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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集注-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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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谓相去不远,所争毫末耳。善与利,公私而已矣。才出于善,便以利言也。”杨氏曰:“舜、 

      蹠之相去远矣,而其分乃在利、善之间而已。是岂可以不谨?然讲之不熟,见之不明,未有不 

       以利为义者,又学者所当深察也。” 

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1〕。墨子〔2〕兼爱〔3〕, 
摩顶 〔4〕放〔5〕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 
执一也 〔6〕。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7〕” 

        〔1〕杨子,名朱。取者,仅足之意。“为我”之为,去声。“取为我”者,仅足于为我而已, 

       不及为人也。《列子》称其言曰:“伯成子高不以一毫利物。”是也。〔2〕墨子,名翟。〔3〕 

      兼爱,无所不爱也。 〔4〕摩顶,摩突其顶也。 〔5〕放,上声,至也。〔6〕子莫,鲁之贤人 

       也。知杨、墨之失中也,故度于二者之间而执其中。近,近道也。权,称锤也,所以称物之轻 

      重而取中也。执中而无权,则胶于一定之中而不知变,是亦执一而已矣。子曰:“‘中’字最 

      难识,须是默识心通。且试言一厅,则中央为中,一家,则厅非中而堂为中,一国,则堂非中, 

      而国之中为中。推此类可见矣。”又曰:“中不可执也。识得则事事物物皆有自然之中,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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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安排奢则不中矣。” 〔7〕恶、为,皆去声。贼,害也。“为我”害仁,“兼爱”害义, 

       “执中”,看害于时中,皆举一而废百者也。此章言道之所贵者中,中之所贵者权。杨氏曰: 

       “禹、稷三过其门而不入,苟不当其可,则与墨子无异,颜子在陋巷,不改其乐,苟不当其可。 

       则与杨氏无异。子莫执 ‘为我’、‘兼爱’之中而无权,乡邻有门而不知闭户,同室有门而不 

       知救之,是亦犹执一耳,故孟子以为贼道。禹、稷、颜回,易地则皆然,以其有权也,不然, 

       则是亦杨、墨而已矣。” 

孟子曰:“饥者甘食,渴者甘饮,是未得饮食之正也,饥渴害之也。岂惟口 
腹有饥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1〕。人无能以饥渴之害为心害,则不及人不 
为忧矣 〔2〕。” 

        〔1〕口腹为饥渴所害,故于饮食不暇择,而失其正味。人心为贫贱所害,故于富贵不暇择, 

       而失其正理。 〔2〕人能不以贫贱之故而动其心,则过人远矣。 

孟子日:“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1〕 

        〔1〕介有分辨主意。柳下惠进不隐贤,必以其道,遗佚不怨,阨穷下悯,直道事人,至于三 

       黜,是其介也。此章言柳下惠和而不流,与孔子论夷、齐不念旧恶,意正相类。皆圣贤微显阐 

       幽之意也。 

孟子曰:“有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韧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1〕 

        〔1〕辟,读作譬。轫,音刃,与仞同。八尺为仞。言凿井虽深,然未及泉而止,犹为自弃其 

       井也。吕侍讲曰:“仁不如尧,孝不如舜,学不如孔子,终未人于圣人之域,终未至于天道, 

       未免为半涂而废、自弃前功也。” 

孟子曰:“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1〕。久假而 
不归,恶知其非有也? 〔2〕” 

        〔1〕尧、舜天性浑全,不假修习。汤、武修身体道,以复其性。五霸则假借仁义之名,以求 

       济其贪欲之私耳。尹氏曰:“‘性之’者,与道一也。 ‘身之’者,履之也。及其成功,则一 

       也。五霸则假之而已,是以功烈如彼其卑也。” 〔2〕归,还也。恶,平声。有,实有也。言 

       窃其名以终身,而不自知其非真有。或曰:“盖叹世人莫觉其伪者。”亦通。旧说“久假不归, 

       即为真有”,则误矣。 

公孙丑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顺。’放大甲于桐,民大悦。大甲贤, 
又反之,民大悦 〔1〕。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与〔2〕?” 
孟子曰:“有伊尹之志〔3〕,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 

        〔1〕“予不狎于不顺”,《商书·大甲篇》文。狎,习见也。不顺,言大甲所为不顺义理也。 

       馀见前篇。 〔2〕与,平声。〔3〕伊尹之志,公天下以为心,而无一毫之私者也。 

公孙丑曰:“《诗》〔1〕曰:‘不素餐〔2〕兮。’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 
孟子曰:“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弟忠 
信。 ‘不素餐兮’,孰大于是?”〔3〕 

        〔1〕《诗》,《魏国风·伐檀》之篇。〔2〕素,空也。餐,七丹反。无功而食禄,谓之素餐。 

        〔3〕此与告陈相、彭更之意同。 

王子垫 〔1〕问曰:“士何事?〔2〕”孟子曰:“尚志。〔3〕”曰:“何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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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曰:“仁义而已矣。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 
届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 〔4〕” 

        〔1〕垫,丁念反。齐王之子也。〔2〕上则公卿大夫,下则农工商贾,皆有所事。而士居其间, 

      独无所事,故王子问之也。 〔3〕尚,高尚也。志者,心之所之也。士既未得行公卿大夫之道, 

      又不当为农工商贾之业,则高尚其志而已。 〔4〕恶,平声。非仁非义之事,虽小,不为。而 

      所居所由,无不在于仁义,此士所以尚其志也。大人,谓公卿大夫。言士虽来得大人之位,而 

      其志如此,则大人之事体用己全。若小人之事,则固非所当为也。 

孟子曰:“仲子 〔1〕,不义与之齐国而弗受,人皆信之。是舍 〔2〕箪食〔3〕 
豆羹之义也。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奚可哉?” 
  〔4〕 

        〔1〕仲子,陈仲子也。〔2〕舍,音捨。〔3〕食,音嗣。 〔4〕言仲子设若非义而与之齐国, 

      必丁肯受。齐人皆信其贤,然此但小廉耳。其辟兄离母,不食君禄,无人道之大伦,罪莫大焉。 

       岂可以小廉信其大节,而遂以为贤哉?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1〕”孟子曰: 
 “执之而已矣〔2〕。”“然则舜不禁与?〔3〕”曰:“夫舜恶得而禁之? 
夫有所受之也。 〔4〕”“然则舜如之何?〔5〕”曰:“舜视弃天下,犹弃 
敝蹝 〔6〕也;窃负而逃,遵〔7〕海滨而处,终身䜣〔8〕然,乐〔9〕而忘 
天下。” 〔10〕 

        〔1〕桃应,孟子弟子也。其意以为舜虽爱父,而不可以私害公,皋陶虽执法,而不可以刑天 

      子主义。故设此同,以观圣贤用心之所极,非以为真有此事也。 〔2〕言皋陶之心,知有法而 

       已,不知有天子之父也。〔3〕桃应问也。与,平声。〔4〕夫,音扶。恶,平声。言皋陶之法, 

      有所传受,非所敢私,虽天子之命,亦不得而废之也。 〔5〕桃应问也。〔6〕蹝,音徒,草履 

      也。 〔7〕遵,循也。〔8〕䜣,与欣同。〔9〕乐,音洛。〔10〕言舜之心知有父而已,不知 

      有天下也。孟子尝言舜视天下犹草芥,而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与此意互相发。此章言为士者 

      但知有法,而不知夭子父之为尊;为子者但知有父,而不知天下之为大。盖其所以为心者,莫 

      非天理之极、人伦之至。学者察此而有得焉,则不待较计论量,而天下无难处之事矣。 

孟子自范 〔1〕之齐,望见齐王之子,喟然叹曰:“居移气,养移体。大哉居 
乎!夫非尽人之子与! 〔2〕”孟子曰:〔3〕“王子宫室、车马、衣服,多 
与人同。而王子若彼者,其居使之然也。况居天下之广居者乎〔4〕?鲁君之 
宋,呼〔5〕于垤泽〔6〕之门。守者曰:‘此非吾君也,何其声之似我君也?’ 
此无他,居相似也。 〔7〕” 

        〔1〕范,齐邑。〔2〕居,谓所处之位。养,奉养也。言人之后处所系甚大,王子亦人子耳, 

      特以所居不同,故所养不同,而其气体有异也。夫,音扶。与,平声。 〔3〕张、邹皆云:“羡 

      文也。” 〔4〕广居,见前篇。尹氏曰:“睟然见于面,盎于背’,居天下之广居者然也。” 

        〔5〕呼,去声。〔6〕垤泽,宋城门名也。 〔7〕孟子又引此事为证。 

孟子曰:“食〔1〕而弗爱,豕交〔2〕之也。爱而不敬,兽〔3〕畜〔4〕之 
也。恭敬者,币之未将者也〔5〕。恭敬而无实〔6〕,君子不可虚拘〔7〕。” 

        〔1〕食,音嗣。  〔2〕交,接也。 〔3〕兽,谓犬马之属。 〔4〕畜,许六反,养也。 〔5〕 

      将,犹奉也。 《诗》曰:“承匡是将。”程子曰:“恭敬虽因威仪币帛而后发见,然币之未将 

       时,已有此泰敬之心,非因币帛而后有也。” 〔6〕此言当时诸侯之待贤者,特以币帛为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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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无其实也。 〔7〕拘,留也。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1〕。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2〕。” 

        〔1〕人之有形有色,无不备有自然之理,所谓天性也。〔2〕践,如“践言”之践。盖众人有 

       是形,而不能尽其理,故无以践其形。惟圣人有是形,而又能尽其理,然后可以践其形而无歉 

       也。程子曰:“此言圣人尽得人道而能充其形也。盖人得天地之正气而生,与万物不同。既为 

       人,须尽得人理,然后称其名。众人有之而不知,贤人践之而未尽。能充其形,惟圣人也。” 

       杨氏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则。’物者,形、色也。则者,性也。各尽其则,则可以践形矣。” 

齐宣王欲短丧。公孙丑曰:“为期之丧,犹愈于已〔1〕乎?”孟子曰:“是 
犹或紾 〔2〕其兄之臂,子谓之,姑徐徐云尔。亦教之孝弟而已矣〔3〕。” 
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为之请数月之丧。公孙丑曰:“若此者,何如也?〔4〕” 
曰:“是欲终之而不可得也,虽加一日愈于已。谓夫莫之禁而弗为者也。〔5〕” 

        〔1〕已,犹止也。〔2〕紾,之忍反,戾也。〔3〕教之以孝弟之道,则彼当自知兄之不可戾, 

       而丧之不可短矣。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所谓教之以孝弟者如此,盖示之以至情之不能已者,非强之也。〔4〕为,去声。陈氏曰:“王 

       子所生之母死,厌于嫡母而不敢终丧。其傅为请于王,欲使得行数月之丧也。时又適有此事, 

       丑问: ‘如此者,是非何如?’按 《仪礼》:‘公子为其母,练冠,麻衣縓缘,既葬除之。’ 

       疑当时此礼已废,或既葬而未忍即除,故请之也。”〔5〕夫,音扶。言王子欲终丧而不可得, 

       其傅为请,虽止得加一日,犹胜不加。我前所讥,乃谓夫莫之禁而自不为者耳。此章言三年通 

       丧,天经地义,不容私意有所短长。示之至情,则不肖者有以企而及之矣。 

孟子曰:“君子之所以教者五〔1〕。有如时雨化之者〔2〕,有成德者,有 
达财者 〔3〕,有答问者〔4〕,有私淑艾者〔5〕。此五者,君子之所以教也。 
  〔6〕” 

        〔1〕下文五者,盖因人品高下或相去远近、先后之不同。〔2〕时雨,及时之雨也。草木之生, 

       播种封植,人力已至而未能自化,所少者,雨露之滋耳。及此时而雨之,则其化速矣。教人之 

       妙,亦犹是也,若孔子之于颜、曾是已。 〔3〕此各因其所长而教之者也。成德,如孔子之于 

       冉、闵。财,与材同。达财,如孔子之于由、赐。 〔4〕就所问而答之,若孔、孟立于樊迟、 

       万章也。  〔5〕私,窃也。淑,善也。艾,音乂,治也。人或不能及门受业,但闻君子之道 

       于人,而窃以善治其身,是亦君子教诲之所及,若孔、孟之于陈亢、夷之是也。孟子亦曰:“予 

       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 〔6〕圣贤施教,各因其材,小以成小,大以成大,无弃 

       人也。 

公孙丑曰:“道则高矣美矣,宜若登天然,似不可及也。何不使彼为可幾〔1〕 
及而日孳孳也?”孟子曰:“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 
  〔2〕。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3〕。中道而立,能者从之。〔4〕” 

        〔1〕幾,音机。〔2〕为,去声。彀,古侯反。率,音律。彀率,弯弓上限也。言教人者皆有 

       不可易之法,不容自贬以徇学者之不能也。  〔3〕引,引弓也。发,发矢也。跃如,如踊跃 

       而出也。因上文“彀率”,而言君子教人,但授以学之之法,而不告以得之之妙,如射者之引 

       弓而不发矢。然其所不告者,已如踊跃而见于前矣。 〔4〕中者,无过不及之谓。中道而立, 

       言其非难非易。能者从之,言学者当自勉也。此章言道有定体,教有成法;卑不可抗,高不可 

       贬,语不能显,默不能藏。 

孟子曰:“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1〕。未闻以道殉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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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者也。 〔2〕” 

        〔1〕殉,如“殉葬”之殉,以死随物主名也。身出则道在必行,道屈则身在必退,以死相从 

      而不离也。 〔2〕以道从人,妾妇之道。 

公都子曰:“滕更〔1〕之在门也,若在所礼。而不答,何也?”孟子曰:“挟 
贵而问,挟贤而问,挟长 〔2〕而问,挟有勋劳而问,挟故而问,皆所不答也 
  〔3〕。滕更有二〔4〕焉。”〔5〕 

        〔1〕更,平声。赵氏曰:“滕更,滕君之弟,来学者也。”〔2〕长,上声。 〔3〕尹氏曰: 

       “有所挟,则受道之心不专,所以不答也。” 〔4〕赵氏曰:“二,谓挟贵、挟贤也。”〔5〕 

      此言君子虽诲人不倦,又恶夫意之不诚者。 

孟子曰:“于不可已而已者,无所不已。于所厚者簿,无所不薄也 〔1〕。其 
进锐者,其退速 〔2〕。”〔3〕 

        〔1〕已,止也。不可止,谓所不得不为者也。所厚,所当厚者也。此言不及者之弊。〔2〕进 

      锐者,用心太过。其气易衰,故退速。 〔3〕三者之弊,理势必然。虽过、不及之不同,然卒 

       同归于废弛。 

孟子曰:“君子之于物〔1〕也,爱〔2〕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 
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3〕 

        〔1〕物,谓禽兽草木。〔2〕爱,谓取之有时,用之有节。 〔3〕程子曰:“仁,推己及人, 

      如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于民则可,于物则不可。统而言之则皆仁,分而言之则有序。” 

      杨氏曰:“其分不同,故所施不能无差等,所谓理一而分殊者也。”尹氏曰:“何以有是差等? 

      一本故也,无伪也。” 

孟子曰:“知者无不知也,当务之为急。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1〕。 
尧、舜之知 〔2〕而不遍物,急先务也。尧、舜之仁不遍爱人,急亲贤也。不 
能三年之丧 〔3〕,而缌、小功〔4〕之察〔5〕;放饭流歠〔6〕,而问〔7〕 
无齿决 〔8〕:是之谓不知务。”〔9〕 

        〔1〕知者固无不知,然常以所当务者为急,则事无不治,而其为知也大矣。仁者固无不爱, 

      然常急于亲贤,则恩无不洽,而 其为仁也博矣。 〔2〕“知者”、“之知”,并去声。〔3〕 

      三年之丧,服之重者也。〔4〕缌麻,三月;小功,五月:服之轻者也。〔5〕察,致详也。〔6〕 

      饭,扶晚反。歠,昌悦反。放饭,大饭;流歠,长:不敬之大者也。 〔7〕问,讲求之意。〔8〕 

      齿决,啮断乾肉,不敬之小者也。 〔9〕此章言君子之于道,识其全体则心不狭,知所先后则 

      事有序。丰氏曰:“智不急于先务,虽遍知人之所知,遍能人之所能,徒弊精神而无益于天下 

      主治矣。仁不急于亲贤,虽有仁民爱物之心,小人在位,无由下达,聪明日蔽于上,而恶政日 

      加于下。此孟子所谓不知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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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心章句下 

     凡三十八章。 

盂子曰:“不仁哉,梁惠王也!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 〔1〕。不仁者, 
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公孙丑曰:“何谓也?”“梁惠王〔2〕以土地之 
故,糜烂其民而战之,大败,将复之,恐不能胜,故驱其所爱子弟以殉之。 
是之谓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也。 〔3〕” 

        〔1〕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所谓“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也。 〔2〕“梁惠王”以下, 

      盂子答辞也。 〔3〕“糜烂其民”,使之战斗,糜烂其血肉也。“复之”,复战也。子弟,谓 

      太子申也。以土地之故及其民,以反之故及其子,皆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也。此承前篇之末三 

      章之意,言仁人之恩自内及外,不仁之祸由疏逮亲。 

盂子曰:“《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1〕。征者上伐下也,敌 
国不相征也。 〔2〕” 

        〔1〕《春秋》每书诸侯战伐之事,必加讥贬,以著其擅兴之罪,无有以为合于义而许之者。 

      但就中“彼善于此”者则有之,如召陵之师之类是也。 〔2〕征,所以正人也。诸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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