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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录之每夜一个离奇故事-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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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知道,我们不过在这山里来了一百多年,而它们打这山开始就在了,而且,刚才那情况你不能看它的眼睛,这里的山狼在捕食猎物前会看着你的眼睛,那时候你会血液凝固而导致动弹不得,猎人捕狼,那怕打死以后都先将狼眼用布包起来,这个就叫狼凝。’顺子说。
  ‘而那特别的眼睛,也正是那伙家伙最主要的原因,幼狼的眼睛比红石头都贵。’我听完后默然地点点头。
  ‘其实,你在白桦林看见的那些布袋,是很早就有人挂上去的,那天我没说完,大家觉得,早夭的孩子让狼吃掉,可以使狼的家族兴旺,同时我们也是。所以刚才那狼一来是吃饱了,二来,它也不会吃我。’顺子裂开了嘴笑了下,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这次,我是真的离开了,我真的很希望不要再有人去打扰顺子的平静生活,包括那个狼群。
  顺子在我临走的时候送了我一件礼物,那是他从偷猎者的遗物上拿来的,他从来不去贪墨那些人的东西,因为当地人觉得死人的东西很不吉利,不过这个,他留下了。
  所以我将它转送给你,希望你可以喜欢。”
  我读完信,看了看那盒子。
  盒子里是一颗圆形的东西,玻璃珠大小,半透明的,我将它拿了起来,对这早上升起的太阳望过去,我似乎看见了些东西,是一座大山,或者还是一片林立的白桦树。

  第八十六夜 插班生
  似乎最近的信特别的多,我又收到了一封,不过这次确实初中同学的聚会邀请。其实几天前我就在报纸上看到了,似乎和以前的聚会不同,组织者力求做的轰轰烈烈路人皆知。
  将近十年未曾提起的日子忽然像倒垃圾一样翻找出来,我努力回忆他们的相貌,免得一下子见面的尴尬。
  即便如此,我还是很多人叫不出名字,我相信他们也和我一样,因为大家能记得只有少数印象深刻的风云人物,像我这样的默默无名的人实在不值得占用大脑的存储空间。
  所以大家非常有默契的长长的哦一声,然后大笑着拥抱,接着说你不就是那谁谁谁么,对,就是谁谁谁。
  虽然我对这个班级未有半点的好感,留有印象的人也屈指可数,但依然抱着好奇的想法去了。
  当然,有些人,比如我前面说的风云人物,大家还是记得的。
  宋易就是其中一位,当时的班长,学生会主席成绩优异的他还是运动健将,这样的人很难让人忘记,如果当时年纪里某个男同学傻了吧唧地站在一堆女生中间说宋易这小子是谁啊,马上会幸福的死在千手观音掌下。
  一如众人的期望,宋易也是混的最好的,据说由于自己的条件优秀,加上他家厚实的政治背景,他已经是市委最年轻的机关秘书了,有倒是前途不可限量,在这个社会你可以不买商人的帐,但不能拒绝官的邀请。不过宋易也是个非常谦和的人,他热情的同大家拥抱,甚至可以准确地叫出每个人的名字,这让大家受宠若惊。而且他的相貌想必以前只是更加的成熟大气,直看着女生们依旧是眼带桃花,而我等也只好摇头,感叹原来这世界还是有完美事物存在的。
  “欧阳,哈哈,好久没见,现在都是大记者了吧?”我不是太习惯拥抱,当他扑过来的时候我伸出了左手。
  “不错啊,你还记得我是左撇子嘛。”宋易热情的拍了拍我肩膀,寒暄几句后我入了席。我回头望去,身材修长的宋易站在门口显的多少有些落寞,左顾右盼的他似乎在等什么人。
  同学会的最重要一步就是吃,所以我免去了前面的烦恼,直接踏着点来。席间大家吃的很尽兴,但更多的则是询问大家的状况,交流更多的则是名片。坐在我斜对面的是当年班里的刺头,虽然说我们是重点班,但其实也就是比其他班要重点罢了——别的班五十多人,我们七十多人,人多基数大,自然考的好的也多。所以班级里也不乏害群之马。
  刘霍凯就是其中一个,当然,大家叫的更多的名字是祸害,不过也就是小孩子顽皮,虽然他经常沾惹到一些地方痞子的习气,在班上没人不怕他的,一下没说好就报以老拳,只是对宋易却非常尊敬,不敢遭此。只是听说现在他到混的不错,据说还是公务员,也真难为他单位,估计能供的起他这尊佛的寺庙还真不容易。只是此君脾气十年不改,依旧是大大咧咧的,只是整个人肥了一圈,头上的也秃了不少,想必长期酒桌不断,嘴唇带着暗紫色,脸颊也像发好的两片香菇,耷拉在嘴巴两边。宋易似乎对他很礼貌,开席前还特地给了他一玻璃杯酸奶,说是常年喝酒对身体不好,开席先暖暖胃。刘霍凯有些不情愿,不过还是喝下去了。
  菜开始一道道上来,直到端来一盘海带丝,海带切的很细,细到让人很不舒服,也很嫩,只是刘霍凯起初还好好的,忽然脸色一变,盯着那盘海带发呆。
  “吃啊,老刘。”旁边坐的人见他发呆,推搡了一把,没料到刘霍凯嗯了一声,还是不动筷子。
  “你们怎么不觉得那海带丝很古怪么?”刘霍凯忽然低声说到,他的声音很低,淹没在高声的笑谈中。我听见了,笑着问他为什么。
  “不觉得那盘海带丝像一堆死人的头发么?”刘霍凯依旧低声说着,似乎想躲避什么,又像是怕被谁听见。
  忽然间我望了望那盘海带丝,黑糊啦啦一片的确觉得很像是头发,我仿佛还可以透过那些头发看到里面埋藏的有一只死盯着我的眼睛,或许是刀工过于精细了,也可能是心理作用,我顿时吃不下了,胃口大倒,心里相当后悔听了祸害的屁话。
  “逗你那,欧阳,没想到你还和以前一样那么天真,真他妈容易上当。”刘霍凯忽然抬起头高声笑着,接着挑起一大筷子海带丝塞进嘴巴里。
  大家跟着笑了起来,我无奈摇摇头,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宋易忽然瞪了刘霍凯一眼,刘霍凯尴尬地笑了笑,低头猛吃。只是我在也没有了胃口,只是吃了几片烤鸭。
  酒席刚到一半,刘霍凯站起来去小解,但是他没迈开几步,脸色大变,双手按住自己的喉咙,似乎被什么卡住了,接着跪在地上剧烈的咳嗽。
  我走过去想扶起他,可是刘霍凯的身体很重,仿佛粘在地上一样,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脸色也变的闷红起来。
  四周的人也开始注意他,大家纷纷过来,有说估计噎住了,也有说可能是犯病了,但刘霍凯自己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他只是看着宋易,宋易铁沉着脸,一边吩咐叫人去打120,一边望着刘霍凯。
  宋易的眼神冰沉如铁,或许,从政的人都是如此吧。
  刘霍凯开始剧烈痛苦的挣扎起来,他四处张望着,忽然扑向餐桌,谁也不知道要干什么。
  他拿起了切烤鸭的小刀,犹豫了一下,但是很快切向了自己的喉咙。
  那刀虽然小,却极其锋利,只一下,便割开了喉管,鲜血如注般喷洒出来,大家下意识的退开,生怕血飞溅到自己的衣服或者名牌皮鞋上。
  所有人如同看戏一般把刘霍凯围成了一个圈子,120虽然打了,但依然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是想去拿餐布去按住刘霍凯的伤口,当我穿过看厚重的人群,拿着东西冲到刘霍凯身旁打算为他包扎伤口的时候,却惊诧的说不出话来。
  刘霍凯把手指头伸进自己的伤口,往外拼命地抠着什么,他的呼吸声越来越大,但又非常沉闷,如同破了的鼓风机,发出呼呼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在场的人完全惊呆了,即便是在电影里大家也没见过这种情形。
  刘霍凯从自己的喉咙里掏出了一堆黑色的丝状物,我知道是刚才的海带丝,但我觉得像头发更合适。
  鲜血浸透了地毯,可地毯是红色的,也看不出来什么,只有等血干了,才能看到一片黑色。
  医生来的时候都大吃一惊,虽然把他抬上了车,但还是摇头,因为我也知道,即便是一个按住自己被割开的喉管也最多只能活半小时,而刚才刘霍凯流出的血就足够致命了。
  宋易一言不发,但是我看见他低垂在身体两侧的手在发抖。
  刘霍凯就这么死了,他本就圆胖的脑袋似乎憋的更加肿大,眼睛翻了出来,像极了死掉的胖头鱼一样。只是好好的同学聚会被搞成这样,实在晦气,虽然说祸害活千年,但刘霍凯才三十不到就去了,看来古语也未必准确。
  刘霍凯的暴毙让酒店吓了一跳,至于后面的事情那就是他的家人于酒店的纠葛,我就不得而知了。反正酒席不欢而散,大家都败兴而归。有几个女孩子多愁善感的哭了下,不过很快转头就去谈论化妆品去了。
  事实就是如此,你很难解释刘霍凯在大家心里到底是什么位置,或许家养的宠物暴毙都会比他死去更加伤心吧。
  只是我回去之后,却意外的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
  作为班花,胡悦的确也是很难让人忘记的,记得整个初中我就和她说过几句话而已,她为人并不高傲,甚至可以说非常温和,只是成绩并不佳,或许美貌与智慧难以兼得并不是说漂亮的女孩就一定没脑子,而是她们为漂亮所累,花在其他时间太多了。大家智商都差不多,你花的时间少,自然成绩也不好。在宴会上我看见她沉默地坐在一边,并没过多招摇说话,所以也不曾注意了。
  不过她能给我电话,倒让我非常惊讶。
  因为我和她接触并不多,因为我初中换了三个班级,胡悦这个班实际上我只呆了小两年,算长的了。
  “能出来一下么,我有话想和你说。”胡悦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却带着战栗,似乎很冷,或许说应该是很害怕。
  我晚上没事,能去见见美女也无所谓,不过我忽然想起,在酒席上胡悦看见刘霍凯总是躲躲闪闪,当刘霍凯死去的时候,他只看着两个人,一个是宋易,一个就是胡悦。
  我依稀觉得这两人似乎和刘霍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怀疑以刘霍凯的能力根本无法做公务员,或许,他可能抓着了宋易的某些把柄。但是宋易依旧单身,何来把柄之有。
  胡悦把我叫到了离家不远的公园,冬天依然非常寒冷,南方的湿气即便穿了盔甲也能慢慢渗进你的骨头,我只有加快步伐,好让自己暖和一点。
  胡悦穿了身黑色大衣,穿着皮靴背着包站在灯下,和十年前想必,显的更加成熟了。
  “你找我是为了死去的刘霍凯还是宋易?”职业的习惯让我直接开门见山地问她。
  胡悦笑的很勉强,脸色苍白,在路灯下让我看的有一些非常不真实。
  “刘霍凯死了,那不是偶然。”胡悦小声说着,如果不是四周寂静,我几乎只能看到她薄薄的嘴唇扇动了几下而已。
  “我之所以找你,是因为只有你是可以信任的。”胡悦抬起头,带着祈求的表情望着我。
  “我不明白,如果需要我帮忙我会的,但为什么说只有我是可以信任的?”胡悦的话让我很诧异。
  “因为,我要你陪我去趟母校,就是现在。”胡悦思考了一下,终于说到。
  我没有拒绝,虽然我觉得这个要求很荒唐,但我认为表面看去即便是最怪异最荒谬的东西绝对有它的理由和合理性,不必去强行追究,真相永远会在海水落潮时浮出来。
  很久未曾来到母校了,虽然白天的时候有人提起去看看,但想想学校还在上课就作罢了,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来了,因为十年前的建筑物几乎一样都没留下来,我们所希望的作为心底留念的东西已然不再了。
  但胡悦依旧是在寻找什么。
  她把我带到了一片空地前,我依稀记得这片地就是我们曾经的校舍,只不过已经变成了运动场了。
  夜晚的校园很安静。
  我不惧怕走在安静的山间小路上。
  但是我惧怕呆在这种反差极大的地方——白天非常的喧闹,但夜晚却空无一人,本来就冷落的地方不会让人恐惧,但曾经有人的地方会,因为你会在心底去对比。
  或许我们害怕的不是黑夜,而还是人。
  “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空旷的操场很冷,我跺了跺脚。胡悦低着头,看着月亮。
  “你是初二转来的,所以,你不认识那个人。”胡悦的声音犹如月光一样散开的洒落在白色的地面上。
  “有些人,生来就是给人尊敬和羡慕,像宋易,有些人生来让人厌恶和惧怕,如刘霍凯,可是还有一些人,或者说这种人更少,生来就是被人欺辱和发泄的。”胡悦斜靠在操场的塑料栏杆上,双手提着包放于身前。
  “你可能无法想象,整个班的人都去欺负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我们所谓的重点班在外人眼里那么风光,可其实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压力不可怕,但可怕在于如何去释放和发泄。
  繁重的功课和家长的期盼让那些孩子有些变了,当他们发现欺负自己的同龄人可以找到比打游戏,玩篮球大吼大叫更舒服的发泄方式的时候,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做,而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
  开始,我们只是一些恶作剧;是的,班级里的女孩子也参与了,其实无非是撕掉他的书,偷走他的笔或者别的什么,选择那人作为对象也不过是因为他看上去如此的懦弱和胆怯。
  如果,如果当时他生气或者反抗了,或许事情不会演变到那个地步。
  但是他默默忍受了,甚至对于我们还施以痛苦地微笑,这纵容了我们,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无论对他干什么,他都不会生气,不会告诉老师。
  事情越来越过分,在水里放粉笔,在他的盒饭里放沙子,圆规扎手,辱骂,殴打。我们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能都是孩子,可能有时候邪恶和天真只是一线之隔。
  刘霍凯做的最过分,有一次他拿着偷来的电动理发刀,强行当着全班的面把那孩子的头发全部理干净,而且,而且强怕他吞了下去。”胡悦颤抖着声音说着。
  “头发?吞了下去?”我吃惊地望着胡悦,很难想象这些所谓的优秀的干部或者富家子弟居然会做这种事,他们一面残忍地折磨着自己的同学,一边又在家里扮演着乖乖仔乖乖女的角色。
  “他终于愤怒了,但已经晚了,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怒吼,但丝毫没有让大家住手,只是反而引起了更加变本加厉的报复。
  日子再过去,只有在考试的那几天,大家忙于复习,他才可以稍微舒服一些,而考试一旦结束,这个人又沦为大家放松的玩具。
  可是我们忘记了,那时候我们毕竟是孩子,我们不知道玩具也会坏的。”胡悦的声音开始混乱而可怕,声线忽高忽低,我难以相信她那美丽的红色嘴唇还会说出什么。
  稍微平静了一下,胡悦继续说下去。
  “期末考试后,我和宋易还有刘霍凯的几个兄弟非常无聊,于是刘霍凯提议把那个人喊出来玩。
  于是由我来打电话,把他叫了出来。
  果然,他来了,他看见刘霍凯后有些畏惧,不过看到我和宋易在又稍稍放心了些。
  在班里,只有我和宋易没有过多的欺负他,只是经常在旁边看笑话,偶尔太过分了也会组织下。
  因为宋易不屑,而我则不忍。
  他很小心地说着话迎合我们,但还是说到了宋易。
  宋易的母亲,其实是未婚生子的,这点知道的人不多,宋易很忌讳这个,据说他的生父是一位高官,而母亲是那官员的保健医生。
  于是几个人开始打他,打完之后却还是不解恨。
  那时刘霍凯问有什么新奇的办法来玩玩, 宋易推了推眼镜,望着躺在地上的那个人。
  活埋看看,宋易笑了笑说。
  我一开始吓坏了,后来才知道只是把整个人的身体埋进土里——那段时间学校在维修校舍路面,土质被翻动过了,那几天要过节,所以工程队也撤了,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累的一身大汗。
  他无助地恳求我们不要这么做,但大家只是笑嘻嘻地,仿佛在做游戏一样。”
  “那当然,对你们而言,玩具没有发言权。”我冷冷地说,胡悦愣了下,叹了口气。
  “我们只是让他的头露在外面,这样,远远看去仿佛一个人头摆在那里一样,大家还找来一些石子累在他面前,装作祭拜的样子,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谁知道开始下雨了,冬天的雨很冷,我们忘记了埋在土里的他,一哄而散跑回家了。可他还在雨里大喊,叫着别离开我。
  等到我们想起来赶回去的时候,他已经没有反应了,双脸冻的通红,歪着脑袋望着天空。
  这次大家真的吓坏了,甚至平日里和小霸王一样的刘霍凯也跟傻子一样没了言语,只是宋易依旧低头不语。
  宋易说,既然是放假,学校里又在施工期,应该没人看到,干脆将他埋进土里。
  这个提议得到了相应,我们把他挖了出来,又重新埋进去,而且尽量将坑挖深些,并且远离了本来要施工的地方。
  我永远记得那个傍晚,低矮的校舍旁边,几个少年满头大汗的挖着一个大坑,旁边躺着另外一具早已经冻僵的尸体。
  就这样,那人消失了,班里没有发生任何一点的异样,大家只是稍微有些不舒服,觉得没有欺侮的对象了,压力更大了,再后来,他的父母来闹过,但也不了了之。
  再后来,你转来了,大家以为你会是第二个他,不过没想到你却和他不一样。”胡悦说到这里,忽然看了看我,我没有说话,只是望向别处,她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虽然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毕业,十年多过去了,那个梦魇却一直纠缠着我们,我和宋易交往过一段,但后来分手了,因为他要娶市委办公厅主任的女儿,但他警告我,不准把那事情抖落出去,还为刘霍凯和他几个哥们想办法安排了工作。可是就在上个月,也就是埋下那孩子的日子,我们都收到一封奇怪的信。
  信上说,他活得很好,那天他并没有死,只是身体暂时假毙过去了,不过醒来后他不愿意在回来,一个人去了远方生活,现在他过得很好,并希望宋易开个同学会,大家好好聚聚,因为他说要不是那次的经历,他也不会改变了,反倒是要感谢我们几个,再说,都是孩子时干的荒唐事情,自然不必追究。
  所以宋易做了这个同学会,并且力求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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