国同胞书之类的吧?对,
就是那回事。当然到了那天傍晚放学回家的时候,所有那些电线桿上的猥亵纸片,全部像白色恐怖的政治犯们,完
完全全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那样地不见了。在那个年代,你完全不知道是哪些人哪些单位在处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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