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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郎憔悴文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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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就这样结局了。 
  我的《江湖情幻录》就在秦玄这一微笑之间结束了,结束显得仓促,可是我不这么觉得。我知道,这样的残缺的结局对于一部武侠小说来说,简直就是败笔,明天刊登出去,读者肯定会来信骂我马虎,可是,我就愿意这么结尾。 
  这也许是我第一部也是最后一部武侠小说了。 
  我曾经说过,只有那些心中存有激情、存有纯真、存有梦想的人,才能写出完美的武侠小说,可是,我现在已经失去了这些,失落在这个编号2046的房间,失落在1962年的冬天,我,再也没有能力写武侠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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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蒋郎憔悴
感谢作者蒋郎憔悴授权 本书来自www。www。87book。com免费txt小说下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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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莫愁的黄金时代

  花了整整一个凌晨敲完这篇近万字的文字,已近黎明。通宵不眠地写,累极,但是满足。不为别的,只是一种欲望,一种宣泄而已。开始尝试用一种新的心态和叙述方式去讲述传统的武侠故事、阐释人物命运冲突,我知道这些都浅薄可笑,但是试试无妨吧。 
  
——2000年9月27日,凌晨5时 
  一 

  李莫愁16岁的时候,正在终南古墓师从古墓派第二代传人学习古墓武功;而那年陆展元18岁,是江南陆家庄大公子,武林新一代明星。有一天,李莫愁忽然下了山来,就遇到了陆展元,问他是不是负心人这样的伟大问题。 
  从16岁开始,每年春暖花开的季节,古墓传人都要步出古墓下山刺杀一位负心汉子以试一年所学的武功。 
  熬了无数黑暗的日子,终于盼来了这一天的到来。古墓派教授徒弟有一套独特的方法,但是最奇特的莫过于她们(在杨过还没进古墓之前,古墓派一直是女子当家,因此只能呼之“她们”比较合适)评核弟子的方式了,也就是在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派弟子下山去杀一个负心人以考验她们在一年所学。如果平时偷懒,荒废了武功,因为武功不济而因此被杀的话,用师父的话来说,那就咎由自取,活该送死的,师父也是不会觉得难过的,一个是因为古墓弟子七情六欲早已不萦绕于心,另外一个原因是,师父坚信会培养到更优秀的弟子。古墓弟子就应该牛,让杀谁谁就倒霉。 
  冬天还没过尽,李莫愁就盼望着春天的到来。好不容易春天来了,李莫愁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也象花儿一样,迎风艳丽开放,虽然她才16岁,但是,她已经相当完美,洗澡的时候,她看着自己小山峰一般的乳房有如花蕾盛放,她就更加渴望着那一天早些到来。 
  这一天正是正月十五,一大早,李莫愁早早起来,斋戒过后,由师父吩咐了途上要小心的事宜,其中包括让她不要轻易相信男子的话等等,李莫愁使劲点头答应,然后迫不及待就提了拂尘奔下山去。 
  她第一个目的地就是江南。打小她就从诗书上读过关于江南的一切,在她的梦里,那是一个近乎天堂的地方。在她16年生命中,这是她第三次去江南了。第一次,是她出生的时候。师父说,她是前朝一个遗老的千金,因为宋金战乱,家破人亡。她就在江南诞生,诞生没几天,金兵入侵,把她家的人全部杀光,财产抢掠一空,她连江南是什么模样都没看清楚就被路过的师父救回了终南山。 
  第二次是她8岁的时候,有一天师父说帮她找到了一个失散的亲人,她的舅舅,问她是否愿意见他。李莫愁当然愿意,因为自从进了古墓,还没下过山玩过呢。以前她只晓得世界就像古墓这么大而已,顶多也只是比古墓大一点点,现在就有机会亲自去验证一下自己的想法了,如何不愿意?结果却是让她大吃一惊,原来世界竟然这么大,是一个更巨大的古墓,也许它还能容纳几百个古墓哩。那次上江南,印象最深的不是那个自称是她舅舅的老和尚,而是江南的少年。老和尚的寺里有个和她年纪一般大,她走的时候,那个少年冲他做了个鬼脸,那一刹那李莫愁觉得震撼之极:世间竟然有这么美妙的表情! 
  二 
  这是她第一次正式下山,她的唯一目的地就是江南。 
  虽然她不知道路该怎么走,可是她聪明极了,沿途逮人就问,喂,江南在哪?路人愕然,他们也不知道江南怎么走,只是指着南方说,在那!在那!再问:喂,请问哪里有负心人,我要杀他!路人乃色变,仓皇夺路而逃。 
  就这样,李莫愁沿着南方一直地走。渴了就饮溪边水,饿了就吃林中果,晓行夜宿,见路就走,这样也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反正李莫愁下山时穿着的白衣已染满污泥,一双布鞋早已磨破,也不知道到了江南没有。 
  有一天,她来到一个繁华小镇上。时值中午12点,日光彻地,李莫愁早已饥肠辘辘,按平时这样时候,早该像猴子一样跳上树采摘果子充饥,可是这里却很少树,树都不结果子,这让她犯愁。 
  她闻到街上一股诱人香味从一个摊子上飘来,那是一个肉包子店。她高兴极了,就想,人间真好,饿了不用爬树就能有现成的肉包子吃。于是她走过去,挑了一个最大的放在嘴里就啃,冷不防手里一送,包子被一个人抢走,接着被人用力一推,她连退几步才站稳脚,抬头一看,一个凶神恶煞的家伙指着她就骂,我靠!你奶奶的吃白饭吃到老子头上了! 
  李莫愁委屈极了,平时摘果子吃哪有猴子出来和她争夺食物还骂人的,怪不得师父经常骂世间之人比畜生还不如!当时她眼睛就肿了,正要申辩,那汉子却先抢上来,一巴掌就向李莫愁的脸蛋掌去—— 
  一只白嫩得看似无力的玉手忽然从天上而来,一手牢牢抓住汉子这只长满黑毛的脏手,任凭汉子如何挣扎竟像扎进了石里似的丝毫动弹不得,又硬又疼,急得那汉子直讨饶道,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手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年纪和李莫愁相仿的少年公子,左手手执一把扇子,右手牢牢握着大汉的粗手,脸色竟然丝毫不变,像完全不要用劲一般,脸上还挂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清澈如蓝天河水一般的眼睛正盯着李莫愁,李莫愁忽然打了个冷战——后来李莫愁回忆起的时候,她又不禁打了个冷战。 
  这个少年说,老兄,何必为了区区一只小肉包伤了这位小兄弟呢,你看他,经得起你这一巴掌么? 
  汉子连连点头哈腰称是,然后那少年才松开了手,掏出一锭碎银,让汉子包了一大包肉包子,亲自递给李莫愁,说,小兄弟,以后可不要不问自取抢人家动力咯,喏,给你,你拿回去吃吧。 
  李莫愁只是迟疑地退缩一旁,然后咬了咬牙,接了包子,然后,就问了这个少年一个问题:你是负心人么? 
  后来想起这一幕以及这个问题,李莫愁知道,就是这个问题,彻底地改变了她的一生! 
  当时那少年先是一楞,然后忽然哈哈一声仰头大笑,仿佛听到了人间最搞笑的笑话,直到笑到肚子也疼了,才捧腹停了下来,喘着气说,兄弟,你真逗,你愿意和我一起回家吗? 
  三 
  少年告诉她,他叫陆展元,是江南著名的武林世家陆家庄的大公子。 
  什么著名的武林世家云云,李莫愁都不知道,但是她听见了“江南”两个字,她心头大喜,说,好啊,你带我去江南吧! 
  那天李莫愁蓬头垢面十分肮脏,面目已不可辨认,因此,少年把她当成了男孩。而少年自小在深深的侯门府第中长大,除了弟弟和一个堂妹,几乎没有接触过别的同龄人,因此,他觉得这个问他是不是负心人的小乞丐实在是有趣极了,因此像他喜欢收藏各种各样的石头一样,也想把这个小兄弟收藏回家,和他一起玩,一定是件顶有趣的事情。 
  少年就把李莫愁带回到客栈去,先让李莫愁沐浴一番,李莫愁在洗澡的时候,忽然起了顽童之心,觉得骗着这个少年也是件快乐的事情,因此决定暂时不告诉他自己是女儿身,于是,就换上了少年给她买的男装,把鬓发给盘起来,俨然就是一个风度翩翩玉树临风的少年公子。她简直就以为自己本来就是一个男孩了。 
  少年看到沐浴后的她,也不禁啧啧叹道,如果你是女孩,我一定娶你做我妻子。说得李莫愁脸上不禁一红。 
  如果你是女孩,我一定娶你做我妻子。 
  今生第一句诺言。 
  那时候李莫愁心想,那好吧,到我哪天变回女孩子了,你就一定要把我娶作妻子。 
  四 
  那年陆展元18岁,同大多数江湖子弟一样,也是对世界充满了狂热的梦想,他们做梦都想着世界忽有巨变,然后自己跳将出来,力挽狂澜,救众生于水深火热之中,一夜之间成为武林中的神话,就象前朝那个顶天立地的超级大英雄萧峰一样,留名于青史。 
  于是,等待18岁到来,他们就像雨后的竹笋一样,纷纷冒出来,带着泥土的清新气息,呲呲有声的破土而出。 
  尽管陆展元家世显赫,是江湖中鼎鼎大名的江南陆家庄的嫡系传人,但是,像江湖中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家长们跟愿意将他们放逐于江湖,让他们在刀光剑影里茁壮成长。 
  陆展元离家已经月余了,他开始也有些想念江南家乡,毕竟,平生第一次流浪江湖在外,总有些不习惯的。 
  于是,他就带着这个有趣的少年,奔江南而去。 
  五 
  一路上江湖险恶,他们当然遇到不少困难。其中有一伙强盗打他们主意,在黑店里把他们迷倒,掠夺了他们的钱财。天明的时候,药力已过,他俩相继醒转过来,陆展元骂道,靠!到底着了他们道儿,算这帮小子狠,下次可别让我再见到他们,否则我非剥了他们的皮不可! 
  李莫愁心想,人间这个大古墓恶人可真多呀。但她早已想到了一个报仇的法子,就对陆展元说,元哥哥,我想了一个法子可以把那些坏蛋找出来。陆展元闻言大喜,说,小李你快说,好让哥哥出这口恶气! 
  李莫愁站了起来,运动了一下身体疏通经脉,然后径自到院子里那棵大树下仰起脑袋看了一会,喜道,嘿嘿,这些坏蛋都逃不了啦! 
  李莫愁撮起嘴唇无规则的吹了几下哨子,时而高亢时而低回,吹了一会,头顶上忽然嗡嗡嗡嗡地排出一群蜜蜂来。 
  陆展元有些不解,但是没多问,他觉得这个有趣的小兄弟做的事一定有他的道理,不必多问,问了也是白问。 
  只见那群蜜蜂越聚越多,陆展元看了都有些心惊肉麻,奇怪的是这些蜜蜂在李莫愁的哨子声指挥下,十分有规律的翩然起舞,却不会俯冲下来叮人。正自迷惑,却见李莫愁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玉瓶,俯身放置在地上,忽尖啸一声,那群蜜蜂有如万马齐发,哄的一声从半空冲了下来,抢着去舔那小玉瓶。 
  陆展元这时却看出点端倪来,原来这些蜜蜂一旦舔着了小玉瓶,便如喝醉了一般,摇摇晃晃飞回半空中,这玉瓶里装着的,必定是一些特制的药物了。 
  几百只蜜蜂嗡嗡地醉舞半空多时,李莫愁十分满意地面带笑容的看了一会,并不言语。过了片刻,看准了时机,又撮唇吹起口哨,这时候,群蜂已相当听她的哨子声指挥了。 
  李莫愁这才解释,原来这是她在师父那学的小伎俩,虽则是学了个皮毛,但是她天生聪慧有加,也领会到大部分妙处,乃是利用药物和哨子指挥蜜蜂,这些蜜蜂嗅了玉瓶中的玉蜂蜂蜜以后,触针上带有剧毒,一旦扎在人身上,先是奇痒无比,若无玉蜂蜂蜜解救,两三个时辰内皮肤腐烂,痛苦无比。而且这些玉蜂嗅觉十分灵敏,纵是千里也能追踪到某样事物。这时这群蜜蜂虽是匆忙赶制,但威力也是相当厉害的。 
  陆展元瞪大眼睛听到一半,已知其妙,乃抚掌大笑曰:好,让那帮有眼不识泰山的狗崽子见识一下咱们的厉害! 
  李莫愁吹了一下口哨,那群玉蜂飞入屋内,先熟悉一下那些强盗的气味,然后遁着气息追踪而去,李陆两人紧跟着玉蜂后面飞奔。 
  那一战是李莫愁生平第一次的计谋,也是她最得意的一战,玉蜂在十里外一个小林里觅到群盗踪迹,丝毫不费吹灰之力,玉蜂把他们盯得焦头烂额吃苦不迭,一个个面目全非,连连叫饶命。 
  陆展元到底是斯文公子,十分不落忍,想让李莫愁放过他们,李莫愁冷冷地说,元哥哥别可怜他们,谁让他们对我们不好,我们也要十二分地对他不好,让他们痛苦死掉吧,反正我这里也没有解药,蜂蜜都让蜜蜂儿吃光啦! 
  陆展元看这个小兄弟雅稚的脸,口里竟然说出这样狠毒的话,不寒而栗。他忽然觉得这个小兄弟不再有趣了。 
  六 
  一路之上,李莫愁和陆展元就结成了“好兄弟”,每天流浪江湖倒也逍遥自在。十多天后,他们终于到达江南,回到了陆家庄。 
  当李莫愁进了庄,看到那良田千顷、豪宅万座、花红酒绿、锦衣玉食的陆家庄时,她良久沉浸在惊叹里说不出话来,她想,还是人世间好,虽然坏人是多了点,但是,还是比古墓可爱多了,她第一次对回去古墓充满了抗拒。 
  陆展元被人当宝贝前拥后戴着回去,像是石头沉入大海一般消失在庄园里,剩下李莫愁一个人孤孤单单地立在当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她觉得委屈极了,很想哭出来,最后由一个家丁带到一间小客房里,她躲在房里放声大哭起来,哭得无比卖力,可是,没有人理他,他犹如一个生命中的过客一般,匆匆消失,再也寻不着半点痕迹了。 
  那天晚上,陆展元到底是来了,此刻的他换上镶金戴玉的锦衣,身上再无半点江湖风尘,他又恢复了富家公子所特有的傲慢,尽管这是他所不愿意的,可是人一旦进了这种地方,谁都不免会沾些骄气的,况且他本来就是属于这里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因此李莫愁觉得很难过,想起旅途上和他结伴而行共同度过的日子,尤觉伤心,于是她对陆展元说,陆公子,你在这里等我一下好吗,我有些东西要给公子看看。 
  陆展元点点头,李莫愁就到屏风后面,作了一个决定,她把束起的秀发放了下来,又把扎着乳房的白巾松了开来,这样,她又变回了一个女子,而且是绝色女子,她有信心他看了也会心动。 
  当李莫愁以女子的形象出现在陆展元面前是,果然,他目瞪口呆,久久说不出话来,良久才喃喃说,你真的很有趣。 
  李莫愁说,公子,你原谅我的欺骗吧,我本来无意欺瞒,只是想和公子一起玩而已。现在,我已经变回女儿身了,公子你还记得自己的诺言么? 
  陆展元一脸迷惑,绝不是装出来的,他想,我什么时候向她许过诺啦?于是摇摇头。 
  李莫愁惊呆了,她压制住怒火,说,你不是说过了吗,如果我是女孩,你一定娶你做我妻子! 
  陆展元哑然失笑,说,这是我一时玩笑之言而已,小兄弟你别当真。即便你真的是女孩子,我也把你当成小兄弟了,我怎么又会娶我的小兄弟作妻子呢?你别说笑话了。 
  刹那间,李莫愁觉得血寒如冰,想不到生平第一次下山,第一次来江南,第一次和男子相好,第一次承受诺言,便被彻底欺骗,她实在觉得委屈极了,伤心极了,失望极了。 
  忽从包袱里抽出那管拂尘,唰地措手不及之下锁住陆展元喉咙,冷冷说道,好,今天我就要杀了你这天下第一负心人! 
  陆展元丝毫不惧,也丝毫没有反抗,只是这“小兄弟”有趣极了,实在是有意思极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他却懵然不知,这根拂尘尘丝上染满剧毒,只要李莫愁一发劲,他的小命就要完蛋了。 
  然而这一笑,却将李莫愁推向了绝望的深渊,“啪”一声,拂尘掉地,李莫愁掩面而出,留着陆展元怔立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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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蒋郎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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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莫愁的黄金时代(二) 

  七 
  那天她夺路狂奔而出,也不知过了多久,陆家庄繁华糜烂的气息是彻底抛在了身后,她累极,躺在一片青青的草地上,闭目不久,陆展元就从后追了上来,笑嘻嘻地说,小兄弟,你要上哪?还是跟我回去吧。 
  陆展元的笑容永远像阳光一样灿烂,它可以融化任何少女心头的冰雪,李莫愁刚才还是满腔怒愤,现在却已冰消瓦解,但还是有些迟疑,元哥哥,你真的不讨厌我吗? 
  陆展元一拍她的头,说,小兄弟,我们也算是一起闯荡江湖的生死之交了,谈何讨厌呢?欢喜还来不及呢。 
  陆展元便拉着李莫愁柔软的小手返回陆家庄去,李莫愁还是以原先的男装打扮,否则,在陆家庄忽然出现了一位绝色少女,而且还是大少爷带回来的,多多少少会惹来麻烦的。 
  陆家庄还有另外一位和陆展元长得一模一样的二公子,陆展元的孪生兄弟陆立鼎,比陆展元小两岁,但是和陆展元性格截然不同,陆立鼎生性文静,木讷寡言,喜欢读书多过舞刀弄枪。但是三个孩子在一起玩得很融洽。陆立鼎后来也知道了李莫愁的女儿身份,倒也不觉得意外。 
  陆展元打小就在胭脂粉中打滚,他和李莫愁的关系,说是兄弟一样会更贴切一些,李莫愁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妥,他们这一路上也已经习惯这样的角色,只是,她越来越觉得离不开这个少年,喜欢他的一举一动,仿佛有无穷魅力。 
  三个孩子便在陆家庄度过了一个生命中最初的春天,每天或者和陆展元比试武艺,或者和陆立鼎学习诗文,十分快乐。许多年后,李莫愁在孤独里回忆往事,她总是把这一段称之为自己的黄金时代,因为,在这一段里,她的爱情没有丝毫的杂念,也没有欲望,纯如足金,犹如秋日之黄昏,金黄醉人,每每想起这一段黄金时代来,她总是忍不住黯然落泪。 
  转眼春天过去,夏之将至,每一朵花开花落,李莫愁便心惊肉跳一次,她知道,当庭院里的花都败尽,也就是她的春行结束之时,她必须在夏天到来之前赶回终南山,每思至此,总闷闷不乐,陆家兄弟当然不会明白她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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