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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城主我的城-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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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就是侏儒的科技结晶。”麦昆本来就是为了给巨龙拍卖会造势,当下立即说道,“我和一个侏儒部落有点交情,大家彼此之间做些交易小买卖,像这手表虽然精贵,却也不值太多钱,也就是图个方便。伯父若是想要的话,麦昆本该送给伯父的,但是这是朋友馈赠,不好意思转送。”

“啊。”华莱士失望之极。

“不过,过几天拍卖会,我的诸如朋友会托人送来不少侏儒产品拍卖,我给伯父留一块手表就是。”麦昆话音一转,说道,忽然看见琳达似乎躲在后院,伸头望了一眼又缩回去,有加了一句,“再给琳达小姐留一块。”

74。嗟,去日苦多

“啊,那真是太感谢贤侄了。”华莱士高兴坏了,乐的嘴角的合不拢了,“想不到贤侄和侏儒也有关系呢,莫非这附近有侏儒的部落?”

想套我的话?麦昆扁扁嘴,哥既然敢说出来,就不怕被你们给知道,只要哥守好拉斐尔佣兵小镇,谁能找到扳手部落,即使找到了回答不出十道题目不还是白搭。当时回答题目的时候就几个人在,麦昆不怕泄露出题目,况且上次自己也是碰运气,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才马马马虎虎的回答出来。现在扳手部落有了麦昆合作交易,已经不需要其他合作方了,答题的要求肯定更为严格。

麦昆思量定了,笑着答道:“伯父,的确是有的,不过对方住在边魔窟里面,来去一趟不容易啊,这不,我之所以能够屠龙,就是在边魔窟遇见这头黑龙,才成全了一番名头。”麦昆这话连蒙带骗,只把华莱士又唬的一愣一愣。

边魔窟!黑龙!开什么玩笑,还是绝了寻找侏儒的念头吧,搞不好给魔兽吃了都不知道怎么吃的,更别说屠龙了,没实力想赚大钱不容易啊。

“哈哈,那伯父就谢谢贤侄了。”华莱士也不提侏儒的事了,提了有什么用,麦昆又不是傻子(1文)啥都往外吐。华莱士有(2人)自知自明,这是关乎(3书)隐私的事情,私下里打(4屋)听打听还好,场面上最好不要提。

“客气什么,都是一家人嘛。”麦昆又一次重复了一家人的说法,这才巍巍然起身,离开了这里。

麦昆前脚刚走,后脚琳达就冲进了堂屋,气冲冲的嗔道:“父亲,你和那个矮穷挫说的什么话,谁和他是一家人了。”

“什么矮穷挫,麦昆一表堂堂,身份显赫,又是屠龙勇士,不称高帅富就算了,怎么能叫他矮穷挫。”华莱士板起脸来,训斥道。

“父亲,您被麦昆给灌了什么迷魂汤,这么维护与他。”琳达半是惊讶半是生气的说道。

“琳达,为父活了这么多岁数,这双眼睛看的比谁都清楚,麦昆此子绝非池中之物。托斯城虽然破旧如故,但是城中百姓的朝气如同旭日西生,容光焕发,这是民心归附之象啊。”华莱士看着琳达,欣慰和不舍的说道,“以往我只怕委屈了你,托斯城失去了老伯爵,我料定麦昆维持不了多久,就会泯灭于战争之中,但是现在方才知道,麦昆身为屠龙勇士,交往的都是跺跺脚天下震动的大人物,甚至连侏儒都和他有来往。这样的人即便不能平定四海,也能保一方安平,你跟了他不算委屈。况且麦昆从小就宅心仁厚,在托斯城又美名流传,绝不会是个坏人,这点,为父从他的眼睛里就能够看出来。最主要的是,麦昆看你的眼神中充满着爱意,我女儿又是这么优秀,岂不正是郎才女貌!哈哈!”

“父亲!”琳达又羞又恼,气道,“他不过是运气好一点罢了,哪里算的上能保一方平安。”

华莱士摇摇头,笑道:“古来成大事者,谁不是机遇连连,人才多得是,能存活下来的又有几个。麦昆屠龙,不仅仅带来了名声地位,更多的是巨龙本身的财富,和他本人身上的那股屠龙之后的锐气。这次巨龙拍卖会惊动了这么多大人物,看来托斯城离崛起不远了。”

琳达听了华莱士的话,不复娇羞,冷静道:“名利双收,危险自然接踵而来,以托斯城现在的实力,能否保得住这些财富很值得怀疑,父亲难道看不到吗?”

“为父自然能看到,不过分析分析,其实也不是很危险。魔法联盟、光明教廷、暗黑联盟、佣兵联盟、骑士圣殿、盗贼工会以及乌拉诺斯帝国,都是威震天下的大势力,行事注重名声,即便贪图巨龙,却也不会用卑鄙手段,最多以力压人罢了,何况几家势力相互制约,佣兵联盟又认可了麦昆,这些大势力无需担心。托斯城周边多是些小城池小势力,放在之前,还会对托斯城有些威胁,但是威尔突破究极剑士,托斯城陷入边魔窟的大军回归,实力已经不弱了,这些小势力顶多耍些小阴谋,不足为虑。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王国之内的几个大城,几个实力雄厚的有能力继承王国宝座的那几家罢了。但是,如果我摩尔城和托斯城联手,以为父的声望,再施以雷霆手段,相信将这一片地方整合成一块铁板,轻而易举。就算不能与那个几个大城争锋,自保绰绰有余。”

华莱士顾盼之间,雄姿勃发,一方枭雄气概油然而生,能做到一方城主的宝座,又怎么回事庸才。

“父亲想要和麦昆联手?以女儿为纽带?”琳达声音冷冷的,恼怒的看着华莱士,“女儿绝对不会主动向麦昆示好,联合可以,但是女儿绝不会用自己来换取这一切,我琳达也是一名骑士,有自己的信念。”

华莱士哈哈大笑,也不为琳达的口气儿生气,笑道:“为父也不会利用自己的女儿来换取什么,不过,如果麦昆能把你追到手,那么为父也不介意促成此事。”

“那就要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了,截至到目前为,我对他仍然是讨厌为主!”琳达等了华莱士一眼,满脸羞红,气呼呼的跑到院子里去了。再怎么巾帼女英雄,说到自己的终生大事,娇羞也是难免的。

“哈哈,讨厌为主,你不是说过如果麦昆真的屠龙,你就不毁约吗,你不是说讨厌麦昆是因为他没潜力没魄力吗。如今你也看到了,麦昆真实屠龙勇士,而且托斯城也潜力无限,麦昆更是封圣强者了,魄力岂不是足够了。女儿啊,你很快就会沦陷的,当年你母亲就是像你这样嘴硬,最终还不是投怀送抱!”华莱士难得看到女儿一副小女儿作态,忍不住放声大笑。

院子里没有回音,琳达没有接话,或许是害羞,或许是生气。华莱士端起茶杯,慢慢的抿了一口,苦涩的茶水在口中啧啧作响,抬眼望着天花板,一时间竟然生出了无限感慨——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拿着酒杯唱歌,一生中又能有几回,就像这早晨的露水,失去的时日实在太多了。

“我已经不复壮年,只有琳达一女,或许麦昆能完成我的理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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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读《短歌行》的时候,虫子忽然也是感慨万千,一晃眼毕业好些年过去了,一事无成,岂不惜哉!

75。第一次的约会?

从新历一百九十八年八月十七号开始,收到威尔的请帖后,托斯城周边的势力陆陆续续的来了。麦昆安排好人手招待,自己却去干一件大事了,也许别人不这么认为,但是对麦昆来说的确是一件大事。

“琳达小姐,前方十里处就是金鱼湖了,金鱼湖景色优美水产丰富,尤其是湖中生长的红尾金鱼,肉质鲜嫩细腻少刺,乃是我托斯城的一大特产呢。”麦昆骑在马上,晃晃悠悠的跟在前方的女骑士琳达马后,絮絮叨叨的说道。

至于这一次前往金鱼湖,麦昆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华莱士的配合下,才请出了琳达,一起结伴出游。琳达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带着黑色的骑士帽,身穿黑色束身皮甲,腰间悬着一柄短剑,骑在马上的身影矫健多姿。最吸引麦昆的是那曲线玲珑的背上,黑色骑士帽下那一甩一甩的黑褐色马尾辫,像一个调皮的小精灵在舞蹈一般。

麦昆自己还是那一套神之骑士套装,浑身上下金光闪闪的,紫色的披风格外拉风,在麦昆的腰间也悬着一柄剑,只不过这柄剑很长就是,正是麦昆的风剑,大名雷霆之怒:逐风者的祝福之剑是也。因为名叫风剑,所以麦昆特意在剑身的小孔处镶嵌了一块风系超级晶核,威力提升没提升不知道,反正麦昆觉得自己挥剑时候如有风助,快了好几分。

琳达没有回应麦昆的话,只是骑马的速度陡然增加几分。麦昆坐下的棕马也颇为神骏,只是这个脾气有点古怪,麦昆看到琳达催马加快速度,自己也两腿一夹,学着骑士们的模样,催马快跑。只是……马儿越来越慢,最后竟然停下来吃起了草。

“笨马,蠢马,要你有何用处!”麦昆气的大骂不止,眼看着琳达快速的消失在眼前,怒火升起三丈多高,使劲的揣着马肚子。

“城主大人,宝马性倔,请用属下的马吧。”护卫着麦昆的十几名骑士团成员,当中的小头头下马说道。

“不用了,你们在旁边乖乖看着,看本城主怎么驯服这头笨马。”麦昆性子上来了,跟这匹马杠着了。

言罢,麦昆拔出风剑,随手挽了几个剑花,声音阴森森的自言自语道:“马儿啊马儿,你既然不听话,本城主就要惩罚你,手中的宝剑才饮过黑龙的鲜血,如今又要沾染你的血了。”这柄风剑自从杀了黑龙之后,就沾染了些许血迹,怎么擦拭都擦拭不掉,血迹依然是清晰可见。风剑才一拔出来,麦昆就能感受到坐下马匹的颤抖,对于风剑上附着的龙血气息,虽然微弱却也不是一匹马能承受的。

“马儿啊马儿,你要是不跑,这柄屠龙剑就要把你阉割了。”麦昆咬着牙哼唧道,配合着他那奇伟的尊荣,说不出的邪恶。

不知道是受了风剑上巨龙气息的威压,还是受了麦昆要阉割的它的威胁,麦昆坐下的棕马竟然颤抖着吐掉了嘴里的草,然后四蹄一扬,化作一道残影冲了出去,速度之快,简直可以媲美法拉利了。

“哈哈。”这才是听话的马。“麦昆大笑着,紧紧抓着缰绳,绝尘而去。

“城主真威猛,随随便便就折服了烈马,是我等的楷模啊。”骑士团小头头大赞一声,带领十几名骑士团成员策马跟上。

金鱼湖号称托斯城的明珠,同时也是托斯城的衣食父母,湖周围种植着许多水稻,借助金鱼湖的给养,这些水稻让托斯城的城民们足够吃饱肚子。当麦昆累的气喘吁吁,才赶到金鱼湖湖边时,坐下的棕马也累的口吐白沫了,骑马本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尤其像麦昆这样的半吊子不懂配合,不仅人累马更累。

好在麦昆终于是看见了琳达,金鱼湖不仅生产红尾金鱼,长的还很像一尾金鱼,所以被称为金鱼湖。此时琳达正站在一处小小的半岛上,安静的望着金鱼湖,她的枣红色骏马,在一边温顺的吃着草。

“看什么呢,琳达?”麦昆将马交给跟来的骑士团小头头,顺着田埂走过去,一边极为熟络的问道。不得不说前世和女孩子说句话都脸红的宅男,如今脸皮已经练的刀枪不入了,似乎一个人地位的改变,总能让人底气大增,脸皮也就跟着厚了。

“金鱼湖很美。”琳达清脆的声音传来,第一次,麦昆没有听到语气中的冰冷。

麦昆愣了愣,顺着琳达的话,转眼望着金鱼湖。说来金鱼湖并不大,但是绝对也不小了,站在湖边看去,湖对岸都是朦朦胧胧的,湖水波光粼粼,好像荡漾着无数的金光,微风一吹,一股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岸边的水稻田里,水稻已经微微泛黄,吐出的穗上,稻粒也已经渐渐变得饱满起来,将水稻压弯了腰。这样的景色就像一道清泉,流过了麦昆早已疲惫不堪的心田,一时间,似乎真的已经忘却了尘世的喧嚣,只剩下安静祥和了。

“金鱼湖真的很美。”麦昆微笑着说道。

琳达回过头,娇俏的脸庞上写满了平静,淡淡的望了麦昆一眼,道:“你真的杀死了黑龙?”

“是的,不管你信不信,我的确是杀死了黑龙,用我的剑。”麦昆拔出风剑,在阳光照耀下,显得格外的寒光闪烁,上面几滴黑龙血的痕迹,似乎仍旧散发着一股澎湃的气势。

“上面的血迹是黑龙留下的?”琳达眼中闪过一丝悸动,出声问道。

“不错,是黑龙的血,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怎么擦都擦不掉。”麦昆苦恼的说道,本来很美观的一把拉风长剑,染上了几点血迹,虽然增加了威武,却失去了原本的贵族风姿。麦昆自认为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贵族,向来不喜欢打打杀杀的,配着沾血的风剑,似乎有了那么点不协调。

琳达脱了骑士帽,露出了秀发和马尾辫,脆声道:“能借给我看看吗?”

“当然,荣幸之至。”麦昆赶紧递上了风剑,心中直纳闷,这小妞咋回事,不会就因为约出来游玩一次,就爱上哥了吧,虽然这样很符合哥帅的惊动党~中央的事实,但是总感觉剧情太快了,没啥看头啊。

琳达不知道麦昆在想什么,也没在意,接过风剑,细细的打量起来。剑长四尺七分有余,剑身三指阔,笔直延伸,呈亮银色,有些许血迹。剑格短于半尺,剑柄长于半尺,没有太多修饰,朴素大方。在剑身与剑格相连的部位,有一个镂空小孔,大小和牛眼差不多,上面镶嵌着一颗灰白色的晶核。

“好剑!”琳达轻声的赞道。

“好美!”麦昆也傻傻的赞道,心中像被小鹿撞了一般,扑通扑通直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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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麦昆好好努力!

说实话,琳达长的虽然漂亮,却也不是美的跟天仙似的,圆圆的鸭蛋脸,小巧的鼻子,眼睛里很干净,嘴角在自然地时候总是带着一点点笑意,身材高挑却不显得消瘦,搭配上一身合体的束身皮甲,很是英姿勃勃,富有朝气。

麦昆一直以为自己虽然只要是美女都喜欢,但是最喜欢的还是小家碧玉的宅男女神那一系列。不过在此时此刻,麦昆似乎感到了有什么东西在心中悄悄发芽,直觉告诉他琳达这样的才是他心目中的那一个。

于是乎麦昆傻傻的说出了两个字:“好美。”

“无耻!”琳达回过神,间麦昆色迷迷的盯着自己看,狠狠瞪了麦昆一眼,立即冷声喝骂道。手中的风剑呼啦一下,插在麦昆的脚下,入地甚深,只留一个剑柄在外。

“哈。”麦昆被琳达一骂,也不禁老脸微红,怎么就这么不争气,盯着人家大姑娘看直了眼睛,忒没出息了,“那啥,今天天气很好啊,挺风和日丽的。”

看到麦昆手足无措,弯腰拔剑的囧样,琳达眼中的厌恶稍稍退去,继续冷着脸道:“麦昆,你能不能有点出息,考虑考虑些大事,不要总是这样一幅胸无大志的模样行吗。”

“胸无大志?谁说我胸无大志,我胸前两颗黄豆大的痣!小娘皮,别逼我使出下流手段,小心我做出人神共愤的惨案。”麦昆刚刚存在的小美好荡然无存,愤愤的暗骂道,自己不过是情不自禁的夸赞了她一句,就敢跟哥蹬鼻子上脸教训哥了,叔叔能忍婶婶也忍不住!

“谁说我胸无大志!”麦昆脸色一正,将风剑收回鞘中,目视远方,眼角的余光却偷偷打量着琳达,朗声道,“你这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啥意思知道吗,就是说你是只麻雀,不知道我凤凰的志向!我麦昆身为伟大的阿拉希的子孙,血脉中流淌着无上的荣光,虽然安居一隅,行事低调,但是并不代表我自甘堕落!”

“千里边魔窟这样的凶险之地,本城主还不是勇往直前。圣兽黑龙这样的绝世凶物,本城主还不是一剑斩杀。跨国势力魔法联盟光明教廷等,本城主还不是照样玩弄于股掌之间。如今托斯城民心已定,尽收于本城主手中,新的城池规划在即,不日将拔地而起。这样的英勇壮举,这样的苦心经营,这样的阴险毒辣,额,不是,是英明神武。你竟然说我胸无大志毫无出息!”

“世人谤我诽我骂我辱我,我可曾在乎过,就好比万里高空翱翔的雄鹰,又怎么会在乎野草窝里的野鸡嘲讽,畅游深海的巨鲸,又怎么会在乎小池塘里青蛙的恬噪。我麦昆二十年如一日,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有怎么会在乎世俗堆里庸人的扰乱。我一心如故,行事如昔,只欠一股东风来,送我扶摇直上青云间。”

“但是,我想不到,在你琳达的眼中我竟然会是这样的一个人。我本以为千人万人哪怕千万人都误解我,琳达你一定会明白我的苦心!且不说你我二人世代交情,且不说你我二人有婚约在身,且不说你我二人毗邻而居,就说当日琳达你百里驰援托斯城,这份金子般的恩情,你怎么就不能明白我呢。”

麦昆一边说着,一边捂着胸口,脸上的表情好似肝肠寸断,一双充满无奈纠结的三角眼,深深地凝望着琳达,似乎想要把琳达看个透彻:“我的心你究竟还是不能明白吗?”

琳达呆呆着望着影帝级作秀表演的麦昆,忽然就觉得自己好像真的误解麦昆了。试问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不惜深入十大魔兽聚集地的边魔窟,去解救自己的属下,这是多么大的勇气啊。试问一个普通人要搏杀巨龙,获得屠龙勇士的称号,需要多大的魄力啊。这样的男人怎么会是自己以为的矮穷挫呢,琳达忽然觉得自己真是个井底之蛙,还带着有色眼镜看人,一股羞愧瞬间涌上心头,涨红了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活血自己真的伤了麦昆吧。

“你……托斯城打算建新城了吗?”琳达沉吟良久,轻轻地说道,语气中透露着少女独有的温婉,一点也没有之前的冷淡了。

麦昆一听这话,暗道果然有戏,也不妄自己绞尽脑汁,卖力的一番表演。清了清嗓子,麦昆沉稳的说道:“不错,计划已经拟定了,只等拍卖会之后,腾出人手就开工。托斯城现在的城区实在是太破旧了,不符合即将迎来的发展潮流,所以经过合计,要以这城西金鱼湖为中心,新建一座容纳数百万人口的大城。”

“数百万人口?”琳达被吓了一跳,托斯城方圆千里七座城池加起来都不定有几百万人口呢,托斯城新城竟然要见这么大,怎么不吓一跳,“会不会太大了?”

看着琳达略带赞叹的惊讶,麦昆心中比用黑龙吓唬琳达那一次还开心,当下一改之前的沉稳,趾高气扬的指着金鱼湖说道:“金鱼湖方圆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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