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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程蝶衣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还坚持着,“我只是就事论事,人家姑娘又没做错什么。”婚姻大事,又由不得那些姑娘做主的。
哎,自己怎么就是男人了呢!要是女人,他和花清远多好,依着花清远的手段,定会让他安安稳稳地做花六少夫人的。话又说回来了,他要是女人,花清远就不会喜欢上他了吧?花清远说他自己喜欢的是男人。
——一切都是命啊,他忽然就很相信命了。
“噢,这样啊,那好吧,若有下次,我定会听蝶衣的,”花清远悠悠地说:“人家姑娘确实没有做错什么。”
程蝶衣这才觉出不对,转过头去看花清远。花清远那一脸忧郁的颜色,瞬间令他欢欣鼓舞,原来有人吃醋是这般模样啊。
当初自己,是不是也这般颜色地站在师兄面前,被菊仙看着笑话着,笑自己不知廉耻、白日做梦,自己的脸面都丢尽了吧,却还是那般的不值得。
自己和花清远在一起的时候,也吃过醋吧,这一次、上一次,哎,还毁了一屋子的摆设家具,那般的质问于他,与他大发脾气,但结局却是大不一样的,——哪有什么丢丑,到是被哄了好些天。
他现在总是明白了,吃醋这东西,是分对象的。
对象错了,连着整个人做什么都是错的,无理取闹。
对象正确了,就是真撒泼打滚连带拆了房子,那个人也会觉得这房顶是真该换了,夸你勤劳贤惠的。
见着程蝶衣回头,花清远俯□子,亲了亲程蝶衣微微噘起的嘴,抿嘴偷笑,“我男人真好看!”
“我男人也挺好看的,”程蝶衣回亲了花清远一下,洋洋自得起来。
花清远长着一张谈不上有多英俊,甚至说不上多清秀的脸,但就是这张脸,四季如春,过目不忘。
两个人互相吹捧了一下,顿觉心情舒畅,那个赵姑娘的事就轻轻放下了,反正也捥不回来了。
倒是白姑娘……,程蝶衣还是有些担心,怕花清远真做出什么过分事来不好收场。因果这东西说来玄妙,他怕有什么报应到花清远的身上。
程蝶衣把自己这心事讲给花清远听,花清远忍不住大笑起来,“蝶衣放心,我是恶人,神鬼不侵。”这可不是他说的,那是前一世里,某位得道高僧说的。
那位活了一百零八岁的老和尚,在见了他之后,拉着他的手说:“你以后陪着你弟弟睡吧,他受了大惊吓,有你这种命格的人在他身边,正好震得住,所谓神鬼怕恶人,你是极凶恶之人,神鬼不侵。”
现在想想,自己这个虽然信佛,却从不进庙的人,为什么进那座庙,还不是因为自己刚把幺弟从孤儿院里接回来,他连翻的梦惊,自己多方探寻,才寻到这座古庙,会了这位活佛,结果就得了这么个‘偏方’来。
这也是为何这几日里,他搂着受了惊吓的小笙睡的原因。
“清远才不是恶人,清远是最好最好的人。”
花清远如饮甘甜,他对于程蝶衣来说,当然是最好最好的人,他无论到什么时候都敢拍着胸脯,对天下人说这句话的,但对别人,嗯,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要对别人做好人的。
“白姑娘的事你不用操心,以后也不会再有什么姑娘了,”程蝶衣关心他,他自然承程蝶衣的好意,他也不愿意程蝶衣时刻地为他提心吊胆的,劳神伤神,只是白姑娘这事……却是无论如何也阻不住了,他已经动起手脚了,这可收不回来的。
只能是以后……,避免再有这事就是了。
“我放出风去了,说自己妨妻,也把我好男风的事漏了出去,当然还有强抢民男……”
“民男?哪个?”程蝶衣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这事他怎么不知道?噢噢,原来姑娘神马的都是浮云,这个民男才是太阳,我日你的……
眼看着程蝶衣就要骂出来了,花清远连忙解释,“民男不就是你吗?”
“我?”程蝶衣微忡,但还是马上说:“你什么时候抢过我?”他们一直以来,不都是两情相悦的吗?
“还不是你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花清远笑得又坏又痦,程蝶衣却一下子明白过来,他心里虽舒畅,却还是有些不舍地说:“你的名声,不就坏了?”
“这个乱世,名声太好未必是好事,蝶衣不用替我伤心,我们两个安安稳稳过日子才是好的。”
花清远才不想那么飘忽的事,在这个军阀割据、外族入侵、国内混战的世道,他空守个好名声做什么。
就是以前,他做到一国元帅,他也没觉得自己的名声好到哪里,还不是被人指责□专政、祸乱国家吗?
人这一辈子,只要自己活得顺畅就好了。得以快意恩仇,管他身后之事呢。
花清远抱着程蝶衣正说着挠两人心的痒痒话,门口传来轻轻的敲门声,“爷,您睡了吗?”听声音是萝卜的。
花清远和程蝶衣对视一眼,都有些奇怪,这么晚了,会有什么事?
萝卜和苦瓜都是极懂得眼色的,断不会没有重要之事,半夜来惊扰自己主子的。
“还没,”是花清远答的话,“有事吗?”
“回爷,大院的小凳子抱着个孩子过来了,一直哭闹不停,吵着要见你,我们怎么哄都不好,你见还是不见呢?”
花清远正要应声,程蝶衣‘扑’的坐了起来,一只手膊撑着床面,先开了口,“见,怎么不见?”目光却落在花清远的脸上,笑得很是狰狞,“哎哟,我的爷,我怎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还有了孩子?这是嫌我不能生呗!”
“没,没……”花清远抚去额上黑线,“我哪敢,我是嫌我自己不能生。”
作者有话要说:元旦正常更新,我是勤劳的人,别人一个时最少写一千,我写五百啊,码字慢的人伤不起,谢谢地雷和留言,以及所有订阅正版的亲。
☆、最新更新
花清远随意披了件外衣;出了卧室;直奔前厅。
他一进门就看到小凳子一手拿着一把花生糖一手拿着前日他新买给小笙玩的皮偶。小凳子一张长得本就不顺畅的脸纠结在一起;哭笑不得地逗着坐在地上;什么也不顾,就是大声哭着的小笙。
那厢里;苦瓜正蹲在地上一声狗叫、一声猫叫地学着,可怜他扮丑;都未顾及身后,腰带未系稳妥,半个屁股果露出来了。
花清远很想一脚踹过去;——这个位置不踹上一脚,实在太可惜了。
小凳子带着小笙深夜而至,门房一溜小跑,第一个找的就是苦瓜。
苦瓜一听是大院的小凳子带着个哭闹小娃来的,脑子避免不了会灵光一闪地闪歪的。
这不就连衣服都未及穿整齐,就来找今夜夜值的萝卜,一块儿寻家里的两位爷去了吗?
明明是想看个新奇,哪里想到这份新奇这么难侍候,遭罪死了。
花清远看到这副情景,只觉好笑,一点不气恼,自家这孩子哭声都与别人家的不一样,——响亮,自己这几日教导的不错嘛。
在没有别的反抗方式时,如果只会哭并且只能哭,那就大声地哭出来,让全世界都知道你的悲伤,哪怕没有人安慰,自己的眼泪也可以灌溉自己受伤的心。
花清远还记得他把小笙从正堂里抱出来的那天,小笙像个没有灵魂的木偶,别说是哭了,连呼气声都那么微小,不易察觉,没有半分的存在感。
这么一丁点儿的孩子,四岁而已,遇到大事,除了哭该如何呢?亲眼看到自己母亲的死,之前抱他时还分外温暖的身体转眼间就变得冰冷,这该是多么残酷!若是连哭都不可以,这孩子就彻底废掉了吧?
因着花清远前世和小笙有着一样的命运,他对这孩子的苦,感同深受。
那年他不过六岁,亲眼看到他父亲开的车,撞向他生过幺儿刚刚满月的母亲。
那时,他忽然信了一句话:人如草芥,——你自己若不奋斗,一辈子都是最底层的,任人踩踏的。
一心扑在哄小笙不哭这份大业上的小凳子和苦瓜,都没有发现花清远已经进来并且站在他们身后了。
反倒是哭着的小笙,痛哭嚎啕时,一点儿不耽误眼观六路,一眼就瞄到了花清远。
哭声戛然而止,小短腿也撑起来了,在小凳子和苦瓜目瞪口呆中,蹒跚着往花清远奔去。
等着程蝶衣里外衣穿得整齐,头发也梳得顺畅,打扮得很正式地走进厅堂里来时,花清远已经把小笙抱坐在膝头,看着小家伙很奋力地啃着花生糖呢。
程蝶衣站在门口处,并未太往里面走,他微微眯起眼睛,很认真地把坐在花清远膝头的小笙看了一个仔细。
这孩子长得不太像花清远,至多是嘴巴处有些仿佛。
花清远喂他吃东西时,他就缩着小小的身体,往花清远的怀里拱,悄悄地侵占着属于花清远怀中更多的地方。
就在之前,那里还是属于他的地方,程蝶衣撇撇嘴,花清远只穿着里衣过来,外衣只是披着,都还沾有着他的温度。
花清远抬头就看到程蝶衣,冲着他笑道:“蝶衣,你来了,这是小笙……”
花清远的话还没有说完,程蝶衣边走进来边开口打断了他,“这孩子长得不像你啊,像孩子的娘吧?”
“怎么可能像我?”又不是自己的种,花清远囧然一笑,“至于像不像他娘,这我倒没有注意过。”
花清远实话实说,那个死了的翠娘,他大概见过的次数只三、两次而已,还包括死的那回,他哪里能看得出小笙长得像不像翠娘,不过,经程蝶衣这么一提醒,他端详了一眼后,说:“像我三哥多一些。”
“你三哥?”这是程蝶衣的惊问。
程蝶衣在听到有个孩子时,心里就已经相信这孩子不会是花清远的,但应该与花清远有些关系,却怎么也想不到这孩子会是花清远的三哥的。
花清远家的情况,程蝶衣是知道的,花清远从不瞒着他的。
花清远与花清远的三哥、四哥不是一个娘的,叫着嫡亲兄弟,却是有层隔膜,无缘无故的,怎么会抱他三哥的孩子过来呢!
花清远还未及点头,花清远的怀里,小笙立刻停止啃花生糖,鼓起小脸气鼓鼓地说:“我才不像他,坏人,才不像他,我长得像六叔叔!”四岁的孩子已经懂得恨了。
“你三哥的孩子,”这回程蝶衣彻底信了,小孩子的嘴里不会有谎言的。
他缓缓走过去,站到花清远和小笙这一对爷俩身边,伸手想要摸摸小笙的头,他的手还没有摸到,小笙已经敏感地快速闪开了,还一扭头,把脸埋到了花清远的怀里,不让程蝶衣看了。
花清远也很无奈,“我早几日就想,把他给你带来瞧瞧的,但你也看到了,这孩子……”
花清远冲着程蝶衣摆了一个苦笑的表情,程蝶衣了然明白一切了,轻叹一声,“也是个命苦的。”
他想起了他的小时候,没见过父亲,只有娘亲相依为命,却又残忍地给了他一刀后,永远从他生命里消失了。
“他晚上要缠着我睡才能安稳,看来今晚我们两个人之间要添个他了,”小笙之于花清远,就是小笙手里拿着的花生糖,甜甜的、甩不掉的,也不愿意甩,想要一口一口地舔进嘴里,含到心里。
“我倒是想不愿意,但有什么办法呢!”看着那一大一小,程蝶衣笑得眉眼都带出荡漾着的温柔了,——花清远说这孩子以后归他了,若他有本事言周教得好,这孩子要叫他爹的。
你说这命运多有意思,他这半点努力没做,凭白多出个儿子来,像老天爷专门给他留出来似的。
他倒不在意有没有儿子。他要是想捡儿子,别的没有,外面被丢的孩子有都是的,他随时都可以捡来养。
他只是欢喜这个孩子身上有着和花清远相仿的血缘,以后即使再有这样的缘份,也不会再有这孩子亲近了。
两大一小、躺一张床上并不显挤,好在花清远之前就有先见之明,就想到以后会有快活的日子,当初做那张床时,颇费了些心思,二米五乘就二米五。
这样四角见方的大家伙,刚抬进来时,可把程蝶衣吓了一下,他订的不是这个型号的,为此还特意去家具木匠行问过,这才知道是花清远帮他改的,并且已经付了钱,他是退换无能了,不得以这张大床占了卧室的半堵厅堂。
两个人中间夹着一个,哪怕是小小的一个,两个人都觉得有些不自在,久久无法睡去。
程蝶衣躺在床里面,花清远把在床边,两个人都是平躺着,两个人都一起盯着各自上方雕绘着云图吉物的房梁,——两只大大傻傻的蝙蝠连着一串小小的蝙蝠。
“你三哥真得不管了?”那明明是自己的儿子啊,这些人怎么都这样呢,只管生不管养吗?
在小笙睡了以后,花清远把小笙的身世告诉给程蝶衣,平平淡淡的说完,程蝶衣忍不住感慨着。
“嗯,不管了,他想管也管不了,”花清远挑起的嘴角冷冷的,他很鄙视他三哥的行为,“没娶老婆的时候,他当不起他娘亲的家,娶了老婆之后,他当不起他媳妇的家,是翠娘瞎了眼,才跟了他,男人不该这样。”
做情人不像情人,做丈夫不像丈夫,做儿子不像儿子,做了爹……也不像爹。这人整体来说,太不像个男人。
“是,没个担当,”程蝶衣赞同,他慢慢地扭头,隔着小笙看向花清远。
索性他的眼不是瞎的,花清远对他是好的,心心念念地护着他,不惜一切地替他挡去灾难。
柳云芳也好,赵姑娘、白姑娘也罢,他们这种男人与男人的关系,只要花清远有一点儿不坚定,顺了他母亲的心意,点了头,说娶,他能说什么呢。
花清远说得对,是男人就不该做这种事,不该让你喜欢的人为这种事烦心,这就对不起‘喜欢’这两个字了。
他也要像个男人,绝对不让自己喜欢的人为自己有一点儿伤心。
外界多大的阻力都不是阻力,只要两个人不伤了对方,就是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先少更一点儿,明天休息,我尽量多写一些,哎哎,新的一年开始了,祝所有亲,万事大吉!
☆、最新更新
八月中旬一过;凉意就迈着轻盈的步伐;款款走进古老的北平城。凝眸望去;一切事物在空气的流淌里浮动着轻浅的暖香;似乎是不经意地浸透在尘世的喧嚣里。
北平城区内的某处四合院里,并没有受到院外面如火如荼的斗争大形势所影响;仿佛世外桃源一般的存在,安静得像院子中间那口金鱼缸的水面;淡然无波。
盛夏已过、初秋将至,这是个成熟收获的季节,时令的水果铺得满桌都是;梨子、柿子、葡萄……,还有北平城出名的食斋里新出炉的各式点心,在枝叶丰富的石榴树下,更显得满满澄澄。
摆得丰富的桌子旁,横放着藤制的摇椅,程蝶衣一身月白色的长褂,双腿交叠,悠闲地坐在其中,手里拿着一本白话文写就的闲书,看得津津有味,这故事写得不错,若是能编成戏,亮在戏台上,应是更好的吧。
远处,名字叫‘大白’的肥猫,全身缩成雪白的球儿,蹲坐在理石面的宽大窗台上。
大敞实开的雕花木窗户里面,有大白窥视已久,却是程蝶衣精心养了好久的三条小金鱼,隔着那铁丝网的盖帘子,大白觉得这就是世间最遥远的距离。
离着大白不远处,从另一扇窗户里伸出一根挑杆,杆头处挂了一个椭圆形的金丝鸟笼,鸟笼里养着一只羽色鲜艳的鹦鹉,正欢快地啄着小银盒里的米粒子,偶尔吭出一声响来。
大白怨愤的磨着爪子,咬牙的声音听起来都很真切了,这些个食物啊,好好的在它眼前恍着,与它却都是咫尺天涯,两位主人这真是太欺负人了。
今儿花清远不在家,外面有桩生意,他要应酬。临走时却嘱咐过,他晚饭必是要回来用的。
小笙抱着花清远给他买的皮偶,坐在离着程蝶衣那张藤椅不远处的台阶上,眼巴巴地盯着二进的那个大门,已经许久都没有动一下了。
程蝶衣扔下手里的书,瞄了那小小的身躯一眼,不过是个四岁的孩子,正是皮猴子的年纪,却能坐得那么稳当,一点不动,这就谈不上是乖巧听话,倒有些惹人心疼了。
自那晚开始,这孩子便住了下来。住是住了下来,这孩子与自己却是并不亲近的。哪怕花清远刻意为之,这孩子也总是与自己保持着一段距离,并不靠近,别说是叫自己‘爹’了。
程蝶衣觉得自己和花清远都想简单了,这不是自己生的孩子真不能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养来要求,这是一个活生生有思想的生命,你又不能强硬着来,哄,他又不听啊。
连着几日,程蝶衣下戏回来,就是拉着这孩子的小手,教这孩子管自己叫爹爹。
几日下来,程蝶衣觉得他自己的嘴皮子都要磨薄了,对着一个你怎么教都不肯开口的小娃娃,程蝶衣感到他的精神马上就可以崩溃了。
唱戏都没有这么累!
他自己这二十年都没有叫过这么多的‘爹爹’,——谁叫他自己本身也是个没有爹的啊。
哎,叫到最后,程蝶衣都产生幻觉了,他觉得不是小笙管他叫爹,而是他一声声地叫着小笙做爹了。
这个口舌游戏,他实在玩不起了,他决定这种头疼的事,还是教给花清远来做吧,等着花清远忙完手上的这桩生意,花清远就有时间了,在他觉得,什么事都难不到花清远,花清远总是有办法的。
正是因此,十多天来,小笙到现在都没有称他一声什么,哪怕是叔叔也没有。
事实是,花清远不在的时候,想听这小家伙说句话都是难的。
程蝶衣从藤椅上起身,走下来,掸了一□上的长袍,缓缓地走向小笙坐着的地方。
“叫爹爹,叫爹爹……”
挑杆上挂着的那个大金丝笼里的鹦鹉,都被程蝶衣教小笙时,搞弄出了条件反射了。
这点,最令程蝶衣挫败了,他没有教会小笙叫自己‘爹爹’,到是教会了一只鸟。
程蝶衣还未等走近小笙呢,小笙却从坐着的台阶处,快速地弹跳起来,还险些撞到了迎面向他走来的程蝶衣。
被刮了一下的程蝶衣,趔趄到了一边,等他回头看清楚状况时,小笙已经扑到了花清远的怀里了。
“小叔叔,”半天没有说话的小笙,见到花清远回来,一下子活泼起来。
连带着蹲坑半天、一没有捞到鱼二没有捉到鸟的大白都跟着动了起来,从窗台上跳窜下来,扑去花清远的脚下了。
程蝶衣气得一跺脚,没好气地说:“都是没有良心的,也不知道每日里都是谁喂你、谁陪你说话的,人家一回来,就扑过去。”
花清远一把抱起扑进他怀里的小笙,又瞧了一眼脚上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