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徜徉在思想的密林里-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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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值得追求的梦想”(209页)之后,他就放弃了世俗的权位而出走了。他在盲无目的的漫游中悟到,“每一个时刻都是独特的。每一个瞬间都是完美的。每一个刹那都是永恒的。过去没有意义。未来没有意义。只有现在。永恒的现在。”(212页)在这里,虽然“我”已经什么也不“是”,但对于瞬间“自性”的抽象的执着仍然牢不可破。他这时仍然相信,“只要每个人的脚都不再践踏别人的自由。上帝的国就会立刻降临”(208页)。 

直到有一天,王一土告诉他:“生。死。梦。是灵魂的三种状态。从哲学的角度来看。生是正题。死是反题。梦是生与死的合题。梦介乎生与死之间。又高于生死。”“更重要的是。生的本质是寂寞。死的本质是寂灭。而梦是圆满无缺的至福。生不能给你的一切。梦都能给你。有人说梦是虚幻的。但有什么是真实的呢。”所以“安安稳稳地睡觉。自由自在地做梦”就是“人生的最高享受”(230—231页)。王先生找不出反驳的理由,“于是我开始了我悲壮的梦游”(237页)。当然,王先生的梦游只不过是“梦中梦”而已。在梦游中,瞎子王明告诉他,为了让人类重获智慧,必须“让人类全部变成瞎子。这样人类眼不见为净。就不会受到任何歧路和幻境的迷惑了。凭着人类内在的智慧。人类就会找到永生之路。”(251页)所以真正的太阳是心中“理性的光辉”,“内在的神明”(253页)。但这种理性的太阳并不能满足王先生的胃口,他要的是真正震撼人的身心的太阳。但在黑暗中,他见到的只是太阳的反光即月亮,也就是逝去的爱情。不过这已足以使他从“梦中梦”里醒来了。“这是一种大梦初醒般的真实的幻觉。”“在这幻灭的绝望中你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狂喜和至高无上的欢悦。仿佛整个世界突然变得美妙无比。”“你只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在灵魂深处的某个死胡同里。有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记忆死角。那里有一大团如烟如雾抹不开捏不拢的原始星云。那是孕育整个世界又蕴藏宇宙根本奥秘的所在。你祖先的生命。你自己的生命。你子孙后代的生命。都从那里诞生。于是你被这生命的奇迹震撼了。这是一次真正的雷劈电击。这是一次真正的醍醐灌顶。从此刻起。你意识到你有了肉体。从此刻起。你意识到你有了灵魂。”“彻底的圆满。绝对的混沌。纯粹的非理性。……你从梦中清醒过来。”(262—263页) 

王朔曾经说,他什么都敢玩,可一到爱情上就玩不动了。爱情从一方面说可以看作如梦方醒,人知道了自己真正要什么;但从另一方面说又的确可以看作是真正疯了,认真地疯了。疯子王先生从“梦中梦”醒来了,但并没有从原来的梦中醒来,而是积极地、心甘情愿地沉浸于梦中,承认“梦里梦外其实是一回事”,“梦的逻辑就是现实的逻辑”(65页)。对此,他的精神病医生、科学主义者兼救世主义者尚大夫表示了强烈的反对,他接过王先生的话头,向王先生讲了最后一个梦,即通天塔在人类的情欲泛滥中倒塌、人类自相残杀而毁灭之梦。讲完后,尚大夫要王先生和他一起登上飞船,离开这个已成废墟的地球去天国。王先生却声称:“我已经不打算去天国了,我突然发现我太爱这个疯狂的世界了”,“上帝也救不了人类,人类只能自救。”(303—304页)然而,人类如何“自救”﹖是从一切梦中醒来,还是索性疯到底﹖如果醒来,成为一个理性主义者,就会看出人类的无救;反之,如果把梦做到底,则会成为一个相对主义者。前者只能寄希望于一个虚无飘渺的上帝,后者则无疑是一种自欺。这就是尚大夫和王先生的区别,其实也是当今西方世界和中国文化的区别。西方人通过理性证明了人类的无可救药之后,惟一剩下的希望是海德格尔所说的“只还有一个上帝能救渡我们”;中国人则自古以来就有一条自欺性的拯救妙法,“因情成梦,因梦成戏”?汤显祖 ,人生就是个大舞台,唱戏的疯子看戏的傻子,人们享受的是当下的“真情”,而不必管未来。所以,王先生最后的“自救”办法就是闭眼不看现实,成为瞎子。这时,他忽然发现自己“复明”了,看见了自己的“真正的太阳”、即已被他的梦带入了梦境的女记录人精神病护士尚且,于是两人互诉衷情。终于,病人和治病的互相调换位置,庄周和蝴蝶彼此都不再当真。“我是谁﹖”“你就是飞临疯狂世界上空的那只大蝴蝶?”(308页)于是两人都在梦幻历史的档案面前失语,最后一句话是“这下你没话说了吧。”(308页) 

与爱相应的一个主题就是生和死,爱的太阳其实就是生的太阳。在“尾声”中,“王母”?王先生的母亲 的疯话主要就是讲孕育和诞生的事。地球毁灭之后,王母在临死之际要完成的一件大事就是孕育新的生命,她又复活了:“我睁开眼睛。哦。太阳。真正的太阳。崭新的太阳。正挂在天顶。”(312页)新一轮的创世纪开始了,人类在新的梦中真的“续上了一条光明的尾巴”,即长在“小王明萱”和“小施青青”身后的狗尾巴。王母爱她的这些小宝贝,因而向他们隐瞒了他们的祖先、“神”本来已经没有了尾巴的事实,“因为我不愿让他们为自己的尾巴感到羞耻。我更不愿让他们像众神那样割掉尾巴从树上下来。使眼中的世界颠倒过来。”(315页)她在临死时感到欣慰的是:“明天早上。我虽然已经死了。但他们将会看到惊破残梦的第一道曙光……”?同上 只求生?“活着” ,而不求生的意义,“生活。嗯。就是生下来。活下去。”(42页)人类延续下去就好,管他退化不退化?相比之下,王先生早先的这种愤激之辞倒显得更有活力:“你看看大地上这些拥挤游荡的幽灵,还有一丝一毫万物之灵长的高贵超逸之气吗﹖”“我们很可能连鬼也比不上”,“鬼死了以后变成鬼的鬼,……永无下限;总之越变越下贱,越变越卑琐。这是一个无限堕落的过程。我真不知道人类已经堕落到哪一个存在阶梯了。”(133页)但这是在王先生还满怀救世情怀的时候产生的想法。当他寻找了一大圈,最后寻到了人类世代延续下来的“情根”时,他就终于解脱了,释然了,“没话说”了。这里的“没话说”,是指失去了创造性的语言,而只剩下“统一的语言”。或者如王八所说,“其实也不必统一语言。简直就不必再说什么话。因为没有什么新鲜事要说。这下正应了‘沉默是金’的古老箴言。黄金时代就是沉默的时代。”(43页)显然,中国几千年的传统中,由一个单纯的“情”字所贯穿的生命意识早就使语言的一切创造力遭到了窒息,在这方面所说出来的任何一句话都不可能不是陈辞滥调,与这个字相悖的任何创造性的语言都不可能不受到这个字的排拒和镇压。所以一个统一语言的时代既是一个“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话的时代”,也是一个“不让别人说话的时代”?同上 ,即一个由惟一的“情”字充当“话语霸权”、以情废言、以情废人的时代。 

所以,如果说《圣经》中的“通天塔”之所以没有建成,是由于上帝淆乱了人们的语言,使之言语不通而无法协作的话,那么这里的通天塔之所以倒塌则是由于人们丧失了语言,使语言变成了疯狂的尖叫,看起来众声喧哗,实际上沉默无语。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人不仅无言,而且无名。王先生说:“我是王先生,又不是王先生;就像你既是你,又不是你,他既是他,又不是他一样。每个人都是我,每个人又都不是我。”(173页)王城的男人们为了得到施青青的青睐,每个人都冒充自己是“王先生”,所有的人就处在这种互相假冒和顶替的混沌状态之中,以致于没有一个人能弄清楚“我是谁﹖” 

正是由于人与人之间的这种混沌不分、一团乱麻的状态,本书在现代汉语写作上也发明了一种“痴狂体”,其特点是蔑视一切历史积淀和意义关联,而对词语随心所欲地进行疯狂联想,为了给这种联想扫清道路,在语词操作中表现出强烈的从汉语本身的文字中心主义向语音中心主义偏移的倾向。任意两个语词,只要说起来顺嘴,就强行联系在一起,而不管它原来是哪两个词,这两个词有没有联系。作者蓄意使用这种文体,是为了实现语言的“狂欢”:“狂欢节就是从语言的狂欢开始的”(307页),语言的狂欢就是对语言的践踏和解构,在发音和笔画上都马马虎虎,一切都差不多,一切都是一切。《通天塔》中的语言狂欢是国民性中解构一切、回到原始混沌状态的“痞子精神”的一种发泄?与王朔类似,但王朔在语言上还是比较严肃的 ,它最终导致的是人格的模糊和崩塌?你我不分 以及语言的垃圾化。语言的垃圾化体现的是人的垃圾化,当一切人都是一切人?混沌中不能构成任何有序,任何语言当然也就成了“预言”,因为任何语言都失去了固有的意义,任何语言都将指向惟一的宇宙状态——热寂?熵趋于最大值 。这实际上是语言的沉默和灭亡。 

我毫不怀疑作者在驾驭语言文字上的才华和机敏。考虑到作者这本书本来就是一篇“反乌托邦”的寓言,我甚至猜想作者掀起这种“语言的狂欢”是故意的,整个历史退化论的讽刺性描述也是故意的,目的是揭示我们这个醉生梦死的时代及其“光明”的前景。但无疑,作者在进行这种揭露时仍然过于投入了,至少在某些时候,他真真假假地把自己也搞糊涂了,他禁不住滥用了自己的天才,陶醉于语言的狂欢和真情的显露,在堕入绝望的同时也认同了人类的命运。他给现实提供了一个批判性的理念标准,但他又随时以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困惑消解着这个理念标准的批判性。他实际上透露给读者这样的信息:既然人类不可能有更好的前景,那我们就得过且过吧,继续做梦和狂欢吧,让世界充满善意、彼此不分地相爱吧?从思想倾向上说,这种哲学寓言的始作俑者直追两千多年前的庄子,而在新世纪到来的今天,它同样不能带给人们存在的勇气和力量,只是为人类的苟活提供了一种自我安慰。然而,本书毕竟指出了,一个单纯以情感作为“生下来、活下去”的养料的民族,其前景只能是退化成猴子。这是全书最具有震撼力的结论。作者没有说成为猴子就不好,他甚至像歌颂太阳一样歌颂了猴子的“新生”,但这恰好就是“反乌托邦”的正宗的表现方式。惟有凭借这个结尾?本书才首次突破了庄子哲学寓言的那种自得,而称得上一篇真正深刻的“反乌托邦”小说。

合唱之魂

  中国人历来被认为是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世俗化的民族,这一点在改革开放后连世俗化的理想都已破灭的今天,尤其以赤裸裸的真相摆在人们面前。从上到下,无论走到哪里,人们所看到的都是同一片昏黄的色彩:俗。90年代以来的文艺越来越走向俗:通俗、庸俗、媚俗,包括对〃高雅艺术〃的呼唤,其实都摆脱不了一个〃俗〃字(众所周知,京剧原来就是俗得不能再俗的大众艺术)。文学中经过了无数次魔幻、先锋、现代等等的尝试之后,人们发现最走俏的仍然还是〃现实主义回归〃的作品,甚至是〃隐私文学〃和〃反腐题材〃之类的〃报告文学〃。看来要使中国人脱离现实世俗生活的土地而上升到纯净的精神生活(纯信仰、纯理想、纯文学)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读了胡发云首发在《新创作》1999年第6期上的小说《死于合唱》,我极其真实地看到了中国人灵魂的另外一面,即暗中渴求超越的一面,它其实就隐藏在日常的俗的一面背后,只不过人们通常将它遮蔽得太严密,而将它遗忘和使它麻木罢了。小说的基调是俗而又俗的,说的是中国俗文化的集中之地武汉旧城,一位从世俗人群中挑出来的极普通的仓库保管员费普的平凡的人生经历。费普像其他小市民一样,平平淡淡地出生、结婚、养家糊口。资质平庸、性格内向而谨慎,即使在〃文化大革命〃的动荡年代里,他的生活仍然并没有什么大的起伏,而是按着既定的河床平静地流淌。发云对这些日常琐碎生活细节的描绘极其得心应手,对大汉口的小市民心态揣摩得入木三分。大到汉口一百年来的兴衰史,小到各个时期的流行语和时髦风尚,他都细细道来,如数家珍。仅凭这些带有扑面而来的生活气息的描写,这篇小说也堪称〃新市民小说〃中的上乘之作了。然而作者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此。他要表现的并不是人人感到熟悉和亲切的家长里短,不是一个人的曲折离奇而又合情合理的生活遭遇,也不是人性的善恶和隐藏在利害关系后面的亲情、人情,以及隐藏在亲情人情后面的利害关系,而是另外一些完全不同的东西。

  小说开篇就说:〃费普一生中有三个时候与合唱有关。〃这三个时候分别是在费普的少年、中年和老年经历的,都很短暂,但却是全篇的一条主线,也是贯穿费普一生的实际上的生命线,其他的时候只不过是〃活着〃而已。少年时代的费普是被天主教堂的唱诗班的歌声吸引而与合唱发生了关系的:〃他隐约听得一阵缥缥缈缈的声音从那教堂深处传来,宛若天际风的呜咽,又宛若静夜海的涌动,勾魂摄魄的,让人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与他平日里所听到的歌声(不论是齐唱还是独唱)不同,〃这是由许多人发出的,似乎有许多不同的声音,又混合成一种声音,那是任何一个人也不可能发出的声音。而且,那声音不像是从嘴里发生来的……尽管那些人都一开一合地动着嘴……而是像从他们头顶上很高远的地方传来的。那一刻,他像被这种声音掏尽了五腑六脏,空空地随那声音向一种高远处飘去。于是,多日来压抑着他的那种少年的孤独与甜蜜,被这声音冲洗为一片纯净与光亮,一片宽阔地向上冉冉升去,有一种如醉如痴的松弛与宁静。〃作者描写费普加入唱诗班后的新鲜感受:〃他第一次以自己的声音加入到自己的那个声部,又以他的那个声部加入到整个合唱的时候,他在那美妙奇幻的和声中,觉得自己整个人都熔化了,蒸发了,变成歌声向着天上飞去。开始,他就像他母亲说的那样,在那丰富的和声中,清晰地听见了自己,也听见了别人。后来,他不再听见自己,也不再听见别人,他和其他每一个人的声音,不同的声音,共同编织成一个奇妙超凡恢宏深邃的,任何声响都无可比拟的音乐。就像万千条五彩缤纷的丝线,共同编织了一幅美丽的锦绣,已经不再看到一根根的丝线,而是一幅混然的画图。〃其实合唱中的歌词只有两三句话:〃我们如羔羊,我们都如迷途的羔羊。我们让每个人,返回他自己的方向……〃一颗少年的心还不可能理解这些词的意义,何况又都是用拉丁语唱出来的,但由众人的和声所唱出来的这种音乐之所以如此强烈地打动了费普,难道不正是由于它将费普引回到了〃他自己的方向〃吗?

  第二次与合唱的缘分已是到了60年代中期,武汉市排练大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费普作为业余文艺骨干被抽调到市里,成为二百多人的合唱连的一员。〃他的全部享受就是许多个声部在融合的时候产生的那种天庭之声。那声音像一道光,让他晕眩,让他升腾,让他脱离了日常琐碎平淡的生活。〃至于歌词的内容,他却从来没有认真想过,正如20年前他在教堂唱诗班也不注意那些拉丁文的歌词一样。那一段时间是费普惨淡人生中的一个明亮耀眼的高峰,他的激情,他的生命力,以及他那含蓄的爱的温情,都包含在里面了。但所有这些都趋向于一个更高的东西,那才是〃他自己的方向〃,是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从来没有抬头凝视过的方向。中国人也曾有过崇高的理想,也曾将个人的思想溶化在集体的呼喊声中,也自认为自己在为所有人的〃利益〃而献身。但即使在这些时候,中国人在精神上也是各自为政的,孤立的,他至多能懂得其他人的肉体痛苦(〃人民的疾苦〃),而不能懂得大众的精神需要。所以他一旦能够成功地救人民于水火,他就把自己那孤立的精神(以〃天道〃、〃天命〃的名义)放大为排斥一切精神的精神,一个封闭的精神牢笼。他不觉得有在精神上、在自己的灵魂深处向上自我超越的必要。相反,费普所窥见的则是一个精神(或〃圣灵〃)的世界,合唱使人在精神上相通,即合为无限的圣灵。人在尘世上生活,并非只有〃利益〃和欲望,他还渴求精神上自我发展的空间,以及一个精神完满的理想。一个人的精神在本质上是不能孤立的,而是与所有的精神合为一体的,哪怕他只是在从事自己个人的精神追求,他也是在为丰富全人类的精神、为全人类的精神沟通而追求。当然,费普首先追求的还只是把自己从人的动物性生存中超拔出来,这只是进行人类的纯粹精神性的追求的第一步。但这已经足已使他朦胧感到人类精神世界的伟大和甜蜜,他不能不为之受到一种异样的吸引。音乐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东西!所以西方人都说,如果人类没有听觉,也就不会有宗教。音乐是人与人的精神性的纽带,而合唱,则是从每个人心里自动发出并汇合为一的精神的呼唤,它其实是同一个大写的精神(西方人叫〃上帝〃)的呼唤。只有不同的声部,不同的音高,才能汇合成那种神奇的乐音,每个参与者都不可能独自唱出它来,这使他意识到自己的有限性,但也使他享受到化有限为无限的幸福,使他意识到每个人需要每个人,使他感到爱并爱这爱。

  费普的第三次与合唱相遇已是暮年,他受他少年时代的女友、他的音乐启蒙老师姚曼的鼓动参加了〃夕阳红〃合唱团。由于多年没有唱了,费普的声带完全松弛而不听指挥,在排练中老是跑调。但他决心要把自己的声音找回来,于是一次不落地努力参加排练。合唱团的老头子老太太们都是世俗的中国人,把唱歌当作了谋取其他好处的手段,费普则是真正全身心投入到了合唱中。
  费普的水平所达到的最高峰是第一次公开演出前的彩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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