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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虫皇-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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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级战将之后又如何修炼呢?”

    “九级战将之后,保持源种的大小不变,继续往源种注入更多的战气,再一次将战气质变,从强战气变成战罡。能够修成战罡,就进阶到战士的下一阶:战王。就是战士中的王者。跟魔导师同级的存在。”

    “战王又如何修炼呢?”杨思齐再问。

    科特拉翻着白眼:“我不知道,我现在也不过是二级战将,战王对我来说太遥远了,我这一辈子也不知道能不能修炼到九级战将,战王,那是做梦才会想的事。”

    明白,是这样啊,的确如此,任何的技艺类的东西,都是越高层次,数量就越少的,那得讲天赋的,没有天赋的人,是不太可能达到那样的高度的。

    离大燕王国还有两天的路程,杨思齐骑着自己的马,悄然的离开了商队,按着他从其他人的口中所套的大体地理位置,向东而去。

    “大恩不言谢,容图后报。杨思齐。”看着杨思齐所留下的纸条,郁晓蓝并没有说什么。商队中一些人是知道杨思齐离开的,但他们并没有阻止,这样对所有人都好。而杨思齐并不是商队中人,只不过是跟随商队到达人类的国度的一个过客,因此,也不能说是背叛。

二十二、隐居() 
二十二、隐居

    选择离开,是杨思齐在跟郁晓蓝学语言的时候下的决定。如果他没有暴露自己什么都不会,那么,他不会选择离开,但为了学习语言,他很冒险的暴露了自己身上有大秘密的事。一个身怀秘密,却又全无自保之力的人,无论去到那里都是一块肥肉,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没有法律保障的异星球,因此,杨思齐只能选择离开。

    摆在杨思齐面前的现在有两条路,一条是暴露自己学会生命魔法的事,只要改变一下姓名,再加上适当的伪装,那么,相信也没有那个人会怀疑到自己的身上,这样,有生命魔法师做掩护,相信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第二条就是什么都不暴露,用尽一切办法来掩饰自己,慢慢地修炼魔法和战气,慢慢地增强自己的实力,到有了一定的实力之后再暴露身份也不迟。

    所谓有实力的张扬叫装逼,没有实力的张扬就叫作死。杨思齐没有任何犹豫就选择了第二条路。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人口不算多的城市,做一点小生意来谋生,然后,就暗中修炼,如此而已。

    最好就是选择接近农业活动比较旺盛的城市,杨思齐没有忘记他的青蛙计划,稻田越多,青蛙计划就越有价值。现在,他最需要生命能量的时候。

    当他修炼出生命系魔力的时候,他就做了一个试验,将自己的精神力跟生命池里的生命能量混合。结果,奇妙的事产生了,那些生命能量很容易就跟他的精神力融合,变成为他所用的魔力,进入他的意识海之中。只要他的精神力足够的话,他将生命池中的所有魔力都融合都没有问题。

    如此一来,魔力的总量问题就解决了。相比之下,其他人要辛辛苦苦的调动自己的精神力,用尽方法去吸收天地间的灵气,这才能够凝聚出魔力。而他却根本就不需要那么麻烦,只要将精神力输送到生命之茧空间之中,调动部分的生命能量跟自己的精神力混合就可以。其中的难易不可以道理计,并且,每一天所能够形成的魔力数量也根本不能相比。

    一个人的精神力是有限的,精神力在消耗之后,要靠休息或者冥想才能够恢复过来。因此,就算是一个跟杨思齐拥有同样多精神力的人,每天能够凝聚的魔力也不过只有杨思齐的三分之一左右。如此一来,就相当于杨思齐积累魔力的速度比其他人快三倍。

    人家三十年才修到魔导师的魔力总量,可杨思齐呢?十年就足够了。这就是差距。前提是杨思齐得拥有充足的生命能量,如果没有的话,当然只是一句空话了。所以,他的青蛙计划不得不提前。

    只可惜,异星球的各种条件实在不怎么说,其他的不说,就地图方面,郁晓蓝这样的人都拿不出一张比较像样的地图出来。没有相对精确的地图,杨思齐想找一个比较合理想的目标也就变得非常困难了。

    “没办法了,暂时先找一个地方落脚,然后,再想办法打听一下有什么地方比较合我的心意的。一切只能是见步行步了。不打无准备之仗,这话在现在想起来真的是非常刺耳啊。”谋定而后动,是老祖宗的教导,可现在,杨思齐几乎是两眼一抹黑,被动至极,这样的日子,真的是太窝囊了。行事起来也是缚手缚脚的。

    已经下过一场小雪了,这还是从兽人的市集跑了二三千里路的地方,相信在羊村早已经是下过多场有大雪了,说不定大地早已经让雪铺满了。不过,也要抓紧时间南下了,不然的话,大雪一下,封路了,再想南下到达人类的聚居地就更难了,也要付出更多的体力。

    向东一直走了七天。这七天可不是一般的七天,而是被进化过的马的七天。他这匹马已经被他进化过一次了,虽然是花了七万多生命能量,但他认为值。进化过后的马,体能至少强了一倍,速度也提升了,跑起来像一阵风。耐力也强得多。

    中国古代所说的千里马标准:日行千里见日,夜行八百鸡鸣。现在,这匹马已经差不多达到这一个标准了,所以,这七天,他已经一直向东跑了五六千里路。既然决定要远离危险,那么,就要远离知道他一些秘密的郁晓蓝的商队。就算郁晓蓝商队中有人说起他这么一个人,可他已经到达了数千里之外隐居起来,到时候,就算是想找他这么个人,也要找得着才行。

    这数千里路这么一跑,也真正让他见识到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大。一路之上,他所经过的几乎是都可以算是丘陵地带。在丘陵之间有大片的平原区,水土条件都不错,如果开垦的话,绝对是上好的耕地。但这里已经是人类控制区的范围之外,人类很少在这一区域内活动。因此,自然也就没有人开垦。

    取而代之的是无数的野兽。包括狼、熊等猛兽在内的动物,还有大量的植食动物,成群结队的,当看到大群的野马群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到达到非洲的大草原呢?一路之上,他至少看到了数以千万计的大型动物。

    其中还有一些如烈风狼这样的属于很强的猛兽,也可以称之为魔兽的存在。如果不是他的马快,他说不定就已经做了那些魔兽的点心了。

    终于,在跑了十天之后,他这才掉头南下。在大半天之后,终于到达了一座人类的城市。这座人类的城市位于一座长约数百公里的山脉之间,这座山脉不矮啊,虽然不清楚海拔是多少,但就这样目测,跟平地的相对高度至少也达到二千米以上。从老远就看到在山脉之上的一些山峰之中修建了大批的防御工事。上面旌旗招展的。旗帜上的标志有两个,一个是一头猛虎,另一个则是一匹长着双翼的飞天骏马,这飞天骏马倒有点似古希腊的天马座的样子。

    这座人类的城市说是城市,倒不如说是一座巨大的要塞。它位于这座山脉的一个山谷位置,人类利用自己的能量将这个山谷扩大并降低了它的海拔高度。然后,顺着两边的山壁修建城墙。这城墙的高度至少达到五十米以上。就看城墙之上的那些巨大的箭塔、投石车,还有一些弩车等的防御设施和装备,就知道这座要塞的防御力是如何的森严了。

    不得不说,杨思齐选择了最不幸的选择,这里没有任何一个人类出入,但城门的守卫却异常的森严。要想从这座要塞进入到城市之中,必须要面对严密的盘查。可是,既然已经露头了,如果这个时候掉头就走,只怕立即就会惹来大量的追兵,他可不认为自己能够逃得过追兵的追杀。所以,极度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的向着城门而去。

    城门的守卫也非常的意外,这里不是商路,自然也不会有多少商人出没,偶尔有一些人出没的,也是一些佣兵,所以,突然看到这么一个人类出现,倒真是奇怪得很啊。

    “什么人,来我们飞马城做什么?”守卫的卫兵喝问。

    杨思齐一听是人类的通用语,倒也放下了半颗心,至少,他听得懂,不至于跟之前那样要装哑巴,如果这里说的另外一种语言的话,那他就真的是糟透了。

    “您好,我叫谢志贤,是一名迷了路的流浪者。”杨思齐改了一个新名字,谢是他的母姓,改父姓为母性,这也不算是忘了祖宗。

    “迷路的流浪者?”这名卫兵对杨思齐的说法很是不屑,“我看你是兽人的奸细。”开口就扣上一顶大帽子。

    “兵大哥,兵大爷,可千万不能这么说吧,我真的是一名迷路的流浪者。”杨思齐感觉到头大了,果然,问题出来了。

    “你有什么能够证明你的身份的?”

    “没有,我身上什么都没有。我是为了追我身后的这匹马,我为了驯服他,在野外已经跑了三四天了,所以,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现在在什么地方。”杨思齐用自己的马来说事。

    追一匹马,在野外迷了路?跑到不知道什么地方?这说法是无法让人相信的。卫兵就已经抓起手里的枪,对准了杨思齐,其他的数十名卫兵也一齐准备动手的样子。而一名看相貌在三十上下年纪的穿着较好装备的军官从城门的哨所中走了出来。

    “报告,这个人说他是一个流浪者”卫兵快速地向自己的长官报告了情况。

    这名军官说:“谢志贤是吗?你说你自己是为了追这匹马而在野外迷了路,可这匹马也不过是一匹普通的马,你为什么要追它呢?”这军官虽然不是相马的能手,但久在军中,却也识马,杨思齐的这匹马虽然是不错的马,但也不是名马,自然也起了疑心了。

    杨思齐将马缰绳递了过来说:“这位将军(这军官虽然不是将军,但称呼高一点准没错),你可以试试这匹马,它已经让我驯服了。”

    军官接过缰绳,上了马,试着放马跑了一下。一试就发觉有不同了,速度不同。这匹马已经让杨思齐进化过了,速度自然也比普通的战马快得多,就算不如那些有名有姓的名马,但也差不到那里去。

    跑了七八分钟,跑出三余里之后再跑了回来。军官跳下马说:“这马果然不错,很不错。速度快,并且,耐力的不错,是一匹好马。说说,你是怎么发现这匹马的,你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是一个流浪者,我自小就跟随师父在外流浪。不久前,师父去世了,我就一直在外面流浪。在数天之前,我发现了这匹马,我发觉它的不平凡之处,于是,我就想办法征服它。那知我跳上它的背之后,它就发了疯的到处跑,我就被它带得跑了好几天,它这一疯跑,我就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了。”杨思齐想了一套说辞,这套说辞虽然是有点破绽,但却也合情合理。

    好马,永远都是受欢迎,尤其是社会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一匹好马更是千金难求。因此,在野外发现好马,自然是想驯服它,能够驯服这么一匹好马,至少也可以获得数百金币的好处啊。

    见看不出有什么破绽,也没有发现杨思齐有什么特别的可疑之处。这名军官就对杨思齐放行了,放行的时候警告:“不要在飞马城闹事。否则,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军法的。”

    杨思齐终于顺利地入城了,他忽然发觉,在这个飞马城定居也不错,起码,这里的军队还不至于太过野蛮,至少也算是纪律严明,有这样的一支军队防御的城市,至少也能够让人安心些。决定了,就在这里定居吧。

二十三、谋生() 
二十三、谋生

    对于杨思齐这样生于太平盛世的人来说,安全性是摆在第一位的,毕竟,在地球上过惯了太平日子了,出门在外不用担心遇到什么大的危险,更不用担心会有什么飞来横祸之类的事,所以,他也不想生活在一个每天都要提心吊胆的地区,他自问不是那种专找刺激的人。

    一个地区的治安好坏,看市面就比较清楚了,如果市面比较繁荣,人们脸上的笑容比较多,就证明了这个地区的日子过得还不错的。反过来,如果人人都是脸有菜色,并且,每天都是愁眉苦脸的,这个地区的日子过得好极也有限。

    顺着城市中的一条大路而走。这座城市中最显著的地标就是数十座高耸入云的高塔。跟随郁晓蓝学过一段时间魔法,知道这就是魔法师的魔法塔。

    魔法塔,只有大魔法师以上级别的魔法师才能够拥有。在魔法塔上,刻有大量的魔法阵,配备了魔力输送系统,在战争时期,只要启动这些魔法阵,就能够施放出大量的魔法来攻击敌人,并且,攻击的距离相当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魔法塔的地位等同于地球上的导弹基地。

    一座城市中的魔法塔的多少,直接体现出这座城市的防御力和战斗力。魔法塔可以在战争时期启动魔法防御防御敌人的魔法攻击,也可以使用攻击魔法攻击敌人,还可以使用大面积的治疗系魔法来治疗受伤的战士,可以说是集多功能于一身。

    魔法塔就相当于一个全能的基地。这样的全能基地越多,就证明这座城市的战斗力越强。这座飞马城拥有数十座魔法塔,证明其拥有极度强悍的战斗力,真不愧是属于要塞级的边境城市。如此多的魔法塔,就算敌人动用数十万军队来进攻,如果没有那些顶尖强者又或者大量的魔法师助阵的话,根本就无法撼动其分毫。

    在大路上,时不时可以看到一队队的士兵在巡逻。这些士兵动作整齐划一,阵容严整,一望就知训练有素,绝对是精锐级别的战士。再看这些巡逻的士兵对于市面的一切几乎都是秋毫无犯,就知道这座城市的统帅对于治军是何等的严格,并且,对于普通百姓还是比较爱护的。

    综上一切,对于杨思齐下定决心在这里定居起了最终的决定性作用。不过,下了定居的决心是好,但如何才能够在这里谋生下去却是一大难题。

    养蜂,无疑是杨思齐的看家本事之一,也非常适合他,因为,对于进化过蜂王,他基本上不需要去管,只是坐着等收成就可以了,而这里两边都是山脉,各种的野花野果树数之不尽,有充足的蜜源,养蜂必定大有收获。但是,他在羊村中已经暴露了自己会养蜂,现在当然不会有什么人来查,但以后呢?当自己的财富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自然就会有人来查自己的底细了,不把自己查个底朝天才怪。到那个时候,自己一个从兽人国度归来的人类,非常容易地被人打上人奸这个标签,自己就得倒大霉。

    因此,养蜂这条路不通。其他的,如纺织之类的工作。这个世界应该没有什么机械工业,自己的脑海里却有不少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设计制造出先进的机械固然是不太可能,但制造出一架如珍尼纺纱机这样的机械却并不是难事。有了这样的先进机器,发财并不太难。

    难就难在这个异星球应该没有什么专利保护制度,更有大量的贵族之类的权贵阶层,你拥有先进的生产机器,我要了,你得给我乖乖的双手奉上,如果你敢逆我的意思,你就等死吧。

    这样的环境,就算杨思齐的脑子里有再多的好东西也不敢拿出来啊,拿出来就是自寻死路。没有相对应的实力,却拥有可以赚取巨额财富的机器和方法,你这不是找死是什么呢?所以,但凡是与先进机器相关的东西,绝对不能拿出来,除非他的实力已经足可以自保。

    如此一来,他的很多赚钱的路子就被堵死了,至少是目前不能拿出来的。那么,有什么是既不需要花多少时间,又能够赚到足够的金钱的路子呢?这才是真正让他头痛的问题。

    算了,暂时不去想了,先找个地方休息一天再说,这十天都是在放马狂奔,他就算是一个铁人也累到极点了。

    随便在街上找了一间客店住下。这间客店不算大,只能算是中等水平,其价格也不算贵,每天两个银币。他先定了三天的房间,再吩咐店伙计照顾好自己的马,这才回到房间里倒头就睡,有什么事都等睡醒之后再说。

    这一睡就是一整天,到了清醒过来之后,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时份了。随便找了点吃的。这才有精力去想问题。这些天下来,他真的是累极了,从学习语言到学习魔法,再加上在野外十几天,每天休息不好,连食物都无法保证,可以说,他整个人已经基本上到极限了。现在,是好好的想想自己应该用什么方法来谋生。

    只是坐在房间是想是很难想出好办法来的,出门,在街上溜达溜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好路子。

    在街上转了三个多小时,这座城市很多都是为军事服务的,各种的军械制造的铺子极多,有打造兵器的,有制造箭支的,有制造战甲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跟军队服务相关的。而这里的各种服务行业也相当发达,例如红灯区也有不少,毕竟,军队中缺少女人,这种为军队变相提供性服务的行业自然是非常发达的,这一点就算是最英明的指挥官都无法禁止的事。

    转了大半天了,杨思齐终于发现有一种活非常适合他:屠户。这座城市的人口至少也在百万以上,每天消耗的肉食就不在少数,那么,在市场里租一个摊位,专门出售鲜肉,这绝对不起眼。更妙的是,如果他杀死一头猪,还能够得到生命能量,当真是一举两得啊。

    想做就做。先打听了一轮在市场里租一个摊位需要些什么样的手续,再打听一下各种肉食的价格,然后,打听一下各种生猪、牛等的来源等。这些消息就花了他一整天的时间。

    做好准备了。在城市东边的天马街中部的明东市场里还有空摊位出租,租金是每个月一枚金币,可以说,这是一个不便宜的租金啊。他得先交半年的租金,也就是用去了六枚金币。

    再从铁匠铺中买来两把屠刀,从杂货店中买来一杆称。这又花去了八枚银币。再从木材店里买来一辆双轮马车。马车真正贵的是马,而不是车,但也花了他三枚金币,一切算是准备停当了,就花了他足足十枚金币,计算起来,他的财产就只剩下大约四枚金币,如果不能赚钱的话,他就得讨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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