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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数据的能力,也就是说只要你给寄宿者看和物理有关的资料,她就可以成为物理学家,可是这种能力是七种能力中最不稳定的一个,也是最有可能毫无任何预兆消失的一种。”
“绿色的骆驼属于接近成品,超过半成品的稳定药剂,能给寄宿者提供适应能力增强的能力,也就是说在北极,他的身体会出现御寒的状态,在热带,身体又会出现散热的状态,很像是沙漠里的骆驼,只不过任何情况之下身体的特征都会处于清醒状态的绿色和黄色一样,都是最有可能毫无任何预兆消失的一种,不过照比黄色会出现身体特征紊乱的状态,绿色则是没有这类的迹象,尤其是最近我还处理过了一个这样的病人,那个叫君昊的小子失去了能力后,身体就并没有出现异常的状况。”
“青色的复合木是七种注射剂中唯一的残次品,拥有强化身体部位能力,副作用非常大,很有可能造成新陈代谢速度过快的迹象,非常的危险。”
“蓝色的记忆金属,是七种药剂中唯一一种能力未知的注射剂,虽然有人证实了它拥有类似记忆金属的原理的,修复身体的能力,但是从凡知风的身体状况,以及按照我最近找到的一部分残缺的档案推算,恐怕蓝色的真正能力,或者是说用法,是用来融合其它六种的注射剂才对。”
“至于最后紫色的处-女座,属于成品注射剂,能力是身体完美化黄金比例生长,并且拥有近乎不会出现副作用的优秀特性。”
“橙色、蓝色、紫色,这是凡知风目前拥有的颜色,其中橙色的剂量是50%、蓝色的剂量是50%、紫色的剂量是49%,可是由于你和凡知风法神了关系,所以现在凡知风变成了黑色(橙色+紫色)100%,蓝色50%以下,1%以上。”
听到这,反应过来的柳欣汝问道:“你是说轩轩体内的蓝色被没有被黑色全数消除,反倒是在慢慢的增加。”
“没错,这个不断增加的量迟早有一天会复原到50%,那个时候它便会和黑色的剂量融合在一起,此时凡知风便会不完整的进化,也就是说只要有人能在给凡知风注射50%的蓝色,使他呈现出100%黑色与100%蓝色的状态,那么他就会变成不会出现突发异变的新人类。”
“只要在弄到半剂的蓝色注射剂,轩轩他就会没事么?”
“不,虽然找到这难得的药剂对于你们来说就如同探囊取物一样的简单,可每一支药剂都是有单独的特性的,这个特性别的代替不了,换句话说只能通过两个人换血的方式,把柳欣汝体内的50%的蓝色过给凡知风,因为注射剂选择宿主的时候,会挑身体素质比较好的人,因此靠这血脉相连的方式,凡知风康复的可能性基本上是百分百的几率。”
“不过在这样的状态下,柳欣汝会怎么样?”
“死亡。”
“什么!”
“如果在余下的三天内凡知风的身体出现了异变,那么今年的圣诞节,将会是他和柳欣汝共同度过的最后的一个节日。”
眼睛中闪烁着绝望,风月轩坐在了医院内的椅子上,就在这时,掏出一张有些皱的病例,爱因斯坦小姐递给了风月轩。
“这个会让你的心情好过一点的,因为即便是柳欣汝不给凡知风过血,她也不可活过明年的圣诞节。”
“这是!”看着病例,风月轩下意识的叫到。
“一天之前,因为头痛而住进医院的柳欣汝,被查出了患有人体细胞电子被抢夺的症状,是血癌,也就是俗称的白血病,晚期了,已经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1年,已经是极限了。”
光与影的弹丸之地第二季,希望篇就此结束。
序章 替罪的羔羊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
“老烟,你说是不是沉底了?这掉在河里还上哪找去啊?”河沿的草丛间,一个鸡冠头的小混混向身旁的秃头混混问到。
听到小混混的话,名叫老烟的混混随意的回答道:“不能吧,要是在桥正中间掉下去还有可能沉底,但是现在这水这么急,从边上掉下去的我看够呛。”
突然,鸡冠头小混混发现身后的不远处的草丛动了一下,并且草丛中闪出了类似玻璃碎片的反光,便冲老烟喊道∶“老烟,你看那边动了一下。”
老烟看了一眼草丛,随口说道:“或许是野猫什么的吧,快点找吧,要是找到了死尸或许会给咱们发两个钱花。”
“是野猫吗,我去看看。”闻言,鸡冠头小心翼翼的向草丛走了去。
“闲得慌。”留下一句话,老烟没有拦着鸡冠头,只是继续沿岸找尸首。
与此同时,在河边的黑衣人发愁的时候,其他的黑衣人和司机也跑了过来。
了解了这边的情况后,某个司机似乎想到了什么办法便说了出来,其他的黑衣人似乎觉得办法可行,便冲不远处的小混混叫道∶“哥们!尸体那边已经找到了,我们秋总说麻烦各位兄弟了,让我们给众位发点辛苦费,麻烦你把大伙叫来一下。”
此时沿河找尸体的小混混一听要给钱,马上回道∶“好!我这就叫他们去。”
接着,听道要发钱的小混混们便都向黑衣人跑了过去,同时老烟也大声的冲草丛喊道∶“小刀,别找了,尸首那边的找到了,快点过来,这边发钱了。”
说完也没等他,老烟便向黑衣人走去,这时草丛中的小混混也回答道∶“知道了老烟,等我一下。”
当黑衣人见小混混都聚在一起了,且河沿边也没了有人时,便纷纷的掏出了手枪,对准小混混们扣动了扳机,可怜几个小混混还没反映过来便在发钱的喜悦中魂归大地了。
此时大桥上的林浩还没有发觉自己的手下可能已经穿越到了异界,去发展宏图伟业了,还在和身旁的二世祖商讨一会去哪消遣,殊不知冥府的铁笔判官已经在生死簿签上了他的大名。
扶着栏杆,闭目养神的秋晓云听着耳朵上蓝牙耳机中不断传来的汇报声,得意的嘴角不由的翘了起来。
不久后,齐刷刷的黑色西装保镖尽数走上了大桥,将林浩一行人围了起来。
林浩见状,慌张的向秋晓云质问道∶“姓秋的,你想干什么!你到底是什么意思?老子我的人呢?”
睁开双眼侧过身靠在栏杆上,秋晓云笑道∶“都这么明显了还用我说吗?我不杀了你谁当替罪羊啊?”
闻言,心生不妙的林浩慌张的说道∶“你别乱来,我们可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看着林浩,秋晓云摆了摆手,之后身旁的黑衣人打开了手枪的保险,冲两个小混混扣动了扳机,同时那个姓何的二世祖也被吓得跪在了地下,很快一股腥臭味便从他的双腿间传了出来。
此时林浩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便理直气壮的冲着秋晓云叫道∶“姓秋的,你可不要忘记了,当初我们签的协议书可是还在我的手中,如果我死了的话林洛就会把你做的丑事抖出来,你现在快点放了老子,在加笔钱,否则别怪老子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切,没想到到了现在你还想着钱,我真怀疑林开是怎么把你生出来的?或者还是说你和凡知风一样,根本就是个蠢的要死的野杂种?”听到林浩的话,秋晓云讥讽到。
“好啊,姓秋的,你个王八蛋敢这么说老子!行,既然你不仁,那就休怪我不义了!”
“仁义?你除了女人和钱还知道别的东西么?”双手从栏杆上拿下,秋晓云从怀中掏出了两张纸,对着林浩竖着摊开,之后他冷声说道∶“大少,你自己的笔迹不会不认识吧?再想想,看看你还有什么可以要挟我的。”
看到合同,林浩颤抖的向他问道∶“怎,怎么可能?这东西怎么会到了你的手里。”
“抱歉哥哥,我出卖你了。”这时,从桥上的黑色红旗H7中走出了一名青年男子。
这名男子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穿着一身差点写着名牌的蓝色条纹西服,加上还算俊美的相貌,属于很吸引女人的那一类男人。
只见那名男子走到了秋晓云的身前,笑着说道∶“哥,一路走好,正如你说的,为了钱和权,手足相残又算得了什么呢?”
指着林洛,吓破胆的林浩骂道:“林洛,你个畜生,我是你亲哥!好,你有种别放我走,只要我出去,我是不会放了你的。”
闻言,秋晓云无奈的笑道∶“除了地狱,你没别的地方可去了!”
“原来你们从一开使就在算计着我,你们都不得好死。”说完,气得发疯的林浩便向秋晓云二人冲了过来。
只是抢先一步,一名持枪的黑衣男站到了秋晓云林风的身前,并把枪口瞄准了林浩。
漆黑的枪口使林浩停了下来,他颤抖的哀求道∶“你们不能杀我,求求你们别杀我,我可以给你们钱……只要你们不杀我要干什么都行,我保证以后我绝对不会再和你们做对了!”
看着林浩的样子,林洛厌恶的说道∶“放了你你这个无药可救的家伙会不报复我?我真不懂你这个蠢家伙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我只是随口一说你就把合同给我了。明明是个蠢货,可偏偏父亲却很在意你,不过我想当你消失后父亲一定会看重我的能力吧?永别了哥哥,你这只替罪羊的漂亮老婆,弟弟会帮你照顾的,毕竟她本来就是我的啊!”
“砰!”就像是隔着玻璃,看爆好了爆米花的爆米花机那么简单。
黑衣人很配合的扣动了扳机,灼热的子弹带着火花穿过了冰冷的枪口,贯穿了林浩的胸膛,带着不甘,林浩他趴在了地上,化做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接着,那枪口又对准了地上的二世祖,只是令秋晓云没有想到的是,林洛他居然拦住了西装男。
“别杀他,留着他应该还有用。”
听到林洛的话,秋晓云皱了一下眉头,问道∶“你想留下活口?”
闻言,林洛陪笑道∶“总要留下一个证人吧,这小子可是何天佑那只老狐狸的儿子,那老家伙的手段你又不是不清楚,如果他知道自己的儿子出事了,恐怕不好处理吧。”
叹了口气,转过身的秋晓云不悦地说道:“你要留个后手么?”
“哇,好可怕,呵呵,我可没有这个意思。不过秋少你的手段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我给自己留个保命符也不算过分吧?我这样的人,是威胁不到你的。”
说完,林洛看了一眼地上的二世祖,见状,那二世祖赶忙起誓道∶“我绝对不会说的,我发誓只要你们不杀我什么都听你们的。”
站在原地想了一下,秋晓云瞥了一眼林洛,吩咐黑衣人去处理现场后,坐上红旗,他离开了。
另一方面,看着跪在了自己面前,连发誓在示忠的,像狗一般的二世祖,林洛无语的笑了笑。
不过当二人为完成蓄谋已久的阴谋开心时,却并没有发现在大桥另一端的草丛下,那似乎是有一个人影卧着。
那一双如饿狼般的碧绿瞳孔,从一开始便死死的盯着桥上的一举一动……
数天后……
在奢华的七星级酒店内,舒适的双人床上躺着一男一女,男子的身上缠着厚厚的绷带依偎在年长的年轻女子怀中熟睡着,女子怜惜的用头枕着男子的头,看着墙壁电视上正在播放的新闻。
一周前在新松浦大桥下发现的无名男尸,今已被证实是本届奥林匹克竞技会排名赛亚军,以既亚洲“森豪财团”的内定继承人“凡知风”的遗体,虽然遗体已经腐烂,但凭借肉眼依然可以辨认出尸体上有多处的刀伤,尤其是在尸体的胸口处,更是有三枪触目惊心的致命伤。
同时鉴定人员在被害人肋骨内部发现了一枚子弹壳,经检验发现子弹壳上残留的指纹为“森豪财团”附属电脑软件制作公司,林氏企业总裁长子“林浩”的指纹,警方初步将“林浩”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并执行抓捕,这件关于财团之间的谋杀事件引起了国内的极度重视。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年仅19岁便正式进入“中国假想体四维游戏协会”,并夺得“亚美双州联合晋级赛”冠军,以及“国际排名赛”季军,被世界职业玩家赞为第十一代无冕之王的凡知风,他的死不管是对于中国,还是国际游戏界来说,都将会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让我们为这位天骄之子惋惜吧,下一则新闻……
看完这则新闻,年轻女子的嘴角浮现出了狰狞的弧度。
第一章 反目的兄弟
驴友一词源自网络,是旅游的旅的谐音,是对户外运动,自助自主旅行爱好者的称呼。特指参加自助旅行、一般性探险、爬山、穿越等自助游爱好者,来源于“旅”友和“绿”友的谐音,最初由旅游论坛传出。
“绿”是指环保,不污染环境。因此,驴友特指“爱好者”,是指人,而非旅游本身,因此,将驴友当作旅游的谐音,可能是误解。
驴友一般指的是徒步或骑自行车出去的旅游者。自称、尊称对方的一个名词,因为驴子能驮能背,吃苦耐劳,所以,也常被爱好者作为自豪的资本之一。
他/她们自带帐篷、厨具以及各种野外生存工具。往往能够发现一些别人没有去过或者很少去过的美丽风景区。但是在路途中往往也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或突发事件。也特指以风景、人文、生活的体验或采风为目的的旅行者,而非那些以度假为目的的游客。
是近几年流行于社会各阶层的一种旅游方式。川西、云南、西藏一带已经成为驴友的乐园了,其中丽江周边地带海拔相对不高,含氧量高,自然风光比较秀美,已经成为驴友最先涉足的一个地方,然后再是四川,西藏。
但是,驴友,不代表可以理直气壮的,很帅气的玩命。
很早以前吧,因为刺激察觉到了心跳的加速,继而感受到了自己还活着的真实感,结果沉迷在了其中,对于秋晓云来说,驴友,又或者说与地狱擦肩而过刺激就是他还活着的证明。
他的一生从一开始就什么都拥有了,钱、权利、女人,他没有缺的东西,他有钱到可以买一个国家,他的权力大到可以主宰世界上任何一个自己看着不顺眼的人,至于女人,上到亿万富豪,下到女大学生,他早玩够了。
他的生命,从他生下来开始便没有任何的意义,哪怕是他想要亲情,母亲都会抽时间和他一起吃饭,他没有什么可要的了,他为所欲为是正确的,他犯法是正确的,他不管做什么都没有人敢反对他。
他就像是神啊,全世界都听他一个人的!他做什么都会成功。
就在他开始觉得全世界都没意思的时候,就在他已经懒得看不起那些没钱,而且庸碌无为,怨天怨地的穷鬼后,他遇到了一个老驴友。
因为意外,或者说是好奇,他和那个年纪很大的驴友走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那个老驴友很博学,他去过很多的地方,见到了太多的人情冷暖,懂得很多稀奇古怪的常识。
他随口说出来的几个小故事都让秋晓云大开了眼见。
但是,他误会了老驴友所说的,开阔眼见,见识大自然之美的话,他仅仅只是沉迷于老旅游所说的刺激。
没错,那种心跳剧烈加速,那种稍有不慎便会死亡的恐惧,能让秋晓云感受到自己还活着的真实感。
一开始只是跟着网上交到的驴友朋友们走,再然后是自己带队,再然后是突破极限,登上七大洲的最高峰!
不过,一开始陷进去的他也做过一件很极端的事情,那就是他决定一个人去登珠穆朗玛峰!
一条腿骨腿,三根肋骨,他差一点点就死了。
皇家同花顺这个组织并不是说有人都喜欢的,秋晓云就是个例外,大凡知风五岁的他几乎是与凡知风同时见接触到红桃的皇家同花顺的,可那个时侯他已经习惯了使用自己创立的组织,因此名义上照顾他的红桃皇家同花顺,实际上更像是在为叶氏财团办事。
但是,人一旦执着到了某种事物中,他么无论是不允许他怎么做,还是不听别人劝的他,都会无药可救。
因此无论家人怎么说怎么做,秋晓云就是沉迷与死神擦肩而过的快感,直到有一天,皇家同花顺中,曾经做过凡相遇左右手的红桃女王朱迪恩,因为秋晓云自以为是的离家出走,打算吓一吓家人,继而出全力的打了他一顿。
那差点打死了秋晓云,气急败坏,气哭了的朱迪恩甚至是打断了他一条腿。
可是能是被打得太疼了,秋晓云醒了过来,他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他根本就没有得到过真正好的东西。
售价高达几千万的超级跑车很名贵么?
照价过亿的豪宅很奢侈么?
穿的光鲜亮丽,长的沉鱼落雁的美女很迷人么?
权利?又或者是说钱币的力量真的那么难得可贵么?
抱着原本打算向自己认错,来到自己床前的,被软禁了几天的朱迪恩,秋晓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最接近真理的傲慢。
他不在追求刺激了,他不在沉迷于物质了,钱和权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再美的女人,再恶毒的非议,再让他心里不舒服的视线他都不在乎了。
在他发现了一个可以为自己放弃自己的可能性的女人后,他终于明白了世界上存在着面子,甚至是社会之上的东西。
从那一天开始,因为爱屋及乌的陷了进去,曾经把凡相遇看成自己的父亲的朱迪恩和自己在意的,甚至是喜欢的男人生活在了一起。
两个人结了婚,之后在世界各地旅行了起来,他们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们只想着珍惜彼此,他们得到了在其之上的东西。
但是,就像是宿命一样,两个人最后还是因为一些在雪山发现的神秘线索,开始了满足好奇心的冒险之旅,可不过是为了找寻一些与超古代文明有关的事情,一场雪崩,二人便阴阳相隔了。
躺在病床上,看着自己的右手,秋晓云的眼中出现了绝望。
那是一场突然间,几乎没有任何异状的雪崩,他失去了右手,而朱迪恩失去了生命。
他们两个人的手很像,秋晓云平素因为家境的关系,身体保养的很好,所以他的手就像是锻炼过的女人的手一样,很漂亮。
因为救援时间紧迫的关系,负责手术的大夫擅自的做