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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红跟谁急-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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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转变是怎样完成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一般的说法是他到了上海之后,跟瞿秋白、冯雪峰等共产党人接触之后,在党的指令下,创造社、太阳社停止了对他的攻击,过了不久就出任“左翼作家联盟”的盟主了。对这个转变,当时的文化界是很惊异的,陈独秀就说过这样的话: 
  鲁迅先生的短篇幽默文章,在中国有空前的天才,思想也是前进的。在民国十六七年,他还没接近政党以前,党中一般无知妄人,把他骂得一文不值,那时我曾为他大抱不平。后来他接近了政党,同是那一班无知妄人,忽然又把他抬到三十三层天以上,仿佛鲁迅从前是个狗,后来是个神。我却以为真实的鲁迅并不是神,也不是狗,而是个人,有文学天才的人。(《我对于鲁迅之认识》)         
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吗(4)       
  陈独秀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之一,又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人,第一任总书记,这段话是一九三八年说的,当时他是自由之身,还没有被国民党政府羁押,他说的这些话应当说是可信的。创造社和太阳社怎样攻击鲁迅的,张梦阳编的《中国鲁迅学通史》第三编叫《索引卷》,看看一九二八年上海发表的攻击鲁迅的文章,就知道了。 
  这一年,全年发表的关于鲁迅的文章是四十七篇,从篇名上能看出来是攻击、批判鲁迅的有二十四篇。这二十四篇中,发表在创造社、太阳社办的刊物上的,有十八篇。这两家办的刊物计有《文化批判》、《创造月刊》、《太阳月刊》、《我们月刊》等,这么多刊物发起攻击鲁迅,可见火力多么猛烈了。其中最厉害的是冯乃超、李初梨、钱杏■、彭康、杜荃等人。不说内容了,看看文章的题目,就知道陈独秀的话说得对与不对了—— 
  《死去了的阿Q时代》,钱杏■写的。 
  《死去的了鲁迅》,钱杏■写的。 
  《请看我们中国的DonQuixote的乱舞》,李初梨写的。 
  《除掉鲁迅的“除掉”》,彭康写的。 
  《毕竟是“醉眼陶然”罢了》,署名石厚生,成仿吾写的。 
  《又一个DonQuixote的乱舞》,侍桁写的。 
  《文艺战线上的封建余孽——批评鲁迅的》,署名杜荃,郭沫若写的。 
  应当特别说一下最后这篇文章。好长时间,人们不知道这篇文章是郭沫若写的,直到郭沫若去世后,几经考证、调查,才确定是他写的。当然,还是为他作了种种解释。我们来看看,当年郭沫若是怎样评价鲁迅的。他说鲁迅的那篇《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可怜只像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的悲诉”,鲁迅和陈西滢、高长虹的论战,在郭沫若看来,不过是“猩猩和猩猩战,人可以从旁批判它们的曲直,谁个会去帮助一个猩猩”。这是一篇长文章,末尾一节,郭沫若说了他的全部的看法: 
  鲁迅先生的时代性和阶级性,就此完全决定了。 
  他是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个封建余孽。 
  资本主义对于社会主义是反革命,封建余孽对于社会主义是二重的反革命。 
  鲁迅是二重的反革命人物。 
  以前说鲁迅是新旧过渡时期的游移分子,说他是人道主义者,这完全错了。 
  他是一位不得志的Fascist(法西斯谛)! 
  接到党内的指令后,还是这些人,对鲁迅的攻击就完全停止了。很快就转为歌颂,很快就一起组织起“左翼作家联盟”,一起对着国民党反动派英勇地战斗了。当然也不是一下子就停止了的,总得有个过程。不管怎么说,到后来,还是这个郭沫若,对鲁迅的看法就完全变了。且看他一九三六年,鲁迅去世后写的一篇文章《不灭的光辉》中,对鲁迅是怎样评价的: 
  这遗产的接受,同时怕也就是继续鲁迅精神的最好的法门。“鲁迅精神”是早在被人宣传着的,但这精神的真谛,不就是“不妥协”的三个字吗?对于一切的恶势力,鲁迅的笔似乎不曾妥协过一次……我们民族所应受的两重的敌人,内部的封建余孽,外部的帝国主义,这是鲁迅先生至死不倦地所攻打着的东西。鲁迅先生提着笔为我们全民族在前线战死了,我们应该加倍地鼓起我们的敌忾,前仆后起地,继续着奋战。——这才是纪念鲁迅的最上的途径。而这样替我们民族“报仇”,也就完成了鲁迅替我们遗留下来的责任。 
  当时上海有个日本人,郭沫若说是“一位有名的集纳主义者”,不知是什么意思,这个人和鲁迅有交往,郭沫若的说法是,在上海和鲁迅喝过几次茶。这个日本人在纪念文章里,说鲁迅对他说过这样两句话,一句是“我对于马克思的著作不曾读过一页”,一句是“苏联几次请我去,我都没点头,我倒很想到日本去游历。”郭沫若跟鲁迅连这样的交情都没有,只好说:“这话有点令人碍难相信,即使有,也怕是临场的一个烟幕。” 
  抗战开始后,共产党中央把郭沫若树为国统区文化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之后,他对鲁迅的评价就更高了。从他写过的文章的名字上,不难看出这一点,比如《鲁迅并没有死》、《鲁迅和我们同在》、《鲁迅和王国维》等。不管是刚死了以后说继承鲁迅的精神,还是抗战中说“鲁迅和我们同在”,郭沫若的评价都是跟着毛主席的评价来的。 
  从郭沫若对鲁迅前后评价的不同,就可以证明陈独秀说鲁迅转变前后的话,没有说错。 
  先前说他是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个封建余孽,连资本主义思想都没有,是二重的反革命,连人道主义者都不是,干脆是个法西斯分子,还是个不得意的法西斯分子——那就是革命的敌人嘛。后来党内一来指令,马上就改变了态度。死了以后更是不得了,要接受他的精神遗产,要继续他的战斗精神,攻打封建余孽,攻打帝国主义。这还不是说,没转变前是狗,转变以后就成了神吗? 
  转变说,即由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变,由进化论到阶级论的转变,已经成了鲁研界,甚至是全国文化界的共识。 
  我不这么看。 
  做什么都要讲道理。道理讲不透,就不能让人信服。不说一九三零年了,这年成立的左翼作家联盟,就说一九二八年吧,鲁迅是四十七岁,一个将近知天命之年的人,跟几个共产党员接触了几回,看了几篇马列主义的文艺理论文章,思想就转变了,先前是进化论,马上就是阶级论了,先前是民主主义者,马上就是共产主义者了。谁信叫他信去,我是不信的。天下没有这么容易的事儿。要是谈上几次话,看上几篇文章,这个办法真这么灵验,怎么不在胡适身上试试,在蔡元培身上试试,这两个人要是转变过来,对革命的贡献不是更大吗?         
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吗(5)       
  我认为鲁迅到上海后,就没有什么转变,还是他原来的老样子,无论思想观念,还是为人行事的方式,原来是什么样子还是什么样子。只是出于生存的需要,出于一贯的个性,一贯的斗争的需要,更加猛烈地攻击他原来就在攻击着的人。 
  如果说在鲁迅的一生中,对新文化运动,对新文化运动人物的态度或者说是立场有所转变的话,不是去了上海之后,而是去上海之前多少年,已经完成这个转变了。 
  严格地说,也不叫什么转变,一下子我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干脆说白了,就叫“闹翻了”吧。也就是说,他跟胡适、陈独秀他们一起办《新青年》时,是那个鲁迅,闹翻了也还是那个鲁迅。后来到了上海,跟共产党走到一起,成了共产党在文化战线的主将,也还是那个鲁迅。只是时势不同,气味相投的人也就不同,合作的人也就不同。不是鲁迅在变,是局势迫使鲁迅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选择,是我们需要他变。只有变了才能说他多么伟大,多么了不起。 
  顺便说一下,我也不同意“利用说”,说是共产党利用了鲁迅,怎么可能呢。鲁迅是个很有个性的人,那么大岁数了,谁也利用不了。是他自己愿意那么做,是他需要那么做。较为恰当的说法应当是,鲁迅和共产党合作。一九二七年鲁迅的声名已经衰落了,走到哪儿都待不长,没办法来到了上海,可说是孤苦伶仃、走投无路。一到上海就受到创造社、太阳社的围攻,就和项羽到垓下一样,四面楚歌,杀不出重围。正好共产党来做工作,推他当国统区文化战线的旗手,何乐而不为呢?这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不存在着转变,也不存在着利用。 
  前面说到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大将时,我加了“前期”这个词儿。我是有我的用意的,不妨说是有我的险恶用心的。现在该老实交待了。 
  说鲁迅是新文化运动前期的大将,意思是说,到了后期,他已经不是新文化运动的大将了。他跟新文化运动的几个主要人物闹翻了,也就脱离了新文化运动的阵营。如果此后他只是当他的官,当他的教授,井水不犯河水,道不同不相为谋,各自相安无事,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人各有志嘛,你不能说当官不是为社会服务,纯粹搞学问不是为国家作贡献。可惜不是这样。他的性格先就不允许。因为对个人的反感,怨气越来越大,积恨越来越深,自觉不自觉的,也就走上了反对新文化运动的道路。 
  鲁迅是怎样脱离了新文化运动的   
  有人说是肇始于一九二五年夏天的女师大风潮,有人说是结怨于一九二六年的“三一八惨案”。当然了,女师大风潮是应当重新审定的,比如说,一方是几个有留日背景的前任校长、教授和官员,年纪都相当大了,总在四十大几吧,一方是留美归来的较为年轻的女教育家,你们都知道,就是杨荫榆,当时是女师大的校长。光这一点就应当掂量掂量。杨荫榆是个什么人,不能光看鲁迅的文章,还应当看看杨绛写的那篇《回忆我的姑母》。杨荫榆是杨绛的三姑母,早年留学日本,当过女高师的“学监”,后来去美国留学,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的教育学硕士学位。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是一个恶婆婆式的校长呢?不说这个了,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找来各种资料比照着读,我想一定会得出不太一样的结论的。最近我看到张耀杰先生在二零零四年第一期《长城》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叫《中的鲁迅和许广平》,就涉及这个问题。 
  说鲁迅和新文化运动的几个关键人物的结怨是因为“三一八惨案”,说鲁迅是同情学生的,反对段祺瑞政府的,陈西滢、徐志摩、胡适等人,不同情学生,认为被打死打伤是活该,是为段祺瑞政府说好话,我认为这简直是胡扯。这些人都是受过英美教育,又大都在大学教书,怎么会说这样的话呢?陈西滢就“三一八”惨案写的几篇文章,我都看过,我怎么就看不出他是归罪于学生,为段祺瑞政府说话的呢。这在情理上就说不过去,可是过去多少年,我们的教科书上,《鲁迅全集》上,都是这么说的。出事的那天,徐志摩正在渤海的轮船上,回来后编《诗镌》首期,在《诗镌弁言》中说,“这第一期是三月十八血案的专号。”上面发表了闻一多的诗《文艺与爱国——纪念三月十八》,饶孟侃的《天安门》,还有他自己写的诗《梅血争春》,后来结集出版时,特意注明“纪念三一八”。说这些人怪罪学生,真不知出于何种动机。而这一天,鲁迅是怎样的呢?蒙树宏的《鲁迅年谱稿》上是这样记的: 
  十八日,一早,许广平送来新抄的《小说旧闻钞》,放下抄稿,转身要去参加请愿。鲁迅说:“请愿请愿,天天请愿,我还有些东西等着要抄呢。”这是鲁迅的挽留,因为他不主张请愿。下午即得到刘和珍等遇害的噩耗,鲁迅的心情十分悲痛,指出这是“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怒斥中外杀人者,“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拖欠得愈久,就要付更大的利息!”(据许广平《鲁迅回忆录》和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三日《光明日报》载文《访许羡苏同志》) 
  陈西滢说的最不满意的话,就是有些教授不该鼓励学生去游行。鲁迅也是不主张学生游行的,比如他对许广平就采取了挽留避祸的办法,这都不能说有什么不对。但鲁迅写起文章来可就不一样了,你看他是怎样说的。在《记念刘和珍君》一文中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要是再有游行,学生听了这话,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当然,我们不会以此来非难鲁迅。这是说的要继承烈士的精神。发扬精神,和适当的策略,各是各的,都是应当的,不能说谁对谁错。反正我是不相信陈西滢会和北洋政府同流合污。         
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吗(6)       
  还有人说,是因为徐志摩办《晨报副刊》时引起的“闲话事件”,让鲁迅和现代评论派诸人结下了死仇。这就更迟了。这些都是果,不是因,因要更早些。 
  在研究思考的过程中,有件小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这件小事,是大可考究一番的。这便是孙伏园当《晨报副刊》编辑时发生的“撤稿事件”。 
  这件事我在《徐志摩传》中详细地写了,这里不妨给大家说说。 
  《晨报》是研究系的一个报纸。研究系是民国时期一个大的政治派系,首领是梁启超、林长民这些人,最初是有个机构,叫宪法研究会,好像是这么个名字,他们认为要建立现代国家,必须要有一部好的宪法,现在还没有,那就先来研究。《晨报副刊》很有名,当时叫《晨报附刊》,意是随正报附送,附带着送去。写在眉头上的字是“晨报附刊”,写在报头上的字是“晨报副镌”。据说这四个字是请晨报社的社长蒲殿英写的,这位老先生是个老进士,字写得很好,尤其是隶书,但他又是个很刻板的人,他说隶书里没有这个“刊”字,意思相近的只有这个“镌”字,刊是刊刻,镌就是刊刻的意思,便将“附刊”写成了“副镌”,至于为什么“附”字要写成“副”字,是不是也是因为没有这个附字,就不得而知了。 
  编《晨报副刊》的叫孙伏园,这个人是鲁迅的学生,鲁迅在绍兴中学堂时就教过他。他是北大毕业的,在北大时鲁迅也教过他,可说是老学生了。他对鲁迅很尊重,鲁迅对他也很好。鲁迅最著名的小说《阿Q正传》,就是他催促鲁迅写成,在副刊上连载的。他跟徐志摩也很好。徐志摩从英国回来,一九二三年初到了北京,孙伏园发了徐志摩好多文章。一九二四年泰戈尔来中国时,他配合徐志摩做了许多工作,报道行踪,扩大影响,很是卖力。两个人是好朋友。 
  一九二四年月十月下旬,鲁迅写了首诗,叫《我的失恋》,给了孙伏园,鲁迅当时名气很大,孙伏园一拿到诗稿就安排发表。报社编辑,根据出报的时间,都有自己特殊的上下班规律。孙伏园的规律是,上午九点至下午两点看稿,两点开始发稿,发完稿就下班走了。晚上八点,再回报馆看大样。大约就在十月底的一天,到了八点钟,孙伏园到晨报馆上夜班来了,一看,自己上午编辑的稿子中,那篇《我的失恋》叫撤下来了。他当时很不高兴,正好这时,分管副刊的刘勉己过来了,孙伏园就问这是为什么,刘勉己不好说什么,只是一直连声的说,要不得,要不得,我替你撤下来了。孙伏园一听火冒三丈,追冲过去就要打刘勉己。刘勉己躲开了。孙伏园在一两年后写的一篇文章中说,他举起了手,要扇刘勉己一个耳光,没扇上。解放后写同一事件的文章中说,他当时就扇了刘勉己一个耳光。我在《徐志摩传》中说,随着鲁迅声誉的越来越高,孙伏园的手掌离刘勉已的脸颊越来越近,而离诚信越来越远了。 
  鲁迅的这首诗写的是什么呢,现在这首诗有四段,当初交给孙伏园发表时,只有三段,最后一段是后来补的。我们来看这三段是怎样写的: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壶卢。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胡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 
  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再看鲁迅自己是怎样解释的。在《〈野草〉英译本序》里他说,之所以写这么一首诗,是“讽刺当时流行的失恋诗”。在《我和的始终》里又说:“不过是三段打油诗,题作《我的失恋》,是看见当时‘阿呀阿唷,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盛行,故意做一首用‘由她去吧’收场的东西,开开玩笑的。这诗后来又添了一段,登在《语丝》上。”因为这首诗有个副题叫《拟古的新打油诗》,《鲁迅全集》上加了个注,说鲁迅所说的拟古,是拟东汉文学家张衡的《四愁诗》,说张衡的《四愁诗》是以“我所思兮在什么”开始,以“何为怀忧心什么”结尾。好像真的是讽刺当时的失恋诗,好像真的是拟古,实际上全不是这么回事。鲁迅自己有句话,倒是很好的注释。在《英译本序》里,他说,这个译本里面所收的这些文章,“大抵是随时的小感想。因为那时难于直说,所以有时措辞就很含糊了”。如果真是讽刺当时那种“阿呀阿唷,我要死了”一类的失恋诗,有什么必要连措辞都含糊呢。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首诗是讽刺徐志摩的。这个时候,也就是一九二四年夏天到秋天这段时间,徐志摩和林徽因的失恋已成定局,和陆小曼刚刚相识,还没有进入恋爱状态,可说是他一生最为痛苦的时期。徐确实写了一些失恋诗,比如五月写的《去吧》,这首诗里,也确实有“去吧,人间,去吧!我独立在高山的峰上”这类句子。《去吧》发表在《晨报副刊》上,肯定是孙伏园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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