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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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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莫一刻钟时间,房门终于打开,桃花低着头走了出来。

    王复立刻把她抱住,疑问:“桃花,你?”

    桃花面色略显苍白,垂首柔柔弱弱地道:“刚才不知怎么的,突然一阵心悸,我被吓坏了。”

    “哦!”

    王复不虞有他,连忙用手轻轻拍着她柔弱的背部,道:“不用怕,万事有我呢。”

    “公子,你真好……”

    桃花的声音如梦如幻,磁性十足。

    声音撩拨中,王复刚刚软化的某处,瞬间又雄赳赳地一柱擎天。在如此意乱情迷的状态之下,他当然无法发现桃花明眸里的两道目光,正既怨毒又畏惧地落到地上,落在那幅“福”字之上。

    其红唇翛然一啜,呼的,一口气息喷出,倏尔化作一阵疾风,把字幅吹荡而起,刮出到院子之外。

    “桃花,我们进去吧,我要……”

    王复呢喃着,一双大手早不安分地钻进了女人的衣裙之下。

第九章:阿宝

    (各位给力,南朝拜谢了。现在新人榜第九,有没有机会更进一步呢?有进步,有更新呀!)

    嗡!

    细若蚊鸣的一响,几乎同时,一丝微光从搁置在砚台的辟邪笔笔头处迸发,直如一道迷你版的闪电般,转瞬即没,消失不见……

    对此,正负手站在窗前往外望的陈剑臣自是一无所知。

    送走了王复,他始终觉得心有不安,寻道士不得后回家也是如坐针毡。其中原因,除了一部分对于王复的担忧外,更多的是他对于那桃花身份来历的质疑——陈剑臣想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万一事情真如想象中那么不堪,凶险,也好早有个准备,总比糊里糊涂地丢失了性命的强。

    窗外天边,夕阳如血。

    陈剑臣蓦然转身过来,来到书桌前,不假思索地提起辟邪笔在桌子上铺开的那张白纸上写了一个大字:

    “乱”!

    其字龙飞凤舞,酣畅淋漓,极具气势,与平时写的中规中矩的楷书判若云泥。

    自从习惯了毛笔写字后,陈剑臣便有意地利用读书的时间来临摹练字,他对练字的兴趣要大大超过背诵四书——读书的劲头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有所转变,那就先把字练好吧,也算是一项讨生活的有用技能。

    要知道在天统王朝,写得一手好字很吃得开,若是成了书法名家,更是光环罩身,处处受人尊崇追捧了。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陈剑臣谓然一叹,把毛笔放下,走出了书房。

    “留仙,快要吃晚饭了,你去哪里?”

    听到动静,莫三娘从厨房里探出头来问道。

    陈剑臣回答:“娘亲,我出去走一圈就回来……”

    身子已经迈出了大门,一路不作停留,径直出到村口外面。

    日薄西山,半天红霞,天空弥漫着一股仄仄的气氛。

    陈剑臣来到村外的溪流边上,正负手望天间,蓦然旁边传来一声怯怯的问候:“留仙哥,你怎么在这……”

    陈剑臣一怔,就看见一个身穿蓝色粗布棉衣的少女脆生生地站在自己三步外,少女眉目如画,清新脱俗,虽然浑身不沾半点珠光宝气,但更显得清水出芙蓉,干净素雅,犹如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

    阿宝……

    很快,陈剑臣的脑海里便浮现出这么一个名字——阿宝是居住在景阳村村尾的一个少女,今年才十三岁,双亲早亡,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甚是惹人可怜。在幼年时期,那时的陈剑臣和阿宝常常在一块玩水玩泥沙,很有点青梅竹马的意思。不过随着陈剑臣逐步逐步走上了读书之路,他们之间的关系便渐渐疏远了,慢慢断绝了来往。

    以前的陈剑臣属于典型的书呆子,脾气既臭且拧,除了读书之外,对于其他事情一概无视。倒是阿宝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偷偷跑来陈剑臣所读的私塾,隔得远远的听他琅琅的读书声,听得很是陶醉。

    当然,这些事情,那时候的陈剑臣是毫无察觉的——就算察觉,也不会有什么表示。

    阿宝父母双亡后,日子过得很是凄苦,举目无亲,无田无地无手艺,只能靠上山捡拾柴木和采集野果为生,她家里的房子早已崩坏不可居住,便寄居在村后面的一间土地公小庙里栖身。平时村里的人见她可怜,间或会给她送些柴米油盐,周济周济。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阿宝固然大字不识,但为人淳朴,倒是懂得许多道理,加上性格乖巧,天生丽质,出落得一朵花似的。如今只是年幼,还无法论及婚嫁,如果再长大两年,大概就可以寻到一户殷实人家嫁过去,脱离苦难的生活了。

    其实近年来已有些八姑六婆跑过来,拾掇阿宝去给别人当童养媳,其中的对象甚至有江州城里的大户人家呢。但不知怎的,阿宝一律摇头拒绝,更宁愿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捱日子……

    被陈剑臣两道目光一碰,少女忙不迭地低下头来,两只小手不安地搓着衣角,嗫嚅道:“哦,这个……忘记你现在是秀才,有功名在身了,我应该叫……”

    “就叫留仙哥吧,我觉得好听。”

    她下面的话语一下子被陈剑臣堵住。

    阿宝讶然地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颇大,当和陈剑臣的眼神相触,又很快地躲闪下去,面皮泛红的不知该说什么——想起来,她似乎已经很多年没有和陈剑臣说过一句话了。虽然两人同村,但人各有命,竟仿若相隔天涯。

    瞧着其一身敝旧的破棉衣,陈剑臣问道:“天气这么冷,你怎么跑出来了?”

    今天虽然放晴,但干冷干冷的,到了如今的傍晚时分,更是刮起了北风,北风吹拂在阿宝的身上,她隐隐有颤抖之意,仿佛一朵在风中畏缩的花儿。

    听到陈剑臣问话,阿宝仍是习惯性地紧张,好一会才细声回答:“刚才不知从哪里跑来一个道士,来到土地公庙里……我有些害怕,就跑了出来。”

    她声音怯怯柔柔的,陈剑臣差点没听清楚,先是反应般“哦”了声,随即一个激灵:“道士?什么样的道士?”

    多说了两句话后,阿宝的情绪也渐渐放松,解说道:“嗯,是一个中年道士,有胡须的……手里还拿着一柄竹竿招牌,上面写着字,不过我不知道写着什么字。”

    陈剑臣忽问:“他身上有没有背着木剑,以及另一个手有没有拿着铃铛?”

    阿宝搔搔头,想了一会才说:“似乎是背着剑,铃铛倒没见着……我没有看太清楚就跑出来了。”

    陈剑臣微一思考,心想这道士很可能就是那个崂山道士,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自己到外面寻他不着,对方反而无声无息地跑到村子里来了,却不知要捣弄些什么……

    对于这个道士,陈剑臣现在并没有寄予太多实质性的愿望,只是想寻着他问清楚一些事情罢了。至于对方是否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还得见面了解后才知,从而制定更详细的应对方案。

    想到这,陈剑臣怕道士又跑了,马上拔腿就往后村走,赶去那土地公庙。阿宝不明所以,但没有丝毫犹豫就跟在了后面。

第十章: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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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阳村人口不多,但占地颇广,五十八户人家错落分布,一直蔓延到一片山岭的山麓之下。

    山名“麻子岭”,只是一片矮矮的岭头,树木稀疏。

    ——依山傍水,从风水学的角度上看,景阳村的地理位置甚有些灵气,这不,今年村中就出了一位童子试三试第一的少年才子陈剑臣。

    那土地公庙就坐落在麻子岭之下,只是一间两丈方圆的小建筑。庙前左右两旁各长着一株大槐树,庙里则供着一座土地公神像,每到初一十五,景阳村的村民都会来这里烧香拜神。至于阿宝的栖身之处,就在神像的后面空地上打地铺。

    阿宝爱干净,她早已把土地公庙当成了自己的家,是以庙内从来都是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暮色四合,有昏昏然之意。

    陈剑臣两人来到土地庙前,却见到里面空空如也,哪里还有什么道士?

    “不会吧,又扑了个空?”

    陈剑臣大失所望。

    “留仙哥,在那里呢……”

    忽地阿宝开口了,伸手一指。

    顺着她的指尖望去,陈剑臣就见到在不远处的麻子岭山脚,一株松树下面,一位道士正盘膝打坐,坐于地上。

    正是早先在酒肆里遇见的那位崂山道士。

    他怎么跑到那里去打坐了,神神化化的……

    陈剑臣嘟嚷一句,对阿宝道:“阿宝,你去我家告诉我娘,说我有些事情要晚点才回去,叫她不必等我吃饭了。”

    阿宝问:“留仙哥,你要做什么?”

    “这个你就不必多问了,快去吧,免得我娘担心。”

    阿宝乖巧地嗯了声,立刻小跑回村中。

    陈剑臣长吸口气,迈开大步,直奔过去。

    他走得很快,不过片刻就奔到了道士所坐的地方,正待开口相问,蓦然眼前一花,本来端端正正地坐着的道士刹那消失了,吓了陈剑臣一大跳。

    “咦,人呢?”

    他急忙东张西望,却看见刚刚还在松树下的道士身影出现在麻子岭半山腰上了,正盘坐于一块磨盘大山石上呢。

    从此地到半山腰,起码有两三百米的距离,对方是怎么做到的?

    陈剑臣双目瞳孔急速收缩——有门道!

    作为一名穿越者,他的思维面绝非一般书生那般僵化呆板,早推测到这个世界不简单,很可能有“非人般”的存在。那么,眼前这崂山道士,是不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或为陆地神仙?

    陈剑臣一颗心激动得怦怦狂跳,又是兴奋,又是紧张,另外还夹杂着一些忧虑——对方身份未明,立场未明,谁知道道士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倘若喜怒无常,触犯到他的忌讳,岂不自寻死路?

    ——不是每一个人都那么好运,一碰到高人就被对方惊为天人,视为万中无一的不世之才,抢着收为徒弟的。

    这个想法可以有,但绝不该因此而神智狂热,影响必要的基本判断。

    陈剑臣心里暗暗有些踌躇,不过很快,他就做出了决定——机会难逢,一旦错过,真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了。况且,这崂山道士绝不会有什么恶意,否则也不必多此一举,弄这弄那的。

    有了决定,他马上起步上山。

    自从服食了那枚来历神秘的果子,陈剑臣身体发生质变,脱胎换骨般精力充沛,龙精虎猛,上山的时候真是健步如飞,不用多久就来到半山腰处。

    嗖!

    几乎同时,好好地坐在盘石上的道士又不见了。

    我顶你的肺,不兴这么玩人的……

    陈剑臣赶紧张目四顾,见到上方数米开外的羊肠山道上,道士一手把持竹竿招牌,一手摇着个古铜铃铛,铃铃作响。伴着铃声,其口中作歌曰:“人人都道神仙好,不知神仙何处找;白云清风入我梦,便无世间百般恼……”

    “道长,道长请留步!”

    陈剑臣连忙大叫出声,可道士置若罔闻,不疾不徐地迈步往山顶而去。

    陈剑臣也被激起了脾气,摩拳擦掌,甩开大步,紧紧追了上去。只是不管他如何发力疾奔,和道士之间的距离始终保持在丈余范围,竟不能拉近半步。

    奇乎怪哉!

    两人一前一后,很快就来到了麻子岭的山头之上。

    此时道士终于止步,回头稽首道:“公子紧追贫道不舍,不知有什么事?”

    经过这一轮疾赶,陈剑臣浑身都冒出热汗来,好在体质超人,不喘粗气,忙恭敬地施礼道:“小子陈剑臣,乃一名秀才,见过道长,未请教?”

    道士淡然道:“贫道崂山庆云。”

    “原来是庆云道长,失敬了。”

    陈剑臣嘴上寒暄着,心里却在快速思考,该如何挑起话题。

    庆云瞥了他一眼,目光犀利,宛如实质,可看穿他的心理一般,道:“公子,若无事干,贫道要告辞了。”

    “有事有事……”

    陈剑臣赶紧叫住:“不知道长可否还记得,今天在酒肆中你所说的话语?”

    庆云微微一笑:“当然记得,不过贫道的话是对另一位公子说的……”

    “他是我的同窗好友……道长,事情是这样的……”

    当下陈剑臣不再拖沓隐瞒,从半路救桃花开始,竹筒倒豆子般把事情的来由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听完,庆云微一思索,问:“你怀疑那女子有问题?”

    “不错。”

    庆云点点头,上下打量陈剑臣,心道:此子不但体格俊秀,还有慧根,实在不俗。只可惜他是个秀才,有功名在身,日后未免会耽于人间红尘富贵,倒有些可惜……此念头一转而过,道:“女子是否有问题现在还不好说,但我断定,你的朋友一定出了问题,恕贫道直言,今日一见,其病态怏然,阴气笼罩不散,乃是体内精阳被大量吸走之相,显然正遭受鬼祟之祸……贫道这么说,公子不会怪我言‘乱力怪神’吧。”

    陈剑臣肃然回答:“道长放心,小子绝非那等不善变通之辈。”

    庆云呵呵一笑:“如此就好,那么,你追赶贫道,为的就是请我出手搭救你的朋友吗?”

    陈剑臣拱手道:“正是,还望道长施以援手,搭救一二。”

    ——经过这一番表演式的折腾,庆云世外高人的身份呼之欲出,陈剑臣哪里还有什么怀疑?却不知道对方会施以何等的雷霆手段来降妖除魔,好生期待能大开眼界,或者,另有一番机缘也不可定……

第十一章:铃铛

    面对陈剑臣期盼的目光,庆云只是微微一笑,一稽首,道:“不巧,贫道近期另有要事要办,恐怕无法去捉妖了。”

    陈剑臣一愣,一下子急了——他倒不是完全为了王复上火,王复好色,被妖怪缠身实属咎由自取。不过话说回来,有机会救他一命,陈剑臣绝不会袖手旁观的。况且,此事发生得蹊跷,当时陈剑臣也在场,谁知道那妖魅害了王复后,会不会也来对自己下手?万事当防患于未然,才有更多的进退空间。

    “道长,你不能见死不救……”

    庆云呵呵一笑:“贫道为出家人,寄情山水,自求逍遥,本不该管人间之事,不过嘛……”语气一个转折:“此事既然涉及妖物作祟,被贫道遇到却不能坐视不理……”

    听到这里,陈剑臣放下心来。

    庆云继续说下去:“虽然碰巧贫道有事,无暇分身,不过公子你可以拿着这枚铃铛,再转给你的那位同窗好友,以此防身,妖魅当不敢近,如果它敢再来,定叫其有来无回,贫道这铃铛自会将它收了。”

    说完,伸手递过那枚古铜铃铛来。

    陈剑臣小心翼翼接过,顿觉手里一沉,此物倒分量不轻。他凝神端详,见铃铛古色生香,颜色为深黄,体表铭刻着许多符文,看不懂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很是奥妙的样子。握着铃铛,轻轻一摇,就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莫非,此物就是传说中的法宝?

    “此乃贫道法器,无需法咒驱使,可自动发挥作用,降妖除魔……等贫道事了,我自会再来收回。”

    原来如此,还以为很慷慨地直接送出手了呢……

    陈剑臣嘀咕一句,不过也觉得达成了既定目标。听对方所言,此铃铛法器有**力,足以对付那只妖魅,那就够了。

    他干咳一声,正想开口询问一些感兴趣的关乎道法的问题,不料庆云似乎早看透了他的思想,笑道:“公子,富贵中人也;道不同不相与谋,贫道告辞了。”

    一扬手,不知从哪变化出一柄拂尘,轻轻一晃,人倏尔原地不见,下一刻,已经出现在十余米开外,再一个变化,不知去向。

    陈剑臣看得呆若木鸡——这道法,当真是高深莫测,惊世骇俗,好生令人羡慕。如果有可能,陈剑臣自会趋之若鹜,拜师修习。不过目前状况,对方显然无此意,随便一句话就将他打发了。

    看来就算这世间存在修仙之道,也学之不易,不得其门而入。

    握着铃铛,陈剑臣一阵发呆,霍然想到虽然如今自己法器在手,但如何能让王复接纳,带在身上还是个大问题。

    如果照实相告,王复早已泥潭深陷,不可能接受的。如此想来,应该另外想个法子才行……

    几个念头在脑海盘旋而过,俱无把握,最后看见天色已晚,害怕母亲担心,陈剑臣便停止思绪,急匆匆下山回家。

    刚到村口,就看见莫三娘和阿宝两人走了出来,应该是来寻人的,见到陈剑臣安然回到,两人脸上的焦虑之色才散去。

    莫三娘责备道:“留仙,你去哪里了?”

    陈剑臣避重就轻地回答:“刚好遇见个朋友,说了会话……”

    那边阿宝眼睛睁得大大的,觉得陈剑臣居然和一个道士交上了朋友,实在有些奇怪。不过她心思聪慧,没有多嘴。

    在陈剑臣的再三要求下,阿宝答应留在陈家吃饭。

    吃完饭后,少女第一时间抢着收拾桌子,洗碗等。

    忙完后,阿宝要回土地庙,陈剑臣道:“天色昏暗,我送你吧。”

    阿宝本要推辞,但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

    冬夜早临,虽然寥寥有几颗星子,但俱是黯淡无光,因此陈剑臣从家中掌了一盏旧灯笼,挑在手中照路。

    村子一片昏暗,寂寥深深,只间或有几声狗吠——由于火油昂贵,村中的人家都是非常珍惜,大都只燃点一会就早早吹熄,安歇睡觉。

    一路上陈剑臣在想着事情,没有开口;他不说话,阿宝同样没有出声。只有两个人的足音在村间小道上响起,沙沙的似乎曲子的音韵。

    不多一会,土地庙到了。

    陈剑臣举起灯笼照耀着阿宝进去,见到里面简陋的铺盖,真是家徒四壁的景象,不由微微有些心酸。

    “留仙哥,你回去吧。”

    “嗯,那你早点安歇。”

    陈剑臣举步走出小庙,还没有走远,突然外面夜色中脚步踉跄地走来一个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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