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中的动作,露出了浅浅的微笑,而CJ则在一边捉弄似的吹起了口哨,结果两个人还是厚着脸皮,直到一个吻结束才面色如常地分开,一点都不见亚洲人应该有的害羞。
晚饭是在CJ的祝酒词中开始的,被邀请过来的邻居们也跟着一起凑热闹。千程和CJ成为朋友也不是就聊了两句合得来那么简单,作为镇上最好的音乐人,CJ的才华比起很多大城市里的音乐人都差不到哪里去。于是在大家欢快的吃肉喝酒的时候,坐在一旁开着音响或是弹着吉他的CJ成为了全场气氛的调节人,他是能让坐着吃肉吃得满嘴流油的人,心甘情愿放下手中的肉,站起来跟着跳舞的人。
而每当千程来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加入。即便在美味的烤肉面前,她也会抱起吉他,和CJ一起成为鼓动群众跳舞的一员。虽然不是吉他高手,但是她的嗓音和即兴创作却深受当地人的喜爱,甚至有不少当地土著都开始认识她。而今天早上,一听到Lexi要来,大家就已经准备好了去CJ那里蹭饭,顺便露天篝火派对了。
至于权志龙,原本不是很喜欢吃太多的他,也因为非常热情的大叔大婶的相邀,不得不吃了好几块流油的野猪肉,又喝了好几杯满满的加冰的威士忌,外加好几杯隔壁猎人大叔自己酿的酒。即便他摇手推拒,也因为他是整个小镇都知道的,好酒量的Lexi的男友,还是被强灌了好几口。
最后,已经有些晕了的权志龙,是被CJ拯救出来的。千程这个不厚道的女朋友,巴不得看自己男友的热闹。
“各位,既然你们都知道GD是LY的小男朋友了,就让他们两个来一场吧?据说我们Mr。GD和LY一样,是韩国的歌手呢!”CJ站在椅子上,大声叫着,即便是夜晚,由于热闹的篝火派对,几乎整个小镇的人都来了。
还没等权志龙从刺激呛鼻的自酿酒里反应过来,就听到人群中有个青少年的声音大叫:“LY我爱你,和我在一起吧!”
正打算摆手拒绝的权志龙当然马上回过神来,有臭小子竟然敢打他女王陛下的注意,那还得了!
于是走路还有些晃的他慢慢地,微笑着走上前,接过了CJ递过来的吉他。然后施施然地坐在了高脚凳上,摆好了一副非常专业的动作,就等千程说开始。即便很少使用,但作为歌手,还是创作型歌手,吉他还是要会的……
因为没少被CJ和其他人灌酒,千程的脸颊也有些红。她看着权志龙一脸温柔地坐在她身边,面前的观众们也像模像样地围坐成一堆,抬头看着坐在高脚凳上的他们两个。大家都因为期待而安静了下来,原本嘈杂的院子,现在只能听到篝火燃烧时,木柴发出的劈啪声。
她和权志龙对视了一眼,拨了拨琴弦,笑道:“给大家唱一首《无题》,是我和GD合作的曲子。”
权志龙似乎也预料到了她的选曲,千程话音刚落,他就已经拨起了琴弦,出来的旋律正是半年前他和千程合作的《无题》。灵魂爵士悠扬婉转的曲风,在这样空荡的山谷夜晚似乎格外的适合,就连间或呼啸而过的风声,都似乎在为他们完美地伴奏。
随着伴奏的旋律,千程一边拨动琴弦,一边低着头轻轻地唱着。略微有些沙哑的女声,再加上千程独有的情感演绎和张力,使得所有人都陶醉不已。
他们两个甚至从来没有真正现场合作过这首曲子,有的仅仅是在创作时候的略微和音。即便是当时最后录音,也是权志龙自己在YG录音室里录好,再发给千程进行后期合成。
但这两个人,或许因为都是制作人的关系,合作得无比的好,就像是曾经演唱过这首歌无数次一样。即便途中千程有几次都心血来潮地换了调子,权志龙也能马上反应过来,配合着改了音调,唱着和音。
而席地而坐的人们,也跟着节奏摇头晃脑。虽然灵魂爵士并不是他们喜欢的风格,但是千程张力十足的声音却还是让他们无比的陶醉,再加上能让他们完全理解的全英歌词,整个小镇的人对于LY的喜爱再上一层楼。
曲子很快到了高·潮部分,唱得非常投入的千程看了一眼身旁投入且微笑着的权志龙,在给了他一个别人看不懂的眼神之后,坐直了身子,来到了高音部分。
瞬间拔高的调子带着难以忽略的爆发力,在静谧的山谷中成为了最优美的旋律。千程的声音,在墨蓝色的夜空和繁星下,在这个最简陋的,由普通和自然形成的舞台上,被蒙上了一丝传奇色彩,就如同森林中的精灵歌唱一样,打动人心。
在这一刻,似乎连风声都就这么停了下来。
她的声音在给人带来震撼的同时,在结束高·潮之后戛然而止。而配合默契的权志龙,显然意识到她刚才那个眼神的意思,马上开口接着唱了起来。Rap和灵魂爵士的混搭,在让人觉得新奇的同时,也有种奇怪的相衬感觉。
直到这个时候,小镇居民们才第一次觉得,LY和这个看上去瘦弱,就像是男孩一样的GD先生,是那么的搭配和适合。即便他们看上去似乎并不像是合适的人(LY作风洒脱,GD看上去既像是男孩,又像是个绅士),但不可否认的是,就因为他们这种旁人看不出来的默契和相衬,才让他们的两种完全不同的曲风,即便混合在一起,也能产生让人陶醉的效果。或许这仅仅是一首简单的歌曲,一个简陋的表演,但不得不说,仅仅从这么一点,就能让这些即便不懂音乐的人都能看出很多。
简单来说,按照坐在一边震惊的CJ的话来形容,就是:“GD果然是LY选的男人,只要是她的选择,那就肯定没错……”
于是一曲终了,即便是一旁因为参与演奏的千程,也被大叔大婶们拉下了舞台敬酒。虽然不像是中国一样的劝酒,但是他们由心底里表现出来的喜欢欢迎和佩服,让千程和志龙更加没办法拒绝。但由于千程的酒量,再加上这些能喝酒的大叔大婶之前就已经喝了不少,她还算好,只是有些微醺而已。至于已经被拉到不知哪里去的权志龙,散场的时候,是被一个年轻的小伙从圈子里扒拉出来,被千程和小伙合作着扛回房间的。
虽然不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但是千程作为一个不是很完美的女友,还是尽力学着一个女友应该做的,帮着志龙洗了脸擦了身子,还换了衣服。由于身份的转换,千程对失去神智,并且被扒光衣服的权志龙好好地上下其手了一番。这个看上去非常瘦弱的男人,其实还真的隐藏了不少肌肉,除此之外,这家伙的皮肤也不错,弹性也很好,虽然有着对于亚洲人来说他有不少的纹身,但是对于千程来说,看上去格外性感。
除此之外,千程还厚着脸皮地帮对方换了裤裤,虽然脸上装作毫不在意,但是心里却是对小辣椒有着十万分的好奇。至于更多的观察,却因为对方的翻身和折腾,不得不作罢,对此千程还有些意犹未尽……
喝醉了的权志龙可不是那种乖乖躺在不动弹的人,在千程拿着毛巾帮他整理的时候,这家伙最开始还算配合,只是嘴里一直唱着千程的新歌。等他从《女王》唱到《坠落》的时候,就开始不老实地翻滚起来,最后在有些精疲力尽并且耐心耗尽的千程的镇压下,被严严实实地裹在了被子里,动弹不得。
而千程,则从裤兜里掏出一回到小镇上,就从猎人大叔那里买来的手绳。又费尽力气地将权志龙被困在被子里的手臂拉出来,最后小心翼翼地给对方套了上去。
这样的一条手绳看上去再粗陋不过,像是就这么挑了几条麻绳搓出来的一样。但仔细看才能发现绳子的质量非常的好,除此之外,棕灰色的绳子上还穿了一颗尖长的牙齿。
这可是一颗货真价实的狼牙,这条手绳其实千程已经看中很久了。但在当地人的传统来看,女孩子带煞气那么重的手绳实在不好,也不被允许,因此猎人大叔即便对她非常好,却也没有给她。于是,既然权志龙送了装饰用,很让她喜欢的皮手绳给她作为生日礼物,那么她也应该回礼才是。
而这颗漂亮又完整,甚至能微微反出光芒的狼牙,对于男人来说则是被看做吉祥物和保护神,在当地人看来是会辟邪挡灾的好东西。但除了辟邪之外,当地还有如果女孩送狼牙给男人,就是愿意嫁给他的意思……
当然,千程并不认为权志龙会懂这些,或许他只会以为这是个很酷的手链而已。就算她自己,也只是看重狼牙辟邪的作用,实话说她完全没有嫁给权志龙的想法,更没办法想象自己嫁给权志龙会是什么样。虽然他们在一起真的很开心,但是千程还是不认为,权志龙会是她最后会与之结婚的那个人。
千程坐在床头,低头看了看双颊泛红的权志龙,还是忍不住轻轻凑上去,吻住了对方还带着很大酒精味道,却异常柔软温热的双唇。
作者有话要说:对于昨天的断更,实在非常抱歉。但是我实在是太累了,九点钟才回到家,而且还有很多事情很忙所以没办法更新……我和全勤奖失之交臂了……
至于会不会补偿,那就要看这周末我的各种演讲和论文准备的怎么样了,如果可以的话,可能会加更。
另外,对于各位的评论,不介意的话,我要到星期五才能统一回复……太忙了抱歉,但是我真的有一直在看的放心,每位亲的支持和疑问我都知道,因此也多谢大家的支持,是你们积极地评论鼓励着我就算睡觉前都要刷一发,刚睡醒也要刷一发……
而且我也知道很多人对于前两章的逻辑有着不少的疑问……找时间我会好好解释的,毕竟我还是比较不喜欢瞎编乱造的……
最后,为了证明我不是随便瞎编乱造的人,狼牙的象征意义和代表都是我瞎编乱造的,请大家不要当真。
☆、Chapter 66TheNigh
千程是被吻醒的;由于前几天的休息不够;昨晚洗漱完之后的她刚躺下来就睡着了。在木屋淡淡的木头香味,柔软的床垫和身旁人沉沉的呼吸声下;噩梦和压力再也没有找上门来,她闭上眼睛;眼前就是黑甜的梦乡。
昨晚醉得厉害的权志龙,今天早上似乎意外地精神。千程微微睁开眼睛;看见对方在她头顶清浅地笑着;似乎之前把她吻到窒息;不得不憋醒过来的不是他。
权志龙是在千程的闹钟声中醒过来的,多年来的习惯让他在闹钟响起来的刹那就睁开了眼睛;眯着眼睛看了看时间的他;体贴地为千程关上了闹钟。宿醉对他似乎没有多大影响,但他也只能记得自己被灌的烂醉,最后是被千程和一个不认识的小伙扛回房间的……即便没有宿醉会有的头痛,志龙还是懊丧地揉了揉太阳穴,明明大好的机会,被他自己给浪费了。虽然躺在暖烘烘的被窝里,能感觉到自己浑身上下除了裤裤什么都没穿,但是志龙还是有自知之明地知道喝得烂醉的自己,根本没有能干什么的能力。
这破酒量还真的是要练练了,每次在女友之前喝醉就算了,关键是喝酒误事啊!大好的夜晚,老式木屋,淡淡的木头香味,暖烘烘的床褥,简直是最浪漫的场所了……结果这个原本因为非常浪漫的夜晚,就被他醉着睡了过去,就连在千程帮自己换衣服的时候,问她一句对自己身材满不满意的机会都没有了!
权志龙看着另一个被窝里,睡得脸颊上带上酡红的千程,和呈现着自然色的浅粉嘴唇,觉得自己理所应当地需要一些补偿。
于是,千程就像童话中的睡美人一样,被王子吻醒了。只是,她不是公主而是女王,醒来的她也不会像公主一样害羞。
窗外山区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床上,让人不由自主地觉得无比的温暖。千程伸了个懒腰,在鸟叫和风吹声中坐起了身。由于昨天晚上分不清也没精力分清权志龙的睡衣是什么,千程直接扒光了他的上身就将他塞在了被子里,此时这位光裸着,露出精瘦上身的仁兄,正老神在在地靠在床头,似乎在欣赏她的睡衣。
“你不冷?”千程开口,顺着权志龙的目光,低头正了正自己的睡衣。她从来不是性感睡衣的爱好者,睡衣一般都是有多简单就多简单,比如说今天这套,她就穿了件白色的字母T恤和一条格纹的纯棉短裤,乍看上去普通简单极了……
她当然不知道,自己因为短裤而露出的白皙的长腿,在阳光下精致得有些透明的双脚,就已经让刚起床而有些血气方刚的权志龙有些脸热了。更不用说刚才起身的时候,T恤下隐约露出的那一截完美腰线和性感的纹身,简直能让被她偷偷观察过的小辣椒立正了。
不过,权志龙自然不能那么丢脸地坦白自己的生理反应。这个时候的他,也只能装作厚脸皮地扯开话题。
抬手举起自己醒来时候发现的手绳,他笑得一脸荡漾:“这是千程给我戴上的么?”
“你说呢?”千程捋了捋自己打结的长发,一脸淡然地往浴室走去,丝毫不见昨晚那副深情款款还偷亲的模样:“说不定是你喝醉了去勾搭别的姑娘,那个姑娘给你带上的呢。”
“我只记得我只勾搭过一个姑娘……”权志龙站起身,即便穿着裤裤光着上身,在暖和的木屋内,他还是坦然地拉住了千程,将对方拥抱在怀里:“这个姑娘昨天还和我拥吻,和我唱歌,最后还和我睡在了一张床上。”
被抱在权志龙怀里的千程,由于短袖裸·露在外的皮肤,在接触到权志龙同样□的皮肤时,意外地觉得无比的热。
没有深吻,对方仅仅是光着上身拥抱着她,下巴压在了她的头顶上,却让人她觉得,这比起一个绵长的吻更容易让人觉得暧昧甚至动情。千程被圈在权志龙的怀抱里,在四面八方涌来的热气中强压下燥热的感觉。
“千程,我很喜欢这个礼物……”权志龙轻轻开口,深情私语的声音不再是平时那样的高声调,反而低沉温柔得让人没法不动情:“作为回礼,让我以身相许吧。”
这样的私语似乎不仅仅是从耳边传来,更像是从骨头传递过来,从头顶如同一道暖流灌进了身体,让全身都瞬间温热泛红起来。
这家伙也太会*了吧!!!
一向不喜欢认识的千程,这次只能甘拜下风,但虽然很想同意这个提议,她却不能答应下来。不是她在意什么,这样的浪漫的地方来一发似乎也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只是他们今天还要赶飞机,如果再打一场架的话,很有可能只能匆匆忙忙地赶去机场,连早饭都来不及吃……(虽然不知道对方的能力,千程觉得还是把时间预留得充足一点比较好。)
本来就定了三个小时之后的飞机,还专门为此定下了闹钟,原本打算早上去看看科罗拉多河,没想到还是睡迟了。如果再推的话,今天说不定会赶不到洛杉矶,那么答应成仁的四天假期就要推迟了。即便玩得很开心很不亦乐乎,但是千程还是没有忘记自己和权志龙,都不是那种可以说不回去就不回去的身份。
补偿式地给了权志龙一个动心动情的深吻,千程舔了舔泛红的嘴唇,最后还是松开对方:“哥,虽然很想答应你,但是我们就快赶不上飞机了……”她低头看了看在裤裤里暴露无遗的直立小辣椒:“不过,洗个冷水澡的时间还是有的……”
于是,权志龙也只能一脸哀怨地看着千程,对方无奈地耸耸肩,施施然地走进了浴室刷牙洗脸。
告别不舍的CJ,对方还提出他可以用自己的喷气小飞机。送千程到不远的洛杉矶。却还是被千程拒绝了,坐飞机原本就难受睡不着的她,更坐不了小飞机,否则绝对会在飞机上吐死,即便在她自己学了开飞机之后,也没有任何帮助。
坐在副驾驶的权志龙,低头看着已经被戴在手上的,看上去是麻绳制成的手链。这上面唯一的装饰,是颗看上去很有感觉,显然是属于一头野兽的獠牙。在他自己问起的时候,千程再自然不过说这是一颗狼的牙齿,但是却对狼牙的来历含糊而过,并没有说太多。但在他看到CJ看到这颗牙齿时候,一闪而过的震惊表情就知道,这肯定不是一颗简单的狼牙,不,应该是这颗狼牙绝对不简单,无论是它的背景也好,还是千程的获得手段都好,这其中肯定有故事。
不过,其中有什么故事都好,他相信千程总有一天会告诉他的。就像是今天早上,刚起床的千程,让他无意间瞥到的,右手中指间的那个字母纹身。光看字母的华丽样式和还算深的墨色,对于就快纹身上瘾的他来说,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纹身绝对是近几年的新纹身。
除此之外,他还不免想到,千程似乎在这个手指上一直套着大大小小,各种各样,款式不同的戒指。似乎只要是在人前,她就从来不会露出这只手指的真面目,像是专门就要隐藏这个纹身。而这个字母A,更是让他想到了不少东西,其中最让他记忆犹新的,是一年前著名设计师Allan Thompson曾当着媒体的面,说过自己喜欢的是Lexi。除此之外,千程的Showcase,迷你专辑甚至正式专辑,所有的形象设计和服装似乎都有着Allan的影子,即便对方公司并没有公开,但是根据自己公司AT忠实粉丝,他的好友杨胜浩的看法,在这几套服装里,Allan的元素运用非常明显。
权志龙侧头看着哼着歌,轻轻拍打方向盘的千程,她中指上夸张的狼头戒指似乎是为了专门搭配这里的风景,又似乎是为了和他手上的那颗狼牙配套。回想起两人清早时候的暧昧,他微微扯了扯嘴角,相当自信地认为总有一天,千程会完完全全地敞开自己的怀抱,让他成为她人生中最特殊的存在的。
开着车的千程当然不知道权志龙的想法,即便这么多天以来,司机一直是她,她也还是满心愉悦地在州立公路上疾驰着。不像是一般女生,她一向享受这种掌握方向的感觉。
接下来的目的地就是她再熟悉不过的洛杉矶了,虽然比不上从小长大的纽约,但是由于小的时候需要跟着太后出差,洛杉矶对于她来说也是第二熟悉的城市了。在从韩国出发之前,她就专门打过电话给Chad询问对方日程,毕竟对方才是她这次专门飞过来美国的最重要原因。
Chad和Pharrell所开设的创作工作室The Neptunes(海王星)在纽约和洛杉矶都有工作室,而这周Chad的日程则是在洛杉矶,至于Pharrell,这个虽然写歌不错但是整天不着调的音乐人,自然不会存在在她的咨询名单上。
由于距离实在不远,他们也根本没必要坐头等舱。千程给自己和权志龙买了张最快的经济舱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