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踮脚张望的时光-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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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之前她多此一举地探头望了望“公园旁边”。那个奇怪的大叔正站在门边皱着眉头打电话。
  !
  被发现了!
  林晓路赶快缩回头,想他在打电话应该没注意到自己。
  可是,大叔对电话喊:“等等。我马上来!你别乱来!”然后向林晓路走过来。
  “嘿——要买佛头的小姑娘!”大叔喊,并对她挥挥手。
  是在叫我吗不是在叫我吧认错人啦。林晓路后退了一步。这个星期已经够倒霉了。莫非他改变主意了要把佛头卖给我?不要啊!
  “帮我看一下店!我一会就回来!”大叔说完这句话之后从林晓路手里夺过自行车,一溜烟地消失在玉林小区的巷子里。
  林晓路愣在路边。来来往往的车流依旧忙碌地穿梭着,大叔不见踪影。
  不知站了多久,她才开始在想自己是不是被打劫了。
  林晓路转头看着店里那个慈眉善目的佛头,佛头也眯着眼睛一脸释然地看着她。
  哎,和尚跑了庙还在,进去坐坐好了。
  那些模型都是不敢去动的,货架上那些奇形怪状的玩意让林晓路觉得说不定这个大叔的身份是一个被诅咒的巫师,他先要借用一个人的红颜料破除咒语,七天之后再借用这个人的自行车逃离这个地方。
  她要在这里无聊地呆上一辈子,变成玉林小区的老巫婆……
  直到那些沙发上面堆的书分散了她的注意力,她才没继续胡思乱想下去。
  这些书的装帧在市面上都不多见,不少都是繁体字,还有一些英文书……林晓路的手指滑过它们,落下一层薄灰。
  安东尼·高第
  一本厚厚的黄色书侧上有这么几个蓝色的字。仿佛是一个咒语般瞬间在她心里格登地跳跃了一下。
  这本书又厚又沉。封面上是一个拼贴满彩色瓷砖的塔顶,蓝色天空下红色的圆顶、奇怪的装饰衍生向天空,像只变形的章鱼。
  林晓路咬着嘴唇翻开。照片上那些绚丽的色彩扑面而来,古怪造型的建筑仿佛在某种音乐里扭曲着曼延满整个纸张,所有的东西都好像来自童话世界,阳台会呼吸,墙壁会说话,那些穹顶与柱子倾泻满整个房间。
  那个她寻找了大半年时间的谜底终于被解开。韩彻的那张草稿的轮廓,终于在这本书里用照片的形式清晰地呈现。他画的就是它,圣家族大教堂。林晓路的心跳得好厉害。
  其实林晓路是愿意拿自行车换这本书的——原来世界上真的有像韩彻画里那片童话般美丽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做巴塞罗那,安东尼?高第是那里的建筑师。
  当林晓路在为高第悲惨的意外死亡哀叹跟想像着要是圣家族大教堂真的建完会是什么样而入神的时候,没注意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
  “真是太对不起了!”大叔又把林晓路给吓了一跳。恍惚地抬起头从巴塞罗那回到了玉林小区。
  可是。为什么我又在这里跟他一起吃饭呢?
  恍惚中一碗热腾腾牛肉米线啪地放在林晓路面前。
  周围的吵吵闹闹的夜市,蒸笼牛肉的烟雾中食客们谈笑的声音汇聚成嗡嗡的一片。大叔已经叫老板娘开了一瓶啤酒。
  林晓路不知道该说什么,惟一能做的事就是低头吃米线。
  “你这个小姑娘表情怎么总这么严肃?”大叔夹起一块粉蒸肉丢到林晓路碗里。
  三块五毛一碗的牛肉米线就打算当一下午自行车的租金?林晓路白了他一眼继续一声不吭地吃着。
  “对不起嘛!忽然把你的自行车骑走。我一哥们失恋,在那里吵着要自杀,安眠药都买好了,打电话跟我说要照顾他妈什么的。照顾他妈!我一听就蒙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所以你借自行车给我完全是救人一命啊!他家那破胡同里,出租都开不进去!”
  原来是这样!林晓路的自行车发挥了这么伟大的功效。
  “那你的朋友怎么样了?”她终于问话了。
  “洗完胃在医院躺着呢。”大叔把眉毛拧成一团,“这混蛋一听我说我这就去,立刻就吞了一瓶安眠药。我踹开门,那家伙清醒着呢,见着我第一句话是,快给我女朋友打电话!我说,打个头!打120吧!”
  林晓路想像着大叔气急败坏地踹开那个可怜虫的门又把他一顿骂拖去医院的画面忍不住笑起来了。
  “原来你是会笑的,我还以为你就一直这么严肃呢!”大叔说,“小姑娘就是要多笑笑,我跟你这么大点的时候,成天就傻开心。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学生都死气沉沉的,一副别人欠了几斤谷子不还的表情。”
  原来我平时的表情是别人欠了几斤谷子的表情吗?林晓路很少去想别人怎么看待自己的。
  “不过你个性还真好,换了其他小姑娘肯定对我劈头一顿骂了!以后经常到店里来玩啊!看你也不怎么活泼,要多交点朋友才好!”大叔伸出手说,“我叫胡旭!”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说她个性好。她伸出手,穿过那张比澳大利亚海岸线还长的桌子,握了握大叔的手说:“我叫林晓路。” 米线吃完了在开始寒冷的夜晚里全身都暖暖的,在这个城市里她有了第一个算做朋友的人。夜市里的人群依然喧哗,用力踩一下自行车。穿过那些被橘色灯光簇拥起来的小摊位。有人在划拳,有人在讲价,还有人在吵架,面红耳赤地贡献着自己的嗓门跟情绪,他们不同的面孔跟表情,全都融合到这条喧闹的街道里。
  没有人能孤独地活下去,没有人能避免跟周围的世界发生摩擦,不用害怕。
  艺术大楼的拐角处,林晓路深吸一口气,迈开步子走过去。
  周一下午最后一节课结束后,谢思遥走过来说:“我们的事没完呢。跟我过来吧。”
  周围的同学投来诧异的目光,很多人第一次注意到林晓路。
  这种熟悉的,毫不在乎她却又对她的遭遇感到好奇的目光又一次聚集在了她身上。谢思遥果然是个人物。
  “你个小姑娘,表情怎么总这么严肃。”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想起大叔说过的这句话,林晓路可不想在这个引人注目的时刻,脸上是别人欠了几斤谷子的小气表情。
  放松,放松。就算被揍一顿,也要保持尊严。
  林晓路抬起头,笑着回答道:“好啊!”口气轻松得好像要跟她一起去吃饭。
  周围目光中传达的压迫感在这个笑容下消失了。大家都觉得应该不是什么事,又各忙各的去了。
  “这就是打你的人?”
  艺术大楼背后站着三个人,两个没穿校服的男生,和一个高挑的姑娘,齐耳的漆黑短发。脸上带着笑意,却冷冷的。林晓路认得她是自己班的。
  丢出问题的那个男生跟谢思遥差不多黑。高而且瘦。态度中却透出一种老大的气势。严阵以待地等了半天只来了个林晓路这样的敌人让他大失所望。
  “她厉害着呢!”谢思遥对他的藐视感到不满。站到另一个女孩旁边。摆出等着看好戏的姿态。
  “当你干哥还真麻烦!”老大苦笑着耸了下肩膀,转头对旁边的男孩说,“大白,先打回来再叫她道歉。”
  大白走过来就抓住林晓路的衣领,她站直了也只到这个男孩的胸前。
  在他看来,她就是一只毫无反抗能力的小鸡而已。甚至都懒得凶林晓路,一副要自己真用全力就会不小心弄死了她也有失身份尊严的派头。
  “别太过分了,人家一个女孩子。”另外那个女孩在旁边无关痛痒地笑着。
  这笑容更让林晓路明白,几分钟后,她会一个人蹲在这里,脸上带着伤,身上满是淤青。而这些女孩会得意地从她身边走过。
  她并不害怕落在她身上的拳头脸上的耳光,这些东西她都不陌生。
  但从此后,她又将以一个可怜人的身份出现在同学里。那种她一直逃避的同情却好奇的目光又将照射在她身上。那些黑暗中窃窃私语讨论着她的遭遇当做娱乐的声音,又将在她的生活周围筑起一道墙。
  反抗过,最坏又能是什么结果?
  想到这,她镇定下来,平静地说:“等一下。”男孩举起的手愣在半空中。
  “我肯定打不过你们的。所以先不用着急。” 林晓路把自己的衣领拽出来,说,“你们打我,就是为了帮她求一个公平吧。那就请让我说明一下为什么打她。因为我不愿意给她看我手里的东西,她就把它撕了。那对我是很重要的东西。所以我动手了。她无理取闹。”
  大家都愣着没说话。谢思遥憋红了脸一副就要爆发的样子。
  “不过,我也确实有要道歉的。”林晓路转过头看着谢思遥,“我比你高一点,力量是不公平的,这一点,很对不起。”她的语气很诚恳。让旁边那个高大的大白有点尴尬地羞愧起来了。
  脑子一片空白的林晓路不知道自己其实很幸运。这个小老大看过太多的黑帮片仁啊义啊什么的在他心目中是个重要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本来就不屑欺负一个弱女子来耍威风。
  他看着林晓路哈哈大笑说:“好了,本来就不是个大事。”
  又摸摸谢思遥几乎都要冒出蒸气来的脑袋,说:“嗯,能欺负到你的,果然还是有两下子的。妹妹就别为这些小事生气啦。”
  大哥给的台阶,谢思遥当然只好顺着下了。没好气地对林晓路摆摆手,“走吧走吧。”
  大家的面子都顺利保住了,和平的日子得以延续。
  第二天林晓路才知道另外的那个短发漆黑笑容冰凉的女孩就是经常出现在逃课名单里的苏妍。
  很久之后林晓路才知道那个高高瘦瘦很有派头的男孩就是拿刀砍过人的玉林高中的老大任东。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日子继续被平静地撕下,直到又换上新一本日历。
  林晓路第一次在成都迎接新年,这里的一切都比她身后退远的小城更加汹涌庞大。
  那夜天府广场上挤满狂欢的人群,漫天飘舞着人造雪花跟星星点点的亮片,白色的泡沫飞洒在那些欣喜的脑袋上。人们簇拥在一起,涌向钟楼。陌生的人们在这一刻整齐地倒数出一个声音,新的一年在震耳欲聋的欢呼中降临。
  “嘿!小蔓!这就是我说过的那个要买佛头的小姑娘!”林晓路刚在“公园旁边”把自行车停下,就被无比隆重地介绍了。离春节还有一段时间呢,大叔却已经站在门口贴福字了。
  “就那个让你把自行车骑走一下午还不报警的小姑娘呀!”从大叔身后被叫做小蔓的女人笑眯眯地探出头,“以后他这样你就直接报警吧!他早该去监狱蹲两天了!”
  林晓路愣愣地站着,看着这个穿着很正经深灰色的职业装,却又忽闪着两只孩童般天真的大眼睛的女人。
  “她表情真的好严肃呢!” 她把自己那头浓密的自然卷黑发往后一撩,转过头对大叔说。
  好歹林晓路也算见过世面的人了,在脑子里拍醒了遇到陌生人就短路的自己,挤出笑容说:“姐……姐姐好!我是来借书的……”
  “不借!”大叔的口气跟当时不卖佛头一样坚定,“再好的朋友书也不外借!我丢了太多书了!不过你可以在店里看!”
  早知道当时直接揣走算了,林晓路想。眼巴巴地望着躺在灰尘里的那本《安东尼?高第》。
  “还跟我说人家救了你朋友一命呢!什么态度啊!”张小蔓掐了一下大叔,让他瞬间扭成一团,又对林晓路说,“不过,他的书确实不借人的,很多都是在世界各地旅游的时候买的。很难找。连我他都不借的!”
  “你等等啊!”大叔从张小蔓旁边的危险区逃走,冲到里面储物间,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后,顶着一头灰出来把一个鸡蛋大小的石头塞到林晓路手里。
  是一个缩小版的佛头呢。纤瘦的佛主眯着眼睛慈祥地望着林晓路,小归小,依旧有那副普度众生的气派。
  佛头的底座上刻着一排小小的梵文,林晓路不认识。
  “这排字是什么意思啊?”林晓路问。
  “不知道!反正送你了!跟这个大佛头都是在尼泊尔买的!”大叔表情得意。
  林晓路没听明白,以为尼泊尔是一家店的名字,盯着他头顶的那层灰说:“你们也该做一下年终扫除了!”
  可是。为什么我又在这里跟他们一起扫除呢?
  恍惚中湿毛巾已递到林晓路的手里,三个人的任务已经分配完,她已经在擦着书架上的灰尘了。
  大叔一边拖地,一边开始讲述这个佛头的来历。
  时间是五年前某个冬天的早晨,地点是成都的一家忙乱无比设计公司。人物是设计总监——青年才俊的大叔。那段时间前程锦绣的大叔不知为何终日忧伤,却始终找不到原因。
  郁郁寡欢的大叔望着阴沉的天空,忽然一拍脑袋从座位上跳起来,喊:“哔……(此乃脏话消音处理)的成都!已经一个月都没哔……放晴了!”
  “原来这个佛头……就是传说中的,晴天娃娃。”林晓路用平静又缓慢的语气插嘴道。
  “别打岔!好好听人说话!”大叔喊。
  于是,豁然开朗的大叔把桌子一掀对着经理办公室喊:“我要请一个星期的假!”没等经理回答,群魔乱舞的大叔已经冲出公司大楼了。
  当天下午三点的时候,英姿飒爽的大叔站在了西藏的贡嘎机场。冬天的拉萨晴空万里!如浴春风的大叔心情狂喜。
  什么破烂抑郁症啊,就是见不着太阳嘛!
  生命,是需要阳光的。醍醐灌顶的大叔感叹着。
  林晓路总觉得拉萨是个很远的地方,她只见过照片上的沧桑肃穆的转经筒,在蓝色的天幕下与飘荡的五色旗映衬成一种神秘悠远的浪漫。
  此刻,大叔灰蒙蒙的头顶仿佛还顶着拉萨的太阳,瞬间在林晓路眼中闪闪发光了。
  “可是……这个故事跟佛头有联系吗?”林晓路问。
  “我还没说完嘛!”
  特别篇:听大叔讲那过去的事
  我在拉萨呆了一个星期,晒掉一层皮。手机被打爆。 躺在大昭寺的屋顶晒太阳的时候,经理又打电话来吼说再不滚回去就开除。我也没挂,就把手机送旁边一个在晒衣服的年轻喇嘛了。那时候移动电话在拉萨还没普及起来。喇嘛一边念经一边跟我道谢,希望经理他老人家听了佛经后火气会消一点。三年后再去发现喇嘛们都用上手机了。我想其中有我的功劳。
  (林晓路在大叔的停顿中恍然:哦,佛头是喇嘛的谢礼。大叔气运丹田地:错!)
  然后,我就出发去尼泊尔了。当时跟我一起包车的四个人里就有张小蔓。拉萨到加德满当时要开二十几个小时呢,这个张小蔓,瘦得跟只鹌鹑似的。大学刚毕业就不要命了一个小姑娘到处跑。
  (大叔敏捷地躲开张小蔓丢的卷纸。)
  开了八个多小时之后,半夜到了海拔四五千米的地方,周围都是积雪,忽然发现这个姑娘嘴唇都乌了。冻得直哆嗦。状况也不清楚穿个小棉袄以为自己很臭美就上高原,活该。可我是个好人啊,当时啥东西也没有,见旁边一个藏民拿着一大卷羊皮,就借了过来往她身上一裹。到樟木的时候张小蔓闻起来就跟羊皮一个骚味儿了。
  到樟木之后张小蔓同学也不跟我说声谢谢头也不回就钻进一辆车扬长而去了。以为我要泡她占她便宜。就当时她那样,我对她实在一点兴趣都没有。人家艺术家呢,要孤独,要自己漂泊是吧。就你那熊样我还怕你拖累我呢。我就自己去加德满都了。
  (张小蔓对林晓路说:你不知道他当时啥样。一脸大胡子,还戴个墨镜跟通缉犯似的。)
  到尼泊尔的外国游客,一般都会在加德满都的塔米尔区住。
  不知道是谁,晚上在那被一个酒鬼黑人缠住,没出息得都要哭了。张小蔓你命好。要不是我,说不定中国人民想看你的画都得上非洲去了。还是不知道跟我说句谢谢。我问你住哪的意思是这么危险我送你回去,还叫我少管闲事。瞧你那点素质!
  塔米尔区也就那么点大。又不知道是谁。吃完饭把装着所有现金啊证件啊的腰包搁桌上给人当小费了。真大方呀!我拿了包叫她她还不理我。以为我要怎么她似的。害我追了半条街。这次张小蔓同学终于对我说了声谢谢。但还是态度不改地拍拍屁股就走人。这个时候我对她这种行为,已经感到非常习惯了。
  最后一天要走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店铺门口挂着这个佛头,再一看,哟,这不是张小蔓同学吗?正指着佛头跟店主讲价呢。瞧她那激动样,喜欢全写在脸上。人家当然不给她降价了。我走过去没等她反应过来就按店主开的价买下包好带走了。是对这位同学不知好歹的惩罚。
  没想到张小蔓就为了佛头跟着我回中国,我搬家无数次她还是嗅着佛头的踪迹顽强地找来了。要是我把佛头卖给你,她就会跟到你家去了。她根本就是个害虫。你看,你看。她现在的行为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有责任不让她危害群众。
  (大叔用手抵住张小蔓的猫抓攻击。本篇完。)
  这是林晓路过得最开心的一个寒假。她花了很多时间在“公园旁边”,原来后面的杂物间里堆满各种图书,大叔毫不吝啬地将这个万国图书馆向林晓路开放——当然只在店内。大叔跟张小蔓经常出去玩,就干脆雇林晓路看书的时候顺便看看店。
  林晓路摊开牛皮纸的速写本趴在玻璃柜台前一张张地临摹高第的那些建筑,一边晃悠着腿,心里美着,说不定这本书韩彻也曾经趴在这里这样临摹过呢。
  张小蔓其实很少穿职业装,那天是出席完正式场合。
  当张小蔓换上鲜艳活泼的外套拽着大叔的胳膊再次闪亮登场时,林晓路差点以为大叔在跟哪个高中生搞援助交际。
  这个女人有三十岁?妖怪啊。
  断断续续地知道张小蔓似乎是个画家,大部分时间都在北京。大叔一边开这个店一边自己接一些设计活。大叔跟张小蔓都曾经去过很多国家。常拿着一本旅行攻略就打包上路。
  他们曾在巴黎的铁塔下拥抱,在西班牙的热情中起舞,在印度的美味里食物中毒……
  那是林晓路穷尽想像都无法勾勒完整的五光十色的生活。
  他们俩能遇到一起,多幸福啊,林晓路看着他们吵吵闹闹的样子,心里暖洋洋的。 又是个平静的下午,林晓路在杂物间费力把一本压在书堆底下的画册往外拽,大叔在货架前查看一块菲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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