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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幸福-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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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白的文字和他本人一样,帅气中略带忧郁,时尚又不失儒雅……每每在工作的闲暇,我总是喜欢泡一杯浓浓的咖啡,坐在STARBUCKS宽阔舒服的沙发软座上,翻开纯白的小说,体验那种拒绝遗忘的完美时光。
  
格调纯白
■ 屈小平——著名设计师
  所谓设计,所谓创意,所谓个性,本质上都是在表达潜藏于我们内心之中的某种格调。我与纯白合作过多次,彼此对于艺术的追求,早已了然于胸。
  最初是先看到纯白的文字,而后才见到纯白本人的。我喜欢纯白的文字,华美忧伤、诙谐亲切、充满张力。我从文字中揣测他的形象,穿白色的衬衫、浅蓝的牛仔裤和泛黄的帆布鞋,沉默少言、眼神深邃、笑容恬淡。后来见到纯白,发现他竟然比自己的想象还要英俊,还要时尚,还要年轻。我有时甚至在想,纯白似乎更有理由出现在“快乐男声”或者“好男儿”那样灯光绚丽的舞台上,而被更多的人所关注和崇拜。而眼前的纯白却是静默而内敛的,他把灵魂的力量植入自己的文字中,用心细细培育,不理会世俗的纷纷扰扰。
  在纯白的身上,始终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浪漫气质,糅合在他的文字里,形成一种独特的格调。阅读纯白作品的同时,我想你也会和我一样,莫名地眷恋上一种名叫纯白的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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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
■ 李曌——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影视专业学生
  时常想,纯白给我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好像大片广袤的草地,没过腰间,我能够站在其中自由呼吸,于是便情不自禁地想要珍藏他的一切。
  纯白拥有干净的笑容和好看的牙齿,跟他说话的时候总会让我觉得那么安全。
  初识纯白是源于他的上一本书——《二十七米深蓝》,当时便被深深地吸引,纯白文字中那种干净的色彩总是那么让人心动。后来才知道,其实纯白本人就是那般的幽蓝,那般的寂寞,那般的让人向往。
  我还清楚地记得在一个阳光充沛的午后,我什么也没有干,只是坐在学校宿舍宽阔的阳台上,一口气把厚厚的书读完。合上书的时候,抬头看见飞鸟划破天空的痕迹,心微微地疼了一下,接着闭上眼睛对自己说:如果让我再一次看见纯白,我会毫不犹豫地爱上他。后来我把这话说给纯白听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爱是一刹那失控的美。你也只是偶尔地失控了一下而已。”
  我静静地思索着纯白笔下的句子,难过。执著。忧郁。寂寞。华丽。诙谐。哲理。无穷无尽。让我喜欢。
  我相信正在阅读纯白色新作——《指间的幸福》的你也一定跟我一样,会爱上纯白,会想要珍藏他的一切。
  
我本书托儿
■ 郭晶晶——远洋地产投资管理部
  老早就听说纯白要把几个身边的朋友写进新的小说《指间的幸福》里,我问他,有没有我啊?纯白说,没有,你一个大姑娘家出来丢什么人呀。我说,不,丢人我也要你把我写进去。这年头谁不想在十三亿老百姓面前露露脸啊?要是一不小心,大运扣头上了,那晶晶姑娘没准也能红遍大江南北呢。纯白又说,你这不是叫我为难吗?我怒斥纯白,为什么难?他们能写进去,我不能写啊,难道我就不是你的朋友吗?纯白回答,你这名字太爆炸了,不敢用啊。我说,你怎么那么事儿啊?跟一娘们儿似的。我这名字咋啦?二十多年前,我妈就给我起的这名,派出所所长还在户口本上签了字儿呢。凭啥她跳水冠军能叫,我就不能叫?纯白说不过我,不吭声了。过了几天,他打电话给我,说,得嘞,把你写进去了,不过委屈了点儿,女十三号。我说那也不错,辛苦大作家了,得好好犒劳你一下,咱找地方吃碗兰州拉面吧。

()
  和纯白认识说来也好几年了,来来往往,熟悉得一塌糊涂。我在他面前也比较放得开,一见面就爱开玩笑,一个接一个,跟跑火车似的。虽然平时貌似我老不忿他,但坦诚地讲,还真是挺佩服他的才华。用流行点儿的话说,他是相当有才;用更流行的话来说,他是太有才了。尤其是他写的文字,哎哟,我特喜欢,风格忧伤起来读着读着就掉眼泪,华美起来看着看着就如沐春风,幽默起来瞄两眼就捂着肚子大笑不止。今儿个我什么也不吝啦,马屁干脆一拍到底,纯白的小说形容起来,就俩字儿:绝了。
  但愿纯白看见我写的这段话,会对他的一伙儿狐朋狗友说:“郭晶晶当书托儿,可真够敬业的,比你们丫都强。”
  
《指间的幸福》序
时常会想,爱情到底离我们有多远
  或许穷尽一生也追不上她的脚步
  又或许只是轻轻地一转身,就###到了爱人的脸庞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开足冷气的房间里,我安安静静地坐在HP电脑前,一个字一个字地敲击,听见手指落在键盘上发出的清冷声音,寂寞,但是美丽。
  落地窗上挂着透明的白纱,一抹金黄|色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形成一道洁净的光束,穿过长长的淡蓝时光。而我记忆中的你,正如隐匿在一片深邃森林中的窈窕女生,轻轻地从我面前飘过,转眼不见了踪迹。穿白衣的少年伸出手来,却怎么也触不到往日的痕迹。摊开自己的手掌,看到忧伤的手指间,匆匆划过写满幸福的曾经。
  电脑里正放着一首台湾女歌手阿桑的歌——《如果爱你只有一次》:
  如果爱你只有一次,我会用每一个夜晚来记得你;
  如果失望只有一次,我会用无数个希望继续等待。
  不怕梦醒时你不在身旁,只怕这是永远的凄凉。
  你所给我的一切感动,会不会只是我的幻想?
  如果爱你只有一次,我会用一生来等待你,
  失望也好,孤单也好,只要你能说爱我;
  如果爱你只有一次,我愿放弃唯一的生命,
  失落也好,哭泣也好,只要你能记得我。
  淡淡的吉他声和着女歌手简朴微凉的声音,一点一点地覆盖了我的听觉。这时候心情也渐渐地随之静寂下来,往事就好像如影随形似的在不经意间悄然袭来,毫无征兆地击中了我,在弯弯的眉宇间落满沉重。
  好像人越长大,心里就会越害怕。害怕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并非自己本来想象的模样,害怕自己所苦苦追寻的华丽理想终究只是一场无法实现的幻觉。我感觉到自己的无能为力,抵抗这样一种恐惧情绪的入侵。像一只残忍的手,揭开了一个陈旧的伤口,看见里面的鲜血淋漓。
  我不禁想起了曾经不知天高地厚、为赋新辞强说愁的少年时代,记忆里四处弥漫着一片纠缠停顿的回响。记得校园里挺拔的白杨树绿了又黄了黄了又绿了,记得操场上鲜红的旗帜升起又落下落下又升起,记得西山逐渐轻薄的落日玉渊潭淡淡的樱花香大栅栏里满街的吆喝声,记得白色的回力球鞋蓝色的梅花运动服任天堂游戏机里无敌的超级玛利。如果说青春是场长长的梦,那么梦里梦外,最终留在记忆深处的,都是我们做梦时,怀抱里所珍存的体温。
  一切的一切。那些故事。那些人。那些走过的路。那些经历过的情感。统统在时间中消失,又在时间中得以永生。也许从来遗忘都和怀念一样,只是送给青春最单纯美好的纪念。瞬间,忽然想起,有个人曾经用温柔低回的声音在我的耳畔轻声地说:“爱情,不过是寂寞的人拥抱彼此的谎言。”于是我在故事里找到了自己,却再也找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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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幸福》1
苏苏。
  苏苏是我的女朋友,更确切地说,是我曾经的女朋友。曾经这个词,只代表过去的某个时间段落,而无法形容现在和未来。每次当我使用它说话或者写作的时候,内心都会有种沧海桑田过尽千帆般的痛苦感受,难以言说。现在的我,未来的我,都已经失去了苏苏,她不再属于我,这已经成为事实。虽然我从心里一再否认这个事实,可是,这的的确确是事实。
  苏苏走了,和别人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苏苏走得很干净,留给我的,除了那长长的足够让我懊恼十辈子的回忆,就是手里这个淡蓝色的日记本。本子里记录的都是她曾经百转千回悲喜交集的心情轨迹,以及发生在她和我之间的点点滴滴。
  选择依偎在别人身旁的苏苏,也许已经不再书写,她摆脱了我,也撕裂了我们之间曾经共有的交集。没有笔尖的接触,这个本子一定也和我一样,满载寂寞却无处诉说。于是我轻轻地把它捧起,认认真真地在上边写下这样的文字:“爱情是一颗寂寞的子弹。从柔软的胸膛经过,打穿的仍然是寂寞。”
  丁若。皮肤###,容貌俊美,身材挺拔,气质优雅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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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若就是我。多么兰心慧质的两个字,多么有文艺气息的两个字,统统被用在了我身上,并且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和我长相厮守,形影不离。这让我骄傲,这让我自豪,让我在茫茫的人海里能够顶天立地挺胸抬头地行走。
  丁若,也就是我,一个固执的人。在很多很多个日日夜夜里,一直固执地以为苏苏——我曾经的爱人,她也会像我的名字一样,始终缠绕着我,永远不会离开我,与我长相厮守,对我不舍不弃。可是有一天,我发现我错了,错得那么彻底,那么不可原谅。苏苏走了,头也不回地走了,甚至连离开的样子都是那么决绝那么无情那么不留余地那么让我肝肠寸断。
  原来,白日梦的下半场是,醒着的人告诉我:你要是真困了的话,回家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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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幸福》2
烦。烦。烦。闹钟居然又开始响了。
  正梦着漂亮姑娘,出早操的时间就到了,要说这事儿还真是烦。
  高中时候风餐露宿,经历了好几年的早自习,早已经度日如年,好不容易混到大学里,还以为终于可以掉进温柔乡,没想到竟然还要继续赶在太阳的前方。
  我一边穿衣服,一边在宿舍里宣传着从海外版男性健康杂志中了解到的“先进”保健思想:“据国外最知名的医学专家考证,其实早上锻炼是一个完全错误的做法。清晨正是树木大规模释放二氧化碳的时候,我们在这个时间段活动,吸进肺里的全都是废气。”宿舍里顿时响起掌声一片,貌似大家都很认同我所陈述的这个观点。我为这个环境感到由衷的骄傲,但是后来本宿舍的全体舍友却被苏苏批判为“懒惰者同盟”。
  我们的宿舍是215号,号称住了一水儿的“帅哥”,当然此说法仅仅是号称,只在宿舍内部得到了公认,如果稍微扩大一下调查的对象,百分之一百的结果是我们六个中的一半以上要被归入影响市容的那部分人的行列之中。小段是我在宿舍里认识的第一个同学,也是后来在班上和我关系最铁的同学。我家距离人民大学交通还算方便,因为怕人多,所以入学的时候我提前一天跑到学校报到。交完学杂费之后,我成为第一个走进215宿舍的学生。当时宿舍里还没有人来,我就挑了一个靠近窗户的二层,把随身携带的黄|色帆布书包扔在上边表示此床位已被占,就匆匆赶往工人体育场去看北京国安队VS上海申花队的甲A足球比赛去了。直到开课的前一天晚上,我才掐着点儿回到学校。当时好像是十点钟,从窗户看过去,宿舍里已经一片黑暗。推门,竟然发现门从里面插住了,我被堵在了外边,进不了宿舍。于是我开始敲门,一下又一下。开始敲的时候我还比较温柔,把食指和中指弯曲收着劲儿用骨节来敲,但是敲了十来下竟然没反应,心里开始烦躁起来。我一个人站在狭窄的过道里,闻着对面卫生间里传过来的一阵阵恶臭,熏得我直头晕。于是手上又加了些劲儿敲了几下,还是没反应,我的爆脾气“噌”地一下子就上来了,索性握紧了拳头抡起来开始使劲地砸门。要说还是善者被人欺,玩出狠点儿的举动果然是有效,刚砸了没两下,就听见屋里边传来由远及近的拖鞋声,紧接着是开锁的声音,随后门也“吱扭”一声打开了。屋里很黑,我侧身进屋,先顺手拉开了灯,看清了给我开门的同学,该同学就是小段。“大家都睡了,你动作慢一点儿。”小段说话的时候有很浓的山西口音。
  当时小段的言行一举奠定了他在我心目中崇高的地位,原因如下:一、他是唯一愿意从睡梦中醒来给我开门的好同学(其实后来才知道他有轻度的精神分裂症,晚上入睡的难度比较大);二、他比较具有集体主义精神。
  鉴于上述对小段的好感,我还是很愿意浪费些宝贵的笔墨来对他进行一番深入浅出的描述。小段的老家位于山西省平遥市的西郊,紧挨着传说中著名的旅游景点——乔家大院。张艺谋拍《秋菊打官司》的时候,小段正上高中,恰好是荷尔蒙浮动、春心荡漾的美好季节,而在电影中把陕西妇女秋菊演绎得出神入化的巩俐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小段的梦中情人。巩大美女从此以后长期影响着小段同学对女性的审美趋向,高个子虎牙大胸脯冷漠的眼神雍容的气质,具备以上条件的女生均可以成为小段孜孜以求的目标。从中学到大学再到工作,小段一直都在为找到这样的女性而作着不懈的努力,可惜一直未果。
  从外形上来看,小段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是身材极为“强悍”,基本上是属于过来一个男性公民就比他高的那种。其二是会当凌绝顶,少年脱发,脑门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鉴于小段同学的以上两个特点,我们一帮兄弟曾集体建议小段及时调整择偶标准,以免他日后孤单地老去,崩溃在爱与恨的边缘。可是小段的思想较为顽固,始终抱着一种死磕到底的决心。我曾经给小段介绍过一个各方面条件不错的北京女生,但是小段说啥也不同意,拒绝的理由是该女生身高不足一米五,非说本来他自己就低,要是再找个这样的女生,必将严重影响下一带的优生优育。我们这一群人是轮番给小段摆事实讲道理,对其施展糖衣炮弹唾沫轰炸,说什么负负得正啦,说什么浓缩的都是精品啦。怎奈小段这厮咬定青山不放松,就是不允,愣是气得我一哥们儿冲着他直喊:“你丫以为你是姚明呢?”
  生活中的小段特别善于分析。从晚餐食物中的营养成分到扑克游戏中的出牌顺序,从普京的家庭地位到罗德曼(前NBA著名球员)的发型设计,小段都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一段深入浅出的分析,然后还能够强词夺理地讲出一大串让你不得不信服的理由来,这种本事让人眼界大开叹为观止。
  当然小段同学的苦恼也有很多,除了爱情以外,长期困扰着小段的就是他那聪明得绝了顶的脑袋。据他自己分析,导致其脑袋寸草不生的原因是他在八岁的时候吃错了药,把红霉素误以为黄连素而大量服用后产生药物不良反应以及后遗症。小段在脱发的早期,因为年龄小,不关心外表,所以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期,直到进入了大学,才恍然明白头发对于塑造男性健康形象的重要作用,遂果断采取补救措施,一时间动物凶猛,在几年的时间里,小段几乎使用了市场上能见到的生发剂,包括著名的章光101、韩勇9+9、生发一洗灵等等,然而效果甚微。数万元的投入、反反复复的轮回之后,小段终于明白,生发对于他而言,也许真的是一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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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幸福》3
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的叙述可能是凌乱的,并不完全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来排列。因为我觉得回忆应该就像是从打翻的酱油瓶里流出的酱油,哪个化学分子先流出来,完全是随机的。其实另外还有一个我不愿意公开的原因,那就是我记得中学时候我的语文老师告诉我,完全按照事物的发生顺序进行叙述是一种较为低级的写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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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的幸福》4
由于我从小就身高臂长,肌肉结实,高中一入学就被“以貌取人”的体育教研组选进了学校运动集训队,经过一番拉练与测试之后,被确定主攻的项目为短跑和跳远。每天下午别的同学在教室里安静地上自习的时候,我就穿着运动衣、短裤和跑鞋在学校的操场上训练。运动队的教练姓林,白白净净的大高个儿,据说是练武术出身,一个指头就能把厚厚的砖头给击穿。林教练整天虎着个脸,害得我们在训练时格外投入,一点儿也不敢马虎。
  整个集训队大概有十五六个人,以高年级的居多,新生就只有我和苏苏。苏苏是练跨栏的,大眼睛,扎一根乌黑的辫子。她非常喜欢笑,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很白。集体在操场跑圈的时候,苏苏总是习惯跑在最后,我并肩跟着她,一边跑一边和她套瓷。
  我问她:“你能不能不笑呢?我看着有点儿头晕。”
  “你头晕关我什么事?”她似乎不太愿意答理我。
  “我怕我要是晕倒在操场上,你会很心疼。”
  “呸,谁心疼你呀,想得美。”
  “你怎么这么了解我啊,想象力丰富正是我的优点之一啊。”
  “谁说你想象力丰富了?自作多情吧你。”
  “想得美不就代表着想象力丰富嘛。”一来二去,我俩聊入神了,没想到跑步给套了圈儿。
  套圈儿是一个体育训练的半专业术语,一群队员在围着跑道绕圈子跑的时候,跑在最后的队员被跑在最前面的队员从后面给超过了,被称作套圈儿。在我们的集训队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训练中被套圈儿的队员要被罚跑十圈儿。这把可惨大发了,在林教练严厉的目光注视之下,常规训练结束后我和苏苏开始了漫长的加跑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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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俩看着其他的队员喝着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非常可乐优哉游哉地离开操场,却也只有打起精神,一圈圈地坚持跑下去。渐渐地,我感觉到自己呼吸的急促,源源不断从身体里涌出的汗水已经把衣服完全打湿。我歪头看苏苏,她的小汗衫也好像是被水给泡了一下,紧紧地裹在身上,整个人好像一只移动中的粽子。我看着苏苏丰满的胸脯随着脚步的变换而有节奏地颤动,使劲地往肚子里咽了口吐沫,心里暗自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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