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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钢琴师-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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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他二十七岁,但显得更大一些。我刚认出他,那四天我们在乐队里一起演奏,别的就没有什么了。我连他住哪个舱都不知道。当然别人曾向我讲过他。他们说了一件很怪的事情,大家说:一九〇〇从来没有从这里下去过,他出生在船上,从那时起就一直守在那里。一直。二十七年,连一只脚都没沾过地。说到这里,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种气息,了不起的人物才有的气息。据说,他弹的是一种从未有过的音乐。而据我所知,每次开始演奏之前,弗里茨·赫尔曼,那个不懂音乐,却因为有着一张小白脸而当上指挥的白人,都会走到他身边低声说:〃一九〇〇,拜托,普通的音符就好,可以吗?〃 
  一九〇〇点头同意,而后弹奏那些普通的音符,两眼直视前方,连手都不看,似乎完全置身于别的什么地方。现在,我才知道,他虽然人在这里,而事实上;心却已在别处了。当时我并不知道,只觉得他有些奇怪。仅此而已。 
  那一晚,就在风暴正酣的时候,他遇到了我,还摆出一种度假绅士的风范。而我呢,则迷失在某一条走廊里,面如死灰。他看了我一眼,笑了,对我说:〃过来吧。〃 
  如果一个小号手,在暴风雨中遇到了一个人对他说〃过来〃,那么这个小号手只会做一件事情,就是〃去〃。我跟在他后面。他在悠然信步。我则不太一样,我可没有他那么端庄。就这样,我们到了舞厅,东倒西歪地……当然是我,他的脚下却仿佛是站台,一直走到钢琴的边上。周围没有人,几乎一片漆黑,只有几丝微光,忽这忽那。一九〇〇指了指钢琴的支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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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卷
  第65节:弹奏 



  ……放开脚钩。 
  这时的船儿像是跳着开心的舞一般,连站住脚都费劲,松开轮子上的挂钩简直是蠢事一件。 
  ……相信我的话,松开它。 
  他真是疯了,我想,而后,松开了挂钩。 
  ……现在到这边来。 
  他接着说。 
  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真不知道。我停在那里,扶住了开始滑动的钢琴,滑得就像一块巨大的肥皂。这情形可真是,我发誓,这要命的风暴,再加上这个疯子,还有他坐的琴凳……简直就是一块肥皂!而他的手却放在键盘上,纹丝不动。 
  ……你现在不上来就上不来啦。 
  那个疯子笑着说(他跳上一个机械装置,一种既像跷跷板,又像秋千的东西)。 
  ……OK,我们把一切弄个稀巴烂,又有什么呢?我跳上来了,就这样,我已经跳上了你那个烂琴凳,现在呢? 
  ……现在?别怕。 
  他开始弹奏了。 
  (钢琴独奏起。一阵华尔兹舞曲,温和而甜美。小机械装置开始晃动,并带动演员在台上转动。演员都逐渐接近台前开始叙述,动作幅度更大,几乎擦到幕布) 
  现在,没有人逼你相信这一切。而我,说白了,倘若有人跟我这么说,我也不会信的。但事实是,那架钢琴开始在木制地板上滑动起来,我们就跟在后面。一九〇〇弹奏着,目光从未离开过键盘,仿佛已经魂归他处。钢琴随着浪潮飘来飘去,自己打着转,忽而向玻璃门笔直滑去,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又忽而悠悠地滑了回来。我是说,大海好像是在摇动着摇篮中的钢琴,也摇动着摇篮中的我们。我完全不知所措了,而一九〇〇仍在弹奏,一刻不停。显然,他不是在弹那架钢琴,而是在驾驭它。用键盘,用音符,随心所欲地去驱使那架钢琴,一切看似荒谬却千真万确。我们擦着吊灯和沙发,在桌子之间旋转。那一刻,我悟到我们是在做什么了,我们究竟是在做什么……我们在和海洋一起跳舞,我们和他,都是疯狂的舞者,完美而亲密,在一首暧昧的华尔兹舞曲中,在那样的夜晚和那镀金的法式地板上……Oh,yes 
  (开始在舞台上大幅度地旋转,在机械装置上,神情愉快。而大海咆哮着,船舞蹈着。钢琴的音乐犹如一种华尔兹;随着几个强音时而加速,时而骤停,时而旋转,却总是在导演着这场宏大的舞蹈。在无数的杂技表演之后,一个失误,冲入后台而结束。音乐试着停下来,但是太迟了。主角及时地喊出:〃哦,上帝啊!〃 
  从一边的侧幕,什么东西撕裂了。只听见〃哗啦〃的破碎声,似乎是什么玻璃的东西碎了,酒吧的桌子或是茶几之类的东西。一片狼藉。片刻的停止,一片寂静。主角又钻入他出来的幕布,缓缓地……) 
  一九〇〇说,他还得继续提高那些技巧。而我说,实际上只要挂上那些钩子而已。而船长,在暴风雨之后,说(很激动地咆哮):〃你们两个混蛋恶魔还是在机械室里待着吧!因为我不想亲手宰了你们,当然你们要赔偿,赔光到最后一个子儿为止!你们要工作一辈子!这船叫'弗吉尼亚人号',真是名副其实,因为你们是两个从没有航过海的白痴!〃 
  那天晚上,在机械室下面,我和一九〇〇成了朋友。因为船长那王八蛋,我们成了永远的朋友。我们在计算着我们糟践的那些东西能折合成多少美元,数目越大,我们笑得越开心。现在回想起来,是那件事使我们如此幸福。或是类似的事情。 
  也就是在那晚,我问他那个故事是不是真的。那个关于他和邮轮的故事,就是他生于斯长于斯云云,再就是他是否真的从来没有下去过。他回答说:〃是真的。〃 
  ……的确是真的吗? 
  他变得很严肃。 
  ……的确是真的。 
  我不理解,但在那一刻,我内心感到,在一瞬间,不由自主地,一阵颤抖:恐惧的颤抖。 
  恐惧。 
  有一次我问一九〇〇,他演奏的时候到底在想什么。他总是目不转睛地望着前方,在凝视着什么。当他的双手在键盘上前后飘忽的时候,他的心不知道究竟在什么地方。他对我说: 
  ……今天,我去了一个美轮美奂的国度,女人们秀发芬芳,四处阳光洋溢,但却猛虎遍地。 
  他在神游。 
  每次他去的地方都不一样:伦敦的市中心,原野中的列车上,积雪齐腰的崇山中,在世界上最大的教堂中数柱子,和受难的耶稣面对面。神游。真弄不懂他是怎么知道教堂、积雪和猛虎的。我是说,从这艘船上,他从没有下去过。从来没有。不是开玩笑,真的。从来没有下去过。然而,他似乎看过所有那些东西,所有。一九〇〇是这样一个人,如果你对他说:〃有一次,我去了巴黎〃,他会问你是否看了这个或是哪个花园,是否在某个地方吃了饭,他全都知道,他会告诉你:〃在那里,我最喜欢的是在纳福桥上等待落日的沉浮。当驳船经过时,可以从上面驻足观望,并挥手致意。〃 
  ……一九〇〇,你去过巴黎吗? 
  ……没有。 
  ……那…… 
  ……其实,去过。 
  ……什么去过? 
  ……巴黎。 
  你可以认为他是疯了,但并不是那么简单。当有人能准确地向你描绘出伯明翰街夏雨初停后的气息时,你就无法武断地说他是疯了,只因他从未去过伯明翰街。在别人的眼里,在别人的话语中,他,的确呼吸过那里的空气。用他自己的方式,但却真实。也许,世界,他从来就没有看过。这世界却在这艘船上度过了二十七年,而他也正好在这艘船上二十七年,一直窥视它。它偷走了他的灵魂。 
  在这方面他是个天才,无庸置疑。他懂得倾听。也会解读。不是读书,所有人都会的那种,他能读懂人。那种写在人们身上的印记:身份,声音,气息,他们的故土,他们的故事……都写在身上。他小心翼翼地读,并把他们归类,整理,编排……每天,都会有一小片被添加到他脑中正在描绘的巨幅地图中。一幅世界地图,整个世界的,从一端到另一端。庞大的城市,酒吧的角落,长长的河流,还有沼泽,飞机,狮子,一幅精美绝伦的地图。当他的手指在键盘上滑动的时候,他在亲抚着蓝调音乐的弧线,是上帝带着他在那幅地图上神游。 
  (响起忧伤的蓝调音乐) 
  憋了几年的时间,最后,有一天,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鼓起勇气,问他:一九〇〇,为什么你不下去一次,哪怕只有一次,用你自己的眼睛去看看世界,亲眼看一下她。为什么要死守这座漂泊的监狱呢?你可以置身于纳福桥上,眺望着驳船或是其他的一切,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演奏你的神来之曲,人们会为你疯狂,可以赚很多的钱,可以选择一处最漂亮的房子,甚至可以把它做成船的形状,怎么样?你可以把它安在任何你想要的地方,在猛虎中间或是在伯明翰街的中央……天啊,你不能再像庸人一样继续这种来来往往的生活了。你不是个庸人,你很伟大,世界就在那里,只要你下了那该死的舷梯,什么东西……只是几个烂台阶而已。天啊,走完那些台阶就什么都有了,什么都有。为什么不作个了断,从这里下去呢?就一次,至少一次吧…… 
  ……一九〇〇……为什么不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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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卷
  第66节:勇气 



  ……为什么? 
  ……为什么? 
  那是个夏天,一九三一年的夏天,杰立·罗尔·莫顿登上了〃弗吉尼亚人号〃。一身白,连帽子也是白的。手上有一个那样的钻石。 
  他是这样一种人,在他音乐会的海报上写着:今晚献艺的是,杰立·罗尔·莫顿,爵士乐鼻祖。他这么写就是为了表明:他很自信,是他发明了爵士乐。他爱坐在琴凳四分之三的地方,双手如蝶,轻盈至极。他从青楼起家,在新奥尔良。他在那里学会了抚摩键盘,爱抚音符:在琴音之下人们发泄肉欲,他们不喜欢吵闹。他们需要的是一种飘逸在帘子里和床榻下的音乐,他们不喜欢被打搅。他的音乐正是如此。在那一方面,的确,他是巨擘。 
  一天,某人在某处和他说起了一九〇〇。他们大概这样告诉他:那才是最伟大的,世界上最伟大的钢琴家。说来有点荒谬,但这件事也许就这样发生了。一九〇〇,虽然以他的方式成名了,是一个小小的传奇,但是,在〃弗吉尼亚人号〃之外,他从未演奏过一个音符。那些从船上下来的人们纷纷描述着一种奇特的音乐和一个仿佛有四只手的钢琴师,可以弹出诸多的音符。有时,还流传着很多奇怪的故事,也有真的,比如美国议员威尔逊自愿待在三等舱里旅行的故事,因为一九〇〇在那里演奏。那些音符在他弹奏之前都是些普通的音符,从他那里弹出来就异乎寻常了。在下面,有一架钢琴,他下午或者深夜过去。他先是倾听,他想听人们唱那些他们熟悉的音乐,时常有人会拿出一把吉他,或是一个口琴之类开始吹奏,天知道那些音乐是从哪里来的。一九〇〇在倾听。然后他开始抚弄琴键,当他们或唱或吹的时候,那些对琴键的抚弄开始变成一种真正的弹奏,音符从钢琴中流了出来:黑色的,直泻而出。完全是另一个世界的音乐。一切尽在其中:一时间,凡间的所有音乐。实在令人瞠目结舌。威尔逊议员在听了那音乐之后,瞠目结舌。且不说是在三等舱里,他,衣冠楚楚地立在那种恶臭之中,一种名副其实的恶臭,放下臭不说,他到下面来本身就需要很多的勇气。如果不是为了一九〇〇,他应该在楼上度过他糟糕的余生。真的。报纸上是这样写的,千真万确。事情就是这样的。 
  总之,有人去了杰立·罗尔·莫顿那里,并对他说:那只船上有一个可以在钢琴上随心所欲的人。在他愿意的时候,他可以弹弹爵士乐,在他不愿意的时候,他可以弹出一种好像十支爵士混在一起的东西。杰立·罗尔·莫顿有个小脾气,所有人都知道。他说:〃连走下那艘鸟船的勇气都没有,怎么能弹好琴?〃然后,这位爵士乐之祖就一阵大笑,疯了一般。原本在那里就可以打住了,只是某人在那时候说:〃你笑得好,只要他决定下来,你就只能回妓院去演奏了,上帝作证,回妓院去。〃杰立·罗尔·莫顿不笑了,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镶着珍珠母的小手枪,对准那个说话家伙的脑袋,却没有开枪,问:〃那只鸟船在哪里?〃 
  他在脑子里构想着一场决斗。这在当时很流行。凭借一点勇气相互挑战,最后有一个赢家。音乐家式的。没有血,只是颇有那么一点仇恨,真正的仇恨。酒精下的音乐。在他的脑子里萦绕了一夜的想法就是,结束这个海上钢琴师的故事,和他所有的谎言。彻底结束。问题是,一九〇〇实际上在港口从不演奏,他不愿意演奏。即使港口算是陆地,他也不愿意。他只在愿意演奏的地方演奏。那地方是大海的中央,当陆地只是遥远的灯光,一种回忆,一种希望的时候。他生来如此。杰立·罗尔·莫顿咆哮了上千遍之后,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钱买了去欧洲的往返票,上了〃弗吉尼亚人号〃。在这之前,他只搭过去密西西比的轮船。〃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蠢的事。〃在波士顿港的十四号码头上,面对来为他送行的记者,他这样说,夹杂着几声怒吼。然后他就把自己锁在船舱里,等待着陆地变成遥远的灯光,变成记忆,变成希望。 
  他,一九〇〇,却对这件事不怎么感兴趣。他甚至不太理解。决斗?为什么?但他很好奇。他想听听爵士乐之祖能弹出些什么玩意来。一定不是开玩笑的,他相信,那人一定是爵士乐的发明者。我想他一定是在想学点东西。一些新的东西。他天生如此。有点像老丹尼:毫无比赛的观念,他根本不在乎谁是赢家。是别的东西让他感兴趣。完全是因为那些别的东西。 
  在航行第二天的九点三十七分,〃弗吉尼亚人号〃行使到前往欧洲航线上第二十个航标的时候,杰立·罗尔·莫顿出现在了头等舱的舞厅里,优雅极了,一身黑。所有人都知道他要做什么。跳舞的人都停了下来,我们乐队的人都把乐器放在一边,酒吧侍者斟上一杯威士忌,人们鸦雀无声。杰立·罗尔·莫顿取过威士忌,走近钢琴,凝视着一九〇〇的眼睛。他什么也没有说,但人们听见空气中弥漫着一个声音: 
  ……站起来! 
  一九〇〇站了起来。 
  ……您就是那位爵士乐的发明者,是吗? 
  ……对。你就是那个只有屁股坐在海上才能演奏的家伙? 
  ……对。 
  他们算是相互认识了。杰立·罗尔·莫顿点燃了一支烟,斜放在钢琴的边上,坐了下来,开始演奏。蓝调爵士乐。但似乎是一种以前从没听过的东西。他不是在弹,是在滑。就好像一条丝制内衣从女人的身体上滑下来一样,那音乐让丝绸在跳舞。在音乐中,有全美洲的妓院,那些豪华的,连女侍者都很漂亮的妓院。杰立·罗尔·莫顿在结束的时候点缀了一些不起眼的小音符,很高很高,在键盘的尽头,仿佛珍珠洒落在大理石地板上。那支烟一直在那里,在钢琴的边缘上,燃了一半,但烟灰还挂在那里。你也可以认为,他不想烟灰落下发出声音。杰立·罗尔·莫顿用手夹起烟,正如我所说,他的手如同蝴蝶一般,在拾起烟的时候,烟灰仍留在烟头上,或许是不想让烟灰飘落,或许是故意卖弄技巧,总之,烟灰没有落下。爵士乐之祖站起身,走近一九〇〇,把香烟放在他的鼻子下,烟灰和烟蒂是那么的整齐漂亮,他说道: 
  ……轮到你了,水手。 
  一九〇〇微微笑了笑。他在玩呢。一点不错。他坐在钢琴边上,开始做一件蠢得不能再蠢的事情。他弹的是《老爸快回来》,一首蠢得掉渣的曲子,孩子唱的。几年前从移民那里听来的,从那时起他便不可自拔,他是真的喜欢,也不知道有什么东西令他那么喜欢,令他疯狂地感动。那样的东西当然不敢令人恭维。我都恨不得要上去弹了。他在弹奏的时候加上了一点低音技巧,加重了些什么,又加入了两三个他自己的修饰音,总之,就是很蠢,滥调一支。杰立·罗尔·莫顿的表情就像是有人偷了他的圣诞礼物。他用狼一般的双眼扫了一九〇〇一下,然后又坐在了钢琴的前面。接着就涌出了一阵能让德国机械师都落泪的蓝调音乐,仿佛全世界黑人的辛酸经历都在那里,而他用那些音符娓娓道来。扣人心扉。所有人都站了起来:仰起鼻子来鼓掌。杰立·罗尔·莫顿甚至没有鞠躬致意,什么也没有。看得出来,他对这该死的一切已经受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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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卷
  第67节:边缘 



  又轮到一九〇〇了。开始就很糟糕。在他坐下的时候,他眼中滚动着两颗硕大的泪珠,看得出来,因为那支蓝调,他被感动了,这一点还可以理解。荒唐的是,如果脑子里只想着刚才的音乐,手上还能弹出什么音乐来呢?都是因为刚才那支蓝调。〃真好听,〃第二天他还这样辩白。你们想想看吧。他对决斗连最基本的概念都没有。根本没有。他也弹那支蓝调。不仅如此,他在脑中组成了一系列和弦,慢悠悠的,一个接着一个,排列在一起,是一种折磨人的单调。他自己裹在键盘里演奏,自我欣赏着那一个一个的和弦,不仅奇怪,而且毫无韵律可言,而他却乐此不疲。其他人呢,却不怎么欣赏。在结束的时候,甚至有人吹起了口哨。 
  在这个时刻,杰立·罗尔·莫顿完全丧失了耐心。他走到钢琴前,逼了上去。两个人之间,虽然是寥寥几句的窃窃私语,但却掷地有声,好让所有人都听见。 
  ……去你妈的吧,蠢蛋。 
  而后,他骤然开始了演奏。不是演奏,是魔术,是杂技。他让八十八个琴键都发挥到了极至。以一种骇人的速度。一个错误音符都没有。脸上的肌肉连动都没有动一下。那甚至不是音乐,是魔幻,是巫术,美丽而幽雅。一个奇迹,毫不夸张。一个奇迹。人们欣喜若狂。尖叫和掌声,前所未见。热烈得就像过新年。在这片混乱中,我站在了一九〇〇的面前:他的表情是全世界最失望的。而且还有点蠢。他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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